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受伤了,很重的伤,因为颠簸,伤口裂开,鲜血一滴滴自后背淌下,随着男子走动落在沙地上,很快就让沙土吸入,转眼不见痕迹。
男人非常疲惫,干涸的嘴唇脱皮、渗出血丝,太阳持续发威,他很热,但身体已经渗不出汗水,他坚定着脚步,持续向前走,他咬牙道:「我就不相信人不能胜天。」
他叫做夏侯渊,数日前从陵县回来,知道林超金竟派萧芳去偷袭里各后他疯了!
里各武艺高强、思绪缜密、擅长兵法,身边大将如林,要杀他谈何容易?就算有再精密的计划也要天时地利来配合,岂能因为林超金被搧了一巴掌就非逼着萧芳去偷袭?
萧芳带去的五百人死得一个都不剩,他到的时候萧芳已然奄奄一息,倘若再晚上半日,他见到的将会是一具冰冷屍体。他恨!恨里各更恨林超金,这两个人,他发誓一个都不会放过。
贴靠在他的背上,闻着他身上传来的男子气息,萧芳突然想笑,咯咯咯地,每笑一声、每个震动都让她疼得皱眉头。
应该安静点的,但她真的想知道……在死掉之前知道答案。「夏侯渊,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她长得不美丽、皮肤黝黑,从小没爹没娘,在边城长大的她长成一个女汉子,她说话粗鲁傲慢,没有任何男人会喜欢她的,但从京城来的夏侯渊一眼瞧上她。
怎么会呢,又白又富、武艺高强、身分高贵的夏侯渊欸,喜欢谁不好,怎就喜欢上她这个男人婆?是眼瞎了吗?
他频频示好,面对他的真诚,她只有一种感觉——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经验教会她,人是种再现实不过的动物,若没有特殊目的,好端端的一个高富帅何必处处牵就自己?
何况他是三皇子啊,那是怎样的身分地位,不需要她来解释,而自己不过是个父母兄弟被鞑子杀光,一心报仇、投入军中,靠砍人头而成名的女罗刹。
她与他是云泥之别,是再怎样都拢不到一块儿的关系,他绝不可能……像他说的那样——爱上自己。
但,现在她有一点点相信,如果不是太爱,怎会甘冒性命之险闯入敌营将她救出?只是……终究难懂,他想要谁不行,为什么非要她这个丑女?
他笑开,没回答却问:「你从什么时候起对我动心了?」
「去,我什么时候对你动心!」她口是心非。
就算她再骁勇善战,就算她割人头像割韭菜,就算人人闻之丧胆,终究……她只是个女子,一个渴望被疼爱的女子,所以她是真的动心了。
「应该是我帮你换鞋那次吧。」夏侯渊自顾自道。
换鞋……
那次,他指她的鞋说:「女子该多注意仪容,瞧瞧,你的鞋多脏。」
她满不在乎地踢起一片沙尘笑道:「什么脏?那是沾了人血的战绩勳章,三皇子再想要这样一双鞋,恐怕都难找呢。」
萧芳表现得无比高冷,是个男人、懂得看脸色,都晓得在这种状况下就该退避三舍。
但是他没有,一个欺身上前,仗着身高优势箝住她的腰,将她抱到柜子上,好似没听懂她的嘲讽般回答,「再骄傲,也别随时把战绩穿在身上,过度炫耀是种肤浅行为。」
然后夏侯渊亲手除去她的鞋,换上一双绣花长靴,那……也算绣花鞋对吧。
天!镶了珍珠的绣花鞋?她这辈子想都没想过会穿上脚的东西,更过分的是,他当着她的面把旧鞋给烧了。
真是太可恶!她没别的鞋,不想赤脚就得穿上,那些日子穿着绣花鞋在军营里走来走去,被多少同袍嘲笑啊。
但她不得不承认鞋很好穿,并且让她狠狠地臭美了一把,就算偷袭敌营她也穿着,好像穿了他就在身旁。
口是心非啊,她骗不了自己,大概也骗不了夏侯渊吧!
「夏侯渊,你知道我快死了吗?」
「知道。」
「你会哀伤吗?」
「会,我还会惋惜。」
「惋惜什么?」
「此生,我将一世孤老。」
一世孤老?为什么,因为她?凭什么啊,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更何况她还不是他的女人,怎就说这么重的话?
因为她快死掉,甜言蜜语便不要钱的往她耳里灌?因为他想当好人好事代表,令死者不心留遗憾?她不会也不该相信的,可偏偏他的口气那样哀恸悲凉,硬是说服了她。
她干笑两声,用十足痞的口气道:「你别害我没痛死却吓死了,堂堂三皇子呢,什么名门闺秀娶不得?别胡说了啊!我答应,当鬼之后在身边保护你,再替你寻个美娇娘,帮你们牵线……」
「就算会吓死也给我受着,那是我的肺腑之言,你当人当鬼都给我牢牢记住。」他阻下她的话,口气是从未有过的凝重。
然后莫名地,她相信了、牢记了,更莫名的是这个「相信」,让她深深、深深地安下心……
她长叹气,苦笑道:「如果有来世,我会对你好。」
「这是允诺?」
「是,我、萧芳的承诺,永世有效。」
他笑开了,心底却明白——她做不到。
负着心爱之人一步步慢慢走着,太阳威力依旧,他口干舌燥、不停舔着刺痛干裂的嘴唇,但是到最后连口水都没有了。
鲜血带走她的精力,萧芳越来越觉得疲累,她想假装无事,想运足中气同他说话,但是……无能为力了。
「夏侯渊,我死去后,怀里的匕首归你。」
「好。」
「我希望你活下去,如果太渴,就喝我的血吧。」
夏侯渊皱眉,再一次吗?再次拿她的血续命?心……苦了……
她的声音渐渐低沉,身子渐渐软下,最终失去心跳呼吸……
他继续往前走,然而身后的玉兰花香消失,无须回头,夏侯渊便已明白她不在了。
大男人是不作兴哭的,可理智阻止不了泪珠,晶莹从眼角悄悄滑下,眼睛一阵椎心刺痛……
此生,又是一场绝望……
眼睛张开,天色尚未大亮,窗外朝暾初起,云朵染上几抹霞光。
柳婧舒慢慢坐起身,并不冷,但她拉过棉被将自己裹紧,下意识看着床下的棉鞋。
她没穿过绣花鞋,不知道穿着那样的鞋子,自己会不会觉得臭美,但是缝着珍珠的长靴真的挺漂亮。
下床,套上棉鞋,她的鞋头也有一抹深褐色的血渍,但那不是砍杀敌人留下的,而是杀鸡染上的血。
听起来有点掉分儿,但是她很感激,感激自己不是萧芳。
从及笄之后,她陆陆续续作着怪梦,一段段的故事、一篇篇的哀愁,不同的女子与男子在梦境中反覆出现、离开、消失,她不理解为什么会作那样的梦,可每回醒来,心里头总有说不清的滋味,是怆然哀凄、沉重压抑。
公鸡啼鸣,她将自己从低沉的情绪中拉回来。
走到院子里,淘水盥洗后进厨房升火,打开米缸,就剩两把米了,顶多能够撑得过今日。
想了想,她走到地窖前,拉开上头的木门,顺着梯子往下爬,地瓜也剩下不多,豆子麦子早已告罄,两瓮腌渍的菜还有半满,她觉得很烦,但时间不容许她在这时候多想。
随手挑几颗地瓜,盛了一碗泡菜,她爬出地窖进厨房做早饭,另一边还起了炉子熬药。她直觉看一眼挂在墙上的药包,还剩下两日的草药,爹爹那病得长期养着,一日不可缺药……
「停!」她对自己说,真的不能再想,再想就要迟了。
做好早饭,她听见母亲和妹妹的房门打开,在后院打井水梳洗,婧舒皱了眉,却没多说半句。
常氏是继母,妹妹柳媛舒比她小一岁多。
母亲薛玟生产时没熬过,离世了,祖母在的时候常说,母亲是个会过日子的,她有一手好厨艺,嫁进柳家后就卷起袖子到城里卖糕点,光是那一年挣的就让家里盖新屋、凿新井,还足足置下十亩地。
祖父在时家里光景不差,这才送唯一的儿子去读书。
总是这样的,身边有钱就盼着光宗耀祖,祖父把柳家的希望全压在父亲身上,父亲只需要读书,旁的啥事都不必经手,慢慢地他被养得光会读书不通庶务。
后来祖父过世,临终遗愿让儿子一定要当官,为此家里不断变卖田地供他念书,十八岁那年柳知学终于考上秀才,可家里却穷得揭不开锅,眼看就要放弃科考这条路了,幸好薛玟在此时嫁进柳家。
薛玟一力承担养家责任,柳知学方能继续求学,日子就这样顺顺当当地过下来了。
然世间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成亲第二年,薛玟怀上孩子,谁想得到随着大喜而来的是大悲,儿生娘死,母女缘浅擦身而过。
没了主事的薛玟,老人家身子不好、柳知学不会带孩子,家里乱成一团,于是丧事刚办完,柳知学进京一趟,将常氏带回来。
常氏是官家千金,家中落难便将她给卖了,父亲能看上常氏,自然是因为她有几分姿色。
然红袖添香的生活虽好,但添完香之后呢,肚子饿了还是得顶着满身油烟下厨房,常氏哪做得来这等苦差事?因此常氏把娘家的富贵派头给拿出来——买奴仆下人、吃香喝辣穿金戴银。
可柳家不过是小康,哪支应得了这种生活,不多久,娘攒下的六十几亩田地,在短短几年当中全给卖光。
没有银钱,甭说仕途,饭都没得吃了,幸好里正良善宽厚,见村里唯一的秀才公日子快过不下去,便在村里寻两间屋,让柳知学在里头教小毛头们念书,全家人勉强能过上日子。
可祖母过世后,爹爹受不了这个沉重打击病了,祖母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本,转眼花得七七八八,生活越发困难。
碗筷摆上后,婧舒匆匆吃饱,背起书袋准备出门上课。
自从柳知学生病后,便由婧舒代替爹爹去教书。
手不能提、肩不能挑,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这话妥妥的没错,薛玟在的时候,柳知学可以放大胆量追求梦想,但薛玟不在,梦想成了空话。
即便如此,她不能否认柳知学是个好爹爹,他虽怯懦但性情温和举止有度,从小他便亲近儿女,手把手教孩子们认字读书。
柳媛舒对读书不感兴趣,但婧舒爱极了,她一碰到书就回不了神,举一反三读得津津有味,柳知学常叹,「若婧舒是儿子,柳家的门庭就能托付了。」
柳知学和父亲一样,总想着让柳家改换门楣,希望啊……希望才五岁的弟弟宇舒能够撑得起这个重担。
「婧儿。」才刚踏出厅门,常氏就从屋里走出来,急急喊住她。
又来了……深吸一口气,她就晓得这事儿逃不过去。猛然转身,强拉起笑脸,她问:「母亲喊我有何事?」
「你爹的药……」
「我知道,只剩下两服。」
「缸里的米……」
「我知道,没了。」
「娘手上只剩下几十文钱,娘怕……」她掩面而泣,哭得一树梨花春带雨。「都怪娘没用,要是娘有点本事,也不必让女儿出去养家……」
又来……婧舒握紧拳头,她很清楚自家继母多有戏,若不及时阻止,她可以哭一整个上午。「母亲挑重点说吧,我还得去上课,若是去得晚了,学生不满想退束修,娘身上那几十文钱恐怕不够退。」
常氏一愣,忙进入正题。「家里是什么光景,婧儿心底清楚,只是眼看婧儿已经及笄,要是再不快点说一门亲事,怕是要耽误……」
「昨儿个刘媒婆来过了?」一句话直指重点。
常氏愣住,她没想到婧舒不羞不臊就直问了。「是。」
「说的是哪一家?」
「是张家,张家夫人可喜欢婧儿了,说你知书达礼,人又长得好……」
她不听常氏废话,又问:「张家给多少聘礼?」
说到这个,常氏双眼发亮。「张家愿意给二十两。」
二十两就把她给卖断?婧舒轻叹,果然是个不懂过日子的。「母亲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爹爹现在的药,每个月得一两半,而家里的粮米布料,若非我抠抠省省,依母亲的用法,一个月至少得花三百文,张家给的银子根本撑不到一年。
「倘若我不嫁,继续在学堂里教书,每月可给家里挣一两银子,再加上抄书赚的,虽辛苦却勉强能够度日,哪种情况比较划算,娘算不出来?」
「宇儿年纪不小该启蒙了,你祖父、你爹都盼着宇儿光耀门楣。」
意思是要卖掉她让宇舒上学?「宇儿可以跟我一起去学堂。」
跟她?光认几个破字能考状元?常氏虽没直说,但眼底的鄙夷一清二楚。
「到下月领束修还有二十几日,你爹的药快停了,不管怎样眼前这个难关总得先过。爹娘考虑张家,不仅是因为钱,张家确实是门好亲事,倘若此番错过,怕是日后婧儿再寻不到好亲事。」
好亲事?这话亏她说的出来,张家是有几个钱,但张轩是个病秧子,同住一个村里乡邻,没几个人见过他的面,听说他长年卧床,而大夫曾经透露,张公子能活多久不好说。
这叫婚姻?不对,应该叫做冲喜。她气笑了,问:「母亲确定张家是门好亲?」
常氏忙道:「当然是,张家老爷胸有丘壑,并非一般常人,张夫人温柔良善对谁都亲切,有一对这么好的公婆,婧儿嫁过去之后,非但不会受折磨,又能吃穿不愁,这样的婚事人人抢着要。」
「既然如此,为解家中燃眉之急,又想日后生活能顺利继续……让媛舒嫁过去吧,有张家的聘礼再加上我在学堂挣的银子,咱们家定能顺利度过难关。」
「不行!」常氏激动。
「为什么不行?公婆好又吃穿不愁,这么好的一门亲事呀。」
「媛儿还小。」
「媛舒就比我小一岁,在家中除吃睡之外,旁的事都做不来,又总是嫌吃穿不足,若能嫁进张家,过上荣华富贵好日子,不是恰恰合了她的心意?」
被婧舒一堵,常氏答不出话,只能抽出帕子滴滴答答掉泪,抽抽噎噎好半晌后说:「你是家中长女,你爹生病,只能靠你支起门庭,我才同你商量,你若是不满意,但凡有其他办法解决,我能说个『不』字,何苦牵扯到媛儿身上?她再不好也是你的亲妹妹呀,我知道你打心底看不起我这个母亲……」
婧舒翻白眼,每回讲不出道理就要拿继室来说事,不累吗?别看她哭就以为她可怜势弱,错!眼泪不过是她控制人的法子。
婧舒没有心情可怜她。「倘若母亲坚持和张家结亲,可以,只要新娘不是我,我都没意见。我要出门了,药已经熬好,记得给爹爹喝。」
丢下话,她走得飞快,转眼就看不到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