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妄言望着眼前的景象,喃喃发问。
韦长歌苦笑起来——这个冬天,他原想找个安静的所在,和苏妄言就着火炉慢慢地喝上一杯酒,不过现在看起来,似乎是不可能了。
“会不会是你记错了地方?”
苏妄言眉头微蹙,想了半天,肯定地道:“一定不会错。那晚,我就是在前面那个拐角处看到灯光的,我走到这里,敲了门,跟着凌霄就走出来……我记得很清楚,那窗下还种了一丛竹子——那草舍就在这里,决对不会错。”
韦长歌叹了口气:“可是现在,我只看到这里既没有什么草舍,也没有什么竹丛。”
——没有草舍,没有竹丛。
眼前是一块荒芜的草坡,斜斜地往下延伸,连接着道路和坡后不远处的一座小山。草坡上,枯萎的灌木、不知名的野草杂乱地纠缠在一起,那势头,像是已经疯长了三十年。有好一会,两个人都没说话,只是呆呆看着眼前的荒地。
苏妄言突地道:“会不会是有什么人把那草舍拆走了?”
“那会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拆走草舍?”
苏妄言叹了口气:“我不知道。”
他走到草坡中央,俯身撮起一把泥土看了看,自言自语地道:“怪了,不是新土……这些草不是新种上的……难道这里一直就是片荒草坡?可那天晚上,这里明明是间屋子啊?”
苏妄言怔怔看着眼前,许久,回身望着韦长歌:“韦长歌,我是不是在做梦?”
韦长歌依然只好苦笑:“我只知道既然这些草木不是新种的,那么一个月前,这里就绝不可能是间屋子。”
苏妄言看了他半天,忍不住又再叹了口气。
到了锦城天下堡的分舵,韦长歌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去城外在那条路上找一间草舍,又派人在锦城附近打探凌霄的下落。到他安排好一切回来,苏妄言还是动也不动地坐在暖阁里,紧抿着嘴唇,若有所思的样子。
见他走进来,叹了口气,轻声道:“我还是想不明白。”
韦长歌坐到他旁边:“也许是夜里太暗,你没记准地方。我已经让韦敬带人去附近查探了,只要当真有过这么一间草舍,就是撅地三尺,天下堡也能把它找出来。”
苏妄言摇头道:“我想不通的就是这个。我敢肯定,那天晚上,我是真的见了那间草舍,还进去过。但那间草舍现下却不见了——好端端的一间草舍,总不可能凭空消失,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人把草舍拆走了,或是烧掉了。”
“如果是这样,那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么做?”
“这是其一。其二,那屋子不见了,却多出来一块荒草坡,这是怎么回事?我仔细查看过,地上没有火后的灰烬,土也没有被翻过,那些杂草,也不是新近种下的。也就是说,那块地,的的确确原本就是一片荒草坡,甚至根本不可能有过一间草舍。但如果是这样,我看到的草舍,又究竟是从哪儿来的?”
韦长歌沉吟许久,道:“我听说沙漠上的客商,常会看到海市蜃楼。亭台楼阁、雕梁画栋,一切都近在眼前清晰可辨,但不管怎么走,却都永远都到不了那地方。”
“你是说,我看到的也是幻象?”苏妄言横眉瞪他一眼,道:“我和凌霄说了一宿话,难不成也是我的幻觉?要真是幻觉,那幅刑天图又是怎么到我手上的?”
韦长歌忙陪笑道:“我只是想到这里,随口说说罢了。”
“可如果不是幻觉,那草舍怎么会变成了荒草坡?”苏妄言凝想了许久,却又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道:“不知道凌夫人现在身在何处……会不会是她那仇家找上门来,要对她不利?她是自己离开的,还是被人带走了?”
韦长歌苦笑道:“我猜多半也是仇家所为,否则总不会真有什么妖魔鬼怪,把不知什么地方的荒草坡搬到了……”
说到这里,眼睛一亮,陡然停住了,扬声叫道:“来人!”
门外立刻走进来一个年轻守卫,行了礼,恭恭敬敬地道:“堡主有什么吩咐?”
韦长歌兴奋地站起来,来回走了几步,道:“去城外告诉韦敬,叫他找住在附近的人问清楚,那个地方之前究竟是做什么用的。”
那守卫应了一声,匆匆下去了。
却听“啪啪”两声,苏妄言拍掌笑道:“好法子!我怎么没有想到!那附近虽然偏僻,但总有路过的人,见过那屋子!”
韦长歌笑道:“不错。如果那里以前真的是草舍,我大概也知道,对方是怎么把它变成荒草坡的了。”
苏妄言奇道:“哦?”
韦长歌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这才慢慢地道:“天下堡有一片牡丹圃。”
苏妄言微微侧了侧头,听他说下去。
“那片牡丹圃,是我家老爷子的心肝宝贝。我小时候,曾有一次顽皮,把那些牡丹踩得乱七八糟。娘怕我受罚,赶紧让花匠把别处同种同色的牡丹移植到花圃里去。要移栽牡丹就得要翻土,可土色一新,又瞒不过老爷子了。”韦长歌一顿,接着道:“于是我娘便让花匠把圃里的土平平整整地削去一层,再把别处的牡丹连着土层一片一片平平整整地割下来,铺到圃里。才不过一个时辰,那片牡丹看起来就跟先前一模一样了!连一丁点儿新土的痕迹都没露出来!”
苏妄言露出恍然的神色,轻声道:“啊,我明白了!你是怀疑,有人用这法子把别处的草坡割了来,铺到那地方,掩去了先前草舍留下来的痕迹!”
韦长歌但笑不语。
苏妄言想了想,自言自语道:“嗯,当是如此——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韦长歌道:“倘若真是用的这法子,那些草必然就是从附近的某个地方割来的。何况要运送、移栽这么大一块草坡,所需的时间和人手必然也不少,我们多派些人出去,两三天内,不信会找不到线索。”
苏妄言笑着点头,心里一轻,便又有了玩笑的心思,拉拉韦长歌,问:“那些牡丹呢?老堡主后来发现了吗?”
韦长歌假意叹道:“老爷子本来没看出什么不对,只是我鞋底踩到花泥,不小心粘上了花瓣,走路的时候被老爷子看到了。结果他一问,我就老老实实地全招了,少不得又被狠狠教训了一顿。”
两人一起大笑起来。
***
用过午饭,一盘棋才下到一半,便听门外一声轻咳,韦敬放轻了脚步走进来。
苏妄言放下手里黑棋,急急问道:“找到了吗?”
韦敬答道:“回苏大公子,派出去的兄弟四处打听了,没人知道凌霄是什么人。属下又带人按苏公子的形容找遍了那附近方圆二十里,都找不到那样的草舍。属下问过附近村子里的人家,都说是那一带十分偏僻,别说居住了,平时就连行人都很少,也没听说过有什么草舍。”
韦长歌原以为那地方本是草舍,是被人拆走后换植了草坡,听到这里,不由便是一愣,苏妄言也是一脸讶异。
韦敬道:“属下想,大公子既然见过那草舍,那么就算找不到草舍也应该能找到点蛛丝马迹来,因此在那一带四处察访,结果找到一个牧童。那牧童说,那附近到了夏天一遇上暴雨天气,山体就容易滑坡,故而一向无人居住,就连行人都少有从那里经过的。只有他因为家贫,那一片又是无主的草地,所以常去放牛,但从来也没见过有什么草舍。
“属下便问他,最近那附近有没有什么怪事。那牧童想了许久,说是没什么怪事,只是上个月月初有两天,附近有道木桥坏了,去那地方得绕远路,因此那几日就没去那草坡放牛。他还记得桥坏的那天是十一月初四——正巧就是苏公子路过那草坡的前一天!”
苏妄言喜道:“不错,那天就是因为桥坏了,我才耽误了行程,要露宿荒野。后来我再从锦城回去洛阳的时候,桥已经修好了,于是就没再从那里经过。”
韦长歌轻扣桌面,道:“要在两天之内要造出一间草舍再拆掉,其实不难。只是一旦动过土,必然会留下线索,而那些杂草灌木也绝不可能在短短一个月内长到现在这模样。”
韦敬等二人说完了,才接着道:“还有一件事。属下去了阎王坡,但找遍了整个阎王坡,也没有找到那个前面种了三棵柳树的旧坟……”
苏妄言失声道:“没有?”
韦敬忙道:“不过派人去教坊的人回来说,朱三娘子倒是确有其人!那三棵柳树的事,也是真有的!我心想,既然朱三娘子的坟和三棵柳树都是有的,那之所以在阎王坡找不到那三棵柳树,定是有什么了手脚——那三株柳树,要么是被人移走了,要么是被人砍了,为的,想必就是不让人以此为标记找到朱三娘子的坟头。于是我又带人去了一趟阎王坡。”
苏妄言急急问道:“找到了吗?”
“找到了,”韦敬笑了笑,道:“有个兄弟发现有一座旧坟旁竟有三座新坟,那三座新坟看来刚修了没几天,奇怪的是,坟前既没有祭品,也没洒着纸钱。我叫人挖开了一座,里面竟然是一截树桩。其余两座新坟,挖开之后,也各埋了一截树桩——属下猜想,大约是对方虽然砍了柳树,但仓卒之间树根不易挖掘,只好就地堆了三座新坟用来掩饰。”
苏妄言闻言,眼睛一亮,随即又蹙起眉头。他揉了揉额头,半晌,疲惫地叹了口气:“先是半夜三更的,遇到几个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要去给死人拜寿;跟着在草舍见到多少年不见的凌霄,叫我带了幅莫名其妙的画给三叔;等我把三叔的信物给她带来了,她却又连人带屋子消失得干干净净——还有什么王家先生,忘世姑娘……现下,就连朱三娘坟前的柳树,都不知为了什么、被什么人砍断了……”
停了停,忍不住又道:“我莫不是当真在做梦吧?”
韦长歌笑道:“你若是在做梦,那我岂不是在你梦里?等你哪天梦醒了,一睁眼,呀,什么天下堡、什么韦长歌,统统都没了……那我可怎么办好?”
苏妄言不由失笑,旋即又敛了笑意,叹道:“可这件事,也实在古怪得过头!韦长歌,你说那三棵柳树,会有什么问题?”
“就算它们本来有什么问题,现在也已经看不出任何问题了。”韦长歌叹了口气:“照我的意思,这件事咱们本来就不用管。既然找不到凌霄,那就算了吧。”
说到这里,想到了什么似的,眯着眼笑道:“锦城这地方也不错,咱们不如在这里过个暖冬,春天的时候,再回洛阳去,如何?”
苏妄言看他一眼,默然片刻,却突地冷笑道:“我猜,他们移走草舍、砍断柳树,无非是不愿我管这件闲事——这件事的确和我没什么关系,只是,人家越是不想让我知道的,我就越是要弄个明白。”
韦长歌一怔,喃喃叹道:“我就知道,你这性子,怕是一辈子都改不掉了……”
苏妄言看着他眨了眨眼,甚是无辜:“韦堡主若要留在这里过冬,大可自便。”
韦长歌定定看他半晌,忽地伸了个懒腰,大笑起来:“罢了,罢了!我原是你梦里的人,就怕苏大公子一生气,不肯做梦,睁眼醒了,那我可真成了‘过眼云烟’了——不管苏大公子想做什么,韦长歌奉陪就是了!”
苏妄言听了,竟然完全没有半点感动之意,反倒用手掩了口,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俊俏的脸孔上明明白白写着“无趣”两个字。
韦长歌又是不解又是尴尬,一时连手脚都没了放处。
却听见对面苏妄言嘀嘀咕咕地埋怨着:“说了那么多,末了还不是要跟我一块儿去查?每次都来这一套,未免也太没意思了……”说完,斜眼望着韦长歌,长长叹了口气,样子倒像是十分不满意。
韦长歌哑口无言。
两人大眼瞪小眼,好一会儿,都没出声。
终于听得韦敬问了句:“堡主,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韦长歌如释重负,忙道:“对方做了那么多手脚,锦城这边是查不出什么端倪了,我看,咱们不如直接去滇北求见月相思,看看能不能从她那里知道凌霄的来历。”
“好——不过,我去滇北,是因为我答应过凌夫人,要帮她找三叔出来,求月相思替她报仇。至于凌夫人的来历,她不是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了嘛,何必再问?更何况她还是三叔的故友,三叔……”
只说了一半的话突然停住了,苏妄言不知想到了什么,猛地跳了起来。
“韦长歌!我知道我们该去什么地方了!”
“什么地方?”
“长乐镇!”
“长乐镇?”
韦长歌愕然道:“那是什么地方?”
苏妄言一脸兴奋:“我刚才突然想起来,那天晚上,凌夫人曾两次跟我提起‘长乐镇’这个地名!第一次,她说她是长乐镇人氏。后来给我刑天图的时候,又让我告诉三叔,是长乐镇的凌霄送去的。三叔当时听了,还随口说了句‘长乐镇?不对啊,她应该是姑苏人。’
“我当时没留意,刚才我才突然想起来,后来你说起的时候,我才觉得有点不对。三叔的性子我最清楚,他不清楚的事,从不肯随便说一个字。他说凌霄是姑苏人,那就一定不会错!一个人绝不可能无缘无故说错自己的祖籍——“
“而凌霄不但说错了,还一连说错了两次。”
“不错!所以,一定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让凌夫人不能直说,只能用这种方式给我暗示!”
韦长歌道:“所以你觉得我们接下来应该去长乐镇?”
苏妄言点点头道:“就算我们在长乐镇见不到凌夫人,那里也一定有些什么她想让我知道的东西在。”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韦长歌顿了顿,望着韦长歌,淡淡一笑:“这个长乐镇,究竟在什么地方?”
***
长乐镇究竟在什么地方?这个问题,却是连博闻广识的苏家大公子也回答不出来了。
于是接连好几天,天下堡各分舵的传书雪片也似的落在锦城。长乐镇的所在依然没有消息,但每一封书信却都提到了洛阳苏家在江湖上紧锣密鼓四处寻找苏妄言和韦长歌的消息。韦长歌看过那些信简之后,总是弹着纸面感叹:“再拖上几天,长乐镇没找到,倒是我和你先被找到了!到时候咱们长乐镇也不用去了,你直接回洛阳负荆请罪吧!”
苏妄言神情古怪,欲言又止,像是不服气,又像是想说些什么,却每每只是轻哼一声,就又忙着安排人手外出查探。韦长歌便笑笑,漫步走回窗边坐下,在没有雪的冬天的锦城,接着温上一壶酒,来佐手中的书。
直到第七天中午,韦敬终于拿着一封信匆匆走进了韦长歌的书房。
韦长歌正拉着苏妄言烹茶,看了那封信,久久没有说话,好半天,才抬眼看向苏妄言:“长乐镇找到了——你一定猜不到,这个长乐镇在什么地方。”
他露出个似笑非笑的奇怪表情,一字一字道:“洛阳城西三十里。”
苏妄言一愣,随即不由得苦笑起来。
“我要是这个时候回去洛阳,岂不是自投罗网?”
韦敬轻咳了一声,道:“苏大公子,韦敬斗胆说一句,其实锦城不见得比洛阳安全多少——探子回报,苏大侠带着人马在一刻钟前进了城门,正朝着这边来,现在距这里只有两条街了……”
苏妄言和韦长歌对视一眼,同时跳了起来。
***
马车停在镇口,苏妄言小心翼翼地把秋水收进剑匣背在身后,和韦长歌一起跳下马车,踩着积雪走进了长乐镇。
镇子很小,很普通。约莫百十来户人家,当中一条东西向的长街,宽二十七步,长四百零九步,把整个小镇从中整整齐齐地剖成两半。街道很宽敞,也很干净,两旁是各式各样的店铺和房屋。
乍看之下,似乎是个平平无奇的中原小镇。
只是冷清。冷清得几乎连呼吸都要冻结住。
所有店铺房舍都紧闭着大门,门锁上,也都已是锈迹斑斑。接连下了好几天雪,在地面上留下足足半尺高的积雪,小镇像整个儿埋在了雪里,半点儿看不出人迹来,既没有鸡犬相闻,也没有黄发老人垂髫小儿,只有脚下雪地的呻吟,和从那荒凉中透出的肃杀气。
韦长歌和苏妄言站在二十七步宽的街面上,不约而同望向长街中央。
那是一座两层的小楼,楼头挂着一面褪了色的杏黄酒旗,残破得看不出字样,在寒风里发着抖,猎猎作响——偌大一个长乐镇,就只有这座小楼的门前没有积雪。
苏妄言茫然注视着那面酒旗,有意无意地裹紧了身上的裘衣。
店门没有上锁,虚掩着一条缝,韦长歌大步走过去,推开了半扇木门,和苏妄言一前一后走进了小楼。
门后是一间大屋。
隆冬日短,才酉初时分,天已半黑了,这屋里又更比外面昏暗了许多,所以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两人眼前是短暂的黑暗,屋子里的一切都隐匿在了浑然的幽暗之中。
韦长歌眨了几次眼,这才看清屋中的情形,却暗暗吃了一惊——
屋子极大,看布局,像是什么酒楼客栈之类的大堂,却横七竖八地摆满了棺材,有大有小,有新有旧,有的像是已经在这里摆放了几十年,有的,却像是一刻钟前才刚刷好黑漆钉上长钉。
大小形状各异的陶瓷坛子靠着墙堆放在四周,想必也都装着不知属于何人的骨灰。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说不上来的淡淡腐臭和难以形容的怪异气味,那是一进长乐镇就明显得叫人无法忽略的一种味道。
仿佛是在穿过纸窗的幽暗日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在那些灰尘和蛛网中间,潜伏着成千上万,无影无形,不属于人间的暗魅生物,在生长、繁衍、窥伺,在无时无刻从嘴里向外喷洒着污浊的毒气。
——是“死味“。
韦长歌和苏妄言都没有说话。
寂静中,死味浓烈而厚重,就像是下一刻,闻到那死味的人就将开始从身体内部向外的腐烂……
苏妄言忍不住悄悄朝韦长歌身边挪了一步,正想开口说点什么,冷不防,突地有个阴森森、平板板的沙哑男声贴在二人耳边,全无起伏地问道:“客官是不是住店?”
韦苏二人霍然回头,只见一个脸色青黄、病容恹恹的中年汉子赫然站在两人背后!
那病汉高高瘦瘦,通眉曲指,佝偻着腰背,一件青色长衫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更显得病入膏肓。
两人心头都是一颤。
病容男子往前移了一步,如同漂浮在幽晦不明的空气之中,无声无息,木无表情地盯视着两人。
“客官是不是住店?”
韦长歌屏着呼吸道:“阁下就是这里的老板?”
病容男子目光停留在两人身上,缓缓点头。
韦长歌就着昏暗光线将屋内环视了一圈。
“老板说住店,不知是要让我们住在何处?”
那病容男子没有说话,怡然自得地缓缓穿行在棺材和骨灰坛的行列之间,末了停在屋子正中的两口棺材前,伸手把棺盖揭开了:“就这里吧。”
一蓬尘雾随之扬起。
病容男子道:“这里三十三口棺材,二十六口已经有客人了,还剩下七口空的。两位不满意,也可以另选。”
韦长歌不由得变了脸色。
苏妄言冷笑道:“这是什么意思?老板是让我们睡在棺材里?棺材就算能住人,也只住得了死人,住不了活人。”
但那男子却认真点了点头,正色回道:“客人说的不错,这客栈原是为死人开的。不过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既然二位来了,咱们不妨改改规矩,那活人不也就可以住了吗?”
苏妄言听他说得认真,也不知该怒还是该笑,一时竟找不出话来驳他。
韦长歌微微一笑,也正色道:“既然是给死人预备的地方,那就是义庄了。试问活人又怎么能住在义庄里?”
病容男子木然道:“我做的虽然是死人买卖,却实实在在是客栈不是义庄。”
韦长歌立刻接道:“既然是客栈,就该做活人生意。”
那男子双眼一翻,露出眼白,冷笑道:“死人生意也好,活人生意也罢,客栈做的生意就只有一样——让人歇脚暂住。活人到最后不都成了死人,死人到最后不都化了灰吗?人生一世,天地为客栈,造化为店主,多少呕心沥血末了都付了房钱,只不过这一住,时日稍长了些罢了。客人倒说说,这活人死人有什么不同?
“要按客人的说法,凡给死人预备的地方就是义庄,那城里头那些个大宅子、小宅子、老宅子、新宅子,又有哪一个不是义庄?就连这花花世界、紫陌红尘,岂不也整个变成了一个大义庄了吗?
“嘿,嘿,活人也好,死人也罢,我这里统统都给他们留着地方。不论钱多钱少、男女老少,不论富贵贫贱、奸狡良善,进了我这门,就统统都一样,一人一口棺材,没有落空的,也都别想多占。”
韦苏二人都好一阵子没有说话。
苏妄言半晌笑道:“不错!死人住得,活人有什么住不得!”
径自走到那口棺材前,在棺盖上坐下了。
韦长歌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病汉竟能讲出这么一番话来,暗自佩服,当下叹了口气,笑道:“罢了,比起义庄,我还是宁愿把这花花世界当作一个大客栈。”也跟着走过去,坐下了。
苏妄言却已笑着问道:“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那男子平平板板地回道:“在下姓滕行六,人称滕六郎。”
苏妄言眸光闪烁,不动声色:“原来是滕老板。滕老板要是不介意,不妨过来一起坐吧?客途寂寞,咱们几人说说闲话,也好打发些时间。”
滕六郎也不拘礼,果然走过来,在对面一口棺材上坐下了:“也好。我也正要跟二位说说我这间客栈的规矩。”
韦苏二人一起道:“滕老板请说。”
滕六郎道:“我这里,第一条规矩,是只做死人生意——这一条嘛,从今日起就可以改了。”
苏妄言笑道:“不知道这第一条规矩是怎么来的?照滕老板方才所说,既然活人死人都没什么区别,为何却定了这么一条规矩?”
“这规矩不是我定的。”
“哦?”
滕六郎道:“这家客栈一共已换了三个老板。二十年前,第一个老板专做活人生意,到第二个老板手上,就只做死人买卖。现在我当家,便是死人买卖也做,活人生意也做。嘿嘿,我在这里做了一个月老板,你们二位,还是我做成的第一笔活人生意。”
韦长歌笑道:“这规矩倒恁的古怪。”
滕六郎不搭腔,自顾自说道:“第二条规矩,凡在这客栈过夜的活人,入夜之后,不得踏出店门。”
他顿了顿,继续说:“第三条,凡在来归客栈过夜的活人,夜里切切不可睡着。”
苏妄言讶然道:“这两条又是为什么?”
滕六郎看了看他,好半天,第一次露出了带着诡秘的笑意:“两位进了这镇子难道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
“这镇子,除了我,再没有第二个活人。”
苏妄言只觉心脏突地漏跳了一拍,道:“那是为什么?”
滕六郎依旧神秘地笑了笑,压低了嗓子,慢悠悠地道:“这镇子,是个鬼镇。”
苏妄言心头一跳,却若无其事地笑了笑,反问道:“鬼镇?”
“镇上的人不是死了,就是逃了。活人没有半个,死人却四处走动,这不是鬼镇又是什么?”
“……这是怎么回事?”
“听说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滕六郎叹了口气,慢慢说道:“那一年,镇上来了一对年轻夫妇,男的气度轩昂,女的国色天香,两人就住在这家店里——当晚,男的不知为何暴毙而亡,妻子也就一抹脖子殉了情。从那以后镇上就接二连三地死人。有时,一家老小十数口人一夜之间就死得干干净净,身上都是刀伤。
“时不时的,又有人看到男人那个漂亮得不像人的妻子,穿着一身鲜红鲜红的衣裙,在镇子附近徘徊——这红衣女鬼,也是凶得骇人!每次她一出现,街上就会多出几具尸体,刚开始,死的还都是些本地人,慢慢的,就连有些路过的外乡人,也都死在了镇上。
“所以就有人说,是那对夫妻的冤魂不甘心就这么死了,要杀光所有人陪葬。几家大户出钱请了龙虎山的天师来做法,结果请来的天师也好,前去迎接的人也好,都死在了镇外的山路上,于是镇上人心惶惶,没死的人也都逃到别的地方去了。消息传开,就连过路的客商也都吓得远远绕开长乐镇走。这么一来,不到半年工夫,这长乐镇就成了个鬼镇。”
说到这里,忽而又露出那种古怪笑意:“客人可信鬼神之说?”
韦长歌微笑道:“怪力乱神,圣人况且不谈,我等都是凡夫俗子,更加不敢妄论。”
苏妄言亦道:“人有一念向善,即可成神;一念为恶,即沦为鬼——所谓鬼神,不过人心而已。”
滕六郎嘴角一撇,似笑非笑道:“原来二位都不信鬼神……其实鬼神之说姑且不论,要说是那对夫妇的冤魂要杀光镇上的人,这话我却是不信的。我只信一句'‘冤有头,债有主’,便是真有鬼神,那一定也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哪有不分青红皂白乱杀一气的道理?”
苏妄言眸光闪动,笑道:“滕老板这话有理。但如果不是冤魂作祟,那镇上的人又是怎么死的?”
店内虽然只有他们三人,滕六郎却煞有介事地向四下里环视了一圈,往前探了探身子,这才缓慢而低沉地道:“是无头尸!”
滕六郎望望二人,压着声音道:“什么冤魂作祟,全是骗人的!那些人,都是被一具无头尸杀死的!”
他声音本来低沉,这么拉长了调子,韦苏二人听在耳里,就有种阴森森的感觉。
“先是有人看到了一个没有头的男人在镇子上晃荡,本来大家还不信,可后来看到的人多了,就不由得人不信了!你说他是死人吧?他却能走能动,还能杀人!你说他是活人吧,却又没有头!反正,也说不上来究竟算不算是尸体。只知道他出现之后,镇上渐渐就有人横死,查来查去,也查不出个原因,直到有一天——“
他故意一顿,这才道:“直到有一天深夜,有人亲眼看到那个没有头的男人提了把明晃晃的长刀进了一户人家,这人悄悄跟过去,从门缝朝里面看去——正见那无头男子手起刀落,把一个人从中劈成了两半!”
说到末尾几个字,滕六郎语调突地一高,韦苏二人正听得入神,不由都吓了一跳。
“活人也好,尸体也好。总之如今,这个没有头的男人整日都在镇上四处徘徊。白天还好,远远看见了,避开就是。晚上不太看得清楚,撞上了可就没命了!或是运气不好,碰上那个红衣女鬼,也是死路一条!”
“所以本店的规矩是入夜之后不能出店门。也不能睡着——万一睡着的时候,让那没头的男人进来了,那便不好说了。”
滕六郎似有所指地森森一笑。
苏妄言也压低了声音:“那滕老板你呢?你有没有见过那个没有头的男人?”
滕六郎嘿然,低沉着声音道:“怎么没见过?整个冬天,一到夜里,就总有人走在雪地上,踩得那积雪‘咯吱’、‘咯吱’的响……从窗户看出去,是个高高大大的男人,穿着青色衣服,手里提着刀,来来回回地走在长街上——每走一步,手里的刀就跟着挥动,那刀上,隐隐约约的,还看得到血迹!”
说到这里,又左右看了看,跟着才把身子微微前倾,小声道:“这个男人,肩膀上空空荡荡——竟是没有头的!”
三人都没说话。
好一会儿,韦长歌才暧昧地笑了笑,他并不怎么相信滕六郎的话,因此只问道:“滕老板刚才说,接手这客栈才一个月?”
滕六郎咳了一声,喘了口气道:“之前的老板不干了,我便用三百两白银盘下了客栈。”
幽暗中,韦长歌的眼睛微微地发着亮:“哦?滕老板既然知道这里是个鬼镇,怎么还有兴趣在这地方做生意?”
“开了客栈,自然就会有人来住,来住的人多了,不就热闹了吗?”
苏妄言接口道:“话虽如此,毕竟是真金白银的买卖,滕老板就真的不怕做了蚀本生意么?”
滕六郎冷笑道:“这世上哪有什么蚀本的生意?非说蚀了本,不过是人心不足罢了。你我都是光着身子来的,这身上衣裳,口中饭食,算算,哪样不是赚来的?哪怕冻饿而死,也还是白赚了辰光年月。何况我这三百两,本就是白赚来的。”
“哦?”
“我幼时遭逢惨变,失了父母庇护,又没有兄弟可依靠,从此就流落街头,乞讨为生。”滕六郎声调虽平,说到这里,却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到十岁时,黄河决堤,冲毁了无数良田。那一年,天下处处都闹粮荒,灾民遍野,家家户户,自己都吃不饱了,谁还有心思来管我这小乞丐呢?
“那一次,我已经接连三天没能要到一口吃的了,我还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却在最后关头上,有户好心的人家给了我一个馒头。那馒头又大又白,拿在手里,热气腾腾的!我高兴极了,生怕被其他人抢去,把那馒头藏在怀里,一个人偷偷摸进了一条僻静的小巷子,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慢慢儿地吃。”
说到这里,滕六郎又叹了口气:“现在想想,也许就是这个馒头改变了我的一生。我进了那巷子,越走越深,刚想要坐下来,就看到前面像是睡着个人——那年月,走在路上随处都可以看到人的尸体,见得多了,也就不怕了——我心里想着‘啊,这儿又有一个饿死的’,一边走过去。”
韦长歌奇道:“走过去做什么?”
滕六郎怪异地瞥他一眼,似笑非笑。
苏妄言轻声解释道:“他是要去剥那死人的衣服。”
韦长歌呆了呆。
滕六郎扫他一眼,道:“我看二位也都是生来就锦衣玉食的人,又哪会知道穷人要活命有多难?!饿死在路边的人,身上都不会有什么值钱东西——要有,也就不会饿死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身上的衣服,所以只要一看到路边有死人,所有人就会一窝蜂的围上去抢死人衣服。这种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能换两文铜钱,正好可以买个馒头,而这个馒头,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救了你的命。那时候,为了一两件死人衣服,我也常常和人打得头破血流。”
韦长歌一言不发,静静听着,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可是那天,我才一走近便大吃了一惊!那死人身上的衣服竟是上等的丝绸质地!他腰上悬着香袋,右手拇指上竟还带了个翠玉扳指!可这样的人又怎么会饿死在路边呢?再仔细看看,原来那人的腹部受了伤,还在汩汩地流着血。我呆呆站在他身边,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就在这时候,那人呻吟了一声,我吓了一跳,这才清醒过来……”
滕六郎一顿,笑道:“但第一个闪进我脑海的念头,却不是救人——
“我一个箭步冲过去,抓起他的右手,死命把扳指拔了下来,又扯下他的香袋,转身就跑,一直跑进了最近的当铺。大朝奉见了那扳指,二话没说,就给了我一张五千两的银票——嘿,不怕两位笑话,我长了那么大,还真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二位可知道我拿着那银票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吗?”滕六郎略略一停,淡淡一笑,道:“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把那扳指赎了回来。”
韦长歌忍不住问道:“那又是为什么?”
滕六郎道:“我虽然想要那五千两银子,但我也知道,一个把五千两银子戴在手指上的人,他的命绝对不会只值五千两。”
“我用卖了香袋的钱,雇了两个人把那人背到客栈,又拿钱请大夫抓了药,寸步不离地守在边上照顾了他三天。那人原来是江南一带的大财主,带着巨款来中原办事,没想到路遇强盗,受了重伤,他本以为自己活不了了,没想到却被我救了。他醒来之后,感激我的救命之恩,就把我收做养子,带回了江南——要不是这样,只怕我现在早就饿死了……”
苏妄言道:“你既然做了大财主的养子,又为什么会在这里做个小客栈的老板?”
滕六郎叹道:“这里原是我出生之地。养父去世之后,几个兄长闹着要分家产,实在不堪得很。我也懒得去争,想起出生之地,就带了点钱回来,却没想到这里已是这般模样——我去江南的时候,只是个一文不名的小乞丐,如今回来,已是衣食无忧,二位,我这三百两银子岂不是白赚来的吗?”
说话的当儿,天已全黑了,三人虽是相对而坐,面目却也已模糊难辨。
“唉呀,只顾着说话,天都黑了,我倒还没留意……客人不如稍等片刻,我到后院准备灯火,去去就来。”
滕六郎看了看窗外,站起身,顺手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向着客栈深处一道小门走去。走了几步,回头笑道:“两位记得,千万千万,不要出店门!”
那笑容浮在黑暗里,半隐半现,说不出的诡异。
便听“吱呀“一声门响,那脚步声伴随着滕六郎的咳嗽去得远了。
好一会儿,韦长歌沉声道:“这滕老板倒不是普通人。”
苏妄言颔首道:“青女为霜,滕六为雪。雪是一照即融之物,他自称滕六郎,这是明明白白告诉我们,他用的是假名。”
韦长歌道:“久病之人脚下虚浮,但我看他走路,步子虽轻,势道却极沉稳,倒像是练家子。我总觉得,以此人的见解识度,在江湖上应该是大大有名的人物才对,只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会是什么人……”
苏妄言突地笑了笑:“你看这滕六郎,大概多大年纪?”
韦长歌略想了想,道:“看样子,总是过了三十了。”
苏妄言又笑了笑,道:“照这么推算,他十岁那年,便该是二十来年之前,对吧?”
“唔,不错。”
“可那样就不对了。”
“哦?”
“要是我没记错,二十多年前,中原可没什么因为黄河决堤引起的饥荒。”苏妄言略一思索,道:“倒是十二年前,黄河改道,淹死了数十万人,大半个中原的农田都颗粒无收,刚好又遇上江南闹蝗灾,结果那年发生了空前的粮荒,满城怕有一半的人都饿死在了这场饥荒里。”
韦长歌想了想,道:“我看他说起往事的时候,虽然是伤心事,却始终透着有种缅怀之意——这样的神情可假装不来。我相信他说的这件事,应该是真的。”
苏妄言含笑颔首:“如果他所言不虚,那就只有一个可能——“
韦长歌心念一转,立时明白过来:“你是说,他现在这副模样不是他本来面目?”
苏妄言微一点头。
韦长歌沉吟道:“不错,当是如此——那他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扮成这模样?在这里做什么?还有凌霄,她几次提到长乐镇,究竟是什么用意?若是为了要引你来这里,为什么却迟迟不现身?”
低叹道:“这镇子真是有些古怪,镇上的人也不知道去哪儿了,莫不是真的被无头尸体杀了吧?”
语毕,自己都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
苏妄言正要说话,突听得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夹杂着车轮轧过雪地的声音,从远处极快地接近了。
两人对视一眼,起身奔到门口,拉开了店门。
只见一辆马车,漆黑车辕,朱红车篷,前座空上无一人,车厢门紧闭,车顶上高高地挑着一盏灯笼,在积满了雪的街道上狂奔而来,转眼到了客栈门口。便看那车厢门陡然开了,从里面飞出一件黑乎乎的方形东西,直撞进店来!
便听一声砰然巨响,那东西重重落在大堂中间,竟又是一具棺木!
两人一惊之际,那马车已从门前飞驰而过。
苏妄言喊了声“追”,一个箭步冲出门外,和韦长歌一前一后朝着那马车离开的方向追去。
两人沿着街道全力追赶,不知不觉已出了“鬼镇”,渐渐行到野地里。
放眼四望,直到视线尽头,也只是茫茫雪野,在夜色里幽幽地泛着青光。
触目只见积雪青冷,衰草萧瑟。
沁人寒意中,冷风从发际飕飕穿过。
眼看只一步就可以掠上马车,苏妄言却猛地刹住了身形,肩头一颤,屏住呼吸,就这么死死地盯着前方,任那马车从身边冲了过去。
韦长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也不禁呆住了——
前面雪地里,隐约可见一个青衫男子正大步走在雪地上,身材高大,手提一把长刀,薄背阔刃,映着雪色泛起一线寒光。在“他”身后,清清楚楚的两行脚印一直延伸到远处。再往上看去,那男子肩部以上竟是空空荡荡,原本应该长在那里的东西,竟是不翼而飞!
刹那间,滕六阴郁而不带丝毫语气的声音又在耳边森然响起。
——你可以叫他没有头的男人。
——你也可以叫他无头尸体。
苏妄言的心脏止不住地狂跳起来,几乎要从胸口破腔而出!像是有种前所未有的寒意,化身为活物,窜上脊背,顺着血液流遍了四肢,连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光是掀动嘴唇就已经花掉了全身的力气。
那马车中的人,像是也已看到了那叫人毛骨悚然的诡异情景,禁不住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悲鸣,连那马儿也仰头长嘶起来,似想停下,但狂奔之中,却已煞不住去势,依旧向前冲去。
下一刻,青色人影暴涨而起,没有头颅的身体,转眼已扑到车前。
眩目刀光陡地划过,马车顿时四分五裂,血光中,一个模糊的人形横飞出来,重重落在一丈开外,身下一滩血迹迅速湮染开来。此时那马儿嘶声未歇,整颗马头已滚了下来,却还依旧拖着马车的残骸往前冲了几步,这才身子一歪倒在地上,腔中鲜血箭也似的高高喷出来,溅了一地。
这一眨眼之间,长乐镇外的皑皑雪地上,已多了一个人、一匹马、一辆车的尸骨。
但群山寂默,天地间,又已静得骇人。
许久,苏妄言不由自主退了一步,紧紧挨到韦长歌身边,颤声道:“韦长歌……那……那是什么?”
竟连声音都变了调子。
不远处,阴森的雪光里,那没有头颅的男子竟突然停住了,半转过身,静静站在空旷的雪地上,一动不动,似乎是在回望着韦苏二人。
韦长歌不觉胆寒,脸色变换莫定,刹那间,只觉全身的血液都结了冰,脑子里一阵昏眩,背上一层冷汗涔涔地流下来……
“他没有头……”
苏妄言脸色苍白,只觉毛骨悚然,却又像是被蛊惑了般,无法把目光从那无头尸体上挪开,就只是死死盯着那男子早已不存在了的头部,一遍一遍,不住口地喃喃着:“他没有头……他没有头……他没有头……”
韦长歌猛然回过神,听见他的话,心头一震,忙抓住他肩膀,用力摇了摇,一边紧紧盯着那没有头的男人,一边吸了口气,强笑道:“别怕,大概是什么人恶作剧,故意弄了具无头尸体来放在这里……”
声音却也是无比干涩。
苏妄言打了个寒噤,才要说话,冷不防地,突然从背后伸来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
苏妄言原本已是心神不宁,这时猛然一惊,更是惊骇欲绝!若不是被紧紧捂住了嘴,只怕就已叫出声来!
那是一只冰冷刺骨的手——
白皙而柔嫩,像江南最好的丝绸一样又细又滑,在雪色中泛着美玉般的光泽,那轻柔的动作,像是正要抚摸情人的嘴唇,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手指,似乎都带着种懒洋洋的笑意。
实在是一只绝美的手。
只是这只手,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温度,冰冷得如同死人。
苏妄言惊骇之下猛地一颤,韦长歌察觉到了,几乎同时回头,和苏妄言一起看向身后——
一个女人无声无息地伫立在两人身后。
她全身都紧紧裹在一件红色的斗篷里,只露出一张看不出年纪的脸。鲜艳的红色,衬在一片雪白中,热烈得要烧痛人的眼睛。女人眼瞳幽深,肤色白得几近透明,站在面前,分明就是雪肤花貌四个字。
但韦苏二人却都不禁悚然——他们两人出身名门,自负武功了得,在江湖中也早已罕有敌手,此时虽说正是心神动荡之际,但竟完全不知道这女人是什么时候到了自己身后,对两人来说,当真是前所未有的事,不由得大是骇然。
瞬间,两人脑海中都闪过滕六郎所说“红衣女鬼“的影子。
韦长歌回过神,一步跨前,挡在苏妄言身前,才要开口,那女人却把右手食指竖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转身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
苏妄言的手依然轻轻地发着抖,韦长歌看向苏妄言——平素看惯了的俊俏面容此时只是苍白,那双漂亮的眸子也因为惊惧而有些张皇——不知为何竟觉心头微微地一痛,当下不假思索,一把握住了他手。
苏妄言下意识地一挣。
但这一次,韦长歌却没有像往常般松开,韦长歌只是默不作声地注视着他,而后再一次的,紧握了他的手。那种温度,像是在一瞬间安抚了心底的惊惧,让他不由自主,生平第一次反握了回去。
韦长歌微微笑笑,拉着他,跟在红衣女人身后朝镇上走回去。
快到那客栈门口,女人陡地停住了脚步,也不回头,凝视着从客栈窗户里透出的灯光,好一会儿,才淡淡道:“事到如今,她还是不肯死心?”
女人也不等二人回答,便自顾自带着嘲弄说道:“来过多少人,全都死在这地方。她却还是不肯死心?她到底还想弄多少人来送死?”
韦长歌不明其意,心下暗暗揣测,面上却只笑不语。
苏妄言此时已镇定许多,甩开韦长歌手,道:“夫人怕是误会了,我们只是偶然路过此地。”
韦长歌听他开口,知他无恙,不由大大松了一口气。
那女人冷笑道:“你们两人年纪轻轻,何必学人说谎?这二十年,凡来长乐镇的人,哪一个不是凌霄找来的?这两年稍安静了些,我还道她死了心,不想这几日倒又热闹起来了。哼,我就知道,必是那贱人找来的帮手!”
韦长歌听她提到凌霄,心中已是一动,再听她言语中似是恨极凌霄,不觉更是好奇,口中却还是只道:“凌霄是谁?我与夫人素不相识,何必说谎?我们二人确是路过。”
那女子回过头,看了两人一眼,脸上神情似是并不相信,却还是淡淡应了一声,旋即轻叹一声道:“不是也好。天一亮,你们就赶快走吧,赶快走,越快越好——这地方,实在不是活人该来的……”
苏妄言不答话,却急急问:“那东西……那东西究竟是什么?是人,还是鬼?”
那女子神色一凛,森然道:“不是人,却也不是鬼。”一住,黯然道:“你们就当是做了一场噩梦,忘了吧!”说完幽幽叹了口气,回身朝来路走去,只走了几步,又回头叮咛道:“记得,天一亮就走!”
便见那道红色的身影极快地掠过雪地,一会儿工夫便走得远了。
韦长歌看那女人走远了,深深吸了口气,朝苏妄言笑笑,放柔了声音,道:“我们也回去吧。”
苏妄言微微一笑,却依然凝视着雪地那头。
韦长歌关切问道:“怎么了?”
“她的手,冷得像死人一样……”苏妄言低低说着,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他抬起头,瞬也不瞬地望着韦长歌:“你还记不记得,凌夫人抱着的那个人头?韦长歌,你说,那人头二十年来不腐不坏,那头下面的身子呢?那头下面的身子,还在不在?如果还在,那身子现在会在哪里?”
韦长歌一怔。
苏妄言道:“我想,我已经知道,嫦娥盗药和刑天断首有什么关系了。”
***
来归客栈里,已点上了灯火,四壁又点上了几盏灯笼,便照得四下里一片明亮,反倒比白日里少了几分阴沉和诡异。
苏妄言站在韦长歌身边,一起看向屋中那具棺木。
与屋里其他棺木相比,眼前的棺木不仅新,做工也更精美,但最引人注意的还是比普通棺木大了足足一倍的尺寸。
韦长歌举起右掌,才要劈下,苏妄言蓦地伸手格住了,反手抽出佩剑递给韦长歌:“小心有毒。”
韦长歌一笑,剑上使力,将那棺盖挑到地上。
棺材里躺着三个不省人事的男人。
那棺材本来不小,只是挤了三个男人之后,看起来也就小了许多。
看到棺材里的人,苏妄言忍不住讶异地抬了抬眉头,韦长歌也皱着眉头,没有说话,只把棺材里的人一个一个抓了出来放在地上。
这三个人,第一个是个中年男人,面容刚毅,看起来甚有威仪,韦长歌认得他是泰丰镖局的马总镖头;第二个人,也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灰发长髥,气度潇洒,正是江湖上着名的孤云剑客王随风;第三个人,却是个形容猥琐、须发稀疏的老头,看样子是寻常百姓,可不知为什么,竟和这两个武林中的成名人物一起被人放在棺材里送到了这客栈。
韦长歌叫过苏妄言:“这人我倒不认识,你来看看。”
苏妄言摇头道:“怪了,我也不认得这人,看他样子,不像江湖中人。”
话音未落,便听屋子深处那扇小门一响,滕六郎一手提着酒坛一手拎着几个酒碗从后面走出来,见了堂中的情景,微微一怔,讶然道:“这是怎么了?这三人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苏妄言一笑,反问道:“滕老板难道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滕六郎低咳了几声,惑然摇头:“在下确实不知道。”顿了顿,皱眉道:“是了!方才我去里面拿酒,听到外面有马车的声音——这几人,是我不在的时候,那马车送来的?”
苏妄言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也不接话,俯身一一搭过三人左腕,淡淡道:“没什么大碍,只是被人下了迷药,拿点冷水一泼就没事了。”
韦长歌略一沉吟,点头道:“还请滕老板拿些冷水来,咱们先他们弄醒再说。”
滕六郎应了,一时拿了水来,每人脸上泼了一碗。
果然不一会儿,那三人便悠悠醒转过来。
最早醒来的是马有泰,他先是茫然转了转眼珠,视线慢慢凝聚到一点上,接着瞳孔猛然缩小,陡地翻身坐起,喘着气,厉声喝问:“这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在这——“
话还没说完,看见周围那一片棺材和骨灰坛,不由得一呆,那半句话也就生生咽了回去。
好一会儿,才恍然似的回过神,四下看着,看到韦长歌和苏妄言,一怔,狐疑道:“韦堡主!苏大公子!你们怎么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马有泰慌慌张张地站起来,一连声追问道:“这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在这里?我是怎么到了这里的?”
便听旁边一声悠悠长叹,王随风慢慢地眨了眨眼,迷迷糊糊地问道:“说话的是马老弟么?”一顿,突然大声又道:“我、我怎么会这里?”一面说着话,一面飞快地站了起来,看见众人,不由得又是一怔:“韦堡主?苏大公子?你们、你们怎么会在这里?马……马总镖头,这……这是什么地方?”
马有泰听见他声音,顿时脸色大变。但他毕竟已是老江湖了,只一顿,便若无其事地苦笑道:“王大先生,你怎么也来了?我也是才清醒过来,结果一醒就发现自己睡在棺材堆里——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王随风愣了愣,转头求助地看向韦长歌。
韦长歌苦笑着指了指面前的棺木道:“我只知道,有辆马车把这口棺材送到了这里,我和苏大公子打开棺材,就看见三位中了迷药,躺在里面。”
王随风惑道:“三位?还有谁?”
苏妄言笑着招手道:“马总镖头,王大先生,你们过来看看,可认得这人么?”
马王二人闻声走至那人面前,只看了一眼,各自摇头。
王随风惑道:“这人是谁?”
苏妄言一怔:“你们也不认识他?怪了,这人是和你们一起装在棺材里送来的……”
马、王二人皆是一愣,又不约而同摇头道:“不认识。”
两人四周环视了一圈,仍是一脸茫然,目光又不约而同地着落在了滕六郎身上。
王随风道:“韦堡主,这位是……”
滕六郎道:“鄙姓滕,行六,别人都叫我滕六郎,是这里的老板。”
马有泰吃吃问道:“这里……这里是义庄?”
滕六郎正色道:“非也。我这里,是一间客栈。”
马有泰怔怔道:“客栈?客栈里放着这么多棺材做什么?”
滕六郎冷笑道:“我这客栈既做死人买卖又做活人生意。死人不能睡床,活人却可以睡棺材,棺材岂不是比床有用的多吗?”
马有泰张了张嘴,不知如何回答,半晌,伸手把脸上水抹去了。滕六郎慢步走到那口权充桌子的棺材前坐了下来,低头咳了一声:“大家都先过来坐下吧,有什么事慢慢说。”
苏妄言点点头,大步走过去坐下了。
韦长歌微微一怔,笑了笑,也坐到韦长歌身边。王随风踟躇半天,才下定决心似的走了过去,马有泰只怔怔站在原地发愣,半晌,又再急急问道:“韦堡主,苏大公子,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你们又怎么会在这里?你们可知道,最近苏家到处在找你们,也不知道原委,只说大公子闹出了件什么大事,和韦堡主一起失踪了。偏天下堡又不闻不问,任苏家闹得整个江湖都快要翻起来了!你们怎么还在这里?”
韦长歌微笑道:“我和妄言就是要去解决这件事的。这里是洛阳城外的一个小镇,我和妄言偶然路过,在这客栈落脚,凑巧看见二位被人迷昏了装在棺材里,其余的事,我们也不清楚。对了,马总镖头、王大先生,你们都是老江湖了,怎么会莫名其妙被人装在了棺材里送来?”
马有泰、王随风二人不由对视了一眼,却立时又都不着痕迹地移开了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