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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似朝阳 第1章(1) 作者:单炜晴
    正月十五,灯节。

    长安京的夜晚被一大片灯海照得宛若白日般明亮热闹。

    “艳府水家的点妆宴要开始啰!”

    随着路人高声吆喝,拥挤的人潮开始往最明亮的地方移动。

    落后在人群之后,三个高大得不像中原人的大个儿伫立着。

    虽然他们身着汉人服饰,但三人中为首的那名男人一双湛蓝可比苍穹的鹰眸,如雕刻般刚毅出色的立体五官,一看便知是塞外漠北人,不会使人误认。

    站在他左侧的是一个比他高出半颗头的壮硕男人,右侧则是同他一般高,瞧上去比他来得温文的男人。

    “艳府水家?”壮硕男人搔搔包着方巾的头,随手一探,老鹰抓小鸡般拦住一个同样往前挤的长安京人,操着洪亮的嗓门,用蹩脚的汉语问:“你们在赶啥?”

    那人看了他们三人一眼,了解的点点头。

    “三位爷不是本地人吧?这艳府水家可是长安京最传奇的一户人家,提起他们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呀!”

    “是啊是啊!五年前他们开始在元宵这天举办点妆宴,如今已成了咱们长安京灯节最重要的活动。”一头凑上另一个热心的路人帮腔解说。

    “点妆宴?”温文男人挑起了点兴趣,他从衣服的暗袋里拿出一锭银两,交给被壮硕男人拉住的路人,用比壮硕男人更标准但仍带口音的汉语说:“可以劳烦你说清楚点吗?”

    那人一见银两,立刻笑得合不拢嘴,连连颔首,“没问题,没问题,三位爷请这边走。”

    他带着三人跟着人群的脚步前进,边开始述说“点妆宴”是什么样的活动。

    “艳府水家现任的当家水明月,八年前在长安京开了间专做女人生意的商号『艳城』……”

    这一开口便是滔滔不绝的长串艳府水家历史。

    在长安京,最惹人津津乐道的就属艳府水家。

    原本众人都只说水家,到了这一代当家的水明月将自家门楣换成了“艳府”二字,长安京人才以“艳府水家”通称。

    话说艳府水家的主事者正是水明月和水朝阳这两兄妹,身为大当家的水明月为人看似随和亲切,实则商业手段高超,眼光精准,据闻只要是他看中的生意,无一样是没有赚头的,五年前娶了名满天下的余家茶庄当家余美人,更是巩固了艳城在长安京的商业地位达到无人能敌的境界。

    而水二当家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水朝阳,在艳城属辅佐的职位,专司珠宝饰品的买卖。传闻因为她长相奇丑无比,终年避不见人,不是窝在艳府就是躲在艳城,已经好几年没人看过她的模样,若非从艳城打出的契约上盖的章是她的名字,可真是会让人怀疑究竟有没有水朝阳这个人的存在。

    说起这艳城的生意也是以女人家的用品为主,举凡食衣住行育乐,只要是想得到的统统都有,想不到的也可以到艳城去见识见识,艳城之大,包管你想要什么都找得着!

    总而言之,艳府水家是长安京的一大骄傲,水家兄妹所建立的艳城更是一绝。

    “这点妆宴就是由艳城几位师傅会同水大当家一起选出当年长安京里最美的人儿,艳城会负责打点她一切的穿著饰品;举凡是女人用得上的东西,艳城绝对会备得妥妥当当。接着等到点妆宴开始,再将她送上艳城前搭起的高台,供长安京的人观赏。”

    “这艳城是把人当商品展示了?”壮硕男人听闻,眉毛蹙了起来。

    那人不以为然的挥挥手,“长安京里的姑娘可是人人都盼着争着,被选上的是自个儿呢!只要被艳城选上的姑娘,定能在当年内嫁掉;而且点妆宴上艳城为她穿戴上的华服和那些贵得数不清价值的珠宝,都可以带回去。要不是艳城只选女人,连我都想被选上咧!”

    这一被选上,光那些穿戴在身上价值连城的珠宝,就够寻常百姓人家吃香喝辣一辈子了,当然人人渴望被选上。

    珠宝?

    温文男人和那名始终沉默不语的男人交换了眼色,然后继续问:“这艳府水家是长安京最大富的人家?”

    那人突然压低声音,四处张望了一会儿,想要营造出紧张的气氛。

    “每年在被选出的姑娘身上,都会有件最珍贵的珠宝首饰,也是所有人除了看美人之外最想看的一样展示品,只不过那件饰品是必须缴回艳城的珠宝阁里的,纯属展示品,所以点妆宴上,艳城才会筑起高台,水当家更能情商皇上,动用皇宫内的禁卫兵出宫帮忙护卫呢!如此你说,艳城水家是不是大富?”

    价值连城的珠宝?

    温文男人和壮硕男人同时看了为首的那名男人。

    那双蓝得不象话的鹰眼一瞇,两个大男人立刻懂了他的意思。

    温文男人又和那名路人多问了些问题,之后道别。

    “主子,您想东西会出现在点妆宴上吗?”温文男人靠近主子身边,压低声音不让旁人听见他们的谈话,状似不经意的问起。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壮硕男人显得较急躁些,快人快语地道。

    “兀颜,我是在问主子。”温文男人一脸笑意,反驳同伴的话。

    “俺说青柳啊,你就是太瞻前顾后,怕东怕西,动作才会老慢别人一步。”兀颜每次提起同伴的谨慎,便觉头大。

    青柳丝毫不在意兀颜的话,“主子,要去吗?”他还是以主子的回答为依据。

    被唤作“主子”的男人颔首,蓝眸有着未兴波澜的慵懒,不着痕迹的戒备着四周的风吹草动。

    三个高大挺拔的男人就这么跟着人群挤到了艳城搭起的高台下。

    “今年不知道是哪户人家的姑娘被选中。”前头的路人甲这么说。

    “会不会是城东朱家的女儿?”路人乙提供人选。

    “喔喔,我知道我知道,朱喜媚嘛!”路人甲连声应是。

    “听说她为了让艳城选中她,从去年元宵后就天天到艳城报到,说不定真的会是她。”路人丙提供知道的消息。

    “是吗?我倒觉得醉花楼的当家花魁芙蓉人美又有灵气,还比较有资格,别忘了艳城选出的美人重才情,空有外貌是没用的。”又出现一个路人丁加入话题。

    “但这些女人虽美,还是比不上第一年的水明月。”

    “就是就是,自从第一年比女人还娇的水明月扮成女人站上高台,从此就找不到比他更美的女人。”路人乙想到当年水明月的倾城之姿,到现在还是会傻笑不已。

    “真要这么说的话,水家还有一个女儿水朝阳不是吗?”才搬来长安京没多久的路人丁提问。

    “唉,不说也罢,”从小就住在长安京的路人甲摆摆手,告诉路人丁:“那姑娘打小就是全长安京最丑的女娃儿,打从十三年前她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出门后,便再也没看过她出现了。”

    “可她不是艳城的二当家吗?”

    “生意可以关起门来做呀!你不知道,就因为水朝阳不肯出艳府,先前水明月还被误认为是水朝阳,毕竟哪户人家会把儿子起名为明月,女儿却叫朝阳的?是水明月大婚的红帖上写了姓名,才澄清了这个天大的误会。”

    蓝眼男人默不作声,听着四方不断传进耳里有关艳府水家的闲语。

    “看来这艳府水家还真是长安京的一大话题。”青柳也好奇起来,路人口中比女人还美的水明月,和长安京最丑的水朝阳。

    “他们一定不是同个娘生的!”兀颜直觉的下定论。

    就在这时候,高台四个角的大红灯笼被点亮,照亮了早在高台上等着的倾城绝色。

    穿着一身大红色华服,头戴最精巧工匠做出来的头饰;没有绾起的发成大波浪的漂亮弧度倾泄而下,衬托出那张五官精致的白皙鹅蛋脸;长而卷翘的眼睫低垂,遮掩住灿亮的星眸;有些微塌的鼻梁,配上那张水嫩却稍嫌宽的红唇,异常显眼好看,别具特色。

    站在高台内侧的美人儿往前走动几步,让所有人看得更清楚。

    众人随着她莲步轻移,视线由她的脸渐渐往下,看向她腰间挂着的镶满珠宝的黄金弯刀。

    说它是弯刀却又短了些,但要说是匕首又太长,不过刀鞘和刀柄上镶满大大小小形状颜色不一的晶亮宝石,可不容忽视。

    “哇──”所有人看着那把刀和美人儿,一举一动都可以引起底下人们的惊叹声。

    那就是今年点妆宴上最值钱的东西。

    宝刀应该配英雄,如今长安京人见识到水明月颠覆传统的突破,让个水灵灵的娇贵人儿配上精致的“宝”刀,一刚一柔,更显相得益彰。

    “找到了!主子。『月牙』在那女的身上!”兀颜看到高台上女人腰间挂的刀,禁不住低呼。

    “小声点,兀颜。”青柳制止他太过高调的声音。

    兀颜也知道声张只会坏事,虽然很激动也得压抑下找到东西的兴奋之情。

    有着一双颜色和其它人特异的眼眸的男人,蓝眸变得莫测高深,打从高台上的水人儿一出现,他的目光就没离开过,直盯着那张透着傲气的绝艳脸庞,和那把原属于他的月牙弯刀。

    他们是漠北人。

    出长安京往西北走,越过边关更深入一点的地方,属化外之地,那里就是他们居住的地方,称作漠北。

    漠北不属于中原的皇帝所统治的范围,是由好几百个人数大小不一的部族集结而成的,其中他们“犽族”为最大的一个族群部落,所以附近的小部落只要有纷争就会来找他们帮忙。身为犽族现任首领的旭天曜,因为怕麻烦,干脆出兵讨伐那些好战的部族,不知不觉间竟将整个漠北给统一。

    那的确是在他的预料之外,其实他只是讨厌那些无聊的麻烦小事。

    也不知是否因为犽族太过壮大,有些被讨伐的小族看不惯他强硬的作风,趁着犽族每年一次的神祭,把犽族之宝月牙弯刀偷走。平时那把刀他不随便拿来用,不过每次出兵他定带在身边,刀不出鞘,但带着月牙弯刀却会给他一股安心的感觉,也有稳定人心的作用。

    而且在月牙弯刀上还有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所以他们才会根据消息来到中原寻找遗失的月牙弯刀。

    光来到中原就花了个把月时间,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这会儿总算让他们找到了。

    “主子,要抢吗?”终究是好战民族的习性,青柳虽温文,想到的办法仍是野蛮了些。

    兀颜则是一身蓄势待发的气势,眼神紧盯着高台上的月牙弯刀,等着主子一声令下便要出手抢刀。

    身为首领,旭天曜相较之下冷静许多,举手制止两个部下的鲁莽,继续观察情况。

    “咦?那是哪家的姑娘呀?”突然有人问出这么一个问题,引起所有人的讨论。

    长安京里美女不少,却没看过高台上那么有特色的美人,许多人伸长脖子想看清楚点,有更多人则是在猜测高台上人儿的身分。

    高台上,水朝阳半掩傲气十足的水眸,随意浏览着高台下为了看她而前来的人们。

    这是她多年来,首次出现在长安京人的眼前。

    八年前,哥哥跟她提起艳城这个以女人为客户的商号,那时的她刚满十七岁,比小时候的她更丑,她几乎认定自己这辈子都得待在艳府里不能出去了,没想到哥哥却要她成为艳城的活招牌,要她改变自己,变美,变漂亮,变得更知书达礼。

    于是她在艳城师傅的帮忙下,努力的摆脱肥胖,瘦下来后倒三角眼出现双眼皮,脸上的麻子也在多方尝试的食疗方法的帮助下消除,至于自然卷也靠艳城内的师傅努力研发出的“热气拉直法”改善许多,虽然还是卷,却没有以前那么纠结,反而成了漂亮的弧度。

    努力了八年多的时间,而今就是她惊艳长安京的时候了!

    水唇不自觉的勾起好看的笑,对众人赞叹猜测的语气感到满意,她媚眼如丝的将视线拉向远处。

    蓦地,一道如鹰隼般的目光刺得她无法忽视。

    抬起螓首,她准确的抓住那道视线的主人。

    由于距离过远,她看不清那人的面孔,只能隐约察觉对方的五官不像中原人,其它的什么也看不出来。

    她不奇怪有人看她,只不过他的视线太过专注放肆,像是周遭无人只剩他们俩,而他正打量着一件送上跟前的贡品,考虑要从哪里拆封。

    这样的想法让水朝阳竖起颈后的寒毛,感到不自在。

    像个蛮子。

    “讨人厌的蛮子。”红唇掀起,轻轻的吐出一句听不出情绪的话语,她大胆的迎上对方的视线,并且望了回去。

    四目相接,男人似乎读出了她眼底的桀骜不驯,露出一个懒洋洋的笑容,眼神更加放肆露骨,将她整个人从头到脚以极为缓慢的速度扫了一眼;狂妄的一眼。

    脾气向来火爆的水朝阳,要不是在哥哥水明月的调教下,懂得如何克制自己的性子,说不准会立刻从高台上飞窜而下,狠狠给他一巴掌。

    要知道艳城每年选出来的美人,都是可以匹配上当年最重要的饰品的女人,今年会选她,就是因为她有习武的关系;当然,那也是哥哥为了让她减去儿时肥胖的方法之一。想她那时都已经十七,这年纪要学武术嫌晚了,偏偏哥哥那张美丽脸庞露出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后,她只能乖乖的照做。

    所以,那个视线带着讨厌感觉的男人,最好识相点收回他无礼的目光。

    “主子,那女人似乎在看这里。”兀颜率先发现了水朝阳的视线。

    旭天曜收起笑脸,没有回避她直视的坦率眼眸。

    骄傲的女人。

    从她的眼里就可以看出她倔强不服输的个性,敢直视男人的女人不多,这个一身火红的骄傲女子能被选出来匹配他的月牙弯刀,绝对不会是省油的灯。

    倏地,一股不寻常的诡异气氛弥漫而来。

    旭天曜率先移开了眼,跟着他的两个部下也发现不对劲。

    “主子,看来似乎有人和我们的目的相同。”青柳随时报告着情势。

    兀颜如铜铃般大的眼一瞠,“要俺去解决掉吗?”敢同他们抢东西,就是和他们作对!

    男人还是没说话,扬手一挥,下了命令,两个部下很快消失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无声无息的。

    当他移开目光的瞬间,水朝阳并没有跟着转移眸光,所以她清楚的看到那两个跟着他的高大男人,突然消失离去。

    媚人的大眼转了一圈,才终于将视线调离。

    算了,她今天是来给别人看,不是出来闹事的,别人怎么样又与她何干呢?

    水朝阳要自己好好专心在点妆宴上,这场点妆宴可是事关艳城这一季的营收,如果她这个活招牌做得好,明早起就会收到一堆达官显要的夫人或小姐的订单,那么才不枉她今日这么一站。

    砰!

    一声炮竹的响声,伴随着壮观的烟花照亮了夜空。

    水朝阳美目微瞇地看着天空中的烟花,疑惑涌上心头。

    这不在点妆宴的余兴节目里。大型的烟花向来不是在皇宫里施放,就是火药师在长安京里最大的湖畔施放,不会在这种房屋密集的地方发射。即便围观的群众看得津津有味,水朝阳仍觉事有蹊跷。

    她开始寻找起兄长的人影,希望从他那里知晓这是怎么一回事。

    在三发大型烟花施放后,艳城四周的灯火猛地全部熄灭,陷入一片黑暗中,先是全场寂静,后来开始有人大喊惊叫。

    不确定灯火何时会重新燃起,水朝阳闭上了眼想先习惯黑暗,但她眼方合上,耳边随即接收到一个轻得不能再轻的足音。

    重新睁开眼,她紧盯着眼前稍微可以看清楚的人影,没有惊慌失措和叫喊害怕,她徐徐开口:“不管你是谁,与艳府水家作对的下场你应该很清楚。”

    穿着夜行衣的人像是没听见她说的话,大步跨上前,一把将她扛起,随即跳出高台外,带着她离开,并指挥着其它黑衣人一起走。

    暗处,同时有人跟着开始行动。

    在这突如其来的黑暗中,除了早有预谋的黑衣人外,还有个人也看得很清楚,就是始终注视着高台不放的旭天曜。夜视力极好的他将一切发生的经过从头到尾看在眼里,不声张,他悄悄地跟上那群黑衣人。

    光明正大的抢夺月牙弯刀,只会让他们的形迹败露,如今有人替他们铺了条好走的路,他只须跟在后面坐收渔翁之利即可。

    于是黑暗中,一群人趁夜快速的离开。

    一切来得很突然,没有人做好准备,等到灯火重新被点燃后,所有人才发现高台上的水朝阳不见了。

    众人开始忙着寻找她,殊不知水朝阳早被带到长安京外。

    被蒙面黑衣人抱着走的水朝阳,完全不用自己费力,所以她一路判断情况,边想着该怎么解救自己脱困。

    到这儿应该可以了。她暗忖。

    眼看离长安京越来越远,她才终于有动作。

    “喂。”她轻唤了一声,吸引对方的注意力。

    用轻功在树梢间飞来飞去的黑衣人分神看了她一眼,被圈住腰肢的水朝阳忽然抓住那只禁锢着她的手,往他的手上一使力,就着他的手为支撑点旋转了半圈,红色绣鞋一脚踹上对方的眉心。

    “噢!”黑衣人只来得及闷哼一声,便失去知觉往下坠。

    水朝阳也不客气,拿对方当垫背,落在盘根错节的地面上。

    喀啦!

    清脆的骨头断裂声传入耳中,她敢肯定那一定很痛。

    她之所以不在高台上就击倒对方,是怕被人看到她粗鲁不雅的一面。

    在艳城里,人人畏惧水明月,她那了不起的哥哥除了创造出许多与女人有关的行业之外,最让人佩服的就是他亲自条列出来的“艳城规”。

    里头清楚的规范了只要是在艳城里工作的人,都必须遵守的规矩,其中又以礼仪为上,艳城里无分是男人还是女人皆不得破坏美好的形象,也不得做出有伤大雅的行为举止。

    而她身为艳城的当家之一,自是不能破坏哥哥订下的规定。

    所以她才会假装被俘,然后伺机打倒对方。

    望了昏迷不醒的黑衣人一眼,水朝阳从对方身上爬起来,拍拍弄脏的衣裳,才慢条斯理地抬头看着眼前蒙面黑衣人的同党。

    唉,她最不喜欢夜行衣的打扮,因为那身丑丑的黑,真是不入她的眼。

    “接下来就是你们了。”水朝阳挥了挥手,松松筋骨,以免等会儿揍人的时候扭伤。

    黑衣人显然对同伴被打成重伤的事感到愤怒,用着她听不懂的语言低咆咒骂。

    “是漠北人?”颦起眉,她这才知道为什么对方听不懂她的警告,执意掳走她。

    原来是语言不通,那么就该告诉她呀,她适才也不会拿对方当垫背。

    不过再看看眼前这群似乎是气疯了的黑衣人,水朝阳决定还是先用武力解决再说;只是黑衣人人数众多,她也没把握能平安脱身。

    看来得打带跑了。

    水朝阳拟好计划,摆开架式。

    麻烦的是她这身不适合打斗的衣裳,要是有什么损伤的话,回去绝对会被哥哥砍死;当然损伤不是指她,是指她身上穿戴的所有东西。

    “真是麻烦……”小小的抱怨了声,水朝阳抽出系在腰间的月牙弯刀。

    只要不沾血就不会有麻烦了吧!那她可以用刀背攻击。

    孰料那群漠北人一看见她抽出月牙弯刀,个个矮了气势,眼睛里闪着戒慎恐惧。

    水朝阳不解的看着他们上一刻还一副要杀了她的模样,下一刻却倒退了三大步。

    她试探性的向前,他们就后退。

    看看他们,再看看手中的月牙弯刀,水朝阳高举刀身,瞬间所有黑衣人逃得一个也不剩。

    这刀是她跟一个落魄的旅人买的,花了她不少银两,也是她近日来最喜爱的收藏,没想到还有吓退敌人的功用,看来是她捡到宝了。

    真是场莫名其妙的掳人事件。

    被掳的她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就算了,现在还得思考要怎么才能回到长安京。

    低头看着亮得足以反射她脸庞的刀身,水朝阳越看越满意,爱不释手的摸着弯刀,她决定要日日带着这把刀,留作传家之宝。

    直到刀身上反射出另一双锐利的鹰眸,她猛地抬头,根本来不及做任何反应,整个人便被巨大的力量压倒在地。

    那是一双在月光下依然蓝得发亮的眼。

    背对着月光的他,水朝阳看不清楚他的面孔,只看见那一对深蓝的眼,和从他包着的头巾里窜出的发丝,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闪闪发亮!

    “是金色的……”水朝阳完全失神,着迷的看着那散在她周围的金发。

    她听说过漠北人的长相和中原人不同,连眼睛和发色都大不相同,但今天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如果可以摸的话……

    正想伸手去摸,她突然感觉到手腕上有股疼痛感的阻力,才惊觉对方用一只手的力量禁锢住她两只手。

    这个野蛮人压着她!

    “放开我。”

    沉稳镇静的软嫩声音清楚的传进旭天曜耳里。

    放开她?

    他蓝得发亮的眸子没离开她的眼,放肆的目光直盯着她。

    熟悉的目光。

    瞬间,水朝阳知道了他的身分。

    是他,适才那个讨人厌的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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