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京城,北罗镇 >> 抢婚,古色古香 >> 王爷闹洞房作者:朱映徽 | 收藏本站
王爷闹洞房 第一章 作者:朱映徽
    一间十分简朴的房子,座落在京城一条不起眼的小巷弄里。

    屋子不大,家中人口也很简单,就只有一对约莫四十多岁的夫妇以及他们的独生女,家中甚至连个供使唤的家仆或丫鬟也没有。

    这样的生活虽然还不到穷困潦倒的地步,却也绝对称不上富裕。

    一名十六、七岁的年轻女子从屋后走进厅中,那张未施脂粉的容颜,宛如百合花般清丽娇美。

    「心儿,振武都来了好一会儿了,妳怎么现在才出来?真是太失礼了。」宁德威轻责着女儿。

    「我刚在后头整理些东西,真是抱歉。」宁心儿对客人露出歉然的神情。

    「别这么说,是我突然到访,失礼的是我才对。」叶振武连忙摇头,憨厚的脸上充满了诚恳。

    他望着宁心儿,眼底充满了赞赏——巴掌大的瓜子脸、精致的五官、白皙的肌肤、姣好的身材,她真是他所见过最美丽的女子了。

    虽然她根本没有做什么特别的妆扮,却丝毫掩盖不了她那优雅脱俗的气质,这就是所谓的「丽质天生」吧!

    「昨天我远房表亲来家中作客,送了好几箱的瓜果,都是他们自己种的,由于数量实在太多,所以我特地带了些过来给你们,希望不会造成你们的困扰。」叶振武这话说得漂亮,不会让他们觉得他是在「施舍」。

    「振武真是有心,那就多谢了。」宁德威笑道。

    「伯父别这么客气,其实我一直都将你们当成自己人看待,对自己人本来就应该好一点嘛!」叶振武笑了笑,忍不住又多望了宁心儿一眼。

    宁心儿对他的目光回以一抹浅浅的微笑,对于这个长她五岁的男子,她的心中充满了感激。

    原本她爹经营古董买卖,家境一直相当富裕,然而大约在两年多前,娘不知为何染上了一种怪病,不仅身子时常发冷、发热,病况严重的时候,甚至连爹和她都认不得了。

    为了医治娘的病,爹花了数不清的银两,请来了数不清的大夫,然而却没有人能将娘治好,甚至病情连半点起色也没有。

    后来,爹遇上一个自称是云游四海的神医,说是有法子可以医治娘的病,想不到那人却是个四处招摇撞骗的家伙,爹耗费了巨资,结果却只换来了一张胡乱写着几种草药的方子。

    原本以为这样的遭遇已经够惨了,岂料祸不单行,爹的几名伙计竟串通起来卷款而逃,临去前甚至还狠心地放火烧了爹的铺子!

    一夕之间,爹多年的心血全化为乌有,更悲惨的是,爹的铺子里正巧摆了一批客人拿过来寄卖的值钱货,那些东西连同铺子一块儿被烧个精光,而这笔帐却是算在爹的头上。

    前来讨债的客人,不由分说地将他们一家三口赶出家门,说是要用他们的那间屋子来抵债。

    接二连三的残酷打击,让一向坚强的爹也跟着病倒,正当她慌乱不知所措之际,幸好住在附近的叶家对他们伸出援手,让他们一家三口有个安身之处,而爹娘的病也在叶家透过关系找来真正妙手回春的名医之后,逐渐有了起色,最后都完全的康复了。

    现在他们的生活还算安定,爹也在叶家的帮忙下重新经营小本生意,一切都在刚起步的阶段,即使经济条件大不如从前,他们却没有太多的怨怼,将这一切的困厄当成命运对他们的试炼。

    「伯父等会儿还要去照顾铺子对吧?我就不多打扰了。这些瓜果你们慢慢吃,如果吃完了,我还可以送些过来,千万别跟我客气。」闲聊了几句之后,叶振武便起身告退。

    「那就先谢了,别忘了帮我向令尊、令堂问候一声。」

    「一定、一定。」

    送走了叶振武之后,宁家一家三口在厅中闲话家常。

    「振武真是个不错的孩子,我感觉得出来,他对咱们的心儿极有好感哪!」宁德威说道。

    「是啊!」柳芷娘点头附和夫君的话。「我常在想,说不定当初叶家愿意帮咱们的忙,也是冲着心儿的面子。」

    「哪有?心儿的面子才没有这么大呢!」宁心儿摇了摇头,不敢居功。

    「谁说的?我的心肝宝贝面子就有这么大。」柳芷娘拉着女儿的手,疼爱之情溢于言表。

    宁德威笑了笑,说道:「叶家真的很够意思,其实他们也算不上多富裕,却愿意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鼎力相助,这份恩情真的很大。」

    叶家世代经营米行,而且只是个不大不小的铺子,完全跟「富商」两个字扯不上边。当初接济他们一家三口,还为他们张罗了这间屋子,肯定对他们的经济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振武是个老实人,为人正直又诚恳,心儿若是嫁给他,应该也算是个不错的归宿吧!」宁德威说道。

    「爹、娘,八字都没一撇呢!」宁心儿嗔道,试图打断这个话题。

    「心儿,说真的,如果振武真的开口求亲了,妳愿意嫁给他吗?」柳芷娘关心地问。

    宁氏夫妇都相信,叶振武一定是想娶女儿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开口提亲罢了,而事关心爱女儿的终身幸福,他们当然得先了解一下她的意愿才行。

    愿意吗?这个问题让宁心儿迟疑了一会儿。

    对于叶振武,她从来就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不过,她很确定喜欢他这个人,他的老实可靠、他的诚恳正直,让她觉得他是个可以信赖的好人。

    除了她并不讨厌叶振武之外,叶家对他们的恩情实在太大了,就算要她以身相许来回报,也并不为过。

    「一切听凭爹娘安排就是了。」

    看爹娘对她的答案点了点头,她知道他们就当她是默许了。忽然间,一抹淡淡的惆怅掠过心底。

    其实,自从几年前她参加过表姊的婚礼之后,看着表姊和表姊夫甜蜜恩爱的模样,她的心里也不禁暗暗期盼将来能遇上一个令自己怦然心动的男人。

    只是以目前的情况而言,就算真的出现了一个那样的人,她恐怕也抛不下恩情的包袱,没有不顾一切地随那个人远走高飞的勇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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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飒爽的狂风呼啸在京城近郊的山林间,一名黑衣男子策马奔驰,那桀骜不驯的姿态比风还狂。

    阵阵袭面的劲风,令他浓密的黑发翻飞,露出一张轮廓分明的俊脸,而他那傲然不羁的神情以及噙在嘴边那抹冷冷的笑,令他宛如一只盘旋于天际的孤鹰,以睥睨之姿俯视着他脚下的一切。

    他,名叫齐少棠,是当今圣上亲封的德睿王爷。

    一想起自己「响当当」的名号,他唇边那抹笑变得更冷,甚至还透着一丝嘲讽的意味。

    呵!有谁想得到,当年那个被叔叔、婶婶赶出家门,任凭自生自灭的孤儿,现在竟摇身一变成了尊贵不凡的王爷!

    人生的际遇,还真是难料啊!

    在他十岁的第一天,原以为自己就要死了,想不到却遇见了一个纯真善良的女娃儿,带给他前所未有的温暖与感动,让他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那一年,他找了间客栈,情商掌柜的让他当一名打杂的小伙计,工作了大半年,日子虽然无聊却也还算安稳,想不到有天客栈的店小二偷走了掌柜的好几张大面额银票,还设计将一切嫁祸给他!

    掌柜的简直气炸了,不仅痛骂他是个忘恩负义的混帐,还要找官府的人来抓他去问罪。

    开什么玩笑?银票又不是他偷的,他怎可能笨得背黑锅、乖乖地束手就擒?虽然趁隙溜掉的举动很像畏罪潜逃,但总好过莫名其妙被抓进牢里吧!

    只是,再次流离失所的他,又开始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生活,结果在他十岁的最后一天,不仅再度饥寒交迫,还染上了严重的风寒。

    病得倒在路边快要断气的他,原以为自己就要死了,想不到却被一对看起来有钱有势的老夫妇给「捡」了回去,后来他才知道,他们确实「非常」的有钱有势——原来他们是当今的嘉恩王爷夫妇!

    膝下无子的这对老人家,竟异想天开地认为他是老天爷赐给他们的儿子,所以决定要收养他,认他为义子。

    对于这份天上掉下来的荣华富贵,原本他是不屑要的,但是看在他们是他的救命恩人,再加上这对老夫妇膝下无子,确实挺「可怜」的分上,他才勉强答应的。

    只不过,答应归答应,他虽然成了王爷的义子,不代表他的言行举止从此也会变得高贵优雅,他依旧孤傲、依旧张狂、依旧我行我素,谁也拿他没辙。

    更「过分」的是,他不愿意跟着义父改姓,不害怕别人知道他的出身,不在乎某些自以为高尚的富家公子的冷嘲热讽,更不屑学那些家伙虚伪地扮笑脸!

    这样的他,很显然和高贵的王公贵族格格不入,可是在他义父、义母的努力拉拢、打好关系下,他和当今皇上也见了好几次面,而皇上也不知道是跟他义父、义母的感情太熟络亲近了,还是哪根筋不对劲了,不仅大大欣赏如此孤傲不群的他,甚至还在两年前封他为德睿王爷!

    呵!无所谓!是王爷还是平民,对他来说都不重要,这辈子他唯一放在心上的,就只有当年在他快冻死、饿死时,那个被他粗暴鲁莽地对待,却还坚持要给他包子和披肩的女孩儿。

    那时他的态度简直是恶劣凶悍到了极点,甚至还害她跌倒破相,额角流血,但是她不但没有生气地指责他,也没有哭哭啼啼地跑掉,还硬是用着撒娇的语气「求」他吃了她的包子、留下她的披肩。

    那份难以言喻的温暖与感动,是他相信这世上仍有真心的唯一理由。

    他曾想过,倘若这辈子还能再遇到她,他肯定要将他生命中唯一的美好留在身边,永远也不放她走!

    只是……他们还会有再见面的一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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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了这些年养成的晨间骑马习惯后,齐少棠这才返回京城。

    在回王府的路上,齐少棠远远就瞥见有名衣着华丽的男子在调戏一名女子,他看不见那名背对着他的女子的容貌,但是那个男子他认得。

    那家伙叫做郭正盛,是京城出了名的下流胚子,调戏良家妇女已是他的家常便饭,三天两头就要当街上演一回。

    齐少棠冷冷地瞥着眼前这一幕,并没有打算插手。

    以郭正盛的习性,他即便管得了今天这一桩,也管不了明天、后天、还有往后每一天发生的事。

    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既然不能改变这家伙的劣根性,他又何必浪费自己的时间和力气在这种无耻家伙的身上?反正听说郭正盛是个妻管严,他也只敢趁妻子不在身边的时候,在外头调戏良家妇女,占点小便宜,不敢真的做出什么更过分的事情来。

    就在齐少棠打算离去的时候,郭正盛恼怒的声音传来——

    「宁心儿!妳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本大爷看得上妳,想请妳上茶楼吃个饭、聊聊天,这是妳的福分,要不凭妳的身分,连跟本大爷讲话的资格都没有!」

    听见「宁心儿」这三个字,齐少棠浑身一僵,脸色瞬变。

    他猛地转头,不敢置信地盯着那抹娇小的背影。

    是她吗?会是她吗?

    他的宁心儿,是个家境富裕的千金小姐,可眼前这名女子,却是个身穿粗布衣裳的平民女子,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

    但……她叫「宁心儿」!她会是他的「宁心儿」吗?

    齐少棠的心,因这个名字而掀起了强烈的波澜。

    眼看郭正盛想要伸手强拉宁心儿,齐少棠的脸色一沉,纵身从马背上俐落地跃了过去,一把将宁心儿拉到自己身边。

    「搞什么?」差点到手的美人突然被抢,郭正盛不禁大为恼怒。

    他抬头一瞪,却因立刻认出齐少棠的身分而脸色大变。

    论起身分地位,只是京城富商的他绝对无法和齐少棠相提并论,很有自知之明的他,吭都不敢吭地摸摸鼻子,赶紧转身就走。

    宁心儿原本被郭正盛骚扰得不知所措,幸好有人挺身而出地救了她。她松了口气,正想开口答谢,身旁的男人却突然伸手拨开她额前的发丝,彷佛想确定什么似的,一瞬也不瞬地盯着她的额角。

    当齐少棠看见了那道浅得几乎快看不见的伤疤,他的黑眸闪动着异常炽烈的光芒,目光也再度回到她美丽的脸上。

    「妳叫宁心儿——宁是宁静的宁,心是心爱的心,儿是女儿的儿。」他的语气不带有半点疑问,而是相当肯定的。

    宁心儿愕然瞪大了眼,不解地问:「你怎么知道?」而她这样的反应等于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真的是她!齐少棠的心彷佛被人狠狠揪住般的激动狂乱,他先是注视她许久,忽然间又将她紧紧地拥入怀中,那力道之大,像是想将她娇小的身子完全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宁心儿被他的举动吓了一大跳,怎么她才刚躲过郭正盛的骚扰拉扯,却又落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中?

    可……不知道为什么,这男人的举动虽然唐突,可她并不感到被轻薄、非礼,她甚至可以感觉得到这个男人激动的情绪。

    但这是为什么呢?他为何如此的激动?又为何知道她的名字?

    「你……你到底是谁?」她眨着惊疑不定的眸子问道。

    「妳忘了我?」齐少棠的脸色忽然变得好复杂。

    她竟忘了他!

    这些年来,他始终记得当年那个粉嫩娇俏的女娃儿,甚至只要一闭上眼,就能清楚地忆起当时感受到的温暖与感动,然而她却忘了他,或者在她的记忆中,始终不曾有过他?

    齐少棠皱了皱眉,却在下一瞬嘲笑起自己的大惊小怪。

    她确实没有什么理由要记住他,她或许从不知道自己曾经「救活」过一个人,而她更不会知道自己当时微不足道的举动,对他的意义有多么重大。

    不过无妨,命运既然又安排他们再度相遇,这一次,他一定要将这个生命中最真、最美、最重要的人儿永远留在身边!

    「我们……我们见过面吗?」宁心儿试探地问,并仔细地端详眼前的男人,努力搜寻记忆中的线索。

    看着他那张阳刚的俊脸、那双深邃灼热的眼眸,她的脑中彷佛有什么模糊的影像一闪而过,但却快得她来不及捕捉就消失了。

    正当宁心儿打算细细回想的时候,一名随从装扮模样的年轻男子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王爷,奴才总算找到您了!」

    「有什么事吗?」齐少棠皱了皱眉,不是很喜欢和她重逢的场面被任何事情给打断。

    「皇上差人到王府传话,召王爷进宫。」

    「即刻进宫吗?」

    「是,来人是这么说的。」

    听见这个消息,齐少棠的浓眉皱得死紧。

    若是其他人找他也就算了,他大可以不予理会,可既然是皇上召见,他再怎么不愿也得去「应付」、「应付」。

    也罢,反正既然知道原来他的宁心儿就在京城之中,那么要找到她也不是什么难事。

    「心儿,我有事得先走一步,我会再去找妳的。」

    听见他用低沉的嗓音亲昵地唤着自己的名字,宁心儿的心掀起一阵莫名的骚动,但她还来不及有任何反应,他竟突然低下头,丝毫不管周遭人的眼光,当众轻吻了她的唇。

    若说刚才他的拥抱吓了她一大跳,那么这个突如其来的亲吻更是将她给吓傻了,她就这么惊愕地瞪圆了眼,怔怔地待在原地目送他离开,过了好一会儿才总算回过神来。

    如果她没听错的话,刚才那名随从喊他「王爷」?但她可不记得自己认识什么王爷呀!那个似曾相识的男人到底是谁?

    下意识地,她伸手抚着被他吻过的唇,虽然只是短暂的一瞬间,可他唇片的温度却似乎留在她的唇上,久久不散,而她的一颗芳心,也宛如平静的湖面突然被投入了一块巨石,掀起的波澜怎么也平复不了。

    怦然心动……就是这种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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