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情有独钟,久别重逢,再续前缘 >> 妈咪逆转胜作者:深深 | 收藏本站
妈咪逆转胜 page 2 作者:深深
    直到他高三那年的寒假,沈家发生变故,沈伯伯因急病过世,她被迫扛起家中重担与沈伯伯经营的杂志社,但她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友,却在这个她最辛苦、伤心、困难时候,为了自己的前程抛弃了她,他和她才……

    叩叩叩。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韩司浚的思绪,他先把照片放回皮夹里,再把皮夹收好,才出声应道:“请进。”

    孙琳娜抱着一束花,风姿绰约的走进来,“司浚哥,祝你生日快乐,也恭喜你新官上任。”

    韩司浚起身礼貌的接过,“谢谢。”这些年来有太多女人向他示好,都被他一一化解,就只有孙琳娜,他始终甩不掉她。

    “不客气,我请你吃午餐。”不给他拒绝机会,孙琳娜热情的挽住他的手臂,“我已经在楼下的餐厅订好包厢了。”她知道他的心里没有她,但她的心里只有他,所以除非他娶妻,否则她永远不会放弃他。

    韩司浚放下花束。“琳娜,我……”

    “走啦,有什么话我们边吃边说。”她拉着他走。

    韩司浚被迫跟着她走,心忖,也好,他就借着这一顿饭跟她好好把话说清楚,以免误了她、也误了自己。

    远智杂志社原是一间相当知名的财经杂志社,现则为全台首屈一指的时尚杂志社。

    远智的现任社长兼总编辑是创办人沈智丰的长女沈青岚,她今年三十五岁,外文系毕业,未婚,育有一子。

    十二年前的冬天,沈智丰突然心肌梗塞过世,那时沈青岚才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半年多,任职于某间外商公司。

    父亲无预警的撒手人寰,母亲镇日以泪洗面,弟妹又还在念书,沈青岚当仁不让的扛起一切责任,她辞掉外商公司的工作,回家接手父亲的杂志社,可毕竟她是一个外行人,尽管她已卖力到以远智为家,她仍无法取得全体员工的认同与支持,人才一个接着一个被其它的杂志社、报社挖走,远智已濒临倒闭。

    为了挽救父亲的杂志社,沈青岚利用手边有限的资源更加卖命的投入工作,却依然没有起色,逼得她不得不思考转型,以寻求生机。

    除了各方好友们的鼎力相助,也是沈智丰扎下的根基够深厚,沈青岚在一次又一次的尝试转型失败后终于找到活路,远智渐渐转亏为盈,之后她的妹妹沈若彤、弟弟沈亦帆陆续加入,三姊弟相互扶持、共同打拚,开创远智更美好的未来。

    如今的沈青岚已被誉为最美丽的时尚教母,她一手催生出来的《Cat流行时尚生活杂志》更是许多女人眼中的圣经,每月必定拜读,而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早日将弟弟扶植起来,继承父亲用生命守护的远智杂志社。

    Cat杂志固定每个月的一号出刊,因此按流程杂志最晚最晚得在二十三或二十四日前排版完成送印,印刷一般不需要用到一周那么久,是沈青岚为以防万一,才会多预留几天的缓冲期,而排版的前一周,整间杂志社简直像是一座地狱,生人勿近,他们私下称呼这七天为远智的地狱周期。

    “青岚姊,何先生说不能接受我们的专访了。”

    下午一点,沈青岚的办公室里,她的助理唐芊爱不疾不徐的报告道。

    唐芊爱今年二十七岁,她是沈青岚一手调教出来,也是继跟了沈青岚七年的助理兼大学好友程庭宜被宋良棋拐去当医生娘后,近几年来在沈青岚身边待得最久的一个助理。

    才刚吃完午餐就收到坏消息,沈青岚站在自己的办公桌后,双手撑着办公桌的边缘,从满桌子的照片中抬起头来,“理由?”

    她五官清丽,个子不算高,大约一六二,但身材秾纤合度,她一身今年春夏最流行的名牌服饰,鼻梁上架着一副规矩却一点也不落伍的黑边眼镜,长发向上整个盘起,看起来非常专业且架势十足。

    “何先生说他临时要去欧洲出差一个月,刚刚上飞机了,他答应把专访改到下个月,乐乐姊已另外和他约好时间。乐乐姊说我们可以把下一期预定的人物专访提前,但是……”唐芊爱递上一个活页夹,“乐乐姊觉得韩先生更适合。”

    萧乐,今年三十五岁,已婚,有三个孩子,远智的当家记者。

    如果说在沈青岚的恩人好友名单中程庭宜名列第一,那萧乐就是排名第二,她们就读同一所大学,只是不同系所。

    沈青岚接过,打开活页夹一看——韩司浚!

    “乐乐姊说,君颐饭店董事长韩瑞彬的独子韩司浚刚从国外回来不久,今天刚上任君颐的总经理,三十岁,未婚,英俊、潇洒、多金,一盘刚炒好的天菜端出去,绝对吸睛也吸金。”唐芊爱一字不漏的转达萧乐的话,又说:“乐乐姊说他已答应接受我们的专访。”

    “我知道了,跟乐乐说就这么办。”

    “是。”

    第1章(2)

    待唐芊爱一走,沈青岚随即拿着活页夹坐了下来,看着韩司浚足以媲美男模的照片,不由得想起了那段年少不知愁的岁月。

    对于韩司浚,她一直有一种很特别的情感,像是弟弟,又像是朋友,也像是小情人,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正是刚升高中的弟弟嚷说要带新同学回家玩的隔天傍晚。

    韩司浚不像弟弟像匹失控的野马,他是一个非常有礼貌、非常有教养、非常有规矩的男孩子,他们全家人都很喜欢他,尤其是她的爸爸。

    只要一见到他,爸爸就会说,可惜他没有一个更小的女儿,不然一定先把韩司浚预定下来做他们沈家的女婿。

    她当时就想,年龄一点都不重要,两个人相不相爱才重要。她亲爱的妹妹彤彤看自己把目光调向她,便立刻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我对当嫩草比较有兴趣,这条老牛姊比较适合,还是姊来当吧。”

    这个笑话一直持续到爸爸过世之前,她还记得每次他们一说起这个笑话,韩司浚的脸就会涨得好红好红,真的好可爱,让她忍不住想逗他,笑说青岚姊姊的皮肤这么粗又这么皱,届时请他千万别嫌弃才好。

    想到这里,沈青岚的记忆像是出现断层似的,直接跳到现在。

    好像是昨天的事,她却已经快十二年……不,一年前她远远的见过他一次,在高雄的君颐饭店,他和一个女人打得火热。

    最近没听说他回国了,倒是听说他和百货巨子孙正隆的小女儿似乎好事近了,对了,一年前他搂在怀里的那个女人好像就是孙琳娜……

    这时沈青岚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她立刻收回心思,拿起手机接听,“喂?”

    “妈。”沈志赫叛逆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他今年十一岁,即将升小六。

    上课时间接到儿子的电话,沈青岚直觉儿子是不是又闯祸,老师又要见家长了,镇定的问:“干么?”

    她是一个未婚妈妈,在她的认知里,儿子是她一个人的,但为了减少对儿子的伤害,她从不隐瞒儿子生父的事,是以沈志赫很早就知道他的父亲并不是大家所认为的那个负心汉张家铭,而是他舅舅的好朋友韩司浚。

    “听说那个人回来了。”虽然不明白原因,但沈志赫很清楚的知道母亲不想让人知道他的父亲是谁,所以他从来不喊爸爸,而是以那个人代替父亲的名字。

    一点就明,沈青岚信口回了句,“听说?你听谁说?”不明白儿子怎么会那么有本事,总有办法掌握韩司浚的行踪,该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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