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前夜的咖啡,一夜在床上翻来覆去都没有睡着。早上,心情极为糟糕的我咚咚地跺着地板,气急败坏地下楼。
母亲惊异地看着我眼下的熊猫眼圈,妹妹想笑,又看到我阴沉的脸色而不敢笑地直抹自己的嘴巴,不让嘴角翘起来。
白痴!
我瞅着她,希望她把脸皮也抹下来。
二叔也起床了。
“一家人”聚集在餐桌前,母亲打开了麦片,热牛奶冲好,加了一点白糖和蜂蜜,送到每人面前一份。
母亲和蔼地问:“怎么样?会不会太烫?”
“太甜。”我气死人不偿命地说,丝毫不给母亲面子。
看着母亲逐渐阴沉下来的脸色,妹妹很睿智地调和“我喜欢吃甜。二叔,你说呢?”
二叔点点头,一边呼噜呼噜吃完碗里的早餐。
我瞟了一眼他媲美怀孕的肚子,心想:“吃死你最好!”
唉!平常我不是这么狠毒的,谁让我今天心情不好呢!
母亲转移话题,“你们姐妹两个对费约高中的感觉还不错吧?”
我低头继续努力地吃过甜的麦片,大有逃避的意思。我已经大到不用跟父母抱怨有人欺负我的年龄了。她突然的关心,即使只是在二叔面前做戏,也有让我窒息的效果。
“嗯!”妹妹乖巧地点点头。
她比我小三岁,所以在费约高中的九年级就读。虽然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姐妹,但是因为年纪的不同,交友范围不同,所以平时在学校里并不是人人赞美的亲密姐妹。
再说,她比我漂亮。
我无力评论我这样的想法幼稚不幼稚。不过我们并不是同一种人,这是事实。
“学校里都在议论一个人呢!”妹妹说。
我的勺子在搪瓷的碗上“铛”的碰出响声。她说的不是那个人吧?
“好像叫布鲁斯的男孩……”
母亲好像也听说过他,所以也有兴趣地听下去。
“我好想见见他哦!”妹妹眼中闪烁着光华,“可是他几乎每天都不去上课。”
这倒是真的。自从我去了费约高中,就没怎么见到他的身影出现在课堂里面。连必须去上课才能毕业的英语,他都不在乎了!
“不过听同学说,今天有他的一场篮球赛呢!姐姐,跟我一起去吧!”
我在心里冷笑,她知道我不会去,所以才邀请我。果然,我如她所愿地摇摇头,微笑着说:“不了!我明天还有一场考试。”
几下吃完早餐,妹妹和二叔上楼了。只剩下我和母亲在餐桌前磨蹭。
母亲突然对我说:“托姆斯知道……我们搬出来的事情了。”
没有了二叔,母亲和我自然就没有做戏的必要。我抬起头说:“我们是被撵出来的,怎么掩饰都没有用。”
母亲脸上一阵尴尬,可是仍然没有动怒。不同寻常的好脾气让我警惕起来。
“托姆斯……一直喜欢你……”
“托姆斯是叔叔,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但是辈分在那里摆着,即使他会喜欢我也不会娶我,你别异想天开了!”
母亲突然沉默了,脸上青白交接,似乎想说什么,可是又不好意思说出来。而我从她的表情猛然间明白,她根本没有想让托姆斯娶我的意图,因为她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我的心再度下沉一些。“他……要来看你。”
“嗯。”我沉重地应了一声。
“那你会去接他吧?”
“嗯。”我心里几乎都开始恨了,可是仍然温顺地答应了。母亲满意地听到我的答案,不再浪费时间陪我吃饭,转身上楼去打扮了。
我捏着勺子的手紧紧地握着,直到那只银勺子在我手中颤抖。
继父比我大四十岁,就在两个月前翘了辫子。他生前是想染指我的,只可惜等我刚刚长到十八岁,比较能够引起男人的兴趣了,他没福气地先走一步。二叔比我大三十岁,他比继父开放,他想要的是我的身体,一具比较年轻,不同味道的少女身体。三叔比我大十岁,他喜欢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寡妇脸吸引了他,不管怎样,他要得比继父和二叔都多,他更贪心!他要的是我的感情。
他们都想要我,可是没有人想娶我!
继父死了,虽然妹妹是他的亲生女儿,可是也不能保住母亲在家里本来就微不足道的地位。我们被一脚踢了出来。我,这个很碍眼的拖油瓶,突然变得重要。
二叔是个很好的对象!除了继父,他就是庞大家业的顺位继承人。做他的女人不会太光荣,可是绝对不会委屈。
三叔也是个不错的对象!他毕竟年轻一些,说不定他活得比二叔长久。或许跟着他才会捞得更多呢?
反正他们都不会娶我。
我不在乎地想着,再吃一口甜腻的麦片,却发觉那滋味已经像是泪水一样地苦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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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在天边那么漂亮,阳光折射在空气中显现出一缕缕的不同颜色。由于在图书馆看书看过时间,所以没赶上校车的我,在寂静的校园里走着。反正已经晚了,也就不差几分钟了。
平常的这个时候,学校里还是有人的。可是现在却一个人影也看不见。实际上早在最后一节课的时候,人们就大部分走掉了。没有人问为什么,因为答案太明显了。
今天是费约高中和麦昆高中的篮球比赛,而今天出赛的前锋是布鲁斯.莱尔。
我看看手表,比赛已经开始近二十分钟了。费约高中的体育馆大概塞满了从全镇各个角落赶来的人吧?唔!希望公车司机还能忠于职守地把我安全送回家!
走到高中门口,我惊讶地发现竟然还有一个人留在学校里面!仰头一看,站在梯子上摆弄标语的正是学校的看门人克拉克大叔。
“克拉克先生。”我用一手挡住阳光,笑着向他问好。
“嗨!Queen。”小镇上本来人就不多,所以我现在也算家喻户晓了。
他把原来欢迎布鲁斯的标语揭下来,准备换上一幅新的。我看看他放在梯子旁边的标语,上面用鲜艳的颜料写着:“布鲁斯,无敌的勇士,我们的英雄!”下面又是新的一堆签名。
我诧异地扬起眉毛。
“克拉克先生,比赛好像还没有结束吧?”
克拉克先生很有经验地笑笑,“只要有布鲁斯,费约高中的鲨鱼队就没有输过。通常在他的比赛之前,胜利的标语就已经写出来了!”
我帮他把标语悬挂好,扶着有些年迈的他安然下梯子。
“咦?你怎么没有去看比赛?”
我调皮地一笑,“我付不起两美元的门票!”
克拉克先生掏出两美元塞给我,“去!快去!”
我一愣,没想到他把我的戏言当了真。
“不用了。”我把钱还给他,告诉他:“我一向不热衷于运动。自从上次被篮球砸了个稀里糊涂之后,我就不打算跟篮球这种物体接触过多了。”
“NoNoNo……”他连连摇头,“你应该去看的!你看了比赛就知道布鲁斯有多么大的魅力了。”
我坐下,拿起旧的标语看着,重复念了一遍:“‘亲爱的布鲁斯,欢迎回来!我们都爱你!’其实我现在已经体会到他的魅力了!”我轻呼一口气,表示惊讶。经过那一夜,我是实在不想和他再有任何瓜葛的。
克拉克不以为然地说:“这些比起三年前布鲁斯被逮捕的时候,根本不算什么呢!”
我愕然地问:“逮捕?为什么?”
克拉克也惊讶地说:“你不知道?”
“不知道。”我只能呆滞地摇摇头。
克拉克微微一笑,他说:“那是个传奇的故事一夕之间,让费约镇上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都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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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那个夏天的凌晨,从塞亚大街上传来的枪声惊醒了小镇上所有的人。
莱尔小姐哭泣地报警,大宅内慌乱一片,仆人们惊恐地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莱尔小姐养的那条狗也支支吾吾地萎缩成一团。当警察来到的时候,他们只看见在床上哭得泣不成声的莱尔小姐,倒在她床下一具男人的尸体,头部有一个血红色的可怕大洞。而莱尔小姐的弟弟,布鲁斯.莱尔,失踪了。
警察们同情地安慰着几乎昏厥的莱尔小姐,最重要的事情不是通知死者家属,而是变成了关怀目击证人。不管怎样,警察们还是派了人到处去寻找布鲁斯.莱尔,也派人搜索整个莱尔大宅。
结果,没有凶器。
那把杀了一个成年男人的手枪,跟着十六岁的布鲁斯.莱尔,也一起从空气中蒸发了。
莱尔小姐说:“我不知道。”她掀起泪湿的睫毛,无辜地说:“我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她不知道!她竟然不知道!
其实大体的故事情节大概都可以猜得出来。哭泣的莱尔小姐,肆敞大开的窗口,死了的园丁。只有跟着布鲁斯.莱尔失踪的枪把人们最不希望看见的一个可能性摆在人面前前。
布鲁斯.莱尔是杀人嫌疑犯。
他是为了保护姐姐不受侵犯而杀人的吗?
如果他是,为什么莱尔小姐什么也说不出来呢?
如果他是,为什么现场没有搏斗的痕迹(而且经检查,他是直接把枪口顶在园丁的额头上而开枪的)?
如果他是,那为什么要逃跑?
太多的疑问,男人们猜测着,女人们痛心着。
有人说,莱尔小姐并不是布鲁斯的姐姐,而是他的情人,他们长得太不相像,也没有人能够证明他们之间的身份。莱尔小姐和园丁偷情,被他发现,他一怒之下举枪杀了那个男人。尽管他只有十六岁,却没有人怀疑他的胆量。
有人说,莱尔小姐有可能是他的姐姐,可是也是他的情人。传说他们有父母,还有一个哥哥,可是后来布鲁斯被逮捕,开庭审理,即使到事件的最后一刻,都没有见到他的任何亲人的影子。所以他们极有可能是乱伦私奔的。莱尔小姐太美了,身为弟弟的布鲁斯不准许任何男人靠近她,所以她也不在镇子上露面。当布鲁斯看见有一个男人想要染指姐姐的时候,
他毅然举起手枪,扣动扳机。
如果他真的逃跑了,逃跑的理由似乎很可以理解,他毕竟只有十六岁。一个十六岁的男孩,拿起一把枪,指着—个成年男人,比他更高更壮的男人的额头,然后看着他的眼睛,扣动扳机,看着那颗头颅在自己眼前爆开,血液撑破脸皮,从每一寸的裂口喷出来。这本身就已经让男人佩服,让女人心颤。
也许,布鲁斯杀死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成年的男人,一个和父亲类似的角色。在年轻人心里深深埋下了对父亲的报复心理,在女人心中压抑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对于暴劣男人的愤怒,潜意识下对于强势的痛恨,一切在那个陌生的园丁的死亡下蓦地爆发了出来。所以没有人在心底曾经有一点指责他的意思,也没有人在心底曾经有一点鄙视他的意思。对于独身的死者,人们只能给予一点同情,毕竟他只在镇上呆了不到一个星期而已。除此之外,所有的注意力都转到了消失了的布鲁斯身上,心里都祈祷着他逃得越远越好。
他到哪里去了?他还活着吗?
学校里的学生们私下传着最新的消息,老师们唏嘘不已地谈论着这个奇迹般的孩子。教过他的老师顿时成为学校论坛的中心。
人们竖起旗帜,上面写着:“布鲁斯!你拥有我们全部人的心!”
直到布鲁斯.莱尔和那支枪被警察在内华达州境内的死亡谷发现,被压抑的小镇一下子像被炸开一样沸腾了。
载有他被捕消息的报纸满街都是。人们看着上面的图片,有的落泪,有的沉默。
沙漠中的死亡谷,白天的温度能蒸熟皮肤,夜晚的温度可以让人的骨髓结冰。没有人知道他怎么会逃到那里去;也没有人知道在这样魔鬼都受不了的环境下,布鲁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身上只穿着普通Levi’s牛仔服的男孩,没有食物,没有净水,到底是怎么打破人类的极限,坚持着活了下来。
怎样坚强的意志和怎样活下去的决心啊!
那张小小的,黑白的照片上,他,血流满面,衣衫褴楼,身上被划了许多深长的血口子。他的左脚被打断,腿下面流了一摊的浓血。可是他是不能倒下的!他用右手撑着地,右腿弯曲蹬着地面,肌肉纠结的背部弓着,背上被烈日烤得裂开的伤口中,血液正从破开褐色的结疤上流出来,顺着背部流着——他要站起来!那个姿势和动作展现出的是人类躯体内能够爆发出来的最强壮的劲道,那种无法抵挡的生存的本能,那种被逼到墙角的野兽似的狂野,那种藐视一切的目中无人!
没错,即使狼狈到此,即使头上的伤口张牙舞爪,鲜红的血顺着发梢,顺着消瘦的脸颊,流淌到下巴,汇合成小溪似的淅沥地淌着;即使肌肉贲张的胳膊上布满了即将撑裂的伤口;即使一条腿已经断了,浑身的血污;即使几天疲于奔命,什么也没有吃,什么也没有喝,暴晒在烈日下,哆嗦地度过寒冷的夜,布鲁斯.莱尔那线条坚毅脸上还是那种令人崇拜尖叫的狂妄、藐视、不屑,甚至是阴狠地看着倒在地上被他撂倒的五六个警察,他的身边是无数的枪口,身后是被他一枪打爆炸的警车,冒着腾腾的黑烟。
人们震惊,他已经是一个男人了,永远不会轻易投降的男人。
那期报纸之后,很久,大街上都到处挂着那张黑白的照片。很久,女孩们走过他的照片的时候,眼泪总会涌上眼眶。很久,男孩们走过他的照片的时候,总会心中渴望成为那样的英雄。
被逮捕的布鲁斯.莱尔被警察带回费约小镇。狼狈的警察一回来就被成群的人堵住。人们在警车外面疯狂地叫喊着布鲁斯的名字。那么多的女孩哭泣着,哀求着,悲切地看着从警车上一瘸一拐下来的布鲁斯,面无表情,头上包扎着白纱布的布鲁斯。
“我们爱你!”一个女人叫道。
“我们爱你!”又有无数人附和。
正是这样激烈的气氛,让法庭不得不把审讯地点转移到麦昆镇上。可是仍然有人赶到麦昆去听庭。挤不进去的人们只好在外面,顶着日头,虔诚地高呼着:“布鲁斯,我们相信你是无罪的。”
然而,布鲁斯认罪了。
什么?!他竟然认罪了!他怎么可能!
法庭内,没有莱尔小姐,事实上,没有莱尔家族的任何一个人出庭。布鲁斯一个人站在被告席上,只有一个人。
没有莱尔小姐的证词,这场官司几乎没有办法打。律师还是建议布鲁斯不认罪,说他还是有机会赢这场官司。可是布鲁斯认罪了。一时间,法庭内有一种奇怪的沉静。人们没有料到,不死也不会想到,经过那样艰难的逃跑,几乎亡命的一场搏斗,他就这么淡然地说:“我认罪。”
法官咽了口唾沫,不知道该怎样判刑。听庭席上座无虚席,人们慌乱了。法官自己的女儿首先尖叫出声:“不!布鲁斯没有罪!他没有杀人!”
喊声,哭声霎时间充满了一向肃静的法庭内,法官使劲地敲击着手中的木槌,可是根本盖不过越来越高的声音。
和那些噪音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远的被告席内,站着孤独一人的布鲁斯。他没有感动,没有表情,没有动作,微垂着那颗高傲的头颅,只是一个人。
法庭以历史上最希奇的方式休庭,法官最先走下台阶,扔下无法控制的人群给庭警们处理。
就是因为这样,费约小镇头一次上了《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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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不满十八岁,所以他被送入少年改良所进行三年教育。但是他身上到处都有伤口,必须要在医院养伤,而他在改良所的表现良好,所以提早放了出来。他实际在那个地方只待了不到一年。但是他仍然是在管制下。例如,他不能在晚上十点以后在街上逛,不能进入酒店、酒吧等等。”克拉克叹了一口气,颇有评论古今的味道。
“那么,莱尔小姐……就再没出现?”
“没有。莱尔小姐在开庭审理的第二天就搬走了。哎!塞亚大街的那栋大宅子,仆人都走光了。布鲁斯现在是一个人住在那里了。”
那么,是我误会他了,他原来也是经历过如此巨大的创伤的。我心里突然涌现出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担心和忧虑。内心那种怜惜是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也会具有的。还有——愤怒!对那个抛弃布鲁斯的姐姐的愤怒呵!
蓦然间,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女孩每当提起这件事情时候,那些感同身受的痛苦眼神。因为一向以嘲讽眼光看着身边事物的我,竟然也觉得感动和隐隐的疼痛,而原本我甚至讨厌他能够给我带来的影响,一味的认为他是那种肤浅的青春期男孩。
我实在是觉得有些好笑的。有些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奇怪。不管真相如何,他有可能,而且极有可能是个杀人犯。可是没有人惧怕他,而是以膜拜神祗的方式来看他。而我,一向最讨厌随波逐流,总是特立独行地走和大多数人相反的路,骨子里带着对男人的偏激和鄙视,眼下竟然也同其他人一样,听了他的故事,对他产生的是敬佩,而不是厌恶。
心脏咚咚地跳着。我忽然站起身来,深呼吸一口,觉得自己那么渴望再看见那个强壮得像巨人一样的男人。也许只是想看看他,希望他没有事情,希望他能够快乐一点……
“克拉克先生,我想我要走了。”
“嗯。”他一指费约高中的体育馆,很明白我将要去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