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麻烦喔,我不知道还要缴钱,我没带钱。」老先生一脸不满地说道。
「不好意思,这是政府规定的手续费,可能要麻烦你明天再跑一趟。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先打电话来询问,我的分机是286。」林依依仍然维持着笑脸。
「谢谢,你服务很不错。」老先生脸色略和缓地说道。
「这是我应该做的。再见。」
最后一个洽公民众离开后,正好是公家机关五点的下班时间。
林依依没急着离开,而是按照惯例,先把桌上文件、小杂物全都收拾整齐。然后再把主任交代要打的会议记录摆到明天工作的第一顺位后,才开始收拾背包。
「我们要去唱卡拉OK,要不要一起去?」她旁边同事赵伟哲凑过来问她。
「不好意思,我晚上要整理行李,可能又要搬家了。」林依依回以一记歉意笑容,心里却很高兴他的善意询问,因为办公室的多数人都当她是隐形人。
「你不是才刚搬家吗?」赵伟哲关心地问道。
「屋主临时想要回房子,我应该还会再跟他沟通一下吧。」林依依苦笑地说道,实在料想不到她的生命里会突然闯进一头肉食动物。「你们好好玩吧!」
「好吧,再见喽。」赵伟哲朝她挥挥手,走到另一窝正在补妆的同事们那里。
林依依背起用了五年的运动背包,往外走时,听到同事江惠文在她身后嘀咕着——
「你干么邀她,又不是不知道她是铁公鸡,一年四季都穿长袖白衬衫,以为自己很脱俗耍性格喔。」
林依依的心被狠刺了一下,但她强迫自己佯装无事地继续往前走,只是受伤的心却不住地大喊着——
「我穿着长袖衬衫不是因为耍性格,而是因为一年四季都可以穿,比较省钱。夏天在冷气房只要放下袖子,就不需要薄外套,冬天也只要加上大外套就可以保暖了。」
「小声一点,她一个人孤身在外乱可怜的。」赵伟哲说道。
「她吃素,每次都要配合她,我们也很麻烦。而且,你以为她吃素就是好人喔,上次小黄家火灾,她不是一块钱都没捐吗?」
她不是不捐,而是怕捐的金额太大,引来同事的揶揄及嘲讽,所以才选择了匿名捐款的!林依依的心里呐喊着,却一如往常地选择了闷不吭声。
如果她口才好一点,或者再善交际一些,她碰到的人会不会对她友善一些?
至少,她不会得罪安钦群,落得一切都要重新开始的命运吧。
林依依走出办公室,在公园里拨了电话给关姊,告知安钦群要她搬出去的消息。
「安钦群一定是因为没睡饱,才发脾气的。你把你的难处告诉他,他会让你继续住下去的。」关晓铃在电话那头说道。
「可是他看起来很生气的样子。」他随便狮吼一声,她就吓到想找地洞往下钻。
「他的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你待会儿先去买一些牛角面包,烤得香喷喷,再加上一壶咖啡,他醒来吃饱之后,龙心大悦就什么事都没问题了。」
「你不过来看他吗?」关姊在的话,气氛会好一点吧。
「他的个性怪,见面次数多了,会嫌我烦。所以,我才没去住他那栋房子的。况且,他这次回来也没通知我,我才不要表现出一副没他不行的样子呢!」
林依依一听,只觉得很佩服关姊。她没谈过恋爱,还以为谈恋爱的人都该迫不及待地想见面才是。
「他是在做什么的?」林依依把她昨天差点扔掉那根铁棍而让安钦群大发雷霆的事,提了一提。
「他是在国外很有名的家具设计师。他和时下的设计师不同,他不用电脑,喜欢用手绘图,习惯先制作原型模型。你说的东西,应该是他的实验作品。」
「所以那根铁棍完成之后会变得很贵?」艺术的事,她是完全一窍不通。
「如果是大型家具的话,价格应该很惊人。」
关晓铃说了一个数字,林依依吓得差点心脏麻痹,幸好她没真的把铁棍拿去扔掉,否则她拿什么赔人家。
「关姊,无论如何都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林依依真诚地说道,真的很佩服身为秘书,事事都能做得周全的关姊。
「这是我应该做的,有空再出来一起吃饭。」
「我请客。」
「好好好……」
林依依挂上电话后,望着蔚蓝天空,不安的心情至此才缓缓平静下来。其实,她身边还是有很多值得她微笑的事情。
她身体没有病痛,有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稳定工作,还有关心她的育幼院家人们,即便外在环境不能事事如意,但也已经够美妙了。
加油吧!林依依深吸一口公园的芬多精空气,起身走向公车站牌,准备开始为她的居住权而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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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噜咕噜……
安钦群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咕噜咕噜……
他一脚踢开棉被,身子却还万分不愿意地赖在床上,无奈鼻子已经醒来,闻到了奶油和咖啡的香气。
咕噜咕噜。
安钦群冲进浴室,三分钟内梳洗完毕,套上一条裤子就冲出房间,直奔向厨房。
厨房里的林依依,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把牛角面包端到他房间时,一回头却看到他像头狩猎狮子一样地疾冲而来。
她吓得紧贴着流理台,一动也不敢动地站在原地。
「上菜。」安钦群在餐桌前坐下,桌子一拍就要用餐。
林依依连忙送上食物,却突然发现他的上半身什么都没穿,麦色结实肌肉的线条,性感得让人转不开目光。
她倒抽一口气,连忙在脸颊发烫之前栘开目光。她改盯着他的眼睛,可他的眼神太张狂,她也不敢盯太久。
「其他的东西呢?」安钦群瞪着那四个牛角面包,左右皆遍寻不着主食。
「不够吗?」她吃两个便可抵足一餐之饱了啊。
「塞牙缝都不够。培根呢?鸡蛋呢?火腿呢?」他两口解决一个牛角,再吞下半杯咖啡。
「那些都没有。」她小声地说道。
安钦群眼冒凶光,最恨有吃没有饱,当下指着冰箱大声问道:「会不会做菜?」
「会。」
「那还不快点去做菜。」
林依依一个口令一个动作,马上冲到冰箱前寻觅食材。
锅子盛水,水滚下面的同时,红萝卜和小黄瓜丝也在一旁等待,并用梅子、酱油及檬柠调好一碗开胃的凉面酱汁。
「快一点!」安钦群开始喝第二杯咖啡。
林依依送上一盘冰镇在冰块里的冷面及装在小碟里的酱汁。
「这是什么?」安钦群瞪着他的死对头——红萝卜。
「红萝卜。有丰富的胡萝卜素和维他命A。」她很喜欢。
「这是给兔子吃的。不对,兔子最爱的是牧草,爱吃红萝卜是卡通片乱演的!我才不要吃这种连兔子都不屑的东西!肉呢?鱼呢?有生命的东西呢?」他把冷面推到一旁,很不高兴地说道。
「我吃素。」所以冰箱没有荤食。
「我管你吃树吃花,我就是要吃肉。你当我跟你一样是吃草兔子吗?」
他不高兴地张大嘴,林依依这才发现他的犬齿很明显,完全符合肉食性动物的特徵。
「我明天再买尸体……买肉回来。」她很快地瞄他一眼,希望他没听见她的口误。
「对,买一些尸体回来,要新鲜刚宰好的。」他不以为意地说道,拿起筷子挑掉红萝卜。「对了,哪来的明天?你怎么还在这里?我不是叫你去住饭店吗?」
「我怕你肚子饿。」她用了关姊刚才又打来交代的一招。
安钦群闻言,脸上神情和缓了一点,低头吃了一口面。
出乎意外的美味让他一挑眉,继续吃了第二口、第三口,然后一盘子的面就唏哩呼噜地全吃光了。
「虽然刚才的面不错吃,但是我干么要让一个认为我的作品是破铜烂铁的家伙住下来?」安钦群老实地说道。
「我可能缺乏欣赏艺术的目光,但是我真的很喜欢这里。」她急忙地说道。
「你喜欢这里的什么?」看在美味凉面的分上,他再给她一次机会。
「这里很有生命力。」
「是啦。」他一耸肩,好整以暇地看着她。「老房子的鬼魂多,灵界朋友多,生命力确实很强啦。你如果八字太轻,我建议你不要在这里住太久。」
林依依一听,连打了好几个冷颤。可她左看右看,就是觉得屋子很安全,至少比她面前这个露出一口阴森白牙的男人安全。
「这里白天阳光普照,整间屋子都暖烘烘,才没有你说的那种现象。」她说。
「就算没那些现象,老房子灰尘多、挑高低、随便跺个脚都有可能踏破地板,跌个狗吃屎,这种破地方……」
「你不要说它的坏话。」林依依脱口说道。
「现在你知道你昨晚打算扔掉我的作品时,我的感觉了吧!」安钦群双臂交握在胸前,好整以暇地说道。
「懂。我被赶出去的感觉,就像你的作品要被扔掉一样。」她恍然大悟地点头。
「啧啧啧,这招杀人不见血,强迫我一定要留人喽。」白兔小姐原来是有爪子的嘛。
林依依无辜地看着他脸上的笑容,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让他如此开心。
安钦群起身倒咖啡,看了一下厨房窗台上的白色盆栽,瞄了一眼她挂在厨房入口处的红色小灯笼,发现她确实是把这个地方弄得温馨有人气。
这样很好。因为他从来就不喜欢住饭店,可他又没空把这间一年只住几次的房子弄得比较有家的感觉。
「那个金鱼灯笼不错,哪买的?」他问。
「办公室办完活动不用了,我觉得很适合这里,就拿回来摆。」
「那几个装水果的草编提篮还不错。」她穿衣品味很糟,但摆设品味还不错,让这间屋子不仅有着东方色彩,却又不失轻松家居气氛。
「关姊从峇里岛买回来送我的。」
林依依不知道他此时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膏药,不过有问必答总是没错的吧。
安钦群看着她绞着双手乖乖站在他面前,一副言听计从的小媳妇样子,内心发噱,觉得挺有新鲜感。
「我这次会在台湾住三个月,每个月两万块,包我的早晚餐,够不够?」他问。
「太多了,多余的菜钱我退给你。」她连忙摇头。
「多余的钱算是你的厨师费,你不想拿就捐给公益团体。然后,我吃肉不吃菜。」他再度对桌上的红萝卜丝露出嫌恶表情。
「那样不健康。」
「你管我,我喜欢心肌梗塞、高血压,不行吗?」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吃饱喝足之后,精神便来了。
他看着她明显不以为然的表情,朝她逼近了一步。「你敢对我的吃法有意见?」
「没有没有……」林依依看着他近在咫尺的结实胸膛,完全忘了自己原本想说什么。
她屏住呼吸,却挡不住鼻腔里混合着麝香古龙水与他身上肌肤的热空气。她的脑中瞬间闪过「费洛蒙」三个字,脸颊则辣红了起来,整个人往后大退三步。
她从不曾这么清楚地意识到对方是一个「异性」!
「喂,你神游到外太空了吗?」安钦群低头看着她——她睁着大眼看着他的傻不愣登模样,很妙。
「我这人只是嗓门大,说话像吵架,习惯就好了。」他双手插腰,教诲地说道。
「喔。」她乖乖点头。
「放心,跟我住久了,保证你牙尖嘴利、战无不胜。」安钦群用力拍了下她的肩膀,灌完剩下的咖啡。「我吃饱了,要出门去晃晃了。」
林依依看了一眼时钟——八点了,他还要出去啊?
「小朋友,成年人的精采时间从现在才开始。懂吗?」他好笑地发现她的反应全写在脸上了。
林依依点点头,老实地回答:「不懂。」
安钦群被她的单纯逗得大笑出声,猜想自己这辈子或者都不曾如此天真过。
「诚实是种美德,乖孩子。」他揉揉她的头发,唇边浮起一抹浅笑。
林依依仰头看着他含笑的眼,胸口不期然地袭上一股闷窒。她用力地大口呼吸,想让呼吸正常,偏偏在吸进更多他的味道之后,整个人更晕了。
幸好,安钦群很快地便吹着口哨离开了。
而她一直等到他的背影消失之后,都仍捧着发烫的脸颊,好半天还回不过神来。
好奇怪,这种反应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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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各取所需,安钦群和林依依这两个南辕北辙的人,就这么同居了下来。
一个月过去——
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他是标准夜猫子,有时回家的时候,正好是她起床做早操的时间。
最经常出现的状况就是,他工作到天亮,洗了个澡之后,就爬到院子里跟她要早餐吃。
那时,她通常正在替她心爱的果树们浇水,跟果树们说话问安。
「我要吃早餐。」一早,安钦群戳戳她的肩膀,黑眸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线。
「先穿衣服。」她目不斜视地看着果树,已经「快要」习惯他一大早衣不蔽体的模样了。
「裸身是人体最自然的状态,而且我穿了一条裤子。」他赖进一张薄荷绿的大藤椅里,打了个大哈欠。
「你让我觉得不自然。」她摘下一片枯叶,再替柠檬树擦去叶子上的灰尘。
「哪里不自然了!我这种体格结实却不魁武,有型却没压迫感。你看习惯我这种极品后,挑选男人的目光才会提升,至少会比你穿衣服的品味好一点。」他不客气地说道。
林依依咬了下唇,佯装不在意地说道:「衣服只是用来保暖用的。」
「原始人才会说衣服只是用来保暖。衣着代表了一个人,你成天穿着这种像老餐厅服务员的白衬衫,无趣到显然对自己都不用心,谁想要对你用心啊。」他打量着她,忍不住又爬出藤椅,走到她面前摇头叹气了起来。
「瞧瞧你自己,眉清目秀、巴掌小脸、皮肤白皙。如果只看颈部以上,不去看你的小呆瓜发型,你其实是个小美女……」长指挑起她的小脸,愈看愈觉得她像颗白玉丸子,白白软软的,很好吃的模样。
安钦群咽了一口口水,发现自己应该是真的饿了。
林依依被他那对火眸给盯住,双膝发软,心儿怦怦乱跳了起来。
那种喘不过气的感觉又来了,他真的让她好紧张。
「我认为外在不重要。」她拉开他的手,急忙后退一步。
「不重要才怪!本人的作品当然具备一定水准,但是如果我不是型男,媒体效应可能还会再打个九折。」他目光死盯着她的脸,觉得她粉粉脸颊美丽得让他想用唇去掬取。
「你不怕别人把焦点都放在你的外貌上?」她努力装镇定,好像他不是一副打算把人吞下的侵略表情。
「我对自己的能力有自信。而且外貌还可以帮我的事业加分,何乐而不为?」安钦群肚子咕噜了一声,他浓眉一皱,拉起她的手就往屋子里走。「我要吃早餐。」
「我自己会走。」她的手陷入一片火热之间。
「我喜欢拉着你。」他回头对她一笑,紧掐了下她柔软的小手。
可定你是关姊的男朋友啊!
林依依望着他的背影,脱口想说话时,又想起关姊说过安钦群不喜欢别人提到他们的感情,只好又闭上嘴。
这人不拘小节,个性其实像个小朋友。像这种拉拉手的小事,她如果煞有其事地提出来,可能反倒会被他嘲笑到无地自容吧。
两人才走进厨房,她冲到冰箱前,拿出培根到微波炉解冻,下一刻则已按下咖啡机、吐司机按钮、打好两颗蛋、倒了一杯牛奶给他。因为以前经常准备育幼院小朋友的餐点,她早已练就了一身快手本领。
送上蛋卷,她只敢偷瞄一眼他开心的脸,免得自己心脏又怦怦乱跳。
她转过身,将几片培根送入锅里,轻微的油爆声让她紧张地拿着锅铲,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都煮这么久了,你怎么还是有障碍?」安钦群凑到她身边,一脸不解地问道。
他怎么老是喜欢和人靠得这么近?林依依往右移动一步,她用筷子挟起培根肉,用餐巾滤油之后又放到他的盘里。
「我小时候就不大敢吃肉,一想到故事书里那些可爱的小动物,就要被我吃进肚子,我就没法子。」她说。
「一般人都会把食物和动物分得很清楚。」安钦群继续吃他的培根,完全没受到任何影响。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小黄狗……」她送上吐司时,犹豫地看了他一眼。
「请继续说,完全不用担心我的食欲。」他解决完培根,开始朝吐司进攻。
「有一年冬天,小黄不见了,我到处找它。几个流浪汉跟我说,他们吃掉了小黄,之后,我就不知道食物和动物有什么差别了。保育类的、和人类感情好的,就是动物,所以我们就不吃它们?其他的,就可以吃得心安理得吗?我不懂。」她摇头,因为到现在还是不懂。
「植物也有生命。」他不服气地说道。
「我觉得植物像上地一样,是天生天养的,不像动物一样会有恐惧被杀害的知觉。」
「人类为了口腹之欲,根本不会想那么多。」安钦群看着她一本正经的小脸,失笑地说道:「你这个惜字如金的家伙,一遇到这种事,话倒是挺多的嘛。」
「我……」她眨眨眼,也不大清楚为什么在他面前就是比较放得开。「可能是平常没人听我说。」
「因为你穿着像个小古板,一般人才看到你的脸,就什么也不想说了。」安钦群看着她的一百零一件白衬衫,再度摇头叹息一番。
「可是你刚才对我说了很多话。」
「我是个怪胎。」他咧嘴一笑,把所有食物一扫而空。「还要一颗蛋。」
「你已经吃两颗了。」
「我工作量大,可以消耗多余的胆固……」安钦群的话还没说完,一盒切好的水果就已经送到他面前。
「木瓜营养高热量低,可以帮助消化。苹果能排除废物、增加免疫力。草莓有维他命C和纤维,对肠道很好。」她热切地解释功效,希望今天可以游说成功。
「我吞一颗维他命就好了。」他嗤之以鼻地说道。
「苹果香脆清甜,草莓的口感很好,好吃得像刚摘下来一样,你只要拿起叉子——」林依依叉了一块苹果,放到他手里。
「干么这么坚持?」他抿了下嘴角,勉强塞进苹果。
嗯,味道不坏。他咬咬咬,吞下肚,再来一块木瓜,久违的口感和味道让他觉得想起小时候,很疼他的外婆经常弄给他喝的木瓜牛奶。
「草莓加炼乳。」她递过一小碟炼乳,微笑地看着他。
他把草莓在小碟里滚了一圈,放进嘴里,眼睛马上亮了起来。「这个好吃!我还以为草莓只能拿来配香槟。」
他抬头望向林依依,她正开心看着他,表情很温柔、笑容很可爱,模样就像他刚才吞进肚子里的草莓一样新鲜可口。
「现在知道水果的美味了吧。」林依依开心地眯着眼笑,觉得找到了知音。「你以前为什么不吃水果?」
「剥皮很麻烦。」安钦群一口一颗去蒂草莓,吃得不亦乐乎,目光却仍胶着在她纯净小脸上,
怪了,他现在唾液过度分泌、牙根发痒想咬人是为哪桩?眼前又没有任何让他眼睛一亮的美食。
「你啊……真是个被宠爱的孩子。」她摇头,好笑又好气的睨他一眼。在爱里长大的人,自信就是多人一倍,这点在他身上还真得到了证实。
「因为总是有很多人等着宠坏我。」安钦群深幽黑眸锁住她,若有所思地说道。
「那个……那个……我没有宠你……你拿钱给我……我本来就应该要照顾你的……早餐晚餐……」她慌乱地垂下眸,不自觉地结巴了起来。
「傻瓜,拿钱做事也有分用心和不用心。」安钦群走到她面前,挑起她的下颚,笑着对她眨了眨眼。「对吗?」
「我拿了钱就会认真办事。」一道火红从他碰触的地方开始蔓延开来,热得她额冒细汗。
「所以,随便一个人给你两万元,你就帮他切好水果盘,还配上亲切笑容?」安钦群咬牙切齿地说道,觉得不爽了起来。
瞧这只小家伙每天那么乐在其中地替他准备吃食,他还以为他有点特别,所以他对她说话时也就特别地「轻声细语」!
林依依脑中一片空白,因为真的不会回答这题。
他是关姊的男朋友啊!她不可以对他太特别,也不可以对他不特别啊。
铃铃铃……
「我的手机响了。」她像发现救世主一样地冲向她的手机。
安钦群瞪着她缩到角落的背影,心情变得很差,只好猛吃水果以泄忿。
一盒吃不过瘾,只好从冰箱再捞一盒,一脸不痛快地等着她讲完电话。
「你不能因为生意不好就要放弃。」林依依此时根本忘了身后还有一个人,她正被电话那方传来的讯息,气得直跺脚。
「我知道摊子卖掉可以拿回一些钱,但是你才摆了两个多月,根本没尝试过改善就想放弃。如果这么不坚定,当初就不该一头热地什么东西都要选好的……」
安钦群在后头听得瞠目结舌,因为不知道白兔小姐居然也会教训人,而且气到连声音都在颤抖,
「钱财对你来说是身外物,但我有压力啊……我不是你的万灵丹……那些钱我要省吃俭用多久,那些钱可以让育幼院多一个月的开销……」林依依握紧拳头,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安钦群大步走到她面前,塞了两张面纸给她,直接抢过电话。
「有本事就靠自己,不要打来这边跟她哀哀叫!」说完,他啪地一声挂上电话。
林依依抓着面纸,呆呆地看着他。
「解决了,不用太感谢。」安钦群笑着跟她邀功,一副不居功的谦虚模样。
「你干么说得那么直?这样他自尊会受伤的!」她急得抓起手机,又想拨号。
「厚!你这种姑息养奸的态度有问题!」他浓眉一瞪,抢过手机,嗓门一扯就大吼起来。「挫折容忍度那么低,怎么在社会生存?你能陪在他身边一辈子吗?你能拿钱供应他一辈子吗?」
「可是……」
「没有可是!你如果再帮他的话,他就永远都是扶不起的阿斗。」安钦群握住她的肩膀,大声地说道:「不要把照顾别人变成负担!你做得已经够多了,听到了吗?」
林依依看着他脸上正气凛然,看着他为她着想的眼神,她的目光没法子从他脸上移开,她的心跳无法控制地加快着,耳朵也下由自主地辣红了。
她……是不是有点喜欢上他了?
他是关姊的男朋友,她怎么可以有这种念头!林依依脸色变得青白,用力咬住唇,命令自己脑中一片空白。
「你有没有听懂我的话?」安钦群急性子,闷葫芦没点头,他就是不放心。
「懂。」她点头,目光只敢看着他的肩膀。
「乖。」他拍拍她的头,觉得大事底定,转身就要回房补眠,走了两步后又突然回头。「对了,你待会儿帮我打个电话给小关,叫她下午一点来接我。」
「你为什么不自己打?」
「我要去睡觉了,而她现在铁定还在睡。这个时间起床的人,只有你这只等着被吃掉的笨虫。」他对她扮了个鬼脸。
林依依挤出一抹苦笑,想甩自己两巴掌,好甩去那些不该有的念头。
瞧,他很关心关姊的,连舍不得吵醒她这点都考虑到了。所以,她绝对不可以有任何的动心起念,连一点点都不可以有,她只能把他当成——
大哥看待!
「等一下,我忘了喝养乐多。」安钦群突然又转身大步走回厨房。
但见她像尊石像一样地定在厨房门口,两眼发直地瞪着他。
「你干么对着我发呆?突然注意到我的男人味,发现我魅力无穷了?」他邪邪一笑,一手倚墙一手插腰,摆出杂志封面照POSE。
「才……不是。」她急忙否认,转身从冰箱拿出养乐多塞到他怀里。
「如果不是,为什么脸红?」而且还红得让人想染指。
安钦群向前跨一步,没拿养乐多的左手直接按到她身后的冰箱,拦住她的去路,就是不想让她轻易过关。
天知道,他真的还满想咬她一口的……
「我……不知道……」她愈急愈说不出话,目光只敢看地板。「可能天气热……」
他低头望着只及他胸口的小人儿,放柔声音在她耳边低语道:「不是因为我?」
「我对天发誓,我只会把你当成大哥。」否则她会瞧不起自己。
「大哥!」安钦群的表情扭曲,嘴角抽搐两下后,还翻了个白眼。「拜托你不要把我当成大哥,大哥听起来很乏味。你不如叫我当大野狼,我还比较称职一点。」
他打开养乐多,一口气地全灌下去。
林依依看着大野狼喝完养乐多,露出心满意足的童话表情,她噗地笑了出来。
笑容在她脸上淡淡漾开来,衬得她眉宇之间尽是春阳般温柔。
安钦群移不开视线,血液开始沸腾,某个不该有反应的地方突然有了反应。
他立刻皱起眉头,深呼了一口气,强压下欲望。他承认他早上确实是比较容易「精力旺盛」,但是对象不该是一只小白兔!
他偏好身材婀娜多姿、性感美艳型的妖姬;至于白兔小姐纯情过度,搞不好他才碰到她的手,她就已经要准备结婚礼服。
安钦群一想到婚姻家庭小孩,满腔热血顿时都被浇熄。
「小白兔,我去睡觉了。」他决定还是在梦中与妖姬相见比较安全。
「晚安……早安……」林依依失笑地咬住舌尖,眯着眼轻笑着。「你好好睡吧。」
安钦群再看了她一眼,大步转身走回房间,咚地一声倒头就睡。
没想到——
他当天的梦里全是她方才那个笑颜,吓得他只睡了几个小时就冲到浴室洗冷水澡。那天晚上,他直奔夜店找了敢玩的女性朋友通霄达旦,直到他彻底证明骨子里的他还是爱玩爱闹不爱定下来的野性子之后,他才敢放心地回家。
像他这种男人是不会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树林的。这件事,他不曾为任何女人破过例,当然也不会因为一只小白兔而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