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颊被微微压着,转过头,连带着被压住的头发硬抽起的疼痛,微微的痛,却是入髓的甜蜜。枕边的睡脸安静沉稳,面无表情却又显出孩子气。
在那臂弯里翻一个身,完全相对的姿态,紧紧贴在一起的肌肤热烫的,却不难受,将室温维持在二十一度的空调整晚运转良好。
他轻轻地吻着他的下巴,眼看着他的反应。像是感觉到羽毛一样的轻拂,王烨动了动嘴巴,扭开了头,却用手揉了揉眼睛,醒了过来。
“早——”迷迷糊糊的声音,眼看头一歪马上又要闭上的眼睛,江漓无奈地笑了,用手捏捏他的鼻子。
“还早什么?都中午了,起来了。”
“唔。”敷衍地答着,却跟着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江漓趴着撑起头探过去看他,说因为昨晚做太多累成这样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可是王烨不是那种无节制的人,他要做就是做到尽兴,但不会过头,所以会因为床上运动累倒的事情不太可能发生在他身上。应该说其实这段时间他都很忙,碰上销售旺季,工作上是一直都停不下来,所以连沈烟轻来了也会有没时间陪他吃饭的时候。加上这两天闹得一团乱,他的神经一直紧绷,终于能到了可以放松的时候却必须要借助激烈的体力消耗才能达到全身真正放松。
在他的颈后吻了两下,江漓自己起床了。先去洗了个澡,又煮了粥。再回到卧室的时候,王烨已经变成了完全趴着的睡姿。
他爬上床,坐在他的腰上,从颈椎开始为他按摩,一点一点慢慢地揉,再到肩膀,把那些因为长时间工作而变得僵硬的肌肉推开。
王烨舒服极了,轻轻笑起来,闭着眼睛很享受。
“我这样坐你会不会觉得重?”江漓用腿半跪着想分担一点自己重量,毕竟腰是脆弱的地方。或者向后移一点?他试着挪了一下。
王烨懒洋洋地说:“你哪有什么重量?别乱动了,我现在精神着呢。”
江漓顿时哑口无言傻在那儿。
起来吃了午饭,王烨又倒回床上去了,这下连江漓都觉得不可思议了。“工作很忙?”
“你不在我一直都没睡好。”他把头埋在枕头里,迷迷糊糊地说。
江漓伸手揉揉他的头发:“因为沙发哪怕做得再像床它还是沙发对吧?”
要是连着两个星期都得睡沙发,谁都不可能睡得好。沈烟轻倒是提过要跟他换,不过他再怎么也不可能自己去睡床让沈烟轻睡沙发,要真这样,恐怕他得更睡不好了。
王烨抓住他放在自己头上的手,一把把他拉倒在床上,手脚并用地抱着,像抱着个抱枕。“那陪我躺会儿。反正烟轻也走了,就咱俩。今天难得清闲,也没啥废事儿找我。”
“嗯。”只要是跟他在一起,让江漓干什么都愿意。
说实话他也有点累,昨天晚上给折腾惨了,虽然后来王烨都给弄干净了,可是后面隐隐还有些不舒服,只好侧躺着,也从他腋下伸过去抱住他,脸颊贴在他胸口上。当然疲累只有身体上的,精神上他是早就睡够了,在王烨怀里瞪着眼睛研究老旧的天花板上的水渍形状。
看了一会儿,太无聊了,又仔细看起王烨来。眼珠子转个不停,越看越喜欢。想着这人以后就真的归自己了,禁不住傻呵呵地笑。不敢笑出声来,偷偷地那么得意一下。
王烨闭着眼睛,忽然开口了:“睡不着就聊天吧,别看帅哥都看傻了。”
他笑出来:“美得你。沈先生那才是帅哥,你就免了。”
王烨也不在意,弯了弯嘴角,倒有点得意了:“他那是漂亮,说帅的话他弟弟倒挺帅的。”说着睁开眼,垂下来看他,“反正我也不靠脸吃饭,其他地方有看头就得了。”
江漓白他一眼:“流氓!”
王烨惯性地挑起眉睨他:“我又说什么了?你脑子里才色吧?我随便说什么都能往流氓上想,啧啧。”
江漓早就学乖了,不跟他在这种问题上争论。他无声地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王烨探过头去:“生气了?”
“没有。”
王烨笑,他知道江漓不是小气的人,故意做出这种样子那只是不想接他话而已。他用鼻子尖蹭蹭他的脖子:“那说说你的初恋好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
“现在又不说我怀旧了?”
“不是你说的吗?喜欢一个人就会想了解他的全部。我们交换好了,你说完你的我就说我的。”
江漓想了想,点头:“好。”却停了很久才开始说,语速也不快,像在慢慢整理这些回忆。
“那年我读高二,我爸以前的学生结婚请我们去喝喜酒。因为我爸给招呼到主席去了,我就给丢到了次席,我们那桌基本上都是小孩,当时就我年纪最大。开席之后过了好一会儿,我旁边的空位忽然坐过来一个比我大一些的人,就是楼少瞳。他是新郎的朋友,来晚了没地方坐只好跟我们这些小孩凑一桌。”
“因为旁边都是小孩子,所以我们两个自然就凑成了一对聊伴。他的话很多,而我则相反。我从小就不习惯跟陌生人接触,只在必须回答的时候才会多说两个字。后来他说我那时候看起来饿极了,埋头只顾着吃根本没空搭理他。”
“本来在那种情况下他也没办法对我有什么想法,可是新郎新娘行完礼,请了我爸上台讲话,那个司仪好像是新娘的同学,对我家也熟得很,不知道忽然哪根筋搭错提议让我上台为新人演奏一曲。我当时正啃着块酱排骨,十指油汪汪,吃相奇难看,甚至根本没听到叫我呢,还是楼少瞳推了我问,才醒过来,扭过头去发现所有人都在看我,那样子真是蠢死了,擦手的纸巾还是楼少瞳临时塞给我的。跑去洗了手之后上去胡乱弹了支曲子,总算让我爸的脸色恢复正常了。回到座位,楼少瞳看我的眼神就不对了,兴致勃勃地跟我说话,还特别热情地讲笑话给我听。我当时也没多想,就觉得这人挺有趣的,而且好像什么都懂,连我弹的曲子都知道,虽然不是那么专业,但我已经挺佩服他了。
“那新人父母看我爸面子,从我弹了琴之后到吃完饭一路对我是赞不绝口,他开心得不得了,所以很难得地让我跟着新人去闹洞房。我以前也没闹过人家洞房,能去真的玩一次也挺新鲜的,于是就跟着去了。结果一点都不好玩,整个场面都乱七八糟闹哄哄的,我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就偷偷地出来了。没想到走到汽车站才发现楼少瞳一直跟在我后面。我当时以为是凑巧呢。他跟我说,还有朋友叫他去唱歌,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说不去了,太晚了我得回家。他就笑,说我真是乖小孩,跟他弟弟一样,连样子都像,所以一见我就特别有好感。”
王烨忍不住嗤笑了声:“老套。”
江漓闷声说:“是很老套,可是我当时单纯得跟白开水一样,虽然有感觉到他是在有心地接近我,可是一想我又是男生,家里也不富有,从我身上也捞不到什么吧?他看我不跟他去,也没多劝,干脆就站在我旁边一起等车,一边又跟我聊天。我也没多想。他真的很会说话,虽然只是跟我说他现在在做什么呀,平时看些什么书之类很平常的话题,可是等到车来的时候,我对他的感觉也不再是陌生人,有点变成朋友了。我要跟他道别上车,结果他却说我送你回去吧,天太晚了,一个人走还是不太安全。我当时心想不用吧?再怎么说我好歹也是个男孩子,还要人送回家多丢脸。他又搬了那套我像他弟弟的话来,说如果没看到我安全到家一晚上都没法安心。他那么有诚意的样子,我也不好拒绝,就随便他了。”
“哼。”王烨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那是想知道你家住哪吧?”
江漓把头向后靠,无声地笑:“原来你们都是一路的,连招数都通晓。”
“谁跟他一路的?我泡妹妹从来用不到这些。你是没见过所以才会上当。”
“对。我那时什么都不懂,也没想过会有人这么用心地来对我。反正从那以后,他就经常出现在我们学校附近,要么就是老在我家旁边遇见他,我当然也没笨到还不知道他是故意的,可是他真的很会哄人开心,很体贴,我很快就被打动了,还很高兴能交到这么好的朋友。觉得他就是因为我像他弟弟,所以才会对我特别好。直到有一天我的鞋坏了,中午他来学校找我,正巧又下了大雨,我和他都没带伞,他二话不说冒雨冲出去给我买了双新的回来,我感动得都说不出话来。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总是对我这么好?他当时就站在我面前,低着头,有些胆怯,又很不好意思,过了好一会儿才鼓足勇气说,因为我喜欢你,不是兄弟之间的喜欢,是恋人的那种。我都傻了。他看着我的样子,又苦笑,你如果觉得为难,就当没听见,我们还和原来一样好吗?不过我是真的喜欢你,为你做什么都愿意。我看着他,就知道自己已经掉进去了,再也爬不出来。那年他二十三岁,我十七。”
王烨搂紧他:“后来后悔过吗?”
他摇头:“其实他不是坏人,真的不是。而且当初对我的感情也是真的,我能感觉得出来。一个人是不是真的爱着你,那种情感从眼神中就能看出来。我们当时是真的深爱着对方,爱得死去活来。开始偷偷摸摸的甜蜜也好,后来闹得惊天动地也罢,如果不是有那份爱支撑,我们谁也熬不过来。说实话,我现在一点也不恨他,也不想怪他。人生总是充满了各种十字路口,你一旦站在上面就必须做出选择,向左或是向右。就像他说的,他只是不想再吃苦了,其实这也没有错。他错的是不该既想过好日子,又想抓着我不放,不过他一向都这么贪心就是了。”
王烨叹了口气,轻轻地问:“后来呢?”
“我们来到广州之后,因为我高中都没念完,根本没地方要我,去做苦工又没那个本钱,两天就累倒了。他原来的工作也丢了,我们就靠他的一点积蓄撑着,到后来生活也快没了着落,光靠我表姨也不行啊,我们都愁死了。他找了很多份工才找到现在那个经纪公司,开始不过是个小弟,后来被老板看中,步步高升,才不过三年现在已经是副总了。虽然具体经过我不清楚,但想来他无非是将以前那套又使了一遍吧。”
“周小姐么?”王烨想了想,“她年纪好像不小了吧?”
“嗯,比他整整大十五岁,丈夫几年前就不在了,给她留了这个公司。正好寂寞的当口,遇到他这么个会讨巧惹人喜欢的,自然是一拍即合。我一直被蒙在鼓里。只知道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他那时就塞给我一支手机,说工作忙的时候只要听听我的声音就好,我当宝贝一样天天带在身边,一有空就拿出来看。可以坐在家里一整天就看着那支手机,等他的电话。后来我也在酒吧里找到份服务生的工作,白天休息晚上工作,跟他的时间正好岔开,所以我们见面的时候也渐渐少得可怜,有的时候一个月才见过两三次,再厚的感情也要淡了。最后终于让我无意间撞见他们约会,彻底心灰意冷。”
有些沉闷地说完,两人一时都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重重地呼出口气:“……我和他,就是这样了。以前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根本不能回忆,只要一想到心里就会痛得要发疯。或许越是难过的事越不能轻易地讲吧,否则就好像把那些事又重新经历了一遍一样。不过到了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当初让我痛得死去活来的伤痛也就是这样而已。时间果然是疗伤最好的良药。”
“没想过报复?”
“没有。我跟他分手的时候脑子都空了,整个人浑浑噩噩地常常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有时候莫名其妙会无意识地跑到gay吧去乱逛,也不知道自己想要找什么。其实那时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同性恋,只是正好碰上了他。所以大概是想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对男人有感觉吧。不久就有个男人对我说他喜欢我,想跟我那个。那才是我跟他分手的第三天,只觉得痛苦得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也过够了自我控制的日子了,于是二话不说就跟那人走了。糊里糊涂地就交了第二个男朋友。是个大学教授,结过婚了,不过我觉得没什么了,只想有个人能在我冷的时候抱住我就好。往后的几个全都是这样,我不再在乎什么天长地久了,能爱一天就是一天吧,谁知道明天是怎样呢。”
“那我呢?”王烨贴着他的耳朵问。
“你呀,”他想了想,声音一下变小了,很有些不好意思,“你帮我打跑抢匪的时候,我觉得你像一道光,耀眼极了,简直就跟天神一样,让我立刻好有冲动要认识你。这是我第一次主动想去接近一个人。后来你说想要亲我的时候,我整颗心都快飞出来了,我根本没想过你会喜欢我,害我一个人后来傻笑了好久。”
“是么?那现在转过来。”王烨笑着:“我想看看你傻笑的样子。”
由浅至深的吻慢慢点燃了体内的火,温热柔软的舌头在他口中肆虐,吮吸的动作把他全身的酥麻都挑起来了,不自觉地弓起了身子想要贴合他的身体,更贴合,完全地粘在一起,成为一体。
在那炙热的吻中,那人说:“五十年,你答应我的,就不能当逃兵。”
单单这句话,已经要让江漓融化了。
他忽然觉得,或许过往的那些苦痛,都是为了遇见这个人而存在的。因为有了那些,他们才能相遇,才会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珍惜。
空调制造出的清凉,让满身是汗的身体也能相拥着沉沉睡去。醒来的时候,天已半黄昏,王烨不依不饶地缠着他又做了一次,直把他弄得浑身酥软,直不起腰来。但从他现在的动作里,他似乎能体会到一种呵护的同时又在拼命索取的感觉。
江漓在回应他的这些索取的同时,心里是甜蜜的。那些像细丝一样的爱,虽然每一根都几乎看不到,但多得让人无法忽视。
待到他心满意足放开他,才发现不知不觉天都黑了。王烨笑嘻嘻地开了灯,让他躺着,去浴室拿了湿毛巾出来给他擦拭身体。
两个人一个害羞一个厚脸皮正在床上闹着,忽然门铃响了。
王烨住了手,嘟囔:“谁啊?”又问江漓,“房东说要过来吗?”
“没有啊。是找你的吧?是不是你们公司……”
“不可能啊。我早跟他们说这星期天没事别来烦我。再说要有事不会先打电话啊?”门铃又响了一遍,他跳下床,“算了,我去看看。如果是推销的我就揍他。”
他恶狠狠地丢下句话跑了出去,江漓只能埋在被子里笑个不停。
可是他出去之后,江漓只听到他先是惊讶地叫了一声什么,然后就是门打开的声音。他听不到来的是谁,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连交谈声都听不到。
他疑惑起来,起身穿了衣服,下床连鞋也没穿就赤着脚跑出去:“烨,是谁啊?你不是说这个星期天没……呃,这位是?”
看到来人后,他的话给硬生生截在半道。虽然看王烨的样子是对这人很熟,但无论如何忽然看到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杵在门口就很难不惊讶吧?王烨的朋友吗?
况且他一出来就能感觉到他们之间那种剑拔弩张的压迫感,似乎有什么将气压升到了最高点,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在他出现以后。不管是不是真的,外国人在将目光投向了他之后,那顿时释然的表情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看错的。
王烨也没回答他,只是对那人微微笑了,说:“赶紧进来吧,别光站在门外。”
外国人也没动,只是转向他似乎有点尴尬地低声问:“呃……我哥呢?”
听到他说话,江漓的眼睛再次情不自禁地瞪大了,方、方言?!老天爷!这位无论从哪里看都不像中国人的年轻人直接用的是王烨家乡的方言,口气极熟无比。而且,“你哥?”江漓不由自主地接了这句。一个外国人来王烨家找他哥?
两人都看向的那位倒是不慌不忙,先沉吟了片刻,才问:“今天不是你生日么?你怎么跑来了?”
那人苦笑了一下:“是啊。所以……我想他……我想见见他。就算他不愿意见我,让我看他一眼就行。知道他在这儿好好的,就行了。”
王烨看他委屈求全的样子,忍住笑,摇摇头:“可惜他不在这儿。”
“我知道。”他扫了江漓一眼,“他是另外找了地方住么?”这一眼让江漓朦朦胧胧有了点预感。难道是……不会吧?!
王烨那样子像是想笑,转脸问江漓:“烟轻是昨天下午六点的火车吧?”
“嗯。”江漓想想,点点头,“五点四十五。你不是找停车位找了半天,差点没赶上,你忘了?”
“对。”王烨笑,又对那人扬扬眉:“那估计就是今天中午到的。”
“到……哪儿?”那人像是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又不敢相信的样子,有些傻愣愣地问。
王烨笑得更厉害了:“你生日,你说他到哪儿?”
那人二话不说转身就往楼下跑,给王烨一把拽住:“哎,你急什么?反正都没碰上,先给我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吧。你难道专门为了看他,就跑来了?”
“我妈今天的飞机,我送她过来,顺便就想……来看看他。我以为……我没想到……”
王烨闷笑:“你们俩这么心没灵犀地错过,也太好玩了吧?不过你现在跑下去顶什么用啊?难道又买车票回去?你知道还有车吗就这么赶?”
“那也总得去看看啊。他……”
“他要没见到你,也这么赶回来呢?”
“……不会,他不知道我来了广州。”
“哼,说不定他正是以为你已经不在家了,才回广州呢。”
给他这么一说,那人静下心来仔细想了想说:“那我就更得回去了。”
“先打个电话确定一下吧。”半天没出声的江漓终于勉强弄清楚了怎么回事,插嘴提醒,“免得又错过了。”
两个人一起看他,王烨赞赏地笑:“还是我的阿漓有主意。”
江漓顿时满脸通红。在王烨打电话的时候,他赶紧招呼沈烟轻的弟弟进来。
原来他就是沈弟弟,不,应该说原来沈弟弟是长这样的……真是够特别的。
他记得沈烟轻在跟王烨聊天的时候提到过他的名字很多次,这孩子是叫小雨吧?现下的情形要忽然自我介绍或是互相认识也有点怪,而且看小雨的样子,那心思也不在他身上。倒是因为见到了他,整个人都放轻松了,显然是也在担心着王烨跟他哥的关系。
看着那张与沈烟轻没有丝毫相似的面孔,那急切又雀跃的表情,他灵光一闪,想起沈烟轻那句话:“……我的心早就给了别人。”
能比少年王烨的表白还早的爱,眼下似乎已经不言而喻了。
沈烟轻爱得如珠如宝的弟弟,让王烨还没出手就已经惨败的情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个子很高,比王烨都高半个头的样子,却又让人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好像外国人都应该是高高的。可是眼前这个,不是说跟沈烟轻同母异父?一点亚洲人的轮廓都看不出来,头发是暗金色的,看起来很柔软;玻璃珠一样的眼睛,是像碧玉一样透明的绿,轻轻地望过来,就觉得整个人都被吸引过去了。高挺的鼻子,红润的唇,确实像王烨说过的,很帅。但整张脸的轮廓并不尖锐,内敛柔和的感觉。皮肤当然是透着粉色的白。勉强要说出能跟沈烟轻像的地方,或许只有那同样又长又直的腿了,而且整个人看起来没有丝毫张扬的感觉,相反,非常斯文,文质彬彬教养良好的那种特别乖的孩子。
沈家的电话空响了十几声,王烨放下话筒,冲一直密切注视着他的小雨摇摇头。小雨的脸色立即黯淡了。
江漓想了一下:“不过我觉得沈先生如果在家里扑了个空,不会是急呼呼地马上赶到另外一个地方的人。”
看到两个人都因为这样而看他,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赶紧补充,“我只是这么觉得。呵呵,猜的啦。他至少会在原地停留一下,考虑接下来的打算吧?因为他那个人看起来好像很冷静的样子……不是吗?”
那两个人只是相视一眼,似乎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什么,于是双双……沉默。
“也有道理。”小雨想想,“我还是回去吧。在这里我也等不下去。”
他半刻也没浪费,连水都没喝一口又咚咚咚冲下楼了。从他出现到消失,前后不过二十分钟。
王烨显然从江漓目送他离开却久久不能收回的眼神里看出了他的好奇,过去抱着他笑:“开眼界了吧?烟轻的宝贝弟弟啊。他们两人那真是……唉。”
哪怕没有跟他说过“故事换故事”的话,这样的机缘巧合也足够让这个故事像水一样慢慢地流淌过江漓的眼前。关于那对兄弟。烟轻和雨浓。
一直像保卫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着弟弟的沈烟轻,一直全心全意信赖也用自己的方式护佑着哥哥的沈雨浓。
那醇得像酒一样的爱,掺不进半滴水。
江漓问王烨:“如果……没有小雨,你跟沈先生就会有结果了吧?”
那样毫无保留的爱法不被打动的人应该不可能存在吧?
王烨笑笑,有点苦,有点无奈:“没有小雨,烟轻又怎么还会是我爱上的那个烟轻?他们两个早就是一体的了,只不过我过去总是妄想奇迹出现罢了。”
***
沈烟轻又来了。是的,他……又来了。
他来广州某报社实习,在财经版。
作为实习记者,第一个任务是协助别的记者准备一篇关于一家汽车进出口公司的报道。这家公司近几年由初出茅庐到崭露头角到大放异彩,过程短暂而快速,引起他们报纸的注意。可是本来这家公司也正是悄然发展起来的,新闻资料几乎等于零,诸如背景、发展等一切素材都要重新收集。而就在沈烟轻意外发现这居然恰好就是王烨他们公司。
因为这层关系,沈烟轻很直接地从王烨手里拿到了他们公司内部资料,包括历年来的业绩报告和资金来源背景。王烨对他,向来坦白到底。无论他问他要什么,他都会毫不犹豫地给。还全程解答他的各种疑问。
他觉得以沈烟轻的聪明,自然知道什么东西能碰,什么不能。他以为他足够了解沈烟轻,因为他其实并不那么有正义感之类的东西,向来独善其身,也不爱管人闲事。但他忘了现在的沈烟轻是个记者,而且是个正处于男人的第一生命——事业正要开始的实习小记者,如何挖到大新闻简直是他们目前的人生目标。更何况沈烟轻做事只求结果不问手段。
一个月后,王烨终于发现了自己认识上严重的错误,再回头也来不及了。他也干脆,封锁消息,严禁沈烟轻再进他办公室,也严禁他的下属再给沈烟轻任何方面的协助。尤其是他那个花痴秘书梁冰影。
而他自己开始悄悄准备抽身。沈烟轻内幕越挖越大,万一已经给人盯上,要保他势必得跟公司反目,不如早做准备,省得到最后连保命的身家都赔光。
其实他是很感激自己老板的。虽然当初也没多大交情不过是为了赚大钱才跟他去深圳铤而走险,今天的成绩是自己玩了命去拼回来的,可是好歹机会是人家给的,没有这个他就是再能拼也只能在家里混个混混老大当当而已。说好听的人家叫伯乐,说实在的就是赏识,不管怎么样至少也有个恩情在吧?可惜偏偏、偏偏遇到沈烟轻!他也看开了,这个人就是他命中的克星!就算再舍不得,碰到了这个人还是得全都抛开。不为什么,只因为当初他愿意跟人来深圳卖命,就是为了赚大钱,而赚大钱的理由不是别的,不过一个名字——沈烟轻。
如果让他在什么兄弟情谊江湖道义和沈烟轻之间选择,他的选择永远也只有那一个。
这件事,让他数年好不容易打下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江漓不得不再次正视这个问题,眼神中透着凄楚地问:“沈先生对你来说究竟是什么?”
他歪歪嘴角,笑得很温和:“他啊,就像我的信仰。”
是的,就像是生命的希望,生存的勇气,是让他永远保持自信的依凭。
是心中永远不灭的那盏烛火。
在人生最难最迷茫的时刻,只要一想到他,心里也会立刻充满了光和热。
他原本颓废又一直迷茫着的生活,全是因为有了他才有了目标。
就在他们十一岁的那年,少年的沈烟轻在把托他照顾弟弟的每月二十块钱给他后,忽然指着他的裤子膝盖说,怎么又破了?
那是他刚跟初中的小混混干完架破的。他家里的条件本来就不太好,那时的衣服式样老旧,加上老打架,也没几件是完好的。他把那些钱紧紧地捏在手心里,没说话。每当这种时候,他都感觉到一种难言的难堪笼罩着自己,让自己抬不起头来。
可是沈烟轻似乎根本没觉察到他的样子,只是笑着说,我明天拿条新的给你吧。没穿过的。我妈买长了。
原本只是无意的微笑而已,或许对于他来说这只是表面上的礼貌,可是这一个笑像一簇火星,就那么突然地跳进了他空荡荡的心。小时候的沈烟轻算不上漂亮,但也许是当家当惯了,一言一行很有威严。当那双细长的丹凤眼一笑起来,便有种难言的魅力,整个人变得熠熠生辉,于是这使得少年王烨心里又像被迅速淋上了煤油,熊熊的火,燃烧了起来。
少年的友谊——如果称得上的话,从那一天起,一点一点地变了色。在他自己都没发觉的时候。
这把火,一直在心底无声地燃着,由微弱终于燃成热烈,又由热烈转为温和。现在,只是一团小小的火焰而已,在心里。
烟轻对于他,就是这样能让他心中永远充满向往的存在。
江漓听他说过过去的事,那兄弟俩和他,三个人的纠葛,其实心里早已有了底,对于这个答案,不是没一点心闷的。但他只是点了点头,又问:“那么我呢?”
“你是我的阿漓。”是我一个人的宝贝。
江漓笑了,有些害羞地搂住他,小声地说:“那……你也是我的烨。”
正是兵荒马乱的时节,沈雨浓也来了。
刚刚解开身世之谜的挪威公爵爵位继承人沈雨浓要被押回挪威了。这是王烨的说法。具体怎样,江漓并不很清楚。那对兄弟不管身世也好,关系也好,似乎都非常复杂。
沈氏兄弟抗争过,可是被老奸巨滑的公爵及其委派人使了手段,不得不屈服。其中还牵扯到上次沈烟轻的打人事件,为此还专门跑到了广州找王烨避难。总之在江漓看来,这对兄弟到目前为止的经历都相当传奇,要写成小说或改编个剧本什么的应该也非常够用。
金发碧眼的沈弟弟不管走到哪都特别惹眼。那天江漓就看着沈烟轻在临出门时不声不响地塞给他副墨镜和一顶棒球帽,他乖乖地接过来戴好。王烨在边上笑:“小雨啊,以后别乱看女孩子,你那眼睛太勾人,别害了人家。”
沈雨浓只是笑笑,先看了眼他哥,才答:“坏了你的桃花运请相信我是无心的。”
王烨皮皮地笑着,倒很自信:“放宽心,阿漓是不会看上你的。他不喜欢你那型。”
沈烟轻很认真地接过去,还拍胸口:“是吗?那我就放心了。两个傻瓜凑在一起会造成社会动荡的。”
剩下江漓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知道沈烟轻喜欢说沈雨浓是“笨蛋、傻瓜、猪”,现在居然把自己也囊括了进去,说起来还真有点受宠若惊。显然他现在是已经把他当自己人看了。
而说起来,其实他现在看到这两人还觉得尴尬呢。
沈雨浓刚到的那天,王烨让他把沈烟轻放在他那的他租的那个小套房的备用钥匙给他们送去,省得沈雨浓没钥匙不方便进出。
谁知道他到了那边,按了几次楼下的门铃都没回应,只好自己开了门进去。他没想到他们就在房里,居然还在……
猝不及防发出的惊叫惊动了正在兴头上的两人,他自己的脑子也一片空白,只知道面红耳赤又语无伦次地解释了一通,结结巴巴地道完歉,把钥匙放下之后简直是落荒而逃。
后来每次看到他们,他的脑子里都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沈雨浓只穿着条短裤,跪在沈烟轻面前为他XX的画面,沈烟轻从未在外人面前露过的情迷意乱的样子,呻吟着,抓着他的头发,光是看到他的表情就能让人血脉贲张。
谁知,他后来实在忍不住告诉了王烨之后,王烨只是鬼笑了两下,就立刻正色说:“完了,以后我们务必要锁好门窗。”
他好奇地问:“为什么?”
“烟轻那么不肯吃亏的人,被你打断了这种事,怎么可能会不想着也来看我们的?”
他顿时傻眼。
***
沈烟轻倒还没来及去看他们的,而是先为自己不顾一切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被人捅了一刀,倒在阴暗的楼宇过道间。
在沈雨浓正要上飞机的那天。
王烨的车开得飞快,一路上脸阴沉无比。江漓在后座帮忙按着沈烟轻的伤口,同时偷偷地看他,看到他放在方向盘上的手一直在微微颤抖。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王烨也会慌到发抖。
他不禁看向浑身是血已经陷入昏迷的沈烟轻,那双凤眼紧闭着,眉头痛苦地纠成一团。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样的魅力,能让一个人这样爱他?
再看旁边的沈雨浓,也同样在浑身战抖不已,嘴巴里一直在低声地说:“哥……你挺住,你别放弃……哥,我在这里,你别怕……哥,哥,你别离开我……我是小雨啊,你听得到吗?……”他像在祈求上天的帮助一样一直念叨着,直到把沈烟轻送进手术室前,也牢牢地抓着他的手,紧紧的,一刻也没有松开。
到了医院,兵荒马乱地跟着护士到处跑来跑去,交钱,填表格,王烨一丝不乱地按着要求做。而他,则担心地四处奔忙,极力想为他分担一点痛苦。
去银行取了钱回来,他问清楚手术室的位置,急急忙忙地赶过去,到了却连人影都没看到。幸亏正好有个护士急急忙忙地出来,才知道刀已经拔出来了,沈雨浓现在在里面给他哥输血。
他正想问王烨的去向,一抬头却看到走廊尽头的阳台门后面站着一个人,那个轮廓,依稀是他。
他走过去,悄悄地开了门,原来只是不想在一片等待的静寂中响起突兀的声音,可是当他无声地把门拉开,他呆住了。
他从没想过,王烨会哭。
这个向来被他认为坚强自信,只会哈哈大笑,只会阴狠地看人,只会平淡地把目光随意扫来,只会温柔地吻着他,色迷迷地对他的耳朵说话的男人,竟,也会流泪。
无声地流着泪的王烨,看起来无比的脆弱。
像个孩子。
像个十一岁的孩子。
江漓走过去,一声不吭地抱住他,把他的头拉进自己怀里,让他把泪擦在自己的胸膛。
他说:“没事的,他会没事的。他会好好地出来的。没事的。”
声音,是连他自己也没想到的平静。
就像互相碰撞的冰糖块,又落入香浓的咖啡里,丝一般缠绵。
王烨用力抱着他,像抱着一个希望,那使尽全身力气的拥抱,让他都似乎听到了自己的关节在咯咯响。但他咬着牙,没吭声。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王烨说:“我真后悔开始由着他胡来……真后悔!……还有我明明应该想到会有这一天的,就是没当心。……怎么办,阿漓?我现在太害怕了!怕得不得了。只要想到他万一、万一要是……那该怎么办?”
知道他已经快惊慌失措到了崩溃的边缘,江漓也不知该安慰什么才好,只能不断地拍着他的背,说着:“没事的,刀已经拔出来了,小雨在输着血呢,很快就会没事的了。他那么幸运的人……”
有这么多人爱着你,沈烟轻,你真是何其幸运。
他抬头望着天空,虽然是晴天,但依旧是灰蒙蒙的一片。想起妈妈离开的那个时候,天也是这样的灰。生离死别,就是这样转瞬间的事。
沈烟轻,你一定要活着出来,不为你自己,也要为了这些爱你的人!
***
也许是听到了他们的祷告,也许是他总是被幸运之神眷顾,沈烟轻在经历了三个小时的手术后,一点点地从死亡的边缘爬了回来。
术后他又昏迷了三天,沈雨浓在他没醒来时离开了。
由于这对兄弟太特别了,又因为听过了他们的故事,江漓总是不由自主地仔细观察着他们。看着沈雨浓在他出了手术室之后寸步不离地陪在左右,连家都不回。整整一天一夜,只是看着他,那样用心的,深情的凝视,仿佛这世上除了眼前这个人,什么都不存在了。
他会小声地跟他说话。很温柔的语调,也很小心,虽然是说话,却似乎又怕吵醒了他一样,嘴巴轻轻地动着,很多时候,连站在旁边的人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有时候也许是说到了开心的事,嘴角会不由地翘起来,眼睛弯弯的,迷人极了。可是一看到沈烟轻毫无反应的样子,笑容又会很快地冷下来,眉宇间浮现出酸楚,也不顾旁边是不是站着人,情不自禁地会吻着他的手心,他的额,还有他的唇。
每次看到这个情景,江漓的心里也不由酸酸的,要扭过头去,拼命眨眼睛。
在沈烟轻未醒的这三天里,王烨只会在晚饭时来看看,向医生了解情况,甚至连话也不跟沈雨浓说一句,顶多亲亲江漓,就一声不吭地离开。
江漓只担心地看着他眼神越来越阴冷,只隐隐地感觉出有人要倒霉了。
沈烟轻醒了之后,因为年轻的关系,康复得很快,于是王烨就像也从重病中复原了,跟他插科打诨,直到遭到医生的严厉警告,乃至限制他的探视时间。
一切又像恢复了原样。只除了沈雨浓的离去。
沈烟轻有时会一动不动地望着窗外,那空荡荡的天,似乎在盼望着有一架飞机能在那上面滑下一道痕迹。
王烨被限制探视之后,只能靠江漓来回照顾他。可是他们俩那性格原本就很难凑到一块儿,加上沈烟轻心事重重地郁闷着,更不怎么跟江漓说话了。所以江漓也只是每天给他煲个汤,做一点饭菜送过去。
大概是表现得太贤惠了,竟然有天被护士长询问有女朋友了么?然后又把她的侄女扯出来夸了一通,言下之意十分明显。害沈烟轻在旁边笑得死去活来,连伤口都差点开裂。
结果第二天王烨就跟他一同出现了,并且在来探听回信的护士长面前抱着他,含情脉脉地说:“瞧瞧,都累瘦了。今天回家我做饭吧,好好给你补补。”
江漓只能无声又抱歉地看着护士长脸色煞白地离开。
回到家,他趁着王烨心情好,把一直憋在心里的担心问了出来。王烨像是愣了愣,才苦笑着把他拉进怀里,轻声说:“以后有问题就直接问我,不要老是放在心里。我说过很多次了,你有事又不说,我怎么知道呢?”
他听话地点点头,笑了笑说:“好。”
王烨却像是看出了他在半敷衍地回答,也不再多说,把这些天的事报告了。
其实他还真没空全力去找出那几个动手的,这些天他忙的就是在公司和司法单位之间跑。沈烟轻这一次动得太深,甚至已经造成记者流血事件的话题,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从他碰的部分牵扯出的关节是一个接一个,一大批人被拖下了水,现在公安机关是立了专案侦察,一心要挖出他们这个特大走私集团,这件事绝不可能善了。
第二天,连沈烟轻也忍不住问他:“你们公司那边怎么样了?”
王烨答得有些无奈:“还能怎么样?有关部门正在查呢。公安局,海关,我都已经被请去喝过茶了。”
“那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你收集的证据这么确凿,我除了努力配合人家难道还能翻案么?”
“哎,没连累到你吧?我可把你的部分都剔走了。而且我还跟人说了,你是我的线人。”
“是啊,谢谢你害死我了!”王烨作状地对他拱拱手,“现在我在道上的名声臭不可闻,人人都恨不得来斩我一刀,本年度罪大恶极反骨精英非我莫属了。”
“你别夸张了,可能么?”沈烟轻露出个鄙视的表情,“我怎么可能给你留下这样的把柄?证据是证据,你的那部分我处理得清清楚楚妥妥当当的,该你的一样也不会少,但你顶多也就是个协从,只要配合调查,就没你什么事了。再说东西我不也没全给他们么?”
“法院你家开的啊?说得轻巧!我告诉你,如果我进去了也还好了,就怕个个都有份,唯独没有我。那我就是天天住地下掩体也别想睡得着了!”
沈烟轻望着他笑,眼睛弯弯的,笑得他心里发毛。“你笑什么?”
他不理他,接过江漓削好的苹果,对江漓说:“哎,江漓,武侠小说看过吧?举凡那种灭门惨案,不管多惨绝人寰鸡犬不留血流成河,必定被走脱那么一两个的……”
“哦,我知道。”江漓一根手指指着他,故作轻松地笑得像孩子,“就是那种在忠仆的掩护下,小主人从地道逃脱,然后进到江湖学得一身盖世奇功,又杀回来找凶手报仇的对不对?”
沈烟轻咬着苹果笑呵呵的:“不用后面这么复杂,到走脱那里就好了。”说着指着王烨,“知道这谁么?——忠仆。”
江漓茫然地望望王烨,有点明白了:“那小主人是谁?”
“小主人是谁啊,烨哥哥?”沈烟轻忽然对他做出个小女生歪嘴笑的可爱表情,仿佛从谁那儿学的。
江漓马上知道他说的是谁了——王烨的秘书,那个长得很可爱也很天真的梁冰影。王烨老板的掌上明珠。
王烨烦躁地一摆手:“别扯小女孩进来,根本没她什么事!”
“哼!你够黑白分明的啊!”沈烟轻把笑容一收,“不过别怪我说得太明白,别管她做没做,只要她是你们老板的女儿,就别想没什么事!树倒猢狲散,你们老板做的亏心事多了,就算现在漂白也别想连过去的债一锅漂了。这么多人就在等着他倒呢,这回他铁定是跑不了了,你们公司的那几个高层,一个都别想跑。你虽然做到分公司经理,身份上算是不上不下。但你们老板欣赏你,那小女孩又喜欢你,只要她爸进去之后,她一心要继续跟着你做你的花痴小秘书,你又愿意全心照顾,她爸感激你还来不及呢。你以前帮过他们,那是做小弟,真正的机密都没参与……”
“呵,这样都行?亏你掰得出来。谢谢哦。”
沈烟轻瞪他一眼,继续:“只要你们老大愿意这么帮你开脱,这案子牵扯不到你什么事。外面的人?他们知道什么?我就一实习小记者,不知天高地厚想挖点新闻,不巧又跟你认识,所以想办法从你那儿撬了两片瓦下来而已。警察觉得有问题,那是他们鼻子尖,关我们什么事?”
“那是,”王烨边笑边点头,“反正这么无辜的你也受过教训了是吧?”
两人这样谈笑风生地说着这些事情,江漓的心却已经为王烨提到了嗓子眼。
回去之后,他一直沉默,王烨看他心事重重的样子:“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他抬头看了他很久,忽然说:“王烨。”
王烨就笑:“你一要跟我说什么重要的事就会叫我的全名。说吧,怎么了?莫非你有了?”
他没心思去理会这个笑话,只是郑重地说:“我想先跟你说,不管怎样也好,别让自己受伤。我想你们世界的规则就是那样的吧,有欠有还,如果是被人认为你出卖了兄弟,那你只要保护好自己就行了。只要别被杀……我不太会包扎伤口,也没什么体力能陪你亡命天涯,如果出了事我恐怕什么都帮不上你的,所以,我只求你不要受伤。如果非要有人死,我只希望不是你。”
“傻瓜。”
王烨一把把他拉进怀里,紧紧抱着。如果说他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能体会到那种有人关心,有个人在为他的安危担忧的滋味,那全都是江漓给的。哪怕知道他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可是忽然在停车场见不到人,江漓也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明明是最弱的一方,他却总是担心着王烨。
在王烨对沈烟轻的爱情里,一直以来付出最多的总是他,他也一直把付出当成爱那个人的快乐和方式,虽然很少得到回应,但他从来都无怨无悔地给。这对他来说,是赢得爱的唯一的方法。可当有一天,有另一个人愿意同样这样毫无保留地对他付出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一早已被无休止的“付出”掏空了,只有这个人,才愿意用全部的自己来填满他。像是上天对他的“傻”再也看不下去,于是便派了个天使下来弥补他。
在爱的世界里,一定要有个傻瓜。
要么,两个都是。
王烨吻着他的眼睛,轻声说:“我看两个傻瓜在一起也挺幸福的。”
***
结果事情居然真的就像沈烟轻预料的那样,脱不了身的老板把女儿托付给了王烨。他的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被没收,但在海外银行以梁冰影的名义还存了笔钱,现在拿出来交给女儿,由王烨协助打理。除去被清理的那些黑道时期的遗老遗少,这个公司实际上只不过像被换了个壳,元气其实并没怎么受损。
江漓终于安下心了。忽然又觉得沈烟轻也许真的是个不寻常的人物,被老天看上的超级幸运儿。
沈雨浓出了趟国,又飞快地回来了。那匆匆的来去,相比沈烟轻躺在医院的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就好像他只是出门买了点东西,中途根本没离开过。
原本要变得危机四伏的日子忽然恢复了平静。
沈雨浓回了学校,王烨开始为新公司奔忙,说这是他欠老板的。
接着,沈烟轻大学毕业了。
他又回到了实习的报社,成为一个正式的记者。但是在娱乐版。
听说他们主编已经被他上次的搏命挖料吓坏了。
可是江漓觉得,以这个人的性格来说,说不定这是有一就有二的事。做娱乐记者也未必没有出人命的时候。不过谁知道呢?这就是生活吧。
江漓自己,则依旧每天在花店里操劳,偶尔去为斜对面的咖啡馆代班,当然是义务劳动。那老板苛刻得很,要她多出钱不如让她去死。不过江漓也不在意就是了。
日子就如窗外的风景,虽然看起来总是一成不变,但它其实一直在悄无声息地走过。
生活也并不总是甜蜜的,但正因为如此,那些偶然甜蜜的日子才会显得格外的珍贵。
It\'sourlife.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