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为我们配备了专属的经纪人、保姆,同时也从算是预备军大本营的合宿地搬了出来。
“秀树要和家人一起住吧。”信秀这么问着。
他一直不知道我家人搬回关西的事。嚅动着嘴皮,终于还是没有说,这是我个人的事,没有理由告诉信秀。我的心……好像在迟疑着害怕什么似的,不想告诉信秀我要一个人开始生活。
“信秀呢?”装作抓弄脸颊的样子,避开他的眼神,我把话题抛回给他。
“当然是自己住。”信秀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
我没有问过有关信秀家庭的事,虽然一起生活了四五年,还是有从来没有聊过的话题。
“哦,那你要小心哦。”只能这样说。
“傻瓜,每天都会见面呢。”信秀笑了。
是的,只是居住地改变罢了。我们是同一个组合的成员,在工作的地方,每天都可以见到。我也这样对自己说着,刻意想要忽视变成一个人生活的不安。
将四壁空空的房间,刷成温暖的奶白色。
睡在靠近一侧墙壁的床上,总觉得另一边也应该还有一个人。两个人的时候,有各种不自由不方便,看到信秀还会觉得有点厌烦。
分开居住后,才发觉是这么不习惯。
“那就和信秀一起租房子不就好了?”吉田不解地问我。
“那和住宿舍就完全没有区别了。”我小声地抱怨。却又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我想在自己和信秀之间,划出一条界限。
虽然是相互依赖的两个人,但还是要保有自我的空间。
总觉得有点害怕。
即使在后台的化妆室里,也能感觉信秀在看我。
“你看我干什么?”瞪着眼睛问过去。
“看又怎么了?”他理直气壮地顶回来。
“两个人又吵起来了。”造型师在一旁笑着,和化妆师商量着下一场的服饰搭配。
觉得困扰。
莫名其妙的困扰。
分开住后,信秀变得更加缠人。
不管我在哪里,他一定紧挨着我坐。就算我一个人接受访问,他也要不安分地在一边晃来晃去。
变得比以前更爱恶作剧,会在我专心背歌词的时候,出其不意地凑到耳边“吼”地模仿怪兽。
就算用力瞪他,也只能得到一脸得意的孩子气微笑。
“做两个人的电声乐团好不好?我弹吉他,你弹键盘,那样看起来比单纯的跳舞唱歌要炫。”偶尔,还突然在休息室里抬起半埋在彩页杂志中的头,无比认真地发表他做梦一样的计划宣言。
“现在学……会不会太晚了点。”我们是偶像啊,唱歌跳舞就可以了呢。变成二人乐队的模式,又不一定会被公司接纳。
“人生不是有一百年吗?”他那张得意洋洋的脸即是说,我们的时间还很宽限。
“我可没有想到要做那么长久哦。”我和信秀不同,进入演艺界也好,现在的偶像身份也好,都根本是没有未来可言暂借来的时间。
我一直非常清楚这一点。
“什么嘛。”他板起明明很有男子气概却总是露出孩子气表情的脸,“你不想一直和我一起发展吗?”
“不是那个意思。”
我啊,最多再五年,终究是会退出的哦。为了那时的生活考虑,除了现在要拼命赚钱之外,最好多学一些其他有用的生存技能。
“那就一起学乐器嘛。”
“那……好吧。”
明明有更该学习的东西才对,即使是念个函授大学、考个会计执照什么的,也比学根本在将来用不到的音乐要有用。但是对上信秀的眼睛,就只能心虚地答应了。
就像催眠那样,信秀不停在耳边说着他各种有关未来的计划。总是听着他的声音,渐渐地,就把他口中的未来,当成了我们两个人的未来。
不想去想自己是一个“限时偶像”。
想要尽情地融入信秀的梦中,想要暂时和他怀抱同样的梦想。
用第一张唱片拿到的红利,给自己买了一架钢琴。
因此放弃了其他准备好的购买计划。厚着脸皮,请吉田教我弹吉他。在事务所看到前辈们,总是两眼放光地拉着信秀一起冲上去。
“两个人都拼命努力呢。”
得到了这样的评价,不好意思地有点羞赧地笑了。其实我,有一个很渺小很自私很没用的想法……我很害怕被信秀一个人远远落下。
信秀有的才华,我都想拥有。
信秀付出一倍时间努力的话,我就要用双倍的时间超越他。
只有我比信秀更强,我们之间才能保有一个稳定的平衡,我们才可以这样一直、一直并肩站立。
“秀&秀?”
在网络上看到了女孩子们在谈论我与信秀的组合。
“我比较喜欢浅仓秀树。很开朗活泼的美少年哦。”
“可是藤木信秀要更帅吧。眼神锐利,好漂亮呢。”
“什么嘛,明明是秀树比较会唱歌,笑起来又可爱。藤木信秀只会耍帅而已。”
“可是信秀的演技比较好啊。身材又棒,像模特。”
“他那种阴冷冷的感觉不讨喜啦。我们就是支持秀树的那派哦!”
唔……好像我和信秀各自拥有不同的支持群体。但至少在这个阶段,总觉得喜欢我的人要更多一点。
只是这样浮浅的小事,却能让我感觉略略的心安。
信秀的优点只有我知道就好了。而卑劣地希望自己能比信秀更优秀的理由,好像……是只有这样,才能理所当然地站在他身旁。
因为……我绝对不会先行抛离信秀的。
但如果状况相反,我却没有同样不被舍弃的自信。
不敢相信他的自己,这个渺小的让我觉得悲伤的自己,变得陌生了。
无法正视信秀的脸,那个对我从来都坦诚的笑颜,不知该用怎样的表情回应。
“秀树,是不是和信秀发生了什么矛盾?”
经纪人小心地试探着我。
“没有啊。”
“哦,那你要注意一点哦。双人组合很容易被传不和的传言,特别发展不太均衡的阶段,很微妙呢。”
经纪人委婉地提点着我。
最近,出演了多个广告的我,确实暂时在锋头上压倒了信秀。而专心在音乐领域深入学习的信秀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在意这件事。
“采访的时候也好,一起演出的时候也好,偶尔也要对信秀笑笑,要表现感情很好的样子嘛。”
对于这样的要求,我实在无法做到。
和信秀在一起,竟然觉得紧张。隔着皮肤、隔着演出服,好像也能听到自体侧传出的另一人心脏跳动的声响。
信秀抬头看我的话,我即使不转身也能察觉。
信秀做出的舞步,不需要看他也能同时回应相同的动作。
我们很默契,也没有过吵架。那么究竟为什么,以往亲密如连体婴的他,会突然让我感觉很不自在,我开始变得总想回避他?
想要在一起,又想要暂时逃离。我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就一头逃入了电视剧拍摄的辛苦周期。
信秀参与了第二张专辑的制作,变得开始忙碌。我也在专心拍摄中,除了几个固定节目的演出,突然变得很少见得到面。
莫名的心情低落。连参演电视剧的其他演员,都看出我变得瘦削了。
“是不是不喜欢吃便当啊。年轻的IDOL失去了元气可不行呦。”被剧中负责饰演父亲的老前辈这样一说,我只能笑着大口吃饭了。
“总有几天是那种没有胃口的时候,不勉强自己也没关系。”饰演剧中朋友的年轻人温和地冲我笑了。
我对这个演员很有好感,以前在其他剧组也和他有过短暂的合作。他瘦削且高,有双大大的骨节分明的手。
“以前在家具公司做事。天天搬家具什么的,就变成这样了。”有次有合作的女优笑他的手很像农人,他就无所谓地耸耸肩膀,毫不在意地谈起辛苦的过去。
对于自己不好的部分,我总是躲躲藏藏地想把这些缺点都隐藏起来,永远不想让别人察觉,自己也有丑陋和差劲的部分。
所以,对于能用大大方方的笑容,谈起曾经落魄的高桥,产生了向往。
“高桥先生也很年轻呢。”
“啊,虽然我是二十岁,但入行时间比你晚,不用叫我先生什么的,就直接叫我高桥吧。”温醇的表情,俊雅的微笑。拍戏的空当时间,两个人总是默默地一起坐在角落里。
变得喜欢这样的感觉,和高桥在一起觉得心安。
“虽然想过要上大学,但那时候家里真是困难。只好先工作了,结果竟然进入了演艺圈,人生总是不可预料呢。”
“是啊,不断地发生着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有时会想,是只有我才遇到了这么多事,还是每个人的人生都这样呢。”
不可思议的,两个人连这样会把气氛变低的对话,也可以持续很久。总觉得看似爱热闹的自己,在性格里和安静的高桥有着某个可以重合的部分。
“两个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了。”剧中的女主角揶揄着我们,“你们可是‘情敌’耶。”
“那是在剧中哦。”我故意搭上高桥的手臂,“我们可是已经成为好朋友了呢。”
高桥温和地看着我,配合地微笑着。衣领上传来淡淡的让神经也能放松的轻柔香气,头自然地想要搭到他的肩膀上,会在聊天时亲密地对他撒娇。
甚至平常不拍戏的时候,还会约好了一起出去买东西。
渐渐地……大家都知道了演技派的实力演员高桥吾郎是偶像浅仓秀树的亲友。
连信秀都没被允许进入的我的房间,也让他进来了。亲手做饭给他吃,带他去我熟悉的有趣的店里玩,他也推荐他喜欢的书给我看,也有反过来邀请我去他家做客,彼此在对方的节目中做嘉宾。不必分前辈后辈,完全无拘无束地对待对方,就像平常的人对待自己非演艺圈内的朋友,是一样的。
不管偶像、艺人……大家终究都是普通人。
会在某个地方,碰到合得来的人,对喜欢的对象,就会变得温柔。
我也是这样,不觉得有任何奇怪。
“两个人太好了呦。”
“好像有点可疑哦。”
和高桥并肩走在电视台的走廊上,关系熟悉的女优们开起了玩笑,用手比出心形的形状,对着我们吐完舌头立刻逃回到专属休息室。
“现在的新人真是无礼呢。”我困扰地笑笑。我和信秀刚入行时,可不敢随便开前辈的玩笑。
“不过被这么说,我倒有点高兴呢。”手插在裤袋里,保持这样的姿势,高桥转头看着我。
俊秀的面孔上荡漾着清风般的笑容,他就那样毫无预兆地开口说:“很喜欢秀树呢。”
“哎?我……我当然也喜欢吾郎啊。”
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说得也是,不然就不会成为朋友了。”
“哈哈,当然啦。”
“可是呢……”按了按戴在头顶颇为时尚的圆帽,他小声嘀咕,“有时觉得和秀树你结婚也完全可以呢。”
“你在说什么啊。”大脑出现了短暂的空白。
“喜欢你啊。”高桥一脸难为情的样子,却并不回避地看着我,“想要和你交往,在一起就觉得开心。如果这个是朋友的感情,那么就是吧。但即使被说成是扭曲的情感,我也不会觉得有任何不对。朋友间的感觉,和恋人间的感觉,到底区别在哪里呢。”
因为他皱着眉头问得如此认真,害我也只好努力思考起来。
“应该是……会不会心动的差别吧。”
“那么,我喜欢秀树呢。”
“会心动?”
“会心动。看到你在拍摄现场的睡颜会心动呢;一起逛街时看到有趣的事,一瞬间笑起来的样子,会心动呢;像现在这样怔怔地看着我,即使听到我说超越一般人认定的常规的话语,也并不害怕的样子,会心动呢。”他像在破解数学题那样,罗列着复杂的公式,“好想和你谈恋爱呢。”
最后,却得出了无比简单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