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临安 >> 美食情缘,情有独钟,波折重重 >> 食诱堡主夫作者:艾林 | 收藏本站
食诱堡主夫 page 1 作者:艾林
    序:美食天堂临安

    这个故事的背景大约设定在宋室南迁至临安(现在的杭州),建立南宋之后。

    距今八百多年前的临安是南宋的政治中心,也是当时的美食中心。

    据好多古书记载,临安各种各样的面食、蔬果、小点、北方胡食,多得数不胜数,引人垂诞,而呆林的这本书呢,就用了不少南宋的美食哦。(呵呵,才不会告诉你们,呆林写书的时候写到谗虫乱窜,最后只能一边写一边啃胡萝卜。)

    在八百年前,临安的人们早晨起来七般事——油、盐、酱、鼓、姜、椒、茶,这样看来,古人们还挺贪嘴的耶,大清早起来,用的说的都是食物的调味品。

    看看这油、盐、酱、姜什么的是不是跟我们今天用的调味品差不多?所以大概可以看出如今的中餐在宋代就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不过他们所说的椒,是指花椒或是胡椒。

    汉代时,胡椒由张骞引回中原,大受追捧,一直沿用至今。烤羊腿时洒一把胡椒和盐,真的可以飘香万里呀!(谗)

    另外在南宋临安,光是点心店都可分成荤素从食店、素点心从食店、馒头店、粉食店数种,从食即是副食,指小食、点心等食品。

    其名店如杂货场前甘豆汤、戈家蜜枣儿、官巷口光家羹、钱塘门外宋五嫂鱼羹、涌金门灌肺、五间楼前周五郎蜜煎铺、太平坊大街东南角虾蟆眼酒店、朱家圆子糖蜜糕铺。像蜜枣儿、蜜煎、蜜糕,大概就是我们如今所说的蜜饯果脯一类的甜食,而鱼羹则是用鸡汤和各式的好料,比如说鲜笋、小虾、火腿、香菇、鱼片,将它们熬成香香的浓汤,时至今日都还有餐馆做鱼羹,可见美味传承八百年,仍然是美味。

    在故事里还有提到一种名字很可爱的吃食,叫糖霜玉蜂儿。宋代遂宁糖霜(即冰糖)的应用又给美食锦上添花,所以才会有糖霜玉蜂儿这么好听的名字出现,可惜呀,呆林找了好多好多资料,也没能完全找出这糖霜玉蜂儿到底长啥模样,真是遗憾。

    咳咳咳咳,说了一这么多,大家是不是也食指大动了呀?不妨碍大家谗虫乱窜了,咱们下次再见!

    第1章(1)

    一支庞大且人数众多的商队由大宋临安出发,向几千里地之外的西夏进发。商队中有茶商、盐商、布商外,还有许多大宋前往西夏讨生活的手艺人、工匠和替人运送马匹的马贩。

    长长的商队里,老幼妇孺占了三成,所以出发一个多月,这支商队才行进了不到一半的路程。

    初秋刚至,浩浩荡荡的队伍迈入雄伟的山林,进入路途中最凶险的地段。清凉的早晨过后,晌午时分队伍停下用膳,袅袅的炊烟从野地里升起,山林中鲜活的绿意与炊烟勾出一幅犹如仙境的画卷。

    “二宝三宝小宝,来来来,尝尝这个芝麻脆饼,这里还有些肉干,都是姊姊亲手做的。”十七八岁的布衣姑娘把用油纸包好的食物塞到骨瘦如柴的小孩手上。

    小孩们整齐地退后两步,低下头,不好意思起来。他们是石匠张大木的儿子,石匠这一家子生活困顿,一路上总是能省则省,一天里头,一家六口只靠打猎采野果充饥,水芙蓉见他们清苦,常常在歇脚时把做出来的吃食分与他们。

    “水姑娘,这怎么好意思,我们已经受你的恩惠太多了。”张大木是个老实汉子,坚决推辞。

    “老张,你不要这些吃食,我可要了,看得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老张,你不知道吧,水姑娘的爷爷厨艺超群,先后侍奉过三朝皇上,如今圣上每餐都指名要水御厨料理,这水家姑娘的手艺,可都是从她爷爷那里学来的,能吃到皇上才能尝到的手艺,真是三生有幸啊。”商队里的随行护卫李叔跟水御厨家里的某位下人是表亲,因此知道一些水家的事。

    周遭的人闻言都重新打量起衣着朴实的水芙蓉,惊讶地感叹人不可貌相。

    “李叔!这些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让二宝三宝小宝吃下哟。”水芙蓉红了脸,有些难为情地说道。在外人面前被提及家世,她还是不怎么习惯。

    她回身,想自人们好奇惊讶的注目下逃走,谁知一不留神竟对上一个黑面男人的眼睛。适才她正跟孩子们说话的时候,他正拿着一包东西从旁边走来,在听到她是御厨的外孙女时,布衣男只轻瞥了水芙蓉一眼,并未露出旁人那种惊讶和向往的神情,表情冷淡无波。

    那急速掠过的一瞥之后,他的目光平淡地落到张大木三个可怜瘦弱的孩子身上。

    他们一起上路也有一个多月了,她和这个黑面男子没有任何接触,气势冷峻的高大男人也从不跟其他人攀谈,他神秘、沉默,但有着强大的存在感。听李叔说,他是贩马的商人,身边十位与他同样衣着的汉子是他的同伴。

    十一个人,同样的沉默、同样的自律、同样的神秘,虽然他们身着同样的深蓝袍服,但谁都看得出,其他十个人唯黑面男人马首是瞻。

    “该上路了该上路了!动作快点,天黑前找个村子打尖。”队伍的最前方,商队领头人高呼着。

    散落在平坦山道四周的人们骚动起来,收拾好炊具,重新上路。

    水芙蓉把三叔三婶和行李留在自家的牛车上,她安步当车,慢慢地走在队伍的最后面。

    商队里的姑娘们都叽叽喳喳地在牛车或是马车上谈天说地,而她则对路边挂满野果的大树、结出浆果的植物着迷不已。

    “这个是什么果子呢?”大队伍在山道上越走越远,水芙蓉却不急着追上,她蹲在路边,摘下一些浆果放到了嘴里,“哇!好甜哟,把它们全摘下来,做成甜浆。”

    她自言自语,小手拉过腰间绑着的布包,俐落地把红红的浆果全数摘进布包里。布包不但装满吃食,里面还有好几个大大小小的罐子,不明就里的人,都会对她这个布袋好奇好一会儿呢。

    “这颗嫩芽也不错,摘下来到了营地可以做菜包子。”杂草丛生的野地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个塞满奇珍异宝的匣子。

    哒哒哒哒,几声马蹄声之后,浑厚低哑的男声在她头顶响起。“追上去。”

    仰起螓首,秋阳刺眼,她眯起眼睛一看,脱口而出,“是你呀。”黑面男跟她一起落在了队伍尾巴。

    其实水芙蓉从心里承认,他不是真的很黑啦,只是他总是拉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彷佛每个人都欠他银子似的。

    如果不论那过于凛冽的目光,有眼睛的人都可以发现,这个男人并不难看,他性格的脸几乎是神作,每一丝线条都像精心雕刻出来的,透着无匹的阳刚之美,浓黑的长眉上挑,一双冰冷的眸子,闪耀着“我不好惹”的威严光芒。

    宽厚的肩膀、细窄的劲腰裹在深蓝色布袍子底下。能有人把普通的布袍穿得如此气宇轩昂,富有气势,水芙蓉还是头一次见到。

    他的布袍外罩着黑漆漆的皮甲,健腕及小腿上都带着与皮甲同一质地的护具,一条乌黑精亮,散发着杀气的长鞭在他的腰上缠绕着。

    见水芙蓉慢慢站起身来,并没有追赶商队的意思,黑面男子皱起了眉头。

    “你为什么不追上去呢?”水芙蓉反问。

    他一脸讥诮,笑她的问题。

    “荒郊野岭,你比较像狼和虎的食物,而我,是野兽的敌人。”他走在队尾是为了商队的安全,却没想到会碰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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