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娘唱着古老的婚礼进行曲,四周锣鼓喧天,我被一群八婆扭着手,按着头进行着以上程序。我的“新娘”也在一群人的引导下做着同样的动作。
“送入洞房!”
八婆们不顾我的挣扎,架起我来到一间艳红得让人想吐的房间。“新娘”已经等在床上了。一把长尺塞在了我手里,一只“狼爪”抓起我的手,用尺挑开了“新娘”头上的盖头。四周立刻响起赞美之声——
“新娘真漂亮啊,瞧这眉眼,瞧这小嘴……”
“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噢!”
“新娘”爬下床,蹒跚着向我走来,她的脸被烛火映得红扑扑的,嘴角浸着口水,伸出肥肥的小手,手里抓着一把喜糖。
“哥哥吃糖糖。”她流着口水道。
“啧啧啧,看看,新娘真是贤惠啊。”又有人开始称赞了。
原来这里的风俗是赞美他人啊,不管真假,只要有点迹象就可以吹得天花乱坠,让人飘飘欲仙,不分东南西北,可惜的是,我明白得太晚了。
“是啊是啊,新郎也真是英俊喔,两个人简直天生一对喔。”
“是天上地下仅有的绝配喔——”
“快吃喜糖吧,吃了喜糖一辈子甜甜蜜蜜、和和睦睦、白头到老。”
有人取去我口里的布条,一把喜糖就那样塞进我嘴里。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认了!成亲我认了!新娘我认了!吃喜糖我也认了!谁叫我身在别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呢,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可是,但是,拜托——好歹也要把糖纸去掉再喂我吃吧!
被糖纸戳得口腔生疼的我,此刻当真是有口难言、有加无已、有气无力、有目共睹、有过之无不及啊!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
我只是来寻友的啊,为什么要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结婚,还举行这种老掉牙的仪式?而且还是跟个才三岁大的小屁孩,最最重要的是,我是女的啊,为什么要当新郎——
这一切要从那四个事故说起。
第一个事故发生的那天下着雨,不算很大,但沥沥淅淅的也让人心烦。我在电脑前坐了好几个小时了,一遍又一遍地拒绝别人的呼叫,只为等待那一个号码。天渐渐黑了,虽然已是初秋,但从窗外吹进来的风还是带着一股燥热,吹在身上黏乎乎的,让人心神难安。
“欣蒂!你怎么还没换衣服?”
声音突兀地在身后响起,吓得我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回头,母亲拉着一脸无聊的二姐闯进门来。
我还未开口,母亲大人已经将我推到镜子前,两片擦得鲜红的嘴唇对着仆人们不停地吩咐:“快给公主梳头!衣服挑那件粉红的!把那套金色的首饰拿来!香粉多扑些!动作快点,别磨磨蹭蹭的!”
女仆们随着她的声音在我身周团团转,梳头的、拿首饰的、化妆的、硬掰着我的手臂往衣服里套的……终于,在我开始头顶小鸟乱飞之际,打扮完毕。
众人散开,香粉首饰一瞬间就收拾干净了,只留下镜子里那个穿得金光闪闪、擦得雪白鲜红的怪物。母亲大人左看右看,似乎还不满意,又往我脖子上加了两串钻石项链。
我实在无法忍受了,叫道:“这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要打扮成这样?”
“你还好意思说!”母亲拍了我的背一下,让我挺直了腰,“前天不就跟你说过了,今天要到宫里去赴宴的吗?你敢跟我说你忘了?”
我的确是忘了,这种无聊的事谁会记着,我关心的是“他”为什么不再上网了?不过我也没胆在母亲大人面前这么说,只是暗暗吐了一下舌头。
“那也用不着打扮成这样啊,像个妖……”
“妖什么?”母亲竖起了两条细眉,警告地瞪着我。
“没什么。”我识相地闭嘴。母亲大人真要是发起火来是很可怕的,我那身为喵喵国一品公爵的父亲大人从来都只是敢怒不敢言,我就更没胆反抗啦,据说就连皇帝也要让他这个妹妹三分呢。
“……为什么你一直没再上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二姐凑在我的电脑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着。
“啊——”我尖叫着冲过去抱住电脑,“你、你干吗偷看人家的电脑?”
二姐耸耸肩,不以为然,“无聊呗,为了你把我拉到这里来,这些时间我可以做好多实验了。”
“实验实验,成天就只会搞那些破玩意儿!”母亲走过来斥责道,“都老大不小了还不成家,像什么样子,都是那些实验害的!你别带坏你妹妹!”她转过头瞪着我,“警告你,别搞什么网恋,否则收回电脑!”
“我哪有,只是普通的朋友,大家谈谈文学、电影什么的。”我急急地申辩。开玩笑,这会儿收回电脑会要我命的。
“最好是这样,你可是贵族世家的小姐,别学那些市井小民干的事。还有,到了宫里不要给我穷吃饿相的,知不知道?”
“我哪有。”
“还说没有!上次不是一口气就把盘子里的食物吃光了吗?”
“那、那是我饿了。”
“饿了也不准吃完,这是贵族小姐最起码的礼节!”母亲一边说着一边领着我们出门去。
我在后面做了个鬼脸,二姐翻了个白眼。
到了宫里,我才知道我为什么要打扮成这副妖怪样了,原来是要跟皇帝的某个儿子相亲。
皇帝一共有七个皇子,小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玩,长大后因为要遵守礼节就没再来往了。现在我都记不清谁是谁了,只看到一个满脸豆豆,梳着老气横秋的大背头的男子,在跟父亲和大哥很正式地交换着礼节,吃饭时还被安排在他旁边,听他讲汪汪国的商人多么无礼多么傲慢多么狡猾等等。
老天,他难道不知道在女士吃东西时谈政治才是多么不礼貌吗?拜他所赐,我第一次很淑女地没有吃完盘子里的食物,若不是有厚厚的粉遮住,我相信我的脸也跟桌上的绿色食品一样绿。
拜托,尊敬的父亲大人,高贵的母亲大人!就算我吃相不佳,常常丢你们的脸,也用不着这么急急忙忙地把我嫁出去吧,我才刚刚进入青春期呐,大好的美丽的时光在等着我呢,我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踏进婚姻的坟墓里自取灭亡?就算要进坟墓,至少也要等我周游完世界再说啦。
于是我连夜收拾包袱卷款而逃——啊,不是,是从父亲的钱箱里借了一笔数目不菲的现钞,我想他应该不会介意他心爱的宝贝女儿借用这点钱吧。
除了钱外,我还偷拿了二姐的实验品——变装服。
在那些无聊的宴会上,常常听说喵喵国的商人在汪汪国如何被欺侮、歧视,甚至迫害。为了以防万一,我不得不变装。
变装服是二姐应国王的要求试制的,据说无论什么人,只要一穿上这种衣服,就会被汪汪国的人认为是同族。这大概是皇帝被商人们闹烦了,不得已想出来的法子。虽然二姐曾说这是个无聊透顶的实验品,但我却觉得它很伟大,因为我在异国他乡的安危就全靠它了。
我不是没有目的地乱走,我的目的地是网友所在的汪汪国。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下我的这个网友。
我是三年前偶尔在一个影视网站上认识他的,当时大家正在讨论一部讲述一个商人如何在各国经商的小电影。讨论的人分成三部分,三分之一骂那个商人唯利是图,没有民族荣誉感;三分之一认为不能故步自封,自由经济和民族荣誉没有冲突;另外三分之一作壁花,没有实质感想。
我本来属于最后三分之一,但是在他的影响下渐渐站到第二个三分之一去了。他的一句话令我很感慨,他说:无论哪个民族都有好人也有坏人,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民族的某个坏人就否认一个民族,那样的话就没有哪个民族能够幸存了,包括我们自己。
就是这段话让我的立场顿时鲜明起来,所以才会对那个梳大背头的王子很是反感。
站到那部分去了后,我搜了许多相关的东西来看,渐渐地就和他熟了。他上网时间不多,但是断断续续地也维持了三年。可是,一个月前,他突然消失了,没了任何音讯,这是三年来从未发生过的事,以前就算暂时不能交流了,他也会在网站上留个讯:有事,暂离;或者最近很忙,过一阵再上网……诸如此类,从没有知都不知会一声就音讯全无的。
难道他出事了?我不得不这么想。然后我的脑海里就不断出现如车祸啦、仇杀啦、从楼梯上摔下来成了植物人之类的情景。这些妄想搅得我终日惶恐不安,趁着这次的“婚变”,我一定要亲自去了解事实真相。
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出国,我兴致勃勃地一路玩耍着走,仿佛旅游一般,不过我的热情很快就被第二个事故浇熄了。
在一个小城中,我遇上了万恶的小偷。
因为觉得女装还是有点不方便,所以我到发屋去剪短了头发,又去搞了一套男子的服装,得意洋洋地准备到红灯区去逛逛。才走到那条著名的“歌台舞榭一条街”街口,就被窃了。
于是一眨眼工夫,我就从身怀巨资的商人变成了一文不名的流浪汉,这才体会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最可气的是我无法报案,怕家里会寻着线索追过来。可以想象父亲是如何的暴怒,母亲大人说不定已经到宫里逼着皇帝派警察、派特种部队、派FBI来搜我了,我那样做只会自投罗网。
也许我可以到南部的姑妈家去借点钱,我这个姑妈极其厌恶现代文明,不要说电脑,就是电话也没有,当他们找到她时我可能已经找到了我的网友;或者我可以利用变装跟某个汪汪国的商人套近乎,随他的商队出国;再不然,我把头用袜子蒙起来,闯进超市去打劫。
在街心公园的冰冷的石头凳子上,我进行了深刻的思想斗争:一则姑妈太爱唠叨,万一拉着我一说说到追兵到,岂不糟糕;二则商人太狡猾,说不定在他卖布匹时顺便就把我卖掉了;三则用袜子蒙头太难看,我好歹也是一个公主,今后哪个“烂友”拿着登着那种照片的报纸来跟我确认,我可受不了。
思前想后,最后网友的安危胜过一切。我变卖了身上所有的饰品,放弃飞机和打的,改乘火车和步行,继续觅友旅程。但在我离开喵喵国最后一个村庄,进入汪汪国地界后,又发生了第三个事故。
当时艳阳高照,我走在荒野里,前后左右都是一人高的、枯黄的杂草,就是跳起来也只能看到远处的群山,可以说方圆百里除了杂草,别无他物。
几个小时前越过汪、喵界墙时,我还激动了一会儿,“啊,我出国了!”现在却一点激情也不剩了,顺着一条二趾宽的土路走了一阵,前面是一个三岔路口,两条路的尽头都只是荒草而已,该走哪条好呢?我犹豫起来。
说实话,我并不清楚网友的具体住址,每次一想起这个,都好后悔当初没有问他具体哪个城市、第几条街、第几号。
这时肚子咕咕地叫,我抬头看看天,也该是吃饭睡觉的时候了,大白天赶路对身体不好。
我把一块布铺在地上,席地而坐,然后从包包里拿出一块并不太新鲜的鱼干吃起来。好在我对吃一向不深究,肚子饿时什么都能吃。我的食量一直很好,从来没有像别的贵族小姐那样为了饿身材节食过。不过我也不胖,我对自己的身材还是很自豪的。
我一边吃着晚饭兼早饭,一边想着该如何进行下一步,危机就在此时突然而至!
一辆摩托车没有任何预兆地出现在道路尽头,风驰电掣般地飙过来。
一时间我吓愣了,或者说我的大脑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好在我的身体先我大旁做出了条件反射:脚用力一蹬,“刷”的一下纵身跳起来,呼地从摩托车上方越过,然后在空中略略调整了姿势,安全着地。
平时我常常背着母亲到后山去爬树采果子,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这么干净利落的跳跃就是那时练出来的,这就是俗话说的:练兵千日,用在一时啊。
身后“吱”的一声刺耳的轮胎摩擦声,跟着一连串的哐啷巨响,回头看时,但见那摩托车斜插在草丛里,骑手却被远远地抛在了另一边。
我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就在刚刚那一瞬间,我差点被压死!
在我如此青春年华时,在我还没有结婚时,在我还没吃够鱼干时,最重要的是还没有见到网友的面,还不知道他是否安全时,我就差点不安全了!
我后怕得两条腿开始打颤。
“妈的……哎哟……该死的!”
那个被甩到一边的摩托车骑手哼哼叽叽地撑起身,把头盔脱下,晃了下头。啊,他是一个狗人!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看到一个汪汪国的人,我立刻睁大了眼细细地打量他。
他的身材很高大——早听说狗人都是些五大三粗的家伙,但是他的高大并不显得笨拙,却给人修长感——他有着宽阔的双肩、漂亮的手臂肌理和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的光滑的肌肤。他穿着时下最流行的行头:黑亮亮的钉满银扣的紧身上衣,有意或无意地有两三颗扣子没扣,露出平坦的小腹,一只银环闪烁在肚脐处,时髦的低腰牛仔裤里包裹着修长结实的双腿,脚上的皮靴也是今年最流行的款。
他的脸庞线条棱角分明,高高的鼻子,下颌较突,唇线优美,不过他那染得五颜六色的头发却让人不敢恭维。虽然不愿意,但我不得不摸着良心说:即使整个喵喵国最漂亮最时髦的时装界也很难再找出第二个这么漂亮的人了。
而最让我吃惊的是,他的耳朵和眼睛的形状跟我们猫人完全相反:我们的耳朵是如叶片般的尖形,而他那竖在头顶,戴着七八只形状不一的银环的两耳却是圆的;我们的眼睛是像珍珠一般的圆形,而他的眼睛却是带点棱角的椭圆。此刻这双漂亮的眼睛正燃烧着熊熊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