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帽终究战胜大野狼,而大野狼,被制成一件还算高档的毛皮大衣。自此,小红帽开始拿起猎枪、设下陷阱,四处搜寻大野狼。
◆◇◆
暗夜,沉宏翊悄悄潜入房问,左顾右盼,发现没人。
沉宏翊吁了口气,走到书桌前坐下,顺手拉开第三层抽屉,自三本资料夹中拿出一本褐色封皮的书,那本书上头写着“二○○四年”
旋即,他又自第四层抽屉抽出一本蓝色封皮的书,上头写着“二○○三年”
他先翻翻蓝色封皮的书,不一会儿,又支着头发起呆。
怪,非常怪!他明明就偷看过常轩的日记,为什么最后还会被摆了一道?
想到被设计的过程,他的眉头蹙得更紧。
那一刻,他还真的庆幸自己是常轩的男朋友,要不,他早被美色迷得晕头转向、被“仙人跳”了!
说来大意,或许是他太过大意,但他怎会想到常轩在日记最后一页上记载的话竟是……谎言!
于是,他就这样乐陶陶的,像只误触美丽陷阱的小虫,死在香甜的花蜜中。
那日,就是前几日而已,他照例在晚上八点时自病患的住处回到家中,一开电灯,就见桌上摆着一张小卡片,卡片上头写着——到房间来。
他傻傻的中计,在踏入卧室的那一刻,就是掉进陷阱的开始。
就见常轩躺在柔软的大床上,什么也没穿,而且正……呃,摆出一些令人血脉愤张的动作,就是……自我安慰那一类的动作。
而且,在见他进来之后,常轩竟将腿打开,更用眼神勾引他!
那似乎已被常轩先润泽过的地方透出红艳的光泽,无言的邀请他。
他什么都没办法想了,他又不是圣人,况且在床上躺着的可是他最爱的人,他怎会去细想其中的不寻常之处。
他扑了过去,常轩也立即热情的响应他。
常轩在中途不但停下来帮他戴上保险套,还帮他……
唔!不能想了、不能想了,再想下去他又要有反应了。
男人就是这样,明明上过一次当,仍是不学乖,轻而易举就被诱惑。
更何况这是平淡生活中突现的刺激,当然更令他发狂!
欢爱时当然不可能什么声音也不发出,除了一些激情的呻吟声,他自己究竟还说了什么?那种时候说的话根本不具意义嘛!他怎会记得?
孰料一直到做爱结束,他一如往常拥着常轩吻了吻后,常轩忽然古灵精怪的笑了起来,并且起身自床下摸出一台……录音机!
事后,他不禁要感谢常轩不是装针孔摄影机,要不,他猴急的样子很可能从此成为把柄。
证据确凿,辩解无效,刑期定于二○○五年一月一日,处以一万元左右的罚金。
唉——他真是拿常轩没辙啊!
其实不花钱也可以很浪漫,像是常轩多色诱他个几次,这也是有情趣。
沉宏翊轻叹口气,觉得莫可奈何的翻开褐色书皮的日记。
这次,他一定要步步为营,不可漏掉一丁点儿蛛丝马迹。
自第一页翻起,他逐字读过。
常轩去参加同学会,会晚点才回来,现在他们同住一栋公寓,已是同居状态。
沉宏翊就这样一直翻到最后一页,在翻到其中一页时,脸色逐渐变得铁青。
◆◇◆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气,晴。
去年没吃到耶诞大餐后,我开始重新计议,似乎用自己当诱饵是不够的,还缺了点助力。
沉宏翊这头色狼的定力与意志力倒是出乎我意料的好,而且,最近我发现他时常鬼鬼祟祟的,好像也在防着我。
据说去年那一晚后,他被那个糟老头骂了一顿,被开除了。
那老头有力气骂人,干嘛还那么怕动不了呢?
算了算了,反正沉宏翊又找到一份更好的差事,我也不算亏欠他啦!
而且,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和他过了还算激情的耶诞夜,因为没浪漫的烛光晚餐可吃,所以匆匆吃完饭后就上床一直玩到精疲力尽。
说实在的,他的技巧真的很好,可惜,还是敌不过我的诱引。
嘿嘿,所以之后有一日,也就是昨晚,我诱骗了他,让他在欲仙欲死的时候答应跨年时与我在某知名餐厅共享一顿大餐,还用录音机将他说的话录下,他要赖都赖不掉。
唉!有时候我还是不得不说,沉宏翊与沉宏翎不愧是兄弟,总是一味的、笨笨的相信身旁的人。
我会体贴他、顺着他,不再为这种事计较?他大错特错了!
只要是我在乎的事,我绝对不会轻易改变心意,所以,他失算了!要不,现在我和他怎会还在一起?我如果不计较一切,早在自医院离开后就和他分手了。
呸呸呸,不再提这种事了。
哼!二○○三年那本日记最后一页记载的事,不过是骗他的,像圣诞节这种特殊节日,我怎能老顺着他?要不,只怕没几年,我们的生活就变得很无趣了,所以跨年啊……嘻嘻,我好期待喔!
附带一提,宏翊,如果你看到这本日记这一篇的内容,可别一时冲动把它撕了,倒是你那一本我之前怎样找也找不到的日记,现在就在我的手里。要赎回去吗?条件如下——
一月十四号,情人节,玫瑰九十九朵,旋转餐厅。
这么说,你该明白了吧?好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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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沉宏翊在常轩回来前翻遍整间房子,真的找不到自己的日记本。
小红帽VS.大野狼Part2大野狼仍是被KO。
毕竟,一头狼再怎样精明,终究逃不过人中诸葛的算计,只能被迫乖乖献上一身值钱的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