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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女友 第2章(2) 作者:罂粟
    昨日种种言犹在耳,转眼间大学联考已放榜,两人的高中生活也告一段落。

    戴楚晔以前三名的成绩考上北部数一数二的商学院,邵贞希则是考上南部一间文学院。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可是两人仍有空就聚在一起,偶尔是她北上陪他散步,有时候是他南下找她吃卤味。

    上了大学的邵贞希多了几分成熟的女人味,也不再老像只野猴子般跳到他身上又打又闹,只是她一双眼睛仍闪着藏不住的活力,总想些可怕的鬼主意要他陪她一起共进退。

    “明天要期末考。”脱掉眼镜,戴楚晔揉揉眼睛,接着带点怨恨瞪着正一边吃卤味,一边看漫画的邵贞希。

    “就跟你说这个约定没那么简单嘛!”再夹一口杏鲍菇,她哈哈笑了几声。

    上了大学后,尽管两人见面的时间不算少,但每年到了她生日这天,他一定都会舍命陪君子,哪怕明天早上第一堂就要考试,他也会先陪她过生日,然后连夜搭夜车回台北。

    “古人说,人要谨言慎行,果然没错。”有难度的事情,还是不要随便答应比较好。

    “一言九鼎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大丈夫。”

    其实邵贞希自己知道,那只是当年一个玩笑话,戴楚晔大可一通电话告诉她有事不能来,口头祝她生日快乐也行,但没想到他会持续那么久,就算嘴上会碎念,但每年到了她的生日,不管他有多忙,一定都会陪她一起吃卤味。

    戴楚晔瞄她一眼,冷哼一句,“只是说到做到而已,有什么难的?真男人,就要像他一样。”

    “像谁?”邵贞希丢下漫画,探出一颗头到他身边。

    他找出书堆里的一本商业杂志,翻开杂志里头一篇报导。刚接下“庆光科技”总裁的江庆瑞,决定到大陆设厂,预计将提供一万个工作机会,以及一年三百亿美金的商机,由于他的眼光独到,引起更多台商群起效尤,纷纷到大陆投资,并结合台湾的生技产业,预计在台湾研发新的生命科技,并引进美国最新仪器,加快研发速度。

    江庆瑞不仅眼光卓越,对学术研究更加重视,这几年,他陆续在公、私立大学内投入不下十几亿,为的就是借由产学合作,研发出更有商机的产品,也为台湾制造更多工作机会。

    他不仅事业得意,据说他的私生活非常单纯,早上上班,晚上除非必要应酬,几乎准时回家,和妻子结婚十几年,人前人后都是体贴的丈夫,不同于有了钱就处处留情的男人,他对妻子的忠心有口皆碑,绝不会犯“每个男人都会犯的错”。有人说他是新好男人,但在戴楚晔眼中,他简直就是他的偶像、他的神。

    江庆瑞常说:“人生如此,夫复何求?”有钱、有事业、有爱心、有远见、有娇妻,一个男人毕生所追求的,不过如此而已。

    边喝着饮料,邵贞希听着戴楚晔细数江庆瑞的丰功伟业,这人听起来似乎很了不起,不过她不认识他,顶多偶尔在电视上看到他,对她来说,距离太远,而且她对这种赚很多钱的人没什么兴趣。

    “他是你的偶像?”拿起杂志,她研究一下江庆瑞的背景资料。“八月十二号生,狮子座,喜欢爬山、攀岩,最喜欢的车子是……嗯,很普通的兴趣嘛!”

    “我欣赏他的不是他的兴趣。”他白她一眼。

    不是她爱泼他冷水,但她真的忍不住拉拉他。“你看看人家,美国普林斯顿毕业,麻省理工硕士学位,你要像他这样,要拼到何时?”说到这里,戴楚晔突然正色直视她,一双眼睛闪着不可思议的光芒。“我打算到美国念书。”

    “什么?”邵贞希睁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他是随便说说的吧?“你、你、你哪来的钱?”

    “我会钦佩江庆瑞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我也会是受益人之一。”他的嘴角浮出一抹胜券在握的微笑,然后从包包里抽出一叠资料。“‘庆光’的奖学金,资助到美国普林斯顿——他的母校念书,三年,最多十年的奖学金,我算过,扣除掉必要的开支,搞不好我还能把剩下的钱寄回家,如果表现卓越的话,回国后,还可以进‘庆光’工作。”

    听戴楚晔计划得清清楚楚,知道他势在必行,但邵贞希没想到他已经想得那么远了,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你这么有把握?”

    “我大一就开始准备了,把该考的证照考一考,我和系主任谈过,他说我的成绩很好,很有希望,他愿意帮我看论文,也会帮我写推荐函,大概最晚三年级上学期就能出去。”

    他好努力,真的!她本来就知道他很拼,但没想到上了大学后,他的拼命简直就是一日千里。

    他已经申请就学货款,但课余时间还是得打工支付生活费,每个月还会固定寄一万元给母亲。才一个大学生哪有时间赚到这么多钱,可他真的做到了,他不只做到,而且在学成绩总维持在前三名,因为这样才有奖学金,足够他支付毕业后的贷款。

    她知道他一天只睡四个钟头,因生活的历练使他年纪轻轻便有几根白头发,他知道生活的不易,所以更努力去挑战未来,却不会好高鹜远,通常她听到他的计划时,表示他已经做一半了。

    “那尔萱呢?她知道你要出国吗?”

    “她不知道,”他眼中兴奋的光彩收敛了一些。“你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焦尔萱是他上大学后交的第一个女朋友,两人是同班同学,因长时间相处、讨论报告的关系,据说她很欣赏他,认为他是个很有胆识和想法的男生,两人便自然而然在一起了。

    当邵贞希得知这个大忙人居然还有时间交女朋友时,简直佩服他到了极点,连忙要他安排她跟他的新女友见面吃饭。当她第一次见到焦尔萱,便很快就知道戴楚晔之所以会跟她交往的原因。

    从高中时喜欢的小学妹,还有那只来两个月的实习老师,跟眼前的焦尔萱……

    邵贞希叹口气。楚晔喜欢的女生就是这个类型啊!

    一头飘逸长发不用说,看起来气质出众,五官细致精巧,一张脸白白净净,一看就知道家世不错。

    她不只一次怀疑楚晔是不是都喜欢千金大小姐,但后来她才发现,他只是不自觉被那样的女生吸引。

    严格来说,她也算是千金大小姐,为什么他从没被她吸引过?

    “为什么没告诉她?”

    “她不会让我去的,”他说:“我有预感。”

    “还是得好好谈的,毕竟你去美国,要等你的人是她耶!”

    “那你会等我吗?”

    “当然!”想也不想,她下意识说:“我一定会等你的。”迟疑了一下,她又补充,“我会等你的卤味。”

    不知道该开心还是难过,戴楚晔此时露出一个非常奇怪的表情,然后他大笑出声,接着他揉揉她的头发,一双眼睛不经意瞄过她左额上的伤疤。

    “就算我人在国外,你的生日我一定都会回来。”

    “别说得这么肉麻,谁不知道我的生日刚好就在农历过年前,你只是回台湾过年,‘顺便’帮我过生日。”

    “你要这么解释也行。”

    他的手再自然不过地搭搭她的肩,然后她也搭搭他的。

    “祝你一切顺利。”

    两人肩靠着肩,彼此都没说话,室内温度渐渐升高,邵贞希渐渐觉得戴楚晔搂过的地方仿佛有把火在烧,而他靠在自己肩上,鼻息间吹拂的热气只会让她身子更热。

    奇怪,明明这两天寒流来袭,怎么还会热?

    “热死了,别靠那么近。”邵贞希又问:“喂,你这么晚还在我家,尔萱会不会吃醋啊?”

    “我们又没做什么。”

    “是没错啦,可没凭没据的,我可不想再害你们吵架喔。”

    尔萱那个醋坛子,不只一次为了他跟她走太近而发脾气,她知道一男一女相处那么久,却没半点火花,可能有点奇怪,但也许就是因为认识太久了,所以才会一点火花也没有?

    “我会跟她解释的。”

    “解释有用的话,你解释一次就够了不是吗?”

    “这……”

    “啊,算了!”太复杂的事情她想不来。邵贞希又拍了拍他的肩。“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嘛!女朋友如果讲不听,换一个就是。”说完,她作势拿起啤酒跟他干杯。

    戴楚晔皱着张脸苦笑,知道她都是从邵家哥哥们那里学来一些不三不四的话,还把它当宝。事情若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跟着应和干杯。

    “嘻嘻,要是我们永远像现在一样那么好,就好喽——”搂着他一只胳膊,像和哥哥们撒娇一样,她笑嘻嘻地说。

    “会的,”他同样搂搂她。“我们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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