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 >> 别后重逢,细水长流 >> 配角戏作者:攸齐 | 收藏本站
配角戏 page 20 作者:攸齐
    「靠,她那样唱不会唱到断气吗?听了都起鸡母皮了。」王仁凯搓搓手臂。

    「呜……阿公……公喂……俗话说惜花连盆,你疼子搁疼孙,你是阮……」

    「马的。」王仁凯打了个冷颤。「再听下去会早泄。」

    「忍一忍吧,文哥都说话了,总是要学会,难道我们要一辈子打架围事,或是四处去意外现场抢盖白布?」杨景书点根烟,抽了起来。他额前刘海垂落,和他的长睫交错。

    一旁游诗婷看他眨了下眼后,抬指抹过眼睫,眼角略带水光。

    为何上一秒还能笑话她,这一刻神情却如此沉郁哀痛?他想了起什么?还是哀凄的音乐声牵动他深埋的情绪?

    「拔啊……」平地一声雷般,哭喊声响彻云霄,直往天际,像是要哭到撕心裂肺、哭到风云变色才甘愿似的,如此夸张的哭嚎声让游诗婷将目光挪向那在水泥地上满地爬啊爬的孝女白琴。

    她皴了皱眉,心里想着难道她也要这样满地爬吗?

    「后来呢?后来你决定去唱孝女白琴?」躺在单人床上,林雅淳侧过身看向另一床上盘着腿坐、小笔电就搁在腿上的人影。

    她实难相信,对面那个年长她几岁的女子曾经混过帮派。在班上,她是成绩最好的那一个,也是最认真的,像这样的人,怎么样也无法把她和帮派联想在一块呀。

    「嗯。」游诗婷看着天花板,说:「刚开始觉得不就是哭嘛,谁不会?真的学了才知道每个都是真功夫,要学哭、学唱、学乐器、学指挥棒、学队形……反正要学的东西真的好多好多,我还记得我常常被指挥棒敲到头。」

    「是哦?」林雅淳眼睛亮了起来。「是不是就像我们早上看的影片那样,上半身穿得像空姐,下半身穿短褶裙,还要配白色的高筒细跟靴,然后在会场边走来走去边演奏乐器?」

    「就是和影片中一样,只是队形不大一样,歌也会不同。」

    「我早上看影片时,还在跟阿泰说,怎么好像那种学校仪队喔。」

    她笑了笑。「是满像的。」

    「你一定花很多时间练习吧?」

    「不管学什么或练什么,都需要时间的。只是通常回报给我们的,不是辱骂声,就是在你将要爬过去的路上吐口水。工作一天下来,换来的从来都不是肯定声,而是破皮的膝盖和红肿的双眼,还有沙哑的喉咙。」她的声音放得很轻,在黑夜里听来显得格外无奈。

    林雅淳盯着她的脸蛋,微微感叹。「决定学那些,全都是因为那个男生

    吧?」

    「嗯。」都说到这个程度了,也没什么不能说的。「确实是为了他。」

    「因为想要常常和他在一块,就走入这一行;然后也为了和他一起学习,就决定唱孝女白琴、决定学更多的传统礼俗……你那时候真的很喜欢他吧?」

    「那时候……」诗婷停顿几秒,道:「是真的很喜欢他。」

    「所以你拒绝陈润升也是为了他?」

    「不算是。」她目光盯着某一处,失神良久,像在回忆什么,半晌,才听她徐缓地说:「刚分开那时候,曾告诉自己要忘记他;我以为我应该做得到,我甚至重考高中,和那些共有的朋友断了联系。我跑到桃园去读了三年书,可是毕业后回台北工作时,每回跑告别式,如果是在殡仪馆礼堂,我总会克制不住地在每个礼堂间搜寻他的身影;我甚至还想过他可能会在某天想起我,然后打电话给我,但我一直没等到他与我联络。后来虽曾经和别的男生交往,可是都没办法与他们交往太久;之后发现自己以前所学的传统礼俗渐渐被淘汰,才决定考大学。」

    她转身看着林雅淳。「现在只想赶快毕业,有一家自己的礼仪公司,感情的事情等以后再说。」

    「他有什么好啊,让你这么死心眼?」

    游诗婷笑了下。「他没什么好。」

    「那你喜欢他什么?」

    她想了几秒钟,道:「就喜欢他的没什么好吧。」

    「啥?」林雅淳抬起半个身子,嘴张成O形。

    游诗婷笑看她一眼。「虽然我和我妈现在关系不错,但以前其实很糟糕。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因为我爸外遇离婚了。我跟我妈,我爸再娶。我妈那时候在卖保险,为了业绩,时常半夜才回家,说是陪客户吃饭、唱歌什么的;她会留钱给我,却很少在家陪我。那时,她以为只要给我钱就好,但是我想要的不是钱,是妈妈的关心。每次看同学炫耀着他们的妈妈多好又多好,带他们去哪玩、买了什么好吃的给他们吃时,我总是很羡慕。虽然我有钱,也可以去买好吃的,但是那种感受却是不一样的。」

    这个她是明白的。虽然她的家庭健全,可她懂诗婷说的那种妈妈买给孩子吃和孩子自己买来吃的不同感觉。谁都想被关心被呵护呀。

    「为了让我妈注意我,我很调皮,也常不写功课,老师就在联络簿上告我一状。我记得第一次看到老师写我的恶行时,很高兴,以为只要妈妈看见联络簿了,就会关心我;我把联络簿放在她房间,一天、两天都没人签,第三天早上我醒来时,在书桌上看见联络簿,以为她签了名,打开一看却没有,她根本没看,事后还骂我把联络簿乱丢。这样的事发生几次后,我不再期待她记得家里还有我这个女儿了。我愈来愈叛逆,书也不读,国中时还时常翘课,泡网咖。」

    稍顿,她续道:「我在网咖认识一群旁人眼里的太妹,放学了我不想回家面对一室孤寂,就和她们混。我们互称姐妹,一起吃喝玩乐,只有跟她们在一起时,我才会觉得自己是不寂寞的,后来我才知道不寂寞不等于有人陪。」

    有时候即便有一百个人陪在自己身边,都不如一个人的相伴;而那一个人,就像是全世界。

    「那时,我喜欢的那个人对我说,她们只是想要我身上的钱,并非真的要跟我做朋友。等我自己也有所体会后,就离开那群姐妹,和那个人混在一起。别人看他是小混混,看我是小太妹。他飚车时,我曾经坐在他后面;他和人打架时,我就拿着麦克风打对方的头;他第一次带我去收尸时,我吐了他一身……他脾气不好,他烟抽很大,他飙国骂,他没什么耐性,除了孝顺之外,他好像没什么优点。」

    她苦笑了下,看向林雅淳。「但是,我就是喜欢他。跟在他身边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尽管他当时已经有女朋友。在他人眼里,我们只是一群不良少年少女,可我们在一起时,每个笑容都是真的,每滴眼泪都是真的,每次生气,甚至一起打人的愤慨情绪也是真的。虽然听人说过得不到的总是最美,可我以为是那段岁月的扶持、陪伴,才让我无法跟哪个男人持续交往,因为那些人都不是他。我们一起走过荒唐岁月、走过青涩,然后逐渐成长。你知道吗?他在我害怕尸臭时给我烟抽,洗鼻子那个也是他教我的;他在我花光我妈留的钱时给我饭吃,还曾经为了煎蛋给我吃被油爆烫过;还有,我妈后来发现我翘课跑去唱孝女白琴,气得把我赶出家门,那时是他陪我……像是这些,就算是有钱有家世有面貌有学历的富二代来追我,也无法给我的。」

    林雅淳被她这番话撼动。她无法体会那种相扶持的感情;可她知道,这个长她几岁的女子一定很爱那个男生。「那你每次哭,都是哭真的还哭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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