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唆使底下人杀人却未以命抵命被判斩立决,有点不服气的管元善行使正义,这是为裘希梅报仇。
管元善痛快了,皇上不痛快,淑妃……王婕妤又开始哭了,于是皇上头痛了,大骂臭小子尽给他找麻烦。
“朕不是给你赏赐了黄马褂一件,黄金万两,皇家猎场东郊土地千顷,温泉庄子一座,大食进贡的宝马三匹,绫罗绸缎,珍玩古董若干吗?”他还不满足?
“皇上……”
皇上一挥手,一点墨水从笔尖滴落,不偏不倚地落在管元善脸上。“让你官加一级你不要,封侯赐爵又摇头,贪污案一结束你也卸下巡抚职务,回京当你的御史大人,你要朕赏你什么?”
“赐婚。”他不拐弯抹角了,直接向皇上讨要。
皇上一听,抚着胡子低笑。“前两年要你成个亲像要你的命似的,抵死不从,居然用童身未长之由敷衍,几个月前被老夫人逼急了又躲到朕这讨了差事匆忙南下,你呀,倒是长进了。”
“此一时,彼一时,臣家老太太那性子皇上你不是不晓得,人家是活得越老越精,她是越过越糊涂,不管香的、臭的、缺胳臂断腿的,只要看对方膀大腰粗就认为好生养,非要往臣的屋子塞,皇上您也想想,如果周贵人的腰有您的两倍粗,就算熄灯瞎摸,您能忍受得住满手油腻吗?”一脸委屈的管元善说得满嘴飞沬,只差没把口水吐在皇上脸上。
周贵人是皇上新宠,年方十六,以柳腰小脚深受帝王喜爱,不盈一握的腰身仿佛一折则断,比当年的淑妃,今日的王婕妤更获帝宠,皇上就爱她两只手掌就能圈住的细腰。
一想到周贵人的小腰粗如柱子,皇上一阵恶寒。“得了得了,你这小子尽吓朕,再满口胡言乱语,朕把张将军那自幼习武的闺秀赏给你,听说她就是膀大,那身子练得跟男人一样粗壮,一餐能吃半桶白饭呢!”
“皇上,你就玩臣吧,把臣整弄得半死不活,看谁还专给你干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走了一趟江南,恨臣的人又多了不少。”他掀了他们的老底,连根带着土呢!
总有些姻亲、连襟连带着被拖累,无不对他这个祸首咬牙切齿,恨不得咬下他一块肉。
“胡说。”
“皇上心里亮得很,臣句句是老实话,可没半句添了料,要不是臣家老太太看重门户,肯定会刁难臣的婚事,臣也不会厚着脸皮来求皇上恩赐,皇上就可怜臣年纪一大把还没老婆、儿子、热炕头,臣孤枕难眠。”管元善很是耍赖的将皇上不慎滴在他面上的墨汁抹开,往眼眶下方一涂,成了失眠严重的象征,以示他娶不到老婆的煎熬。
“此事再议。”北边的大旱还没解决,他还苦恼着怎么凿井,好让百姓有水喝,田里高粱如何引水灌溉。
“皇上,臣这几日就赖着您吃喝了。”不达目的不罢休,他耗上了,反正皇宫的膳食挺好的。
见他数起地砖,皇上抚额直叹息。“不是朕不通情理,你也要想想朕的为难,你刚拿下人家的爹,朕的妃子天天跟朕闹,若是朕又为你给个没身分女子赐婚,后宫还不炸开锅。”
“皇上的意思是,让臣给臣的宝贝找个有力的靠山?”管元善是何等聪明,皇上的暗示他一点即亮,一张脸笑开了花,君臣默契好到不需要言语。
“嗯,不笨嘛!”他赞许地头一点。
“臣领命,臣定不负皇上厚爱。”娶妻有望了。
“去吧去吧,你家老太太若有不满就叫她来找朕聊聊,朕赐她十个、八个唇红齿白的小太监,在她跟前好好伺候。”人太闲了才会想东想西,有点事忙着也好。
“皇上对臣真好,臣好生感动,给皇上您磕头谢恩,臣这就回去准备婚事,皇上有空来喝杯喜酒。”
看着连磕三个响头便起身离去的爱卿,皇上有些傻眼,他刚才是不是听错了,他还没赐婚就急着办喜事?
这小子,这小子……目无天威呀!
皇上看了看批也批不完的奏章,忽地笑了,他取出压在奏褶下的明黄卷轴,嘴角益发地扬高。
罢了,后宫不得干政,难得有个不贪权、不爱财,又能在他枯燥乏味的帝王生活添点趣味的臣子,再惯他一回又如何,美人嘛,后宫有很多,走了一个会吵会闹的,再点个千娇百媚的不就得了,今晚就歇在柳央宫吧,周贵人的小蛮腰啊……皇上御笔一落,圣旨上多了几行墨字……
“什么,你要收裘家丫头当义女?!”
管老夫人非常不满裘希梅的出身,兴昌伯府分出去的庶支地位不高,父母双亡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还带着一双幼小的弟妹,要拉拔长大要到什么时候,全赖着侯府养。
更教她不能接受的是她居然是和离过的,听说犯了七出的无子、善妒、有疾,这样身上有污点的女人怎么能入高盛侯府,岂不是让人背后议论当笑话,纳为妾还勉为其难,这是她的底线。
裘希梅唯一被管老夫人瞧上眼的是她的乖巧、温顺,守礼又有规矩,对她十分恭敬,不像她那个古里古怪的张扬媳妇爱顶嘴,企图气死婆婆的毛病裘希梅都没有,所以她颇为中意这一点。
毕竟被媳妇气了大半辈子,她也想有个听话的小辈来暖暖心,不求孝顺,至少能听她说两句埋怨,有共同的“敌人”,好歹她也舒心些。
“怎么,老夫认个义女也要你同意不成?春花嫂子,你眼馋我下手快是不是,这么好的丫头也只有我慧眼识金玉,先一步认下当闺女,你别抢呀。”这板着脸是给谁看,要不是看她年长他十来岁,那声嫂子他还不屑喊。
知恩图报是啥房伏临不懂也不理,裘希梅在临危之际救了他一命又如何,顶多给点银子感谢也就两清了,谁会在意萍水相逢的小妇人,不过凑巧会点救人的小医术。
他主动提议要收希梅丫头为义女是她合了他的眼缘,他有儿无女,子孙又全在外地,膝下孤寂,见到个好读书又聪慧的忍不住心痒难耐,他一屋子好书没人看,都蒙上一层厚厚灰尘了。
房伏临的众多怪癖之一是好书,一见到书就挪不开眼,满满的书册堆了一整间屋子,多到连书柜都放不下,有些还堆放在角落,他这孤老头太爱书了,不准旁人动他的书,于是越积越多,越堆越高,最后书多得他连站着看书都没位置。
裘希梅一来,看见满屋子的书眼睛就亮了,房伏临明白她也是爱书,会珍惜书册的人,便由她挽起袖子一本书、一本书的整理,掸去灰尘,手抄珍品,晒书除蠹虫的,书柜还重新上了漆,分门别类的放入柜子。
一老一少分外的投契,一看到书中精采处,两颗头颅还会凑在一起讨论,越相处越是像自家闺女,动了心念的房伏临也十分干脆,开口就要认人家当女儿。
爹娘已逝,裘希梅也因为有广心爱男子的开解而不再感到伤心,她见房伏临觉得亲切,想起爹在世时总是一个字一个字教她读书,两个人颇有相似处,便顺理成章的应了。
“什么春花嫂子,你会不会认辈分,我家善儿看中你那义女,你叫我嫂子不是把辈分都搞混了。”管老夫人不太高兴,她最恨人家喊她的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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