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风雨中狂奔。
风在呼啸着,冰冷的雨水如针刺般打在身上。
女人在森林里狂奔,赤裸的双足踩在湿冷的落叶和石头上,惊惧满布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
风雨夜的森林里,她连自己前方的路都看不清楚,可她知道有东西在追她,虽然看不到实体,但她知道,她感觉得到,那东西就在哪里,对她虎视眈眈,像是随时都要触及她、逮着她。
她气喘吁吁的在狂风暴雨中跑着,她的视线不清,她清楚她踏出的每一步都可能会失足摔断她自己的脖子,可她不能不跑,她得尽量远离那个受诅咒的地方,越远越好、越远越好——
有好几次,她都差点跌倒,她用那双破皮染血的手抓住了树干,或抵住膝下的石头稳住自己,却依然跌倒了好几次,折断了食指的指甲,勾破了一大截上好的真丝长裙。
就在这时,她的长发被人猛然抓住,整个人被往后一扯摔倒在地,她吓得惊呼出声,又连忙咬住唇制止自己,惊慌的试图要回身工具来人,才发现那不是人,只是太过低矮的树枝勾住。
该死!她早该舍弃这头长发!
她手脚并用的爬起身,没有停下来解开被勾住的长发,只是用力一扯,把过长的头发从树枝说扯下来,继续在黑夜中往前跑。
仿佛嫌她还不够倒霉似的,一道闪电毫无预警的突然劈在她身旁。
闪电一道接着一道,将树劈开,将她的尖叫淹没。
热汗与冷汗在身上交错,和雨水及泪水一起浸湿了她单薄的衣裙。
老天,她可以清楚闻到那烧焦味。
这年头才闪过,忽然间,巨大的黑影从旁扑来,将她重重扑倒在地。
该死!
她知道,在被扑倒的那瞬间她就知道了,扑倒她的东西不是什么动物,是人。
一个人,男人。
一个浑身是血的怪物。
她死定了,她知道,而且会死得很惨。
她看过那些人死时的惨状,与之相比,被闪电劈死根本就是种慈悲。
在这千万分之一秒,她真的很怀疑自己为何会落入这种境地?
老妈总说人生是由无数条岔路所组成的,总是会有人不小心选错了路。
这一生,她到底是从哪里开始走错的?
哪里呢?
第1章(1)
砰!
女人从床上掉到了地上。
春末的阳光如火一般透窗而进,烧炙着她仍挂在床尾的白皙脚踝,烫的她皮疼肉痛,教她忙把脚缩回阴影中。
什么狗屎!
从凌乱纠缠一身的被子中爬起身,她坐在床尾地板处喘气,看见整张床已经有大半都摊在阳光之下,因为太累,她昨天回来只来得及挂上一半的窗帘就累到倒床不起,窗帘杆上的半幅窗帘压根挡不了多少太阳。她在睡梦中已经下意识的为了躲太阳从床头一路缩到床尾,却依然逃不过骄阳的荼毒;现在这年头,春天的太阳就毒辣得吓人,像是已经入夏似的。
难怪会做噩梦。
深吸口气,她揉着摔疼的屁股爬站起来,避开那发疯的春季艳阳,走进浴室洗脸刷牙。
镜子里的女人脸色苍白、长发凌乱,看起来活像个疯婆子一样,她朝镜中的丑女人咧咧嘴,拿起牙刷开始盥洗。
刷牙时,她打量着那狼狈的女人,心中嘀咕着,和一般街上的女人相比,她真是白得不像样,活像最近电视里流行的吸血鬼和活尸一样。
也许她应该要多晒晒太阳?毕竟她已经决定要当个普通人了。
但她从小就过着夜猫子的生活,要改起来也没那么快,太阳晒久了还真的是会痛的,真搞不懂为什么有人能在太阳底下待那么久呢。
洗好脸,刷好牙,她拿起梳子把凌乱且垂到地上的长发梳开,然后绑成辫子。
说到要做普通人,这么长的头发好像也不太正常?
或许她也该把它给剪了,就怕她真的把它一刀两断了,亲族里的人见了会大惊小怪,她要脱离家业这件事已经在家族里引起轩然大波,若真的把长发给剪了,老妈应该会受到更大的责难吧?
话说回来,她就不懂,虽然她是继承了相同的血缘,但明明她就没那个当灵媒的天分,要通灵她不会通灵,要灵视她不会灵视,要感应她不会感应,就连靠水晶坠子找东西这么简单的事,她都常常做不好。
真的唯二勉强还可以的就是看手相和塔罗牌,但后两项通常就只是话术好一点就能混过去,就连一般普通人都能做到。
身为灵媒神算家族的一员,她偏偏就是没天分,练了大半辈子也就是个半吊子,家里的长辈们何苦因为她不想继承家业而为难老妈呢?
对着镜子吐吐舌头,她做了个鬼脸,把长辫子折了三折固定在脑后。
或许再过几个月吧,都留了二十几年了,也不差这几个月。
她走出浴室,拿起另外半幅窗帘,踩上椅子把剩下的这一半也挂上杆子。
从这角度看出去,大街上早已车水马龙,她所住的这条巷子倒还算安静。
虽然位在闹区,但这地方多的是酒吧,通常到了晚上才会热闹,白天就真的只是小猫两三只。
上个月因为租约到期,她刚从巷尾的对面搬到这处新的店面,这里比较靠近巷头,比原先那边好多了,只是她没想到会有上午日晒的问题。
这个月她忙着整理一楼店面,一直没空理二楼的住所,前阵子她都睡地上打地铺,窗台够高,睡地上不会被太阳晒,可昨天她订的新床垫来了,才匆忙跑出去买了合适的窗帘回来挂,当时她还想说挂这一半应该就能撑到中午,方偷懒的先跑去睡觉,谁知道挂错半边,哪儿都遮了,就没遮到床上。
那影像模糊的恶梦莫名又上心头,让她打了个冷颤。
讨厌,她真不喜欢这种感觉。
拧着眉头伸手摸了摸后颈,她叹了口气,挥去那不安,换上衣裙,戴上长长的水晶项链,下楼开门做生意。
她的开店时间是从下午一点开始的。
在工作桌前磨蹭了几个小时后,等她再回神把新做好的项链拿去橱窗摆上时,窗外已是华灯初上。
城市里的这一区入了夜之后,便热闹非凡,街上的人比百货公司橱窗里的假人打扮得还要花枝招展,当然追随流行的人很多,但特立独行的人也不少,在这个地方,就连过路的行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行头、一种风格。
全是黑皮衣的男人靠站在路边的敞篷跑车旁抽烟,踩着超过三寸细跟金色高跟鞋的辣妹穿着红色真丝迷你裙快步疾行而过,一位耳朵和嘴脸上打了十几二十个洞,每个洞全套上小小的银环,看不出是男是女的家伙缩在一间PUB门口低头猛按手上的最新款手机。一名看似文艺青年的女人,穿着设计师款的黑色长裙悠然晃了过去;另一位发长及肩,穿着真皮小背心,留着山羊胡的男人双手插在裤口袋中,走出一间咖啡店,忍不住多看了经过的女人一眼——
不需要拿出家传绝学,她也知道那男人瞄的是那个穿迷你裙的辣妹,绝对不是那位年过三十的文青。
这念头让她忍不住扬起嘴角,但当对面那家伙抬眼看来时,她连忙立刻将视线拉回字句手上的水晶项链,小心的把它挂到橱窗中的展示架上。
她的店很小,展示的橱窗宽度和店门一样,店内的实际坪数只有两坪,若是扣掉那间小到不行的厕所之外,店里头除了能摆上一张工作桌及一个小小的玻璃展示柜,和三张椅子,就放不下别的东西了,要是客人超过两位,想要在店里转身拿还真是有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