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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妃俊红伶 第四章 作者:李葳
    「你说什麽!」

    迪米契再也无法冷静,冲上前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你现在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对珠樱下手的人,正是你的家人,是不是!」

    阿金没有退缩,承受他的咆哮,无言以对的点点头。

    「混帐!」

    说著,迪米契朝他的脸颊挥出一拳,对於他狂怒之下的举动,阿金没有闪躲他能理解,对迪米契而言,现在凡是与伤害珠樱的人牵扯上关系的,都是万恶不赦的罪人。再说,阿金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了,何况要别人去谅解他?

    「起来!我要你给我一个交代,你的家人为什麽会对珠樱下这种咒术,珠樱有什麽地方碍到了你或是你家的人?!说!你今日要是不能给我一个交代,就别想活著离开我亦巴的领土。」

    从地上狼狈地起身,阿金抹去唇边的血丝。「我无法给你一个交代,我没有你要的答案。」

    「什麽!这种不负责任的狗话你也有脸说!你这混帐!」

    眼看著迪米契再度要挥拳,一条黑影窜到他们两人之间。「不要再打了!」

    看著挥过来的拳头,多玛吓得闭上了眼,脑中晃过的是自己短暂的一生,但她还是没有移动自己的脚,心里头坚定地想著:与其看到阿金再挨打,就算冒著一死,她也要阻止迪米契不可。

    幸好,拳头及时停住,就在多玛的鼻端前半寸。

    「你这笨蛋,想找死啊!」迪米契愤怒地狂吼。

    「多玛,快让开,这不是你该插手管的事!」阿金一样气急败坏,方才的一瞬间,他还以为他的心会被吓得停止跳动了,这该死的小笨蛋,没人要她多管这闲事啊!

    就算是堂堂七尺的男子汉,在刚刚那样的情况之下,谁也不会笨得跳出来当肉垫,所以多玛的莽撞行为让两个大男人都呆愣住了。

    「我不让,除非王上冷静下来,肯听阿金公子的解释。我相信阿金公子的为人,他绝非不负责任之人。」

    多玛抖著声音,大胆地进言後,接著又转向了阿金,说:「还有你,阿金公子,为什麽要故意说出令人误解的话呢?珠樱姑娘的事情连你也没料到,你不是也直呼『为什麽』?可见这件事与你无关。即使这件事可能是你家人所做的,也不代表你就必须扛起这黑锅啊!」

    听了多玛的话,迪米契的态度稍微软化了一点。

    「发生这种事,大夥儿就算再吵也於事无补,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我们团结一心,齐想办法才是。你们说,对不对?」最後再补上一句话,多玛终於成功地说服迪米契放下拳头。

    「好。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说清楚。」迪米契的愤怒虽然并未全消,但是看在奥屯多玛不惜牺牲己身也要护著阿金的分上,他决定姑且听之。

    多玛拉扯著阿金的衣袖,以目光无言地恳求他好好地跟迪米契沟通。她真怕阿金要是再不将话说明白,按照亦巴王的脾气,或许会下令杀了阿金也不一定。

    「你不必担心,我会说的。」阿金叹息著,摸摸她的头。「只是这不会是个太好听的故事就是。」

    多玛松了口气。她相信阿金,他绝对不可能涉入谋害珠樱的事,这其中必定有不可告人之隐情。

    「我之所以会说我无法给你交代,当然是我自己也对这件事感到诧异。令我百思不解的是,何以金家的会对我身边的人下手?坦白说,我和金家断绝关系已经长达十年之久了,这十年来我和他们处於音讯全无、彻底没有往来的情况之中。」阿金开始述说这段他从不愿提起的过往,口气不免沈重。

    所谓的血缘,莫非就是指无论你走到何处,离开多久,都会、水远跟随著你的一种束缚吗?他自认在多年就已经斩断的过往,其实还如影随形地跟在身後?

    「我离开金家是在我十六岁那年……」

    以深恶痛绝的口吻,阿金开始回想自己下定决心离家的那一日。

    ※※※

    收拾著包袱的手,意志坚定而不容任何人阻扰。

    「慢著,大少爷,您这麽做我无法对老爷交代,等老爷回来以後再说吧!」金家护法之长——首红,企图阻止他的行动。

    「谁都别拦我,当初我跟爹爹约束好的,只要我达成他所要求的,练成第九十九种咒术,我就可以自己决定未来的方向。我早就决定了,要离开这个令人憎恶的地方,谁都无法阻止我,就连你也一样。首红,你最好别跟我动手,否则我身边的这些小家伙都会攻击你的。」

    畜养在屋子里的动物们,都不是普通的宠物,每一只都是经过特殊的训练後,专门用来咒杀人的邪物。而它们也只听从主人的命令,一旦主人的生命有危险,便会主动攻击。

    里面最令人惧怕的,是一只高达一尺的白色巨犬。它长毛曳地的温驯外表看似可亲,但被命名为「犬神」的它却是只道道地地的阎兽,一旦被它的长牙咬过,便会痛苦得口吐白沫!满地打滚,七天七夜饱受啃骨蚀心的折磨,最後自食其骨而死。

    按照金家代代相传的规矩,只有金家的接班人才有资格训练「犬神」。因此,此刻除了他之外,也只有他的爹爹不惧怕「犬神」的威胁。

    首红往後退了半步。「雅彦少爷,您别为难我们,我们不知道老爷和您有过什麽约束,只知道老爷要我们保护金家的每一个人。您要是任意离去,我们的下场就是死路一条。」

    他将几件衣物收入行囊里,准备带走的东西不多,所有有关这个家的回忆他都不需要,他唯一想带走的只有娘留给他的一把胡琴,这是娘生前最爱的乐器。反正在这个家中,会去弹奏一这胡琴的人只有自己,相信他将它带走,也不会有人不高兴。

    「少爷!」首红看他还是没有半点回心转意的样子,不由焦急得再叫一声。

    终於,他抬起头来说:「我对这个家已经没有半点情感了,首红。你说得再多也改变不了我的决定。这是个可怜又可憎的家族,也许是上天给予我们金家人的惩罚也不一定,我们夺走他人的幸福,也牺牲了这个家的幸福,这个家中存有的只是彼此憎恨与敌视,没有爱、没有情。再继续留在这个地方,只怕我会是下一个疯狂的人,所以我要走,我非离开这地方不可!」

    「可是少爷您是这个家末来的继承者,您离开的话——」

    「呵呵,想继承这个家的人不是有很多吗?每位姊姊不都图谋这个位子?那就让她们继承吧!我什麽都不要,要我一辈子都在咒杀他人当中度过,我宁可退让。」好了,所有该打包的东西都打包了,只是……他环顾著四周这些年畜养的各式咒兽们,该如何处理这些……恐怕是最後的难题。

    「首红,这些动物们就请你转交给爹爹,交由他发落吧!我知道它们无法再接受第二位主人的命令,但我不可能带著它们去外头过日子。要是爹爹决定处决它们,我希望能选一个让它们不受任何痛苦折磨的方式,毕竟它们已经吃过太多苦头了。」

    为了养成一头咒兽,除了施咒者要花长时间与它们相处外,咒兽本身在封咒烙印的过程中也痛苦万分。而熬不过这些折磨的,都被淘汰了。

    残忍、血腥,这都是要在金家生存下来,必须习以为常的东西。「无法对他人残忍者,又如何达成施咒的血腥使命?!」这是他在三岁开始受训时,爹爹告诉他的头一句话。

    ……不要,爹爹,我不想杀它,我们放了它,好不好?

    不行!雅彦,听话,杀了它。如果不杀它,它会反过来扑杀你的。你必须选择,是让它杀了你,或是你了结它的生命。这就是你的第一份功课,不完成它,爹爹是不会让你离开这间屋子的。

    ……不要,爹爹,求你不要关上门,爹爹!

    雅彦,爹爹是为了你好。你要快点学会所有的咒术,早日独当一面,不辱没你身为金家唯一儿子的身分,展现给大家看看你的天分。

    ……呜呜,爹爹,爹爹!

    最後当爹爹放他离开那间屋子时!他是完成了功课,但也了解到哭泣是天底下最没有用的东西,它无法帮助他,也救不了他。三岁的他,从此不再哭泣。

    再会了,过去的一切。他最後看看这伴他成长的屋子,再无留恋,提起行囊往屋外走去。

    「少爷,求求您再想一下吧!」

    首红跟著他走出房门外,仍不死心,企图说服他,他们沿著花园铺设的小径往前厅而行时,一个庞大的影子断阻了他们的去路。

    「哟,我说这是谁啊?偷偷摸摸地带著包袱想去哪儿?该不是趁著爹爹不在,想带著我们金家值钱的东西跑掉吧!哼,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唉,有什麽样的娘,就有什麽样的儿子。」

    「大姊。」

    「别叫我大姊,我可不认你是我弟弟。」冷酷地驳斥道,胖胖脸颊上显得狭小的眼睛露出凶悍的目光说:「我说首红,一大早你就吵闹个没完,让人听了就心烦。怎麽,捉到小偷了不成?」

    向来各人自扫门前雪的金家人,竟会出面干涉这件事,首红见状在心里暗道不妙,光是想办法留下大少爷已经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要是大小姐也来凑热闹,不但对事情一点帮助也没有,只怕会是雪上加霜。

    「不,没有,很抱歉惊扰到大小姐,我们会自己处理的。」唯今之计,只盼大小姐能乖乖掉头离去就好。

    「干麽?有事怕我知道吗?」金家长女嘲讽地看了看一旁缄默不语的少年。「这家伙是闯了什麽祸,想乘机逃跑吧?哼,平常在爹爹面前就会装乖巧,现在爹爹不在就乱来,瞧我回头不在爹爹面前狠狠地说你一顿!」

    阿金微微一笑,这十六年来忍气吞声换得的,却是他人眼中的「装乖巧」。

    真是够了,这地方累积的不是人与人的爱,只是不住增高的仇恨。

    没错,他的亲生娘也许未经爹爹明媒正娶,只是个什麽都不懂得的下女;他不过是因为爹爹一时兴起玷污了娘亲,无情无爱之下所生的污秽之子,娘从得知怀了他的那一天起开始神智不清,时而清醒、时而疯狂。而爹爹要不是因为他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儿子,恐怕当初都不会认他。

    从小这段丑陋的历史,就不断地由自己的「姊姊们」口中说出,并且为他冠上一些不堪入耳的侮辱称号,像是「下女的杂种」、「不要脸的私生子」……等等千篇一律的话语,听得他早已麻痹。

    他要是想要有好日子可过,唯一方式,就是顺从爹爹的话,练习著一种又一种的咒术。这样他就可以获得爹爹的赞美,以及姊姊们眼中越来越深的恐惧感。因为他学习到的咒术越多,将他当成怪物的姊姊们也就只敢出口怒骂他,而不再敢出手打他了。

    想一想,他忽然间有放声大笑的冲动,为自己心中长久以来的「自卑」、「委曲求全」感到莫名的可笑,察言观色换得的绝非他人的真心,人要是不能真诚地面对自己,充其量只是个无心的假人,根本就不算是人啊!

    「你、你笑什麽笑!!恶死了,莫名其妙地笑什麽,你是在嘲笑我是不是?不要以为爹爹疼你,你就气焰嚣张起来!我告诉你,像你娘那样疯子的血统,也一样存留在你的血液里,你迟早会跟你娘一样成为一个疯子,到时候爹爹眼中就不会有你这个废物了。」金家长女气得抖著手直指著他的鼻端,扯著高亢的嗓子,歇斯底里地说著。

    「你说的是,金大小姐。」收拾起笑脸,他决定从现在起不再虚情假意,他淡淡地说:「像我这样的废物,早一日离开金家,是金家的福气。所以,我要走了,不会再出现在你的面前,请你放心。也请转达其他几位金家小姐,就说我金雅彦从今天起算是死了,从此世上不再有我这号人物,她们都可以高枕无忧了。」

    他才上前两步,金家长女便被他身上的气势所惊,这才注意到向来骂不还口的弟弟,有某些地方不一样了。

    「你、你要走就走啊!哼,别以为我会留你。」不愿意在口头上认输的金大小姐,还是仗著气说。「可是不许你带走我金家的一分财物,属於我金家的东西,你没资格带走。」

    他撤嘴一笑,逼近金家长女身前,令她不由得高叫:「干麽,你、你想对我做什麽!」

    深恐他在临别前留下什麽咒术,好报复自己多年来对他的苛待,金家长女几乎是随时打算拔腿飞奔。

    可是他什麽也没作,只是将手上的包袱扔下,提著一把破旧的胡琴说:「我就带这个离开,这是我娘的遗物,我想你们也不要。这总行了吧?」

    「好哇!你滚,快点滚,再也不要踏进我金家大门一步。」

    「是,遵命。」

    哈,以後就算求他,他也不愿意再回来呢!放下包袱也好,这下真正做到无牵无挂一身轻,往後就能随意漂泊,过著属於自己的生活了。

    「少爷!」

    只有首红追著他来到门口。他回头望著这座隐密在神山中的庭院,对他而言,自由就在眼前了,从未跨出过这占地一甲的房舍外,心情竟带著几分紧张,不过其中夹带著兴奋与期待,也是他初次品尝到的愉快感受。

    他再一次深深吸了一口外头的空气,回头对著首红说:「你别担心无法跟爹爹交代,你就告诉他,我修练去了。至於要多久才回来,我不知道,也许我会修练一辈子吧!我就不说再见了,首红。」

    挥挥手,他跨出门,从今天起,他决定自己不叫金雅彦,只是一个漂泊四方、随遇而安的旅人阿金。

    「来人啊,去替我拿鞭炮来,我要放鞭炮庆祝!」

    身後犹传来姊姊的高叫声,但那已丝毫不再影响他平静无波的心情了。

    ※※※

    「经过十年,我已彻底遗忘自己是金家的一份子,是金雅彦这个人。对我来说,流浪戏班子的阿金才是我。」

    大夥儿围坐在桌前,静静地听完阿金的述说後,自然也能理解为何连阿金自己都对这件事感到诧异。十年了,如果说金家的人有意对阿金赶尽杀绝,那十年来有许多的机会,为何会是现在?再说,如果是阿金的爹爹要找他回去,那就更不可能对阿金的朋友不利,因为这只会让阿金更加下定远离咒术之家的决心。

    「难道这十年来,金家的人都没有跟你联络?」

    即使是情感再不好的家族,能这麽彻底地断绝彼此关系的,实非常人能理解。多玛便无法想像自己会十年不与爹爹联络。她是打算出外去见识见识,但顶多半年,就打算求得爹爹的谅解,原谅她不孝的行径。

    「没有。」阿金果断地说。

    「那的确是很奇怪。」迪米契也终於能认同阿金的难言之隐,身为诅咒别人的家族的一员,到处都可能藏有敌人,任谁都会隐姓埋名,不想提起这段过去。

    「对了!」他再问道。「或许这世上还有其他人懂得如何使用咒术。你不是说你家有护法?既然有手下,那麽他们自己私底下学习,不小心外传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阿金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金家的护法或是下人都签下终身契约,没有命令不得下山,回来後也一定检查她们的贞节。这是因为金家的祖先相信女人只要没被男人迷昏了头,便没有什麽背叛的欲望,和野心勃勃的男人不同。金家从来只买小女孩入山,从小训练她们的忠心,让她们随时都可为金家而死。那里简直和个女人国没两样,又去哪里接触外人,导致咒术外传呢?」

    「孤王不相信,世上没有绝对的事,就像缝得再好的衣裳也会有破洞的一日。」迪米契挑高眉说道。

    「王上说得没错,以前曾发生过一、两次这种状况,可是那些人的下场,早令後继者不敢蠢动。施咒不是想像中那麽容易的事,遇到法力比自己高强的人,轻易就会被击垮,并且反过来被自己所养的咒兽给吃了。所以一些旁门左道人物去学是行不通的,没有经过金家人传授,所学的至多只是皮毛而已。」

    阿金再次探看了一下珠樱,然後说:「假如是不入流的咒术,我可以试著帮她解除,但……从她的伤处研判,施咒者的功力不低,我不想冒这个险。万一解不开事小,有种咒术表面上看似解开了,结果反而是令中咒者提早死亡的一种可怕陷阱。」

    「照你这麽说,难道要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著她永远地昏睡下去?!」

    「不,那也不成。」阿金重重地叹一口气。「我们并不知道施咒者所下的是什麽样的指令,要是对方设有期限,那麽时间一到,她还是难逃牛头马面的拘捕。」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有什麽办法是可以的!」迪米契拍桌说道。「我管不了这许多了,将金家的所在告诉我,我率军前去攻打,直到他们乖乖地解开珠樱身上的诅咒为止,不然我就杀得他们草木不生、尸横遍野。」

    「不,这我也办不到。」

    「我就知道,你嘴巴上说与家族断绝关系,到头来,你还是会选择站在自己家族那一边。没关系,我也不勉强你配合,珠樱是我的妻子,本来就该由我救她,别小看孤王的探子,我自会找到金家的所在。」

    「你误会了,亦巴王。」阿金皱眉低语。「你要金家的地图,我随时都可以画给你,问题是哪怕我画地图给你,你一样到不了那里。它位於南方的神山不说,那里有著诡谲的天气与千变万化的地形,并且藏著七险,每一险都有金家设下的机关,到如今还没有人能成功地破解它直捣黄龙的。」

    「哼,你要找藉口也找像样一点的吧!你说没有人能破解它,那麽你金家人也应该下不了山,回不去才是。」

    「金家有条给自家人行走的地道。」

    「那我们就顺著地道……」

    「这正是我想告诉你的,小心谨慎,深怕人前来寻仇的金家,岂会不事先想到这点?他们在建地道时已经事先设下关卡,那是条只准单人通行的狭路,如果有两人想强行通过,地道会整个崩坏。」

    「可恶!」迪米契忿忿地一击掌。「你们的仇家也太多了吧!小心到这种程度,真是异常。」

    「他们有很多的经验,足以教他们该如何防范仇家。」

    「……」

    简单一句话道尽现实的一切。多玛无法想像,如果换成是自己身为金家的一份子会如何?她很佩服阿金竟能抛下一切,做真正的自己。不像她抱著冒险的精神,他是彻底醒悟之後,才做出这样的决定,而且凭藉著过人的意志,达成目标。

    光看现在的阿金,谁能想像他曾有过的黑暗过去?

    「那麽,要我选择坐以待毙吗?即使知道不可能,但我岂能放弃希望?」迪米契走到床边,握著爱妻的手,贴到脸颊边说。「只要能唤醒她,再次令她恢复生气,要我做什麽都可以。」

    阿金早已在心中下了定论。「让我去吧!」

    「咦?」

    「我是唯一有机会进入金家并且解开珠樱身上咒术的人。我会回去,找出是谁对珠樱下的咒术,将『他』带到这里,让他为珠樱解咒。这是最快也是最妥当的方法。」

    多玛猛烈地摇头。「不行的,不行。既然金家都有人对珠樱不利了,也许下一个目标就是你,你这样去岂不是自投罗网?再说,你进入地道後,我们就再没有人知道该如何进入金家,万一你要是没有回来,或者无法及时赶回,那珠樱一样没有救哇!」

    「我保证我一定会回来,而且会尽快!」阿金严肃地看著在场的每一个人说。

    「请相信我。」

    「整件事的关键在於……我们还是不清楚敌人的目的,到底『他』想要什麽,为何会这麽做?假设知道的话,一切就会好办多了。」迪米契并非不愿意相信阿金,但多玛说的也不无道理。

    阿金是他们的唯一希望,所以他们负担不起万一连阿金也失去的代价。

    「已经别无选择了,」阿金沈重地说。「甚至连让我们犹豫的时间也没有了。我想施咒者之所以不针对我而来,应该就是要给我警告或下马威。不至於置我於死地,那麽我回去也不会有生命危险才是。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一定会达成对你们的承诺。」

    「……并非我不相信你,只是……」迪米契为难地看著躺在床上的妻子。「也许我该和你同行。我知道地道无法让两人通过,但我可以试著去闯七险,这样我们其中一人应该可以……」

    「别开玩笑了。我要是救回了珠樱,却弄丢了她的夫君,肯定会被她纠缠,一辈子不得安宁,我可不想应付凶狠起来的她。」阿金微笑著。「要去闯七险也行,就我去。我也很想见识、见识金家祖先们所安排的机关呢!」

    「不,绝对是有人同行会比较好。」迪米契也不肯退让。

    「您可别忘了自己不只是珠樱的夫君,也是亦巴的王,难道你要令亦巴陷入群龙无首的状况吗?您的责任重大,这事儿就交给小的来负责。」阿金做下结论。「就这麽决定了,请您守候在珠樱身旁,我会带回解咒的人、解咒的药,一定会让珠樱完整无缺地回到您身边。」

    「……好吧,我就将珠樱的命交到你的手上,希望你能不负我所托。」

    「我即使拚著自己的命不要,也不敢辜负你。」

    两人握手约定,彼此都了解,此刻他们所交换的是深刻的信赖与坚定不移的信念。

    就在此刻,多玛怯生生地插口说:「我……我来陪阿金公子到神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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