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在闹市区内设置的长椅上,周围的人脚步匆匆,忙着为生活打拼,她却安静地坐在那里,低垂着头不让任何人看到她的脸。
她古怪的举动吸引了我,我停下脚步望着她,像被施了魔法,半点儿都动弹不得。我走上前,靠近她,近一点儿……再近一点儿。
她在哭?!
她抱着一块黑色的令牌,哭得自然又痛快。像久旱的天下起了大雨,哗啦啦湿了一片,浇在人的心头有各说出的感慨。
“嘿!”
我跟她打招呼,现在想来真的好可笑,我居然会跟她打招呼。像我这样高傲的人居然会跟坐在街头痛哭流涕的她打招呼?
很不可思议是吧?可这就是事实,是我们相遇最初的记忆——也是最美的回忆,虽然很多年后,我和她之间所能剩下的也只有这么点儿愉快的回忆。
大概是被她的眼泪迷住了,我简直忘了自己是谁,走到她的面前,我说了一句天下男人都会说的,最粗俗的安慰:“你还好吧?”
什么?你问我她的反应?她的反应就是——继续哭,她哭得一点儿也不好看,绝对不属于梨花带雨那一类。我想,那一刻她的心里是真的很痛,除了痛哭,她不知道还有什么方式能够帮她释放那种痛楚。
她在宣泄悲伤,我知道的。
她一直一直哭下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干脆站在原地望着她。周遭的人看到我们俩这架势还以为我对她怎么了,只听见我的身后议论纷纷,说我一个大男人欺负小姑娘简直不知道羞耻;还有女生的诅咒声,估计是祝福我这种坏男人早日转世投胎。
我还听见有个人说:这种男人活该一辈子得不到爱!
他说对了,我的确这辈子都没能得到真爱——这是后话。
换作现在的我,一定会羞得逃之天天。那时候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魔咒,大概是一种名叫“爱”的巫术吧!没花什么力气,我被这种巫术降伏了,终身逃脱不了。
那天的我竟然沉默地站在她的身前,站了差不多五个小时,直到她哭累了,拿额头抵着我的大衣,寻找安全的支点为止。
我大方地敞开了怀抱让她依靠,想做她的支点,那时候我很想这样对她说。可惜她哭累了,累得昏睡过去,于是那句话放在我的心中,这么多年,我……我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她。
还有一句话,我也没说出口:那一年,我爱你——我,幸德书爱上了你,杜蘅。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说:被爱是幸福,爱人是痛苦。那个时候的我可不这么认为,能与她相遇,能认识她,能爱她,已经是上天赏赐给我的莫大幸福。每天最快乐的事不是得到她爱的回报,而是见到她。
千里,你在取笑我?笑吧!尽情地笑吧!那种感觉只有等你真正爱上了谁才会明了,说出来你或许不信。你能想象吗?我!我幸德书,我这个自命不凡的大律师,自以为是的精英人士竟然可以像天下所有陷人爱河的傻男人一样去追求爱人。
是的,是我追求杜蘅的。那时候,我真的很爱她。
每天送上一束美丽的花,玫瑰、百合、天堂鸟、竹兰……所有美丽的花全被我攮在怀中,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富有,我是真的喜欢看她抱着花的样子。
推掉委托人的约会,提前到大学门口等她,只为了送她回家,也不是……其实我只是……只是想见见她,我想她,你能想象吗?我一刻见不到她,就会想她。
我总是想更加了解她,所以我注意她的一切。她爱吃什么,对什么东西有特别的偏好,喜欢收集些什么,讨厌什么……所有跟她有关的事,我都会留心。我会买很多她喜欢的食物放在车上,我会装作无所谓地将那些东西塞给她。
一向以工作为重的我开始关注健康,希望她活得更美丽,更阳光;活得很孤独的我开始接触她身边的朋友,因为爱她,我也爱她的家人,她的朋友;从不听流行音乐的我开始买打榜CD,我想融入她的生活,想找到我们之间的平衡点……
我爱得很累,可是很投入。
记得那次打电话给她,电话那头传来浓浓的鼻音,再追问,她说:“没事,只是头有点儿昏,可能感冒了吧!”
我慌了神,冲出家门,我甚至忘了开车。迈开双腿,我向她家的方向狂奔。一路上,我不敢停,只是不停地奔跑、奔跑……
迈开的双腿超越了所有阻碍,我只想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面前。
跑了……跑了四十二分钟,对!四十二分钟,我永远记得这个数字。等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她家楼下,双腿已经迈不动了。真的是连半步也迈不动了,可我不能停。已经跑到这一步,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放弃。
我拖着虚软的腿,一直拖到她家门口。当她打开门,看到门外大汗淋漓的我,我知道,她被我吓着了,被我感动了,也被我征服了。
说“征服”或许并不合适,可是爱情、婚姻、男女之间,本来就是一方征服另一方。被征服的对象不意味着失败,很多时候反倒是胜利的象征。
幸福,是男女双方双赢的标志。
她病得不重,小小的感冒却差点儿折腾去了我半条命,跑得面色惨白的我比她更像病人。
她站在门口看着我,不说话,也没有邀请我进去坐,她瞪得大大的眼睛透露出不可思议的光芒,我把她征服了——我知道,可我没有男人征服女人之后的那种欣喜若狂,在她的注视下我反倒有些不安。
太在乎了,太在乎她的感觉,我失去了自我。
“你没事就好,我先走了。”
我不晓得自己在说些什么,确定她身体健康,我心中的大石也就此放下。转身要走,她从身后拉住了我,简直无法想象,她竟然……竟然抱住了我!体力透支的身体顷刻间恢复过来,我明明神采奕奕,而眼神却是飘离的。
“杜蘅,你真的没……”
“你爱我,是吗?”
我的话还没说完,她就问住了我。我从不掩饰自己对她的情感,但我也从来没有开口向她表白过。我这样的男人,总以为做会比说更管用。被她道破情感,腼腆的人竟然是我。
“呃……呃……”
“你爱我,是吗?”
她在等我的回答,我听出她声音里的急切,对我的回答她甚至有些期盼。没再犹豫,我抓紧这个宝贵的时机向她表白:“是。我爱你,如你看到的那样,我很爱……”
“那你娶我吧!”
她说得很快,我甚至尚未彻底表白,她就用下一步的计划堵住了我的嘴巴。惊讶、疑惑、茫然……我也说不准怎么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却又不知道错在哪里,“杜蘅,你是不是……”
她没让我把怀疑说出口,她直接用吻堵住了我的嘴巴。陶醉在甜蜜里,我根本没有能力拒绝她的请求。
娶她!娶她!我的心里、脑中,血管里流淌的每滴血液都高喊着这两个字——娶她,我要娶杜蘅。
就这样,我们俩跳过恋爱,从追求直接跳到结婚。我和她约定,等她大学毕业以后马上就去注册。
没花太大的精力,没过多长时间,我就等到了今生的新娘。
去注册那天,我站在她家楼下等她,没有开车。心里有些忐忑,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我在心中笑问自己:我是不是怕她不来?怕她爽约?怕她在最后一刻反悔?
最坏的打算全部做好,上天却没有让它们真实存在。她很准时,在约定的那一分钟走到了我的面前,像是早已算好了时间,她在最后一分钟作出了决定,在最后一刻还是决定嫁给我。
“走吧!咱们去注册!”
这一次,又是她先作出了决定。我却有些莫名的惶恐,“你想清楚了吗?真的要嫁给我?”
她别开眼睛不看我,低垂的头用近乎平静的语气追问:“你不愿意娶我吗?”
怎么可能?我当然愿意娶她,我是那么爱她,我想和她共度一生。只是,总觉得我们之间少了点儿什么,对未来我有种说不清的恐慌,“杜蘅,要知道,这是一生的大事,我怕你后悔。”
“我不会后悔的。”她斩钉截铁的态度像是一种催眠,只是不知她想要催眠的人究竟是我,还是她自己,“只要你爱我,我就不会后悔的。”
那你爱我吗?
我想问她,却问不出口。她从不表白她的感情,我也以为只要我不断地付出,总能维持两个人之间的平衡。直到即将结婚的那一天我才开始徘徊——她为什么嫁我?是因为爱吗?
“你让我感动。”杜蘅是这样描述她嫁给我的理由,“你付出的一切我全都看在眼里,你的爱让我感动,我相信这世上再也没有哪个人像你一样爱我,我不愿意错过你。所以,我决定嫁给你。”
我的付出让她感动?这就是她嫁给我的原因?也许这就是事实,可我为什么会失望?
“我相信嫁给你我会幸福,我相信错过你我会后悔。所以,嫁给你,不会让我后悔。”她抬起头望着我,眼神中的恳切像是一道符咒,“你会让我后悔吗?”
“嫁给我,你会后悔吗?”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向前一步,她站在了我的身边。我喜欢这种感觉,千里,你知道吗?那一刻我愿意为这种感觉而上刀山下火海,我管不了那么多,不管这场婚姻是对是错,只为了身边能有她的影子,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我牵了她的手,那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我以为我可以这样牵着她直到永远,至少那一天我是真的这样以为。
而以为,终究只是一种“以为”。
“好了,这就是我的爱情故事,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身为律师,幸德书已经太久没有这样感性的说话了,他以手托腮,托住快要下沉的疲惫。他不知道封千里为什么忽然想听他和杜蘅之间的爱情故事,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笨得跟他诉说那段陈年旧事。
揭开尘封的过往,回首过去,有几许感慨,有太多的沧桑。现在的他无论如何也回不去了,他不可能爱得那么投人,那么盲目。
明知道是个悲剧,却毅然承受整个痛苦过程,那种勇气含概了英雄的悲壮——他只是凡人,当不了英雄。
封千里随着幸德书的故事一路目睹他跟杜阿姨的这段爱情,是喜是悲,在这段故事里已经没有太重的成分,“幸叔叔,你和杜阿姨之间并没有完全结束。别忘了,你们还有一个女儿,之雾是你们俩之间最紧密的联系。”
幸德书笑了,笑容中缀满了沉痛的表情,“之雾?之雾已经不是我的女儿了。”
“可她的身上流着你的血,这总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吧!”
“事实是,之雾不是我的女儿,她是……”幸德书说不出口,所有的怀疑都沉在心里,他不想说,那种可能破坏了他与杜蘅之间最后的留恋,“不说了,不说了。我这次来罗兰德是为了学术交流,等这边的工作一结束,我们俩就回英国吧!”
幸叔叔又在掩饰了,见到之雾,他明明很高兴,他更想带之雾一起回英国,现在又装作不在意的样子。他们父女俩如果都能坦白一点儿,也不至于弄成现在这副样子。
“幸叔叔,你就不能坦白地告诉之雾,其实你很在乎她吗?”
“对之雾,你不是也无法做到坦白吗?”他年纪是大了,但他眼睛没瞎,年轻人之间的感情他依然能够明了。
千里和之雾从小一起长大,他的沉稳、自重,他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为之雾量身打造的终身伴侣,就连他为自己制订的目标也是为了离之雾更近一步。他们上高中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们俩会永远守在一起,完成一段名叫“青梅竹马”的爱恋。
然而,所有的梦在幸之雾遇到卓远之那个梅菲斯特之后便全面瓦解了。
幸德书恨卓远之,如果不是他的出现,之雾不会间接认识卓英冠,尘封的往事不会被揭开,他也不会失去她这个女儿。
难得糊涂,人生真的是难得糊涂。他情愿糊涂地过完幸福的一生,也不要清醒地活在悲痛中。
只是现在说这一切已经毫无意义,他失去了杜蘅,失去了女儿,失去了奋斗的意义。身边只剩下个性与他极其相似,连悲剧意义都极为雷同的封千里。
“小子,要是能遇到一个很爱很爱你的人可千万别错过,被爱永远比爱人要幸福。”之雾已经不是他能够等到的人,失去了爱人,别再失去被爱的快乐。
幸叔叔是为他考虑,这些封千里都懂,可很多东西即使知道结局是悲剧却依然不会放弃,这大概就是年轻吧!
“幸叔叔,你别担心我了。倒是你,你真的不打算再见杜阿姨了吗?”
“不是我不见她,是她不见我。”
生下之雾后没多久,她就报名去了非洲,她为非洲的野生动物而活,不为他们的爱情而留。从一开始他全力支持她的事业,到后来他希望她多留点儿时间陪女儿和他这个丈夫,再到后来不断地争吵。所有的方式都没能改变最后的结局,她离他越来越远。
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似乎是之雾上初中的时候。
他的婚姻从什么时候起变得面目全非,完全不复当初想象中的模样。以前,他还会自我检讨,想知道究竟是谁错了,究竟该怎样改变才能让两个人相处得更好。
自从知道之雾可能不是他的女儿那天起,他已经选择放弃了,这段婚姻,谁对谁错,再计较也毫无意义了。
“可你们的婚姻关系依然维持,从法律上说,你们仍是夫妻。”封千里说出了杜蘅与幸德书之间的关键问题,“其他的都不重要,你总该给自己一个交代吧!”
摇摇头,现在的幸德书什么也不想知道,他只想尽快结束罗兰德的工作,回英国过安定的生活。
贫乏的生活有时候也是一种享受,他真的这么认为。
“这就是我妈和卓远之他爸的初恋,巨伟大的初恋哦!”
幸之雾双臂划出优美的弧线,不像在说自己妈妈的初恋故事,倒像在回味一段经典的偶像剧。
303寝室的客厅里横七竖八地窝着一群人,战野不停地抓着头发,让人嫉妒他头发的坚韧程度,换作常人那头发早就掉光光了——比如平铺在地上的阿狗。车神坐在他脚边的地上,微皱的眉头显示她正头疼着呢!
度天涯还算平静,僵硬的表情显然是被刚刚的故事给吓着了。惟独公主比较正常,轻轻地叹气,她在感叹故事中的主人公,还是她自己的初恋。
卓远之没反应,他压根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样的反应。他认识之雾没多久就知道幸德书与爸之间关系叵测,可没想到是如此叵测。他也早就知道她妈妈的初恋情人是爸,可是没想到爱得那么缠绵复杂。
从昨天爸见杜蘅的情形来看,两人间的关系似乎没有那么……清白。卓远之印象中的父亲是不会对女人有那么多情绪的,杜蘅占据了爸太多的注意,实在是太多了,多到卓远之想忽略都难。
“难道,你是我爸的女儿?”
梅菲斯特问题一出,众人的目光一致望向幸之雾,只见她漫不经心地嚼了两口梨,含糊不清地丢出一句:“也许吧!”
“什么叫也许吧?”战野激动地抓起了头发,就差没直接将三千烦恼丝全部拔下。
“如果\\*\\*妈跟卓远之的爸爸是一对,你就是卓远之爸爸的女儿,那你跟卓远之不就是那种关系嘛!如果你跟卓远之是那种关系,你还怎么跟卓远之成为那种那种关系?如果你跟卓远之不是那种那种关系,那你跟卓远之又是哪种哪种关系?如果你跟卓远之真的不是那种那种关系,那我在特洛伊酒吧里下的赌注可就全赔进去了!我不要!坚决不要!”
幸之雾眨巴眨巴眼睛,那频率比她嚼梨还快了些。看看度天涯,再瞧瞧卓远之,她只想知道:“他到底在说些什么?”什么那种那种?“到底是哪种?”
梅菲斯特现在满脑子全都是爸跟杜蘅的关系,没有多余的内存思考战野乱七八糟的问题,就让王子殿下简要说明吧!
“最近学院里非常流行一种赌博,内容很简单:投注下赌,猜对者为大赢家。赌的就是……”
“卓远之和幸之雾的关系。”车神代为补充说明,“有人说幸之雾和卓远之是兄妹,有人说你们是情侣,也有人说你们是朋友。三种赌项,大家下注。目前看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今天的校报,“根据罗兰德校报显示,目前最热门的赌项是……情侣!”
卓远之抢过报纸,在将它撕个粉碎之前他要先看个清楚,弄个明白,“这都是什么玩意?校报居然引导学生赌博?宇文寺人这个学生会主席是干什么吃的?他不是号称学院的清道夫嘛!就这样纵容学生赌博?”
“据我分析,私底下宇文寺人对你和幸之雾的关系也很是好奇。”王储殿下最近学了几句中文,此时不现更待何时?“还记得我们刚到校在档案室初遇宇文寺人的那次吗?”
卓远之阴阴地笑着——怎么会不记得?那时他们三个想要弄清宇文寺人乃何方神圣,结果遇到了拉着一张棺材脸坐在电脑前试图弄清他们三个真实身份的宇文寺人,从此结下难解的梁子。莫非这次,棺材脸又故伎重演?
打个响指,跟黑道分子和阳光小子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王储殿下高贵的气质骤减,“我无意中在档案室与他再度相遇,他的显示屏上轮番跳动着你和幸之雾的资料。”
什么无意?分明是恶意追踪!
想来宇文寺人太想知道卓远之和幸之雾之间的真正关系,所以才会铤而走险到档案室查找资料,所以才会忽略金发美男跟踪其后,所以才会睁只眼闭只眼,放任柯柯拿梅菲斯特和幸之雾的关系大做文章。
“说你脱离群众,你还别不承认!”战野指手划脚地唠叨着,“你有没有听过最近学院里很流行的一句话?”
原谅卓远之被杜蘅的出现搅得头昏眼花,哪还有心思关注罗兰德学院最新的学生运动。
就让车神这个外校生说给他听吧!
“上课一排全睡,打饭从不排队,短信发到欠费,吃喝嫖赌全会,啤酒三瓶不醉,恋爱谈到反胃,逃课成帮结队,逛街花钱干脆,考试基本不会,罗兰德万岁!”
多美好的校训啊!罗兰德三骑士笑倒一片。
笑归笑,被当成赌博工具的卓远之怒气未消。其实他也很喜欢这种带有算计性的玩法,但他不喜欢被算计的那个人变成自己,他当当配角就好,主角这种身份不适合黑道少堂主。
自尊受损,卓远之免不了开骂,张了半天嘴他竟发现整个303寝室,无人响应他的叫嚣。莫非……难道……
“你们也……”
“我买你跟幸之雾是情侣关系。”战野主动招认,特洛伊酒吧作为这场赌博的总坛,身处其中的他很难不参与嘛!再说,若赌赢了这场他还能赚点儿钱给车神买最新型的机动车配件呢!
\\*\\*男都招了,车神就更不怕了,“我买你跟幸之雾是朋友——凭感觉判断嘛!”
又一个算计他的魔鬼!卓远之望向度天涯,“你总不会也参与到这种低俗的玩意中吧?”瞧王储殿下笑得这么高雅也知道他是绝对不会犯下这种错误的。
海蓝色的眼睛左右漂移,度天涯摆了一个倾倒众生的Pose,“这个……小赌逸乐嘛!”
小赌逸乐?也就是说——“你也参与到这场赌博中了?”梅菲斯特的下巴掉在了地板上,摔出咚咚咚的声音。连自命不凡的王储殿下都参与进去了,他还能指望谁?
“我没有赌你和之雾之间的关系。”公主举手报告,“真的!我真的没有赌!”
还是公主乖啊!卓远之忍不住瞪着度天涯:瞧瞧!瞧瞧!就你也配当王储?你还不如人家假公主!
他正瞪着度天涯呢!有一只握着钱的手穿过他的视野伸到天涯面前。
“这个给你,帮我下注,我买跟你一样的那项。你天天跟卓远之相处,我相信你看到的才是真理。”
以上是假公主向度天涯发出的请求,卓远之用手肘撑住沙发,努力不让自己摔到地板上。他用求救的眼神望向幸之雾,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没道理让他一个人承受。
耸耸肩,对幸之雾来说,梨的吸引力远比这场赌注来得强大,“别看我,如果能赚钱,我也想赌一把。”
能气死恶魔的人果然绝非凡人!卓远之正要开骂,忽瞥见幸之雾发呆的眼神,她在想些什么呢?太安静了,不似平常的她,这样的幸之雾让他担心啊!
是不是……她也在担心自己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
望着她的侧脸,卓远之寻找着轮廓间的每丝细纹,却找不到与爸相似的地方。打心底里,他排斥她是他的妹妹。
卓英冠站在门边,好半晌终于抬起手,他正要敲门,门却从里边拉开了,露出的是杜蘅阳光般的笑脸——她一如从前,永远笑得灿烂。
“睡得好吗?”最简单的问话永远是最安全的。
卓英冠顺着她的邀请进了房,眼角余波没有错过走廊转角处隐在阳光中的身影。脚步顿了一下,他终于还是毅然走进了杜蘅的房间,有些事可以日后再解释,可藏匿了多年的隐患却不能再耽搁下去。
关上的门关住了杜蘅的笑脸,门外的津庭那双墨绿色的眼中荡过一丝涟漪,很快又被阳光占据。无所谓,不就是老情人出现了嘛!杜蘅跟卓英冠那些陈年往事,哪里比得上他跟卓英冠这些年的默契。
对!就是这样,津庭非常肯定地告诉自己。
而被他惦念的那个人正坐立不安地待在房间里,好不容易找到杜蘅对面的位子坐了下来,卓英冠双手交叉放在半空中,悬着呢!
“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就像昨天我跟你说的那样,我一直在非洲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你大概早已从之雾那儿知道了吧!”之雾竟然住在卓冠堂里,还管卓英冠叫“卓爸”,这是她意想不到的,“之雾会出现在这里,我……我挺惊讶的。”
之雾会住到卓冠堂是天意,也是卓英冠刻意安排的;让杜蘅见之雾,也是他刻意安排的;留杜蘅住在卓冠堂,还是他刻意安排的。但,杜蘅会抛下丈夫、女儿去非洲工作却在他意料之外。“你什么时候决定去非洲工作的?咱们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你不是还留在大学里当讲师嘛!”
那时候她多大?他不记得了,只记得她怀里的之雾小小的,很可爱的样子。那时候,他尚未收养远之。他这辈子注定不会有女儿,之雾的出现让他第一次对“女儿”这个名词有了渴望。他还记得那时候,之雾半张着的嘴巴滴着口水,挂着泪痕的双眼示意他抱抱。
和后来他收养的远之不同,之雾会叫会哭会闹,她不会克制自己的情感,她是小孩,是小小的女孩,她会将自己的放肆完整地展现在卓英冠面前,她是个需要人疼爱的小女儿。
甩动着胳膊,之雾向卓英冠要怀抱,不是等待,她硬要来了他的拥抱。没等卓英冠明白过来,他冷硬的臂膀已经抱住了之雾,全身的僵硬也在抱住她的瞬间逐渐融化。
“你叫什么名字?”之雾问他,竟然是这小丫头问他。
“卓英冠——你呢?”
“我叫幸之雾。”
之雾,她叫之雾。她的名字里也有一个“之”,卓家继他下面那一辈,每个孩子都是“之”字辈的,名字中的“之”放在最后一个。她的“之”却放在中间,与卓家的子相似却又不同。
当时他没有问杜蘅,可杜蘅眼中燃烧的花火却让他无法遗忘。他知道她嫁给了一位律师,生活过得很平淡。
他以为她的生活会一直平淡、顺利地继续下去,直到他遇见十五岁的幸之雾,他才知道她那位有魄力的妈妈已经去非洲安营寨很多年了。
抬头看看面前的杜蘅,白皙的肌肤早已不复存在,小麦色的肌肤里透着阳光、健康和一种粗旷的美。不再年轻的她成熟而任性,她是杜蘅,又不是。
“杜蘅,我没想到连野外生存训练都会害怕的你,居然会在非洲生活这么多年。”
杜蘅扯开嘴角笑了笑,从包里拿出香烟,她熟练地点上,深吸一口,“还记得我们再见面那会儿吗?我抱着之雾坐在街心,像当年一样,我们俩再度巧遇。你很惊讶,而我却超乎寻常的平静。”
他怎能不惊讶?从那次因为她,津庭遭遇袭击之后,她就彻底地消失了。那个粘他、缠他的杜蘅不见了,说毫无感觉是不可能的。他想她,偶尔会想起她。
“当时我没想到你那么快就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儿。”
杜蘅深吸一口烟,再吐出,烟圈一圈圈将她团团圈住,她沉醉在其中,“幸德书很爱我,他可以为我付出一切,那份爱让我感动。我告诉自己要珍惜他的爱,所以我嫁给了他。毕竟,能被爱总是幸福的。”
她话中的艰涩只有卓英冠能够听得懂,年轻的时候总以为爱是挥霍不完的数字,年纪稍大一点儿,面对的挫折多了,失去的东西多了,这才明白无条件被爱是人世间最奢侈的幸福。
“杜蘅,”他叫她的名字,记忆中他很少开口唤她,“有句话我早该对你说,当年那样对你,我很抱歉。”
她摇摇头,烟在她的手中缓缓燃烧,变成烟灰落在地上,“那不是你的错,是我给了你权利让你尽情挥霍我的感情,是我把自己推到了那么尴尬的地步,不是你的错……不是你的错。”
没有人可以在情感上伤害你,是你伤害了你自己,是你让自己变得那么痛苦,是你给了对方伤害你的权利。所以,别怨恨任何人,要怨就怨自己在错误的时间爱上了错误的人。有时候,连这点儿怨恨也是没有的。曾经爱过,没有结局,追忆起来依然甜蜜。杜蘅庆幸自己曾爱过卓英冠这样的男人,至少他值得她去爱,她只是在错误的时间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这段爱并没有错误。
真正有错的人是她!
“你什么时候开始照顾之雾的?”
要提起开始那一点,卓英冠还真有些说不清,“她和远之原本是同班同学,那个时候她常来堂里玩。”
对幸之雾来说,全球第一大黑帮的总堂只是同班同学卓远之的家,她从不会对它赋予太多的意思。而他这个全球第一大黑帮的堂主也只是卓远之的父亲,她管他叫“卓远之爸爸”,见面总是笑着叫他:“卓远之爸爸好!”
“她那双眼睛。”至今回忆起初见她的那双眼睛,卓英冠依然感慨颇多,“真像你啊!阳光般地璀璨,耀得人睁不开眼。远之刚见她那会儿烦得都快发疯了,却又不好发作……”
“像极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
算算看,当年杜蘅认识卓英冠的时候差不多也是之雾这么大。时光荏苒,她已年过四十,而眼前这个男人成熟依旧,英俊依旧,岁月的痕迹却悄悄攀上他的额头。他们都不再青春,过往再也追不回来。
惟一值得骄傲的是,这些年她没有白白度过,她的人生很珍贵。
可付出的代价却是庞大的,之雾——她的女儿似乎……并不爱她,也不爱幸德书。
手中的烟燃尽,杜蘅想从包里再抽出一根,伸出去的手被卓英冠拦了下来。她望向他,他只是无语地盯着她,阴冷的眸光已经让她心底的脆弱无处藏匿。原来,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他的霸道依旧。
她笑了,对着他流露出苦涩比她想象中要容易,“我很失败,是吗?”
她做人不失败,做母亲就太失败了,“你当之雾的母亲,是她的失败。”卓英冠不客气地点出了她的失败,“她跟幸德书脱离父女关系——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刚刚。”
刚刚?
“听你说我才知道的。”
卓英冠自认定力够强,这一刻也快彻底瓦解了。拉平一张脸,他不想有更多的情绪泄露,“有时间找之雾谈谈。”事隔这么多年,他留她住下来就是为了让她多接触之雾。
他想说抱歉,不只是对杜蘅,还有之雾——那个叫他“爸”的女孩。
“你好!我是你……\\*\\*妈。”
这样说不对啊!幸之雾认出她,她没有认出自己的女儿,这样说太假了。感觉不自然,不能这样跟之雾打招呼,得换个口气。整理了心情,杜蘅扯出假假的笑容继续选台词。
“嘿!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
这哪是跟女儿说话的口气?这简直是在玩客套,她跟非洲那群狮子说话的口气都比跟之雾说话来得亲切自然。
算了,见到之雾以后凭感觉再找话说吧!现在的问题是,她得先见到之雾啊!
卓英冠说这是之雾的房间,杜蘅徘徊在楼梯转角处不知道该上还是该下。她要见的人是她的女儿,可心里那不安定的感觉却像在等一个外人。
等了又等,徘徊再徘徊。好半天,她的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
巨大的声响从楼梯口那道门中传了出来,杜蘅下意识地抬起头向门的方向望去,正看见幸之雾倚着门,静静地望着她。
“找我有事?”她难得有时间睡个懒觉,就听见楼梯口传来一阵阵的脚步声。整个卓冠堂会在这时候打搅她的,也只有刚刚住下来的杜蘅——她的母亲。
杜蘅深吸一口气,站在楼梯口,她仰头才能看见她。随意扯出笑容,她望向女儿,“我来看看你。”
幸之雾打了个哈欠,此刻倦意高于一切,“我挺好的,你这次回来什么时候走?”她向来停留的时间不多,之雾早就习惯了。
这样一直仰着头望着她,感觉太难受了。杜蘅上前几步,正要开口,忽然看见有个小小的东西正蹲在之雾的身后。
“之……雾……”
发音不太清楚,但还是能听得出来是在叫之雾。杜蘅好奇地向前探去,那边小小的东西也正巧探出头来看向她。咦?还有一颗小脑袋,原来是一对男女生啊!
他们瞪着大大的眼睛瞅着杜蘅,有点儿好奇,全没有孩子该有的害羞。小女生还扯扯之雾的裤脚,甜腻腻地叫着:“谁?她是……谁?”
“我是杜蘅,嗨!你们好啊!”跟最凶狠的野生动物都能打交道,可她却不会跟小孩子们交流。当初照顾之雾的记忆早已淡忘,她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嗅嗅她身上的味道,两个刚刚会走路的孩子倚着之雾的腿瞅着杜蘅,“嘟……嘟嘟……”
好可爱的宝宝,杜蘅伸出手想要抱他们。之雾没有拒绝,看着母亲抱起优优,她只是摸了摸亦悠的脑袋——小伙子,谁要你年纪轻轻看上去就那么酷呢?所有的人见到你和妹妹都只会抱她,而不搂你。你错过多少左拥右抱、偷香窃玉的机会哦!真是浪费啊!
好久不抱小孩了,杜蘅拿出抱小狮子的姿势搂着优优。小姐从出生开始就没受过这等糟糕的待遇,她踢腾着小腿想从杜蘅怀里挣扎出来。
“不要乱动,会掉下去的。”杜蘅收紧怀抱,生怕小小软软的身体滑到地上。她抱得越紧,优优越是要动。闹到最后,小恶魔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之雾……之雾……之雾——”
她稚嫩的手伸向之雾,想要逃开杜蘅的怀抱。之雾顺利地接过她的身体,优优在碰到之雾身体的那一瞬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你这个小丫头啊!又喜欢让人抱你,抱得不舒服又要大呼小叫。远之管你叫‘小恶魔’,它绝对是最符合你的称呼。”点点优优的鼻子,之雾笑得很得意,“你呀!跟我还是有点儿相似的嘛!”
优优瘪着嘴呀咿了一声,赖在之雾的怀中,她还不时地瞄瞄亦悠,以为亦悠像她一样想钻进之雾的怀中呢!人家小伙子才不稀罕呢!
杜蘅望着之雾,像望着一个陌生的女孩。曾经她也是这样窝在她的怀里,现在之雾已经抱着宝宝笑得灿烂了。
做母亲,她真的很失败,“之雾,我……”
“亦悠和优优该睡觉了,我这个保姆要是没当好,卓爸会扣我的薪水。你随便,我也睡会儿。”她抱着优优,拉着亦悠回房休息。面对敞开的门,杜蘅却不敢靠近。
错过了踏进门的那个时间,即使那道门再度敞开,她也踏不进去。
她错过了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于是现在的一切便成了错误。她到底该怎么做才好?她能保护非洲的野生动物,却再也保护不了她的女儿。
谁能告诉她,她到底还能做些什么?
“你能告诉我,之雾究竟是谁的女儿吗?”
再见卓远之,杜蘅已经没有初见面时的惊心动他的确很像卓英冠,一样的狂妄,一样的阴冷,一样的酷得过火。
可……这对父子之间有些什么是不同的。
卓远之不够狠,不如二十一岁的卓英冠来得狠,他更像现在的卓英冠。冷归冷,却藏着几许旁人看不见的温暖。
卓远之被很多人迫切地注视过,没有一个人给他这样的感觉。杜蘅的眼神不像在看他,倒像在看自己的儿子。拜托!他已经够乱了,杜老太太,你能不能别再给我添乱?
“幸之雾不是爸的亲生女儿,对吗?”快刀斩乱麻,他只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再拖下去,不只是他,想必卓冠堂内会掀起一阵风暴。
卓家的黑道组织在整个卓氏家族中占有重要地位,卓冠堂堂主一职必须由卓家的亲生子继承。因为卓英冠无子,所以收养他为继承人,如果幸之雾是爸的亲生女儿。那么——卓家没有规定女生不能继承黑道堂主一职。
“之雾是谁的女儿对你有影响吗?”杜蘅不解。这几天观察下来,卓远之和之雾的关系还是很好的,应该不会在乎这些才对啊!
“你到底有没有当过母亲?你到底懂不懂孩子的心理?”她不在乎的表情让卓远之感到愤怒,连怒气也是阴阴冷冷,像一场海底掀起的风暴,所有的狂躁都隐藏在黑暗的深处,“之雾到底是爸的女儿还是幸德书的女儿,这当然很重要。一个人活到二十岁都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你想过她的感受吗?”
他是卓英冠调教出的儿子吗?杜蘅实在有些好奇,卓英冠养的儿子,卓冠堂泡出的少堂主,怎么可能如此感性?他竟然将自己的脾气显现在她这样的外人面前,卓英冠的儿子应该没有脾气的,因为在他发脾气之前,他会让自己的怒气烧毁所有的人。
倚着楼梯,杜蘅没有发现自己现在的表情跟之雾极其相似,“你着急了?你为之雾的事着急了?你担心她,在乎她?莫非,你喜欢她?”
很有趣的相似,二十多年前,她爱上了卓英冠;二十多年后,卓英冠的儿子爱上她的女儿。这也是一种缘分吧!
她的表情很诡异嗳!卓远之见得人多了,却极少遭遇四零、五零级别的女人。现在的杜蘅让他头疼,他真的不想跟她打交道,可他用卓冠堂的信息网找遍了跟之雾身世有关的资料,却筛选不出半点儿有用的信息。不用说,准是爸提前作好了防护,显然爸不想让任何人弄清之雾的身世。
要不然,他也不用这么困难地找这个四零、五零级别的女人套话,“你就告诉我!之雾到底是不是我爸的亲生女儿,一句话——是,不是?”
杜蘅托着腮趴在阳台上,一如当年那个对卓英冠想人非非的小女生,“你说,之雾希望自己是卓英冠的女儿还是幸德书的女儿?”
这还能希望?卓远之差点儿没喷血,这女人越来越过分了。卷起袖子,他不是想打人,他想将面前的楼梯一次性敲得粉碎,让她直接坠楼身亡——要不是考虑到她是之雾的亲生母亲,他真的想这么干。只是,考虑到她是之雾的亲生母亲,所以他才……他才更想这么干!这女人实在是太不负责了。
卓远之犯下杀人罪行的前一刻,一道柔和却不失刚硬的影子罩住了他的年少轻狂。
“你希望之雾是卓英冠的女儿吧!”
津庭不想出面的,可身为“叔”,他实在该阻止卓远之在卓冠堂里犯下杀人罪行,尤其对方还是卓英冠的初恋情人——错!尤其对方的初恋情人还是卓英冠。
他到底是不是人啊?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如当初一般阳光明媚。上次见面没来得及打招呼,她就选择消失了。这一次,杜蘅要好好地打个招呼,以表亲切。
“你是津庭,咱们又见面了!”
她倒是不见外啊!津庭也展现出男人该有的大方,“你作为之雾的母亲,想在这里住多久都可以,不过别四处乱窜,你也不想给之雾添麻烦吧!”
让一个黑道组织接受一个白道女孩是需要付出时间和代价的,之雾的努力是面前这个刚刚回归的不及格母亲看不见的。她一路走过来的种种,津庭都看在眼底。杜蘅不在乎这个女儿,他在乎。
“嘿!你在生气!”常年跟野生动物打交道,杜蘅早已养成了看表情断心情的本领。连野狐狸的表情她都能看懂,别说是会说话的人喽!“不过说实在的,你长得真得很帅,又极具亲和力。没道理我当初爱上卓英冠,没爱上你啊!”
有人在放电!津庭躲闪不及,被电个正着。他开始怀疑,当初卓英冠没有爱上杜蘅究竟是人为的还是天意,八成她再继续努力下去,今天卓冠堂堂主夫人的宝座早就非她莫属了。
再跟这种女人纠缠下去,连他自己都快阵亡了,为了避免步上卓英冠的后尘,他还是先闪为妙。走之前,他要带走一个人——不能让他养大的孩子成为杀人凶手啊!
卓远之还真跟杜蘅干上了,他今天非弄个明白不可,不弄清楚之雾的生父是谁,他还就不走了。梅菲斯特也有耍脾气的权利!
“别闹了!”
权威的声音以最权威的姿态震住了卓远之,回头望着父亲,他毫不示弱:“爸,之雾不会是你的亲生女儿,对吧?”
直接问出口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卓远之沉黑的眼睛紧追着父亲,在关键问题上,他不会向任何人妥协,“她不是你的亲生女儿,不是!对吗?”
在儿子的紧盯之下,卓英冠没有逃避,也没有应对。看看杜蘅,再望望津庭,他做了这辈子最丢脸的行为,“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
大人的事,小孩别管?
爸竟然跟他说这种话,卓远之差点儿没把舌头咬下来。谁说他是梅菲斯特?如果他真的够恶魔级别,那爸绝对是超级恶魔,地狱的创造者。连这种诡异的话都能说出口,他……他根本不是人。
卓远之才不管爸是什么态度呢!他想知道的事一定要找到答案,明箭不行就放暗枪。顶着梅菲斯特这块牌子,卓远之拒绝虚名。
拿阴森的眼神瞟向津庭叔,如果现在卓远之的对面有面镜子,他会发现自己的表情很猥琐,猥琐到津庭拒绝读懂。
“走啦走啦!”津庭推着卓远之,“都说了小孩子别管大人的事,你偶尔当一回小孩子会变傻啊?”
“不是……”卓远之快抽筋了,他不信津庭叔对之雾的生父是谁毫不好奇,待在爸身边这么些年,他应该比他更好奇才对啊!
津庭眨去一闪而过的冲动,墨绿色的眼睛沉静得有些异常,“之雾的确是英冠的女儿,这些年,她不都管他叫‘卓爸’吗?你还想知道什么?”还想再继续胡扯下去?津庭自认这些年他中文的进步完全依赖于他努力说话的结果。
“你不是跟天涯、战野约好了今天去看什么足球比赛嘛!还待在这里干什么?我是怎么教导你的,身为男人,守时是基本的道德规范。还是,你想带亦悠和优优一起去看足球比赛?之雾正陪他们睡觉呢!你如果想带他们去,我这就去叫醒他们。”
谁会想带两个除了哭只会叫的小恶魔去看足球比赛,他又不是超级奶爸!提到那两个小恶魔,卓远之跑得比谁都快。
麻烦解决,津庭顿时松了口气。扫过杜蘅,墨绿色的眼睛以最浓重的华彩凝视着卓英冠,“九个分堂的堂主都已经到齐,他们正等着你。”
卓英冠点了点头,津庭出奇的平静反倒让他有些不习惯,“其实之雾是……”他想跟他解释,他第一次拿长辈的架子压卓远之,可他竟然想跟津庭解释——连他都被自己突来的举动吓一跳。
说啊!你倒是趁这个机会说个清楚啊!
卓英冠的愣神给了津庭缓神的机会,轻呼了口气,津庭转身向楼下走去。
“津庭——”
“别说!什么也别说。”津庭背对着卓英冠,这些年来陪着他黑道白道一路闯过,他总是站在他的身边,从不会拿背对着卓英冠。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我不想知道,这样说也不太对,我想知道,但也许不知道会更好。”
他在说些什么呢?卓英冠不想看到津庭的背影,“其实之雾她……”
津庭在他说出真相的前一刻选择了逃离,很多事不需要说清楚,活得太明白反而是一种痛苦。
足球比赛没看成,卓远之却已呈现半疯狂状态。
注意了!注意了!
所有距离梅菲斯特方圆一公里的生物全都注意了,为了保证您和您家人的安全,请尽快撤离,并与危险物品保持一定距离。无法撤离的请注意了,您可选择一些防护工具,当您遭遇梅菲斯特时,以便求生。如:棉被、酒或匕首,我们将友情提示以下几种防护工具的使用方式——
A、盖上棉被睡大觉,简称“装死”。
注意事项:睡得越死越好,以防被梅菲斯特的怒吼吵醒,迷迷糊糊中被炸身亡。
特别提示:习惯性失眠的朋友请勿使用,效果不佳,还容易挑起梅菲斯特的愤怒,装死成真死也不一定。
B、用酒令自己神志不清,简称“以酒装疯”。
注意事项:既然选择装疯就疯得彻底一点儿,疯不过梅菲斯特,那你还是男人吗?
特别提示:酒量太差的朋友请勿使用,直接醉死与任何人无关。
另:酒量太好的朋友亦请勿使用,浪费钱何苦呢?
C、以匕首刺向自己的死穴,简称“自杀”。
注意事项:举起匕首扎向自己身体一定要做到快、狠、准,务必做到一刀毙命,以减少痛苦。特别提示……使用这招证明你比梅菲斯特还狠,哪还需要我的提示?
综上所述,能避开梅菲斯特的风暴比迎接恶魔的,挑战更费力气,于是度天涯和战野索性迎难而上,体现现代社会年轻人的超凡勇气。
“我说,卓远之,你有什么话爽快点儿说出来算了。”战野实在受不了活在低气压中,不仅他快被憋死了,连小姐都开始闪红灯——如果一只黑豹子不停地靠过来,还预备滴口水,任何高智商的机器人都会发出警报。
在这方面,度天涯就比战野有经验多了,“你怀疑幸之雾是你爸的女儿,可你爸不承认也不否认,他现在的态度更让你心烦。”
简单来说就是这么回事,“我不相信之雾是爸的亲生女儿,可爸不否认,幸德书又不承认这个女儿,现在连之雾的妈都住了进来,如果她真的是爸的女儿……”
“对你有什么损失呢?”多一个妹妹有什么不好?最重要的是,“我在特洛伊酒吧下了赌注,赌你跟幸之雾是兄妹。”如果事实真是如此,王储殿下可就笑翻了。
度天涯,你……你好狠啊你!卓远之咬牙切齿,闭上眼,他怕自己气得爆眼球。
原来梅菲斯特也有脾气,还以为他成熟到可以接受任何意外呢!“其实想知道幸之雾到底是谁的女儿很简单嘛!”王子殿下开始发挥自己准确的判断能力。
“只要核对她跟你爸的DNA就可以了。”战野抓抓头发,阳光明媚的笑脸上一派轻松。
如果可以这么简单就好了,卓远之又不是笨蛋,他当然知道如何用科学的手段达到想要的答案,但他可不想为求解的过程付出惨痛的代价,“爸的DNA资料是绝对保密的,想从他身上弄到可以提取DNA的毛发、血液或牙齿比登天还难。”你以为卓冠堂堂主是花架子?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战野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你可以让你爸主动献血啊!比如……”
“发生某种意外让你爸急切地想献血。”度天涯做出补充说明,他和战野一搭一唱还真像那么回事。
什么样的意外能让爸主动献血呢?卓远之从正常的角度思考,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种非得爸来献血的情况,卓冠堂那么多身体强壮的年轻男人,就是排上十年也轮不到爸献血。
战野挂着阴森森的笑容挤到卓远之的身旁,他的笑容怎么看都不像好人,“那如果是幸之雾急需输血,而你又只通知了你爸一个人呢?”
卓远之端正神色,“之雾很健康,她不需要输血。”
“我们可以为她创造输血的机会啊!”王储殿下的笑容不是绝美,倒是很接近刽子手。
“你想做什么?”卓远之微眯着眼,有只猫在抓他的心。
这些战略战术就由战野来策划好了,“她下楼梯我可以帮她一把,包她头破血流,急需输血。”
“要是不行,我可以用佩剑装作不小心刺伤她。”托着腮稍稍想了一下,度天涯不无为难地点了点头,“脾出血量比较大,就刺脾吧!为了帮你这个忙,我就牺牲一下,做一回凶手。”谁说他是绝美又高贵的王储殿下?跟梅菲斯特在一起时间长了,他也感染了一副小黑心肝,黑得卓远之想学阿猫咬他。
瞧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很委屈嘛!卓远之半笑半认真地道:“你们俩真是太热心了,我怎么好意思这么麻烦你们呢?”
“不麻烦!不麻烦!”战野急切地摇着手,“知道你跟幸之雾之间的真实关系,我投下去的赌注也能尽快收回,了我一桩心事,说不定还能小赚一笔……”
嗨!战野真想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嘴这么快,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已经将他的心理话彻底抖搂出来了。瞧卓远之不怀好意,他知道自己离死不远了,黄泉路上还是趁早抓个同伴吧!
“别看我,天涯也是这么想的,他也想知道你跟幸之雾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战野拉过度天涯,将他挡在自己面前。天涯那张绝美的脸连上帝看到都会心动,相信卓远之说什么也不舍得摧毁。
这小子太没意气,真不知道是怎么获得阳光美少男称号的?度天涯正要辩解,却见一块粉红手绢挥啊挥,挥到了他们的面前。同期到场的还有一长串啰啰嗦嗦,唠唠叨叨的蚊子在哼哼着。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永圣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阿门!”
战野终于明白为什么《大话西游》上孙悟空会被唐僧烦得发癫,他现在就想当孙悟空,将那个信仰颇多的面熟却不知道名字的家伙乱棍打死,“你要是再不闭嘴,你所信仰的一切东西都没办法救你!”
罪过啊罪过!君怜伊在胸口上画了一个十字,粉红色的小手绢跟着漫天挥舞,“仁慈的主啊!请赐予我力量,让这些孩子得到灵魂上的安慰。”
“是你的灵魂需要安慰吧!”卓远之冷笑着望着立在门口不敢轻易行动的君怜伊督导,怕阿猫、阿狗就明说,何必借由主的名义呢?一个男人活成这副模样,真可悲!
双手合掌,君怜伊继续喃喃念着祈祷词:“主啊!伟大、神圣、光芒普照的主啊!请你保佑你的孩子,保佑他们平安无事,保佑他们足以化险为夷,保佑……”
“还是请主多多保佑你自己吧!”
战野这种阳光小子就是不可爱,心里清楚就行了,何必点破君怜伊督导的脆弱呢!度天涯正想教他正确的社交态度,君怜伊却偏偏选在这时候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正在请主保佑的人并非我自己,而是你们的朋友……”
公主?
车神?
总不会是幸之雾吧?
三个人三个想法,君怜伊挥舞着粉红色的手绢宣布正确答案:“幸之雾同学发生了某些突发状况,她被刀砍伤了……”
好的不灵,坏的灵——大抵就是这种情况了吧!
看着卓远之匆匆冲出去的模样,战野和度天涯交换了一下眼神,纷纷作好洗干净脖子等着被切割命运的准备。
“你们干吗这么紧张?”
君怜伊,你还好意思说?
“幸之雾受伤——你怎么不早说?”居然还有工夫在那儿做祈祷,活人都能被急死,何况是伤者?
“等着吧!你离主越来越近了。”
不用说,又一个人需要洗干净脖子等着给梅菲斯特试刀了。
“怎么会这样?”
幸德书接到封千里的电话匆忙赶去了罗兰德学院的医务室,冲进门,他逢人便问:“有没有一个名叫‘幸之雾’的女生被送了进来?她受了刀伤,伤得重不重?你知不知道?”
他抓住的第十三个人转过头,用同样焦急的眼神还给他。视线碰撞处,幸德书向后倒退了一步。
“是你?”
再见面,幸德书心中只剩下震撼。他们有多久没见面了?久得他都快记不起她的样子,终究他还是在再见面的第一眼认出了她。这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吧?至少他不曾忘记自己深爱的人是何模样,即使这个他用一生去爱的人伤他至深。
杜蘅只是接到消息,说之雾在学校里被刀砍伤了,命在旦夕,所以她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没想到竟在这里遇到了幸德书。
“你不是在英国吗?”话冲出口,她随意地垂下了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尴尬的表情。她不是有意要关注他的行踪,可她仍旧是关注了。
幸德书没注意她神色中的变化,他一心只牵挂着之雾,又在这种情况下再见杜蘅,一时间竟有种找不到北的感觉,“你是为了之雾回来的?”那她……那她知道他跟之雾断绝父女关系的事了?
她到底是为什么回来的?似乎一觉醒来,她头顶上就不再是非洲的天空,改换了卓冠堂的天花板。在非洲待了那么多年,她为什么突然跑回来,个中情愫连她自己都说不清,再说现在也不是说这些的时候,还是先确定之雾的平安要紧。
她正要推开门找这里的医生,卓英冠却突然从另一道门里走了出来,随行的还有津庭和卓远之,他们竟比她先一步来到这里。
“卓英冠,之雾现在怎么样?”
杜蘅脸上的焦急是身为母亲的天性,卓英冠不禁安慰起她来:“远之已经见过医生了,之雾正在抢救,情况到底如何还是等医生出来时再说吧!”
他也在这里?幸德书尚未从见到杜蘅的惊愕中解脱出来,又在同一时间见到卓英冠。说不清是恼怒,是羞愧,还是其他什么情愫,他怔怔的表情掩饰了他最真实的思绪。
相对于幸德书的平静,爸似乎更为担心。看来,有七成可能爸才是之雾的亲生父亲——卓远之一边在心底盘算一边应付四个焦急的长辈,“有度一舟医生照顾之雾,相信她会没事的。不过度医生说,之雾急需献血,你们都是她的长辈,谁先献……”不等他说完,津庭和杜蘅抢先卷起袖子,这就要将血献给之雾。
错了错了!该剧本的主角不是津庭叔和杜蘅,而是另外两位不动不摇的男士。好歹给点儿反应啊!这副平静无波的表情未免太不专业了。
看样子得再煽风点火才行,卓远之停在卓英冠面前,不无沉痛地诉说:“爸,我真的很害怕。万一之雾她……”
“之雾不会有事的。”如此信心百倍给出肯定答案的竟然是幸德书。没等卓远之诧异,他已经卷起袖子向手术室方向冲去了,“需要多少血?我献!多少我都献!”
“还是抽我的血吧!”身为母亲,杜蘅和之雾一直血脉相连,从未分开。
津庭也赶在这个时候凑热闹,“还是抽我的吧!我是医生!”
抽血跟医生这个身份有什么关系?卓远之差点儿没晕倒,大家都在行动,怎么爸连半点儿反应都没有?这……这太不正常了!这让他没办法判断到底谁才是之雾的亲生父亲。
本以为借这次之雾受伤可以从爸和幸德书的反应中找出真相,要知道之雾可是难得受伤,难得需要别人给她那强壮的身体献血啊!
就在大家纷纷抢着要为之雾献血的时候,拉开的门后面显现出一张极为困顿的脸——
“之雾?”
可不就是幸之雾嘛!她的脸色有些惨白,头发有些凌乱,衣衫有些不整,可这一切的真正原因是极度缺乏睡眠。
看到她这时候钻出来,卓远之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对上的是卓英冠洞悉全部的了然眼神——难怪得知之雾受伤,他不是很着急呢!原来心下早有准备。
想跟他玩这种小聪明,也不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小子,你以为我不了解你?如果之雾真出了什么事,你还有闲心跟我们这帮老家伙在这儿搭腔?不用说,早冲进手术室,不亲眼看到她安然无事,绝对不会离开手术台半步。
想当初,卓英冠这老小子玩这一招的时候,卓远之还在娘胎里窝着呢!
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有黑道第一人的观察力,在场的三个人可就受罪了。津庭到底是医生出身,上下左右前后看了一遍之雾,他竟然没发现受伤的地方。莫非,她伤在隐秘部位?
“津庭叔,你那是什么眼神?”之雾直觉地将双手挪向自己的屁股,她实在不习惯大庭广众之下,有人对着她的屁股瞧个不停,这真……真丢脸!
听她这口气,伤的不是屁股?津庭还在寻找,幸德书已经直截了当地问出口了:“你到底伤在什么地方?”
“是啊!你快说伤到什么地方了?”杜蘅也急了,就怕之雾内伤。
原来,他们三个紧盯着人的眼神是想知道她受伤的部位啊!害得之雾还以为自己哪里不对劲呢!
高举起自己的左手,虽然这姿势很像投降,但之雾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任何人不可能在六道关切的目光中再闪躲下去。伸直了食指,她将裹了创口贴的部位面对众人。
“哪!我就是伤了这里啊!”
“这里?”
“你伤了这里?”
“你就伤了这里?”
为什么他们的口气显得很失望?之雾皱起眉头,显然有些不满,“难道你们觉得我伤得不够重?别看这伤口小,十指连心——巨痛哦!”开玩笑,手指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嗳!尤其是她这样的穷人。
“我每天都要打工赚钱,现在刀砍了我的食指,虽然伤口不大,但也有0.5厘米嗳!就是这道伤口让我今天不能在学生餐厅洗盘子,少赚巨多钱呢!”好在,她懂得利用时间,趁受伤期间借用医务室的病床好好地睡了一觉,养足了精神,等伤好后她要将损失赚回来。
她幸之雾果真是天下第一聪明人啊!“我的观点,你赞同吧,卓远之?”
回头望去,哪里还有卓远之的身影,依稀看到卓爸冲出医务室的背影,还有卓远之奔跑的脚步声。
“喂!你跑那么快干什么?你又不是属兔的。”
之雾好心探出脑袋,观察起卓远之跑步的英姿。瞧人家那速度,逃命也不过如此了吧!咦?他干吗跟卓爸道歉?看上去好可怜的样子。
“津庭叔,我们要不要帮帮卓远之?”难得之雾今天良心发现,看在卓远之请她吃了那么多顿免费晚餐的份上,索性帮他一把吧!主要是为了日后有更多免费的晚餐可以享用。
今天的之雾是一时心软,今天的津庭是一时心狠。卷起袖子,他选择冷眼旁观。谁让那小子竟然用之雾的安危来开玩笑。
“这是他们父子间表达亲密的方式,咱们就不用管了。”
那就是可以袖手旁观喽?“巨可惜!”之雾由衷地感叹,“忘了把相机带出来。”
梅菲斯特如此狼狈的模样想来有很多人乐意观赏吧!比如战野、度天涯那种狐朋狗友,假正经的宇文寺人,还有想要报导劲爆新闻的柯柯……
“估计卓远之会为了自己的名誉,出大价钱将底片买下来。”错过狠敲他一笔的机会,之雾能不懊悔吗?
瞧着女儿趴在津庭身旁有说有笑的模样,杜蘅竟有些怅然若失。那本是她的位置,什么时候那里已经坐着一个人,再也没有她插足的机会。
她专注地活在失落中,竟没有发现幸德书滚烫的目光从前至后烧灼着她,不曾收回……
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幸德书选择的咖啡厅。环境很好,咖啡也很好,虽然经过年月的洗礼,已有些陈旧,可正是那陈旧的感觉一再地洗涤着他们过往的情怀。
不知道怎么了,他们又一次坐在了这里。幸德书尽量不去看他对面这个年过四十,风华依旧的女人。如果不是杜蘅提议坐下来喝杯咖啡,他甚至不打算再跟她有进一步的接触。
他怕了,怕自己再浪费感情。
他变得沉默,原本就沉默的他如今似乎很难有什么事能再触动他——望着对面这个被小女生叫成“叔叔”的男人,杜蘅开始检视,这些年她是怎么度过的。那个曾经深爱她的男人已经到了大叔的级别,她是他的初恋,也是他这一生惟一的爱恋。
然而,细想想,她回报给他的爱又有多少呢?她似乎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嫁给他。
“这几年还好吧?”
杜蘅双手放在咖啡杯的两边,空荡荡的手心就在他的眼前。幸德书微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虚假的笑容,索性维持严肃的自我,“还好!英国的报纸不是将我的生活描写得很详细嘛!”
什么无情律师为腐败政客钻法律空子,什么铁嘴名律师再帮某某开脱罪责……总之,他就是一个靠法律赚钱的超级大烂人,二个连女儿都不要的无耻禽兽。
她不知道这些,也不想知道,“我在非洲只跟野生动物打交道,不关心报纸上胡乱写的东西。”
她想告诉他:无论报纸将你写成什么样,在我心中,你都是优秀的好男人。他听在耳中,埋进心里的却是她并不关心他的生活。
咖啡勺搅拌着黑色的液体,他忽然想到了卓远之的眼睛,那小子指责他不关心之雾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非洲那群野生动物是你的全部,你不了解我的生活,这很正常。”
从一开始,她做保护大使,他全力相助。再到最初那两年,她每每去非洲,他期盼着她的回来。到后来,他想尽办法希望她能留在他的身边,甚至以之雾,以离婚威逼利诱,直到最后的麻木不仁以及现在的完全放弃。这条路,他努力到遍体鳞伤,他尝遍万种滋味,已经不想再尝下去了。
他还是在意她选择了非洲的动物,而放弃了他和女儿吗?左右手只能选择一样,得到的和失去的,人往往更在意当初牺牲的那只手——说她不在意他和女儿,她骗不了自己。
“你和之雾……”
“怎么突然回来了?”幸德书打断她的话,显然他不想提及任何跟之雾有关的事,“你不是很多年都没回来吗?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
“我是回来看……看……”她是回来看卓英冠的,这个理由怎么告诉他?
“你是回来看卓英冠的吧?”她难以启齿的话,幸德书帮她说出口。看到她见到卓英冠毫不惊讶,傻瓜也能猜出她早就见过她的初恋情人了。
杜蘅也不隐瞒,“对!我是突然起意的,回来看看卓英冠,没想到竟在那里见到了之雾。你是不是和她……”
“什么时候走?”幸德书再一次打断了她的话。
杜蘅扬起头望着他,为什么他不愿让她知道他们父女之间的事?她是夹在两个人之间的那一个,她有权利知道一切。
为什么她一定要提之雾?好不容易相遇,好不容易这样平静地坐在一起,她为什么要制造不愉快?
因为她是杜蘅,她不喜欢生命中藏有太多揭不开的阴影,“为什么要跟之雾断绝父女关系?就算她做错什么,就算她惹你生气,你可以跟她好好谈,她哪里惹到你了,非得到断绝父女关系这一步?”
他握紧拳头,紧抿的唇角不肯泄露出丝毫情绪,太过压抑的表情反而成了一种刻意坚忍的情绪,他遮掩得不够彻底。
不说话?你以为不说话就可以躲过一切了吗?杜蘅的双手上前一伸,紧握住他的拳头,“不管她犯了什么错,她毕竟是你的女儿,你教育她,骂她,怎么都好,你这样放任她不管是什么意思?你有没有想过她的心情,她还小啊!不管怎样,她都是你的女儿……”
“别跟我说!不……不要跟我说这些!”
他微微喘息着,试图抚平自己激动的情绪。注意到自己的拳头在她的手心里,温柔的感觉美好到让他不想将手抽回。如果当初的他也能这样为了那一点点的美好掩盖心底的皱纹,也许他跟之雾之间不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她能看出他的后悔,失去之雾,他一定也跟她有同样的心痛。所以,“去跟之雾谈谈,你们……和好吧!”
他不是没想过,今天当他知道她受伤,后来又在罗兰德学院的医务室看到完好无损的她的那一瞬间,他都想跟她和好。可他说不出口,相信之雾也一样,生活在一起十几年,即使她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他们都有着相同的臭脾气。
“去吧!”杜蘅劝解着。
她还记得他们在一起的那几年,只要是她坚持的事,不管对与错,他都会顺着她的意。即使是结婚以后,他依然把她当成……当成女儿一般宠着,娇惯着。他太宠她了,那时候她总会觉得这样的男人少了几分个性。
后来去了非洲,她跟一帮男人一同工作,是她自己选择了这份工作,没有人会给予特别的照顾。每每遇到困难,她总告诉自己:不可以思念幸德书,不可以领带他。杜蘅,你只有你自己,是你选择了一个人上路。
过了年少时节,她才明白,能被人无条件地爱着是世间最奢侈的幸福。
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的幸德书还会再顺着她的心意行事吗?“你就听我一次,跟之雾和好吧!她不能一直住在卓英冠那里,她……”
幸德书不再贪恋她手心里的温度,猛地抽回自己的拳头,他的表情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我为什么要跟她道歉?她又不是我的女儿。”
“你说什么呢?”杜蘅吃了一惊。
最难听的话已说出口,幸德书索性直截了当地说开来:“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看过那张照片——卓英冠抱着之雾,照片的背后写着‘父女’。之雾是卓英冠的女儿,她根本就不是我的女儿。”
“你说什么呢?”杜蘅胸中憋着一口气,她瞪圆了眼睛望着幸德书,那眼神示意着让他收回自己说过的话。
他偏不,这句话憋在他心中许久了,他一直想找她问个清楚,能再见到她,他没道理再忍下去,“你不要再装下去了,我早就知道,之雾不是我的女儿,她是卓英冠的女儿!她是卓英冠的……”
“啪!”
杜蘅一巴掌打掉了他没能说出口的那两个字,她站起身,剧烈的举动打翻了桌上的咖啡杯,黑色的液体沾上了雪白的桌布,污了一片。
添加再多的牛奶,咖啡依然混杂着黑色,那黑色污浊了幸德书的视线。
报应啊!原来世间真的有报应!他给了之雾一耳光,杜蘅还了他一巴掌,谁欠谁的,已分不清,也不再重要。
卓英冠坐在靠椅上,不时地望着地上的立钟。杜蘅还没有回来,她正在跟幸德书聊着分离后的故事吧!这样也好,聊得越久说明他们之间维系的感情越多。
他希望她能过得幸福,他也相信这幸福只有幸德书能给她。
是谁?这么焦急地奔跑在楼梯间?卓英冠转过身向门外望去,正看见杜蘅踩着狂乱的脚步停在门口。
她的表情不对,少了眉宇间那缕从非洲带回来的阳光,多了些伦敦湿冷的雾气,“怎么了?”是跟幸德书不欢而散了吗?
她的脚步钉在门边,不动不挪,低垂的头不看他,只望着地。这不是卓英冠熟悉的杜蘅,他站起身走向她,“到底怎么了?”他在乎她的情绪,在乎她的喜怒哀乐,在乎她的一切。只是,他从不表现出来,当年她想要的一切他给不了,所以他什么也不给。
卓英冠扶起她的下巴,迎面望去的是杜蘅脸上的两行清泪。她哭了,记忆中从不见她的眼泪,这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落泪——她哭得最凶的那次他没能看见。
顺着他伸出的手臂,她靠在他的肩上,“卓英冠,我觉得好难受,我好想哭。”
“你已经在哭了。”他收紧手臂,将她拥在怀抱里。他抱得很紧,用他霸道的方式给她独一无二的安全感。
好喜欢他的怀抱,真想就这样一直靠下去。杜蘅扑在他的怀里,忘了纠结在心中的烦闷;忘了这些年待在非洲时对丈夫,对女儿的思念;也忘却了对初恋的遗憾。
她待在他的怀里很久很久,久到快要睡着。他的怀抱很温暖,有哥哥的味道,“卓英冠……”
“嗯?”
“我很久以前,在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想抱你了。”
她说话的口气好像\\*\\*狂哦!卓英冠失笑出声,这才是他熟悉的杜蘅,那个做什么都可以不考虑后果就直接往前冲的杜蘅。
“你呀!心里有话要说出口,要不别人怎么会知道?”
好温柔的卓英冠啊!他还是二十一岁时的那个霸道男人吗?“如果我当时说出口,你会抱我吗?”
贪心的女人,到现在还不知道死心。卓英冠轻捶着她的背,他轻敲往事的大门,“看心情喽!也许……会抱你吧!”
她轻轻一笑,有他这句话就够了,至少证明当年那些放肆的爱并没有白费,“你不要对我这么好,好不好?我怕自己会情不自禁再爱上你。”
“别再来了。”他举手投降。她的一段初恋让幸德书恨了他这么多年,甚至牵连到之雾,他不想再来一遍,不想牵连更多的人,“你心里那些话不该告诉我,说不定应该告诉的那个人正等着你呢!”
他说的是幸德书?杜蘅惊讶地望着他,“你……”
别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你忘了,我是卓冠堂堂主,这世上很少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你了不起!你伟大!你厉害!”杜蘅嬉笑的态度与刚刚泪痕满面的泪美人完全不同,她变得还真快呢!瞧那笑嘻嘻的态度哪里像四零、五零的女人?
望着杜蘅,卓英冠很难不想起之雾。那丫头跟杜蘅太像,却也不像。说不出哪里不同,只是那份区别让她与杜蘅的人生有所不同。
她不能走她母亲的老路,卓英冠希望她们母女的人生不会有相同的悲哀。
“离开他,你真的不后悔?”
“在你们眼中,是不是都觉得我很悲惨?竟然为了非洲的动物放弃了那么爱我的丈夫?”杜蘅说出了众人的看法,“有时候我也会问我自己,这样做值得吗?真的不后悔吗?”
答案——
“我不后悔。”她是坚定的,“听过一个故事吗?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记者看到穷苦的牧民妇女,她觉得这些每天为生活挣扎的女人活得很辛苦,她觉得她们过得一点儿也不幸福。而那些牧民妇女却可怜这位女记者,在她们看来一个女人整天东奔西走,连个家都没有,还不悲惨吗?”
在众人看来为了非洲那些脏兮兮的野生动物而放弃爱她的丈夫和可爱的女儿,放弃那个近乎完美的家是一种愚蠢的行为。而她回顾自己走过的这条路,她依然觉得幸福。因为——
“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不同。”
卓英冠再度收紧自己的怀抱,如此可爱的女人,当然要好好抱一下。
够了,她完成了自己最后的心愿。能被他这样拥抱,有关初恋所有的遗憾都被填平了。拍拍他的肩膀,从非洲回来的她已经不需要再依偎在他的怀抱里。
“你跟我一样。”
“什么?”
她直直地望着他,看进他的灵魂深处。再见他,她开始思考,如果当年她不是一味地向他的心窝里冲,而是能慢下脚步,真正审视他的灵魂,或许她就可以长长久久地待在他的身边。
“这些年或许你不再那么冷酷,但你还是习惯所有的感情都藏在心中——心里有话要说出口,要不别人怎么会知道?”这句话对他同样有效。
杜蘅顽皮地冲他笑着,眼角还挂着未干的泪痕,她永远可以在摔倒的下一刻找到站立的支点,这就是杜蘅。
笑容中卓英冠依稀想起了当年初见她时的样子,那时候她还很年轻,笑得很青涩,却也绽放出属于青春的绝色。
“你知道杜蘅是什么吗?它是一种马兜领科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常生长于阴湿的林中或草丛中。它长有淡紫色的纤细嫩茎,一茎一叶,叶片呈肾形。叶片的向光面呈青色,背光面呈紫色。杜蘅的马蹄形叶非常美丽,而且它能散发出诱人的芳香气味……”
“杜蘅可不是普通的植物,它是中华凤蝶赖以生存的载体。”
书房的门外倚坐着两个人,他们互相对望了一眼,用可乐干杯。动作之潇洒,除了卓远之和幸之雾这两个乱七八糟的人,怕是再也没有人能做到了吧!
“没想到卓冠堂少堂主竟然会躲在门边偷听,很无聊哦!”之雾大口喝着可乐,如果她手中握的是酒瓶,早就醉倒在门口了。
想将他一军,卓远之可不吃这一套,“\\*\\*还是挺可爱的。”
“不用拍她的马屁,对我而言——没用。”
跟杜蘅相处的时间太少了,之雾不了解母亲。她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没有母亲的生活,可当这个女人真的站在她的面前,她才明白,“母亲”这个词是任何人无法取代的。
诚然,她佩服母亲的勇气,却拉不回这些年她们之间天然形成的隔阂。
“她不是合格的母亲,我也不是优秀的女儿。”太相像了,两个女人之间实在是太相像了,所以才会那么难以靠近,这大概就是同性相斥吧!
“不像!你和她不同。”卓远之用易拉罐冰她的脸颊,折腾她,是一件很愉快的事,“你比她懂得珍惜。”
“那是因为她的感情来得太容易了。”人习惯性地会忽视轻而易举得来的东西,感情也一样。之雾托着腮慢悠悠地说着,“你说,我要不要帮她一把。”
她又要给自己找麻烦了,真拿这个丫头没办法,“你想怎么帮她?”
这就不用他操心了,只要她想,就一定有办法能帮杜蘅——她的母亲。现在重要的是,“还记得卓爸跟她说的那句话吗?”
他们偷听了那么久,爸跟杜蘅说了那么多话,卓远之哪记得是哪句。难道是——“心里有话要说出口,要不别人怎么会知道?”
“对啊!对啊!”她冲着他直点头,像是找到了关键的缺口,“你看你这个人,明明知道这个道理,怎么就不照着去做呢?巨不可爱!”
这丫头倒是会钻语言的空子,竟然用他的话来激他,以为他是笨蛋吗?“幸之雾,你找死!”
她才不想找死呢!早在他发火的前一刻,她就找好了逃生路线。一路飞奔,她的看家本领就是逃跑。
两个人一个追一个跑,在卓冠堂内展开了追逃大战。那么年轻的身影像极了二十多年前,在这里奔跑的两个人……
幸德书在罗兰德学院的讲座已经全部结束,这里没有他再留下来的理由。他也没有犹豫,嘱咐封千里收拾行李,准备离开这里。
对着门,幸德书只等着封千里的到来。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门口的脚步声,他急切地拉开门,连行李都提了起来,“千里,你怎么这么慢?快点儿!快点儿!咱们这就走……”
行李掉在了地上,幸德书的脚边,“是你?”
他的表情干吗那么惊讶?幸之雾扯了扯嘴角,没能笑出来,“是我!”瞧着那个掉在地上的行李,她的眼睛总算找到了地方,至少不用对着幸德书那张脸了,“你要走?”
幸德书尴尬地将行李挪到一边,“是。”他不想待在这里,一刻也不想。
了解他的心情,看到他之雾也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既然来了,总不能浪费交通费,好歹也要达到此行的目的才好,“那个……你……你不去看看妈……妈妈吗?”多少年都没提过妈妈了,突然在前父面前提起这两个字——很别扭!
听之雾提起杜蘅,幸德书的诧异不是一点点。很多年以来一直是他们父女俩相依为命,排除血缘关系,之雾对杜蘅几乎没有什么感情。虽然这样说有些残忍,但事实就是如此,之雾那偏执的个性,爱得绝对,漠视也做得绝对。
她会在这时候提起杜蘅,幸德书反倒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想跟我说什么?”
“嘿!”之雾轻松地耸耸肩,“你这种说话方式哪一点儿像律师?完全没有条理性,太感性了嘛!”
记忆中,幸德书从来都不会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话的,从前他跟她说话的时候都端着大家长的架势,现在感觉他们之间就像是完全平等的两个人,两个陌生人——不知道这种改变究竟是好是坏。
她跟从前不一样,幸德书忍不住凝望着她。从前她不会有这种口气跟他说话,即使他们是父女,也总觉得之间阻隔着什么,不如现在的轻松。
“怎么想起来读法律?你不是说什么也不当律师的嘛!”
幸德书拉过转椅让她坐下,她小的时候,总喜欢爬上他书桌前的大转椅,然后让转椅带着自己转个不停。那时候他工作很忙,不喜欢她的打扰,每次看她玩转椅,总把她从椅子上揪下来。等他有时间让她玩转椅的时候,她已经不再爬上他的转椅了。
之雾没有那么多的回忆,小时候的事她全都记不清了,追求快乐是要放下很多不必要的记忆。可是,坐在转椅上,她还是会像小时候一样不停地转动再转动,让自己围着一个点画出一个又一个圈圈。
“其实也没什么,高中的时候我就想学法律,后来去了英国很自然地就选择了法律专业。我想当一名律师,不是因为我父亲……不是因为你是名律师,而是因为我想。”
“跟卓远之有关?”幸德书无意中就提到了这个将他和女儿分割开的男人。
他的语气不似以往的烦躁,就像两个朋友在谈论心事。之雾也没有刻意避开这个话题,坦率地说,她会选择律师作为未来职业的方向的确跟卓远之有点儿关系,“以前看你帮人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追求的是法律。可是道德呢?情感呢?正义呢?我看不见……”
她话说了一半停了下来,望着幸德书,她不希望刚刚建立起的和谐又被打破。幸德书没有发脾气,只是点了根烟,静静地吸着,这已经算是一种鼓励,至少让她有机会将话说完。
“我看不见这些,我只看见你像一个法律的工具为那些有钱人辩护。我不喜欢那种感觉,巨讨厌那些有钱有权的人犯了法还耀武扬威。我不想当那种律师,所以那时候你要我跟你去英国,我说什么也不肯。可认识了卓远之以后,我的视野变开阔了。”
幸德书手中的香烟沉积出长长的烟灰,他的手指轻微地一抖动,烟灰撒了一地。
她顿了下来,不说话,只是提着眉眼望着他。幸德书眼波流转,将她的警惕收在眼底,“说!接着说!”
是他要她说的,说错话也不是她的错哦!提着胆子,之雾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这个顽固不化的大律师,“卓远之告诉我,正义就是正义,邪恶永远摆脱不了黑暗,这是金钱改变不了的。金钱同样改变不了情感,连法律也做不到。你可以判他死刑,但你抹杀不了他的感情,他心底的正义——你可以说卓远之是黑道人物,但他比很多白道上自认高雅的人士更有正义感,至少他是堂堂正正的男人。”
你可以不当好人,但,请你做个堂堂正正的人,这样的人至少可爱,也值得爱。
说出口了!
她终于对着幸德书说出了她眼中的卓冠堂少堂主是何种模样。以前她每次提起卓远之,幸德书总是满脸怒火,两个人说不了几句就吵了起来,再说下去就全都是鄙夷、憎恨和怨气。
到了后来,她根本不想跟他讨论卓远之,全凭着自己的感觉决定生活的方向。也不知道到了什么时候,再回过头的时候,她就走到了今天的地步。“父亲”这个词,彻底地从她的生命中被抹去了。
她有时候会笑着跟卓远之说,她没有父母缘,说不定天生命犯孤星,他总是一本正经地告诉她,天不会给她这么美好的命运,她那么咋咋呼呼的人,孤独完全是一种奢侈。真像他说的那样,在她接近孤独的时候,她有了津庭叔,有了卓爸,有了亦悠和优优,她终究还是无法享受孤独的滋味。
可是幸德书不一样,事隔几年再见到他,他明显得老了,若是封千里不陪在他身边,他那消瘦的身影显得那样颓废,就像……就像她见到杜蘅第一眼时的感觉。
他们都老了,需要“老伴”——这才是她来找幸德书的真正原因。
“在我眼里,你也是堂堂正正的男人,你没道理放弃自己的所爱,去找妈妈吧!”
幸德书望着之雾,真的觉得自己老了,否则那个窝在他怀中的小女儿为什么能像个大女人一样说出这些打动人心的话?
“之雾,你希望我去找\\*\\*妈吗?”
为什么问她的希望?之雾瞪大眼睛望着他,“这是你跟她之间的事,我的希望有什么用?”
“你会像一般小孩那样期望自己有个完整的家庭,有妈妈,也有……也有……”他真正的意思隐藏在了扑朔迷离的眼神中,“也有爸爸吗?”
之雾先是一怔,抿紧的唇角藏住了脱口而出的感慨。深吸一口气,那些尘封已久的记忆呼之欲出,那是一段年少时期的苦涩,她克服了,走过了,再回头却仍难释怀,“记得我上小学四年级,成绩巨差的那段时间吗?”
怎么会忘?那是幸德书至今回忆起来仍觉得头痛的日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的学习成绩莫名其妙地就跌了下去,而且是一落千丈地跌,跌到后来他都想吐血。
好好跟她说,她不理你;打她,他下不了手。正好那段时间也是他跟杜蘅闹得最凶的时期,是继续维持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还是索性一拍两散,各自单飞,他犹豫难决,徘徊在十字路口,他几乎是一夜之间消瘦了许多。
太乱太慌的生活让他放弃了思考,于是顺其自然,他和杜蘅继续保持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之雾的学习成绩也莫名其妙就回归到了原先的水平。
现在想起来,一切都巧合得不像话。
有些东西在脑中擦过一道亮光,幸德书蓦然间明白了过来,“你当时是……”
“故意的。”揭开那层遮掩,承认自己需要一个完整的家,这一切比之雾想象中的来得容易,“我想引起你们的注意,我想要你们俩围着我忙得团团转,我甚至希望自己再坏一点儿,这样妈妈就会将她对非洲大猩猩的关心挪出一点儿给我。很傻是吧?”
她仰头望着幸德书,不习惯展现的脆弱泄露在他的面前,她又回到了小时候,成了一个需要父亲保护的女儿。
好想抱抱她,像她儿时一样。幸德书空荡荡的双臂却没能伸出去,是他放弃了拥抱她的资格,再多的爱也成了多余。她管卓英冠叫“卓爸”,却不再管他这个扮演了十多年父亲角色的男人叫一声“父亲”。
他做错了是吗?失去她,是他的固执犯的错,对吗?
有一个声音告诉他——
“别再固执了,去看看妈妈,她没有你想象中的坚强。在你需要她的时候,或许她也正需要你。”
掩上的门关上烟雾中的幸德书,居然会跟他说那么多的话,之雾长叹一声,低垂的头望到地上那双鞋,那还是她买给封千里十七岁的生日礼物呢!
“没想到你还穿着它呢!”多少年了,她以为这双鞋早就进了垃圾场。
他不想告诉她,这双鞋他一直没舍得穿,之前的一次是在英国再见卓远之时穿上的,还有就是这次回来特意为她穿上的。他更不想承认,那个迷信的传闻在他身上得到了验证——送给男人鞋作为礼物,会让这个人离你越来越远。
借着身高优势,他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两个人像当年那样肩并肩靠着墙,一起茫然地望着前方。
“你能来看幸叔——真好。”他希望他们父女和好,这愿望在英国的时候就一直存在。
“他没有我想象中的坚强,”为什么从前她就没有注意到呢?“你也没有。”
封千里微微一怔,转瞬间又笑了起来,“没有人是完全、彻底的坚强。”
这话听起来好熟悉,好像她也说过,但一定不是跟封千里说,他怎么会跟她说同样的话呢?之雾的心中有一道疙瘩,忘了要解开。
拉拉她的衣服,他帮她将透风的衣领拉好,也顺利帮她摆脱刚才的问题,“你一个人在这边注意着点儿,你爸就交给我照顾吧!”
“嘿!千里,你怎么可以对我这么好?”
幼儿园时,他们睡一张床,她将口水流了他一身,害得他洗了五遍澡还觉得身上有口水的味道;上小学去露营,她抢了他的睡袋,害得他发烧39℃;初中她离家出走逃到他那儿,三更半夜她梦见她讨厌的爸爸,硬是将他踢下了床;高中时他全家移民,她更是堂而皇之地住进了他的家里,彻底地压榨他。
算起来,封千里是从小被她欺负到大的,换作其他任何人早就撒腿走人了。只有他,不仅不讨厌她,还明里暗里帮着她、护着她,这让之雾不得不感叹:“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人,以后嫁给你的那个女生一定巨幸福。”
那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没有问出口,换作几年前,他一定会借机会向她表白。而现在……已经没那个必要了,可有些话哽在喉中,他不吐不快。
“你跟卓远之到底是什么关系?只是朋友吗?”
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意她跟卓远之的关系?朋友也好,兄妹也罢,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不跟你说了,我还要去照顾亦悠和优优——保姆当不好,津庭叔可是要扣我薪水的。”感情归感情,工作上稍有马虎都会得到经济上的损失,那是幸之雾最不愿看到的悲剧。
将他丢在一边,背对着封千里,之雾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她不会去为他送行,她从不喜欢离别的场景。
之雾前脚刚走,封千里猛一回头就看见卓远之双手环胸站在他的身后,“你是鬼啊?”老是这么神出鬼没,不知道的人还真当他是梅菲斯特转世呢,“幸好在英国的时候这种经历训练了不少遍,否则我迟早有一天被你当场吓死。”
他对卓远之说话的口气算不上客气,但也不至于视为仇敌。没有人知道,前两年在英国的时候,卓远之见的最多的人不是之雾,而是面前这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文,实则诡计多端的坏小子——封千里。
上前一步,卓远之长臂轻挥帮他卸掉眼镜,褪去镜片遮掩下的那双狭长双目眨着的诱惑的光芒,那正是卓远之想看到的视野。梅菲斯特用双臂将封千里困住——黑色风暴将他包围,封千里昂起下巴回望着他,无畏无惧。
“你很麻烦,知道吗?”
“能得到你的夸奖是我的荣幸。”封千里皮笑肉不笑,那阴郁的态度跟卓远之竟有几分相似。
早料到无法从封千里的口中得到让他满意的情绪,卓远之也不在意,将眼镜放进他的上衣口袋里,他只想告诉他:“谢谢你对幸之雾的照顾,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会遵守的。”
“那就好。”拨开卓远之困住他的手,封千里要他知道:如果他想逃,没有人能阻拦,“我可以走了吧?”他的离开不是离开卓远之,而是跟随幸德书离开罗兰德学院。再次见到之雾,他来罗兰德学院的目的已经结束了。
不过在走之前,封千里要提醒卓远之:“男人间的约定不要告诉女人。”
他从未想过将他们之间的约定告诉幸之雾,她不适合太复杂的局面。不是她无法应付,而是他、封千里都不想她去面对。
“忘了说,”封千里拉开门,用背对着那方黑色的阴影,“我不可爱,不过你还是蛮可爱的——之雾的原话,在英国时她这样告诉我,一直忘了告诉你。”
可爱?她竟然用这个词去形容他?卓远之翻了一个极不符合梅菲斯特形象的白眼,他会提醒她——麻烦别用那么恶心的词语去形容他这么伟岸的男人。
“啊嚏——”幸之雾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揉揉鼻子,她很想知道,“谁在说我坏话?”又不感冒又没惊风,好好的突然打喷嚏,一定有问题,八成是哪个小人正在说她的坏话呢!
说到小人,为什么她的眼前突然出现卓远之那高大、伟岸,外带黑压压的形象?甩甩头,她告诉自己不用太过在意。
等等!卓远之……
没有人是完全、彻底的坚强——这句话是她跟卓远之说的,封千里怎么会知道?而且还是原封不动地重复出来!
秘密!这其中一定有她不知道的秘密。
走出邀海轩,杜蘅提着行李站在楼前的平台上。该走了,非洲那边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急邀她回去,她也没有再待在这里的理由,现在离开再合适不过。
知道之雾有卓英冠照顾,她没什么不放心的。至于那个身为她丈夫的男人,世界级的大律师,有钱有权又有势,她不需要担心,也担心不了。
还是回到她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她的旅程吧!她不想跟卓英冠告别,就像上次离开卓冠堂一样,这一次她也要悄悄地离开,不让分别成为以后许多年不断怀念的记忆,她的心负担不起这些无谓的重量。
提起行李,她正要离开,眼前忽然出现一只毛色绚丽的鹦鹉,它就停在她的脚边,瞪着鸟眼望着她——她似乎在哪里见过这只鹦鹉,记不清了。
“小东西,你怎么会飞到这里来了呢?”
“主人带无语我来为姑娘你送行,姑娘你要保重,无语我祝姑娘你一帆风顺、一路顺风、一生平安、一塌糊涂……”
一塌糊涂?有人为你送行祝福你“一塌糊涂”吗?她又糊涂了,又不是人为她送行,分明就是一只鸟在向她告别嘛!
跟非洲的野生动物培养了那么多年的感情,杜蘅面对动物有种与身俱来的亲和力。将这只长相花哨的鹦鹉捧在掌心里,她望着它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个能卜擅卦的八卦也带着一只这样的鹦鹉。
她是无意中见到八卦的,那种神秘又沉稳的气质让她那个年龄的女生很难不着迷。所以,即使只看了他一眼,她也深深记住了那个像迷一样的男人。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如果他还待在卓冠堂怕有四十多岁了吧!
“年轻。”
男人的声音?杜蘅回眸望去,一位二十多岁的男人就站在她的身后,他内敛而帅气,像紫色的雾气扬着神秘的魅力。她看得有些发呆,而鹦鹉看到那男人比她更兴奋。
“主子!主子!无语给主子请安!无语给主子请安!”
啰嗦的鹦鹉逮到机会就展示起自己的口才来,杜蕾懒得理它,只盯着面前这个男人,“你是……你是八卦?”即使隔了那么多年,她也不会忘记八卦的容貌。她不确定的口气是因为:二十多年过去了,他怎么可以依旧年轻?
别问他,他那简明扼要的说话方式即使再怎么解释,也无法给杜蘅完整的答案。至于无语那只多嘴的鹦鹉,此时没有说话的权利。
紫色的斗气笼罩着她,杜蘅惟有抬头正视他的存在。他将她的表情收在眼底,送给她两个字:“珍惜。”
不需要无语的解释,这两个字所包含的意思也不是它一只小小的鹦鹉能解释清楚的。即使它再怎么多嘴多舌,恐怕也无法说清那个中包含的无穷意境吧!
就像杜蘅的人生,除了她自己谁也无法言尽。
带着八卦给她的占卜,杜蘅提着行李踏出了卓冠堂。红漆染成的辉煌大门为她打开,门外那个孤单的身影是为她而来吗?
“德书?”
她因为惊讶脱口而出的呼唤很小声,他还是听见了。这些年他最最想念的就是她喊他名字时的声音,此生难忘。
望着她,他没有靠近,没有接过她的行李。靠着出租车的身体微微向前倾,从他脚边散落的烟灰看来,他已经等她很久了。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不可能知道卓冠堂总堂所在。
“是卓英冠。”幸德书乐意为她解惑,“他给了我这里的地址,他还说今天你会离开。”接到电话他的惊讶如洪水猛兽,卓英冠怎么会跟他说这些?
卓英冠又怎么知道她今天会离开?杜蘅不禁回头望望擎天楼——卓英冠住的地方。他对她的了解恐怕比自认很爱他的她更多一些吧!这男人的感情总是深藏不露,可他的爱却无处不在。
能被他爱的人是幸运的,杜蘅一直这么认为。
珍惜!这世上值得她珍惜的人有很多,那个将自己埋在黑暗中,永远给她光明的男人;还有那个站在她的正前方,永远敞开怀抱将她拥抱的男人。
“你是来接我的?”
她问得怯怯的,羞涩得像个十几二十岁的小女孩。这样的杜蘅是幸德书藏在心底最深、最美的记亿。
为她拉开车门,他给自己找台阶,“是之雾要我来再见你一面的,所以我来送你去飞机场,你不是又要回非洲了嘛!”这一去,又不知道还得等多久,两人才能再见面。最后相聚时刻,他不想跟她吵架,让她带着平静离开他吧!
她笑了,这男人总是这么不老实,大方地承认他想她,想再见到她就那么难吗?好吧!成全大律师的小算盘,她不客气地将行李交给他,自己大方地坐进了车里。
做女人,该偷懒的时候就要偷懒。不!这不叫偷懒,美其名曰:小鸟依人。她这样的年龄当一回“小鸟”,不容易啊!
幸德书在司机的帮助下将行李放进后备箱里,全套手法相当熟练,显然他没有忘记当年每每送她离开的情形。
坐到车上,他坐在她的身边。不去看她,他只望着后视镜里的她。之雾说得对,他们在不知不觉中都老了,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坐在街边长凳上嚎啕大哭的小姑娘,他也不再是为了爱勇往直前的小伙子。
他们老得只剩下“老伴”了!
“幸德书!”
她叫他的全名,刚结婚的那几年,每次他惹她生气,或者她要很认真地跟他谈一谈的时候,她都会叫他的全名,以至于那几年,每听到他的全名从她的嘴里出来,他都会用提心吊胆的眼神望着她。
事隔多年,他这个毛病还是没能治好,这一次也一样,他望着她的眼神带着几分恐惧。
她倒是不客气,直白地告诉他:“其实我在非洲的那几年里,最常想起的是你和之雾,是我们三个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她……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的心会跳个不停?
她才不管她的话会不会给他带来困扰呢!她只知道将最真实的心情说出口,就像卓英冠说的那样。
“我想你,想之雾。真的!尤其是看到那些动物们一家一家地围抱在一起的时候。”
原来是看到动物们相亲相爱的画面才想到了他们,幸德书哭笑不得。他在她心中的级别永远低于非洲的野生动物,他早该认命了,还期盼个什么劲啊?
她径自说着,完全不理会他的反应:“我当时决定去非洲,参加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的确跟卓英冠有点儿关系,这我得承认。我想做回当初那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自我的杜蘅,而不是幸大律师的附属品。”
附属品?她怎么会是附属品?在他心中,她始终是第一位的,即使是之雾出生以后,他依然把杜蘅看得重于一切。他做错了什么,让她觉得自己只是他的附属品?
“你对我太好了。”这就是他的错,杜蘅说得理直气壮,“你为我考虑一切,做你的太太几乎什么都不用想,连如何爱你都不用想。因为你不需要,你只是一个劲地付出,甚至不向我要求回报,有些时候你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人活在这种环境里很容易颓废,日子一天天地过着,她越来越不像杜蘅,而像大律师的幸太太,像一件摆设,不像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
再见到卓英冠,她从那双沉黑色的眼睛里看到了颓废后的自己,她不要那样的杜蘅,她不想一步步杀死幸德书眼中原本美好的自己。
所以她走了,去非洲找回那个敢对着黑道老大,大声喊出“我爱你”的杜蘅。
卓英冠让她看清了自己,而接下去的路却与他全然无关。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在非洲待的时间越长,她越发地思念之雾和……幸德书。
嫁给他的那会儿,她只想着能被一个人那样无私地爱着是一件幸福的事,她不想错过他,她甚至从未想过自己到底有多爱他。距离让她看清了两个人之间的差距,也让她看清了自己的感情。再回来找卓英冠是为了将初恋搁浅到一旁,她需要全新的、成熟的感情。
千言万语,这些年来历经的种种汇集成三个字——
“我想你。”
非洲的月亮帮杜蘅找了很多词语,可真正见到幸德书,她只想跟他说这三个字。
这一次,让她主动牵他的手吧!她的右手盖上他放在座位上的左手,两只手交叠在一起。他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她的手已不复当年的水嫩,非洲的太阳让它变得苍老。
她的成熟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绽放,他不够爱她,否则不会忽略她这么久。
“杜蘅……”
她抬眼望向他,没有年少时对爱的期待,剩下的是相濡以沫的感慨。
“再见到你,我很开心,那种开始是你想象不到的,你明白吗?”
她明白,就像这些年来,虽然不在一起,但她明白他的爱一样。她明白!
两个人的手在分开这些多年后再度握到一处,虽然仍会分开,但这一刻他们做到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原来,这简单的八个字仅仅只是一种美好的结局,它不会介意在漫漫的旅途中,你是否曾松开他的手。只要最终故事同样美妙,坎坷的过往就当成人生的小插曲好了。
幸之雾难得不用做校工,站在阳台上,她昂起的头在天上寻找什么呢?
战野顺着她的视线向上寻找,他想找到之雾和卓远之之间真正的关系。趁着精明的幸之雾难得走神,他赶紧伺机刺探,“你们俩到底是兄妹,是情侣,还是单纯的朋友关系?”
“她是\\*\\*。”
“她是我妈?”
战野顺着答话一路想下去,他抓抓头发,极度困惑,“她不可能是我妈啊!如果她是我妈,我没道理不记得她啊!虽然说我有面容健忘症,但我对亲人的脸一向记得很清楚。”
再抓抓脑门旁边的短发,本来就很短的头发,再耙还是那幅糟糕的模样。谁让他心情痛苦呢?“难道我的面容健忘症严重了?连我自己的妈,我都不记得长什么模样了?我是不是该给我爸打个电话,或许他记得呢!”
转脸正对上卓远之笑得快抽筋的表情,度天涯尽可能保持优雅,可怜他憋着笑憋到皱纹横生的地步,委屈了那张绝美的脸。
战野回过头再看看幸之雾,瞧她那张“我是\\*\\*,快管我叫妈”的表情,他想被捉弄下去也不太容易。
“你们耍我!”
他大喝一声,幸之雾立刻用母亲安抚儿子的态度抚平他受创的心,“不是我们耍你,是你太可爱了,让人实在不忍心……不耍你。”轻而易举就被耍了,这孩子太可爱了。
不怒不恼,战野自认是个有修养的男人“笑吧!尽情地笑吧!天涯,我就不信,难道你就不想知道卓远之和幸之雾究竟是什么关系吗?”
想!天涯当然想知道!可王储殿下的修养告诉他,一切顺其自然,决不表现出迫切的情绪。因为卓远之这种人,你表现得越是急切,他越是不揭开谜底——梅菲斯特的本质尽在不言中。
“等他什么时候想揭开谜底,到时候不就知道了嘛!”拎起战野的衣领,天涯不想看他再中卓远之的奸计。
夏日的阳光铺在阳台上,暖和的空气让之雾穿着一件小吊带,即使这样仍然有些微热。他站在她的身后,黑色的身影帮她挡住些许阳光。她喜欢灿烂,他就给她,毒辣的日头就交给他来挡吧!
“卓远之,如果我真是你妹妹怎么办?”
她怎么突然想起这个问题?卓远之用手撑着阳台,将她罩在自己的怀抱里,他像一堵巨大的墙,“我不希望你是我妹妹。”他明确地告诉她,“我不缺妹妹,我已经有朵猫猫了,多一个你干什么?当摆设啊?”
唉!这男人真不可爱嗳!“我这么可爱的妹妹,你上哪儿去找?我还不要你这种没品的哥哥呢!”
“我才不要你这个妹妹呢!你就做你,当好你的幸之雾就好了。”
他霸气地盯着她的后脑勺,即使看不到他那双深沉的眼睛,她也能感觉到他的决心。什么叫当好“幸之雾”?他的话巨矛盾。
“不做兄妹,即使你是爸的亲生女儿,我也不想当你是妹妹。”
“为什么?”
幸之雾用极其期待的眼神望着他,难道他有什么心意没有告诉她?战野和度天涯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门的那一头钻了出来,静等着卓远之给出答案。
注意了!注意了!关键时刻即将到来——
卓远之先生这就公布答案:“你那么小气的女生要是我妹妹,我身上的每分钱都会被你刮光的。你这种妹妹,凡是长脑子的男人都不会要你当妹妹的。”
倒!两个男人倒在地上,压倒了前来偷听的阿猫、阿狗,顺带连累了小姐,作孽啊!
之雾白他一眼,双手托着下巴,她眺望远方,“我啊!倒希望有你这样的哥哥。”这样她就可以管卓爸叫“爸爸”,而且还多个哥哥。
卓远之望着她的身影,如果她真的是爸的亲生女儿,他多个妹妹,那么……
问题是,到底之雾是不是爸的女儿呢?
“你是之雾的父亲,你必须是之雾的父亲。”津庭轻描淡写地帮卓英冠作出最后的抉择,“之雾需要人来爱,她跟幸德书断绝了父女关系,她的妈妈竟然不认识她了,她需要一个父亲,而你是最好人选。”
这就是卓英冠为什么不肯跟卓远之说出真相的原因了,他在乎的人不是杜蘅,而是之雾——卓爸在乎的人是他的女儿。
卓英冠的心思只有津庭能明了,卓英冠冲他扯出一抹若有似无的笑容,“只有你最了解我。”所以这些年,虽然他是独身一人,但并不觉得孤单。
好在杜蘅终于离开,卓冠堂又恢复了平日的安宁、祥和。伸直胳膊,卓英冠长舒了一口气,他正要吸进下一口气,只听津庭大吼一声:“幸之雾到底是不是你的亲生女儿?”
是谁唱的呢——有谁能做到真正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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