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位于市区的古玩店里,一对父女正与工人忙着搬运从大陆运送而来的秦朝兵马俑。
“我说女儿呀,爸爸年纪一把啦,别再弄这些重得要命的玩意来折损我的体力了。”秦乐对女儿抱怨着。
“是别人出力比较多吧。”秦苜苜挑高了眉,满脸不以为然。
“那你也别没事找来这么重一尊陶俑来折腾人嘛。”
“才一百五十多公斤,不算重啦。”
“这么大一尊,挺占空间的,没人买怎么办?”
“没人买就摆在店里自己欣赏。再说,我不认为这花了不少工夫弄来的热门东西,你会买不出去?”秦苜苜相信凭父亲的三寸不烂之舌,不可能卖不到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是是,老子有一套销售功夫,但也得靠你四处搜集东西才有得卖,不过,还是请大小姐你少搬这些笨重的东西回来,OK?”
秦苜苜还来不及来口,另一首声音便先响起。
“秦小姐,这次又破你的记录了。”
看来,这不是她第一回搬这么大的东西回家了。
她曾为了搬一样体积庞大的东西拆了废庙的大门,还曾把一堆石狮子之类的贵“重”文物搬回家,而这一次的秦朝兵马俑是重量破了上回那对石狮的记录。
“呵呵,除非下回秦小姐有办法把金字塔的大石块给拆回来,否则,它应该是记录保持人。”老交情的搬运工人打趣地指着立在墙边的秦朝兵马俑。
搬运工人领完工资,笑着离开。
“还有什么比较新鲜的吗?”
“有,好几样呢!在我的行李里。”秦苜苜小声地回答。
“先说来听听。”
“唐朝的春宫瓷枕,挺漂亮的喔!要不要自己收藏?”秦苜苜以色迷迷的眼神瞟着父亲。
她以前不晓得中国的性学是如此精深的,直至此次大旅行,巧遇专门收藏性学文物的人士,才开了眼界。
“哇塞,古时候就有啦?”她当时这么惊呼。
“当然,否则你以为中国十二亿人口是怎么来的?”瓷枕的主人冷冷地答复秦苜苜的大惊小怪。
这么说也不无道理。
“没大没小。”秦乐羞红了脸,斥着女儿。
“不要啊?那我自己留着好了。”
秦乐本想开口,却被上门的客人给打断。
“先生,需要什么吗?”秦乐笑脸迎客。
来者一身老旧衣着,且还有些破洞,十足的流浪汉模样。
但是,秦乐却丝毫的不鄙视他。
并不是秦乐将顾客一视同人,而是经验老道的他深知,越是古怪的客人,出手越大方。
外表酷似流浪汉的男子,随手摸了摸一只明代青花瓷瓶,又拿起另一只清代青花瓷瓶端详,接着目光抟向一只蓝底白凤纹的小口径花瓶,拿起它,横放在面前欣赏着,然后再看看花瓶底部。
“好东西。”他赞叹着说。
“先生真有眼光,这只斋蓝釉白凤梅瓶,是元代景德镇出品,可说是极具代表性的精品,这原是一对的,但另一只梅瓶在江苏省扬州博物馆里展示。”
“多少?”
“很便宜,只要六十万就好。”
“我先付二十万订金,改天再来取货并付清。”男子毫不考虑地掏出两叠钞票交给秦乐。
果不出所料,越是怪异的人出手越大方。
男子瞄了眼门外往来的人潮。
“如果有人问起,别说我来过。”
“好的,没问题,我们会忘记刚才发生什么事的。”秦乐极度配合地说。
男子满意地点头,收下单据,随即离开。
“哇,这尊宝物一来,就替我赚了一笔钱,嗯,很好,总算没有白费了昂贵的运送费。”
秦乐因生意做成,且顾客十分阿沙力而感到心情愉悦,一扫先前的怨怼。
秦苜苜不答腔,满脸狐疑地抱起方才那名男子购买的那只元代斋蓝白釉凤梅瓶,摇了摇,瓶子里传来了叮咚声响。
“果然没错。”她喃喃自语。
“你在干嘛啊?”秦乐不解地看着女儿莫名其妙的举动。
“印证我的眼力好与不好。”
“有病啊,抱着梅瓶摇摇就可以证明你的眼力好与不好?别逗了,还是快把东西收好,它可是价值六十万啊!”
万一有个什么闪失,可就得不偿失。
“瓶子里有东西,是刚才那位客人放的。”
“是吗?我怎么没发现?”
“你要是发现了,今天就是我在这里看店,你到处去搜集古董了。”秦苜苜坏坏地取笑父亲。
“别老是这么笑我,你有本事找东西,可没有办法把它们推销出去。”秦乐不甘示弱地回道。
“是,我们父女俩,谁也缺不了谁。”秦苜苜笑着走到店门外,伸了伸懒腰,迅速打量四周一遍,确定没有可疑人物之后,才转身回到店里。
“又怎么啦?”
“今天赚了二十万,可以收摊了。”说完,她开始动手关店门。
“年轻人不可以这么没远见,一天赚二十万算什么。”
秦苜苜不理会父亲的唠叨,更年斯的男人总是特别罗嗦。待电动门完全合上时,她抱起那只蓝色梅瓶往楼上走。
见女儿一脸正经,秦乐乘乘地闭上嘴,跟随女儿上楼研究,虽然他不知道是要研究什么。
★★★
秦苜苜自花瓶中取出一枚做工精致的琥珀戒指。
“奇怪,这枚戒指不算小,怎么他放进去时我会没听见声音呢?”秦乐搔着头想不通。
“谁教你的嘴巴呱呱呱的,话说个不停,那细小的声音早被你的音量淹没了,你当然听不见。”
“呵呵……”他这女儿就是嘴巴坏了点,老是喜欢掀他的底牌。
“这枚戒指顶多是几十万的价值,可是看那个男人的神情,又觉得不只这样而已。”秦苜苜拿着琥珀戒指思考着。
“你看,很样老鹰的眼睛。”
秦乐接过女儿手上的戒指,迎着光仔细打量着。
“苜苜,去拿放大镜。”
“爸,是不是觉得中心的纹路十分特殊?”
“嗯,可能暗藏玄机。”
于是,父女俩用放大镜仔仔细细地研究,但是看了半天却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样好了,我拿纸和笔先把上面的纹路描绘下来,再慢慢研究。”秦苜苜脑筋动得极快。
“好主意。”
一会儿之后,他们把戒指上的纹路一一描在纸上,然后拿着纸研究,只可惜看了半天,还是搞不懂那是什么。
“爸,你觉得像什么?”
“什么都不像,也许这只是一个纹路奇物的琥珀罢了,没有什么玄机。”秦乐没了方才的兴致,戒指里说不定是什么昆虫、植物包裹在其中。
“我不这么认为。如果没有特别的地方,那位客人何必打扮成流浪汉模样,还闪闪躲躲的,生怕让人看见,或是认出来。而且,他把琥珀戒指藏在花瓶里,然后以高价买下这花瓶,可以肯定的,这只戒指必定能替他带来比六十万更高的益处。”
“说不定是他近视十分严重,误把破铜烂铁当宝物。”
“少胡扯了,你看他那模样像吗?”
“那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有答案时再说给我听听。”秦乐抱起花瓶下楼,离去前提醒道:“记得要把戒指放回去。”
★★★
“爸,我快要找到答案了。”
秦苜苜大清早自外头回来,便兴冲冲地对父亲报告好消息。
“找到什么答案?”秦乐不知道女儿指地是什么。
“这个。”秦苜苜从口袋里拿出琥珀戒指。
“什么!你还没把它放回去呀?要是人家突然来取货,看你不惹出祸才怪!”秦乐一把夺回女儿手中的琥珀戒指,奔至楼下,将它放回梅瓶里,再折回二楼。
“爸,你还没听我说完。”秦苜苜抄起一块法国吐司,塞入口中。
“苜苜,坐下来吃。”秦母脸一沉。对女儿没一点女孩该有的气质感到极度失望。
秦苜苜乘乘坐正,挺直了腰,斯文秀气地拿取食物。
“那戒指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值得你一整晚窝在朋友那儿,不回家过夜?”女儿大了!管不住了。
“只是个假贷。”话虽这么说,秦苜苜的语气中反而透露着兴奋,仿佛有什么好玩的事就要发生。
“反正不是我们的东西,是真是假都与我们无关。”秦母毫不在意地说。
在这个家里,她和丈夫以及独生女比较起来,她是对古董文物最不在乎的人。不过是死人留下来的东西嘛!似乎不必花上大把钞票买回家供奉吧?她一直这么认为。
“就是呀。”秦乐附和着。
“不过,我怀疑这戒指是寻找某个藏宝地点的关键物。”秦苜苜发表几日来的研究成果。
“什么年代了,有谁还在玩这种藏宝的无聊游戏?”秦母压根不相信,原因来自于女儿寻宝多次,比无所获。
“别像以前一样就好罗。”基本上,秦乐并不是完全否定女儿的想法,只是,真的如老婆大人所说,现在没有人会有藏宝的兴致。真有宝物,拿去苏比富拍卖都来不及了,哪还会挖个洞,把它藏起来?
“哎哟,别这样嘛!我的寻宝活动也才几次而已,说不定这次就会成功了。”秦苜苜对于以往一同寻宝失败丝毫不感到气馁。
因为她只是纯粹好玩罢了,对寻宝的结果并无很高的期望,所以就算失败了,她也无所谓,就当是去旅游,看看异地风情。
秦母白她一眼,“还好意思说。”
“这么有兴趣,何不去参加考古队?”这个问题秦乐已问了不下百次,所正同样都是在找死人的荣誉感,何不跟着考古队,比自己花大半天摸索,结果一无所获来得好吧?
“性质不一样。”
“该收心了,苜苜,你年纪也不小了,还不交个男朋友好让妈妈放心。”秦母不喜欢女儿成天东奔西跑的,像个野丫头。
“是该找个归宿了……”秦乐喃喃地念着。
“停!那壶不开提那壶,我说过缘分还末到嘛,何必那么担心。”秦苜苜快速解决盘中食物,准备脚底抹油——开溜。
“吃饱了。我去图书馆找资料,不必等我吃午饭。”
每每秦家二老一提起婚姻大事,秦苜苜必会找借口闪人。
★★★★
在阳明山上,一栋日式风味浓厚的庭园别墅,与其他西洋式建筑比较下,显得独树一帜。
“黑鹰,查到戒指的下落了。”一名高大魁梧的酷哥朝坐在皮椅里,背对着他的男子禀告。
“喔,陈老头把它藏到哪里?”黑鹰旋过皮椅,神态轻松地问。
“在台中市区一家文物店里。”
“挺有本事嘛,藏到那种地方去了。”
黑鹰身旁的贴身保镖为酷哥端来一杯热茶。
“谢谢。”酷哥连忙谢过。
“如果陈老头知道我们早已掌握了他的一举一动时,他的反应会如何呢?真想亲眼目睹。”黑鹰的口气满是斯望。
“恼羞成怒?应该不只是这样,气得后悔当初没有赶尽杀绝……也不够看。”酷哥想象着老奸臣届时可能的反应。
“可能会当场口吐白沫。昏了过去,这样才好掩饰他的尴尬与罪行。”黑鹰淡淡地说。反正他这种伎俩,大伙都看多了,可是陈老头却演得乐此不疲,老是以心脏病发来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可惜的是,他这出陈年老戏不再有用,这一回,黑鹰决计非要把陈老头敕得人仰马翻不可。
“这次战场离开了台北,他自然少了帮手,而我们也可以乘机好好地教训这个向天借了胆的老头。”酷哥的语气有着明显的兴奋,终于找到机会可以光明正大地修理人,而不需要背地里壮斗来斗去,真是好啊!
“你觉得用什么法子来折腾陈老头比较好?”黑鹰瞥头问保镖。
“血腥的场面交给我处理,至于要用什么方法,你们自有定夺。为需问我。”保镖酷酷地回答。
“不需要太血腥,那家伙,只要架空他的权力就等于要他的命了。”黑鹰笑笑地说,尝过手握大权滋味的人,鲜少会有甘于平淡的。
“哈,那么他可真是棺材踏进了三分之二啦!”
“是呀,剩下来的,就看这一次的行动了。”黑鹰锐利的眼神流露出非毁掉陈老头的坚定。
陈老头多次暗地里假借各种名义,行叛变之实,几年下来,他的党羽多半遭到冷冻,甚至驱逐,如今,他无计可施,况动起黑家的传家之宝——鹰之石的脑筋。所以黑鹰决定这一次要借此名义毁了他,并让那些当年与陈老头联合起来谋害他父亲的人尝尝苦果。
酷哥颇能体谅地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除掉这个人渣后,去国散散心吧。”
“大家都辛苦了。”黑鹰有感而发。五人组及他的保镖近几年几乎从末有休息的日子,为的就是达成他的心愿——为父报仇。
“有事再联络,我先走了。”
酷哥离去前,黑鹰出声唤住他。
“玄武。”
“嗯,什么事?”
“别被台中的美人迷昏了头,忘记有正事要办。”
“遵命。不过麻烦你将那段糗到家的事自动遗忘,从此以后别再提起好吗?”玄武可怜兮兮的央求着。
“那就要看你这次的表现了。”黑鹰提出交换条件。
“黑鹰,狗急了会跳墙喔。”保镖好心地提醒。
熟悉玄武的同伴皆知,他虽然外表看起来酷酷的,其实最爱在街头泡妞发,这不打紧,重要的是,他老兄常常因此而差点误了正事。
“嘿,别这样污辱我的人格,这颗心是很脆弱的。”玄武皱眉捧心地说。
“怎么,‘南旋捧心’一剧又要上演啦?”黑鹰因他的耍宝而笑着。
“不,在位一起夹攻下,这回演的是狭心症发作。”玄武佯装一脸正经地解释道。
一阵笑声回荡在屋里,久久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