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大陆 >> 斗气冤家,近水楼台,日久生情 >> 情种作者:叶芊芊 | 收藏本站
情种 page 2 作者:叶芊芊
    于是伙计不怀好意地开口道:「算你们运气好,媒仙馆请的是流水席,要吃多少有多少。」

    「我们跟媒仙素昧平生,我们去白吃白喝好吗?」

    「媒仙最喜欢帮助穷困潦倒的异乡人。」

    「小哥,我们至少应该知道媒仙尊姓大名,这样去才不失礼。」

    「除了尊称他媒仙之外,我们又称他司马老爷,本名没人知道。」

    果然是姓司马!戚彤脸上有种毫不意外的神情。

    是的,她知道他是谁。

    司马义,二十多年前只是个一文不值的小小译官,却在一夜之间不知去向,谁会想到现在的司马义,不但是个受人敬仰的媒仙,还拥有一栋毫华得不象话的媒仙馆,他是怎么赚的?

    有问题!大大有问题!

    「买单。」戚彤抛了六文钱在桌上,起身太猛,椅子顺势一摔。

    「姑娘,六文钱不够买单。」伙计使了个眼色,五、六个伙计一起围了过来。

    「价目表写着一碗阳春面两文钱,你当我不会算术吗?」戚彤气唬唬。

    「两文钱是小碗的价钱,大碗要另加一文钱。」伙计手指一弹。

    顺着他那有如鸡爪的手指,望向挂在墙上价目表的最后面,贴了一张蚂蚁才看得见的对联,上联写着「物美价廉」,下联写着「大加一钱」,好一家黑店!

    去过菜市场的人都知道,买菜一定要讨价还价,若是菜贩不从,至少也要拿把青葱、抓些香菜当赠品。

    戚彤看了看四周,全是些锅碗瓢盆,可是她从不下厨,至于字画古董嘛,携带太麻烦,这里显然没有她想要的赠品,那结论当然就是──讨价还价。

    「我那碗阳春面还没吃,再给你三文钱,咱们一笔勾消。」

    「筷子插在碗里,哪个客人会想吃妳的口水?」伙计怒不可遏。

    「客人不吃,你吃!狗啃骨头,奴才吃口水,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戚彤大言不惭地指出。

    高招!这可以说是拐了十八个弯骂人,还不带脏字,无疑是在火上加油!

    伙计贼眉色眼地把她从头到脚看一遍,最后目光停留在微耸的胸部。「对付像妳这种赖帐的客人,本店向来有法宝──不论男女,一律用身体抵帐。」

    话毕,引起一阵淫笑,账房立刻停止拨动算盘,从竹筒里抽出筷子,取下挂在耳上的毛笔,吐出舌头舔笔尖,然后在筷子底端写下数字,又把筷子放回竹筒,以抽签方式决定先后顺序。

    戚彤毫无畏惧,而坐着的方果则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啐了好几声,她朝他们脸上各吐一口口水,恶人先告状地骂道:「你们真不要脸,仗势欺人,还是欺负弱女子!」

    「这口水真香真甜!」伙计贪婪地伸舌舔去口水印。「兄弟们,开始抽签。」

    「哪,五文钱给你拿去买药吃。」算了,不过是区区五文钱而已,用不着跟这些小人物斗气,气坏自己的身体多划不来!戚彤不甘不愿地掏出五文钱,叮叮当当滚到地上。「不好意思,手指冻僵了,麻烦你像狗一样趴下去捡。」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戚彤的脑袋里装着层出不穷的整人点子。

    伙计不怀好意地指着少了两条腿的椅子。「还有椅子。」

    看来他们摆明了要勒索她!

    戚彤眉弯如弦月,似乎见惯这种场面,早有准备。「我早就想说了,那张椅子本来就摇摇晃晃,应该劈了当柴烧,免得客人摔死。」

    「本店的椅子又稳又舒服,出自京城名匠之手,还有烙印为据。」

    低头一看,椅底果然烙了长安名匠的记号。「那你究竟想怎么样?」

    伙计不疾不徐地说:「再加一两银子。」

    「你作梦!」戚彤冷哼一声。

    「你们不付,我就报官,请你们吃免费牢饭。」伙计威胁道。

    「你去啊!」戚彤冷笑。「我正想请县太爷来检查这碗阳春面。」

    原本热呼呼的阳春面,不仅结了一层白油,居然还多了一块肥美的牛肉?!

    不,是一只颜色黝黑的蟑螂浮在上面,这这这……分明是栽赃!老店向来注重信誉,讲究卫生,有口皆碑,一定是那个壮汉趁他们争论之际,神不知鬼不觉地放进碗里的,难怪他们会有恃无恐。

    「去叫厨师来。」伙计气得咬牙切齿,几乎快把门牙咬碎。

    「是哪个短命的敢嫌我做的阳春面不好吃?」厨师拿着菜刀冲过来。

    「是我。」方果手掌一拍,只见桌面留下深陷的五指印。

    「是我不对,我会改进。」厨师见苗头不对,赶紧退回厨房。

    戚彤手指卷着发丝玩,一派轻松地说:「喂,小哥你还不快去报官?」

    「一场误会,姑娘别放在心上。」伙计苦笑以对,其它伙计早就躲得不见踪影。

    「哼!」戚彤甩了甩及腰的长发,不偏不倚地打在伙计脸上,请他吃了顿发菜。

    「妳要去哪?」方果眼巴巴地看着那碗加料阳春面,喉结上下滚动。

    「当然是去媒仙馆吃免费的。」其实戚彤是想揪出狐狸尾巴。

    方果快速地捧起碗,将整碗加料的阳春面如喝粥般一口吸光。

    望着他们疾步走出店里,可怜的伙计抱着断腿的椅子如抱着夭折的儿子,眼泪如泉水般不断涌出。一两银子等于半个月的工资,更何况老板生性小器,绝对听不进任何解释,这该怎么办才好?

    「我的样子怎么样?」戚彤眨了眨眼,做出妩媚之姿。

    「很好,眼睛在,鼻子也在,嘴巴也没歪掉。」方果据实回答。

    「我是问你,我迷不迷人?」戚彤身体往墙边一靠,像个站壁红袖。

    方果眉头一皱,原本粗犷的长相多了一分敦厚老实。「吓人。」

    「你说什么猪头!」戚彤粉拳如雨下,直击方果的胸膛。

    「妳看妳,打人像击鼓申冤似的,这还不吓人吗?」幸好他身强体健,耐得住打。

    「谁叫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老实得惹人厌!」戚彤不满地嘟着嘴唇。

    「这间媒仙馆比咱们府邸还雄伟!」方果有感而发地转移话题。

    戚彤恨恨地说:「什么媒仙馆!我要让它变成地狱馆!」

    「小姐……」方果话还没说完,右耳就突然被拧了一圈。

    「你的记性怎么比猪还差!」戚彤毫不留情。

    「我知道错了,妹子。」方果明明可以反抗,但他却选择乖乖受罚。

    虽然戚彤和方果的关系是主仆,不过她向来视他如长兄,两人相识的过程,说起来是一段奇缘。

    那年她十岁,爹爹是副将,现在则成了镇守山海关的大将军。没错,她真实的身分是金枝玉叶,不过人却是粗枝大叶,上有三个姊姊,家中无男儿,爹爹并未因此而娶妾,一家和乐融融。

    她娘常说她是老天爷给戚家开的一个大玩笑,是个生成女儿身的男孩子。严格来说,她不是调皮捣蛋,而是麻烦主动找上她,她生平闯的祸虽然多得数不清,但没有一次是故意的,全都是无心之过。

    就拿方果的事情来说吧,当时十五岁的方果在路边写下「卖身葬父」的牌子,而她正好以肚子痛要去茅房为借口骗老师,独自跑到街上去买糖葫芦,看到一群人不知在围观什么,便像蛇一样钻了进去,先是一脚踩烂牌子,第二脚又踩到一张草席,草席下正好是方果他爹的尸体。

    眼看方果气得胀红脸,她急忙伸手请他吃糖葫芦,笑嘻嘻地赔罪。

    后来旁人看方果体格好,脾气也好,争相出价要买他为奴,她立刻加入喊价声中,人人都当她是搅局的黄毛丫头,她气不过,当场拿出挂在脖子上的传家宝玉充当订金,顺便把方果和他爹的尸体带回家,择日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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