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面而来的是昭言难以置信的眼神。“小御,你这是什么意思?”看来他果然是吃惊不小,居然忘了向来坚持的公私分明,连我们私下的称呼都摆进公司里来。
是挑明的时候了。
我深吸一口气,微笑。“情人节是告白的好日子。昭言,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我已等了你两年。”
方昭言,方恒集团总裁的大公子,于公是我何御的上司,于私是大学的同学,学生时代最好的朋友。
也是我暗恋已久的对象。
现代社会号称开放进步,然而对待同性之间感情的包容力,却远远没有其标榜的那么宽容豁达。这几年以来,昭言身边女伴更换如跑马灯,我自己也换了四五任女友,然而我们始终是走得最近的朋友。这样的情形,本来很好,很安全。
然而,情势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
昨天无意中从接待处的八卦丽丽那里得到一个确凿消息,昭言就要订婚了。联姻对象是程氏的千金,他以前曾带给我看过,很娇小温柔的女孩子。当真是金童玉女,门当户对。
如果这样悄无声息的退出,做他婚礼上的男傧相,做他一辈子的好朋友,本来很好。只不过,守候已久的感情如此惨澹收场,我不甘心。
几年以来的相处点滴,多少的欢笑记忆,如今一朝之内放于天平的一端,只求一颗真心平衡。
昭言在看着我。初始隐藏不住的吃惊和迷惑渐渐从神色间退去,恢复了身为总经理的冷静神情。望着手里包装精美的巧克力礼盒,他在考虑怎样应答。
我站在他的对面,带着笑容。
昭言走过来了。走得并不快,步履姿势却很优雅。他这样的青年俊彦,只要在人群前的时候,本来就不会做出什么失去风度的举动。
我看着他的脚步。三步,两步,一步,停住。他站在我的面前,微笑了。
“小御,这么多年来,这是我最想收到的一份情人节礼物。”
我呆呆的望着他和煦如暖阳的笑容。
告白之后的结局想过千万种,那唯一幸福的可能性,我却是始终不敢奢望。莫非……我这辈子向来奇缺的运气全都挪用到感情场上了吗?
昭言伸臂抱住了我,带着微笑,向周围围观的公司职员宣布,“小御,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爱的人。”
人群中爆发了阵阵欢呼,恭喜之声不绝于耳。
望着周围簇拥的笑脸,手里牵着昭言的手,接受着大家的祝福,我的心声福得快要融化了。
从没有期待过这么好的结局,这简直是做梦才能遇到的大团圆——
咦,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什么?为什么昭言的父亲,方恒集团的总裁也会亲自驾临这员工餐厅,还混在那么多人里面恭喜道贺?他不是嫌我高攀了他儿子为友,向来对我不假辞色的吗?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一阵心慌。难道我真的是在做梦?
“叮_”
剌耳的闹钟声响彻整个房间。我反射性的按掉了开关。
费力的睁开眼睛,头顶是被水渍浸黄的天花板,身不是硬梆梆的木板床。闹钟安静的待在床头,指标正正指向八点。
……原来我果然在做梦。
回忆起那个荒诞不经的美梦,我哭笑不得。
说它荒诞不经,其实也是夸大了。至少梦的前面一半完全是当日白天的情景再现。只可惜方大公子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过来之后不是抱住我,而是狠狠一拳揍在我的脸上。记得他对我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方昭言后悔认识你。”
没想到入了梦境,真实影像居然被扭曲成这样。如果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么人的潜意识也当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我从凹陷得能摸到钢丝的床垫上爬起来,拉开厚重的窗帘。明媚的光线立刻涌进来,照亮了阴暗的房间。
真是个好天气。
隔着一道围墙,外面就是街道。今天是周一,不时可以看见几个小学生背着书包打闹着上学去。望着那些小小的嬉闹着的身影,又抬起头来看着明朗颜色的天空,心情突然好些了。
被方恒除名了怎么样?银行帐户被莫名其妙的冻结调查了又怎么样?被整个金融投资界封杀了又怎么样?我何御还不是顶着同一片湛蓝的天空活得好好的?
现代司法制度下,所谓惩戒终究有个限度。大户豪门的报复也不过如此,老套得很。
虽然我根本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
接近九点的时候,大街上熙来攘往,众多的上班族提着公事包行色匆匆。我靠在窗前看了好久,转身拿起床头每日扰我清梦的闹钟丢下楼去,心满意足。
打扮整齐,用身上仅剩的最后一点钱付了这几日的房租,在旅店老板娘不舍的目光中提着休闲外套潇洒离去。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唉,只是现在肚子好饿。
街上人流汹涌,往来脚步匆忙,独我步调悠悠。
倒不是我心境悠闲,是饿得走不动。
说来惭愧,年方二十出头、最年轻力壮的时候,只少吃了一顿饭就饿到前胸贴后背,路过糕饼店的时候恨不得冲进去打劫。
刚才街角风起,半空中飘飘荡荡飞过来几张报纸,我顺手接了,展开一看,二月十五日,竟然是今天刚刚出炉的新鲜货。看来我的运气还没有背到太平洋去。
随便翻翻,八卦新闻的头条居然不是意想中的“情人节绋闻惊异再起,方恒大公子被同性好友告白”云云。不仅头条不是,翻遍了全版,连中缝的小小方格里都没有提到半个字。
愣了半天,突然恍然。想必是方恒财大势大,把事件硬生生压了下去。
自始至终,整件事犹如风过水无痕,静悄悄再无半点涟漪。
只可怜一个大好青年被扫地出门,大街上平白多了见到钢筋都想吞的饿鬼一只。
预期落空,心里也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失望,说不清楚什么感觉。
我盯着八卦头版发呆。
“与FANS共度浪漫情人节,季天王所到之处狂潮飙起,十余歌迷激动至昏厌。”
新闻所配的照片上,当今歌坛声名最盛的天王巨星季风手拿麦克风站在舞台中央,正对着镜头露出千万伏特电波的迷人微笑。台下一片人头钻动,萤光棒四处乱舞,巨星魅力果然无可抵挡。
明星,明星。
只要小有名气,就不愁吃穿的行业。在香港这个追星风气异常狂热的地方,一旦成名,就算某天被公司封杀,只要有fans记得这张脸,再怎么不济也不至于沦落街头。
更不用提季风这种红到发紫的巨星,他上一张专辑的报酬就够我这种升斗小民奋斗三世。
唉,算了。毕竟季风也是我的偶像,他每次专辑的白金销量中也少不了我贡献的一份。
捂住叫嚣的肚皮,我在街上漫无边际的乱走,只希望能撞见一两个招收短工的地方,也好解决我的燃眉之急。
从上午转到下午,从最繁华的大街转到小巷——没有,还是没有。
寻寻觅觅中,一个白天,就这么徒劳无功的过去了。
夜幕降临了。
五彩的霓虹光线照亮了天空,五光十色的灯影下人影幢幢,这个世界变得光怪陆离,凭添风情万种。
都市的夜景,总是比白天看起来迷人得多。
我坐在街道的小公园里,背靠着扶手长椅,望着远处大街上一群群的男女簇拥着进出于各种PUB、咖啡屋,提着各式包装袋从商场门口满足的离开。
昨天晚上还在PUB里一起笑闹的朋友们,今天不约而同的不接电话,关掉手机,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毕竟要在这个世界上打拼,谁都不容易。
只是……目光久久的驻留在灯光闪耀的地方,心却从来没有如此寒冷过。
到了夜里两三点钟的时候,大街上的人渐渐稀少了。商场的明亮灯光也熄灭了,只剩下巨大的探照灯投下的各色光晕,在黑夜中勾勒出建筑群的轮廓。
很冷,冻得睡不着。我站起来,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
沿途的玻璃橱窗映出我的影子。
瘦削的身材,修长的腿形,再配上这张称得上相当不错的脸,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从来不低。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最自傲的几点之一了。
至于值得骄傲的其他地方本来也不少,比如说学生时代傲人的成绩履历,再比如说进公司一年就取得的长红业绩。
只不过其他这些原来让我很骄傲很自豪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全都是狗屁。
我对自己的影子笑了笑,然后视线突然被橱窗旁的大幅广告海报吸引了过去。
黑色风衣的男子悠闲侧靠在栏杆上,琥珀色的眼睛凝望着远处,风吹起的浅褐色头发随意的飘扬着,不经意的显露出自然而然的男子魅力。
“自然本质。”这就是季风最新代言的Versace服饰广告的系列主题之一,也是这个系列里公认拍得最好的一张。
近距离的望着那张真人大小的海报,高解晰度的镜头完全再现了拍摄的瞬间,季风的神情间,眼睛里,满足属于明星的挥洒光芒。
就在刹那问,心里突然抽动了一下。
明知道不可能,却仍然忍不住的幻想着,如果在镜头前展露自信微笑的是我……
身体无意识的贴过去,头靠在橱窗上,手指抚摸着平面纸张上的人影。
同样是男人,同样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人会如此的天差地别一道刺目的白光突然闪过,耳边传来喀喳一声,我的动作被人瞬间定格。
是谁这么无聊,半夜三更跑到大街上偷拍良家少男?
连日来累计的怨气突然爆发出来,我迅雷不及掩耳的转过身去,愤怒的目光在一秒之内锁定肇事者——或许只用了千分之一秒,因为肇事者实在非常醒目。
带着墨镜的年轻男人长腿倚在敞篷跑车的车门前,对着手里的数位相机端详了很久之后,抬起头来,居然对我微笑,“Boy,很棒的P0se。”
我差点晕厥过去。似乎在很久之前,就已经过了被人称作Boy的年纪了。
我沈着脸走过去,“把照片删了。”
路灯映亮彼此面孔的时候,男人轻轻吹了声口哨。虽然墨镜遮住了后面的眼睛,但那道目光似乎可以穿透一切有机物质,直达我的脸部表皮。
直觉告诉我,这个男人动机不纯。
我的眼睛里写得满满都是警惕二字,男人的神情似乎有些诧异,“你不认识我?”
我老实不客气的反问,“我为什么要认识你?”
男人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笑起来。说实话,他笑起来的时候声音很具磁性,相当的好听。
:“这样吧。”他随手将遮住大半面孔的墨镜摘下,迎风晃了晃略长的头发,微笑的向我的方向注视过来,“现在呢?”
“……”我眨眨眼睛,看看跟前那张俊挺的面孔,又忍不住回头看那张海报。
浅褐色的头发,微微上扬的嘴角,和海报中完全相同的外形轮廓……
“天底下没有第二个人比我长得更像他。”男人向我的方向伸出手,琥珀色的眼睛中满是促狭的微笑,“季风。如假包换。”
上帝。我的偶像。
我有点僵硬的握住他的手。“何御。”
季风对着照片又看了几眼,然后上下仔细的打量了我一番,最后很满意的点点头。被报纸评论为电压过万伏特的迷人笑容就在我面前绽开,他轻松的问,“Boy,想不想进演艺圈?”
“……”偶像光圈的无形压迫之下,我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小脑已经指挥身体服从偶像的要求,自动点头。
“很好。”季风满意的笑了,“那我们现在就走吧,我会跟你谈详细情况。”
坐进他的法拉利跑车的时候,我还在发呆。
上帝,这一定是梦,比昨晚那个更加荒诞的梦。
×××
拉风的跑车在宽敞的大街上呼啸而过,我顶着一头被风吹成鸟窝般的乱发,坐在副驾驶的位上,和季天王的对话宛如问卷调查。
“你在做什么工作?”
“我没有工作。”
“还在念书?”
“不是,是失业了。”
“OK,这样你正好有时间了。你住在哪一个地区?我送你过去,找家附近的咖啡店进去详谈。”
“呃,我没有地方住。”
车子猛然煞住。我猝不及防,差点撞上前面的挡风玻璃。
季风偏过头来,不难猜出墨镜背后的那双眼睛肯定在上下打量着我。“没有工作,没有住处,半夜还在大街上游荡,难道我捡到了一个外星人?”
我叹口气,“我又没求你捡我。”如果有选择,谁愿意沦落到这种地步?
他又看了我几眼,耸耸肩,“好吧。”
重新发动引擎,掉了个方向,重重一踩油门。跑车立刻以恐怖的速度狂飘出去。
两边的建筑树木飞似的倒退,平均半分钟超一辆车,我被迎面扑来的风刮得几乎窒息,眼前金星乱闪。
饿了一整天的人,实在经不起这样的精神肉体双重虐待。
不知道过了多久,剌耳的煞车声响起,跑车没有任何预兆的猛然停下来。
我向前重重一倒,过了好久才挣扎着爬起来。
如果季风的目的不是为了显露法拉利的性能卓越,那么只能说,深夜以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在大街上纫车,他开车的方式实在太过恐怖……
勉强压住反胃的咽心感觉,我有点脚软的下车。
这里是本城着名的富豪住宅区,风格各异的高级公寓和别墅群零星散布在大片草坪间,银白的灯柱在夜色中泛起柔和光线,照亮了前方一座别墅的大门。
我望了半天,回头问,“季……季风,这是哪里?”当面直呼他的名字,感觉真是奇怪。
季风直接把跑车停在门外,拿着钥匙走过来,“我家。”
“啊?”愣了两秒,我大叫,“你怎么把我带回你家了?”
“带你来这里不好吗?反正你又没处可去。”
他说得理所当然,我听得丧气不已。
好吧,能和季天王住在一起,这可是那些十七八岁的高中小女生们做梦也梦不来的事情。这样的好事我为什么要拒绝?
季风的颀长背影就在前面几步的地方,周围的光线很暗,很像他第三张专辑的封面造型。
心脏突然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我摸摸自己有些发烫的脸,又望望自己刚才和季风握的手——自从碰到他以后就陷入呆滞的反射神经,好像终于重新启动了。
“愣在那里干什么?进来吧。”季风当先走进大门,随手打开了大厅的灯。
眼前猛的一亮。
几百坪的挑高式别墅,设计却相当简洁,深深浅浅的米色系构成房间的主色调,看起来相当舒服。
设计人显然很会搭配颜色。
放在大厅中央的那个米白与咖啡色相间的布制沙发相当漂亮,我一眼就很中意。
今天在街上走了一天累得不轻,看到沙发顿时更觉得手软脚软,于是我笔直的冲着沙发而去,舒舒服服的躺在上面,顺便把那几个咖啡色的布制靠垫全部抱在怀里。
很舒服的手感,有钱就是能享受。
一抬眼,季风就靠在楼梯扶手上,盯着这边的方向不知道看了多久。
我有些讪讪,不好意思的把手里的靠垫放下来一个,“你也坐。”
季风笑起来,真的走过来坐在我旁边,漆黑眼睛闪耀着感兴趣的光芒,“很少有人像你这样,不拘束。”
我嘿嘿的笑。
想当年大学里认识昭言的时候,方家大公子的名号不知吓跑了多少平民百姓,除了那些名门公子,也只有我这种大大刺刺的人做他的死党。
想到昭言,笑容突然有些发涩,我岔开话题。“请问,刚才拍我的照片究竟是为了……”
这一句话倒提醒他了。
季风起身把数字相机拿过来,调出那张照片给我看。
“是这样。我最近在拍一支MV,可是对目前的进展很不满意,而你刚才的Pose给我很多灵感启迪。”
我的眼前一片迷茫,“所以?”
季风随意的往后靠在沙发上,侧望着我,“我想请你做Mv的主角。”
我愣了两秒钟,猛的坐起来大叫,“我是男的!”
他扯了扯唇角,“废话。”
我放低了语气,换了种比较合适的方式表达,“我不是女人,怎么做你的MV里面的女主角?”
“谁说MV里要的是女主角了?”
季风嗤的笑出声来,“下张专辑的主打歌曲是关于同性爱情题材的一首歌,所以我在寻找一个合适的男主角。要求能拍出唯美、痴情、忧郁的气氛来。”
唯美?痴情?忧郁?
我有些发呆的看自己。这些听起来就多愁善感的词和我有什么关系?记得国中高中时的那几个死党都说过我的神经粗过恐龙
我想这个时候的表情肯定很怪异,季风突然大笑起来,然后伸手过来亲昵的摸摸我的头发,“小御你很可爱啊。”
我差点被口水呛死。
本来想说点什么表示我的强烈不满,可是不知怎么,这么近距离的望着他的脸,脸上突然莫名其妙烫得厉害。
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男人……
就这么迟疑了一下,反驳他的话好像就说不出口了。季风一定不知道,他随手挑中的MV男主角是不折不扣的GAY……
我小心翼翼的提出最后一个问题,“我没有表演经验。”
他收起笑容。谈到工作的时候,他的脸上首次露出专注的神色,“大家最初都没有经验。只要用心,无论做什么都可以做好。艺人也是一样,只不过有时候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而已。”
说到这里,他拍拍我,“明天我的经纪人会来,到时候再和你详谈。”
我点头表示明白。
吃饭洗澡完毕,被带到客房休息。躺在陌生房间的大床上,我仔细的回顾今天的历程。
早晨在大街上游荡,晚上碰到了偶像,然后就被莫名其妙的选、中拍Mv,还是和季风演对手戏。
我忍不住悄悄掐了自己一下。好痛!
好吧,我更正。这不是梦。
这是比梦更荒诞的现实。
×××
整日东奔西走,很快就倦极而眠。
正睡到迷迷糊糊时,蒙胧中好像听到什么声音响得剌耳。
不耐烦的翻了个身,用被子把耳朵捂起来,那声音却还是不屈不挠的响个不停。
不知道是第十几遍的时候,终于受不丁蹦把被子掀开一条缝,闭着眼睛就伸手去掐闹钟的开关——
摸了个空。
我猛地睁开眼。
望着陌生的宽敞房问,昨天发生的种种事情突然涌上脑海。
对啊,我现在是在季风的家里。
混沌的感官渐渐集中起来,意识到眼前情况的时候,我立刻跳起来,冲到楼下去开门。
隔着一道铁门,有个长发的年轻男人正站在大门外面,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的手指刚刚第二十次按响门铃。
看他身上穿着的宽大衬衫和沙滩鞋,真让人怀疑这里是二月的香港还是烈日下的夏威夷。不过他头上那撮染成浅蓝色的头发,比他的衣着还要吸引目光。
远远的就看见那个年轻男人用力挥手向这里打招呼,“阿风,今天真是勤劳啊,没等我按铃按到手酸就肯起来开门了——呃,你好……”
难得他终于看清楚我了。
才走几步路的时间,就被他迭声的催着开门,听得人冒火。不要指望睡眠不是的人会有什么好涵养,我揉着发青的眼眶,没好气的说,“这位先生,你很吵哎。”
他一愣,问道,“你也是早晨低血压?”
我也是一愣,“谁低血压了?”
他的手往我身后面指指,“他。”
季风不知什么时候从房间里出来了,正站在那里。
乱糟糟的头发垂在额前,脸上残留着枕头的睡痕,再配上宽大的睡衣……呃,发黑的脸色看起来真的很不善——
“阿晴,下次再在九点之前吵我,我就在门铃上通五百伏特电压。”
外面的年轻男人大叫,“不会吧?我为了你一个电话就连夜从新加坡赶回来,结果就得到这种待遇?”
季风没什么表情的按开关打开外面的铁门,给我们两人互相介绍,“我身边这个是何御,外面那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是丁嘉晴,我的经纪人。”简单的说完,转身就进去浴室。
“小御,你好啊。”被季风训了一顿,丁嘉晴半点惭愧神色也没有,笑瞎嘻的走进来,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客厅里走。
我还望着季风身影消失的地方发呆,被丁嘉晴拉着走了几步之后才反应过来,试探的问他,“那个……季风他今天看起来有点不对劲……”
“看起来和媒体上的形象很不一样是不是?”丁嘉晴大笑起来,“这才是他的真面目!明星或多或少都有点双重性格,公众面前的形象和平时绝对不一样,日子久了你会习惯的。”
说到这里,他眨眨眼睛,狡点的笑,”相信我,这家伙早上尤其比平时可爱得多,不然我干嘛那么早跑来敲他家的门。”
原来如此……我拿起丁嘉晴带来的牛奶喝了一口,掩饰脸上憋不住的笑意。
“等他在浴室里打理好自己再出来的时候,绝对就不是这样子了。”丁嘉晴似乎很遗憾的叹了口气,突然想起了什么,转头问我,“对了,小御,你什么时候开始和阿风同居的?”
“咳咳……”我立刻被嘴里的牛奶呛到,咳的昏天黑地。“什么同居……咳咳……”
“咦,都住在一起了,你还不是他的情人吗?”
“你就少说几句吧。”哗啦一声,浴室的门被拉开了。季风擦着头发上的滴水走出来,随口打断他,“小御,别听他胡扯。阿晴在国外待太久了,感情方面随便得像少根筋,你不要在意。”
视线一转,注视着丁嘉晴,“阿晴,小御是我昨晚在街上发掘的新人,我要他担任《醉梦》的MV男主角。”
丁嘉晴惊喜大叫,“太好了!你终于找到合适的人选了?你拒演对手戏这几天,导演都快抓狂了,每天cau我十几次!”他抓抓头上蓝色的头发,上下看了我几眼,大力摇头,“不行,小御,你这个样子怎么拍MV?”
我看看自己,“这个样子怎么了?”
丁嘉晴几步跳过来,“头发太平整没有型,颜色要染一下,晤,眉型很好,不用修了,衣服要多买几套……”他拍拍手,“阿风,今天把小御交给我,明天我们就继续工作,一定要把这几天的进度赶上。”
不等回答,他一阵风似的卷出门,顺便把我也拖走塞进他的车里。
这一整天过得像是受刑,先是被带到价钱贵得令人咋舌的高级发廊里,动也不动的度过了整个难熬的上午,然后就是无休无止的逛街试衣服。天,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女人喜欢逛街,服饰店栉比鳞次的商业街才逛到一半我脚就软了。
最后,面对着镜子前出现的焕然一新的形象,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脸上两个发青的熊猫眼圈什么时候才能去掉啊……
看来丁嘉晴对他亲自指导折腾出来的这个造型相当满意,居然在晚上十二点的时候还兴奋的驾车拖我去维多利亚海湾拍合影。真是个活力十足的经纪人……
合影最后还是没有拆成,因为我在车上睡着了,据说嘉晴用足了十八般武器,最后连闪光灯的强烈光线都没能弄醒我。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我躺在客房的大床上,也不知道是谁怎么把我弄上二楼的。
坐在赶往片场的轿车上,当我随口提起这件事的时候,嘉晴不知为什么却笑得很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