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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绝非善类 第六章 作者:谢上薰
    名人开的餐厅,不论气派或服务均没得挑剔,菜色精致,不油不腻,讲究刀工,摆盘,以高汤入菜,口口满足。

    一道蟹黄烧鱼翅是它的招牌菜,整道菜晶莹剔透,卖相好,口感一流,香气隽永,这一道主菜摆出来,其他的就只能点清淡些的。

    名人开的餐馆,讲究的便是征服老饕的嘴。

    雷旭日还没有老到成为刁嘴的老饕,但也被美味的口感征服了。“莫氏家族非常低调,在各行各业都占有一席之地,但都不是最耀眼的,引不起社会大众讨论,但中上阶层的人家却几乎都知道他们的存在,成为他们的隐形客户,莫氏家族,真的不容小觑。”

    这家餐馆,便是莫氏家族的某位美食家开的,规模不大,价钱公道,没有大肆宣传,却需要一星期前预约才有位子,因为好吃。

    不过,莫氏家族有成就的人不少,彼此还算团结,这家餐厅每天保留五张小桌给自己人。

    “莫玄琴学姐的‘玄之又玄造型设计坊’也做出口碑了,她每次帮我打扮都大受好评,加上我们贵族女中的学姐,学妹阵容浩大,且是待嫁之身,玄琴姐干脆又加开‘婚礼顾问公司’,你大哥,大嫂是她的客户呢。”

    沈蝶衣笑得甜净,雷旭日哪有闲工夫一星期前去预约餐厅,是她事前打来询问,报上莫玄琴的名字,便得到特留桌位子。

    从此她的名字会被登记在特留位一栏里,因为莫玄琴当她是自己人。

    雷旭日放松心情,有趣的追问:“你们贵族女校的同学好象自成一个小社会团体,彼此互通有无。”

    “大家都满好相处的,可能因为我的成绩普普通通,对别人没有威胁性,反而没有敌人。”沈蝶衣侃侃而谈,愿意让他多了解她,“象这次订婚礼物收到的二十个名牌包,十之八九是那群同学送的,她们还互相打听清楚,居然都没有撞包,真厉害。”

    “方岚心肯定没有收到这么棒的结婚礼物,看她嫉妒得红了眼。”

    “这不是值得嫉妒的事耶。”

    “是吗?”

    “小玥有帮忙做记录,以便日后换哪位同学订婚,我必须回送相同等值的礼物,不然就太失礼了。”

    雷旭日明白了,照理说一个名牌包最起码也要两三万元以上,一般不会送这么贵的订婚礼物,但与蝶衣有保持来往的同学们却有志一同的都送了,一来,是不担心日后蝶衣没能力回送,二来,是女孩子难得的“同仇敌忾”的心理作祟,大家太同情蝶衣被好友背叛的遭遇了,有点故意要做给方岚心看的。

    “你做人成功,人缘不错。”

    “呵呵……”沈蝶衣笑了出来,“我倒是觉得人家同情我的成分居多,收到不少‘安慰奖’。连平常很少跟我说话的爷爷,都摸了摸我的头说‘爷爷会给你多得不象话的嫁妆,教混账雷之凡后悔莫及’。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每个人都在同情我啊,就算我说我不在乎呀,我不可怜呀,没人相信耶,哦,只有少阳相信。”

    雷旭日挑了挑眉,跟着放声大笑,“我也相信。”

    这世上的人都只看表面,结果便荒谬得很,因为方岚心是成功抢走白马王子的胜利者,沈蝶衣便成了可怜的失败者,大部分的人都会同情弱者,只要瞧见沈蝶衣弱不禁风的外表,便纷纷表示同情。

    “其实我觉得岚心……哦,是大嫂,她与大哥才是天生一对。”

    “怎么说。”

    “岚心跟我不一样,成绩非常优秀,是个才女,她的智商一定很高,看到大哥有那么多的女性朋友,红粉知己,她都面不改色,应付得很周到,这点,我绝对望尘莫及,我看到那么多女人只会头昏眼花,丢脸的落荒而逃。”

    “时间会证明一切。”雷旭日酷酷的吐出一句。

    “什么?”

    “但愿时间能证明她的选择没错。”

    “说这什么话嘛,应该祝人家永浴爱河才对。”

    雷旭日发觉她没什么争强好胜的心,要不,即便不怨恨方岚心抢走雷之凡,也说不出祝福的话,因为被人同情的滋味不大好受。

    “我的蝶衣太善良了。”跟她在一起,他可以完全放松精神,毋须防备,人生难得好伴侣,要相处一生一世的人,玩谍对谍就太累了。

    “才不呢。是因为我有了最棒的未婚夫,心灵满足,对未来充满憧憬,才不会去在意失去了什么。”

    “你不是奉祖父之命跟我订婚?”心中窃喜。

    “表面上是这样没错,但我心里是愿意的,丝毫不觉得勉强,”沈蝶衣有点忧心的凝望他,“你呢?你是无法拒绝才跟我订婚吗?”

    “我是求之不得,在祖父面前表现得很酷,因为我不想让人发觉我早已偷偷喜欢上你,等回到我住的地方,才跳起来欢呼。”

    他早已偷偷喜欢上她?心脏被喜悦重重撞击着,沈蝶衣双颊绯红,有些热,有些甜,还有更多的不敢置信。

    “骗人,我无法想象你会跳起来欢呼。与雷老虎的形象落差太大啦。”

    “但我真的这么做啦。”强调他是一个正常人。

    沈蝶衣噗哧笑出来,神态既妩媚又纯真。

    某种不言而喻的情感,在两人心底悄悄地凝聚成形。

    爱上温柔美丽的女人,是很难抗拒的诱惑。他的掌抚上她布满粉色的脸颊。“老实说,第一次见到你,我压根儿没想过你会成为我的未婚妻。”

    “我知道,那时候两家爷爷的口头婚约还在。”他的大掌,她感觉好暖。

    “不是那个原因,而是我最不会应付这型的女孩子,柔弱如花,必须小心呵护,仿佛稍不留神照顾便会枯萎,我母亲生前便是如此。”

    “啊?”沈蝶衣第一次听他谈到自己的父母。

    雷旭日语调幽幽。“我小时候觉得自己很幸福,跟父母住在一间豪华公寓里,爸爸努力工作,妈妈温柔体贴,放假日常带我出去玩,就算知道祖父只看重长子长孙,我根本不在乎,因为我知道我软弱的母亲很怕跟祖父在一起,也应付不了伯母那张巧舌利嘴,只要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够了,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谁也想不到,我爸会突然暴病身亡,我才国二,突然从天堂掉进地狱,我爸是一家的支柱,更正确的说法他是我妈唯一的支柱,我爸一入土,我妈也跟着倒下来,再也振作不起来,也根本不想振作,不想为她唯一的儿子坚强地活下来,不到一年便跟着我爸去了。”

    无疑地,这让他感到无比的心痛与怅然。

    她为他感到心疼极了,“旭日——”

    “我妈每天病怏怏的躺在床上,想到我爸就流泪,我每天都觉得害怕,不晓得我放学回来我妈还在不在,一颗心象在油锅煎熬,表面上还要故作坚强,但心里清清楚楚地察觉到自己正在失去珍贵的亲人。”

    她的心好痛,“你祖父和伯父母都没有帮你吗?”

    他拧眉。“祖父一辈子不讲爱情,我妈并非他中意的媳妇,我爸坚持要娶,便须后果自负,当然,生活费少不了,也请医生每天为我妈注射营养针,然后委派伯母来安慰我妈。我不是说伯母不好,她尽力了,可是,她跟我妈不完全不同类型的人,思想南辕北辙,她的安慰词适合跟她一样想法的人,却完全安慰不了我妈。”

    “父母先后去世,你一定非常痛苦。”沈蝶衣疼惜道。

    “我妈得偿所愿,去天堂和我爸重做夫妻,留下没爹没娘的儿子一个人长大,念完国中,便被祖父送出国了。”雷旭日的湛眸直直盯住蝶衣,低声道:“从我懂得交女朋友开始,我就不要弱不禁风型的女人,我告诉自己,娶妻娶贤,万一哪一天我先走了,至少她必须坚强的抚养孩子长大,不要让孩子变成孤儿。”平淡的语气中含有一股毅然的要求。

    好一篇真情告白啊,可是她听了之后,为什么心痛得无以复加?为这个外表刚强的男子而红了眼眶。

    “旭日,”软如绵的嗓音微微颤动,“我好难过你一个人辛苦地成长,你真了不起,都没有变坏,反而长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这何尝不是公公婆婆在天之灵护佑着你?你不要难过,我会一辈子陪着你,我也会注意你的健康,每半年陪你去做一次全身健康检查,你不会有机会暴病身亡,更别想丢下我和……孩子,一个人跑去天堂逍遥。”

    “旭日,你若是担心以后我们有了小孩,小孩会跟你有同样的命运,你只要努力活得比我长久,多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你害怕的事就不会发生了。”还没结婚,就先谈到生小孩,她很不好意思。

    这是最真诚的爱之宣言。

    雷旭日的心狂跳一下,双瞳绽射出耀眼晶灿的光彩。

    他何德何能,能得到如此美丽纯雅,慧质兰心的沈蝶衣的爱。

    人生哪能预设太多立场?有缘巧遇真爱,便心手相连,不要错过了,弱女子也好,女诸葛也罢,除非不是真爱,一旦爱上了便义无反顾。

    雷旭日对她愈发珍爱与怜惜,顾不得在餐厅里,给了她一记轻吻。

    众人皆道,他俩是双方祖父硬凑合的商业联姻,任谁也想不到,两人竟如斯契合,她的柔弱娇嫩他心生怜疼,而她如春阳一般的温暖言语却驱走他埋在心底的忧虑,她的美好令他悠然神往。

    “蝶衣比我想象中的坚强。”雷旭日笑了,“但我也不想变成鳏夫,我其实很怕孤独一个人,你要陪我到老才公平。”他看她的眼神专注灼热,看得她一张美颜泛着柔光,又喜欢又羞涩。

    “好啦。”沈蝶衣轻轻笑了。

    “其实,你和少阳更早失去父亲,据我所知,少阳小学毕业就出国,你一个人留在祖父身边,心里很不安吧。”

    “对,可是也没有办法。”沈蝶衣的心紧缩了一下,没有谁的成长过短一帆风顺。“听少阳说六岁的时候我们的爸爸死了,因为爷爷讨厌我妈,所以我们一直住在外面,日子勉强过得去而已,爸爸去世后,爷爷也没出现,但这些我都没什么印象,后来听少阳说的。”

    “怎么会没印象?”

    “我妈和少阳都说,要入小学之前,我生了一场大病,侥幸不死,却对以前的事迷迷糊糊,幸好那时我还是小孩子,来得及学习,只要不去跟少阳那种天才相比较,跟一般人也差不多了多少,小学念得还满愉快的。”

    雷旭日心里掠过一阵强烈的震撼,一直以为,她生在沈家,长在沈家,即使父母早亡,毕竟是沈大佬唯一的孙女,像小公主一样被呵护长大的。

    “你和少阳几岁回到祖父身边?”

    “八岁,妈妈一个人要养两个小孩,太劳累了,生病去世,在妈妈的葬礼中,我们第一次见到爷爷,然后,我们就被爷爷接回沈家,开始过着被佣人叫少爷,小姐的生活。”沈蝶衣抿抿唇,轻轻叹了一口气。“一开始真的很不习惯,爷爷是那么严厉,不苟言笑的人,督促我们学习的课程相当严格而苛刻,我真的跟不上,爷爷骂我是笨蛋,说沈家十七代以来,我是最蠢的一个。”

    “真是太过分了。”雷旭日为她愤怒。

    “不,你不要怪爷爷,我后来才慢慢了解爷爷心里的苦,那时候少阳为了我,常跟爷爷起冲突,少阳虽是弟弟,却一路护着我,拼了命也不准爷爷再骂我是笨蛋,吵得屋顶险些翻了,我也差点吓死了,后来不知为什么,爷爷居然让步了,为我安排的课程做了相当的调整,以培养性情为主,上钢琴课,绘画课,舞蹈课之类的,我学得很愉快,慢慢觉得沈家生活很舒服,很自在。”

    雷旭日深深地望着她,冰澈的眼眸中凝出怜惜的火花。

    她不是没有受苦过,心酸过,一路走来都被拿来与沈少阳比较,也够呛的。真佩服她能够心平气和的接受,眼神不变的清亮温柔。

    “少阳出国后,我一个人留在爷爷身边,其实爷爷那么忙,一星期也难得在一起吃顿饭,陪伴我最多的是管家与佣人,还有爷爷指派的女教师。”沈蝶衣活到今日,已能笑得云淡风轻而神采焕发。“跟其他的孤儿比起来,我很幸运也很幸福,不能再多埋怨什么。爷爷冷淡又严肃,有什么关系,他抚养了我与少阳,不惜重金,慢慢的从郭管家言语中,我逐渐体会到爷爷也有他的痛苦,他四十岁成了鳏夫,为了独生子没有再娶,结果我爸却违背了他的期待,宁愿与我妈私奔也不愿联姻,他一怒之下与我爸断绝关系,他不会痛苦吗?”

    雷旭日听得神往,无言以对。

    沈蝶衣软言侬语的说:“爱情很伟大,但有伟大到可以抛下相依为命的父亲吗?爷爷心里一定这么想的吧。父母去世之后,爷爷接我们回沈家,他严苛而专制的要求我们尽速学习,是因为他害怕,害怕等不及我们长大他就死了,到时候‘帝庆集团’怎么办?我和少阳又怎么办?爷爷是个现实主义者,他说不出温情的话,但我每天和他生活在一起,如何感觉不到?”

    雷旭日沉稳的笑了。

    “蝶衣,你能站在他人的立场为人设想,而且往好的方面设想,所以你活得美丽自在又雍容优雅,光是这点,我就觉得你十分聪明。”

    “呵呵,好高兴终于有人夸我聪明了。”美眸亮晶晶。

    “不过,幸好少阳没有你一半的善解人意,否则‘帝庆集团’会倒闭,企业继承人可不能感情用事。”

    她微嘟嘴,“你就不能让人家高兴得久一点吗?这么老实干嘛,不过,无所谓,反正爷爷早就放弃我了,我拖累不了‘帝庆’。”

    “放弃得好,为爷爷的先见之明干杯。”

    “你讨厌啦。”

    两人相视大笑,举杯轻碰,男女之间进展到能够互吐心事,表示对彼此有相当的信任,一股平静的喜悦滑过心头,暖入心窝。

    眉眼冷肃的雷旭日,凝视她的眼神,很柔。

    与他们隔两桌的一对情侣,年轻的程小姐从进门坐下来便认出他来了,雷旭日,跟她有过短暂肉体关系的男子,金钱交易,你情我愿,不动感情,通常是以一顿晚餐拉开序曲,性行为一结束便落幕,各分东西,他没有吻过她,没有跟她睡过一夜,纯粹当她是性伴侣,而她对他却悄悄生出眷恋之心。

    雷旭日,是一个绝对存在感的男人,跟女孩子想象中的白马王子完全不同典型,很少有女人敢主动亲近他,一旦亲近过了,便会念念不忘。

    程小姐是其中之一,去年雷旭日由秘书转达“停止关系”,寄了一张够她半年生活费的支票,是她卖身的三位客户中最慷慨的一位。

    高级淫媒“蝴蝶夫人”有交代,一旦客户终止关系,便不许纠缠不休,日后不管在哪里偶遇,巧遇,都必须装作不认识,以免破坏客户的家庭。这样一来,也有保护小姐的意思,哪天小姐从良了,也不希望从前上过床的客户跑过来相认吧。

    一旦终止关系,从此便是陌路人。这项铁则,是“蝴蝶夫人”经营成功的要领之一,谁都不喜欢尾大不掉的麻烦。

    程小姐遵从了,却也厌倦了没有感情的卖身行为,靠着雷旭日支付的那张支票,脱离“蝴蝶夫人”,重拾正常人量入为出的生活方式,去一家小型企业上班,因缘巧合认识了小老板,谈起正常的恋爱来。

    小老板不高也不帅,但对她很诚恳,已进展到讼及婚嫁的地步,程小姐当然不会放弃这次幸福的机会,来这家有名的餐厅吃饭,不也在期待他的求婚吗?

    为何偏偏遇见雷旭日和他的未婚妻呢?

    从一篇新闻稿,程小姐知道雷旭日和“帝庆”的大小姐订了婚,典型的商业联姻,的确是那个冷酷男子会做的事情,一点也不令人意外。

    今晚巧合的在同一家餐厅吃饭,她怎么样也忍不住好奇心,一再地往他们那桌瞄去,偷窥他们之间的互动是否相敬如宾?女人的微妙心思如此期待的,不希望他不幸,又怕见到他对别的女人柔情款款。

    程小姐没见过这样的雷旭日,对未婚妻自然流露出温柔体贴,不时说说笑笑,似乎有讲不完的话,目光总是望着对方,怎么看也看不腻似的。

    当然,他的未婚妻是位美人,又是豪门千金,值得他另眼相看。光是她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就非常闪眼,看她的气质就象是从小戴惯了珠宝,跟寻常女孩给手机戴吊饰一样平常。

    程小姐突然好感伤的叹了一口气,同样是女人,有的生于豪门巨户,有的生于陋巷矮屋,有的一身名牌,有的连学费也缴不出来,她更惨,卖过身,当过三位有钱男人的短期情妇,终于付清助学贷款与卡债。

    及早抽身,但愿为时不晚。

    小老板难得摆阔来有名的餐厅吃饭,自然要吃得碗底朝天,展现他的好“肚”量。等吃饱了,终于注意到程小姐在叹气,他自得一笑,明白她等他求婚等好久了,这才会叹气嘛。

    小老板非常阿沙力的拿出戒指盒,掀开来,戒盒里躺着一枚小钻戒,好感性的呼唤着她的芳名,大声地说:“请你嫁给我吧。”

    程小姐有点感动,成为左右注目的焦点。

    “旭日,有人在求婚呢,好浪漫哦。”沈蝶衣挽着雷旭日的手臂刚好经过,第一次亲眼目睹求婚现场,感动哪。

    程小姐脸色有点发白,万一他叫出她的名字怎么办?

    雷旭日瞄了求婚男女一眼,“还不错,恭喜了”,往前走去,声音还传过来,“下次找家西餐厅会比较好,桌上杯盘狼藉的,浪漫打对折。”

    “不要这么说啦,”沈蝶衣几乎想掩住他的嘴。

    雷旭日抓住她的手,亲了一下,笑着结账离去。

    从头至尾,没有回顾一次。

    程小姐含笑接下小老板的求婚钻戒,心在低泣。

    雷旭日根本不记得她,他的眼神没有一丝丝的熟悉或犹疑,完全是看陌生人的表情,亏她还害怕被认出来,人家早已忘了她。

    或是,过去他没认真看过她的脸,她的影像不曾停留于他的脑海中?

    程小姐熄灭了心里对雷旭日的眷恋火苗。

    过完年,某日。

    雷旭日突然问她,“你有什么想做的事吗?”

    沈蝶衣好认真的想了想,“我想光着脚丫子踩在沙滩上。”

    “天气还有点冷,你怕冷的,不是吗?”最最真实的美丽胴体,在他床上,承受过他热情的膜拜,激情的浪潮一波接连一波。

    他的心结实地受她牵绊住,而他竟不感觉不自由,还有种心船靠岸的自在。

    “寒流已过,不太冷了。”窝在男人结实的胸怀里,脸颊贴触着他的裸肤,耳聆他强而有力的心跳,沈蝶衣双颊轻红,深刻爱意尽藏心中。

    他气息微浓地沉吟了会。“睡一下,等你睡饱了就去。”

    “好。”

    两人相拥而眠,很幸福的。

    今天他休特休假,昨晚便上沈家将蝶衣接了来,不管沈少阳的脸色有多难看,男人的爱情绝对少不了灵与肉的结合。

    早在今年休春假时,他便拐了沈蝶衣去国外度假,彻底放松身心,认识她以来他改变不少,连公司的部属都说他变得比较好沟通,不再那么紧绷与尖锐。

    他知道这是因为有了她。

    以前他只知道拼命工作,为了向祖父证明他比长子长孙的工作能力更强,即使累得半死也不吭一声。

    幸福意外的来到,他开始调整自己的步伐,为了蝶衣,他不能“过劳死”,努力工作之余也学会适当的休息,结果工作的成绩不退反进。

    将她柔软的身子抱在怀中,便觉得好满足,他无法否认,他深深爱着这个女人,一点也不想从她的情网中挣脱。

    睡到中午,两人精神饱足的去海边踩沙子。

    金沙湾海滨公园有着绵长的金黄细沙沙滩,走过拱桥,便可前进沙滩,这里海湾和缓,明美而有朝气,不妨听听海的歌唱,海的呼唤。

    微冷的春末,赤脚踩在金黄细沙上,任那海水一波波淹没脚板,大掌牵着小手,另一双手拎着鞋儿,即使冷得有点儿发抖,还是大呼过瘾。

    “我好开心喔——”沈蝶衣大声呼喊。

    “我好快乐——”雷旭日喊得比她大声。

    “我比你开心——”有生以来没这么不淑女过。

    “我比你快乐——”他狮子吼绝不输人。

    “我最开心——”

    “我最快乐——”

    “我最爱你——”

    “我也最爱你——”

    然后拥抱在一起,亲吻在一起,风的吹拂,海的波涛,仿佛交响乐在为他们传送伴奏,加深了情人的眷恋密吻。

    幸好,不是周末,也非夏日,没什么人潮。

    再次携手走过柔软的沙滩,听一串长长的潮汐轻唱,看翻涌的雪白浪花,着迷于海的深邃,辽阔。

    风总是故意挑逗戏水的人儿,使人微眯了眼又禁不住微笑,心中郁闷全消。

    如果不是善变的春神带来一场雨,他们才不想那么早回去,反正用跑的跑到停车处,也差不多淋湿了,正好教春雨冲洗净脚趾缝的细沙。

    “跟相爱的人在一起,连淋雨都好开心呢,”沈蝶衣一直很雀跃,“第一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第一次在雨中漫步,好高兴陪在我身边的是旭日。”

    他嘴角泛起一抹笑,温柔且纵容的笑。

    “哈啾,哈啾。”

    大杀风景,大杀风景。

    “对不起……哈——啾。”

    雷旭日抱起她用跑的,跑到车子旁边,放她下来,赶紧发动车子开暖气,坐进去后,幸好出发前想到来海边最好预备毛巾或浴巾,刚好拿出来帮她擦拭湿发湿衣裳,最糟的是她的脚丫子冷得象冰。

    “旭日,你自己也擦一擦,我好了……咳咳,咳咳。”

    “你忍耐一下。”

    开车去最近的商店买了两杯热饮,喝下去暖和多了。

    沈蝶衣不想表现得太脆弱,伸掌拍拍自己的面颊,让脸色红润一点。

    “小事情啦。”

    “回家立刻泡热水澡。”

    “好。”

    手机响了,有人传简讯给她,她打开来看了又看,不解地微蹙眉。

    “好奇怪喔。”

    “怎么了?”他边开车边问。

    “你大哥为什么传这种简讯给我?”

    雷之凡传简讯给蝶衣?该死的,他想做什么?

    雷旭日变了脸,“给我看一下。”

    简讯内容只有短短数语——

    “你近来好吗?我满心愁绪,多想找人倾诉。”

    沈蝶衣摸不着头绪,“不是上星期才回去吃饭,怎么问我近来好吗?有烦恼也找大嫂倾诉,为什么找我?这个人莫名其妙。”拿回手机,直接将简讯删除。

    雷旭日一肚子火马上降一半,“为何删除?”

    “这个人我很讨厌呢。”她终于说出来了。

    “谁?”

    “你堂哥雷之凡,”只要一想到雷之凡和方岚心居然在医院的病床上偷情,便感觉龌龊,一阵恶心,丝毫感觉不到他是什么优雅贵公子。

    沈蝶衣所受的闺秀教育是不许失态,口出秽言,表面上还是亲戚,见面三分情,只能私底下发点小牢骚。

    “如果不是跟旭日订婚,你大哥跟我是毫不相干的人,传这种简讯给我很失礼,他根本忘了自己的身份。”

    雷旭日的声音更软了些,“你不必放在心上,我打赌这封简讯他不是只传给你,而是他手机芳名册里所有的女性朋友全收到同样的简讯,因为开头没有‘蝶衣’两个字。”

    “好差劲喔。他忘了自己结过婚吗?”

    “结婚一年多,又开始‘静极思动’了吧。”他笃定的冷笑一声。

    沈蝶衣不想再谈那对夫妻,加上开始感到疲惫,困倦,在车程中睡着了。

    雷旭日第二天要上班,便送她回沈家,护送她好好的走进屋里便离去,不知她在夜里突然发烧,沈家忙乱成一团,急召医生夜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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