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叔曾跟人提起过,他最中意裴新民并不是在床上,床只是他的一个跳板而不是舞台。
那麻叔喜欢裴新民什么地方呢?
他笑了笑说:“我只爱看他杀人时的表情。”
裴新民让剩下的十几个人分别上路,三个小时之内,必须到达莫公馆所在的富华路上,他告诉他们,没有别的可能性,除非是你已经死了,裴新民微笑着说:“按常理来讲,我们是不跟死人计较的。”
生存的法则从来都很简单,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如果你不想成为尸体,那就必须想方设法把别人变成尸体,这是一场野兽之间的较量,裴新民深知其中的诀窍,因为他就是从阴暗的,潮湿的笼子爬到人间来的,他是一条漏网之鱼。
裴新民十分钟之后出发,他选择了一条跟他们截然不同的路,每个人在焦急中的惯性思维,是直觉得去走捷径,越近越好,所以敌人也往往喜欢在就近的路上围追堵截。可是裴新民却想,三个小时,环城一周也足够了,那为什么不沿路看一下风景呢?
这些人蜂涌而出,从背侧面看过去,他们都和裴新民有些相似,没有人不会怀疑这是鱼目混珠的计策,其中必有一个人是他。
偏偏裴新民就不在他们中间。他优哉游哉的截了一辆出租车。外环路上显得出奇的清静,可能是周六的缘故,人们都在家里修生养息。
“先生这是往哪里去啊?”司机有一句没一句的跟裴新民搭话。
“富华街。”
司机吃了一惊:“那不该往这边走。”
裴新民笑了:“地球是圆的,不管往哪个方向走都可以到。”
他微一侧头,从后视镜里看到一辆白色的别克车,裴新民觉得这车非常眼熟。
真够嚣张的。他轻吁了口气。在林志豪身边的时候,能跟他分庭抗礼的人从来就只有一个。
这个人现在正渐渐驱车与他们平行。
甚至向他笑了笑。
露出一口雪亮的白牙。
他肤色雪白,是典型的混血儿长相。
裴新民抽出一支烟,点燃了,眼睛直视着前方。
司机有点害怕:“那是您朋友?先生?”
裴新民没有说话,许久才张了张嘴:“不是。”
裴新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没有朋友,从来没有人会把他当做朋友。
别克车里的人控出头,轻轻呼哨一声:“小裴裴,我们来玩游戏。”
裴新民把烟头吐在地上,突然抽出枪对准了他,他显得很轻松,很自在,也丝毫没有反抗的意思。裴新民在心里问自己:“我要不要杀了他呢?”
这个男人曾救过他一命,裴新民是在那个时候才发现,他爱他,他甚至比裴新民自己更了解自己。而这些,都让裴新民觉得很危险。这会是个好机会。
付三冲他微笑:“小裴裴,你的表情可真诱人。”
裴新民一手扣下了扳机。
富华街上集合的人只有十二个,七人阵亡,然后他们发现到了这里之后,根本就不知道到底要做些什么,好像辛辛苦苦赶来就只是为了送死而已。而在半小时以后,裴新民大步走进了莫家的大院。他来之前给莫先生打过电话,所以一路畅通无阻。因为还是在夏天,客厅的门大敞四开着,远远就可以听到里面谈笑风生。
裴新民顿时冒出了一头冷汗。
你能想到的事,凭什么认为别人就想不到?
何况这个人是林志豪。
裴新民的脚步几乎迈不下去,但又绝对不能走。
佣人在后面催他:“裴少爷,莫先生等您很久了。”
裴新民只好硬着头皮进了客厅。
林志豪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只是这轻描淡写的一眼,深的像海,暧得像风。
【B】如果爱
裴新民一直在想,爱一个人到底是成就他还是毁了他,如果是麻叔可能会选择前者,那么裴新民呢?答案不得而知。
裴新民有备而来,带的礼物是一对滇海玉马,他善于揣摩别人的喜好,这一向都是他的长处。
果然莫先生很高兴:“小裴太客气了。”
裴新民微笑:“这是我们小辈应该做的。”
莫先生哈哈一笑,他不过四十来岁,裴新民这话说的太恭维他了,但他为人颇为自负,也算是说到他心里去:“逢年过节的,过来窜个门,我也就领情了,没必要破费带什么东西。”
裴新民应了一声:“也就是一点心意,莫先生不必放在心上。”
他坐到林志豪对面的沙发上,向他欠了欠身:“林老大好。”
林志豪淡淡的微笑:“小裴是越来越有办法了。”
他声音云淡风轻,温柔的像是笼罩了这整个城市的夜色,从他语气你听不到半点讽刺的意味,他的确是想夸奖你,由衷的,发自肺腑,他用漆黑的眼睛注视裴新民,让人几乎有一种溺死在那目光里的冲动。
裴新民心头一跳,急忙笑了笑:“林老大太过奖了。”
话题转到正事上,莫先生的意思,道上的事,也不好说到底是谁对谁错,又笑着向裴新民说:“张老大得了你这一员大将,如虎添翼,在钱上面稍微损失点也算不了什么。”
裴新民听这话心里就明白了,他往张家男这边一站,林志豪就把自己放在了一个是你负我在先的位子上,所以倒让无关利害的人没办法从中调解:“莫先生,先不要说我裴新民的事算不算板上钉钉,就算是,林老大你可以一枪毙了我,没必要在后面弄这些小家气的把戏。”
林志豪看着他:“这样的话,我还给你,小裴,那批货的事,你怎么能往我头上算得这么肯定?”
裴新民一怔:“这个事,有回来的兄弟做证,林老大你是赖不了的。”
林志豪淡淡的说:“所以你也一样,只要张家男一天护着你,就没一天好日子过,你心里明不明白?”
裴新民脑子也不笨,这是一箭双雕的手段,逼得张家男不得不低头,但他不明白的是,林志豪为什么一定要将他置于死地。
又或许是明白的,但有些事他不敢细想,想得越多,就死得越快。
林志豪站起身向莫先生告辞,佣人送他到门口,按道理裴新民这时候也该走了,林志豪的立场很清楚,所有的问题似乎都纠缠在裴新民身上,只要他不死,他就不会让步,但事实真的是这么样么?
“莫先生是知道的。我不过是个小人物。”裴新民叹了口气,“您是最明白的人,如今这世上哪有冲冠一怒为红颜这种事,谁不是把身家利益放在最前头?”
莫先生也没办法:“回头我真得劝劝他,你放心,我不可能眼睁睁的看你们乱成一团,人在外面讨生活,最怕的就是窝里反,让人家笑话是不是?”
“莫先生说的是,有您这句话,我回头也好跟我们老大交代。”
莫先生拍了拍他的肩膀,坐了多半个钟头,怕林志豪在半路上乱来,派车送他回去。
转过了富华街,路是裴新民熟悉的,却眼看着越走越不对劲儿,他心里一沉,林志豪卯足了劲儿要弄死他,找人收买莫家的司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他刚想掏出枪,那司机忽然将方向盘一扭,他身子向后仰去,司机在前面笑了一声:“裴少爷,你别跟我动粗,我跟林老大没什么关系。”
裴新民冷笑一声,拿枪顶住了他的下巴:“我管你们有没有关系,快给我停车。”
司机反而踩紧了油门,后面明显有几辆盯稍的车,紧追不放,司机笑了笑:“该停的时候当然会停,不过裴少爷,我可是救你不是害你。”
裴新民一头雾水,要想一枪毙了他,看他气定神闲的模样,又怕里面真有什么典故,这时候那几辆车都追上来,逼得司机不得不把车停下,在一条死胡同里,两个人被逼着下了车。
林志豪隔着车窗玻璃看到他们。
他看着裴新民,这真是个漂亮的男人,每一次注视他的时候,他都会在心底暗暗的惊叹。至于那个司机,林志豪微怔,他想到了一件事,他的记忆力一向十分惊人——莫家的佣人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他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迅速推开车门:“让他们快走!”
人们还没有回过神,就听到四周围鞭炮似的枪声。
林志豪眼皮微窄。
已经太晚了。
他所犯的错误就是,太过于他注意力放在裴新民身上,而忘了他真正的对手其实是张家男。
那个男人大笑着走进了胡同,他得意扬扬,好像刚看完一出优秀的喜剧。
司机向张家男略一点头:“老大好。”
张家男搂住了裴新民的肩膀:“干的不错。”
裴新民笑了笑,没一点勉强,从始至终,他都扮演了一个十恶不赦的角色,他背叛麻叔,弄死了林志豪的夫人,又为张家男截杀林志豪做了完美的诱饵。
如果有一天黑道上也能立书著传,裴新民这三个字的下面,一定会被标上千刀万剐的评语,但不可思议的是,他好像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过一无所知,总是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状态,这么可笑的事情,怎么能让他不由衷的笑出来,于是在任何人的眼里,他都是和张家男配合的完美无缺的一对狗男男。
张家男笑着看向林志豪:“可别抱怨我不给你机会,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没有了。”林志豪笑了笑,“让小裴开枪吧,他毕竟在我手底下干过。“
“好啊——”张家男拖长了声音。
裴新民抬起手,他手里有枪。
他手很稳定。
他本身就像一把枪。
他眼神直视着林志豪,这个男人安静的站在车门前,他神色平淡,就像是这一场人生,他不过是为了走马观花而来的,他不曾惊艳过,也没有什么遗憾。
裴新民闭上了眼睛。
忽然间枪口一转,顶上了张家男的额头,那一瞬间所有人的枪品都对准了他。
裴新民声音艰涩:“放他们走!”
张家男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略有些嘲讽的意思。
裴新民大吼一声:“放他走!”
张家男笑了:“你敢开枪吗?”
裴新民手指开始发抖,刹那间就抖的像一片秋风中的叶子:“你可以试试,是我的命值钱,还是你的命值钱。”
张家男长吁了口气,好像看到了什么不愉快的风景:“都不太值钱哪。”他有些嘲讽的咋了下舌根,“值钱的是另外一个人。”
他挥了挥手,向周围的人说:“让他们走吧。”
“老大——”林方平叫了一声。
张家男耸耸肩:“我得先保住我自己的脑袋。”
林方平恨得牙根咯咯作响,猛一摆手,那些人回到车上,鱼贯而出,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裴新民手慢慢下垂,枪掉在地上,苦笑了一下。
要杀要剐都随你吧。
笨蛋没有资格活在这个世上。
几个人七手八脚的按住他,张家男俯下身,在他脸上抹去了一滴眼泪:“既然敢做,就不要后悔。”
裴新民想,我他妈后悔的要死!
可是如果再给他同样的一次机会,他能做出的选择也不会比现在更聪明。人就是这么没出息的一种东西,不管穿了多厚多坚硬的外壳,总有一个地方是死穴,柔软的永远不堪一击。
【C】向左走,向右走
从天堂到地狱从来都只有一步之遥,近的让人分辨不出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别。
用更哲学一些的话来说:天堂即是地狱。
裴新民没别的想法,就希望张家男能让他死痛快点。他不可能自杀,没那骨气,活着多艰难,总觉得还是活着好,然而他不是个够聪明的人,小聪明,那种老鼠偷油的不成器的格局,早晚也是得害死他。
裴新民经过那件事也算认清了自己,一个人上不得台面,不能够怨天尤人,总归毛病还是在自己身上。
日子过得混混噩噩的,颠倒了黑白,也不说清到底是多少天了,送饭的人换成了林方平,他很少跟他说话,一开口就是冷嘲热讽,裴新民懒得理他,他却越来越得寸进尺。
裴新民看他那嘴脸实在讨厌:“你有病吧?”
林方平伸手就给了他一记耳光,裴新民一楞,论拳脚他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可他刚想动弹,林方平已经把枪顶在了他咽喉上。
是有备而来的。裴新民脑子里瞬间就闪过了张家男,可真要想让他死,也没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吧。忽然间小腹一阵剧痛,林方平用膝盖狠磕了他一下。他弯下腰去,还没有回过神,就被林方平按在了地板上,直到这个不到二十岁的男孩子扒下他的裤子,他才知道他想干什么。
裴新民有点无奈的忍受着,已经很多年没有被强迫着做这种事了,真是他妈的疼。
林平方很紧张,也很亢奋,在他体内进出的时候力气大到几乎撕裂他,裴新民痛得直打哆嗦,咬着牙也挡不住呻吟声。好容易挨到完事,只觉得命都去了半条。
林方平给他穿上衣服,低声威胁他:“不许在老大跟前乱说话。”
裴新民气得倒笑出来:“敢做就别怕别人说。”
林方平想了一会儿:“反正你也活不长了。”
裴新民觉得很厌倦,全身又疼的要死:“你给我一枪吧。”
林方平看着他:“你真这么想死?”
“一点都不想。”
林方平若有所思:“杀你是老大的事,我不伸这个手,不过你要觉得挨不过去,我能给你弄点药进来。”
“你妈滚蛋!”裴新民骂了句脏话。
这世道真他妈的没劲,爱一个人又怎么样?上过床又怎么样?朝夕相处又怎么样?裴新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大的大傻蛋,他配不上一颗枪子,毒药也太浪费了,他就活该在这种地方消磨,反复的压榨,像凌迟一样的,不管是精神还是肉体,一层层的剥裂,撒上椒盐,风干挂起,以供人观赏。
地牢里潮湿阴暗,橡胶制的地板,以及墙壁,因为水气太大,长出了大片大片的苔藓,偶尔摸上去仿佛是冰凉的蛇甲,让人毛骨悚然,但这一切都是裴新民很熟悉的,并没有意料之外的惊喜。他吃得下睡得着,看起来还挺舒服。
肖乐平把情况跟张家张汇报了,又说:“这个人无论如何也留不得,先不说他墙头草似的,心里没主意,要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也就算了,偏偏还挺聪明,放到哪都是祸害。”
张家男微笑,肖乐平怕他不忍心:“老大要是舍不得,我替您下这个手。”
张家男却伸了个懒腰:“行了,我知道了。”
肖乐平摸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想再劝他,又见他一脸的不耐烦,暗地里寻思着,得找其他一些人联手给他施加压力,同城会毕竟不是他一个人的。张家男太任性,完全是个公子哥的脾气,又目空一切,狂妄自大,但肖乐平又不得不承认,张家男所做的许多事,都是他们连想都不可能想到的,他是天生要成为领袖的那种人。
【D】romantic
不管裴新民怎样标榜自己的现实,张家都觉得,这个人体内始终有一种romantic的成份,这使他看起来了更迷人,剥去了利刺的玫瑰花,徒有余香,却不能自保。
地牢里的光线很微弱,裴新民长时间的盯着对面的壁灯,灰尘落下来,轻飘飘的,让人想起花落花开,一眨眼的功夫,连点声音都没有。裴新民开始回忆起一些细节,比如枪,比如林志豪脸上的表情,比如张家男,他想他在他们中间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裴新民致命的弱点就在于,他能够感知,却不能够看透,他总是用他的直觉做为方向标,这是很悲哀的一件事情。
林方平过来的时候,偶尔会跟他做爱,更确切的说是强暴,但裴新民懒得反抗,他在这方面本来也不是很在乎,更何况在对方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他是不会跟自己过意不去的。
林方平对他的反应很满意,他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人。裴新民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每个见过他的人都会这么说,然而肯爱他的却廖廖无几,所以他常常会想起麻叔。
“最近老大可能是要对你动手。你也别恨他,会里的人怨气太大,压得他没办法。“林方平蹲在他身边,突然轻声说:“你要是个女人,我就带你私奔了。”
裴新民实在忍不住暴笑:“就算是私奔,也得看人家愿不愿意吧。”
林方平沉下脸:“你也笑不了多久了。”
裴新民轻嗤一声:“关你屁事。”
张家男要杀他,是在意料之中的,反而没什么太大的感触,但夜里做梦,裴新民还是听到了遥远的来自地狱里的歌声,那虚渺的叹息,让他从头到脚冒出了一身冷汗。他睁开眼,却见一个人正在旁边静静的看着他。他吓了一跳,但转瞬就镇定下来。
有时候一个人,再没有任何可以损失的东西,反而会变得份外的坦然。
深夜里他感觉到那个人的目光,似乎很冷,似乎很热,似乎很远,又似乎很近,然而这一似乎又只是他的幻觉。
他只是看着他而已。
裴新民伸出手去,试探着想碰触他,但瞬间就揽住了他的脖子。
那个人纹丝不动。
近在咫尺,裴新民看到了他的脸。
一直觉得张家男不是一个相貌很精致的人,他甚至说不上英俊,然而他宽阔的眉骨,以及那深不可测的眼睛,无时无刻不闪烁着嘲弄的光芒,这使他具有一种奇特的魅力,男性的,力量的,不要磨灭,与他面对面,轻易的就可以嗅到浓烈的贺尔蒙气息。
裴新民的手搭在他脖子上,擒拿课第一节,大动脉,颈椎,往上走,是致命的玉枕穴,然而张家男只是看着他。
裴新民离他更近——
近——
忽然间吻住了他。
粗暴的,胡乱蹂躏着他的嘴唇。这种粗俗轻易就撬开了张家男的牙关。然而他的眼神仍然深——深不见底——
裴新民掉进去,一把推开了他,反手抹了下唇角:“我欠你的,下辈子还。”
张家男掏出枪,他跟林志豪不一样,没有随身带枪的习惯,除非是有什么事,比如说——杀人——
裴新民靠在墙上,他觉得他这一生,只用两个字就可以形容的恰到好处,他不明白为什么,竟然会这样的失败。
枪口很凉,张家男解开了他的衣服,裴新民微打了个寒战,不知道子弹的体温会不会热情如火,但愿不要这么的凉。
张家男把手伸进去,裴新民一楞,他按住了他的手:“别让我死得太难看。”他竟微笑了,“你那套变态的把戏,留着以后跟别人玩吧。”
张家男不为所动,把枪塞进他怀里,又掏出一些钱,也塞了进去:“从这里出去,走后门。别让人看见。”
裴新民微微一震。
“再多我帮不了你了。”
“为……为什么?”裴新民几乎是震惊的。
“不为什么——”张家男嗤笑,“我高兴——”
裴新民呆怔着,钱,以及枪,都这么实在,实在的让人不敢置信,好像是夜里睡得太熟,以及于做了一个梦,荒凉的近乎荒诞。
张家男拍了拍他的脸颊:“走了就不要再回来,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么好心眼。”他哈哈一笑,起身走出了牢门。
裴新民呆坐了很久,外面的天蒙蒙有些亮,他这才意识到,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他猛的站起身,三步并做两步,窜出了地牢。初秋的空气极凉,寒如水,让人想起变幻莫测的人心。
裴新民绕过一般看门人,正想从墙上爬过去,忽然间人影一闪,轻喝了一声:“谁?”
裴新民急忙闪进草丛里,见有人探头探脑的摸过来,个头不高,不笑也带着三分笑的娃娃脸,赫然是林方平。裴新民从身后捂住他的嘴,他瞪大了眼睛,惊恐的瞪着裴新民。
其实还是个小孩子。他在心里暗暗的想。
但手在他脖子上,不由自主的就按了下去。喀的一声轻响,林方平闷哼,身子软软的倒下了。
裴新民轻吁了口气,很久以前他就想这么做,那些在他身上肆虐的人,然而没有他们,那又不可能活到今天。
人活着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誖论。
裴新民把尸体拖出了院墙,到附近的小店里买了些气油。
一个人能死的这么干净,这么的体面,也算是一件幸福的事,他看着幽幽的蓝火亮起来,双手合什,拜了两拜。这个人是替他死的,从此以后,张家男也好,林志豪也罢,再不会跟他有什么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