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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记 番外 今生 作者:清朗
    到公司时差15分钟9点,刷了卡进门。

    不错不错,还有时间,正好打开电脑,一脚跳到自家公司坛子上~~~哈哈!

    还好周围几个同事还没来,把那张帖子又看了一遍,真是忍不住笑出来。

    公司里300多人,女孩子占了一半多,前几天也不知是谁提的,搞了一个“公司最有魅力男子票选大赛”,当然是只有她们才能参与投票的。今天揭榜。

    看着榜首上“清明”两个大大的红字,怎么看怎么得意……等等!下面那个名字是怎么回事?

    闹了半天是和别人并列第一。

    和我并列的人是潘少,公司的副总,这人真实姓名叫潘白华。不过公司里向来有给人起绰号的习惯,像我们部的头儿,姓姜又瘦得像根火柴,大家都叫他姜丝,可怜他一直蒙在鼓里,还当大家叫他“姜sir”,大笑。

    但是潘少、潘少,哎呀哎呀这绰号取的实在是好,小桥流水人家诗酒正当年华,真正是风流雅致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地步。

    不过和潘少并列,倒不算亏,想想看,他是副总我是普通员工,他一人一间办公室我和大家一起坐大堂,他一套西服顶我半年工资——不过看看身上的T恤白帆布裤,也不错么,乐。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说不亏?笨!这还不明白!他条件比我好这么多,我还和他并列,不是说明,我本来就比他强么!

    当然这话绝对不能对别人说,虽然潘白华不是我直接上司,不过他要是认真找起我麻烦,我也别想在公司混了……

    上午干活干到10点多,拎了马克杯去茶水室冲杯咖啡喝,没有吃早饭的习惯,但是咖啡这个东西真是好啊,第一提神,第二解饿,第三省事又方便。

    什么,你又问我为什么省事方便?拜托,你以为我喝的是什么咖啡?不是巴西的也不是意大利的,麦斯威尔速溶特浓咖啡,11块五一大盒,折算起来9毛8一袋,价廉物美,强烈推荐!

    当然,这个前提是你绝对不能是潘白华那样的精英人士,这种咖啡,估计白送他们都不会要的,恩,要是美女送没准例外……

    胡思乱想着走进了茶水室,撕开一袋咖啡扔到杯子里,刚要去接开水,身上一冷,一下子坐到了地上。

    老毛病,问题是现在犯真正糟糕,速溶咖啡袋飘飘洒洒掉到地上——还好,杯子里的咖啡粉没洒出来。

    抱着杯子手脚并用勉勉强强的从茶水室正中间移到门后一个角落里,这种让人头大的毛病一犯站都站不起来,坐在地上可不大好看,速速躲起来为上。

    一般来说,过个十分二十分,也就没事了。

    然后,“砰”的一声,门响了。

    有没有搞错啊,一来居然还是两个!

    不过尚好,其中有一位是美女。

    看样子,美女姐姐应该也是我们公司的,这样好看一张脸,没理由记不住,但是我虽然对这张脸印象很深,却不知道她的名字。

    下次一定要记得问问。

    美女姐姐身边是某位男士,说某位,是因为在我这个角度,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见他浅灰色的西装裤,裁剪和面料都极其讲究,鞋子色泽柔和,偏又亮光可鉴。

    美女姐姐走到他身边,似乎伸手去倒水的样子,微微一弯腰,淡淡的香味飘了过来,简洁明了,带一点中性味道,是很适合她的CKONE。

    而美女姐姐空出来的一只手,却是轻轻搭在了那名男子的手上。

    说实话,这一场面真是赏心悦目之极,美女姐姐的一双手粉漂亮不提,那男子的一双手,天,一个男子怎么有这么好看的一双手!手指细长骨感、指甲修剪的整齐精致,手腕清瘦,银灰色衬衣的袖口微露一块薄薄的白金腕表,线条极是流利。

    这副美景看了还不到半分钟,那男子却轻轻的把手拿了开去。动作虽轻却坚决。偏偏连这样的动作,他都做的很优雅,丝毫不给人拒绝的难堪之意。

    多放一会儿啊!我在心里大叫。

    当然,没人理我……

    美女姐姐笑一笑,似乎也不是很在意的样子,拿着杯子自顾走了出去,背影风致楚楚,步履摇曳有致。

    我正看得入神,一个颀长身影忽然挡住了我的视线。

    然后那个人影弯下身,声音温文体贴,却遮不住其中的几分焦急,“清明,你怎么了?”

    原来是他,

    怎么偏偏是他。

    我怔一下,“潘白华,你认得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公司里几百号人,我就不信他一个个都记过来。

    话一出口,才想到这句话说的太没水平,连名带姓的称呼他首先就不对,再说,就为今天并列第一的事,他知道我也没什么希奇。

    但是潘白华笑了,吹皱一池春水那种清浅的笑,很真很好看,“地上那个咖啡袋子,是你掉的吧,你向来只喝这种咖啡的。”

    我忽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

    端着咖啡潇潇洒洒的走回自己的座位,没什么特别原因,可是说不出的开心。要不是在公司里,唱首歌的心情都有。

    “清明!”身后有个同事喊我,声音还不小,搞什么,大堂里这么大叫。

    没理他,继续向前走。

    “清明!”声音又大了些,这次似乎是几个人一起喊。

    只好回头看眼,却忘了前面有个台阶,一边回头一边走的下场就是——

    那个神清气爽心情愉快的清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倒在地上呈大字的奇怪人形……

    同事ABCDE战战兢兢的围过来,“清明,我们刚才看你样子太不正常了,本来想提醒你前面有个台阶的……”

    我欲哭无泪地从地上爬起来,我我我……我今天刚获得的全公司女性票选最有魅力榜首我的形象啊啊啊!

    更惨的是,晚上又被人敲大餐,几个平时要好的同事凑过来,脸上的笑怎么看怎么是不怀好意。

    “清明,票选第一连点儿表示都没有?”同事A。

    什么表示?我请你喝杯速溶咖啡算不算……

    “我可是投了你一票啊,还不以行动来感谢我!哦呵呵呵呵……”同事B。

    这种BT笑声,你一定是最近药师寺凉子看多了……

    “你确定你真的不请客,你真的敢确定?”同事C。

    我敢说确定么?就算我敢说,你也先把手里那把小菜刀放下好不好……

    由此可见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你看同样是第一,怎么没人有胆去敲潘白华?

    一边想,我还真把这句话说出了口。

    “那么,一起去吧。”温和好听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

    “好啊,那就一起去。”我下意识的答了一句,等等,不对!

    大惊失色的转过头,“潘白华,你从那里冒出来的!”

    说这句话的下场是被一群同事敲头,附带强迫要求道歉,好在潘少并不在意,还颇有兴致的和大家一起商量去哪里。

    最后敲定的地方是公司附近一家小酒馆,酒水价位不高,老板娘三十多岁,长得满漂亮,而她拌的小菜简直是天下一绝。

    几个同事都很开心,敲来的饭吃起来自然开心,何况又有潘少在场,他是那种很温和随性的上司,至少看起来如此。长得又好,几个同事都围在他身边。

    正好,找个安静角落坐下,要了小半瓶伏特加,又管老板娘要了一堆冰块加进去,有一口没一口的喝。晃晃杯子,浅淡灯光照到杯子里的冰块里,闪闪烁烁。

    一口喝掉杯里的酒,咯吱咯吱咬着冰块,味道不错。

    还是喜欢烈酒。

    “老板娘,放点音乐吧。”有人叫着。

    老板娘“啪”的一声打开了音响。

    很清澈的声音,是最近某部大热电影里的插曲吧:

    “想你的时候,抬头微笑,知道不知道。”

    那边的一群人里,一双极清俊的眼睛含笑看了过来。

    没天理,他抬头一笑,笑的真是好看。

    喝完酒,将近半夜了,几个男同事好回家,其余的三个女孩子,两个是一路,还有一个家就比较远了。这个时候自然是英雄送美的好时机,我很想开口,问题是那个女孩眼光烁烁,一直看着潘少。

    潘少果然知情知趣,微微一笑,“我送你回去。”

    女孩子霎时红了脸。

    事情到此就算告一段落了,我正要打车回家。潘白华忽然一把拉住我,“清明,我和你家顺路,一起送你回去吧。”

    开什么玩笑,我对当灯泡没兴趣。不过那女孩子倒是很兴奋的看着我们。想想也是,本公司最有魅力的两大帅哥一起送她回去,难怪她变成星星眼。

    潘白华抓住我的手腕,硬是把我塞进了前座。

    他原来力气不小,可是刚才那个动作,别人只会以为他扶了一下我而已。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潘白华驾驶技术相当不错,车开得又快又稳,不过恶意如我,宁可相信这是他的车比较好的原因。

    夜色沉静,街灯光带一样从窗外滑过,车里放了音乐,不知是什么名字,很柔和的感觉,水样的荡漾。

    真好真好,我抬眼看看身边的潘白华,银灰色衬衣的袖口微微挽起来,领带放松了一些,上衣随意的放在一边,他酒喝的并不多,不显疲惫醉意,反有种意外的放松闲适之感,侧面的线条极其温文细致。

    一切都很好,只除了一件事……

    把女孩先送回家,潘白华和我都下了车,直到那女孩家里的灯光亮了起来,潘白华才转回头,淡淡一笑,“清明,我们回家吧……你怎么了?”

    其实没什么大毛病,我只是有点晕车而已……我错了,是晕的很严重……

    冲到一个角落里,我很没面子的吐起来。

    一只手轻轻拍着后背,声音略有点责备:“清明,你怎么不早说……”

    他的手真温暖。

    好不容易站直身,他叹口气,递过一瓶矿泉水和一块手帕。

    反正最糟糕的一面也被他看见了,我先接过水漱漱口,再拿过手帕擦擦脸。现在这年头,用手帕的人越来越少了,大家似乎都习惯了面巾纸。当然,我也一样。

    可是内心深处,我还是很喜欢手帕的,就像那种泛黄的旧照片一样,用手帕的男子,有种不可思议的风雅和怀旧之感。

    再仔细看看,居然还是真丝的,给我用真是可惜。

    “去我家吧。”他声音很温和,“我家要近些,你晚上喝了半瓶伏特加,本来就不舒服,该好好休息的。”

    我喝了多少酒你怎么知道的?

    这次车开的慢了些,车窗也打开了,加上他家不远,所以我竟然没怎么晕车。

    虽然事先也有思想准备,真进了他家门,我还是吓了一跳。

    果然……果然老板天生就是压榨员工的吸血鬼啊!

    很不客气的甩掉鞋子,跑到客厅中间那只一看就非常非常舒服的米色大沙发坐下。

    潘白华倒了一杯热茶过来,是清香四溢的碧螺春,我伸手去接,一时间竟然陷在沙发里起不来。挣扎了两下,正在我认为第三下一定能站起来的时候,潘白华却笑了,把茶杯递到我手里,“你先喝点水,我去给你做点东西。这么晚了,一定饿了吧。”

    你做的东西……确定能吃?

    当然我还不至于小白到把这句话也说出口。

    过了没多久,潘白华端了一只玻璃碗走了进来。非常清爽的一碗面,细长洁白的面条,上面点缀着几片碧绿的青菜,还没走近,一阵鸡汤的鲜美香味已经飘了过来。

    我霎时双眼发亮,潘白华,你真是个好人——

    这次学乖了,我也不假装客气站起来接个碗什么的,他直接把面放在沙发前面的小几上,我低下头,抄起筷子就开吃。当然其中也不忘表达一下感激之情,具体说来就是把“潘白华,你真是个好人!”这句话重复了五遍。

    发现现在好象叫他名字成习惯了,好在他似乎并不在意。

    潘白华一直笑笑的看着我吃东西,没怎么说话,不过看他神情,倒是很高兴的样子。

    吃完面,我连刷碗的机会都没有,他三两下收拾好一切,去放了洗澡水,“清明,太晚了,今晚住在这里吧,明天是周末,也不用去公司。”

    我看看表,已经1点多了,换句话说,已经是“明天”了。

    “可是我没有睡衣。”提出一个很实际的问题。

    “里面都准备好了。”他笑笑。

    你不会做到这地步吧,我会胡思乱想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的浴室和我刚来这个城市时租的房子一样大,资本家!

    但是——实在是很舒服啊!我在浴缸里泡了快一个小时,直到潘白华以为我出了事跑过来当当敲着门,我才想到要出来。

    果然有一套崭新的内衣放在一边,另一套淡蓝色睡衣却是半旧的,有点大,看样子应该是他的。

    把袖子挽了挽,踢踢踏踏的走了出来,潘白华正在整理床单,“清明,我这里没有多余的客房,你委屈一点,和我睡一起吧。”

    不要,我皱皱眉:“我可不可以睡沙发?”那张沙发真是太舒服了,赖在上面一辈子都没问题。

    他不赞成,“你第一次来我这里,怎么可以睡沙发呢?当然要睡床。”

    “反对!”

    “反对无效。”

    “为什么无效?”怒。

    “我是你老板。”

    “……”这时候你倒想起你是我老板了……

    不过他的床也很舒服,被子柔软温暖,头一沾枕头,竟然很快就睡着了。平日里失眠严重,这次居然一点都没觉得。

    早晨醒来时一定要记得问问他的被子是什么牌子的,沙发我买不起,这个大约还是买得起的。我迷迷糊糊的想着,就这么睡着了,耳边呼吸温热,似乎是潘白华对我说了些什么,可是我一句都没听清。

    第二天醒来时,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醒得很早,因为房间里还是暗暗的,再一看不对劲儿,暗是因为拉了窗帘,手边的手机显示的很清楚:10:30!

    一翻身从床上爬起来,身边是空的,想必潘白华已经起来了。啊……不对,我的衣服呢?

    翻了一圈,哪里都不见我的衣服,终不成让我去穿潘白华的衣服,他的衣服出点问题我可赔不起。没办法,只好穿着睡衣下了床。

    来到客厅里,潘白华正好端着一杯刚热好的牛奶走进来,穿一件乳白色的休闲衬衣,闲雅洒脱,看见我时温文一笑,风采如画:“清明,睡醒了?”

    一时间,心脏不由也漏跳了半拍。

    但是我岂是甘受美色诱惑之人,“喂,潘白华,我的衣服呢?”

    “送去干洗了。”他说得倒干脆。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不对,当然不对,我怎么回去!

    看着我气急败坏的表情,他笑了,“下午衣服就能送过来,在家里多呆会儿不好么?”

    “好……”不好也得好……等等,什么叫家里?是你家里好不好?

    正想着这个问题,潘白华却把手里的牛奶递了过来,“先喝点牛奶,中午咱们再认真吃饭。”

    你一定是故意的,知道偶最讨厌喝牛奶……

    但是如果我不喝,没准他又会把“我是你老板”这句话搬出来,这个月的奖金我还想不想要了……

    人生大事,奖金二字!我喝!

    以一种大义凛然的姿势,我拿着牛奶一口气倒下去,潘白华有点惊讶的看着我,然后他问:“清明,这牛奶,过期了么?”

    “……”

    不过中午的饭真是让我吃了一惊,昨天晚上的面倒也罢了,今天中午却是三四道极其正宗的川菜,味道正宗到爆,超级爱吃川菜的我感动的几乎落下泪来。

    “潘白华,你太强了!”我由衷感叹。

    他很无奈的看着我,伸手揉揉我头发,“笨小孩,难道你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外卖么?”

    这一句话一出口,两个人同时怔在了当场。

    随即我低下头,大口大口吃着菜,不再看他。

    他却叫着我的名字:“清明……清明……”声音很低,表情也略有些迷茫,眼神幽深如梦。

    呵呵,笨小孩,笨小孩。

    你这家伙,怎么还是这样叫我。

    吃过午饭不久,我的衣服就送来了,潘白华似乎还想留我,我却不想多呆,找个借口,速速溜走。

    ***

    周日在家里混了一天,没出门,泡了杯茶打开电脑百无聊赖的浏览着网页。我不是当地人,所谓的家只是租来的房子而已,大多数书都留在自己南方那个小城的家里,在这里想看书很简单,上网就好了。

    在随手翻开的网页上,看到了这样的词句:

    多应不信人肠断,

    几夜夜寒谁共暖?

    欲将恩爱度来生,

    只恐来生缘又短。

    好词,可也够郁闷,小晏不知那根神经不对了净写这些东西,干脆去看卫斯理的小说,热闹过瘾之极,又不用动脑。

    可是,还是忘不掉。

    ***

    周一中午,像平常一样到地下一层的食堂去吃饭,端了满满一大盘菜,刚找了地方坐下,一个人端了盘子也走了过来,正好坐在我对面。

    “是你?”好端端的副总你和我们吃什么大锅饭啊。

    潘白华看着我笑笑,“清明,好久不见,最近有人送了些不错的茶叶,晚上到家里来尝尝?”

    貌似我们前天才见过面吧……

    咽下一口汤,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声:“周末再说吧。”

    他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周末我还是去了,这次呆了一天,到了晚上才回去。潘白华并没有骗我,他拿出的茶叶是顶级的西湖龙井,味道果然不凡。

    这以后的每一周,他都能找出不同的理由。

    “清明,有朋友带来瑞士手工制作的巧克力,要不要尝尝?”

    “清明,我新买了几本书,也许你会有兴趣。”

    “清明,你喝没喝过我煮的爱尔兰咖啡?”

    到后来干脆就变成了,“清明,周末不回家么?”

    这个人用词越来越奇怪了。

    可是慢慢的,也就养成了周末去他家消磨个大半天的习惯。

    其实在他家里是很舒服的,那个超级舒服的大沙发不算,还有非常好喝的茶水,一个几乎顶到天花板上的大书架,一大箱CD,满满一柜的好酒,潘白华虽然喜欢收集酒,但自己喝的并不多。

    还有,他煮的爱尔兰咖啡足可达到专业水平。

    两个人在一起,其实也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听听音乐喝喝茶聊聊天。有时他有工作周末要做,我就自己去找点好酒什么的窝到沙发里,再找一本有趣的书,不知不觉就能消磨掉一个下午。

    又一个周六下午,潘白华有工作要做,我找了本小说照例跑到沙发上,面前的小几上放了一杯香气四溢的爱尔兰咖啡。准备照例好好享受一下。

    可是今天下午的阳光实在太好,暖融融的照到身上,加上昨天晚上睡的差,没看几行字,困意就袭了上来。

    真是的,这岂不是成了只有在他家,我才能睡好么?抗议抗议!

    可是抗议归抗议,身体却不听指挥。没一会儿,我手中的书慢慢的滑到了地上,真是要睡着了。

    一阵淡淡的古龙水清香飘了过来,是潘白华。

    努力睁开眼睛,面前的人影还是有点模糊,我刚想说点什么,却被他的唇堵住了口。

    触感温软,一瞬间就离开了,接下来感觉到是衬衣的柔软触感和肌肤的温度。

    很温暖,他的怀抱真的很温暖。

    “清明,我喜欢你,喜欢到……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地步……”

    那个人用力的抱住我,在耳边轻轻的说。

    《清明记》超级幸福番外——《今生》(下)

    某年某月某日,潘白华对我说他喜欢我,然后我成了他的情人。

    但是潘白华很讨厌“情人”这个词,他很认真的对我说:“清明,你听好,你不是我的情人,你是我的家人——我最重要的家人。”

    我很听话的点点头,然后继续靠在沙发里喝我的茶,看我的书。

    他似乎很有点无可奈何,不过以他身份教养,自然不能说什么“我再说一遍”或者“你听清楚没有”一类的话。

    哈哈,粉开心。

    其实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变化,我依旧是周六过来,喝喝茶看看书听听音乐,他给我煮咖啡喝,我去翻他的好酒,或者做水果冰茶试着玩。有几次试验失败,味道真不是一般的怪异,可是他都能面不改色的喝下去。

    也有时两个人一起出去散步,他带我去他熟悉的那些有名的饭店和咖啡厅,我带他去我常逛的那些小店和酒吧。不过说实话,我们还是更喜欢在家里,他似乎也一样。

    最大的变化有一样,我周六一定在他家留宿了。

    什么,你问留宿做什么?怎么又是你问……拒绝回答!

    两个人的第一次真不是一般的乱七八糟。没记错的话大概是在他表白(这算是表白吧?算吧算吧)的三个星期后。自然也是某个周六。

    自然对于那天晚上,我也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其中镇定之处非常人所能及。

    下午窝在沙发上看书,以一种十分镇定的态度看了100多页,最后潘白华实在忍不住坐过来,揉揉我的头发,“笨小孩,书看的怎么样了?”

    我以十二分的优雅风度一笑:“很精彩的一本书啊,你看这里……”

    哦,我把书拿倒了……

    不看了,把书随手一扔,潘白华吓一跳,一手把书从后面接住,“清明,后面是金鱼缸……”

    他动作还真快……

    溜溜达达的晃到厨房里,再试验一种冰茶好了,同时一手把跟着过来的某人推回去:“放心,我不会把厨房烧了的!”

    “好好。”他无奈笑笑,自回到客厅里,不过还是不断的向这边看。

    看什么看!

    不到15分钟,我端着一壶极漂亮的冰茶跑了回来,淡绿的颜色,清澈如见,上面漂浮着晶莹透明的冰块,要多好看有多好看。

    “来尝尝我的新作品!”十分得意。倒了满满一玻璃杯给他。

    潘白华接过那杯冰茶,似乎也很赞叹于它的漂亮颜色,喝了一口下去,然后……

    “扑——”

    啊,原来温文尔雅的潘少也有喷茶的一天啊……

    他很镇定的拿出手帕擦了擦,然后很镇定的问我,“清明,你做的是什么茶?”

    “砂糖莲子薄荷茶……”我说这句时不是不心虚的……

    “你确定你放的是砂糖,不是盐?”

    “……”让沙发垫子把我埋起来让潘白华养的金鱼把我吃掉吧。

    他忽然笑了,一把拉我到他怀里,笑意暖暖的,“笨小孩,紧张了是不是?”

    他似乎很喜欢抱我(别乱想,就是字面意义上那个“抱”!),有时这样的姿势会保持很久,安安静静一句话也不说。太阳的影子一点点斜下来,只有房间的时钟指针滴答作响。

    有一次他说,“笨小孩,似乎我很久很久以前就想这样抱抱你了。”

    我说不出话来,把头埋在他衬衣里,淡淡清香的味道很好闻。

    而现在,我被他抱了一会儿,换个姿势枕在他膝上,开始数绵羊。

    数到第一千一百八十二只的时候,我数不下去了,看看表才过了二十分钟,于是开始天马行空胡思乱想。

    他伸出手,摸摸我头发。间或低下头,轻轻亲亲我额头。

    这么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啊。

    但是想当然耳,自然不可能这样一辈子。晚上到了。

    “笨小孩,洗好了么?”潘白华敲敲门。以他教养,原不能说出这样的话,问题是,我已经进去快两个小时了……

    “当当”敲了两声,没人回答。

    “当当”又敲了两声,还是没人回答。

    这次他不敲了,找了把椅子,直接坐在了门前。

    浴室门是毛玻璃的,所以从里面看外面,分外的清晰。

    潘白华,你这一招够狠!

    5分钟后,我依旧穿着潘白华的睡衣,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出来。

    他忽然又笑了,一手拿过一条干毛巾,很用力的擦着我的头发,语气却是很宠溺的,“这些坏习惯总是不改,洗过澡后头发不擦干,走路不看人……”

    我一下子怔住,“潘白华,你怎么知道我走路不看人的?”这时我和他认识未久,两人一起出去的次数也不多,他没理由知道!

    他也怔了一下,“是啊,我怎么会知道的……”

    忽然间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身上冷得发抖,再也站不住,慢慢蹲了下去。

    潘白华一把抱住我,“清明!”

    好在他也知道我这个毛病,扶着我躺到了沙发上。

    “让我一个人躺一会儿。”我说。

    他看了下我的神情,点头同意。拿过一床毯子为我盖上,倒了一杯热茶放在一边,又把客厅里的壁灯光线调到最小,这才慢慢走了出去。

    可是他也没有回卧室,而是去了书房,里面的灯光一直亮着,在客厅里乳白的墙壁上投射出一个温暖的金黄色长方块。

    我笑起来,这次算是自嘲吧。

    清明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你不是一向自认为洒脱到底么!

    但是看了那一小块金黄色的灯光,又觉得,其实完全可以都不在意的。

    要么也从没在意过,笑笑。

    这样想着,一手掀开毛毯,刚想从沙发上爬起来去找他,门却无声无息的开了,某个即使穿着睡衣依然一派清华风雅的贵公子站在门前,眼神幽深。

    “清明,现在好些了么?”

    我点点头。

    潘白华走过来,壁灯乳黄色的光打在他身上,轮廓柔和漂亮的惊人。他伏下身,一只手扣住我的腰,深深吻了下去。

    “潘白华,灯……”

    “别关灯,不然我看不见你的脸。你知道么,清明,好多时候,我都会担心,担心我找不到你,担心下一刻你不会在我身边……”

    ***

    第二天早晨,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时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了床上,身上也被清洗过了,很干净舒服的感觉。

    “醒了?”潘白华微微一笑,他居然比我醒的还早,一只手依然揽着我,低下头亲亲我的脸,“再睡一会儿,外面下雨了。”

    “是么?”我很开心,一直满喜欢下雨,一激动就想跳下床拉开窗帘,刚一动,才发现身上酸痛不说,更糟糕的是,我好象根本没穿什么东西……

    喂,潘白华,不带这样的……

    潘白华忍了笑,从床边拿过一套睡衣来为我穿上,曾被我大加赞赏的细长手指扣起扣子,居然是超一流的好看,我忍不住,低下头抓住他的手,使劲在上面咬了一口。

    他看看自己中指上的牙印,叹口气,“笨小孩,我本来还以为能克制住自己的,这可是你自找的。”

    “啊,什么?”

    还是那么好看的,骨感优雅的手指解起扣子居然比扣扣子还快,我被他拥在他的睡衣里,他的唇已经压了上来,微凉而细致。不似平日的温柔,竟有几分激烈霸道。

    “潘白华你乘人之危……”下半句没说出来,那时我已经说不出什么话了。

    “清明,清明……”他进入我的时候,一直低低叫着我的名字,声音中有狂喜,也有隐隐的一丝担忧绝望。

    后来两个人相处久一些,我才知道,这个素性深沉的潘白华,竟然也是会做噩梦的,几次我把他从梦中叫醒,他第一反应都是一把抱住我,用力极大,似乎想把我揉到骨头里。

    “清明,清明,你在么……”

    使劲咬咬他手指,我当然在,你看这里还有我咬的牙印呢。我安慰他。

    有一天半夜里,他又一次做了噩梦,我忽然想到不知什么人说过,把噩梦的内容讲一次就不会再做了,于是逼着他把梦的内容讲出来。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所问非所答的问了一句,“清明,我们前世是不是相识?”

    我很严肃的对他说,当然认识,你上辈子借了我一万两银子,这辈子利滚利,快有一百万了,你打算什么时候还我?

    他笑了,把我又拥紧了一点儿,低头亲亲我面颊,“清明、清明……”

    从没一个人叫我的名字,像他叫的那么好听。

    潘白华一直希望我搬过来住,他说这是你的家为什么你要离开?在他这一次噩梦之后,我终于搬到了这里。

    两个人的生活意外的很协调,他工作忙,我也经常会去和朋友在一起胡闹。

    可是我们很珍惜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即使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也可以一样的非常开心。

    这一年的4月5日,从公司回来后,我看见自己的电脑桌上摆着一个小盒子。包装的十分精致。上面还放了一张卡片。

    “HAPPYBIRTHDAY!”嗯?不对吧,我的生日又不是今天。不过下面的“TO清明”明显又是给我的,笔迹自然也是再熟悉不过,潘白华那一手俊秀飘逸的字,不知让我跳脚了多少次。

    拆开包装,竟然是个很精致的首饰盒,但是线条简洁利落,很合我的心意。再打开一看,不由眼前一亮。

    一只细细的白金戒指,上面镶嵌着一颗猫眼石,本是略有轻佻的搭配,因着设计师的巧妙,飞扬跳脱之中颇显雅致,十分精美。

    戴上手指试试,大小正合适。

    “喜欢么?”潘白华笑吟吟的走进来,已经习惯了他突如其来的出现,倒不怎么吃惊,“喂,干吗祝我生日快乐?”

    他倒是吃了一惊,“怎么,清明,今天不是你生日?”

    当然不是,“我又不能每次都是这个生日。”

    话一出口才发现其中有语病,果然被他抓住,“每次?清明,你究竟有过几个生日?”

    赶快的加以补救,“我的意思是说,又不是说我是清明就得清明节过生日啊。现在我是如假包换的射手座。”

    他笑笑,倒没有追问,伸手把我拥到怀里。

    在一起快一年了,他喜欢抱我的习惯不但没变,还大有变本加厉之意。

    蹭蹭他的衣领,找了个舒服的地方。

    “清明……”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温热的呼吸感觉很舒服,“还记得我从前做的那些梦么?”

    你又没说过我怎么记得……

    不过话说回来,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越长,他的噩梦毕竟是越来越少了。就像我的毛病很少再犯,在他身边也不再失眠一样。

    “梦见了很多事情……”他低声笑笑,“不过梦境大多很模糊,不知是什么朝代,你和现在一样,总是笑,似乎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可我知道你心里是有事的;我究竟是什么人记不清了。然后我们两人坐在桂花树下喝酒,你拉着我的手去吃牛肉面,在水边放烟花……”

    这很好啊,哪里是什么噩梦了?

    “而每次在梦的结尾,我总是找不到你,似乎你就此消失在人间,不过,我知道那是我的缘故……”

    我猛的一挣跳出他怀抱,很认真的看着他,潘白华一惊,伸手急忙拉住我,“清明!“

    “潘白华,”我叫着他的名字,以十二万分的严肃口气说,“我知道咱们公司最近开发了一款叫清明记的武侠游戏,不过你要是太沉迷其中就不对了。”

    他笑起来,伸手又想抱我,“等等,我话还没说完!”我继续以一种很严肃的口气的说,“公司下半年的两款游戏一个叫什么清风明月会相逢,一个叫一蓑烟雨,你要是下次敢说自己是小米又或小撒的我一定灭了你!”

    这次他真是大笑了,把我的头按在他肩上,那么漂亮的手指就在口边,我忍不住又咬了一口。

    这一年的年假,我们两个人一起去了普陀山,听说那里的佛光很好看。

    我虽然晕车,却不晕船,何况站在船舷上,两边的风景秀丽之极,就算是夜晚,黑暗一片的水面和两岸灯光也足可相映成趣,看了一会儿,我甚至会想,单是能看到这些,也不虚此行了。

    只是夜晚船舷上有些冷,风里都带着寒意,潘白华把我包在他的风衣里,紧紧握着我的手,间或低下头,亲亲我的脸。

    我则恨不得变成一只猫,钻到他贴身口袋里才好。

    回到船舱后,我手脚冰冷,拿热水洗过还是冷,他微微皱了眉,拿了酒为我按摩,皮肤搓到发红,到底有了温度。

    我被他揽到怀里,被子也盖的紧紧的。他摸摸我头发,“清明,别乱动,当心感冒。”

    我笑起来,“不会的,哪能那么容易就感冒。我身体好着呢。”

    “胡说,”他的手伸进我的睡衣里,“身上这么凉。你身体怎么样我不知道么?几处旧伤一直沿到今天,这辈子,我不会让你再受一点伤害。”

    ……这个人最近到底在想什么?他又想到了多少?

    越来越神秘了,以前还会和我谈两句他想到的事,现在居然说都不说。

    我调整一下姿势,在他怀里找个更舒服的地方躺下,貌似无所谓的笑,“过去的事情反正也过去了,你那么在意做什么。”

    “因为那是关于你的事啊,清明。”

    无言,睡觉。

    ***

    几天来我们游遍了普陀山两大景区三大寺院,在千步沙外的莲花洋上,我们还有幸看到了佛光,茫茫一片黑暗海水上,忽然之间晶光闪耀,如星辰纷落,灯光照耀过去还是黑暗一片,灯光一移走,随着潮水汹涌,晶亮光芒又闪烁如镜。

    我和潘白华都屏息凝气,凝神观看。此刻时近午夜,船舷上基本没什么乘客,只我们两个人大饱眼福。

    正开心赞叹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好巧,两位施主,又见面了。”

    潘白华握着我的手,一起转过身来。

    身后是个三十多岁的和尚,方面大耳,红光满面,是那种第一眼看上不像个高僧第二眼看上去更不像个高僧的模样。我笑起来,“大和尚,你好啊。”

    那个僧人施一礼:“贫僧月照,乃是法雨寺的方丈。”

    法雨寺是普陀三大寺之一,没想这个人越混越好了。我看他一双眼不停向我身上看,不由生出非常不好的预感来……

    果然!

    “施主能得遇普陀佛光,想是大为有缘之人……”

    这个人的脾气怎么一直没改啊,他盯准了我是不是!我赶快接口道:“大和尚你不用说了,这次我也一定不跟你出家的。这辈子你别想了下辈子也别想了最好下下辈子也别想了。”

    月照也只好苦笑。

    他方要转身离去,忽然被我身边那个人叫住:“月照禅师,请留步!”

    月照果然停下了脚步。

    潘白华竟也犹豫了一下,随后问道:“大师修为非俗,可知世间是否有前生转世之事。”

    月照只是笑,却不回答,这个滑头!

    但是潘白华却似很理解的样子,“既如此,大师可否试解我前生意中人?”

    “倜傥标高骨,玲珑傲气心。”

    “何为心底情?”

    “若比相思如乱絮,两心俱被暗丝牵。”

    “何为终生恨?”

    “往事成空,一笑难逢,已拚长在别离中!”

    “他究竟是谁!”

    月照却忽然反问了一句:“潘白华,你可后悔?”

    “我不悔,我亦知他并无悔意!”

    “算了算了,”我终于忍不住,拉了他走开,“大和尚,拐不了我出家不要带坏其他人,你想说的那两句,我也清楚的很,还不如我告诉他。”

    “南园满地堆轻絮,愁闻一霎清明雨。潘白华,我只没想到你也会记得。”

    月色如银,佛光如画,潮水的声音千古不变,那个温文清俊上辈子是丞相这辈子也是很了不起的人物一把抱住我,有湿湿的液体落到我脸上。

    ——什么样的人才能留有前生的记忆呢?

    ——执念很深的人。

    ——要有多深呢?

    ——深到喝了孟婆汤走过十王殿转世轮回几生几世管他世人说什么别人心里想什么,我偏是忘不了他。

    ——《今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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