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实在是个适合结婚的好天气!
由于新郎倌的母亲信奉天主教,所以这对新人很早就预订了教堂的时间,决定在今天举行结婚典礼,完成他们的婚姻大事。
成千上万朵的纯白色长茎玫瑰布满整个走道,满天星则是恰如其名的将整个教堂点缀得闪闪发亮,不但让教堂的气氛看起来神圣庄严,更显出他们对新人的无限祝福。
新郎的亲戚朋友们分坐两旁,琴师早已在左侧的风琴前就绪,神父站在中央的殿前,迳自默念着手中的圣经经文。
礼堂里的欢乐气氛感染了每一人——只除了新娘。
也许是缺乏自信,也或者是自我要求过高,总之,当伴娘将新娘面纱用发夹夹在她头上时,她蓦然觉悟到自己永远不能成为新郎理想中的好太太。
“不……”罗淇曼忽然低喃。
“淇姐?你说什么?”伴娘完全没有注意到好朋友的情绪变化。
“不,我不能……”
“小姐们?”周邦彦探头进来。“还没准备好吗?”
“邦彦。”淇曼抬头望向新郎倌,也就是淇曼今天准备发誓和他一辈子相守的男人。
周邦彦走了进来,他一身纯白色的三件式西装,头发抹得油亮,脸上的笑容得体,一副标准的新郎倌模样。
他望着淇曼的眼神温柔又深情,简直可以把人给望穿了。
“咳咳,”伴娘华霜浓轻咳了两声。“拜托,室内温度刚刚好,请不要再加温了。邦彦,典礼开始前你是不能见新娘的。”
“亲戚朋友们已经到齐,大家都等不及想观礼了。”邦彦说。“我只是来看看你们需不需要什么帮助。”他说完,转身要出去。
“等等。”淇曼叫住了他。“我有话要告诉你……”
“什么事?”他满脸笑意的往她面前一站,等候着她的话语。
“我……”淇曼用眼神暗示华霜浓,希望拥有几分隐私。
“时间还很充裕,你们聊吧,我出去逛一逛。”她的好友、同事兼伴娘果然十分地识相。
“紧张吗?嗯?”邦彦温和地微笑着。“你是全天下最美丽的新娘了,我很高兴能娶到你,你会让我成为最幸福的男人的。”
他冷静的态度和温柔的表情,让她几乎无法启齿。
“不,我不能。”她一鼓作气,把自己刚得到的结论出了说来。“我不能嫁给你,邦彦。”
“淇曼,亲爱的,你……”
“不,我是说真的。”淇曼的眼神中充满了坚定。“我错了,我不能嫁给你,对不起……请你原谅我……”
接下来的沉默对淇曼来说,足足有一个世纪这么长。
他一定很生气,他有理由生气的,不是吗?
“我知道了,”周邦彦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谢谢你的坦白。”
“邦彦,我……我很抱歉……”
“不需要。”
淇曼紧紧地咬住下唇,害怕周邦彦仇视她。在没有得到他的谅解之前,她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唯一确定的就是自己绝不能嫁给他。
“我不想引起轩然大波。即将举行的结婚仪式只会让你我难堪,外面的宾客我会处理,你先走吧。”周邦彦平静地说。
没脸再面对他,淇曼拔腿就跑,逃出开始响起结婚进行曲的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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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县金山乡〓龙门别宅
真诚信赖的轩尼诗、深沉稳健的威古心、仁义道德的马嗲利、光辉灿烂的拿破仑、温暖驱寒的波尔多白葡萄酒、历经沧桑的XO——六瓶专机空运进口的洋酒,六种截然不同的风味,一个人跑到滨海别墅来休假的龙子铭,却是将这六瓶从家里A来的洋酒一口气全部打开,每一种酒倒满一个杯子后,一口一杯地把它们喝个精光。
一般人三杯黄汤下肚之后,会开始胡说八道起来,他老兄六瓶洋酒下肚之后,不知怎地,竟喝得他兽性……啊,不,诗性大发呀!
关于酒的诗词,他记的倒是不多,索性,想到什么就念什么吧。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婉天。”龙子铭对着空荡荡的客厅大声地吟着。
好一个酒国英雄啊,他居然还清醒得很!
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老大不高兴地瞪了无辜的电话一眼,决定不接。
“花无人戴,酒无人劝,真他妈的醉也无人管上这词是宋朝黄公绍笔下的“青玉案”——“加长”版。
电话铃声没有断。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谁共我,醉明月?”这是曹操的“短歌行”加宋朝辛弃疾的“贺新郎”里头的词。
但,电话那头的人相当固执。
铃声足足响了三十次,而且显然还不肯就此罢休,龙子铭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电话接起来。
“喂!”他的口气恶劣,大有责怪对方打断他吟诗的意思。
“龙子铭,你把我的好酒全带走了!”电话那头传来堂兄龙子俊气急败坏的严厉指控。
“不是全部,是只有六瓶。”龙子铭平静地反驳道。
龙子俊的语调突然冷了十度。“那六瓶正好是我年份最好、最醇、最名贵的收藏品——你这家伙分明是故意的。”
“大哥,酒是买来喝,不是摆着好看的。”他轻轻松松地再上诉。
“那也轮不到你喝!”龙子俊吼道。
龙子铭无声地咧咧嘴,无话可说了。
“你这几天是怎么回事?一天到晚魂不守舍的,尤其是今天,听小妹说,你一回到家里,二话不说就把我的酒抱走,你究竟搞什么鬼?”子俊询问道。
龙子铭发现自己对于一心二用颇为在行的,就像现在,他可以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抓着无线电话,一边听着大哥的牢骚,一边走到屋外欣赏落日。
“我没有‘搞鬼’呀。”他纯粹就字面意思解释。
“不要跟我打哈哈。”龙子俊试图以龙家老大的威严。
可惜这一套对龙子铭从来不曾管用过。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明月已烂醉。”他对着龙子俊吟起改编版的“月下独酌”,倒也顺畅。
“你还有闲情吟诗。”龙子俊为之气结。
“大哥,你懂不懂什么叫做:‘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龙子铭语调愉悦地反问道。
“我管你是通大道还是合自然,把我的好酒还给我!”
“六瓶洋酒下肚啦。”他哈哈狂笑。
“龙子铭!”龙子俊火大了。“有种你就不要回家来。”
突然,龙子铭的眼光落到海岸边一个白色物体上。
咦?那不是……
“好啦好啦,大哥,了不起再买酒来赔你就是,我现在有事要办。”他毫不客气地打断龙子俊的话。
“不要找藉口挂我的电话。”
“很重要的事那。”
“你会有什么见鬼的重要事?”
“我要去捡一个东西,捡到了再告诉你。”
龙子俊的声音充满了惊异。“捡东西?捡什么东西?老天!你要改行去海边检破烂吗?”
“去你的,我只是情绪低潮、心情沮丧罢了,你以为我疯了吗?”他的声音透露着几分生气。
很好。龙子俊确定了一点:至少子铭没有得自闭症。
“谁家女儿对门居,物情惟有醉中真。”这又是“东飞伯劳歌”加“浣溪沙”里头的词。
“你到底想干么?”
“我说了,我得去捡一样东西。”
“海边会有什么好捡的?”龙子俊的声音充满了困惑。
“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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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海岸边上的潮水上涨得很快,打湿了淇曼新娘礼服曳地的裙摆,也使得她手中抱着的猫儿惊慌不安地直叫嚷着。
“别再瞄瞄瞄的叫个不停了,好不好?”淇曼喃喃地抱怨道。“我知道你怕水,不过,谁叫你是我的宠物,注定要一辈子陪我受苦受难。”
小花猫一脸无辜地低呜一声当作回答。
淇曼低头望着她的宠物——无赖,无赖也回视她;它猜不出女主人的心事,只好用一双猫眼发问似地,对着淇曼投以怀疑的目光。
“不要用那种眼光看我。”淇曼被无赖望着,强烈的罪恶感油然而生。“好吧!我承认我疯了。我是个怪物,我该死、该杀、该枪毙,行了吧?”
无赖从她手中跳出,迅速朝向后方的干石头撤退。
“嘿,无赖,回来,”淇曼对着无赖大叫。“你不理我了吗?”
无赖显然很享受忤逆女主人的乐趣,它看上一块石头,于是便跳上去,快乐地坐在那里喵呜喵呜叫。
“唉……”淇曼叹一声,对着安稳地坐在石头上的无赖倾诉着。“我不值得像邦彦那样的人爱,还害他出了那么大的糗。”
无赖显然对淇曼的告解不感兴趣,它望望自己盘据的这块石头,确认自己应该是安全了,便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大呵欠,自顾自个儿的舔舔爪子。
“他可以打我、扁我、揍我,甚至海K一顿,再不然,起码也该骂我两句,可是他谢我——噢!我真想把他杀了再到教堂门口自焚!”
无赖抬高一边的眉毛看了她一眼。
她不自觉地提高音量。“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冷静的人,杀千刀的,说不定他早就算准了我会悔婚,他只是礼貌地等我提出来。”
无赖甩甩头,懒洋洋地趴回石头上,闭起眼睛见周公去。
唉!她疯了,居然在对“猫”弹琴。
今天绝对是她这辈子最糟糕的日子,或许她该在年历上记下这个倒霉日,以后每年的这一天,她都要小心别让自己衰死。
她又长长地叹气,这大概是她今天下午坐在这里所叹的第一百零八口气了。而她每一次叹息,就会被自己一身紧身的新娘礼服绷得喘不过气。这一件特别订做的合身礼服紧紧束着她,仿佛一再地提醒自己,婚姻就像礼服的箍圈,下摆拖长的裙尾则代表了婚姻的锁链。
现在她明白了,婚姻是恋爱的坟墓,这是千古不灭的定律!
海浪突然袭来,打湿了她的脚。
救命!她最好学无赖一样撤退,她站起来,可是她的脚坐麻了,根本站不稳。
她脱下鞋子,又一个大浪打来几乎把她的高跟鞋卷走,她火速抢救回那双“贝里尼”的鞋子,差一点又摔进海里,这一番折腾,让她的礼服下摆全湿,一直湿到膝盖处。
她是应该受罪,惩罚自己居然放弃周邦彦。普天之下,恐怕再也找不到像周邦彦这样诚恳、体贴、温柔、斯文、聪明能干又风度翩翩的男人了,然而就在五个小时之前,她把他一个人丢在教堂里。
“喵——”无赖的叫声从她身后不远处传来,但她却不以为意。
她只顾着欣赏夕阳云彩奇妙绚丽的变化,所以有好一会儿没有回头去看看无赖是不是还在和周公的女儿约会,还是已经葬身大海。可是淇曼还是不想转身回去,只想贪婪地恋看着夕阳西下的最后一道彩霞。
另一个海浪打上来,大浪又冲打上她的膝盖,力道之大让她感到一丝害怕。
天这么黑,风这么大,连蔚蓝的海水也慢慢变成有点恐怖的黑色,她没由来地起了一阵鸡皮疙瘩,赶紧往后退到干燥的沙地。
她是活该受一点罪,但,罪不至死吧?
就在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刚才没站稳时脚踝被她原先坐的石头边缘划伤了,正在一点一滴地流着血。
这下子好了,她的新娘礼服泡了海水,脚又流血,更让她呕到家的是——她饿了,不但是饿了,还饿呆、饿翻、饿到前胸贴后背了。
她从早上到现在都没有吃到东西,可是她的冰箱却是空空如也,她也没有任何的零嘴小吃或营养饼干,因为就在她突然决定不结婚之前,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再回到这间小木屋,然而这又是她目前唯一仅有的落脚处。
淇曼突然一阵没由来地想哭——
“喵——喵——喵——”
无赖的声音突然变得又惊又急。
淇曼觉得不对劲,连忙回头去搜寻无赖的身影,不料却发现无赖刚才还沾沾自喜霸占到的那块石头,这会儿四周已经覆满了水。
“不——”淇曼着急地叫了出来。
要命!这个时候的潮水怎么涨得这么快?
惨了啦!她只不过是一时没去注意这只又怕水又怕死的小笨猫而已,这下子无赖可能要因为她的粗心而惨遭灭顶了。
这个时候就会发现环保人士的用心之处了——放眼望去,淇曼居然找不到任何木板、绳索、树枝,或是空保特瓶等等,供她搭救无赖的工具;连一张可以让无赖交代遗言的纸屑都看不到。
怎么办?她自己又穿着笨重的礼服,行动根本不便,她该怎么抢救无赖?
“退后,小姐。”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
“什么?”她被吓得立刻回头。
淇曼根本还来不及看清楚发出声音的是什么东西,就看到自己眼前闪过一个庞然大物,那个庞然大物像个海上骁雄似的,用快速、稳健的步伐涉过几乎已经淹到他膝盖的水,把无赖从石头上一把抓到怀里。
好家伙,这个人显然是特地为她救猫来的。、
英雄!英雄!淇曼忍不住想欢呼。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中古世纪时期的骑士——虽然他救的不是公主,而是公主的宠物。
“抢救成功。”他回头,脸上露出超大的微笑。“放心吧,你的猫没事了。”
淇曼终于能看清眼前这位英雄人物了。她发现自己视线的焦点被一身健壮的肌肉和被牛仔裤里着的长腿包围。
牛仔裤的裤管从膝盖以下全部是湿的,淇曼的目光往上移,看到绉巴巴的衬衫豪放不羁地放在牛仔裤外面;衣服的扣子没扣,敞露出结实的胸膛,再往上,只见一双黑色的眼睛像两盏探照灯似地向她射来,一头浓密的黑发则像刚被台风狂扫过的鸟巢一般凌乱不堪,完全看不出是什么发型。
这个人的身材则是“夏天的棉被”——真不是盖的;一定是天天游泳,皮肤才会晒得接近古铜色,身体也练得很壮。
重点是,他还有一张坚定的嘴唇和固执的下巴。
真是……帅呀!
淇曼的心头抨然一跳;她一向不信任打扮得光鲜亮丽的英俊男人,当然,连邋遢的英俊男人也不能!瞧瞧他的眼神就知道他有多么不可信任——哪有人这样看一个陌生女孩子的?
对,这种男人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她还是不要高兴得太早!
陌生男子抱着猫走回淇曼身边,将猫轻柔地交回她手中。
“谢谢你。”她的声音僵硬。
帅帅的男人用懒洋洋的目光盯着她的新娘礼服。“不客气。”他连说话的腔调也是懒洋洋的。
“对不起,我该走了。”她一手抱无赖,一手抓起裙摆,用最骄傲的姿态迈步以维护自尊。
虽然她的脚很痛,膝盖又僵硬得快罢工,但她绝不允许自己在这个死相的陌生人面前昏倒;可是,这实在很吃力,她走了两步就不得不停下来。
她低头,连忙为自己的停步休息找话说。
“再次谢谢你救了我的猫。”才怪!
陌生男人的眼中含满笑意。“别急着离开,夕阳还没完全落下,你还有几分钟可以欣赏。”
“不了。”淇曼摇摇头。
“不会是因为我吧?如果我的出现打扰了你的宁静,那我很抱歉。”
“不,不是因为你。”绝对不是因为你,少臭美了!淇曼暗暗骂了一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要欣赏落日美景,并不限于今天。”
她抬脚要走,但却不小心绊到自己累赘的长裙,就在她以为自己就要跌入海里时,一双强而有力的手快速地伸了过来,一手拉住了她的臂膀,一手则紧紧地搂住了她的腰,她也就因此跌靠到一张坚实的男性胸膛上。无赖则险象环生地跳到陌生男子的肩膀上。
噢,不——她八成是本世纪末衰到最高点的女人!
没有哪一个女人会倒霉到发生这种尴尬的情况,除了她——扫把星罗淇曼;她绝望地靠在他胸口上听他的心跳,用力把咸湿的空气吸进她肺里。
忽然,她感觉得到,一股温暖的气息吹动着她的发梢,扎扎的胡子轻触着她的太阳穴,而他牛仔裤上的皮带铜扣压着她的胃,接着,她闻到浓烈的酒味。
这下可好,她竟然落到一个酒鬼手里了!
多么精彩绝伦的一天呵,他会发酒疯吗?希望不会,否则她就有生命危险了。
她现在就可以想像得到明天早报的头条新闻:台北县金山乡一带的海岸发现一名身着白纱礼服的无名女尸,身上沾满泥污和血渍,疑似遭到不明醉汉先奸后杀,杀完了再奸!
她不敢再想下去,她霉运的尽头在哪里?午夜十二点吗?
她不能浪费时间打第二个冷颤,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她站稳了自己的脚步,连忙用手推开男人的胸膛,她和他保持了半臂左右的距离,这才觉得安全一点,心跳缓和了一些,终于可以呼吸到新鲜空气了。
他身上应该挂一个牌子,“危险!内装易燃液体”,她怀疑这个家伙身体里流动的不是血液而是酒精。
她忽然发觉自己有些头昏。完了,她只不过是靠他近了一些,难道这样也会酒精中毒?他到底喝了多少酒?
仿佛发现她的恐惧,他的嘴角扬起一抹有趣的微笑。
他的牙齿好白好漂亮,天哪!更危险了!
他的牌子上最好再加上一句备注:(括号,小姐们,注意!此人的微笑深具魅力,迷死人不偿命,请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他盯着她的唇,似笑非笑地半眯着眼睛。
“你大概以为我是个酒鬼?”他替她提出疑虑,然后主动解释道。“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喝酒一向有节制,不然,你可以试试我的舌头是不是还灵活敏捷。”
这可不是开玩笑,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把樱桃梗子放在嘴巴里,用舌头将它打成一个蝴蝶结的功夫堪称一绝!
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淇曼几乎要尖叫了;她不但遇到一个酒鬼,还是个色魔,难怪他的眼神充满了饥渴。
“不必了,”她小心翼翼、不动声色地提起裙摆往后退一步,拉长他们之间的距离。“我并不怀疑。”
他双手插进牛仔裤口袋,上前一步审慎地打量她。
“谢谢,”他又微笑了。“如果我早料到傍晚时会遇见邻居,就不需要藉酒浇愁。对了,告诉我,你常常干这种事吗?”
这一回,他的笑容带着诚恳的歉意。
但是,淇曼不想接受他的伪善。“什么事?”她生气地瞪着他问。
“穿着新娘礼服到海边来溜猫,”他抚着安然地站在他肩上的无赖。“这只猫是谁的?我讨厌所有猫科动物,如果这只猫是新郎倌的,而你又正好打算把他骗到海边来毁尸灭迹的话,我很乐意帮你把他的猫处理掉。”
淇曼翻了翻白眼。“很抱歉要让你失望了,这是我的猫。”
“它是你的猫?原来如此;那么,咱们的新郎倌也和我一样讨厌猫吗?”他再次于话题中提到“新郎”这号人物。
而他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放眼望去,怎么都没见到新郎?
“不!”淇曼气恼地再瞪他一眼o
“噢,对不起,那是我会错意了,我还以为新郎因为你坚持要猫咪陪嫁而气愤地跳海了。”
淇曼的脑海中立刻幻想出邦彦沉入水里的画面,他的模样肯定还是不慌不忙地整理领带、摸摸头发,为灭顶前做最后的准备。
噢,不,她怎么可以诅咒邦彦?
淇曼闭上眼睛叹了口气,看来她糟糕的一天还没过完,这个邋遢的野男人显然是逮着机会想寻她开心。
她冷冷地看着陌生人,不打算对他的话做反击,只是用她又大又圆的一双杏眼暗骂他——姑娘的心情够差了,少来惹我!
“我真的该走了。”懒得再和他周旋下去,她斩钉截铁地说。“我有比在这里让人笑话更重要的事要做。”
譬如说,回她的小屋里喝热开水嚼冰箱里唯一剩下的冰块来充饥。
“是吗?真可惜,我正想要好好认识邻居呢。”他仍是一脸邪笑。
淇曼伸手把无赖抱过来,突然想起他刚才也说过他们是邻居。
这附近除了她租的那间小木屋外,就只有一幢红木玻璃屋,而且正好就在他们现在站的地方崖上。淇曼曾经胡乱猜想着会不会是个像“怪叔叔”一样的老人住在那里。但是她面前的这个男人不但不是个糟老头子,而且还是个顶多三十五岁,如假包换的帅男人。
“这房子是你的吗?”她斜倾着头,望着红木玻璃屋问道。
因为忍不住好奇,所以淇曼一时之间竟忘了他很可能是个讨人厌的酒鬼、色魔、外加神经病。
“不,是我们家的度假别墅。”他微笑着。
难怪她没见过他。天哪,真是要命,他的微笑真好看。
不不不,切记,切记,帅小子不可靠。别随便相信人,天知道他是不是真是那房子的主人,他可以随便一指呀!
他十分有趣地看着她脸上的情绪变化,和她那双大眼睛里信任与不信任的迭相交织。
“龙子铭,你的新邻居。”他伸出一只右手,脸上绽放出友善的笑容。“我知道我的样子一定很邋遢,正如同我刚才所说的,如果我早知道会在此刻认识邻居,我就不会让自己这么邋遢地出现。”
淇曼犹豫了五秒钟,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握住他的手,发觉他的大手温温热热的。
她可以相信这家伙不是什么疯狂杀人魔吗?
“罗淇曼。”迟疑地,她报出了自己的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