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晴,我拖稿了。”甘平可怜兮兮的模样犹如被人遗弃的小狗狗。
拖稿?方晴直觉反应道:“又是相亲?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咳……”男性个满的咳声响起,无人理会。
“不是相亲啦。”随手排除障碍物——杜姓拖油瓶,甘平搂过小晴,埋首在她的肩上,“小晴,我快完了,呜……”
“我管你完不完了,给我离小晴远点。”杜时威发出男子汉的声明,出手欲拨开侵占他权利的甘平。除了他,谁也不许吃小晴豆腐,女人也不例外。
可惜,他的男性主张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禄山之爪未能抵达目的地,巳然宣告阵亡。
一只苍蝇拍从其名其妙的方位出现,方晴挥着它权当刚刚拍开了一只蝇类,此时此刻平平最重要。
“平平,出什么事了吗?”是不是她老妈又出什么难题给她了?
“呜……都是他啦……”悲从中来,甘平伏在她肩膀上委屈地诉说近日来的困扰。并做出结论,“小晴,我要完了,再也不能从事写作了,这就是预兆。”
“你以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和他磁场不合的缘故?”听过她的胡思乱想之后,方晴简直啼笑皆非。
“嗯,我的人生将因为他而变得一片灰暗。”刚刚老编来电话询问她的稿,她都没敢说自己大半个月只打了不到一千个字。
“好可怜。”方晴目露怜悯。
“呜,你也觉得我好可怜?”连小晴都觉得她好可怜,那看来她真的是好可怜。
“不,我比较同情那个洛凡。”
嘎?“为什么?”
“蠢,你发春了。”杜时威没耐性地夺回心爱的人儿,“晴,别理这个蠢蛋,我们还是去过我们的两人世界吧。”
什么发春了,说话真难听。方晴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才转向她,“平平,你喜欢上他了。”
喜欢?一句话立时炸得甘平头脑发晕,她怎么会喜欢他?
“你不是说他说要追你才害你写不下去的吗?”她恋爱的时候平平严然一副爱情专家的模样,她还以为平平有多厉害呢,原来平平的恋爱学分一样不及格,“你想想看,你既然允许‘想他’这种情绪占据你工作的时间,还不够说明你是喜欢他的吗?”
“不是允许……”她怎么可能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是情不自禁。”方晴了然。
情不自禁?这个词让她的脸有些热,“可是……我连他叫我平平都感觉不是很舒服,怎么会喜欢他呢?”
Oh,mygod!她弄错了,平平的爱情学分不是不及格,而根本就是零分才对,“甘大作家,男女主角对对方有感觉时的那些句子不用我背给你听吧?”不舒服?她居然用这个词来形容。真是服了她了,“况且,以你的性子,不在意的人怎么叫你,你会挂在心上吗?”
是吗?原来那样的情绪是因为她喜欢上他呀。
甘平默然,是不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喜欢上某位男性,但,她既然早已决定不婚,也就没有必要让这份“喜欢”干扰到自己的生活。
而火掉这份不在预期的情感,这点自信她还有。
幸好,她早已拒绝了他;也幸好,她及时弄清了自己的感情,否则任其发展下去,难保不会一发不可收拾,到那时她可不敢保证自己是否依旧能如此刻般释然。
要知道,浑浑噩噩的感情最是可怕的,为数不少的书中女主角就是什么都没搞清楚就陷进去了,等好不容易明白过来时,已经爱得死生活来,什么都晚了。
不过,依她的性子,书中那般浓烈的感情有可能发生在她身上吗?
嗯,这一点倒值得考虑。
甘平觑见在一旁搂着佳人的家伙,突然想到一件事,这姓杜的家伙刚刚说她什么来着?
“难得见面,我们不说那些烦人的事了……”眼神在镜片后一闪,她再度腻上方晴,“小晴,你今天怎么想到要带你的他一同来我这儿?”
话音未落,立刻得到方晴的嗤声,“谁想带他来,是他死缠烂打地非要跟来。”
“你来我这儿,他也利你寸步不离,你们的感情真好。”悠悠地轻叹,甘平拨开杜某人的“狼爪”,挤进他和小晴之间,不吝于充当隔离泡沫。
“好什么?他对我根本就是防‘贼’一样。好像我来你这儿会做什么坏事似的。”
“那你就听他的话,乖乖地待在家里嘛,免得惹他不高兴。”好善解人意的声音,甘平此刻简直就像是古代妇女三从四德的典范。
乖乖听话?!通常女权至上的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这种小女人的观念,所以方晴火大了,“凭什么他不高兴,就得我委屈求全?”
“你总有一天要嫁给他,而每一个男人都会希望自己的妻子顺从的。”温温柔柔的劝解在此时无疑于火上浇油。
“顺从?!”小晴厌恶的表情好像有人拿了一百只蟑螂要她吞下去,“我宁可不嫁……”
“滚开!姓甘的——”再也忍不下去了的杜时威猛然变身为狂狮,怒吼着挥开挑拨离间的甘姓小人,夺回佳人,“你离我的女人远点。”
叫她离远点?好啊,没问题。“‘小晴,原来杜先生这么不喜欢你和我在一起,我看我们以后还是少见面吧。唉——”万般不舍地说完,她不忘加上一声大大的叹息加深效果。
“闭嘴!”该死的,这个姓甘的女人纯属惟恐天下不乱的小人。
“你才该闭嘴。”佳人霍然转身和狮子对恃,“我还没嫁你呢,你就开始管东管西,跟防‘贼’似地防着我,还干涉我的交友自由,不许我和平平在一起……”
“我哪有……”大型猫科动物瞬间转型成家猫,
“小晴,你不要听她挑唆……”
“你还敢说。”母狮大发雌威,新仇旧怨全部列为清算的行列,“你这个人最霸道了,我一直记得平平打电话找我帮忙,你不仅挂掉她的电话,还把我困在家里不许我出门……”
“那次她是找你帮她相亲。”他会允许他的女人去相亲才见鬼了呢。
“相亲怎么了?我只是帮平平挡一下,又不是要跟别人跑了。再说,如果不是帮平平相亲,我们两个会认识吗?说到底你还应该感谢平平才对。”
感谢那个小人?呸。“小晴,你先到到外面一下……”
“你想做什么?”方晴立时警觉地问。
“受人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甘小姐为我做了那么多的‘好事’,我自然要好好‘感谢’她,以示回报了。”杜时威一脸感恩图报的“赤诚”状,“去吧。让我们好好‘聊聊’‘回报’的问题。”
看平平没有开口,方晴耸耸肩,“好吧,那你们慢慢‘聊’。”笨时威,她担心的才不是平平呢。
放心吧,他们会“好好聊”的。看着爱人的芳踪消失在门口,杜时威的恶霸气焰再次高涨,一把揪住甘平的衣领,咆啸出赫人的声频:“你给我说、清、楚。是我什么时候又招惹到你了,还是你天生就看不得别人过得幸福?啊?”
睨了一眼被紧捉着的领口,甘平叹气,“牛牵到北京还是牛。
“你说什么?”
“是你先开始整我的。”既然有胆挑起事端,就该有胆玩到底。
“姓甘的,我整你的那一笔,你不是早就算回去了吗?”她回整他的手段,她忘了,他可是记忆犹新。
是了,这笔她已经整回来了。但,她又想起他一条罪状,“你挂我电话,不许小晴和我联系。”
“别忘了,后来连着一个月没和小晴见到面的人是我。”要是他的隔离政策有用的话,他现在还会在这儿吗?
哦,这笔也整回来了。可是,“你上次来找小晴,没有换拖鞋就进来,害我擦拭了好久…”
“你这次就因为这个整我?”杜时威咬牙切齿。拖鞋?该死的。女人都这么受记仇兼小心眼吗?
她温柔可亲地笑眯了眼,“杜先生的行为有时候稍显……粗扩。”包括现在。
算他没有迟钝得太彻底,终于注意到了她隐喻下的危机,松开揪着人家衣领的大手,“抱歉。”下意识地道歉之后,杜时威险些没怄得给自己一掌。可恶,他跟姓甘的小人道哪门子的歉,“我还欠了你什么账?干脆今天咱们一次性都清算干净。”
“算了,就当我们两清了吧。”’,他都道歉了,她还能怎么样?
“哦?”他揪了她这么半天的衣领,这个心胸狭隘的甘姓小人会不想回报他?天下红雨了吗?
不理会他的怀疑。依她的想法是,最好永远不让他知道,她……没有办法做到得理不饶人。
事实上,她比较希望他死不认错,那她就可以整人整得理直气壮。可是今天他却不知道哪根筋错位,竟然跟她道歉了?!
害她不得不割舍掉一次整他的机会——不是她喜欢整人…呃,也算有一点(只有一点点啦),重要的是,她和他是天敌(这一点,两人同样的肯定,绝对不会弄错),如果见到了他却不整他,她总觉得有点(这回是很大的一点)对不起自己(他活该,谁让他先整她——这一点她是永远都会牢记在心的)。
想到这儿仍忍不住瞪他一眼。真想不通,小晴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个胸襟小得跟芝麻差不多大的粗鲁恶霸呢?
“嗨,二位聊得如何了?”方晴探了个头进来,瞧见亲亲男友“安然无恙”后,快快乐乐地偎近他,“平平,一起去逛商店好不好?”
“不了,你们俩去吧。我要继续赶稿。”管他怎样呢,只要小晴觉得和他在一起幸福就好。
至于她,赶稿第一!
困扰她许久的心结解开之后,心清霍然开朗,似乎什么事都顺利得不得了。甚至三天一个电话的老妈,在上次她带“男友”回家的事件之后,也只来过一个电话,让她与“男友”好好处,再无其他。
所以,蓝天、白云……乃至一切的一切都美好到了极点。
最重要的是,她终于交槁了,并且最后的那几个章节,她是以前所未有的超快速度完成的——这证明了,她前一阵子只是陷入情绪的低潮而已,只要恢复了状态,她还是过去的甘平,她——没有完。
啊哈哈哈……作者甘平大复活了!
她现在要做什么呢?是一鼓作气地再赶下一篇稿子,还是照以往的惯例休一个星期呢?
嗯,她如果连续赶稿的话,一定能哄得老编高兴死的。然,基于老编的身体健康是每一个作者的责任,为了老编能继续生龙活虎,为祸……呃,是为福苍生,她还是停几天再继续写吧。
呵呵呵……心情好的时候,难喝的鲜奶不必加糖也能喝得下去了,呵哈哈……
我高兴地笑……我高兴地笑……
叮咚
随手扭升音箱,让班得瑞的《魔法风》在室内回旋,再在书柜上随意抽下一本小说、摆出一堆的零食,窝在床上将小说重新啃上一遍……呵,这样的日子。真是太幸福了!
叮咚、叮咚……
法老号也已顺利地越过卡拉萨雷涅岛和雅罗斯岛之间,那是由某次火山爆发形成的海峡,法老号还绕过了波梅格岛……
叮咚、叮咚、叮咚…
她好像听到门铃在响?翻动书面的手指停在《基督山伯爵》的第一页,静待了两秒,没有再次听到声响,她将《魔法风》外的杂音归于幻听,继续埋首于基督山的世界。
一位年轻的引航员正把法老号……
叮咚……
她没听错,真的是有人在按门铃啊。
会是谁呢?来她这儿的一般只有父母和小晴,可是他们都有钥匙,不大会使用门铃……
“谁呀?”凑着“猫眼”看到一张半生不熟的脸孔。难道是收水费的?
“是我,洛凡。”
洛……洛凡?!愕然拉开大门,甘平愣愣地看着一支红玫瑰出现在自己面前。
“送你。”一记足以和室外阳光相媲美的粲笑炫花了她的眼。追求第一招:随时随地出其不意地送上一支玫瑰,绝对的温柔浪漫。
“呃……谢谢。”他来做什么?
“我将你放在我那的书也带来了。”一只纸袋出现在她的眼前,洛凡没有说出口的是,这袋里的书他已先行看过一遍了,他甚至又买了十多本她近期出的小说来看,以期能从书中找到她内心情感的蛛丝马迹。
“谢谢。”正好她刚交稿,可以趁这几天把这些书啃完。
“平平,”实在不想开口的,但,等了这么久他不得不提醒她,“你不请我进去吗?”
他还想进来呀?甘平有些不情愿,要知道虽说她已经调适好自己的心情了,但,知道了自己喜欢过他,还是让她在他面前不若以往的自在。
看她犹豫犹豫再犹豫,他不打算给她充足的时间想出理由将他拒之门外,洛凡主动得不像话地帮她将纸袋拿到客厅。追求第二招:打造出可媲美十层装甲脸皮,该主动时就绝对不要客气。
呆呆地看着他自在地登堂人室,甘平几乎以为自已是开门揖盗了,“洛先生,找我还有什么事吗?”她的口气不是大客气,嗯,甚至还应该说有几分逐客的嫌疑。没办法,既然他不知客气为何物,她自然也不该大客气了。
“怎么了?今天心情不好?”他一直以为他们上次相谈甚欢,没想到再次前来,她却冷淡了不少。
“没有。”忍不住狠白了他一眼。在他来之前她的心情可是好得不得了。
看来他的到来不怎么受欢迎。读懂了她的意思,洛凡有些懊恼,要是早知会这样,他上次拼着被老编大解八块,也要死赖在这里和她联系感情。
“平平,虽说你不愿做我的女朋友,可你不会连做普通朋友的机会也不给我吧?”追求第三招:以退为进。
做普通朋友?呵,跟她玩这招,他好像忘了她的职业是什么了,“普通朋友见面可不会送红玫瑰。”
“我对花语没什么研究。只是以为女孩子一般都喜欢玫瑰,便送你了。”追求第四招:难得糊涂。
睁眼说瞎话,现在的小学生都知道红玫瑰表示什么,他会不知道?骗鬼还差不多。
“是吗?”功力实在不足以与这么厚脸皮的人相抗,再勉强自己拉卜脸皮也只是枉费气力罢了。
“你不喜欢玫瑰,下次我送你别的花,”追求第五招:越挫越勇。
“谢谢。”甘平淡然地捧过尚未喝完的鲜奶轻啜,“我对草类植物没兴趣。”
草类植物?!他的脸色有点黑,不过不要紧,还有追求第六招:山不转路转。“你喜欢喝鲜奶?”没关系.下次他可以改变策略,带鲜奶给她。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喜欢喝鲜奶?”幸好记得咽下口中的水分再说话。否则她要被呛死。
两只眼睛都看到了。不过,追求第七招是:能屈能伸,洛凡立刻改口:“你不喜欢喝鲜奶?”
“废话,我恨死它的味道了。”如果不是生活守则明确地列着早晚各一杯鲜奶,她会让它靠近她五步之内才有鬼。
“你喝鲜奶是为了营养?”他依她不甘的表情猜测,若真如此她为什么不找其他东西替代鲜奶,“豆浆的营养也不错。”
以后他可以每天早晨打了豆浆上来和她一起用早餐。追求第八招:要善于运用每一个机会。
“豆浆?!”甘平的眉头拧起来,“我有没有说过,我讨厌一切奶制品和豆制品的东西。”
一切的奶制品和豆制品?洛凡咋舌。她挑食挑得有点严重。但是,不要紧,追求第九招叫做:百折不挠。
“平平,你平时都喜欢上哪玩?”
“窝在家里。”她想也不想地回答。
“什么…”有没有搞错?他可是归纳出了一百零八把追求方案呢。她要是窝在家里,他剩下的九十九招怎么办?“那你不能每天都窝在家里不出门吧?”
“有何不可?”看穿他在打什么主意,甘平不吝于打击他。
有碍他追求,当然大大的不可了。可惜,这个理由显然不能让她接受。无妨,只要能找出她必须出门的事,他就等于掌握了先机,首先。“你每天都要喝鲜奶……”
那又怎么样?甘平灌掉最后一口鲜奶、顺便截住他的话,“现在的乳业公司都有送货上门的业务。”
也对,他把这事给忘了,但,“你不会不吃菜吧。”一个人在外面住,要买菜的话,她就必须出门了。
“我当然吃菜。”她的生活守则第二十一条就是每天至少要吃一顿蔬菜。
“那你……”洛凡面露喜色。
甘平没有理会他,径自去洗杯子,并顺手丢给他一本小册子,“这是附近五十家带外卖的饭馆名册,你想吃什么,打电话叫。”买菜做饭?杀了她还比较快。
“你不会做饭?”他直接猜测。
“学会自己做饭是我搬出来住的条件之一,你说我会不会做饭。”不过淑女远庖厨房,她自认为自己是淑女,所以不、下、厨。
他就不相信她能完全过隐居的生活,他想到上次在书店看到她,“你喜欢看书,要是不出门怎么买书看?”她的金钟罩毕竟还是有破绽可寻。
这人真笨。“你不会不知道现在的网络有多便捷吧?我若不想出门,可以直接在网上下载我想看的书。”但是不管现今网络上的藏书怎样地丰富,她还是喜欢捧着充满书香的纸张那种感觉。不过……“就算我不喜欢在网上看书。也可以在网上定购图书呀。”就是时间上慢了点。
她说得也没错。洛凡再接再厉,“可你的职业是作家,每次写完稿后,应该需要打印出来寄邮件……”
可怜的人。他应该看到她家中连打印机的影子都没有,甘平的日光充满同情,“E-mail。”
E……E-mail?老天!他喜欢上的是什么怪女人啊。他敢打赌,现今她这样的人几可媲美来罗纪恐龙了。
看他大受打击的模样,她有些不忍心地拍拍他,“人毕竟是群居的生物,所以即便是我的‘隐居’也是建立在外界的条件上的。”当然她不会告诉他,她基本上只有赶稿期是处于“隐居”状态的。
他管别人是不是群居的。洛凡莫可奈何地扒了扒头发。看来惟今之计,他也只能有事没事就厚着脸皮跑她的香闺,彻底地贯彻执行他追求的第二招了,只希望他的脸皮真可媲美十层装甲……
唉,为什么他感觉自己的追求之路走得有点惨淡呢?
☆☆☆
连着数日,洛凡往她的香闺跑得十分殷勤,当然也跑得她十分不快,直想拉下脸皮轰他出去。无奈“来者是客”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再加上她学不会拒绝不受欢迎的访客,致使领土主权不受重视,履履遭受外敌人侵……
但是,拉不下脸皮轰他出去,不代表她必须善尽地主之宜。所以,他想进她地盘,随他!他想让她做个好主人招呼他,没门!
对不受欢迎的客人,她能做的极限就是,允许他进屋,然后对他视而不见由着他一个人唱独角戏,再多,没有了!
只不过,他如果知道她能够冷淡他这么些天,大半要归功于他那日送来的精神补给——那些小说,不知他会是什么心情。
埋首在《寻案记》的后面,甘平空出一只眼瞄她的客人。大概是终于知道了独角戏的无味,他今天改了方式,进门没多久便自动自发地在她的书柜上抽了本书,窝在一旁的椅子上看了起来。
她注意了一下,他看的书是书柜上她很少翻动的书——她写的。
可恶。发现了这一点之后,她突然竟有股想将书抢下来的冲动。就好像担心——他会透过书,窥视到内心的秘密一样。
这让她不禁懊恼地回忆自己当初写下它们时,是否投注了太多个人的情感在其中。
该死的,看来这几天的相处,她对他并没有完全做到无动于衷。
“平平——”
每天拼命从紧巴巴的时间表里炸出两个小时往她的香闺靠,洛凡自然不可能是为了来这儿看书。
只是这些天她一直不理他,他才为自己找点事做的。所以,虽说他在看书,但注意力却仍集中在她身上,她那儿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都不会遗漏。
“平平”
十分钟了,她书中的书都没有翻页,这种情况相当稀奇呢。
第一次看她看书时就发觉,她看书的速度超快。
他开始还以为她是不想理他,才借着翻书来赌气,后来才发现她的确只是在看书。虽说,他不认为她看书的方式真能看得进去多少内容。但仍不能不承认她看得很认真——她大小姐经常性地看书看到遗忘了室内还有一个他就是证明。
一想到这就让他心中就有些不是滋味。不过今天她竟在看书时走神了,倒是难得。
“平平——
“干嘛?”一不留神给他应了回去,懊得她差点咬下自己的舌头。
“想什么想得这么人神?”装作没看到她又气又恼的模样,洛凡径自兴致勃勃地靠了过来。
“我在想…”该死,怎能让他知道她在想什么?险些被他拐了,“要你管?”甘平借着凶恶的口气掩下上窜的红潮。
咦,她脸红了。难道说,她是在想他?太好了,
“平平——
“平什么平?”知道自己对他产生超出友谊的情感了,还容他在她面前晃,是她这辈于最大的失误。甘大小姐恼羞成怒了,“要想看书,我可以借你拿回去看。你从明天开始不要再来烦我了。”
她以为每个人都像她一样嗜书如命呀,“明天你有什么事吗?”
“我明大开稿”休笔期他来招惹她无所谓,但一旦她开稿,他还敢来,那就真是不知死活了。
“开稿?好啊,我还没见过你写稿时的样子呢。正好……”呃,他突然想起曾经有儿次打电话给她时,她的态度相当的……糟。
甘平笑出了一口的白牙,“你确定?”
而她的笑让洛凡直觉地联想到鲨鱼。
现在不确定了。他也扯出了一抹笑——僵笑,“我想我还是等你完稿之后再来找你吧。”
“随你。”甘平轻应,再次埋首书中,掩去一闪而逝的精光。
算你识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