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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快点头 第二章 作者:唐浣纱
    翌日,早上八点。

    阳光洒在老眷村的红瓦白墙上,清风吹拂,院子的桂花树随风摇曳,传送著阵阵幽香。

    木造的低矮平房内一片寂静,朝露躺在卧床上,双眼直直瞪著随风轻轻飘动的蓝色窗帘,幽幽叹了一口气。唉,起来吧,反正她也睡不著。

    她昨天晚上十一点就上床睡觉了,可是,随著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她却越来越清醒。多年前的记忆在她脑海中一幕幕地翻飞,她拚命地命令自己不要再回想,可那清楚的往事却像是一部电影般,在她脑中自动播放,把她整个人带回十六岁那一年,也让她清楚地回想起那个人——

    范波涛。

    朝露披著睡袍下床,缓缓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望著小庭院,思绪渐渐远扬……

    那一年,她只有十六岁。那一年,她遇见了那个男人,谈了生平第一场、也是最後一场的恋爱。

    当时,她刚上高一,利用暑假到一家冰淇淋店打工,就在那里,她遇见了范波涛。

    他大她两岁,就读於明星高中的高三,因为成绩优异,可望保送至一流大学。

    范波涛英俊儒雅、充满自信,神采飞扬的脸庞总是散发著灿烂的光芒,如此帅气的他免不了会吸引很多女孩的注意。打工的女同事中,有好多人都暗恋著范波涛,除此之外,朝露还注意到,常常来店里买冰淇淋的女客人也特别喜欢找范波涛聊天,甚至大胆地约他下班後出去玩。

    朝露以为他会答应那些漂亮女孩的邀请,但范波涛没有,相反地,他灼热而大胆的眼神总是停驻在朝露脸上,焚热的视线常常让她心跳失控,让她双颊绯红。

    她无法漠视那道眼神,更无法漠视如此出众的他。很快地,他们双双坠入了爱河。

    范波涛总会约她下班後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并且每天都会接送她回家。对才上高一的朝露而言,即将进入大学、见多识广的范波涛宛如无所不能的天神,他为她开启一扇窗,带她见识多姿多采的花花世界。

    从冰淇淋店下班後,范波涛总会骑著他的重型机车,载著朝露玩遍台北县市的风景名胜。另外,由於家境优渥的范波涛从小就学习钢琴和小提琴,拥有深厚的乐理基础,因此他也常常带朝露到国家音乐厅去欣赏第一流的表演,并因而启发了她对音乐更深的热情。

    除了音乐,两人最喜欢的就是看电影了。范波涛是电影社的社长,他常说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电影导演,他最喜欢利用星期天,校园空无一人的时候,拉著朝露溜到他就读的男校,进入放映室内。

    他会为她播放他最喜欢的经典老片,像是「楚浮的四百击」、「大国民」、「苏丝黄的世界」、「阿拉伯的劳伦斯」、「十诫」等等。每播放一部片,他就会好兴奋地为朝露解说,告诉她这个导演的运镜手法有多灵活、多麽出神入化;这个镜头背後代表的意义是什麽;整个影片的精髓在哪儿……

    朝露会一边看著老电影,一边兴奋地听著范波涛醇厚又充满自信的嗓音,看著他英挺的侧脸,欣赏他卓绝出众的气质。她好崇拜他,崇拜他的博学多闻、他的文武双全。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似乎没有任何事可以难得倒他。她渴望快点长大,快点进入他的世界。

    後来,成绩优异的范波涛如愿被保送进入T大。为了范波涛,原本成绩只是普通的朝露,发誓要考上他就读的学校,她要成为他的学妹。

    高中三年,朝露在范波涛的守护下过得非常忙碌且充实,她每天都忙著念书、忙著谈恋爱。

    她跟著范波涛东奔西跑,看电影、看实验剧场的表演。

    两人还利用长长的暑假,骑著重型机车完成环岛之旅。她坐在机车後座,从背後紧紧抱住范波涛,披星戴月地奔驰在山巅侮湄,像是一对浪迹天涯的情侣。

    完成环岛之旅後,两人都晒得乌漆抹黑,活像个小黑人,可是,那个夏天却成为朝露最珍贵的回忆,牢牢地收藏在记忆最深处。

    范波涛带她疯狂地玩乐、带她跳舞、带她赶电影、带她到垦丁去看流星雨,却也没忘记要督促她念书。在他的恶补下,朝露如愿考上T大,成为他的学妹,两人手牵手,笑容满面地漫步在校园中。

    只可惜,这段三年多的感情,却在朝露正式进入T大後,面临严重的考验。

    朝露一进大学就发现——范波涛是T大的风云人物。允文允武的他不但成绩顶尖,还身兼多个社团的社长。电影社、天文社、篮球校队和曲棍球校队都唯他马首是瞻。他还自组一个Band,身兼吉他手和主唱,在校庆和迎新晚会时大出锋头,浑厚奔放的嗓音与狂野的舞台魅力,让女学生们兴奋地尖叫、为他疯狂。

    虽然范波涛早就对外公开朝露的身分,并带著她进进出出,宣示她正牌女友的地位,不过,出类拔萃的他还是吸引了极多女人的青睐,有些大胆点儿的女孩根本无视朝露的存在,不仅明目张胆地倒追他,甚至还找尽机会接近他,以各种热情的举动来表达爱意。

    范波涛是个光芒四射、异性缘极好的人。朝露常常看到美艳的女孩向他告白,她甚至常在范波涛的背包内,发现一堆情书或巧克力。尽管她知道那都是别人偷塞进去的,但她还是忍不住吃醋,忍不住变得越来越不安。最後,她终於跟他起了争执,大吵特吵。

    那一阵子,她跟范波涛都好辛苦,两人常常吵到声嘶力竭。他气到脸色发青,她也哭到肝肠寸断,扬言要分手,再也不肯见他。

    冷战几天後,当他们在校园里巧遇时,他会以热情的吻和绵绵的爱语来感动她,让她相信他爱的只有她一人,他的眼睛也只看得到她。

    但,不管范波涛多麽努力地解释,两人之间的争吵还是不曾间断,甚至越来越激烈。朝露不喜欢他忙於社团活动,她讨厌那些藉故接近他的女人,因此希望他退出社团,多花点时间跟她相处,然而他却不肯,她跟范波涛的意见严重分歧,到後来,两人几乎每天见面都要吵架。

    在一次翻天覆地的大吵後,她含泪冲出去,决心要让范波涛後悔一辈子。

    朝露悄悄准备转学考试,然後在完全没有通知范波涛的情况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考上了位於南台湾的一所大学。那时候,大一下学期已经结束了,正要放暑假,她火速办好转学手续,同时搬出了学生宿舍,完全切断与他的联系。

    到了新学校後,朝露辗转听说范波涛疯狂地在找她,试图联系她。可是她累了、倦了、伤透心了,因此她硬是不肯给他半点机会,不见他、不接他电话、也不回他的信。

    有一次,她在学校帮忙准备一项钢琴比赛,因为练琴练得太晚,学长好心地送她回住处。快接近住处时,朝露看到范波涛伫立在街灯下,眼中燃著熊熊烈火,一瞬也不瞬地看著她,还有她身边的男人。

    那一刻,泪水已经涌满她的眼眶,她好想扑到他的怀里,但她不准自己这麽软弱。她故意挽住学长的手,看也不看范波涛一眼,亲昵地跟学长一起步入住处。

    那一晚过後,范波涛便永远自她的世界中消失了。

    他不再找她,不再联系她。他与她像是两只背向飞驰的风筝,越飞越远,两人之间的距离,隔著千山万水。

    後来,朝露辗转听说范波涛服完兵役後就出国了,听说他到纽约工作,发展得非常顺利,进入第一流的公司,得到了上司的器重,年纪轻轻就崭露头角,担任要职。不过,朝露一直告诉自己——那都不关她的事了。他对她而言,已经是陌生人。

    陌生人……

    站在窗前,朝露抓紧睡袍,喃喃自语。「……对,他只是陌生人,所以,我无须在意他,我可以大大方方地把房子租给他,皓雪说得对……」

    她的耳边又响起皓雪说过的话——

    「倘若你真的不在意他,那就证明给我看,也证明给你自己看!反正你只是要把房子出租而已,只要对方乖乖付租金,是谁都没有差别吧?是范波涛又怎麽样?你不爱他了,不是吗?既然不爱他,应该也不恨他,不会、害怕面对他了吧?」

    朝露的指甲掐入掌心里,大声吼著:「对,我不爱他!不爱、不爱!早在决定分手的那一刻,我就彻彻底底地把他驱逐出境了!我不爱他,我对他没有任何感情,我不会再为他伤心,不会再为他掉一滴眼泪了!所以,我也不怕面对他,不怕……」

    她的嗓音破碎。「我怎麽会爱那种人呢?他太骄傲了……没错,当年是我突然去办转学,主动离开他的。可是,他应该知道我一点儿都不想走,我会去办转学都是被逼的,我只是想跟他抗议啊!我想要他正视我的存在,我想要他多花一点儿时间陪我,而不是一天到晚参加那些社团活动,被那些女生包围……为何他不懂?为什麽……」

    她好恨,恨他当年的无情。

    每次吵架後,他总是不肯先低头,也不肯先来找她,就这麽让她一个人在住处泪流成河,绝望地空等。绝望就像是一只只长著毒牙的小虫般,无情地啃噬她的心。

    万念俱灰之际,她决定办理转学,她要离开T大,离开他的身边。她不想再当一个夜夜哭泣的女人了,而且继续待在他身边,他们会吵得更加激烈,到最後,她会变成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女人。

    她知道自己的做法大激烈了点,但,范波涛对她却更加残酷。她转学到南部後,虽然不肯跟他联系,但他只要有心的话,绝对可以从她的朋友身上打听出她的下落,可他却过了好久好久才来找她,然後,只望了她一眼,就转身离去……

    她知道他气她,气那个送她回家的学长,可倘若他真的爱她,是不是该上前质问她,要她给他一个解释呢?他应该积极地挽回她的心,把她抢回来才是啊!

    但,他没有。他只是无情地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然後,他就这麽消失了。没有任何电话、没有只字片语,他宛如自人间蒸发,永远离开她的世界。

    他可知道,这些年来她独自饮下了多少悲苦?她吞下了多少思念?每一年,她都渴望他会突然从纽约飞回来找她,但他没有。她的期待一次又一次地落空,她从期望等到绝望、心死。这份煎熬,他懂吗?他明白吗?

    今天,她……应该去见他吗?

    她的脸色忽青忽白,觉得心底彷佛有两股巨大的力量在拔河。理智告诉她,绝对不要把公寓出租给范波涛,更不要再跟他扯上任何关系,他是不是回到台湾了,都跟她无关。可另一丝细微的声音却不断地干扰著她,心湖莫名其妙地沸腾了起来,滚烫的情潮蔓延至胸口,教她坐立难安。

    朝露不断看著墙上的时钟,九点了,才艺班中午才开课,她平时都是十一点出门吃午餐,然後再直接去上班。

    现在还很早,她不用这麽早出门,她可以钻回被窝继续睡觉,倘若睡不著,也可以去泡澡、去上纲、去看书、去做家事……

    可是,她的心却怦怦乱跳,拚命鼓噪著,她无法阻止自己想出门赴约的冲动。

    她开始想著,她应该穿哪一件上衣?配哪一条长裙?她有没有漂亮的鞋子可以搭配呢?她想好好地梳理一头长发,她甚至想为自己化个淡妆,扑上浅粉红色的腮红,再点上珠光唇蜜,让自己的气色看起来更好。

    该死!

    「笨蛋!笨蛋、笨蛋!」惊觉自己居然真的打开衣橱开始挑选衣服时,朝露懊恼地骂道:「余朝露,你在干什麽?你发疯了吗?你不准出门、不准见他!不准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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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十点半。

    朝露下了计程车,站在路边瞪著前方的「星巴客咖啡」,她的睑色发白,像极了要上断头台的死刑犯般。

    一整个上午她都陷入天人交战中,她强迫自己待在家里,并找出一堆衣服来熨烫,想让自己很忙很忙,可心不在焉的下场是烫坏了好几件衬衫,熨斗还差点烫伤自个儿的手。

    接著,她懊恼地冲到浴室去,想好好地洗刷马桶和浴缸,强迫自己留在屋内,不料她却笨手笨脚地打翻了马桶上的置物柜,结果漱口杯和一瓶身体乳液掉到地上,应声而破。

    朝露气疯了,懒得收拾一地的狼藉,迅速离开浴室,把自己丢到大床上,甚至拉起棉被想逃避一切。可当她回过神时,发现自己居然已经穿戴好衣服,还用直发夹梳理好了一头秀发,手拿著皮包,坐在计程车内。

    「我才不是想见范波涛,我只是……只是要证明给皓雪看,证明我不在乎他,把房子租给他跟租给别人都是一样的。我只是要他的租金,才不是想藉机见他……」瞪著「星巴客」的招牌,朝露的心跳越来越激烈,像是擂鼓般怦怦怦坪地乱响。

    已经十点半了,她故意晚到半个小时,希望范波涛会因为不耐等候而离去,那麽,她就不用见到他。

    她应该转身离开,再度跳上计程车直奔才艺中心的,望著咖啡店的玻璃门,朝露的双脚像是被某种力量往前推般,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到最後,她几乎是小跑步地冲入咖啡馆。

    一推开玻璃门,浓郁的咖啡香立即扑鼻而来,柜台内的店员扬声招呼。

    「欢迎光临!」

    咖啡香味似乎给了她安定的力量,朝露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她放慢脚步,不急著跟柜台点餐,缓缓地、闲适地走入屋内。

    她的眼光随意地游走,似乎正在挑选座位,考虑要坐窗边好呢?还是坐背窗的那侧?她的表情看起来很悠闲,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手心正因为紧张而一直渗出汗水。

    没有!环顾室内一圈後,她仔细地确认过每一张睑,但,居然没有范波涛。

    霎时,朝露愣在原地,不知该离去,还是该坐下?她的脑门空荡荡的,彷佛有许多声音在轰轰乱响。皓雪明明说过他会在这间咖啡馆等她的,但,他不在。

    他是不耐久候而先行离去了,还是……根本没赴约?

    他不想看到她吗?

    尖锐的疼痛袭击朝露的心,怒火也熊熊燃起。该死的!瞧她,像个笨蛋般拦车直奔咖啡馆,结果范波涛居然没有赴约,他不想见到她……都分手七年了,他还是该死的那麽骄傲、那麽自大!

    她恨声低骂:「见鬼了!他还是那麽铁石心肠、刚愎自用、唯我独尊!他依旧是一个超、级、大、烂、人,」

    Shit、Shit、Shit————

    朝露狠狠地咬住唇瓣,命令自己抬高脸蛋,以最倨傲的表情转身。她要马上离开这个鬼地方!

    不料,她才一转身,有个高大的身影突然堵住她的去路,低沈的嗓音缓缓响起——

    「你来了。」

    刹那间,朝露像是被雷劈中,她瞪大双眼,无法反应、无法言语,仅能一瞬也不瞬地看著眼前的男人。

    七年了,她已经和这个男人分手整整七年了!

    岁月没有在范波涛的睑上留下任何痕迹,他还是那麽尊贵挺拔、伟岸不羁。他的穿著很休闲,但却十分出色,一件EmporioArmani黑色高领针织衫,搭配Levi's5OI直筒牛仔裤,手上戴著夏利豪(CHARRIOL)的手表。他的眼神凌厉如鹰,紧抿的薄唇传递出冷酷的气势。

    「你迟到半个小时了。」范波涛表情冷峻,迳自走向一个隐密的座位,桌上摆著两杯咖啡和两份蛋糕。「我替你点的咖啡已经冷了,不过,我想你不会在乎吧?」他薄唇微扬,露出一个略带嘲讽的笑容。

    朝露恶狠狠地瞪著他。哼!这恶棍还是这麽卑鄙,竟躲在这个隐密的位置,害她一进门时没看到他。他一定躲在暗处,欣赏她慌乱的表情吧?可恶,真是卑鄙、无耻、下流!

    「当然不在意,我可不是来喝咖啡的。」朝露在他对面坐下,嗓音比他更加冷冽,脸色僵硬地把租赁契约书扔到桌上。「我已经签名了,你也快点签吧!你不是答应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吗?要不是看在那笔租金的分上,我才懒得见你呢!」

    「很好,真高兴我们居然会有意见一致的时刻。」范波涛的幽瞳闪著冷芒,倨傲地道:「这一趟回台北太匆促了,要不是琐事缠身,又懒得费心找房子的话,我也不想承租你的公寓。」

    朝露怒火中烧,双手交叉抱著手臂,恨不得以眼光砍死他。「废话少说,快点付钱吧!我看你直接汇款到我的帐户好了,这是我的银行帐号。」她递出一张事先写好的字条。这男人还是这麽讨人厌!总是可以轻易地激怒她。

    范波涛收下字条,在租赁契约书上签名。「我待会儿就汇款到你的帐户。看来,你很需要这笔钱,怎麽,你这几年混得很不好吗?」

    话一出口他就後悔了。其实,他不想把场面弄得这麽火爆、这麽剑拔弩张的。他……其实他很想跟她好好聊聊,他有很多很多话想告诉她,另外,他也很想知道这几年她过得好吗?顺利吗?她身边……有没有男朋友?

    果然,朝露气白了脸,咬牙切齿地低吼:「范波涛,请注意你的措辞!我过得好不好都与你无关,还有,我是很认真在过日子,可不像你都是用『混』的!你废话说完了吧?我可以走了吗?」

    骂完,她抓起包包,头也不回地冲出咖啡馆。可恨、可恨!混蛋臭男人!倘若她知道这次见面要受到这种羞辱的话,打死她她都不会把房子租给范波涛的!

    她闷著头往外冲,同一时间,范泛波涛也赶紧奔出来。人高腿长的他很快就追上了朝露,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朝露!」

    「放手!你不要碰我!」朝露甩开他的手,怒不可遏地狂吼。「姓范的,你离我远一点!不要以为花钱就是老大,就可以任意嘲笑别人!你有钱很了不起吗?我不要你的臭钱!」她气到浑身发抖。

    你这几年混得很不好吗?范波涛那句话就像是一把刀,狠狠刺入她的心。

    范波涛急到满头大汗,伪装的骄傲慢慢瓦解。「朝露,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听我解释!」该死!他知道自己笨透了,说错话了。他明知朝露的自尊心有多强,他居然还愚蠢地激怒她。唉,他真想一掌劈死自己!

    「我才不要听你解释!」朝露冷笑,眼底的寒冰冷得彷佛可以令地球结冰。「范波涛,就算我今天失业了,面临经济压力,穷得不得不把房子出租,可是,最基本的尊严我还有!我不屑拿你的臭钱,把租赁契约书还给我!」

    「我不还。」范波涛耍赖。「你跟我都签名了,契约书已经生效。从现在开始,我是那栋公寓的主人。」打死他,他也不会交出契约书的。公寓是他跟朝露之间唯一的联系,就算那房子是天价,他也会把它租下来。

    「你……你该死!」朝露气到火冒三丈。「好,你不还没关系,不过,你要是胆敢踏入我的公寓一步,我就报警,告你私闯民宅!范波涛,不要以为你有钱就是老大,台湾还是有法治的社会,你胆敢惹我,我铁定会告死你!」明知自己理不直,但她还是气很壮地撂下狠话。

    朝露气呼呼地转身就要冲到对街,怒焰滔天的她根本没有看清左右来车,也没发现自己闯了红灯,直到一阵阵尖锐刺耳的喇叭声响起——

    叭叭叭——叭叭叭——

    已经冲到马路中央的朝露这时才赫然发现,有一辆车速极快的小货车对著她直接冲过来,驾驶拚命按喇叭,眼看就要撞上她了!她知道自己应该马上跳开,可吓坏了的她,脑中一片空白,仅能傻傻地瞪著越来越逼近的小货车,全身无法动弹。

    完蛋了!她知道自己死定了。

    「朝露!」

    千钧一发之际,她感觉到有一股力量扑向自己,有个人冲向她,以肉身保护著她,把她推到对街。

    「砰——」范波涛紧紧护著朝露,两人一起摔在红砖道上。只差那麽一点点,他们就要被货车狠狠撞上了!

    一臭女人!过马路不长眼睛,找死啊!我咧XXXXXX……」小货车驾驶摇下车窗,骂出一连串的脏话後,加速离去。

    「呼呼……」朝露吓到面无血色,双手和双脚都在发抖。她知道自己刚刚和死神擦身而过,只差那麽一点点,她就要成为轮下亡魂了。

    「朝露,你没受伤吧?有没有哪里痛?要不要上医院?」为了保护她,倒地时,范波涛以双手紧紧抱住她的身体,他的手肘因此而磨破皮,微微渗出血来,可他看也不看自己的伤势一眼,焦急地检视朝露全身上下,确定她有无受到任何伤空口。

    「朝露,回答我啊!你怎麽不说话?是不是受伤了?」他好担忧。

    朝露还是脸色惨白,惊魂未定地偎在他怀中,颤抖的唇无法说出任何一句话,小手紧抓住他胸前的衣料,任那粗犷而乾爽的男性气息包围自己。

    这是一股极为清爽宜人的味道,混合了淡淡的菸草和阳光味。嗅著他的气息,感觉著他温热的体温,她惊慌失措的灵魂才慢慢安定了下来,漂浮在半空中的心也安然落地。可是,另一股更尖锐的疼痛感却无预警地钻了出来,狠狠咬噬她的心。

    她鼻头发酸,眼眶涌满热泪。这缕粗犷的气味、这堵温暖而结实的胸膛、这双发烫的男性大手……七年了,她怀念这个拥抱、怀念这个男人,居然已经过了整整七年了。

    这七年来,她拚命地念书、工作,她告诉自己没有关系的,失去范波涛没什麽大不了的,又不是世界末日。没有他,你一样可以活得很好,你会活得更精彩、更自在。从此以後你不会再为他流泪,也不会再患得患失了。

    是,她一直以为自己很洒脱、很坚强,可以彻底忘记这个男人,可以把他由记忆中彻底铲除,可以迎接新的恋情。

    可,一直到此时此刻,一直到依偎在他怀中,尽情嗅著属於他的男性气息,朝露整个胸膛突然发痛,眼泪也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

    她无法否认……老天,她无法否认她好想他、好思念他!她想念他结实的大手、想念他温热的胸膛、想念他低沈醇厚的嗓音、想念他的一切一切!

    他的怀抱对她而言,有股难以抗拒的神秘吸引力。她无法忽略这个男人,无法假装不在意,她好想就这麽永远栖息在他的怀抱中,永不分离。

    范波涛的心底也承受著强烈的撞击。紧抱住最心爱的女人,他浑身的血液都沸腾燃烧了起来,原本死寂的情愫也再度苏醒,他几乎以为此刻是置身在梦中。

    七年了,他们居然已经整整分手了七年,两千多个日子!太久太久了,久到他几乎要绝望,也几乎快忘记自己竟会如此疯狂地爱恋著一个女人,会被她的一颦一笑牵动情绪。她一微笑,他的世界就明媚灿烂;她一哭泣,他的眉头就深深紧蹙。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能拥抱她,还可以把她搂入怀里,可以汲取她发梢的幽香,可以让她把小小的脸蛋贴在他的胸膛上。

    无视於来来往往的路人眼光,两人跌坐在路边,紧紧地相拥。他的手紧紧扣住她的後背,力道之大像是要把她嵌入自己体内似的,而朝露的小手也紧环住他的腰,两具身躯紧紧贴合,让两颗孤单寂寞的心互相抚慰,一起疯狂地跳动。

    朝露的肩膀猛烈地起伏著,泪水像是断了线的珍珠般滚滚而下。他炙热的体温包围了她,让她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

    他们曾经是一对人人称羡的恋人,他们拥有好多美丽的回忆,他们曾经一起大笑、一起在阳光下挥洒青春、一起到平溪放天灯,一起到垦丁看流星,许下永不分离的心愿。

    他们还在过年时,一起到台南盐水看蜂炮,两人头戴安全帽,身穿雨衣和雨鞋,全副武装地观赏声势惊人的蜂炮,甚至还假装被蜂炮打到,耍宝地倒地哀哀乱叫。

    那时的他们好天真,笑容也好灿烂。可是……为什麽相爱的代价这麽痛苦、这麽艰涩?

    他们爱得疯狂,吵起架来也非常疯狂。他们深爱对方,却又毫不留情地伤害对方,这段感情将两人都折磨到形锁骨毁。

    胸前的衣服被她哭湿了一大片,范波涛心痛地轻抚她的背脊,哑声道:「对不起,一切都是我的错。别哭了,你别哭了……」他等了七年,好不容易才见到她,天知道他有多思念她。他不要再让她哭,他不想再害她掉一滴眼泪了。

    怜惜地捧起她泪涟涟的小脸,范波涛漆黑的眼眸燃起火焰,他温柔地以拇指拭去她的泪珠,英俊的脸庞缓缓逼近她。

    他想吻她。珠泪盈盈的她看起来楚楚可怜,微湿的红唇散发著巨大的蛊惑力。他知道这里是大马路旁边,人来人往的,但他管不了那麽多。

    朝露仰头承受他滚烫的视线,就在他的唇即将压下来之际,最後一丝理智跳出来阻止了她。

    不行!

    「你别碰我!」朝露慌张地推开他,匆匆抓起包包,以最快的速度往旁边冲,拦住一辆停在路边的计程车,跳进去後连忙吩咐司机立刻开车,动作之快,像是背後有恶鬼在追她似的。

    「朝露!」范波涛追上前,却只来得及眼睁睁地看著计程车扬长而去,他的表情很懊恼。该死!这是他们分手後第一次见面,他却把一切都搞砸了。

    不过,他不急。意味深长的笑容缓缓扬起,锐眸也闪著志在必得的决心。他是个意志力坚强的男人,一旦认定了一个女人,就不会轻易放弃,而余朝露就是他认定的那个女人。

    凝视著计程车内那道渐行远去的身影,他低语:「等著瞧吧!」

    这一回,他一定要彻底征服她的心。未来的岁月,他都要她陪伴他,不允许她再度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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