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有一个孩子,说不想抱孙是骗人的,以前儿子不喜欢女人,那没办法,可现在儿子不但对异性上心,对象还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女孩子,她希望两人能有结果。
问起他怎么会想“挽回”夏蓝,他说,是在德国的时候——一个月里,天天见到她,刚开始时还不觉得怎么样,到后来,她晚一点到医院,他都会坐立难安。
二月底时,她飞回台湾,他就想,等自己身体好一点时,要来找她。
高江月华听到这些当然很高兴,学文的孩子一定很可爱,前提是夏蓝要接受他。除了夏蓝自己的成长阴影外,她不喜欢他也是问题之一,当然,她不是怪夏蓝,学文的生活态度一直很有问题,他不是能让女生放心的类型。
但学文这生死走一遭,真的改变很多,好像终子懂事,也懂得珍惜,如果这两个孩子能开花结果就好了。
“我只知道她是单亲,没想到背后的故事这样复杂,不过听妈这样说,我倒是觉得好多了。”
高江月华被勾起了好奇心,“怎么说?”
“她这么防卫,是因为怕受伤,而只有心底柔软的人才会怕受伤,如果她是铁石心肠,大可游戏人间。”“你这么说,好像也有点道理……”
“何况,我们都结婚了。”
高江月华闻言苦笑,“儿子……”学文一直以为自己跟夏蓝是恋爱结婚。
高学文自然知道她在苦笑什么,因为他自己也很想苦笑——这招真的很烂,但却是他想来想去,最好的一招了。
其实,他一直很喜欢李夏蓝,喜欢她不服输的眼神,喜欢她挺直的背影,虽然身在贫户,但她却闪闪发光,她大概不知道自己那个样子有多美,多吸引人,小时候还不觉得,可是越大,越被她吸引,但李夏蓝不喜欢他。
对终日无所事事的他来说,勇往直前的她是高岭之花。
母亲让他们结婚时,他很高兴,觉得可以因为同在一个屋檐下而拉近距离,可自己始终无法鼓起勇气,看在别人眼中,他的喜欢成了畏惧,同居半年,他因为太痛苦而选择逃到德国,觉得眼不见为净就好。
时间跟距离果然是好物,离开一年多,他每天吃喝玩乐,醉生梦死,她不再天天出现在他面前,痛苦感逐渐降低,他有钱,爱玩,一个电话便有十几人愿意相陪,生活既热闹又空虚,他知道不能一直这样下去,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一边怀疑自己,一边一日又一日的玩乐。
那天大概是嗑嗨了,他自己后来也不懂为什么会那样做,总之,他在当时从鼓座冲往观众席后跳下,摔破了头,她跟母亲在德国住了一个月后回台湾,一年多不见,却让她看到自己这狼狈的样子,他气自己没出息,把一肚子窝火全发在她跟母亲身上,千方百计赶她们回台湾。
大病一次,依然没学好,手臂打着石膏就开始喝酒、嗑药,在猪朋狗友簇拥下回到乱七八糟的世界,挥霍金钱,不爱惜自己,终于有一天,他在跟朋友竞速中翻了车,全身多处骨折,奶奶当时病重,母亲无法出门,来德国接他的,是她。
他情况稳定后,他们搭着医疗专机回到台湾,依然住在白云山庄,不同的是,多了几个看护轮流照顾他,他脾气更坏了,当然,她也不遑多让,她吩咐看护,他做不来的再帮他就好,他能自己做的事情就让他自己来,他虽然很气,但也无可奈何。
奇怪的是,第一次同居始终没能好好跟她说话的自己,这次居然能够好好跟她说话了,他甚至有了一种错觉,这朵高岭之花,也许没那样高不可攀,他们斗斗嘴,然后就会笑出来。
有次夏蓝晚上接了电话,立刻出门,回来后马上闪进自己的房间才又出来,开口问她干么呢,却听见她房间传来汪汪声。
夏蓝抱歉的说,是小荷的狗兰酱,她出差,把狗托在宠物医院,可是从视讯上看到一个员工偷打兰酱,小荷心疼极了,托她把兰酱先带出来。
“原本想把兰酱带去别家宠物旅馆,可是到那边时人家已经关门休息,我只好先把它带回来,放心,明天一早就带它去投宿,我已经在房间门口做了障碍物,它不会跑出来的。”
是,他以前是很怕狗,但其实他现在想起来,经历了这么多,狗有什么好怕?“把它放出来吧。”
“你确定?”
高学文点点头,“我确定。”
她进了房间,不是把狗放出来,而是抱在手上,一只小红贵宾。
夏蓝观察他,发现他真的没有脸色发青后,这才把兰酱放在地上,小狗一下撒开脚,在地上跑了起来。
他不但不怕,还觉得挺有趣,夏蓝坐在地毯上跟狗玩丢球的样子,很美好,她很开心,连他拿起手机拍她,她都没注意到。
没多久,她便去领养了一只腊肠,说小动物最治疗人心,这个家应该多一个小天使。
他注意到,她说的是“家”,而不是“房子”。
第3章(2)
他有一个看护很擅长做面包,在白云山庄做了一两次,一方面他看着有趣,一方面也是闲来无事,便跟着动手,要揉馅料进去时,他想起她爱吃葡萄干,于是多放了一些,等她回来,切开小土司,看到大量的葡萄干,瞬间笑了出来,很捧场的吃了一大堆。
他一直到那时候才体悟到一件事情——以前她不喜欢他,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他什么也没为她付出啊,“我很喜欢你,所以你快来喜欢我”,感情哪有这么简单,有时候付出都未必能得到回应,何况他什么也没做。
近水楼台,他开始会引她说说工作上的事情,跟她聊天,谈论工作上的成就,以及偶而的挫折。
知道她希望能出国旅游,便跟她分享自己各种旅游经验。
看她推荐的书,看她喜欢的电影,围绕着嗜好,她总是说得眉飞色舞。
她快下班时,他会带着那只叫作毛毛的腊肠到客厅,他知道她喜欢开门时有人在等她,一起喝点东西,聊聊这一天,他们终于能有说有笑,屋子里的气氛也总是美好温馨,可是他的腿却再也回不来了。
这假婚姻三年约满时,李夏蓝跟他说,其实自己不一定要离婚。
男人看着坐在轮椅上的自己,摇了摇头,她才二十几岁,人生还很长。
夏蓝回到李家,他也回到高家,放荡三十年之后,终于开始给父亲作帮手,双腿虽然不方便,但他脑子还是比起几个弟弟强得多,很快的,他就开始主持大型企画,一次比一次成功,短短几年,大家就知道高家有个战无不胜的精明二代,什么案子都吃得下,只要他盯上的,别人就别想抢。
超凡的工作能力让父亲把大部分的业务都交给他,母亲常常为此心疼,可是他觉得这样很好,他已经不打算恋爱了,那么,就让工作充实一点,那些年他成了真正的空中飞人,常常今天在伦敦,明天就飞到纽约,回到家,才没两天,又要出发到下一个城市。
知道她还是在舅舅的补习班上课,他很克制,始终没去打听,也没去打扰,总想着,她那样美好,会有一个好人出现,照顾她,而不是被她照顾。
几年后,很偶然的情况下,在餐厅遇见舅妈跟表妹,三人一起吃饭,舅妈在席间一直念,说介绍朋友的儿子给表妹认识,好不容易安排好了,表妹居然当场逃跑,气死她了,三十岁了,还不想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