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鬼姓常单名一个流,住在这座荒废已久的常府宅院里。宋朝年间,常家也曾是县里的大户,光这处宅院就足以显示其非凡气派。可借人丁单薄,九代单传,常流一死,常家绝后。常母无法承受儿子骤死的打击,一病不起,不出百日一命呜呼。常父自觉了无生趣,散尽家财,出家为憎,最终成佛。
昔日青云直上的常家只剩空落落的一座宅院,常流便以此地安身立命,顺便奉养祖宗灵位,以减不孝之罪。
平日他也没什么事消遣,就是看看书,写写字,种种菜什么的。绝不出来骚扰民众,一个“鬼”的孤独生活就这样延续了百年。
话说当年,他在世为人时年少英俊,玉树临风。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却秉着一身正气,救回一名落水女子。当然,见义勇为的下场就是水性不佳的他阳寿未尽却己入地府。
当他手足无措又湿淋淋地向一个长着牛头,一个生着马脸的兄弟讨件干净衣裳,却频频遭白眼时,才恍然明白自己已身在其界。他纵有千万个不甘,也换不回阳寿。然而,最最让他不舍的还是宅院里那些他尚未看完的书。
这也不打紧,反正阎王殿里有的是成垛成垛的死亡名单,他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帮阎王老爷查查自个儿的死亡记录好了。
他真的是好心!百年后的今日,他依然这样强调当时的举动。只是,他的好心让他滴着水的衣衫模糊了死亡名单上的记录,偏偏那个记录不是别人的,正是他常流的。没有了死亡记录就像在阳世间缺少了户籍登记,作为非法居民的他被禁止转世投胎。
对于如此委屈的结局,常流当然不服喽!他充分使出成语、典故、歇后语,连名人传记都用上了,如此这般和阎王老爷争论了半天。最终……最终被大老爷一脚踢出地府大门,正式升格成为“孤魂野鬼”,就此回到常府。
他回来的时候,常府已是人去楼空,他再不是当年的首家大少爷。
他是鬼!
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折腾与适应之后,他告诉自己,这也没什么。大丈夫能屈能伸,做鬼也要做一个骄傲的鬼。他用那个飘在空中无法着陆的轻盈身子将常府收拾得井然有条,打理出一个生气勃勃的院落。这还不够,他还要发挥自己的爱好成为天下最有学问的鬼。
每晚趁着夜深人静,他“飘¨去书肆看书——这不能怪他,自从变成鬼之后,他的脚就失去了作用,成天飘过来飘过去,想不吓人都难!
日出时分,他再回到常府的书楼凭着出色的记忆力将所看内容默写下来,百年积累下来,常府的书足足存满一座楼。他的学问也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可是,如此一来,他没看过的书越来越少,无聊与寂寞随之攀上了他的心头。
这日午后,闲来无事的常流撑着遮阳的油纸伞“飘”到了常府后花园。那里有一个还算壮观的水塘,与院落外的西湖紧密相连。虽然淹死后的他有点怕水,但偶尔也会围绕那如翡翠般的水面转圈圈,如今朝——
“水啊水叮当,你是不是也感到寂寞了?”
无聊的起头,常流开始对着无波的水面说话:“百年了,我都是一个鬼孤孤单单地度过,什么时候才能有个伴呢?哪怕就是有个打打闹闹的邻居也好啊!唉……”他丝毫没注意到自己有如深宫怨妇似的哀叹声为他招惹上了麻烦。
“谁?谁胆敢打扰我的午睡?不想活了是不是?”
遗忘了百年的人声让常流的鬼脑刹时失去了反应力,他只能呆呆地飘在水面上,眼见着绿莹莹的湖底一团水蓝色的身影悠悠地浮上水面。
下一刻,常流顾不得鬼怕光的弱点,抛开油纸伞,迅速移动他飘忽忽的身体躲进内宅中。一边跑他还一边喊着——
“鬼啊!鬼啊!有鬼啊——”
显然,他在万般惊恐之下忘了自已的身份,实有鄙视鬼族之嫌。
水蓝色的身影在他躲进内室的同一时间显出了身形,是一名女子,准确地说是一个水妖精啦!
随意地撩一撩披在肩上的凌乱的海蓝色长发,她的相貌倒是比常流更符合鬼的标准。美丽的水蓝衣衫无法为她的容颜增光,她平凡的容貌实在难登妖精级别。虽然是从水底现身,可她的衣衫却丝毫不沾任何水渍。光这点法术,就足以显出妖精与鬼在等级上的差别。
反剪着双手,水妖精朝常流躲避的内室踱去。
“自己不就是鬼嘛!还怕什么伯?既然你这个水鬼惊扰了本妖精的好梦,那只好由你来承担后果,连本带利,你准备还上一辈子吧!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