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苍晟推开客栈的窗户望出去,仙乐镇一片银装素裹,忘忧湖面上铺着一层棉胎般柔白的雪,柔得仿佛轻轻吹一口气,就可以把那白雪吹得如柳絮般纷飞。
因为走错路,所以才来到这个镇,苍晟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既然来了,就在这里小住了几日,赏了几天的风景。现在差不多是时候离开这个镇了,此地没有任何有关“寄尧”的线索。于是,他摇醒了熟睡的儿子,到楼下掌柜那儿付清了三天的住宿钱,吃了顿热呼呼的早点,再要了两条鱼干,背上胖小子上路了。
没等苍晟前脚跨出客栈门槛,店小二立刻凑到掌柜的边上,庆幸着说:“谢天谢地,这妖怪终于走了!”
掌柜听言立刻抡起算盘砸下小二的脑袋,“笨蛋!你说话轻点儿!当心被他听见!”
可惜,迟一拍。
“我——听——见——了!”苍晟一步、两步、三步,倒退着回原地,一个利索的侧转身,笑咪眯地正视着掌柜。
这大冬天的,掌柜开始冒冷汗,想把那个口无遮揽的祸根拿出来当挡箭牌,却发现刚才还在身旁的小二已经不知去向。
“呵、呵呵……这位客倌还有什么需要吗?”掌柜哈着腰不停的干笑,心里真是有说不出的无奈。眼前这个白头发的妖人,自打他第一天进门就吓跑了一半的客人;给他一闻普通的房间不知道他是不乐意还是怎么着,当天晚上从楼上飘下来用晚膳,虽然飘得犹如仙鹤欢舞那般轻盈优雅,但还是吓跑了剩下的另一半客人。然后,整个客栈没人了,他就大大咧咧地住进最好的天字号房。骂不得,赶不得,生怕他一生气毁了整间客栈。
苍晟整了整额发,问道:“我觉得我除了头发以外,其他地方都挺像人的,你怎么看出我是妖怪?”
掌柜抖索索地指了指苍晟的白发,敷衍道:“就、就头发……”其实何止是这一头白毛!
“噢!”苍晟盯着掌柜的白狐皮帽,自说自话揭了下来,“那你的帽子送我吧。”
“行!行!只要客倌您喜欢,怎么都行!”
苍晟把帽子戴上,尽量把头发全都塞进去;就算露出一点白发,人家也会以为那是白狐毛。他自我感觉很不错,得意洋洋地间掌柜:“怎么样?还看得出来吗?”
掌柜立刻摇头,“看不出!看不出!”其实他眼皮往下耷压根儿就没看!
“那就好!谢谢掌柜啦!”
于是,苍晟潇洒的挥一挥手,带着一顶适合时节的狐皮帽,穿着不合时宜的薄单衣,背着一个被棉袄裹的严严实实的小孩,走出了长春客栈,这次是彻底地走出了掌柜的视线。
从冰芦沼到这凡尘俗世已经快五年了,在有趣新奇的游历中,寻找“寄尧”渐渐的成为次要的目的,旅途的快乐倒是成为最大的享受。苍晟自认已经爱上了世俗凡间的生活,决心融入这个世界,至少,想试着过一次常人所谓的“一辈子”。一辈子的辛劳,一辈子的收获,一辈子的感情,一辈子的承诺……
背上的孩子叫苍铭,是两年前在寺庙门口捡到的孩子,现在已经三岁了。带大一个孩子不容易,想当初,就是因为看到他天生拥有很强的灵力,才和寺庙的秃驴们争了半天把这个孩子抢到手,如今一开口就是“阿爹长、阿爹短”,苍晟心里甭提有多美了。
有了个孩子,就有点像个“家”。再过段日子以后,找一个喜欢的地方,定居下来吧!
寒冷的西北风拂过,苍晟一点都不觉得冷,抖擞抖擞精神迎风而上,张大鼻孔吸一口清晨没人吸过的空气,却在风的尾巴中捕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不是仙气,也不是妖气,虽然当即不能确定它是什么,但它随着风传来,逆着风寻去就不会有错。就算不是寄尧,也可能是其他什么意想不到的发现。
苍晟便顺着那股奇怪的气息的指引,一路寻到了西山。
西山,其实是仙乐镇西边一带不算高的山脉,没什么特别的名字,当地的百姓就管叫它“西山”。传说曾经有吃人的蛇妖在那里出没过,所以直到现在都没什么人敢去,西山便成了野兽猛禽的专属地,荒凉阴森,山路都快被野草杂木吞噬殆尽了。
苍铭搂着爹的脖子,望着四周白茫茫的一片,问道:“阿爹,我们去哪里?”
“随便走走。”其实,一到了山上,风顺着山脉乱吹,苍晟已经分辨不出那股味道是从哪儿飘来的了,只好瞎走走。
“阿爹,你什么时候找个娘给我?”铭儿自有点懂事以来就常常问这个问题。
苍晟一顿,心虚的回答:“等阿爹造了房子再娶个娘回来。”
这孩子老爱问这个问题,苍晟常常会跟儿子说后妈的恐怖故事,可是这死小子还是一口咬定要娘亲。
“娘”这种人物又不是说找就可以找到的,撇开感情不谈,在人世间找一个娘,做相公的首先要有一间像样的房子吧!?然后要体面的聘礼,酒席也不能少,还有花轿乐队什么的,连请媒婆说个媒都要塞给人家一笔不小的媒金。苍晟可是两手空空刚从冰芦沼那个世外桃源出来,虽然混了三两年,靠着盗墓有了点积蓄,但是想替苍铭找个娘,还差了一点。何况盗墓有违法纪,不甚光彩,不能干“一辈子”,总有一天要改行才行。
“唉……”苍晟停下脚步,空叹了一口气。
缘分到了属于它的时辰,自然就会出现,何必强求?此时此刻,与其考虑怎么找个妻子,还不如先享受眼前的美景。
山里的雪景很漂亮,白茫茫,清冽冽。站在岩石高处眺望远方,依旧可以看见忘忧湖上那片平实柔白的雪绒毯。雪可以让万物归一,无尘无染,这种空灵的宁静感,同冰封一片的冰芦沼有着相似相通之处……浑然一片,分不清东南西北。
苍晟慢慢的环视,慢慢的转动着脚步,尝试着判断自己的方向,突然发现一个不和谐的奇怪雪堆,似乎有个人缩在树下。他立刻大步大步跑过去,别看他背着个小胖墩,跑步的样子挺笨拙,可雪地上只留下一行浅浅的脚印。
跑到近处,才肯定这真的是一个人,不过,应该早已冻僵了。
苍晟放下儿子,拍掉这人身上的积雪,仔细看看——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居然和自己一样,也有一头白色的长发。五官十分清秀,面容白哲,闭着双目,表情有点痛苦,长长的睫毛上沾着半透明的冰晶,这是宿夜结冰的泪水?还是清晨凝霜的露珠?
他就这样穿着一件脏脏的单衣,光着脚丫,蜷缩在松树下,间隔好一会儿,嘴里微微的呼出一口白气……还活着!?但从他刚才身上堆积的白雪判断,他缩在这里已经有很长时间了……
不是人——这是苍晟的第一反应。因为没有人可以穿这么少的衣服长时间存活在冰天雪地之中。
“喂,你在睡觉吗?”苍晟尝试着问了一下,可是他没有回应,依旧紧紧的闭着眼睛。
好清秀的少年啊,虽然看上去是个妖怪,可是他身上并没有妖气,奇怪了……苍晟摸了摸他的脸,好冰。掰了掰他的手指,很僵。他这样真的还活着吗?他的额角有肿包,身上也有很多小伤口……要不是鼻子里呼出一点点的气息,苍晟一定会以为这是一具雪地里的尸体。
他被欺负了?落单了?总之一定是遇到了不幸。
苍晟出于善良的本性,没有考虑太多便决定带走这个少年。
于是苍铭只好摇摇晃晃地跟在爹的后面自己走,因为他的位置破那个“雪人”霸占了。
背着个大孩子挺不方便的,苍晟原本已经打算下山回到客栈,改天再来寻找这股奇怪气息的来源,可路到途中,迷路的本事却让他意外的撞见了原本想要寻找的源头——是一个山洞,走进去一点便有两扇石门挡住,三头狗型的铁锁牢牢的把守着,门上头刻着“绝世情圣常慕之墓”。
哈哈,绝世情圣!?苍晟暗自好笑,哪有人这么题墓碑文的?一点都不严肃,感觉就是在开玩笑。他很想妄加评论一番,可惜身边的人一个才三岁,一个昏迷不醒,只好在心底笑笑就算了。
石门的周围贴着冥界的封印,那股奇怪的气息就是这些封印发出来的,怪不得仙气不像仙气,妖气不像妖气。亦正亦邪,不阴不阳。
可是冥界封住这个墓穴做什么呢?里面有妖怪,还是里面有宝贝?光是绝世情圣这个名号,就激发了某人极大的兴趣,盗墓的兴奋戚顿时冒了上来。
苍晟放下背上的少年,让苍铭守着,自己从袖子里摸出一根白色的羽毛,把羽根插进锁孔“嚓嚓嚓”捣弄起来,不一会儿只听得“喀嗒”一下,这锁就开了。
“冥界的锁也不过如此!”苍晟很得意,迈开步伐往里冲,没冲几步就听到“咚”一声巨响,“哇呀!”
一叫惨叫,接着就是苍晟歪着帽子、顶着个肿包折回来了。他没想到里面还有一扇无形门,冥界的墓穴防盗设计果然有点水准。
“阿爹……”苍铭担心的望着爹头上的肿包。
“阿爹没事。”苍晟坚强的摆正自己的狐皮帽,一屁股坐下,反正也不急着闻进去,先想想再说。
洞外又下起了雪,苍晟看了看这天,觉得现在回去有点勉强,会把小孩冻着,于是缩回洞中耐心的等待。他看了看昏迷不醒的少年,怀疑这孩子是不是被冻昏了,索性把他抱入怀里,在地上生起了一堆火,然后就坐在火堆旁为他取暖,不停地搓搓他的小手小脚。疼爱孩子似乎也是他的本能之一。
看着这个奇怪的白发少年,苍晟不禁想起了游历途中时常听到的一些关于人妖混血儿的故事。故事一般都是有一只什么妖怪强暴了哪里的村姑,或是掳走了谁家的闺女,生下一个半人半妖的可怜小孩,然后这小孩一生下来被人嫌弃,被人打骂,最终只好到处流浪,悲惨死去……
每次听到有关孩子的悲惨故事,苍晟的怜悯之心一不留神就会泛滥成灾,如今看看怀里的少年,瘦得皮包骨头,这么冷的天只穿了一件破烂的粗麻衣服,身上还有那么多伤痕,苍晟几乎肯定他就是一个传说中人妖混血的小孩。
这种孩子太可怜,他们缺少亲人的疼爱,没有长辈的关怀,说不定还被自己的亲娘唾弃过……
苍晟决定做善人,好好疼爱他。
他走到洞口从地上捧起了一把雪,轻轻的吹一口气,冰雪变成的香醇的美酒,一滴一滴的顺着指缝往下漏。他暂时将嘴巴当容器,含在口里灌进少年的口中。
过了不多久,苍晟怀里的少年悠悠的醒了,可惜还不甚清醒,迷迷糊糊的看着苍晟,气息很虚弱。“你……是谁?”
“我叫苍晟,是、是一个……好人。”
少年对着温柔的苍晟,眼神依旧非常呆滞。“那我是谁?”
“呃?”等一下!苍晟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居然不知道自己是谁!?
“我是谁……”少年又轻轻的重复了这个问题。
看着他一片茫然的样子,苍晟心里居然莫名的兴奋起来。看看四周,只有一个不懂事的胖儿子。
既然这孩子都不知道自己是谁,那就不用客气!比对一下他年龄的大小,又摸摸自己年轻英俊的脸蛋儿,觉得认他做儿子不适合,便清清嗓子,理直气壮地冒认道:“你是我的弟弟,你叫苍……伶。“伶俐的伶。
“苍伶……”刚刚在温暖中醒过来的少年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没有提出质疑。
苍晟抱着他往火堆又挪近了一些,疼爱的搓着他的手。“你不小心被山石砸到了脑袋,失去了一些记忆。”
苍铭歪着脑袋看着阿爹,问:“阿爹,这个人是谁?”
“这是你小叔叔,乖,现在别插嘴。”苍晟慈爱的摸了摸苍铭的脑袋,回过头继续对少年诉说即兴捏造的“渊源往事”。“三年前,我们家住在一座高山脚下小村庄里,本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有一天发生了恐怖的山崩,整个村子被埋了,我被压倒的房梁砸昏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等我从废墟里爬出来,才发现我们的爹娘,还有我的妻子,都已经不幸身亡,铭儿刚刚满月,在他娘的保护下活了下来,而你却不知所踪。我想来想去,唯一的可能就是你破山石砸坏了脑袋,漫无目的地乱走,把人给走丢了。唉……那次山崩让我家破人亡,房子没了,亲人没了,我便带着铭儿开始到处流浪,心想着说不定哪一天会在异乡遇见你。还好老天残忍过后留了点良心,让我在今日得以与你重逢,也算给了我们兄弟俩一点补偿。小伶,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吗?我是你哥哥苍晟啊!”
这段胡诌的故事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加上苍晟认真的演绎,昏迷刚醒、思维迟钝的人一定相信真有那么一回事儿。
不过少年一脸的麻木,也看不出他是相信还是不相信。许久他才喃喃地说:“我不记得你了……我的脑子好乱,好像……好像有一座雪山……”
“对,对,我们村子就是在雪山脚下!”苍晟心虚,立刻抢了他的话,还岔开话题,抚着少年的脸颊说:“小伶,没关系,就算你统统都不记得了,我也不会放着你不管!就算要我去沿街乞讨,也要把你养大。哎……三年了,你真是越长越像我们的……我们的……”他迅速再扫了一眼少年的长相,“我们的娘了……”
少年听着如此伟大的话语,感受到他那温暖的手掌,心头开始热起来,眼神渐渐闪出信任的光芒,苍晟嗅到这孩儿已经步入“圈套”了,打铁趁热,使出强有力的杀手锏——他摘下帽子,散下一头银白色的长发,如长辈般慈祥的看着少年。
少年看呆了……白色的,和自己一样的……难道这个人真的是自己的哥哥!?
“哥、哥……”
“嗳!”苍晟那个激动啊!这孩子终于张口叫哥哥。
谁知……
“疙、疙瘩……好大的疙瘩……”
“……”原来是在说疙瘩,不是叫哥哥……苍晟顿觉无限悲哀!
少年伸手轻轻抚摸着苍晟额头上的肿包,担忧地问:“哥哥,你的疙瘩疼吗?”
唔!?次苍晟可听清楚了!这孩子的的确确叫了一声哥哥。真是太好了!苍晟赶忙回道:“不疼不疼,一点儿都不疼!”
天上掉下一个这么可爱的弟弟,这种好事儿也让他给碰上了,先骗回去再说!他立刻紧紧地抱住这个可爱的孩子,唤着“小伶”,心里满足欢喜,以后又有一个家庭成员了,真热闹。
苍晟对儿子说:“铭儿,快叫叔叔。”
苍铭很听话,张开嫩嘟嘟的小嘴儿唤道:“叔叔。”
少年淡淡的笑了。
于是,这个他就成了苍晟的小弟弟、苍铭的小叔叔——苍伶。
捡了这个便宜还不满足,苍晟和“重逢的弟弟”拉了没多久的家常,脑筋又动到那个情圣的墓穴上去了。
他在透明的开卡上来回摸索了一会儿,脑子灵机一动,唤来儿子朝上面撒了泡尿,门就显形了……看得见就好办,苍晟又掏出一根羽毛把门给打开了。兴奋的他点了根火把,带上苍伶和苍铭往里走。
“哥……你在做什么?”
“呃……我在干活儿呢。”苍晟做贼心不虚,冠冕堂皇的把盗墓称为干活儿。
苍伶不知道这个哥哥到底是干什么活儿,只能呆呆的跟在他后面,在他撬锁的时候帮他递一下火把。就这样一路撬进去,终肚见到了一口红木镶金的棺材。他这才明白,原来哥哥是干这一行的,
苍晟看到这棺材木质上乘,纹饰精美,这种华丽程度让他异常兴奋,二话不说撬开了棺材盖儿,可惜往里一看,原本准备迎接满目珠宝的双目顿时黯然失色……什么呀,棺材里啥都没有,只有一具干尸。检查他的手指,一个戒指都没戴;翻开他的衣领,没有项链和玉佩;拼开他的嘴巴,连颗金牙都没有,更不用说含什么夜明珠了。
“什么情圣!?连丁点儿的随葬品部没有,根本就是穷鬼一只,没事棺材弄那么华丽做什么!?”苍晟怨气十足,恨恨地看着这具干尸,今天的活都白干了!只好自认倒霉。他刚要合上棺木,忽然瞄上了干尸华丽的衣着,转过头又看了看苍伶的破衣服……苍晟用最恶作剧的心态扒光了这位墓主的衣服,只留了条底裤给他遮羞。
苍伶穿这套华丽的寿衣明显不合尺寸,袖管和裤脚都卷了几圈,再配上他白色的头发,整个人看上去怪模怪样的。
苍晟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儿,待会儿回客栈,哥给你改一下!”
“谢谢哥。”
有时候做一些尝试就会有收获。情圣墓主赤膊之后,苍晟意外的发现他身上有几颗亮闪闪的钉子,上面还镶着红宝石。苍晟拔下一颗仔细捉摸,有仙气。
既然有仙气,总归是什么好宝贝!于是他拔下了尸体身上全部的钉子,数一数,一共六颗,不要客气,拿块手绢包起来,全数带走。
苍晟很庆幸没有白跑一趟,在棺材里留下两条鱼干作交换,双手合十,拜了三拜,还虔诚的念道:“打扰了。”
说完,他便带着俩孩子,揣着仅有的收获,丢下那具“裸尸”大大方方的走了……
长春客栈。
掌柜正飞快的打着算盘,他在算计前三天客栈一共损失了多少。今天从下午开始,终于住进来几位客人了,临近年底,住店的人本来就不多,有这点生意就算不错了。现在是傍晚,加上过路吃饭的客人,客栈里还算热闹。
眼角一瞥到有人进来,立刻抬头笑脸相迎。
“客倌,您是住……住……住……”
苍晟看掌柜“住”了半天没“住”下去,就点点头自己先应和上去,“对,住店。还是原先那间房吧!还空着吗?”
掌柜僵硬的将眼神移到客栈里的其他人身上,他们只是略微瞅了瞅这位衣着偏少的仁兄,并没有太在意。
还好早上把帽子给了这妖怪,盖住了他的一头怪毛!掌柜松了一口气,很是庆幸,刚想关照他别把帽子摘下来就行,突然发现他身后除了原先的那个胖小子以外,又多了一个面无表情的大孩子——苍白的头发苍白的脸,浅色的眼眸浅色的唇,指甲足有半寸长,再配上一身艳丽的寿衣,一双寿鞋,活脱脱就是一具棺材里跳出来的僵尸啊!
客栈里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掌柜惊得目瞪口呆,“他是……”
“我弟弟,在西山的雪地里挖出来的。”
话音刚落,客栈里的顾客如一阵风似的跑了,只剩下“叮铃当啷”丢筷子的余音……
跑了!生意又跑了!掌柜痛心疾首,有苦难言,只能瘪着嘴巴算损失,没料这妖怪出乎意外地善解人意,居然摸出一锭白花花的大银子作补偿。这下可赚到了,掌管一下子喜上眉梢,抓起银子咬一下,真的!是真的银子!可转念一想,还是禁不住有点怀疑:这银子会不会是什么石头、粪便变出来的吧?难保等他们人走了之后就变回原形……
掌柜心里有鬼没吱声,收好银子便躲进了厨房。
小二给外头端上热腾腾的鱼头火锅后,回到厨房见掌柜直勾勾的盯着那一桌客人,便上前搭讪:“老大,你说这是只什么妖怪啊?”
掌柜心里只对那锭银子十分介怀,对其他事情没啥兴趣,哼哼道:“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神仙……”
“会不会是狐狸精?”
“大概吧!”掌柜突然想到一个不错的主意,利索的摸出那一锭银子交给小二,“明天拿着它去邻镇的市集买点油盐酱醋,找下的钱全部还给我,一个铜板不准少。”
小二掂了掂,问:“这足足有十两,拿它去买油盐酱醋这种小东西?还有,为什么要去邻镇?”
“叫你买你就买!你管那么多干嘛!?快点去上菜!”
“知道啦。”小二端着刚做好的小菜一溜烟儿跑出了厨房。
“客倌,本地忘忧湖特产,清蒸白丝鱼。傍晚刚砸的冰捕的鱼,新鲜的很。”
“谢谢!”
每一次有菜呈上,苍晟都会微笑道谢,让小二觉得这妖怪挺斯文的。想想,这全天下的妖怪也不一定都是害人精,他一时好奇心起,便壮着胆儿搭讪问道:“客倌您似乎特别喜欢吃鱼啊?”——他点的菜全是河里边游的。
“嗯!我最爱吃鱼。”苍晟夹了一大块鱼肚皮放进可爱弟弟的碗中,“伶伶,会剔鱼骨头吗?”
苍伶很乖的点点头,张开小嘴儿咬了一口,看上去有点胆怯。
接着,苍晟又剔了一块鱼肉喂苍铭,小胖子咂着嘴巴吃的可欢了。
这一家子不是很正常吗!?除了长相有点特别,其他方面与常人无异啊!
“客倌慢用!”小二觉得挺有成就感的,今天能主动和妖怪和平对话,这足以成为今后的谈资啊!正准备退下,苍晟突然叫住他。
“小二哥。”
小二立刻笑脸相迎:“客倌还有什么吩咐?”
“白毛的妖怪有很多种,不一定都是狐狸精。”
“哦……”
“还有,告诉你们掌柜,我是诚实厚道的好妖怪,拿出去的银子全是真的,去邻镇买东西换成散钱是浪费时间、浪费脚程。”
“是、是……”小二心里毛毛的,妖怪就是妖怪,除了长相,还是和常人有很大的区别的。
他回到厨房之后,把话转告给掌柜,掌柜立刻闭了嘴,再也没和小二开口搭话,居然异常勤劳地擦起桌子来。
晚饭过后,苍晟一家三口泡了个热水澡。
苍晟他似乎对“家长”这一角色充满了新鲜感,先忙乎完小的,再忙乎那个大的,还细心照料了一下苍伶身上的伤口,拿出药粉轻轻的擦拭着。
苍伶一直安静无语,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茫然的表情让苍晟犯难。
如何才能让他露出开心的笑容?
铭儿已经呼呼大睡了,苍晟拉过苍伶,亲昵的挨着,开始给他修指甲。“你看看你,指甲长得像僵尸。”
苍伶没有反应,只是直直的看着自己的指甲,很长时间才眨一下眼睛,似乎在想些什么——苍晟见小弟弟如此“迟钝”,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随便换了个问题。
“伶伶,跟我说说,这三年来,你是怎么过的?”
苍伶摇了摇头,慢吞吞的说:“我有时候清醒,有时候模糊……常常躲在山洞里,肚子饿了出去找吃的,看见我的人不是逃走,就是冲上来打我,所有人都说我是妖怪……”
“以后不会再有人欺负你了,哥会把你一直带在身边,好好保护你。”苍晟真是打心眼里疼这个流浪的小孩,凑上去亲了一口,“好了,手指甲修好了,轮到脚趾甲了。”
苍伶呆滞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害羞神情,咕嚷道:“哥,我自己剪吧……”
“没事,哥从小就给你剪趾甲,只是你不记得了而已。”
苍晟抓起苍伶的脚腕,搁好了就开始。
等苍伶也睡了,苍晟把油灯挑亮,独自坐在床边。说过要把伶的衣服改一下,轻轻松松把线脚都拆开了,可折腾了半个时辰,非但没把它缝回成一件衣服,反而在自己的手指上扎了十几个针眼儿。
“唉……我的手好笨……”苍晟无奈的抓抓脑袋,决定放弃,明天还是去给伶伶买一套现成的吧。刚想脱了衣服睡下,忽然听到他半夜呓语。一时好奇,便凑过去听听。
“阿洛……别抓走阿洛……”
阿洛?苍晟有点心慌,皱着眉头认真听他说的梦话,虽然苍伶说的断断续续,让听的人猜不出一个逻辑来,但至少可以肯定他还是有一点原先的记忆,只是零乱不堪。
“阿洛……”苍伶的神色越来越奇怪,到最后开始轻声啼哭,突然坐起来趺跌撞撞地爬下床。“阿洛……”
“伶伶!”
苍晟抓住他,发现他的眼睛睁开了一点点,起初以为是在梦游,可是苍伶突然用力推开苍晟,退到门边,戒心十足地间:“你是谁?”
“我是你哥啊。”
“什么哥?”
“亲生的那种,一个妈生的!”
刚说完这句,苍晟惊讶的发现昏暗的房间内飘起了雪花,它们像气旋一般慢慢汇到苍伶的手中,凝成一支锋利的冰矛,散发着银白的光芒,苍伶矛头一指,冷冷的说道:“我没有哥。”
看着苍伶咄咄逼人的气势,不由得让苍晟怀疑他已经恢复了记忆。那就先退一步吧。
“好、好,我承认我不是你亲哥,我只是你远房表哥!”
苍晟硬扯着自己的嘴角展露出持久的微笑,开始构思远方表哥的故事,可他万万没想到,苍伶根本没让他来得及解释就刺过来,不分青红皂白,翻脸比翻书还快!苍晟急忙张了一个结界保护好苍铭,慌乱之中连栽几个跟头,打翻案几摔破花瓶,万分狼狈的躲那个不长眼的矛头!世人都说好人不是那么容易当的,这下苍晟终于深有体会了,今天真是捡了个麻烦回来,看来没办法了,为了自卫只好来硬的……
掌柜和小二点着油灯躲在楼梯口,犹犹豫豫想上去看看又不敢上去。这三更半夜的,楼上居然传来摔桌子砸窗户的声音,楼板被踩得咯咯作响,整条街都听见了,妖怪们在闹什么呢?万一真砸了东西,那刚才给的一锭银子还不够赔呢!
两人推推嚷嚷终于到了房门口,准备从门缝里看个究竟,没料苍晟就自己开门出来了,头发凌乱,衣服破碎,手臂还流血,他脸上却依旧挂着轻松的笑容,“哟,掌柜的,您还没睡啊?”
掌柜偷看到里头,那个白毛小妖怪倒在地上,窗破了,桌子也砸了,茶杯花瓶碎了一地,吓得他直点头,“是啊……这人老了晚上就容易尿频,尿壶漏了就只好起来上茅房……”
“茅房在二楼?”
掌柜的脑子还算好使,“我、我这不是上完茅房……想到客房取一个临时的夜壶用用……”
“那正好,这边窗户破了,风吹进来怪冷的,能不能换个房间?哦,最好要两间。”
“行……行……小二?”
小二没回应,八成是吓傻了!掌柜大声叫嚷:“小二,快去给客倌换房间!”
“您叫谁呢?”苍晟不解。
掌柜别过头,才发现小二早已经不见踪影,什么时候逃走的都不吱一声,没义气的东西!
小二不见了,掌柜只好自己给客倌换房间。白毛大妖怪受伤了,拿不了重的东西,他还要负责把白毛小妖怪和胖小子背到新房间里去,掌柜真担心他们醒过来一口咬断他的脖子。
等把客倌都安顿好了,掌柜下了楼,小二才从黑暗的角落里笑嘻嘻的滚出来,很不好意思的打招呼:“老大,刚才我内急,去了趟茅厕,您没事儿吧?”
掌柜斜着眼打量他,“你上下楼梯的速度倒是挺快的嘛!而且声音比耗子还轻啊!”
“说出来有点儿惭愧,我小时候曾立志成为一代大侠,练过点轻功……”
苍晟一边为自己治疗伤口,一边静静的守着苍伶。铭儿已经被安置在另一个房间里,就算再打起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刚才的苍伶真的是太厉害了,差点就被他一记扎死,他叉人就像叉一只田鸡那样又准又狠。苍晟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好在苍伶在进攻的时候,不知为何突然倒下,一下子趴在地板上继续酣睡。
看样子,苍伶的身份并不是自己所想像的那么简单,他白天的失忆和夜晚的举动一定是某种原因造成的,但不管怎样,他的攻击性实在太强了,要是每天晚上这么折腾一下,有十条命都不够他玩的。这么危险的小动物,是不是该丢弃他?可是好不容易把他捡回来,又驯服他叫自己哥哥……再说他也好可怜,丢了他说不定他会死掉的;但是如果他下次刺中自己的心口,那不就得不偿失?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苍晟拿不定主意,有点头大,干脆拿出一个铜板,交给上天决定吧!
“正面是留下他,反面是丢掉他。”
苍晨往上一抛,铜钱在空中翻覆旋转,最后落入他的手中——是反面。
苍晟一看是这个选择,举头望着天花板责怪起老天来。“老天,你真的要我丢掉他吗?你就没有一点仁慈之心吗?”——若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烦,老天也别当了。
这时候,苍伶又开始说梦话了。他的声音妤可怜,字字带着哭腔,惹得苍晟的保护欲又熊熊燃起,一屁股坐在苍伶旁边,认真地监视着他。可当他微微张开眼睛的时候,苍晟又怕怕,想逃走。身子稍稍往后一挪,苍伶就紧紧地抓住他的手。“洛……别丢下我……”
“啥?”
“别丢下我……”
可怜的话语,可怜的眼神,可怜的人。面对这样的孩子,怎么还狈得下心丢开他?
苍晟还是想继续收留他,想照顾他,想退一步做他表哥,还没来得及想更多,苍伶一个突袭,送上一个温柔的……嘴对嘴的……亲吻。他的唇有点冷,可是很柔嫩;他的小舌头很生涩,可是很缠人……这个吻让苍晟这个从冰芦沼滚出来的乡下妖怪受宠若惊,惊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脑子里就像下了一场大雪,白茫茫一片。
苍伶慢慢的松口,露出一个甜美至极的微笑,嘴角不明的笑意,双眼迷蒙的眼神,在一瞬间就把某人的魂摄走了……苍伶闭上眼睛,跌回床上继续睡觉,苍晟还没回过神来。
须臾之后,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嘴唇,感觉还在做梦。就在一个晚上,他失了两次神,一次是差点破扎死吓的,一次是突然被亲吻惊的……
他看着苍伶可爱的睡颜,不知不觉伸出手抚上他的脸,心里开始幻想他长到十八岁时的模样。幻想之下只感觉自己的脸越来越烫,拿镜子一照,才发现睑红得像下蛋的老母鸡。
“糟了……我怎么好像……”对一个孩子动了心!?
这种话苍晟说不出口。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横加指责:“苍晟啊苍晟,你怎么可以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起歹念?你虽然不是人,可是你是良禽啊!”
其实,苍伶到底是十二岁还是十三岁,没有人会知道。苍晟把他认定是十三岁,一年之差,也可以稍稍减轻心头的负罪感,这是他惯用自欺欺人的手段。
漫漫长夜,苍晟有点沮丧,他不敢质疑心里的感觉,他不想知道答案,但是在伶又叫了几声“阿洛”之后,又突然担忧起来。这个阿洛到底是谁?为什么伶伶总是在叫唤“阿洛”?而且还带着别离的伤感……
如果有一天他想起过去的事情,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回到那个阿洛的身边?那可不行!
苍晟万分舍不得,自私心作祟,双手按住苍伶的太阳穴,尝试窥探他的记忆。
苍伶的记忆很凌乱,只有一些零星的片段,依稀看到有一座雪山,有一片绿林,有一个斯文的书生在蓝天白云下微笑。也许这个人就是阿洛吧,果然很有卖相,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是属于那种狐狸精喜欢勾引的对象。
苍晟有点嫉妒,不过只烧了一小会儿就熄灭了,因为他看到那个书生……死了。
记忆里只有这些,快乐的,悲痛的,全都是这个书生的片段。
苍晟松开手,万份同情地望着苍伶。谁说少年就不懂得爱?可怜的小伶伶一定是受刺激太严重得了失心疯……
如果是这样,留着这种残破痛苦的回忆也没有用,还不如彻底忘了它,做一个快快乐乐的孩子。虽然修改他人的记忆有点过分,但是,苍晟不忍心丢弃他,不想再让他茫然的飘荡,如果可以的话,让他成为苍家的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相信阿洛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忍心看到伶活在悲伤的回忆里。
于是,他按住苍伶的天灵盖开始默念咒语。苍晟自认学艺不精,他不懂得怎样彻底抹去一个人的记忆,他只知道一段虚构的、但是完整甜美的记忆可以掩盖住原本残留脑海中阴暗的记忆碎片,这样可以使他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苍晟接下去所需要做的,就是给苍伶一个甜美的梦。
苍伶在一个梦中就度过了欢乐无忧的童年……
童年时光,有着爹娘的宠爱,有着哥哥保护,无忧无虑的生活在雪山脚下的村庄里。爹娘都是老实的农民,哥哥懂一点法术,靠这个贴补家用,那个梦一直延续到三年前那次不幸的山崩,之后便是一段空白。然后就在昨日,两人在雪地里意外的重逢了……
匆匆一梦如漫漫十几年,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苍伶揉着眼睛醒了,一看到苍晟亲切地坐在床边,立刻甜甜的笑了。“哥,你已经起来啦?”
看来效果非常好,这孩子看上去一切正常,丝毫没有察觉到脑子里的记忆有什么问题。
苍晟整晚的疲惫在看到伶伶的笑颜之后一扫而空,心里惊叹:好漂亮……原来小伶伶笑起来是这么的甜美可爱,昨晚的辛苦真是没白费!
一看到美人颜,就想到昨晚的吻;一想到昨晚的吻,就期待朝夕相处的未来,虽然现在不应该企图可以和他什么什么的……但是小孩子也会长大,自己又不会老,还是有那个什么什么的可能的嘛!呵呵呵呵……
“哥?你在笑什么?”
“啊?”被苍伶这么一叫,苍晟这才发现自己犯了花痴走了神,不好意思地回答,“没、没笑什么。”
苍伶掀开被子坐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看上去伶俐极了。“哥,铭儿呢?”
“在我房里睡着呢,我过来看看你睡得怎么样。”
“我睡得很好啊!”苍伶抓起衣服准备穿上,才发现昨天墓穴里捡来的衣服成了碎布,抬头问哥哥,“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我昨晚想帮你改尺寸,结果……呵呵……就这样子了。你先躺一会儿,哥给你去打一盆热呼呼的洗脸水来!”苍晟心情甚佳,可爱的小伶伶一醒来就连叫了四声“哥”,听得他整个人都轻飘飘的,飘啊飘的,就飘下了楼。
这家客栈的小二是条懒虫,这么晚了还没起来,苍晟只好自己生了炉火烧壶开水,等水开的那个空闲里,他不停的对自己说:先要做好一个哥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等他端着脸盆飘上来,却发现一件让他吃惊不小的事情——苍伶已经把衣服改好了!穿在身上左右照着镜子。
天!他不会这么能干吧!?
苍伶穿的端端正正的跑到他面前,认真地说:“哥,这个衣服的颜色好花俏,而且,这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我不喜欢,可不可以给我买一套新的?”
“行、行。”
苍晟一搁下脸盆,苍伶就扑进他的怀里乱蹭,“谢谢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
既然是弟弟扑进哥哥怀里撒娇,那做哥哥的意思意思也是理所当然的,苍晟乘机摸了摸他的头,亲了亲他的脸颊。这感觉,简直比作神仙还要幸福啊!
这种幸福的日子,从这一天的早上开始。
苍晟看着他整理房间,看着他给铭儿梳洗,看着他大口大口的吃着馒头,看着他牵着铭儿的手走在大街上,看着他在布庄里挑衣服,看着他和老板讨价还价,又看到他对文房四宝流露出极大的兴趣。反正,视线里有苍伶,心里头就有幸福。
幸福洋溢了一整天之后,从苍伶的举手投足中总结出一个讯息:他非常的精明能干,不太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或许,他已经十四岁了。如果是十五岁那就更好了!
刚判定苍伶是个聪明的孩子,就让苍晟看到了他傻乎乎的一面。
回客栈的路上,他突然拉住哥哥的衣服赖着不肯走了。他指着一个卖烤番薯的小摊说:“哥……我想吃番薯……”
苍铭也跟着凑热闹:“阿爹,我也要吃番薯!”
想吃就买咯!苍晟毫不吝啬地买了两个最大的,可是他发现接下去的情况有点不对劲,苍伶一捧到那个大番薯就开始傻呵呵的笑,白天那种伶俐机智的感觉可以说消失得无影无踪。
苍昆虽然有点疑惑,但是只要小伶伶依旧叫他哥哥就行了!
傍晚,仙乐镇又飘起了雪花,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准备过一个好年。苍晟靠在窗边,摸着系在腰间的玉璜,出神的望着镇上的万家灯火。
又是一年的年底了,今年看来又是带着孩子在客栈里度过……
真希望有一个小小的家,不一定要多精致,但一定要舒适,院子里一半种花,一半种菜,最好屋前还有个池塘,岸上养一群白鹅,水里养些鱼儿虾米,想吃的时候就捞一点上来。每天早上送铭儿和小伶去私塾念书,然后自己找点活干,研究古墓古玉,或者躺在阳光下美美的睡一觉,到傍晚等孩子们回来之后就弄几个小菜,一家子开开心心的聚在饭桌前共进晚餐。
这就是苍晟心中最理想的生活,如果有了这样的生活,就算找到了寄尧也不知道该许什么愿望了。哦,对了,或许可以让苍伶……算了,算了,这事儿以后再说。苍晟再一次提醒自己。
这个年,这一家子果然就是在长春客栈度过的。年夜饭很丰盛,一家三口加上一个鳏夫的掌柜和一个娶不到老婆的店小二,一共五个人。苍家的三只吃得快快乐乐,只是难为了剩下的那两位,明明是心惊胆颤食不知味,却还要强颜陪笑。
大年初一,苍晟带着两个孩子终于告别了仙乐镇。掌柜和小二精神抖擞,一早就起来送瘟神,挥手看着这一家三口院去的声音,两人谢天谢地,跪在财神像前烧香,诚心祈祷今后别再遇上这样的客倌。
烧完了转身回去收拾他们住过的房间,才发现苍晟留了一个大大的字条,写着:后会有期。
不会真的后会有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