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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了你 第四章 作者:陈毓华
    真的一点错也没有?

    好啦,虽然说忘记别人的长相不是很恰当的事,他也用不着用那种好像她亲手捏死无辜的兔子似的表情看她。

    更扯的是他竟然在咖啡里面加了盐巴。

    打击有这么大吗?

    几天过去,荷眼吃饱了睡,睡饱了游荡,偶尔,这些本来不属于她生活的杂事会浮上她太过闲暇的脑袋。

    嘻,天气转暖,不是她喜欢的季节,天气热,她的脑袋就会不管用,不管用,想什么都没用,这些只会烦死狐狸的事情,对她来说太深奥了。

    与其折腾自己,她放弃想那些有害无益的事情,反正她怎么想也想不出来究竟跟那对父子有怎样的牵连嘛,还是到隔壁吃点心、吹冷气,要是沙发够舒服顺便睡个小觉也好。

    硬生生要栽赃的事,她也没办法。

    「荷姨。」催命符似的声音清亮又甜美,害得从楼梯上下来的荷眼踏错阶梯,想收回脚步已经来不及。

    「我在想事情的时候不要随便叫我。」想假装不在家好像不大可能了。

    这小鬼,三不五时就来她这边串门子,以后长大还得了,三姑六婆绝对有她的份。

    趴在小桌上写字的秋歌费力的抬起头,脸上出乎意料的干净。「荷姨想的是什么?是曹言那很帅的爸爸?」

    果然是个小狗仔,已经开始修练八卦术了!

    「妳家冷气坏啦,跑到我这里来做功课?」

    「没坏,是家里那些叔叔伯伯阿姨姊姊们太吵了,我要做功课,他们总是轮流在我耳边吹气,叫我陪他们玩。」她今天奉命来这里盯住荷姨。

    呵呵,重责大任。

    她嘴巴那些一表三千里的姨伯叔表们全都不是人,一屋子的古董,一屋子的妖魔精怪神仙幽灵,整个房子里面就秋歌这么个生嫩可口的小孩,不逗着她玩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荷姨,我喜欢妳这里,这里有绿树,有风,比我家舒服多了。」她收了曹言的贿赂,说贿赂难听,是利益输送……

    自从荷眼搬进来住以后,外面如碧波的绿意一年一年增加,整幢房子几乎要被包围在绿荫中。

    也许正是因为这层缘故,喜欢凉快冷爽的她才住得下来。

    「我要去妳家吃点心。」万事莫如吃点心重要。

    这阵子吕可娣常常往台北市区跑,回来都会带上许多好吃的小点心,吃上瘾的她一天不咬个几块,心底就觉得不舒服。

    「荷姨,妳要吃点心用不着跑那么远,刚才爸爸要我带了一盒蔷薇派过来,我摆在冰箱里面。」

    要不是答应曹言,她大可在家看爸妈亲热。

    「哦?」

    这么殷勤,怎么有种像是千方百计要把她留在家中的感觉,这小鬼,看不起她的智商喔。

    「我还是想过去。」

    咱地,已经短到她肥手快要握不住的铅笔笔心断了,秋歌懊恼的瞪着配合度很差的荷眼,「荷姨,我这颗电灯泡已经够亮,妳再过去,我家的美术灯会全部爆破ㄟ。」

    怎么现在的大人比她这小孩更不开窍?笨!

    被小鬼这一削,荷眼终于意会过来。

    看起来,她今天是无处可去了。

    「姨,帮我削铅笔。」她又出招。

    「妳不会买自动铅笔喔。」就算她闲得只能看天花板的壁虎打架,也用不着伺候这个小女暴君吧。

    「那个不好写。」

    想也知道这只粗鲁的小猴子有多用力,也只有这种老式铅笔承受得了她的猴

    力。

    「社区有7-ELEVEN,里面什么都有,去买新的。」她不做小鬼的奴才。

    「我就知道!像妳这样怎么可能是曹言的妈妈,当人家妈咪的连削铅笔都不会,太扯了!」人小鬼大的秋歌嘀嘀咕咕,评估从来不买她帐的荷眼不可能替她跑腿之后,只好滑下椅子,自己走一趟了。

    荷眼才不管秋歌心里把她骂成怎样,她耸耸肩,打开冰箱,果然看见了放在里头上面的蔷薇派。

    应该来泡个什么茶喝啊……凌云白毫似乎不错……她才转着念头,纱门开阖声再度响起。

    奇怪,那小猴子动作这么快?

    她端着派出来,用脚关上冰箱门,透过精美盒子瞧见对着她傻笑的曹言,小人偶后面站着跟他一模一样的大人偶。

    「姨。」曹言亲亲热热的甜蜜呼唤。

    「下课了,一起来吃点心。」还来不及赶人,她的舌头有了不同的意志,居然请君入瓮,她哪条筋错了?

    本来她还以为那个大人偶不可能再出现了呢。

    毕竟上次的对话谈不上愉快嘛。

    「我来不及叫他敲门,他就进来了,对不起。」事实是,他还在停车,曹言已经推开车门跳出来直奔屋内。

    他手上拿着曹言的小外套还有书包,模样叫人不忍苛责。

    「爹地,你不要说了,姨叫我们吃点心呢。」

    「吃点心之前要先做什么事?」

    「洗手,洗脸。」

    「嗯。」

    曹言快乐的去翻他书包里面的小手帕,流理台对他来说太高了,所以他选择浴室,吹着口哨跳进去。

    「他已经吵了几天说要来妳这里,是我忙,到今天才有空带他过来,希望妳不要介意。」

    在态度的拿捏上,曹黔在尝试着改变。

    鲸吞蚕食。

    柔情攻势。

    这对一向呼风唤雨的他并不容易。

    可是,唯有这样,才能挽回她的心。

    挽回比掳获更难,那样的心情需要花费更多力气。

    曹黔真要说有什么无法释怀的,就是她为什么会连儿子都不要的出走?百般不是的人是他,他被抛弃活该,但是,曹言是无辜的,而她不是狠心的女人吶,这点,他找不到解释。

    「他很可爱。」她承认满喜欢那小鬼的脸蛋跟个性。

    「谢谢。」

    「我又不是夸你,还谢呢。」

    这男人,有子万事足啊。

    「你不用进去帮他?」这当爸爸的也有点两光,只会顾着说话。

    「这方面他很独立,不大需要大人。」

    他似乎只要在她面前就会不自觉的失了威风。

    荷眼不放心,搁下手中的派,去浴室探了下头,果然如曹黔所说的,他那不满十岁的儿子已经洗了手,擦了脸,正试图把小手帕拧干。

    瞧着她的背影,曹黔想起了他们初遇的那一年。

    他没想过中国东北的气候、生活条件跟上海差别这么大。

    因为寒假,他跟着做土质研究的父亲到中国去。

    他学的是汽车设计,洋人的市场已经达到一定的饱和度,另辟战场对他这新生代来说,是誓在必行的事情。

    中国大陆是个潜力极佳的大饼,不管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他都有把握让自己的梦在那块海棠地生根发芽茁壮。

    所以,一放寒假,当同学们商量着要去热带地区冲浪度假,把满脑子弧度、线条抛在脑后的时候,他心中已经拿定主意,要去瞧瞧他未来的疆上。

    他心中一直有谱的。

    什么年纪要做什么样的事情。

    创业是一项,结婚生子是一项。

    他唯一没有把握准的,是结婚生子两件事都远比他的开创事业版图来得要早。

    结果到了中国东北,RV四轮的传动车遇上了冰天雪地照样没辙。

    装雪炼,避风雪,由收音机里听来消息,说这次的风雪是内地二十几年来最大的一次,他们一行人,连司机和地陪都说最好折回山庄去比较安全。

    然而就算要返回,车子也需要水。

    沿路都是冰,冰树、冰原,一眼望去除了白色,没有其它。

    他因为酷寒的气候,脚底开始一抽一抽的长了冻疮,痛得什么忙也帮不上,这样的情景会让人感觉到在冰天雪地里人特别渺小。

    后来也不知道在哪停的车,大家下去讨水,他一个人趴在驾驶座边的窗上,望着直下到他眼前来的雪花。

    他对雪不陌生,平常除了上课时间,他也会跟同学用很克难的方式去旅游,美西、美东几乎都玩过了。

    可是这么大的雪,却是所见过中少数的少数。

    他静静趴着。

    天地一片静寂。

    就这样,白茫的苍野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小,因为距离远。

    仔细看,可以看得出来那个人影正爬上小丘,把一块蒲叶似的东西铺在雪地上,然后她两脚跨骑,抓着蒲叶的一部分,从高处滑了下来,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

    她也不是一直这么顺利的,摔跤了好几次,整个人滚球似的摔得四脚朝天,却见她只是皱皱眉,抓了抓身上很短的袄子,又继续奋斗不懈。

    他能把她的动作看得这么仔细,全赖他的望远镜。

    最后,她放弃了蒲叶,居然用四只脚──手脚并用,在似乎是结了冰的池塘上滑过来、滑过去的溜起冰来。

    曹黔忘了抽痛的脚板,笑得喷泪。

    这是他见过最劲爆的溜冰方武了。

    不自觉的开了车门,一脚踩进淹没了他靴子的雪地,就算迎面而来的雪花飘得一头一脸,他还是想去看看那个天兵。

    他走近她的时候,她已经改变刚才的狗爬式,又换另一种新招。

    「喂,这样……妳那里不痛吗?」很蹩脚的中文,比狗啃好上一点点。

    他来到中国现学现卖,不能要求标准。

    她的年纪很轻,脸蛋小小的,很白,头发长到腰际,有着很可爱的刘海,因为活动往两边飘,露出如画的眉目,身穿碎花袄子,布鞋,衣服很拙,人却一点也没有村姑的味。

    她顺着戴手套的指头望向自己微微起伏的胸脯,天真灿烂的摇头,一不会呀,我的胸部小。」

    亏她听得懂,要不然就是标准的鸡同鸭讲了。

    「妳没有溜冰鞋吗?」蹲下来,曹黔对她这种克难毙了的溜冰方武无法认同。

    「那是什么东西?」停止了四肢划动,她的头顶、肩膀不消片刻也被飘落的雪花堆成小山。

    哗,亮晶晶的头发欸,眼珠子也跟她不一样,他是山顶洞人吗?

    「那是一种可以在冰上面滑动的器具,我画给妳看吧。」随手折来干枯的树枝,把雪抹平,他就在地上画起了溜冰鞋的样子。

    手很冷,快要硬掉,可是,在她那热烈单纯的眼神鼓舞下,几个笔划,画出溜冰鞋的草图来。

    「我没钱买。」她看得仔细,说得坦白,因为这一摇头,从她身上抖下一堆雪花。

    说的也对,这么贫瘠的地方,别说溜冰鞋,就算他平常的生活用品,要是拿到这里来也会被当作奢侈品看待。

    「这么冷,妳穿这样?」

    两人比手划脚,居然也能沟通,而且还说得挺起劲的。

    「有什么不对吗?」她反问。

    这下,奇怪的人是他了。

    「妳的脸都是白的。」谁家的父母会让年纪小小的她一个人跑出来玩,而且还是在这样恶劣的气候下?

    「我是白狐狸精啊,脸当然是白的。」她又不是绿脸妖怪生的小孩。

    狐狸?还成精?有点难消化的冷笑话。

    「就算是狐狸,这么冷的天气也要小心陷阱,万一不小心会掉下池塘去喂鱼喔。」

    「鱼腥,荷眼不喜欢。」她在鼻子前面挥挥手,像是要挥掉什么不好的味道。

    那模样,睁眼、皱鼻,嘟嘴,好可爱。

    尤其,她这表情使得眼睛弯弯的,勾出一抹翘翘的尾线,这样,的确有些动物的味道。

    不过,她再可爱,这里也不是聊天的好地方,况且他不能久待,去找水的父亲要是回来找不到他不好交代。

    「对啊,掉到池塘去,谁都不喜欢。」

    「嗯。」

    「好吧,早点回家,在外面逗留太久不好喔。」是他的身体受不了了,继续站着跟她说话,很快的,他就会变成第一个人类的雪人了。

    不是他体质差,身体弱,谁叫他并非寒带气候下生活的人类,要一下变身成为爱斯基摩人,等他多穿几件够保暖的羽毛衣再──来──吧──

    咚!

    一个已经僵硬的人直直摔倒在雪地上。

    啊啊啊……好苦啊,为什么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哇欸。荷眼张大水灵灵的眼睛,看着本来还跟她有说有笑的男生倒下去,她拿起刚才曹黔还拿在手中的树枝戳他。

    不动,不动,不会动。

    「喂,你死啦?」不太确定的声音唤醒了曹黔。

    他没死,只是一场高烧加上更严重的冻疮,使他在那个连地名也说不出来的地方多住了七天,七天后直升机来了,这才把他从蛮荒带回到文明。

    没有人知道回到文明地,第一次洗热水澡的他在浴室里面痛哭流涕了多久。

    想起那种烟雾蒸腾的感觉,他的眼至今都还有水热的迹象……

    他回过神来,看见两双疑惑的眼睛正对着他瞧。

    「爹地,我们正等着你吃点心呢。」怎么他的爹地老是看到妈咪就发呆?这样的爹地也不用对他生出多大指望了。

    想要回这个妈咪恐怕得要他自己来了。

    小小的曹言下定决心要自立自强。

    浑然不知道他决心的两个大人忙着进厨房,拿盘子,轻松愉快的有了一顿下午茶的好时光。

    吃过点心,没啥好理由继续赖着吧?

    想不到曹言拿出功课,「姨,今天老师教的我有好多都不懂喔,妳教我好吗?」感觉他的姨要把他推给爹地,曹言反应快速的搂住荷眼,「爹地有好多公文要看,我们别吵他。」

    看着曹言那张粉嫩的笑脸还有梨窝,荷眼实在下不了逐客令。

    曹言看见他的姨有软化迹象,赶紧倒出书包里全部的东西,一阵哗啦啦声响总算搞定了荷眼的三心二意。

    这小鬼,这么坚决,好像吃定了她似的。

    她所有的硬心肠对他完全不管用。

    曹黔面带神秘的笑意找到今天的报纸,拉松领带,进入五彩缤纷,也是乱七八糟的成人世界去了。

    「来啊,姨,这边坐。」曹言把两个大人拉扯在一起排排坐。

    这小鬼,非要弄得这么明显吗?又没糖吃!

    乱点鸳鸯谱啊。

    荷眼虽然不以为然,却也只是嘟嘟嘴。

    被赶鸭子上架咧。

    这一坐,也就瞧见他铅笔盒中的铅笔一片尸体逼横的惨状。

    原来啊,所有的小孩都一样,是她误会小猴子了,她还以为只有她的铅笔盒才装着一群伤兵残卒。

    一笔一划的写着ㄅㄆㄇ的曹言本来是为了撮合两个大人才演的戏,放弃放学后回家看电视、玩电动的享受,可写啊写的,本来对读书就不排斥的他真认真写起来了。

    荷眼左顾右盼。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她拿起秋歌留下来的刀片,笨拙的替曹言削起铅笔来。

    笔屑四处喷散。

    她皱皱眉。这么难搞!

    不信!

    一枝长长的笔在她的浩大工程下化成满地垃圾。

    十分巨大的打击冲击了从来没拿过书本,没被教改茶毒过的荷眼。

    「我说喂!」她有气无力的求援。

    「妳叫我?」「专心」在看报纸的人一叫就有所响应,可见他有多么的心不在「马」了。

    「你也帮他买个削铅笔机,这什么东西随便削都会断。」真是不会驶船嫌溪弯,不会开车说车烂。

    都说她不要削铅笔了,干么还手痒自讨没趣?!

    慢着!什么公文,坐在她旁边这个气定神闲的男人从头到尾没打开公文包。

    凭什么他就可以坐在那里跷起二郎腿看报纸,她却在这边瞎忙一通?

    「我有买啊,在饭店。」

    看她为了一枝铅笔气愤填膺,曹黔硬绷着快要破功的笑意,云淡风轻的接手。

    「我示范一遍,看好!」

    「嗯,知道啦。」臭屁啊!

    曹黔站起来走到她身后,俯下颀长的身躯,双臂环绕过她芬芳馥郁的身体,直接握住她的柔荑。

    荷眼心不在焉。「喂,你说饭店是什么意思?」

    「就那字面的意思。」

    她可不接受这种说词,她性急的转头,唇跟唇恰巧摩擦过去,倒是额跟额碰了个结实。

    这一瞬间,就连空气都装满了心跳。

    「呀唷!」叫出声来的不是两个大人,而是事不关己的曹言。

    果然,两个大人马上恢复完全不来电的模样。

    坏啦!他应该偷偷地看才对,出了声音,坏事啦!

    嘿嘿,不过,铅笔啊铅笔,替你记上大功一件!虽然爹地没有抵达二垒,但好的开始算是成功的一半。

    大人很ㄍ一ㄥ,不能一下要求太多喽。

    这「一家人」各揣着心思为了铅笔「大业」继续奋斗着。

    长长的流光拱起了温馨的暖流,虽然距离「大家恭喜」还很远,但是,对曹黔来说,这让他有了起码的信心。

    至于那个出门买铅笔,结果一去不回头,不知道野到哪放牛吃草的秋歌……不会弄丢了吧?

    那只小猴子此刻正在不远处的公园跟一群小孩玩角力,满头大汗的她早就忘记答应过曹言啥米碗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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