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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小夜曲 第一章 作者:简薰
    春雨霏霏。

    四月的天气总是这样,灰的天,细的雨,洒落整个城市安静。

    水珠沿着落地玻璃窗滑坠,是天然的水帘,随着不定的雨势与些微的风向改变着样貌。

    玻璃窗内,充满着咖啡的香气。

    童正熙正在磨咖啡豆。

    雨天中的巴洛克音乐非常浪漫,窗外细雨纷飞,窗内帕海贝尔的卡农曲流畅过整个明亮的宽广空间,她将适量的豆子倒入机器,按下开关,嘎吱--「天啊。」一旁洗水杯的小惠连忙捣起耳朵,「我们真的不能换一台新的磨豆机吗?这声音比指甲刮过黑板还恐怖。」

    正熙回过头,勉强给了一记微笑,「你去说啊。」

    「你去。」

    「不,你去。」

    「在头儿面前说得上话的人去。」

    「先提议的人去。」再度把问题丢回去,正熙没浪费时间,丢入巴西咖啡豆,紧接着又是恐怖的嘎吱--童正熙,二十四岁,卡农书馆附设咖啡馆的员工。

    「卡农」是位于台北东区的高级书馆,艺术,文学、电影、考古等等原文书籍超过十万册,主要客群是需要参考国外文献的专业菁英以及外国人士,在文化圈中是颇有名气的书馆,在别处找不到的书可以去卡农问问看,但若连卡农也没有,其他地方也就不用问了。

    大量且繁复的原文书籍加上来往的客户皆为社会中坚份子,服务人员自非泛泛之辈,除了英文之外,必须还精通两国以上的外语,有专业背景者更好。

    至于附设的咖啡馆,要求虽没那样高,但却也不低,大学毕业外加一级英文检定资格,中文要好,还有,要有文化气息。

    英文检定是白纸黑宇,但文化气息却是很玄妙的东西,有时,只是一个动作,一个眼神,甚至是用字挑选。正熙是台大外文系的学生,经过两次面试,才成为卡农书馆的一员。

    「你的眼神看来很聪慧。」当时负责面试的主管这么对她说,「一看就知道是喜欢看书的女孩子。」

    她很喜欢她的工作,也很满意她的薪水。

    是啊,薪水。

    虽然有点俗气,但人不可能只靠气质过活,所以,薪水仍是重要的。

    她爱工作,她爱钱,她努力过生活。

    正熙将磨好的咖啡粉倒入玻璃罐,准备工作算是大功告成。

    小惠凑过来,看着那造型奇特的玻璃罐,「我以前就想问了,这些瓶瓶罐罐在哪里买的?好漂亮。」

    正熙笑,她刚来上班时也问过这个问题,「特别从威尼斯订做的。」

    「有比较好喝吗?」

    「不。」她语带戏谑的说:「但是比较好看。」

    卡农书馆的咖啡除了好喝,还有一点很有名,那就是:贵。

    这里一杯咖啡的钱可以到饭店吃下午茶还有剩。

    虽然是格调问题,但咖啡豆又不是养生品,所以至少要让来这里喝咖啡的客人们觉得物有所值。

    物超所值则指视线所及的范围。

    包括从威尼斯空运而来的玻璃罐,英国出产的骨磁杯,挑高的天花板,舒适宽敞的座位,以及柜台后赏心悦目的女服务生。

    小惠可爱。

    媚媚艳丽。

    正熙秀雅。

    三人穿起制服,俨然是卡农书馆中引人注目的风景。

    「正熙。」

    正熙闻言回过头,见是图书部的孙佳成,给了一个早安微笑,「喝什么?」

    「一杯曼巴。」

    孙佳成长得一副好好先生样,非常的人畜无害,若不说明,很难让人把他跟「哈佛大学高材生」这七个字连在一起。

    不像,但货真价实。

    员工喝咖啡是不用钱的,正熙将咖啡倒入外带纸杯,已经将盖子盖上,但孙佳成却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正熙隔着柜台跟他对看,眼中闪着问号。

    孙佳成一脸有话要说但说不出口的摸样,支吾了半晌,终于问:「你晚上有没有空?」

    正熙一怔,他在约她?

    原本在整理杯架的小惠停下手边动作,将脸转往他们两人。

    孙佳成被小惠看得有点窘,「我在想,如果有空的话,我们可以去看个电影什么的。」

    正熙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别显出太大的惊讶,「我要上课。」

    「差点忘了你在补习法文,那下次吧。」丢下这句话,他连忙离开,连咖啡都忘了拿。

    正熙看着他的背影……

    他那个样子,分明是有点不好意思。

    「有人走桃花运了。」媚媚的声音。

    咖啡馆的三个女服务生,不管是年龄或者是心态,都呈现某种程度的相逆。

    小惠外型可爱,思想简单,媚媚五官艳丽,敏感非常,而正熙则是介于两人之间。

    她是小家碧玉型的,懂得爱情,但不太懂男人。

    她跟小惠哈啦,跟媚媚讨论事情。

    「不用看我。」媚媚美美的一笑,「就是你想的那样。」

    「他真的喜欢我?」

    媚媚一脸轻松,「如假包换。」

    喔,不,正熙在心中呐喊。

    孙佳成?

    她一点桃花开的感觉都没有,乌云罩顶反而比较合适她现在的心境。

    「孙佳成不错啊,有才有学,只不过卖相没那么好,但没关系,男人靠的是脑袋,不是皮相。」媚媚一脸识途老马似的分析着,「虽然有点无趣,但保证不会花心。」

    「可是我又不喜欢他。」

    「知道。」媚媚双手扶在正熙的肩上,嗤的一笑,「不过你要是以三好先生为标准,恐怕很难嫁出去。」

    三好指的是好出身,好学问,好相貌的男生。

    看似困难,但卡农书馆中就有一个。

    他们的店长潘才驹就是典型的三好先生,拥有英国文学与法律双博士的头衔,有一张温文俊雅的脸孔,而且完全不吝啬于他好看的笑容,完美得像是从电影中走出来的男主角一样。

    正熙当然是喜欢他的。

    不只是正熙,包括媚媚跟小惠都是。

    不过她们三人的喜欢都不是那种积极按近的方式,而是远远的欣赏,因为太完美了,并不适合现实生活。

    小惠说得好,「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却一目了然。

    正熙当然不要求对象要有潘才驹那样的行情,但也不能相差一万八千里的变成孙佳成啊。

    爱情虽然没有道理,但有其基本条件。

    衣服可以将就,包包可以将就,生活也可以将就,但男朋友是不能将就的,宁缺勿滥。

    脾气好没用,孙佳成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一旁小惠还在幸灾乐祸,「桃花喔。」

    正熙叹口气,这种黑色桃花不要也罢……啊,糟了,孙佳成约了她一次就有可能再约她第二次,今天她是靠法文课搪塞过去,以后呢?法文课又不是天天有,难道她要为此编出各式才艺课程吗?

    「我刚才应该算是拒绝了吧?」正熙不太确定的问。

    其实她知道那不算拒绝,不过现在感觉太差了,需要人家安抚一下。

    「我们知不知道没关系,他知不知道才是重点。」媚媚一语道破,「你最好有心理准备。」

    「长痛不如短痛,如果他再约我,我就直接告诉他好了。」

    一劳永逸的说法就是:我有男朋友了。

    可是正熙不想这样说。

    因为她对潘才驹还是有着那么一点点的幻想,如果她以「有男友」婉拒了别人的追求,就很难将自己的心意化为行动。

    所以……呜啊,头大。

    孙佳成是喜欢她哪里?说可爱又没有小惠可爱,说艳丽又没有媚媚艳丽,难不成他真的喜欢她这种中间型的?

    小惠十分天真,「有人喜欢自己是好事耶。」

    「重点是我不喜欢他。」

    「不能做情人可以做朋友啊。」她一派浪漫的样子。

    正熙没好气的回她,「做朋友当然可以,但问题是我们是同事,每天有八小时相处在一起,卡农的人很少,走来走去就会碰到,很、尴、尬。」

    这种情形不是第一次发生。

    她念高中的时候,曾经婉拒了跟她在同一个公车站等车的大学生,婉拒是婉拒了,但他们相见达一年之久,每次她等公车的时候,总是尽可能的目不斜视,虽然他不曾来打扰她,但就是很怪。

    正熙恨透了那种明明有事又装作没事的感觉。

    喔,春雨霏霏,可是那突如其来的邀请让她现在已经风花雪月不起来了。

    灰的天,细的雨,令人心烦的坏天气。

    ***

    阳光将研究室映得十分明亮。

    偌大的空间中,有着整片的古书墙,一些出土文物,古今对照地图,一张大大的特洛亚诺古抄本以及几张从石碑上拓下来的奇怪文字,检视仪器,桌子上还有几块大小不一的陶片。

    他们从山区中挖出来的陶片。

    「官仲仪。」一个绰号「德国人」的法国人将写了数据的纸片丢出,「接好。」

    坐在窗边的年轻男子在空中截住纸片,摊开,对照着精密仪器下的东西,变换角度,仔细比对。

    德国人心急,「怎么样?」

    官仲仪的薄唇逸出两个字,「闭嘴。」

    岁月与精神,都耗在这些破烂陶片上了——开拔到墨西哥已经一年多,足迹从南方的潘科卫城直至北方的修女院,若说马雅文化淹没在森林里,那他们就是淹没在马雅里了。

    考古,绝对不是一件浪漫的工作。

    算数与历法令人头大。

    金字塔与神庙的新发现有限。

    害虫与毒蛇更是屡见不鲜。

    天气潮湿闷热,白天头昏眼花,晚上夜不成眠,蚊子成群结队的来攻击他们这些侵入者,生活条件简直差到极点,之前,以为沙漠最恐怖,现在才知道比起热带雨林,沙漠算是可爱的了。

    所幸并不是所有的时间都在挖泥土,他们来往于淹没古文明的森林与城镇之中。

    现在,一行人就是在四通八达的城镇中,有冰水,有空调,可以听音乐打电话,还可以上网。

    「到底怎么样?」

    官仲仪抬起头,「很遗憾。」

    德国人大叫,「哇,那不是白费工夫了。」就算一分付出不等于一分收获,但也不要相差太多嘛。

    「古文明研究本来就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白费工夫。」官仲仪站起身,不愠不火的说,「你不会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吧?」

    「我明白。」德国人双手一摊,「只是有点失望。」

    「这么容易失望的话,你应该转行。」

    德国人正想要反驳,没想到门口却传来一个苍老却宏亮的笑声,「没错,要抱着希望,但不能失望。」

    「高曼教授!」

    进入的老家伙,自然就是大家口中的高曼教授了。

    三十岁栽入考古界至今已经超过四十年,称得上是桃李满天下,除了一大堆吓人的头衔之外,最重要的是他有考古的本能。

    而这次的「马雅文明再发觉」就是由他所主持。

    一行共有七人,其中只有宫仲仪是东方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黑发黄肤的关系,他有着一些儒家的温雅,与一般考古人的侵略个性完全不同。

    虽然如此,宫仲仪却是高曼的得意门生,学界也都认为将来继承高曼衣的人会是这个三十岁不到的年轻博士。

    「也都差不多了,等整理好就可以回加州。」高曼慢慢的踱入,走到宫仲仪旁边,「还是打算先回台湾?」

    「是。」

    「我年底还有计画。」

    而且是个深入超级沙漠的宏大计画,资金早已准备好,时间只是为了采买以及制作必要物品。

    面对最有可能继承自己衣钵的人,高曼不希望他错过这个可以名留青史的大计画。

    「我只是回去看一看而已。」宫仲仪摘下眼镜,露出了一双深沉眼神,「教授,我保证年底会归队。」

    高曼闻言露出了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官仲仪看到他那招牌的肯德基爷爷笑容,不禁露出了些微笑意。

    他不是很服气别人,但高曼是几个例外的其中之一,老归老,却总是在学,还有着泱泱气度,跟他一起聊天是件很棒的事情。

    「什么事情非得回台湾不可?」高曼问。

    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一起回加州,毕竟他们是团队工仵,支援与需要,还是要参考团员的意见。

    「也没什么非得回去不可,只是家总是家,所以趁有空回去看看。」官仲仪半眯起眼睛,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发觉的奇特神情。

    他不想告诉教授,离家多年的他要回台湾是为了一封信。

    那是大学同学小毛寄给他的。

    信末写着——前阵子碰见你以前喜欢的那个女高中生,聊了几句,她不记得我是谁,把我当作登徒子,还威胁我说要叫警察,害我丢脸——不过,我现在愿意承认你当年的确有眼光,她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却吸引人。

    宫仲仪记得那个女孩子。

    他们在同一站等公车,只要有九点的课,他便会舍弃代步的汽车,转往公车站。

    两人之间曾经因为他开玩笑的邀约有过小小的对话,而这加起来不到十句的对话却让他毅然决然的做出留学的决定。

    不是负伤或负气,只是一个决定而已。

    现在,他有空,他知道她的消息,所以他回台湾。

    房子已经请小毛先替他找好了,她工作场所的地址他也有了,他要亲眼证实,她是不是像当初所说的那样,他也要证实,他并不是她所说的那样。

    ***

    下午六点,卡农书馆的打烊时间。

    饶是文化之地,但到了下班时候照旧会弥漫着一股小浮躁,没有刻意,而是时间造成的结果。

    正熙将该密封的玻璃罐全部密封起来,蓦地,一个人影从图书部溜到咖啡馆的柜台。

    「三位美女。」

    这样叫她们就对了,语音落下,三人从不同方向回过头,而且不吝啬的给予漂亮的笑颜。

    「明天是阿福生日,要不要去喝一杯?」

    阿福是外号。

    图书部有四个男生,胖的叫技安,瘦的叫阿福,戴眼镜的叫大雄,而最后一个是没有任何特色的孙佳成。

    现在趴在桌子上的那个就是大雄。

    他是个好好先生,永远记得每一个人的生日,每一个人的喜好与忌讳,而且总在情人节的时候送女同事们纯友谊的玫瑰花。

    小惠扁扁嘴,「阿福算哪根葱?」

    她跟阿福合不来,才不要浪费时间为讨厌的人庆生。

    「小惠怎么这样说呢,阿福是人不是葱。」正熙举起手,「算我一份。」

    大雄举起一只手指,「还有谁?」

    媚媚笑,「我也去。」

    大雄被媚媚的媚眼弄得有点魂飞魄散,好一会儿才举起第二只手指,「每人先收一千,多退少补,我会订位子。」

    因为两人都要去了,结果那个说阿福算哪根葱的小惠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也举起手。

    去是要去了,但她还对大雄说:「你要跟阿福说,我是为了联络同事感情才去的,可不是为了帮他唱生日快乐歌,叫他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好啦好啦。」确定人数后,大雄很快的离开。

    看着他的背影,小惠有点不放心,「他会不会忘了跟阿福说?」要是阿福以为她认输了,那她不是莫名其妙矮一截了吗?她才不要。

    正熙觉得她反应太过,「就算大雄忘了说,光看你的脸色,没有人会误会的啦。」

    人跟人之间的缘分还真奇妙,阿福跟小惠从来没有正面冲突,但就是互看对方不顺眼,大家劝之,哄之,制造机会让他们化解敌意,但一点效果也没有,时间久了,也放任两人去闹别扭。

    相反来说,正熙自己跟潘才驹的交集不多,却偏偏很喜欢看到他。

    身为店长,他当然有很多事情要忙,正熙不常看到他,但若能见到面,说到话,就有种心花朵朵开的感觉。

    当,时针指向六点。

    下班了。

    雨还是没停,绵密的春雨打落了杜鹃,雨中有着淡淡的香味。

    正熙撑着伞,由静巷中往喧闹走去。

    ***

    晚上九点,正熙终于回到住处。

    台北的交通没那样差,不过因为今天有法文课,所以回到家的时间比平常晚了两小时。

    因为是独居,房子就是她喜欢的样子。

    有一整面海洋墙纸,角落有一棵假椰子树,天花板贴满了夜光星星,她还有一张充满浪潮与风声CD。

    这些是她从大学时代就想弄的小浪漫,不过那时与同学一起住,不太好意思,现在总算是如愿以偿。

    电话答录机上闪着红色的讯号。

    留言一,妈妈要她有空回家。

    留言二,她订的唱片已经到了,唱片行请她有空过去拿。

    留言三,学姊璋玲说她怀孕了,准备组小家庭。

    前面两个留言都好好的,听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正熙呆了一下,听了一遍,再听一遍,却还是无法掩饰心中的霹雳感。

    他们那个万人崇拜的璋玲,上个月见面时她还说要为台湾的妇女保障权益尽心力的,怎么才短短二十几天就人事已非?

    「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给我。」璋玲在电话那头呵呵直笑,「怎么样,感觉是不是被背叛了?」

    「没啦。」

    「那你那个怪怪的声音怎么回事?」

    「我只是很惊讶。」正熙坦白说,「你不是说台湾妇权一日不健全,就不走入婚姻?」

    「我没说要结婚啊。」璋玲在那头怪叫,「我只是打算生小孩,可是不打算结婚。」

    「那你又说要组小家庭?」

    正熙后来才弄清楚,同居生子不结婚,孩子还是可以有爸妈,只是爸妈没有婚姻关系。

    虽然时代在进步,女权也在进步,但正熙不太认为那是进步。

    同居不结婚代表着某种程度的不信任。

    「就是因为我这样的人多,所以才显得你很可爱啊。」璋玲的语气有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可爱?

    「你明明就在笑。」正熙说。

    「呵,你听出来了?」

    「笨蛋才会听不出来。」

    两人聊了一阵子后才挂电话。

    正熙不是笨,也不是古板,只是比较谨慎。

    她不喜欢做徒劳无功的事情,那种你侬我侬或者是轰轰烈烈的恋爱都不适合她。

    为了避免将来的人生陷于亡羊补牢的痛苦,刚开始就得将标准定得高一点,恋爱不是游戏,不能随性,当然更不能凭着不太可靠的感觉。

    对她来说,过程虽然重要,但结果更重要。

    只看过程的爱情是很惨的——就像她的父母,不顾一切的开始,于是便有了顾不了一切的人生。

    也正因为如此,她对爱情有着异于常人的看法。

    不只要爱,也要稳定。

    童正熙生活准则之一:爱情以稳定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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