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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伴蔷薇 第二章 作者:姬小苔
    我仍旧骑脚踏车回去。

    “我送你。”他一再表示。

    “送什么,谁会吃掉我不成?”

    走了老远,才发现他在尾随着我,他并不高明,他大可以不管我高不高兴,当我的前导车。

    我进了门,倒上床就睡,睡得一如死猪。

    关于这点,我跟我的生父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遗传。

    黎明时,有人推我。

    我迷糊糊地伸手抵抗,把那人推得咕咚一声坐在地上,这才醒来,朦胧间,看到是嘉露。

    “嘉露,你做什么?”我困得简直睁不开眼睛。

    “你醒醒,我有事同你商量。”

    “有什么事白天再商量。”

    “现在就是白天。”

    “好吧!什么事?”我撑起身,感到一个头有两个大。

    嘉露真是饱人不知饿人饥,不体谅我在外头打工有多辛苦。

    “我想去看医生。”

    “老天啊!”我的兴趣消失了,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

    “不是普通的医生。”

    “是什么——”我呆住了,“嘉露,你知不知道自己说什么?”

    “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她轻轻吐气。

    她大小姐说来稀松平常,我却给吓得清醒。

    “如果你牙齿痛眼睛肿,我陪你去,其它免谈!”

    “我怀孕了。,她居然直截了当地说,真是恬不知耻。

    “问题少女,少来烦我!”我把头藏进枕头中,几乎喘不过气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觉得痛心,这些年来,我和嘉露几乎没有交通,但她五岁的可爱模样,却依稀仿佛昨日。

    “不是问题少女,是少女的问题。”她过来拉我,“快起来!”

    “我起来有什么用?”

    “我信任你。”

    “用不着,谁信任我都是给我带来麻烦。”我用手遮脸。

    “赖上你算你倒楣,我没办法去找别人。”

    “我帮不上你的忙。”

    “你帮得上。介绍一个医生给我。”

    “笑话!我怎么会认识什么密医。”

    “不认识吗?”她颇诡异地笑两声。

    “就算认识也不介绍给你。”

    “我太有名,不能去找普通的医生,又不能自己去着密医,听说麻醉时,护士会偷皮包里的钱。”

    遇到这种事,耽心的竟是自己的钱包。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既然知道自己有头有脸,何必出这种丑。”

    “我跟你学的。”

    我气得发怔。

    “你以为我不知道?”她轻笑,“我七岁那年,你有天脸色苍白地回来,我跑进你房间想跟你玩,你赶我出去。”

    “那又怎样?”

    “我后来又偷偷跑回去看你,看见你的床单上全是血。”

    我傻住了。

    “你那时才七岁,怎么懂得这些?”

    “人总是会长大的。”

    “亏你还自称聪明。看到那么龌龊的事,长大还敢重蹈覆辙。”

    “我怎么知道——最后会变成这样,又没人教我。”她垂下头,粉嫩的脸上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只是个孩子,一点也不象该遭这种殃的人。

    “那你怎么知道做那种事?有谁教你?”我学她的话讽刺她。

    她坐在那儿,半声不吭,突然捧着面孔哭起来。

    她也知道我怕她哭。

    “没有人关心我,没有人爱我。出了这种事我只好去死!”她的哭声甚为肉麻。

    “你用不着去死。”我无可奈何,“等不到你死,我就得先死。”

    “爹地不会知道的。”

    “你怎么晓得?”我怀疑孙国玺有什么不晓得的,他眼利如鹰,爪牙四布……

    “就是晓得,他也不会吃人。”嘉露这下又得意洋洋。

    这句话大有学问。

    “还有谁知道我那次作手术?”我疑心大起。

    “爹地,阿姨……”她怯怯地看着我。

    我死了!我呻吟一声,用毯子蒙住脸。

    原来这些年,他们一直都在容忍我。

    “爹地说,这是不幸的事,要格外对你好些,不然你还会犯第二次。”

    我欠缺的不是家庭温暖,而是自尊心。

    原来孙国玺一切瞧在眼里,早已看透了我。

    我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并非只是为掩饰当年余绪的装腔作势而已。

    我陪嘉露去找医生。

    唯一的条件是不准穿那件囚犯衫。

    她当然答应,她也不敢不答应,谁一看到那些斑马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青苹果。

    护士给嘉露抽血时,她的脸色都变白了。

    “干嘛抽这么多血?”她颤栗地问。看着人家拿针筒抽了你满满的一筒血,的确可怕。

    我不敢告诉她,护士是要检查她有没有染上梅毒。小女孩不会懂得这些,她们或许染上梅毒,但不一定具备有关的常识。医生已经完全不认得我。八年前曾有个失足少女……我想到“失足”这两个字,肉麻得心惊。但是,可有更好的形容词?

    没想到嘉露什么都有,踏进这医院门槛,比当年的我还年轻两岁。她只有十五岁。什么王八蛋会对十五岁的小女孩下手?这年头禽兽很多。还有八岁的雏妓呢!

    医生让护士做了最简单的脉搏测试、心跳、血压后,把诊疗台上的布帘一掀,叫嘉露进去。

    嘉露平日胆子奇大,喜欢撒野,但是一见到那张八字型脚台的诊疗床,却面色如土,完全崩溃了:“越红,陪我!”

    我讨厌她在这时候叫我的名字,“越红”、“月红”,听起来象在哪个酒家上班的。都是我那个没学问的爸爸害的,我一向憎恨地误我一生。医生深深看了我一眼,我知道他认出我来了。他怎会不记得?我是她女儿安海伦的闺中腻友,中学三年,几乎是住在他家里。但他一句话也没说,帮病人保守秘密是他的职责。“别怕!”安老医生安慰嘉露,“只是检查而已。”

    嘉露啜泣着,医生叫护士和我分站两边,抓住她的双手。忽然觉得在她十五岁的不幸事件中,我好象是共犯,残忍的共犯。嘉露的眼中露着歇斯底里的光芒。她是真的害怕。安医生亮晃晃的器械还没碰到她,她就尖声怪叫起来。我替外面候诊的病人耽心,听到这垂死天鹅的哀鸣,她们恐怕会立刻夺门而逃。

    三第二日,检验报告出来了,嘉露哭得更厉害。

    一切是她自己瞎疑心。

    护士采的那满满一筒血和尿液,检验出一张完整的报告单。她既没有梅毒、B型肝炎,也没有淋病。

    她甚至没有怀孕。

    没有怀孕却受尽折磨。

    但总之还是谢天谢地。

    我警告她,这次运气好,可不能担保第二次。

    她满口“我知道”,其实天晓得。现在的孩子!

    安医生特地嘱咐我,她其它还好,但是Candida超量,要定时服药。

    我亲自回医院取回药丸,可是我知道嘉露必会当耳边风。

    她现在又是如假包换的青苹果。

    继续快乐嬉游,只剩下我这个傻大姐,眼睛瞄着围绕在她四周的男人们,心中不断怀疑,是这个?还是那个?

    我做了个结论:当你发现有小偷时,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像曾妙来妙去妙过别人的人。

    不过我最怀疑的,还是那个华重规。

    他看起来贼头贼脑的。

    但我可能永远无法证明,这是个永恒的谜团。

    我决定搬出孙家。

    这是面子问题。

    做过那么丢人的事,他们竟能装作不知道。太可怕,也太没人情味了。

    其实,一切都是我那卑微的自尊心在作怪。

    但,有自尊心总比完全没有要好。

    孙国玺对我的离家宣言很诧异:“家里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走?”

    我想告诉他佣人欺负我,但又怕连累无辜。

    “人总是要长大的,不能老跟父母共同歌舞下去。”我解释。

    “歌舞?”

    “我的意思是说我可以独立支配自己的思想、情感与生活,应该割断脐带做大人。”

    “我不是你的脐带。”他好笑地说。

    “我也不是你们的。”我抱歉地回答他。

    “越红,”他站了起来,似乎想抱住我,但他总是没这么做。“我真希望你是我的女儿。”

    “还好不是。”

    “为什么?”

    我显然伤了他的心。

    “我若是你女儿,恐怕你受不了我漫无休止的顶撞。”

    他微微一笑。

    孙国玺这关是通过了,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我该告诉母亲的,还得亲口跟她说。

    毕竟她怀胎十月,我的一切都是她的功劳。

    我的错误不算在内。

    孙国玺说得对,他非我的脐带,她才是。

    心理学家把父母称做心中有小孩的大人。

    我们自幼得依靠他们供给身体所需,从他们爱的关怀中得到满足、财产,以及受到全世界欢迎的感觉。

    成长后,我们即使能照顾自己,但想从父母身上得到温暖的欲望,却丝毫没有消退的迹象;情感上的脐带不但没有剪断,反而紧紧和父母缠绕在一起,形成解不开的结。某些时候,我们可能反抗父母的旨意,或因他们的疏忽而大哭大闹,但这只是另一种说明我们强而有力的情感仍在父母身边打转。我们在童年的早期反应与情感,和父母所有的作为,以及所有生活的训示与规范,构成我们心中的小孩。

    当我们想脱离父母时,父母的童心会感到恐惧、无助,我们的童心为了避免他们童心的反对、忿怒,不自觉地以孩子气的举动,发展出和平共存的方法。

    这种拓展相互童心关系的特殊交互作用,称作“歌舞”,因为两者都有重复的、韵律的形式——相同的文字、相同的音乐、相同的舞步,会一再地重复出现。

    我跟母亲的关系正是如此。

    我的十七岁耻辱,不言不语……等等,似乎都跟她脱不了关系。老式的歌舞。

    但那是从前,现在我下定决心离开她。

    我写了一封信。

    信上极尽婉转之能事,尽管我所要讲的不过是一句话——放我一条生路,让我走吧!

    我留在这儿,是丢人现眼。

    我费了大功夫写信,写完了搁在她梳妆台上。服侍她的林嫂告诉我,她随孙国玺去美国旅游,孙国玺先回来,她还没玩够。

    看样子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我却又瞎又聋,什么也不知道。

    我捆好行李,随时预备走,等了一个礼拜,母亲还没回来。我等得不耐烦,干脆先住在办公室里。

    黄百成见我提了行李去上班,嘲笑地说:“咦!这里是难民收容所吗?”

    我睡我的桌子关他什么事?一点同胞爱都没有。

    “你住进来,别人会说闲话。”他继续杯葛我的行动。

    “谁?南茜张?”

    “她姓张名南茜,不是外国人。”

    “他们一家不都是外国人?她父亲叫亨利张,母亲叫玛莉张,妹妹叫莉莉张。”

    “至少,张祥瑞不用洋名字。”

    “他不取洋名字,倒娶个洋老婆,华洋杂处,五族共和。”

    “瞧你那张嘴。”

    “怎么样?”

    “就像兰花,一到春天就开个不停。”

    “纯属抄袭。”我嗤之以鼻。

    “天下文章一大抄。”

    “别抄我的。你不付版税,我告你海盗行为。”

    “那你睡在我桌子上,怎么说?”

    “你下班了,看不见。”

    “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你甘愿作瓜作李我不在意,总之,我住在此地期间,你每天准时上下班。”

    “我在我的工作室,不吵你就是了。”

    “你喜欢穿汗衫工作,我受不了。”我一口拒绝。

    “我以后多注重服装礼貌,还会打领带。”

    “那更糟,光打一条领带,连衬衣都不穿。”

    “好吧!给你一个星期找房子。”

    “你保证在这一礼拜准时上下班?”我不放心。

    “嗬嗬!”

    他整整一个礼拜没上班。

    我不会笨到以为他病了。

    他生得是懒病、游玩病、花钱病。

    我知道该去哪儿找他,可是我没空,我要工作,要寻找吉屋乔迁,还要应付南茜张。

    “他不在。”我在电话里说。

    但她再也不相信我,每天装不同声音来打探,有时候还找人冒充黄百成的朋友。

    谈恋爱谈到这样,我为她觉得悲哀。

    她却乐此不疲,不肯降亡了事。

    反正这不干我的屁事。

    张祥瑞却找上门来了。

    一天,我正在努力工作,他来了。

    “我有活跟你说。”他的神情沮丧。

    “我没空。”

    “你最好有空。”他毫不客气地坐在我桌前。

    “张先生,你扰乱我工作。”

    “我可以付谈话费。”

    “我认为你的建议棒极了。”我冷冷地说,“你可以付给律师。”

    “我们的问题没有严重到这样吧?”

    “我们没有问题。”我抬起头,用手指他,“张先生,那是你的问题。”

    某些时候,他象个患了水脑症的大头婴,可以活下去,但却难以治愈,也无法教育。

    下次我会记得把门锁好。

    我只是个技术工,骚扰会有碍我的工作品质。

    “你的这件工作值多少钱?”他指着我手上的模型,“我付全额给你。”

    “你付不起,这是无价之宝。”

    “怎么会?”

    “怎么不会?”我对和他耍嘴皮子厌恶极了,“拜托出去好吗?”

    “我妹妹自杀了。”

    难怪今天她没打电话来,原来没空。

    “先生,我妹妹也有问题,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他似乎对我的反应感到吃惊:“没想到你是个如此冷漠的人。”

    “这跟我有什么相干?”

    “如果她死了——”他生气时,青筋暴露。亏他还是个受人尊敬的心理医生,我看他自己都有问题。

    “她没死,对吗?她死了你也不会到这地方来。”

    “你倒很清楚。”

    “因为不干我的事,我比你冷静。”

    “你有我没有的优点,所以才找你商量。”

    他是拍马屁的专家。

    “帮我找黄百成。”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

    每个人都以为我是黄百成专家。

    “我知道。”他说,“他在奔达森林游乐区。”

    原来他还是个侦探,不过他的情报正确,黄百成是在那儿。他是逍遥仙子,爬树、钓鱼、泛舟、露营、玩野外求生,大概乐不思蜀。

    留下我在办公室受苦。

    但我宁愿受罪,也不敢想象自己到了森林中该如何生存。我从未梦想过做女泰山。

    我连露天洗澡都会被蚊子攻击个半死。

    我答应张祥瑞去奔达找黄百成。我也有妹妹,但我不似他如此爱护同胞手足。

    到了奔达,我才发现自己真是自作自受。

    我不敢坚持骑脚踏车,三个钟头的上坡路,我会累死;也不敢单身拦计程车,一路都是观光果园。杨桃、莲雾、水犁、芭乐,果树又高又密,劫财劫色只消轻轻一推,就会曝尸荒野,几天几月没人晓得,徒徒恶心了来采水果的人败兴而返。

    我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计程车司机也有很多好人,捡到上万美金不动心者大有人在,十步之内必有芳草,但我在自己的十步之内还是小心点为妙。

    好不容易找到了专攻山路的小巴土,死等活等地等了半个钟头,再高贵的人经过一番炎日曝晒及车尘洗面,也会面黄唇黑。

    巴士中冷气特强,一进去就猛打喷嚏,前面老农夫妇怡然自得。到了下一站上来一群郊游的小鬼,吵得天翻地覆。一路颠啊颠的,慢慢人都光了,车中又恢复寂静,最后连老农都到了家,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魂野鬼似的。天慢慢地黑了下来,司机从照后镜瞄我,望得我毛骨悚然。

    过了一会儿,我才想到,不仅我害怕,他也紧张,万一我在后座突然如一阵轻烟化掉,怕他不吓得屁滚尿流。奔达终于在望。下车后,我直奔营区正中的绿色小屋。屋里电视机开得震天响,放的是连环炮,胡瓜正在捉弄银霞。向银霞世界上最大的哺乳类是什么,她答称大象。胡瓜笑得恨不得一头撞死。

    屋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只好去翻登记簿,果然翻到了黄百成老板的芳名。

    找到了他的名字并不代表找到他的人。我选择了一个自然而颇有智慧的方式,不是任何登山手册都说过吗?若是发生了山难,应该循着溪水走,一定走得出去。

    奔达营区有一条只可以称之为“水沟”的水,但总比没有好。

    我顺着那条漂满了杂物的水沟往上走、天暗得很快,两旁有灯,勉强还看得见,一路阴森荒凉,越走越让人胆战心惊。难怪电影“鳄鱼先生”要说:“这不是你们都市妞儿来的地方。”

    我是误入歧途,但也只有自求多福。

    有一女作家名廖辉英者,曾写一方块文章叹道:人出名了,就有许多社团、学校邀去演讲,往往讲完了,邀请去讲的孩子虚荣心满足了,自己回宿舍睡觉,把大作家往校园一丢,偌大校园又深又广,四处黑漆漆,她老人家提个大箱子四处无人又拦不到车子,吓得哭也不是跑也不是。

    连她这样身经百战的名人都会恐慌,更何况小女子如我哉?

    我原该死应重如泰山地上马杀敌、冲锋陷阵,却落在这沟水边作贱自己,分明是自作孽。

    穿过了原野战斗区、赏鸟区,我来到了露营地,月亮也出来了,月光下,帐蓬密布有如鬼魅。我拣有火光的地方走,一见人影,便大叫:“黄百成。”

    立刻有人应声答道:“在这儿。”

    我大喜过望,但马上知道受人愚弄,回答声此起彼落,比电影散场还要热闹。

    黄百成是个害人精,30岁的大人竟然跑到孩子堆里混,也不知道是想冒充什么。

    “小姐一个人?”冷不防在贴身距离内冒出一个声音,吓得我差点跌进水沟里。

    四XXXXXXX!我一共骂了七个大x字才住口。

    “小姐什么事这样开心?”黄百成大笑着拉我起来,虽然未落进水沟,但也摔得半身泥湿。

    “你猜?”我没好气。

    “我不敢猜,怕你骂我胡思乱想。”他幽默得紧。

    “你不必乱猜,十个黄百成也不配。”

    “好大的火气。”他啧啧称奇,“我刚煮了茶,可否赏脸过来一叙?”

    到了山里,他成了原始人,衬衫长裤一概全无,在办公室他还肯穿汗衫,这里竟然赤膊,胸前两粒小苍蝇挥之不去。

    “我的西服还在意大利订做,只好穿妈妈给我的皮衣,怎么,这式样你不喜欢?”他讶异。

    “你忘了纹身。”

    “纹了,天热暂且换下,待会儿再贴上去。”

    南茜张有问题,看上这么个野人,还为他自杀。

    他不但做了饭,还煮了菜。

    “贵客光临,真是蓬荜生辉,粗茶淡饭,还请慢用。”

    我没空跟他演楚留香。

    “老兄,你东窗事发了。”

    “请问是何贵事?”

    “南茜张自杀了,张祥瑞赖在办公室不走,你预备如何处理?”

    “你猜。”

    “话已经带到,我该走了、”我站起身。

    “你走好了。”他面容严肃地向着火坐着,脸上的轮廓经火光映照,更加深刻,竟有几分悒郁。

    “你还好吧?”我问。

    “好得很。”他等我走了好几步,才叫住我,“喂!你当真要走路下山?”

    “我坐巴土。”

    “巴士?”他怪笑,“最后一班早收班了,你得等到天亮鸟叫才有。”

    “巴士牌上最后一班是八点钟。”

    “八点钟?给鬼坐?早就取消了。”

    我宁愿在巴士站牌旁坐着等到天亮,也不能跟他挤一个帐篷。

    黄百成提议去参加隔壁通宵达旦的营火会。

    超过十岁还玩带动唱,不是白痴,就是想蒙骗别人什么。

    他又建议去打麻将。

    真有人把麻将桌子装在旅行车上带了来,在月光下挑灯夜战,声势之大教人叹为观止。

    我必须得赶紧自救,否则他的馊点子比这里的蚊子还多。

    但是黄百成老板的尊容令我激不起一丝智慧的火花。

    “你睡帐篷,我在外头替你守夜。”他终于大发慈悲地说。

    暑热蒸腾,我浑身冒汗,希望在睡前能求得一洗。

    黄百成答应得很爽快;“那有什么困难!”

    他提着水桶带我来到沟边。

    我抱着必死的决心除去衣袜,跳进水中,直到洗完,也并无意外发生。不管我怎么定睛观看,黄百成的手电筒都照着我,我无法分辨他是否曾转过身。

    但在清洁大于性命的前提下,我总算爬回营帐睡觉,这其间又出了一身汗。

    我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快就睡着。

    睡到了半夜,我被百里香的臭味熏醒,终手找到了祸源,那是黄百成的一双耐吉运动鞋。

    我把鞋扔了出去。

    依照黄百成这种小人,我仍他的鞋,他应该找我算帐,但半天没动静,我疑心地探出脑袋。狗屎!连个鬼影都没有。

    刚才要是有谁进来把我弄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

    我再也不敢睡觉,黄百成到了天亮才云游回来。

    “早!”他笑嘻嘻地,手里一大包东西。

    我不希望三哩外都听得到我咆哮的声音,所以闭住嘴。

    “睡得开心吗?”他把一大包东西打开来。里面有三明治、香肠和果汁罐头,他小心翼翼地分我一半。

    我吃着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早餐,火气渐渐消去。这正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

    吃完了,他收拾营地,干净利落,十五分钟就完事。如果他上班时也能这么乖巧就好了。

    他的野人生活写下了休止符。我坐在他的机车后座下山,一路招摇回办公室。

    看更伯才起床,看见我们,一张嘴吓得合不拢。

    黄百成这一世若不害我没脸见人,他是不会罢休的。

    我想起少年阿默在他的日记中说:“我必须尽快恢复正常,否则我的余生将在疯人院中度过。”

    这正是我的标准写照。

    我拿出厚底煎锅,做了一块很大的热糕。我得好好地慰劳自己。

    黄百成自告奋勇帮我做糖浆,结果好好的糖给他煮焦,他自己却不在乎,告诉我那是焦糖。

    我请他自便。

    他的脸皮厚,分割也准确,一块热糕给他拦腰划掉一半,我拿到秤釉药的天平上秤,居然一厘不差。

    他笑眯眯地吃热糕,吃完了打电话去花店订花,十分地从容不迫。

    我原以为他订花是要去医院看南茜张,不料他走后半个钟头,张祥瑞打电话来,问我看见他了没有。

    我谎称没找着他,只有天知道他去了哪里。

    忙得不可开交时,孙国玺打电话来,问我房子找好没有。

    我告诉他公司业务繁忙,老板不在,只有廖化先锋,还得暂居鼠洞。

    “这样吧!松石小筑还有空房,又清静,你搬过来住。”

    他说。

    松石小筑?那跟住在家里有何不同?

    哦!我明白了!

    母亲回来了。她一定发现了那封信,惊惶失措地去找孙国玺,于是孙国玺继父就想出了对策,打包票告诉她说没问题。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上回特地告诉我父亲的事,只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让我知道生父不过是个混混,只合开夜总会雇桃园舞女去跳牛肉场。

    这人可恶之极。

    他逞口舌之快,却不管我心里的感觉。

    当然,我不会伤心,只是心里不快。

    我回答他我住办公室也很好,礼貌地挂了他的电话。

    安海伦紧接着打电话来,劈头就问:“你在找房子?”

    看样子我母亲真从纽约回来,敬告诸亲友有女脱逃,请大家共同申张正义,逮捕归案。

    “哪有这回事?”我回她,“我找房子干嘛?金屋藏娇?”

    “我没功夫跟你闲扯,我有个同事被公司保送去瑞士深造。你如果愿意,可以帮她看屋子,替她付水电费、电话、瓦斯,算是互惠,不是白住她的。”

    “谁告诉你我会答应?”

    “你先来看看房于,再夸口不迟。”

    我懒得理她,但她热情有余,我只好敷衍她。

    “好吧!有空我会去。”

    “别不识好歹,那房子可是抢手货,多少人排着队等,我吹了大牛才得到人家同意,你怕房子烂,人家还怕你毁损房屋哩!”

    我是那种人吗?

    但海伦不由分说:“下班我来接你,你准备好一点,别穿烂衣服、烂鞋子。”

    还好,她没说我彻头彻尾就是个烂人。

    做烂人也没什么不好?

    至少没有许多人来烦你,人人惟恐避之而不及。

    下班时,她果然准时前来。

    “走走走,先去吃饭。”她一身亮丽,不象去看房子,倒象拍电影。

    “你去,吃完了再来。”

    “怎么这般娘娘腔?”她眯眼看我,仿佛我一夜之间遭受魔法改变。“你不是一向顶好吃的吗?”

    “你又不是不晓得我不吃晚饭。”我还在磨我的那副金袖扣。过两天是孙国玺的生日,一年一度的人情一定得做,偏偏他什么都有,就是送颗大钻石他也不会看在眼内,当是玻璃;我干脆自己做一对袖扣,用赤足的黄金与白金缠绕成北斗七星,倒也十分别致。

    “好漂亮的袖扣,我也要!”她这个大近视眼,终于瞧见我在做什么。

    “可以啊!”

    “你肯帮我做?”她惊喜交加。

    “你自己做。”

    “废话,我自己能做还求你?”

    “谁要你求?”

    “算了!小器鬼。”

    她为了朋友真肯两肋插刀,连饭都没吃,拉着我去看房子。

    主人不在,她自己掏出钥匙,堂而皇之地开了门进去。

    我耽心人家当我们是小偷,她笑我恶人无胆,一把拉进玄关。

    外面是普普通通的五层楼公寓,进来才发现是别有洞天,十分地有品味。

    我讨厌“品味”这两个字,但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勉强说是“高尚”吧,却又太咬文嚼字了些。

    “别瞪着我,你还不至于那么难伺候吧!”她叭叭叭地开灯,把所有台灯、吊灯、聚光灯全打开来,但光线还是不够亮。主人似乎十分有心,只把收藏的珍品用特殊设计的灯光烘托出来,营造出气氛。

    “像古董店。”

    “你这么刻薄真让人惊奇。”

    “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我哼着一支流行歌,用不着她提醒,我不是刻薄,我只是自觉占人便宜。

    我凭什么不花一毛钱,住在这么好的房子?这怎算是互惠?

    我又付出了什么?

    “给你一分钟决定,你如果放弃,会后悔一辈子。”

    “我想见见屋主。”

    “你怕被仙人跳?”她嗤笑,“得了吧!有这等气派的人会来跳你?”

    一直到房主出国,我都没见着。

    在新家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母亲。

    她站在屋外走廊等我,身穿一袭日本真丝旗袍,颈戴缅甸珍珠项链,手拿鳄鱼皮包,美丽尊贵、风度娴雅,像个好女人。

    但一进门就露出真面目。

    “家里有什么地方不好,你要搬出来住?”她兴师问罪。

    “我已经二十多了,不能老赖在家里。”早知道她不是明理之人。

    “你翅膀硬了,羽毛丰了,想飞?”

    我请她坐,自己去换衣服,她跟进卧室,大声训斥,就是中学的舍监也没她这么吓人。

    “妈,拜托您先出去,我换衣服。”我无可奈何。

    “你还怕谁看?你去游泳只穿条泳裤跳下水也没人诧异。”

    我走进浴室关上门。

    我没有玛丽莲梦露的身材是事实,但还没达到可以只穿游泳裤的标准。

    “你明天就给我搬回来住!”她在下最后通牒。

    我当她是胡扯。

    离开她,我不会有罪恶感。

    她老是扯我后腿。

    如果解剖她的灵魂,其表相只有毕卡索笔下的女人差可比拟。

    毕卡索自己说,如果他自己在街上见到笔下人物迎面而来,他也会吓晕。

    她有许多人性的弱点。

    偏偏她还为弱点沾沾自喜。

    “你不回家也可以,去松石小筑,我和孙国玺就近照顾你,我只有你一个女儿,别再让我耽惊受怕的。”

    我是她唯一的希望,生命的光芒!

    她一直想当选模范母亲。

    其实她只要花钱捐一个来就成了,犯不着拿我当炮灰。

    她闹了很久,最后威胁我道:“你不答应,我就坐在这儿不走。”

    我觑了个空溜出去,留她一人在屋内欣赏古董字画。她坐不久的,她怕孤独。

    我在街上闲逛,累了,站在电器行前看电视墙。某视正在播映综艺节目,青苹果上场时又蹦又跳,有谁相信十五岁的小女孩也有烦忧。

    她们做尽快乐无知状。这是洋娃娃的余绪。有人说,何必做人,做洋娃娃真好,眼睛只要一开一闭就代表全部的人生。

    青苹果蹦跳之后,接下来是放她们去日本拍的MTV.小女孩们人手一支冰淇淋,游逛各大百货公司,在上野公园中行走。

    她们拍这支带子时是暮春。风一吹过,上野的樱花纷纷坠地,在镜头上看起来。像一阵又一阵的眼泪。

    她们无知无识,却能呼吸在这么浪漫的空气里。

    我想我是嫉妒。

    我既不年轻也不快乐,又没有机会四处游历。

    连假装的都没有。

    我甚至没有希望。

    当年我应当把小孩生下来,让他做我的希望、我的光芒,压迫他的一生,象演戏般地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为他好。

    但日日演同样的一出戏,我恐怕会受不了。

    我越来越爱这个新家。

    在搬进来之初,我警告自己,我只是个守门人,不可妄想做主人,否则真正主人游学回来,难逃伤心。

    我也从不在此地招待客人。

    黄百成几次假意要来贺新居,我都挡了他的驾,教他去别的地方耍去。

    他现在跟南茜张重修旧好了,两个人手拉手去跳迪斯科。但我知道他还有另一个女人,上班时常打电话来找他,他听完电话后,立刻喜不自胜地飞出去。

    劳累我替他说谎。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二百五。

    海伦不知道二百五的出处,我说给她听——二百五便是死人灵位前供的纸人,到时候要烧掉的,所以价钱很烂,只要二百五十文钱,烧掉之后还要追随主人于地穴永世不得翻身。

    “你瞧,二百五多贱。”

    她听了吃吃地笑。

    她后来打电话来,总是虚情假意地问,“二百五在不在?”

    有回得到了报应,被南茜张接到,南茜张岂是好惹的,回了她一句:“你就是二百五!”乓啷一声挂掉。

    我后来总算见到了南茜张的情敌。

    跟黄百成一样,也是个搞艺术的。两人之臭味相投,连发式都剪得一模一样,身上穿的也是同一个染缸里绞出来的。

    他们这样嚣张,真不是好事。

    但跟我有何相干?

    我冷眼旁观。

    那个女的姓巫,还颇有点名气,有一天我翻新到的杂志,看到他们二人同时出现,黄百成先生在左页,巫美花在右页,中间是二人的艺术作品彩照,虽然各归各的,没有混杂在一道,但却有种暧昧的讯息。

    南茜张一点也不知道。

    她从不看中文杂志,因为她不识中国字。

    这是她的悲哀。

    黄百成胆子特大,不久又和巫女上了电视,俪影双双,好不相配!

    南茜张也不看电视,她说当今电视没有水准,不入她的法眼。

    其实我看巫女倒和黄百成较为相配,她是那种精明不外露型,猛一看还有点傻,这便是她的过人之处。

    她犯不着跟谁争,她自成一格。

    杂志上说,她十七岁留学法国,十年来颇有成就,家世又好,随便弄点艺术工程来做做,便一世也不愁吃穿。

    但纸包不住火,黄百成的风流艳事终于传进了南茜张的耳朵里。

    她跑来兴师问罪。

    “叫黄百成出来!”她向我叫阵。

    “他不在。”

    “死到哪里去了?”

    他才出去半个钟头,不可能这么快遭到意外吧!

    “短命鬼!”也不知道骂他还是骂我,刚拆掉纱布的手腕,刀割的疤印清晰可见。

    “越红,你我都是女人,我们应该互相帮忙。”她开始求我了。

    亏她看得起我,称之为“女人”。我妈说过,我穿条泳裤去游泳都不会有人诧异,我哪敢自称女人?

    多谢她的好意,我还是继续装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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