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没有多少工夫去理会他了。因为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成为整个费约高中的公敌。
从我一进学校开始,那些扎在我身上的视线恨不能变成激光把我割成几千块。有些女生分明就是想把我生吞活剥了。至于男生,虽然很惊讶我跟布鲁斯的传闻,指指点点地看着我,大概在议论我的不知好歹,但是鉴于不想和我一样遭人唾弃,所以没有人敢靠近我。
很不幸地,我在那天一天之内得罪了所有的人!老师,同学,还有妹妹。
早上我去上数学课的时候,兰妮老师已经不太理会我了,而身边的同学也非常乐于见到这样的情况。所以当不知道哪个家伙“不小心”在门上放的墨水瓶砸到我头上的时候,没有人像那天一样给予我同情的眼光。兰妮老师看了我一眼狼狈相,让我出去整理一下,以免我脏了教室的墙壁。
我只有哭笑不得地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去洗手间,遇到了那些曾经亲热地叫我Queen的女生们。
高傲的曼妮给了我一巴掌,我一个趔趄滑倒在地板上扭到了脚腕,她们没人扶我。艳丽的翠希指着我的鼻子骂道:“Bitch!”小巧的克里斯汀在我身上吐了一口唾沫。就连心软得像牛皮糖似的杰西也嘲讽地瞪了我一眼,从我身上迈过去,大有打胜仗的将军风范。
我的名字改得竟然这么快。从皇后到母狗——真是不文雅。
支撑着疼痛不已的脚踝来到戏剧课的时候,我已经很确定我是真的跟这个小镇八字不对了。不知道哪个家伙在我戏服的衣袖里放了刀片。本来我应该先把手伸进去摸一下里面的号码,确定那件衣服是不是我的,可是糊里糊涂的我直接就穿了进去。刀片割破了我的皮肤,在手臂上拉下将近十厘米的血口子。我忍痛地闭上眼睛任血液渗出来,把整个衣服的袖子浸染得一片褐红色。真够狠心啊!
血哩哩啦啦地掉落在地上,同学们呆住了。
大概他们并不是故意让我伤那么重,充其量只是割破手指而已,所以在戏剧老师惊叫声中,他们送了我去医院。不知道医生是不是也知道了那件事情,总之他毫不留情地在我的手臂上缝了十几针。我望着血红的蜈蚣,真想大叫:“你们不知道我买了一件露手臂的晚礼服吗?”
剩下的比起这件事情来说就轻了很多。英语老师撕了我的卷子,说我德行不好,不配再在她班上听课;走过篮球场的时候,有队员朝我吐口水;回家的时候校车不等我,我看着妹妹在校车上幸灾乐祸地看着我,慢慢地开走。
瞧!当所有女人爱上同一个男人的时候,上古的冰河都可以被轻易融化。可是在当所有的女人恨起同一个女人的时候……
为什么不反抗呢?也许我潜意识内似乎也觉得自己该受惩罚?
女人啊!你的可悲之处,就是连你自己都觉得你是内疚的。
我没哭,没有抱怨,我不是不气愤,不是不难过,我只是坚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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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母亲是惟一至今还能给我好脸色看的人。在我失去所有朋友,同学,老师,爱人之后,即使是她假意的笑容对我来说也变得那么珍贵。
“喝点汤!今天晚上早点睡觉,明天还要把托姆斯接回来。”
“噢,好啊!谢谢妈妈。”我亲切地说。
母亲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样温暖的话竟然是从我的嘴巴里说出来的。
妹妹板着脸,把筷子饭碗一扔,叮叮当当的声音过后,她给了我一个嘲笑的笑容,好像在说:怎么?没有朋友了,所以回来讨好妈妈吗?
我微微一笑,随即脸上的笑容消失,狠狠地在桌子上一拍。
砰!
妹妹和母亲一缩。
她们两个竟然都怕我。
“说道歉!”我看着妹妹严厉地说,口气阴森森的。
妹妹起先倔强地跟我僵持着,可是发现母亲没有帮她的意思,渐渐地软了下来。
母亲现在指望着我保住金主呢!哪里来的时间管你?
“对不起……”她小声地不情愿说着,脸气得通红却不敢发作。
“现在把碗收拾了,然后滚上楼去。”我声音不尖,可是效果很好。妹妹缩了缩肩膀,不复刚才的嚣张,乖乖地照做了。
可怜的妹妹,被我压制得死死的。她永远也不知道,女人会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色厉而内荏,志大而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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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没有遵守母亲的嘱咐,半夜三更地又跑了出去。
走在大街上,由于时间很晚,所以没有多少熟人,终于可以不挨白眼了。
路边的三四个人吸引了我。我走上前,是途中经过小镇的几个外地人。
凌乱的衣衫,头发大概有几年没有经过料理地乱披在脖子上,胡子拉碴的几个男人,摆弄着金属乐器弹奏着强烈节奏的音乐。他们的面前摆着一块牌子:“音乐是无价的,可是生活是有价的。”
落魄到这个地步还这么哲学,怪不得这些家伙穷呢!
“嘿!”我跟他们打招呼。
“嗨。”他们很热情地给我真心的笑容,我心里好感动。幸好他们不认识布鲁斯.莱尔。
“这些钱给你们。”我递给他们一叠钞票,“你们会弹奏Creed的那首《OneLastBreath》吗?”
他们想了想,点点头。
生涩的金属音乐,因为第一次演奏,所以并不熟练,不如收音机上的专业化。我坐在地上,听那我听过百遍的电子吉他的独奏,眼泪哗啦啦地掉下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感情就这样决堤了。唉!女人,你在逞什么强呢?
我想用手臂擦拭眼泪,谁知道钻心的疼立即提醒了我手臂上的伤口。糟糕,触碰又让白色的纱布渗出血的颜色。
又要回去换纱布!
我站起身来,回头,看到了他在我后面站着,里还是一箱Budweiser啤酒和一箱Pasta。
我怎么会忘记呢?今天是星期一,他会去街角的便利店。
他看着我,让我蓦然记起脸上泪痕未干。为什么要在他面前示弱!我恨死了我自己。
视线下移,他看见了我受伤的胳膊,血色越来越浓。他皱起眉头,下巴紧抽,嘴角僵硬着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却不走上来。
微笑在我唇边荡漾,我似乎能够看到他内心的挣扎和矛盾。
我叹了一口气,从他身边走过。他的气息在我身边呼啸而过,好熟悉温暖的气息啊!我几乎要记忆起那么多次在他身边触摸着他的胸膛,硬硬的肌肉,还有卷卷的胸毛。我躺在他的怀里,心里盈满了激动和爱意,抬起眼睛看他那坚毅的面容和一双狭长深邃的眸子。
他不该喝酒的,也不该总是吃Pasta,更不该违背门禁这么晚出来遇到我。
我想这样对他说,可是我还是没有。
猛然我停下,回头,把自己扔到他的怀抱里。
我的撞击没能让他有半点移动。我伸出手臂围绕着他的脖子,拉扯让受伤的手臂生疼。我把头埋进他的胸膛,最后一次享受着被他笼罩包围的感觉。我的身体挂在他身上,他的肌肉环围了我,强壮的手臂把我压进他的怀抱。他抱了我。我在他怀里悲哀地微笑,更紧地搂住了他!
他垂下头颅,唇攫住我的,狠狠地,饥渴地在上面按压汲取着我的每一点激情。
他想要更多!可是我给不起。
我猛然地离开他可以触及的范围,他愣在原地看着我。他不懂我的举动,不懂我的矛盾,更不会知道我最最深刻的感情。
我转身就跑,再次把他扔下,冷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过,吹干了我脸上的泪。
明天就要去接托姆斯了,然后,我就不能做今天的李泉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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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不会开车,妹妹不会也不够年龄开车。费约小镇小得没有机场,我只能开车去旧金山的机场接他,然后再开车把他带回来。
一大清早我就出发了,到傍晚才把他连同他大大小小的行李都装回来。请了一天假,不知道布鲁斯有没有去上课。老实说我是非常希望他去上课的,因为不大的富人区几乎都知道了托姆斯的来临。
我一边从后车箱里帮他提行李,一边尴尬地努力不去注意身后大大小小的眼睛。特别是当他们看见我提出来的行李时,叽叽喳喳地议论。
我从伤害布鲁斯的混蛋女人转眼变成卡门荡妇。
“你们好。”从大城市纽约来的托姆斯第一次接触小地方的人和风俗。要知道,在纽约那种城市是没有人会有时间在背后明目张胆地议论的。
“喂!你是做什么的啊!”金太太直接地问。
托姆斯一愣,没有碰到过这么直接的问题。
“呃……我是生意人。”他看看我,询问我这样的答话方式得不得体。
你看我做什么!你比我大十岁耶,论这样的经验你应该比我丰富才是!这个软弱的男人,别跟我说话,我不认识你!
我偏开头不去理会他。
查理太太毕竟曾经在城市里住过,一眼就看得出托姆斯身上货真价实的亚曼尼,还有意大利的小牛皮鞋。她暖昧地眨了眨她浓得如同用炭棒画了圈的眼睛,有些瞧不起地说:“人家可是有钱的生意人。”
小镇上的人虽然纯朴,可有的时候也很尖锐。如果这种事在城市里发生,他们仍然是很有礼貌地问好,然后说再见,把你忘记到加拿大去。可是小镇上的人不会,他们脸上反映的就是他们最真实的本意。
一阵嘘声,他们一起看着我和僵立着尴尬得脸都红了的托姆斯,脸上的表情明显地在说:“好一对奸夫淫妇。”
托姆斯不聪明,但是也不笨。只见他俊秀的脸上表情都扭曲了,却反驳不出一句话来。
我在一边冷冷地看着,看着不知所措的托姆斯,心里想:难道我就要跟着这样的一个男人了吗?
不去帮助他结结巴巴地跟人解释,我转身根本不理会那些镇上的居民,冷冷地把他的行李拖进屋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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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托姆斯的来临,母亲弄了很丰盛的晚餐,妹妹每天对着我的死人脸也突然甜蜜起来。
托姆斯是她善良温柔的小叔叔!外加,他也是她富贵的依靠!
一边吃着味道鲜美的鱼丸汤,托姆斯的眼睛一直在我身上打转,忽地看见我手臂上露出来的纱布。
“哎呀!Queen,你的胳膊怎么了啊!”他张皇失措地看着我,仿佛我受了天大的委屈。
“没事。”我一副冷脸,本来决定热情对待他的决心在看见他今天的软弱之后烟消云散。我一向没有耐心,更何况和他相处就像是带了一个二十八岁的孩子,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更年长一些。
妹妹是知道这件事情的。她虽然努力地掩藏她的幸灾乐祸,但是她大概是继承了继父的血统,所以比我笨很多,我很容易就看透她的一举一动。
“妹妹,你在笑什么?”我仰起脸,微笑着是又很阴沉地问。
她呛了一口,收敛得意不敢造次。
“三叔,再吃一个鱼九吧?”
她甜蜜的脸哟,真让我想吐。
母亲以眼神提醒我表现得热情些。我只有照搬地夹起一颗鱼丸放进他碗里。
“再吃一个鱼丸吧。”
很烂的说辞,没有创意,超级重复。不过他受宠若惊地看着我,珍惜地夹起那块白色的鱼丸,慢慢地品尝。一边说:“谢谢,谢谢!Queen,你对我真好!”
我对他微笑,笑得比哭得还难看。
“今天布鲁斯去学校了。”妹妹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突然说。
我挑挑眉毛,不动声色,等着她先失去耐性。
母亲并不知道我和布鲁斯有过纠葛,还以为妹妹是在找话题,所以傻傻地让她继续,还鼓励地说:“布鲁斯是什么人?”
“你忘记我跟你提过的那个男孩了?”她瞟了一瞟我,装作不在意地说:“他在找你呢!听说他昨天好像在路上见过你,所以今天班上都在传。他甚至来问我你上哪里去了,所以我就告诉他你去接未婚夫了。”
我的脑袋轰地一声,拿筷子的手似乎有点颤抖。
母亲惊讶地说:“他为什么要找你姐姐?”对于妹妹说的“未婚夫”她倒是蛮高兴。
妹妹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诡异地对我笑:“姐姐,像布鲁斯那样的人,且不说不如三叔俊美更不如三叔有钱,而且品行又那么差,你实在应该离他远一点的。”
餐厅里的气氛突然冰冷起来。
妹妹没有把事情说透,可是达到的效果已经很明显了。母亲狠狠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个给家族丢脸的女儿。托姆斯阴沉地看着我,平常软弱的眼睛里奇怪地透出一种病态的阴郁,让我不对劲地浑身猛然颤抖。我从来没有想过,他竟然会令我害怕。
我冷冷地看着妹妹,妹妹避开我的视线低下头去吃饭。
“那在你告诉他我有未婚夫之后,他应该非常明白了。”我冰冷地对三个人说。听见母亲微微地松口气,看见托姆斯又恢复温和的眼睛。
“那么明天你和托姆斯出去在小镇上逛逛吧?”
“是啊!姐姐早就为了这次买了件很漂亮的衣服呢!”
托姆斯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是吗?当然,有Queen在,我当然要去。”
我低着头吃饭,心里渐渐地有非常不好的感觉。小镇就这么大,我如果和托姆斯出去,那么不出三个小时,镇上所有的人就都知道了。也包括布鲁斯。
他这次真的会冷酷地想要杀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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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和托姆斯在镇上瞎逛着。其实镇上比起纽约根本就是荒凉地带,可是托姆斯似乎非要让全镇的人都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似的拉着我到处走。一天下来,我们走遍了小镇的每一条小巷,逛了每一所商店。他给我买的衣服首饰堆了三四只大袋子。
每个人都看着我们,指指点点。
托姆斯似乎突然不在乎别人怎么用有色眼光看着他和我,反而兴高采烈的。
我一天穿着高跟鞋子跟他走,脚疼得我想一拳头揍扁托姆斯,我的脸也被太阳晒得通红。看到旁边的一家电影院,我“气”不成声地拉着他进了电影院。
又看了一遍那个好笑的《PlanetoftheApes》,我总算稍稍休息好,才和托姆斯一起走出电影院。
“为什么最后林肯的像会变成猴子呢?”他不解地问我。
“不知道。”我简单地回答。
“奇怪!地球人不是最后回到地球上了吗?怎么会还有猴子?”
那是猩猩!白痴!
“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导演。”我没好气地看着天。
他突然停下,看着我们身边的一家酒吧。“我们进去吧!”
“别。”我一把拉住他!这里不同于纽约,酒吧单纯是休闲的地方。小镇上的酒吧是有组织的。像我和托姆斯初来乍到就跑到人家的酒吧里,八成会被店主扔出来。尤其是在我变得这么不受欢迎以后……
“没关系!你也快十八岁了吧?”
买酒的年龄是二十一岁!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猪头?我在心里咒骂他。
“托姆斯,我们回去吃晚饭吧!我饿了。”
他在酒吧和我之间犹豫不决,最终还是选择了随我回家。还好,我比酒吧稍稍有魅力些。
“那我们走吧!别把你饿着了。”
正在我们想转身之际,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酒吧里冲了出来,扶着一棵树木呕吐。紧跟其后,又有几个高大得像巨人般的男人尾随,有的拍着那个男人的背部,有的去拿毛巾。
“布鲁斯,你没事吧?”
那个名字让我僵直地站着,不能移动。我认出他的身影,还有其他篮球队的队员,其中甚至包括尼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