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现代,台湾,外国(未具名) >> 人狼恋,日久生情,刻骨铭心 >> 我的爱人是狼人作者:孟珩 | 收藏本站
我的爱人是狼人 第一章 作者:孟珩
    “商别,再五分钟节目就开始!”

    节目助理小乔透过麦克风对我说。我朝他比个OK的手势,又低头检测一下资料;五分钟后上了空中,就不容许有一丝闪失产生。

    经过仔细的检对后,时间也差不多了。小乔在录音室外向我示意,我点个头,一待他手挥下,我马上对着麦克风:

    “各位听众朋友你们好!很高兴在午夜蓝调中与你空中相见,我是商别。经过了繁忙的一天,你的心情是否已沉静下来?为你播出SKY,这是一首民谣,述说所有悲欢离合,就如天上云彩,变幻莫测、不可预知!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希望你也喜欢!SKY……”

    我放出音乐,而后拿下耳机。玻璃外的小乔对我竖起大拇指,我也回他一个笑。

    我叫商别,这并不是艺名;在我被扔到孤儿院门外时,这个名字就跟着我了。这个名字一点儿也不象正常的名字,但是孤儿院里的人太忙碌了,既然有现成的姓名可用,他们自然不会多费心神。所以商别这两个字,就一直跟着我到今天。

    几岁了呢?我想一想,大概是二十或二十一吧?我也搞不太清楚;我想在这个世界上,要真有人知道我的真实年龄,恐怕非我娘亲莫属!但是人海茫茫,既然我不知道娘亲在哪儿,这个问题也不须太追究,反正也追究不出个所以然来,何必伤脑筋?

    有时,在某个自觉脆弱的时刻,我会想,为何我的爹娘不要我?其实这是孤儿院中每个弃儿心中共有的疑问;为什么我们被丢弃?为什么我们从来不能了解,什么叫亲情?

    可是这种问号其实不常出现在我心中,只是偶尔会闪现。因为我很明白,那些什么血缘脉系一遇上现实,根本薄弱如纸!人,说穿了,就是为了自己。为一个暂时借居的身体——甚而利用痛楚达到探看这个世界目的的一个躯体——实在也不必再为我牺牲什么。毕竟娘亲她好歹也是拼了命挤出这团肉,到鬼门关前转了一转。所以,也没什么好怨的!

    想到这种种,我真的不怨我娘亲。反正这世界,其实也没什么事非得坚持不可的。是非成败转眼成空,根本就没什么好坚持计较!

    从我懂事开始,我一直如此想,因此我最大的心愿院里的院童,被一户好人家收养,或是找到亲生父母;这些,无非事为了满足从小就渴爱的心灵。

    我不是。我在孤儿院中,天天算日子,只希望能早点离开那里,脱离那股似乎永生哀愁的氛围。

    院里的孩童,他们最大的心愿是被人收养,从此生活在温暖中!

    实际上,真正被领养的少之又少。

    每会只要有个幸运儿,被哪家人看上,其余的院童,总是用那双饥渴羡妒的眼睛瞪着,恨不得杀死那个幸运儿,让自己取而代之。

    那种感觉真叫人惊骇!因此我日日夜夜盼望自己快快长大。到了十五岁,我离开了那里。

    十五岁上下时,我离开了孤儿院,半工读完成了高职学历。我的观念是,这是个文凭挂帅的时代,如果我只得个国中毕业,能干些什么事?还不就是那些出卖廉价劳动力的粗工。那不如趁现在苦一些,将来毕业后找的工作也许在一般人眼中是看不上眼的,但绝对比你是个国中毕业生强;反正我也没有想大富大贵的野心,日子过得下去就行了。

    我一直是这么打算的,所以在学时也挺怡然自得,还参加了个社团。结果可能是我命中带贵人相助的命格;就有那么一天,有个人忽然来找我,说他是社团中某人得谁谁谁。从事广播事业;说那个某人告诉他,我的声音听起来很有味道、充满了故事意趣;又说我的声音有莫大的吸引力,令人有无限的遐想!

    因此他特地来看看我,结果发现我果真是一块璞玉,绝对值得雕琢。所以他很诚心地请我去帮他。

    我听得是一头雾水,因为他口中说的某人,我压根儿不认识。而且我怎么从来不知道我的声音竟然有如此大的“魔力”?

    但是既然有人这么说,而且还是个靠声音吃饭的人,那我自然是不必太谦虚,以免被人看成矫情!

    再者,我盘算了一下他所提出的条件,好得令人不敢相信,至少比起我以前的工作标准,那真是好太多了,如果不接受,简直就像白痴了。

    就这样,我一脚踏进这空中诉情的行业。

    经过两年的时间,我也算薄有名气了。商别这两个斗大的字,虽不是叮当作响,可说出来也还有点人支持。当初出道时,老板大人,就是那个某人的谁谁谁,(天罚我!我依然不知道那个对我算有知遇之恩的人是谁?)严格地说,我的名字够特别,就用它吧!反正听友也不会如此神通广大道知道那就是我的本名。

    出钱的人是老大,我自然是遵命。对我来说,叫什么都一样,不过是方便他人称呼的代号罢了。

    坐不改姓,行不改名是我的风格。

    因此呢,经过了两年的光阴,我除了赢得了一点儿名声,最最重要的是,我那一向是瘦瘦瘪瘪的荷包也逐渐肥厚起来了。这点才是最要紧的,有了丰厚的银子,我就可以实现我的心愿。

    这个社会用一大堆天花乱坠的理论,强调努力就能成功,心想事成。说穿了还不是要有钱!有了钱就是大爷,一切都好办。

    在孤儿院长大就是有这点好处,凡事绝对往现实面着眼,不会有一丝丝不切实际的念头。所以对现实世界中一些必然存在的现象,也就看得很开。反正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妄想改变的人不是傻子就是疯子。

    我并不是悲观也不是灰色,只是实际而已。

    就像我的身世,若说出来,一定很引人同情。但那又怎样?我不会因此自怜或感激,因为那些同情我的人势必在下一秒钟又找到另一个同情对象,而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我又何必因他们的表现而心湖波动呢?

    再如我现在的境遇,虽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可也有那么点幸遇神仙教母的味道。这样,也会引人嫉妒!尤其是我的背景是如此的不起眼,居然也能享有这种算是高级、舒服的待遇,怎不令那些自认为比我优秀的人觉得刺眼?

    可是我要在意吗?当然不!诚如我刚说过的,这些现实社会必存的是非黑白,看开就好。这个社会的本质再怎么不适、恶劣,我们还不是一天过一天?因此寻短、放弃的人,绝对是笨蛋!

    人活在世上,只要有梦想,总是一股支持的力量。觉得灰心丧志时,想到自己的梦,就会再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涌出,让你有面对黑暗、等待黎明的勇气。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这样,起码我时如此。

    这也许是人的本性;就算是挣扎再黑暗深渊的灵魂,心底最隐秘处,也还是存在着梦想。梦想,是人类的救赎!

    虽说我相信梦想存在之必要,但是在我行过的生命岁月里,我从不曾有过梦想。我不知道我可以愿望什么;权或势?可惜我对这两种最迷惑世俗人心的事物,半点兴趣也没有。

    那么爱情呢?

    这是个更可笑的谎言!

    山盟海誓的反面只不过是场水月镜花,所以的风花雪月到尽头也只是泡影幻觉罢了。

    因此,我为何要去相信这些盟约之类的幻影;所有的事物都流转了,何以我该天真到相信只有爱情得以幸存?

    永恒啊!朝暮以共,生死相许,这些都是虚构的情节!现实里,从来不会有。

    因此,我能祈愿什么呢?什么也没有!

    虽然梦想是人的救赎,但是没有它,也还是能活得很好。

    这就是我——决不会因自己的不足而想不开,作茧自缚。

    虽然有时,我会感到空荡荡、心惶惶然。但是,那应该是每个人都会发生的,不单只是我。直到那天,我打开八百年没看了的电视,看到那则报道,看到因人类的贪婪与无知而将灭绝的物种,那时,我才第一次尝到拥有梦想的滋味。

    说出来。我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些卫道之士的挞伐,因为我竟然无睹于有那么多人需要救助,而去认养一匹狼——每个月花三百美圆。

    我几乎可以想象那些人会怎么说。“难道人类的生命比不上那些畜生?”哈!伟大的万物之灵的生存比什么都重要!

    对于这种人类至上的想法,我不予置评,但是我自主行动的自由。

    现在我益发有生存下去的理由了,因为在那遥远的彼方,重重汪洋那边,有个生命依附我而生存着,我对它有责任!

    我若是倦了、累了,只要想到我的狼,我就能继续努力;不仅为了每月寄钱过去,更为了想早日见到它的愿望。

    为此,我除了努力赚钱、存钱外,还勤练英文,一切都为了我的梦想。

    人的一生就是如此;等待长大,等待成熟、等待梦想的实现、等待生、等待死。每天醒来,又朝死亡更迈进一步,出生的最大任务,就是完成这个等待的使命。但是,这样倒也没什么不好;起码我们总还是能在这段漫长、却有尽头的等待中,期望一些什么,渴慕一些什么。即使明知终局已定,人生还是过得有滋有味。

    如今,我再差一步就能圆满我的美梦了。只等我的签证核发下来,我就可以越过深洋去看望属于我的那只狼。从我得知这个消息后寄钱过去到现在,也不过一年半的时间,但我却有种莫名不可辨的感觉——

    兴奋期待又带点恐惧!

    或者这就是梦想实现时的感觉?

    不管如何,梦想能成真总是好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幸运,我想我应该感谢老天爷如此关照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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