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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种偶然 第一章 作者:曦若
    黄昏,于十月的欲寒未寒时来得似乎有点早。中午那狂妄的炙阳,经过整天肆风的吹袭,当映在茶色玻璃上时,已是一框一框支离破碎的余晖残影。

    丛小河将半边脸贴近玻璃窗,微微扬起眉角瞥了瞥窗外。中心花园的几棵紫荆木吃紧了风,无规律地摇摆。

    又是秋来。

    她拉紧被风吹开了的衬襟,依然贴脸于窗,看更远处的景物。久了,视觉有些模糊。揉揉双眼,她想起那一年的秋天,她如何一日一日地站在窗边留心屋外的景色变化,看得眼睛发痛,内心空虚得想自杀。

    四年了。她有时候会想,如果十七岁那年,父母不曾离异,那么现在,她应该是怎样的境况?无法想象。

    她有点吃惊时光的飞速,曾经的短发已长及齐腰了,只有这点使她体会到某种变迁。原来,她离开过去的自己已经很远了,远得让她几近忆不起十七岁时或更早前的丛小河是什么样子了。她只记得那年之后,她就开始不停地奔走,像一名流动的移民,没有固定停泊点。直到去年她才停下来,停在一家音像公司瑞安安分分做录音助理。

    然而她到底是停不住的。才两个月,她便把录音工作换掉了,到迪厅做DJ。然后又换,去酒吧客串歌手……从去年至今,又一年了。

    一年来,她换过七份工作──不知打破哪位惯于跳槽者的记录没有?她对跳槽的狂热程度和对钱是一样的。

    一直都在不断地换,直到薪酬满意为止。事实上,她怀疑自己是否有满意的一天。

    将手中已经冷冻了的咖啡一饮而尽,她折回办公桌前关掉计算机。现在,她是一家计算机公司的秘书。美其名曰总经理助理,实际呢,是花瓶。

    这是卓氏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卓氏主产计算机,总部设在澳洲,有数家规模大小不一的分公司散布在世界各地,在韩国、新加坡、日本、芬兰、加拿大等欧亚一带都有代理商。据上一任秘书说,在这里做花瓶只需要摆着好看就行了,至于能力方面,并不注重。

    是真的。上班四个多月,丛小河总结下来,觉得那位前辈说得真是一点也没错。

    她没有多高的学历,要进入这间公司按理说是不太可能的;惟一的技能大概就是会玩点非正统音乐;而她的长相,也没有充当花瓶的资格。她绝不是美女,充其量只能算清秀,但前辈说她笑容可掬又可人,所以就录用她了。

    笑容可掬?笑容可人?真是好笑极了。她只记得面试的那天,她是因为这个职位的高薪水才笑得甜美无限的。这下可好,她成了“卖笑女郎”。不过说句实话,每个月用那据说甜美无限的微笑换取丰厚的收入,她又何乐而不为?

    想到这,丛小河禁不住轻勾嘴角,双眸弯成了月牙儿。

    目前的生活和工作她都是比较满意的。她有两个有趣的女同事,林婉仪和高若妍。有时下班后和她们一起逛逛商店,聊聊天,可以放松自己;偶尔摆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态听她们讲情感困扰,也是件好玩的事。

    女人与女人,一旦聊起,总免不了情感这个话题。男人,是女人一生挂在嘴边的名字。

    “小河,下班了。还在发呆?”林婉仪走过来。

    “哦,是的。”漫应了一声,丛小河缓缓地收拾案上的文件。

    “晚上有什么安排?”

    “晚上?”她怔愣地看了眼林婉仪,“没有安排。”

    “今天是周末耶!不跟男朋友出去约会吗?”林婉仪笑道。这个新助理来了一个多月了,都是静悄悄的,只会呆笑。

    “没有男朋友。”

    “不会吧?要不要叫高若妍介绍几个男人给你认识?”林婉仪半开玩笑地说。高若妍是个绝色美人,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举不胜数,不是业界精英,就是帅男或财哥,“这样周末也有个去处,不然一个人很闷的。哦对了,我们公司的夏子鸣也不错,是我的大学同学,怎么样?”

    “谢谢,不用了。”丛小河淡淡地拒绝,问:“下班后一起吃饭?”

    “我和他约好了一起吃晚餐。”林婉仪说。所谓的他,就是朱文迪,人事部经理,是个有妻室的男人。

    “这样哦。那我先走了。”把皮包拎在手中,丛小河不动声色地将一张小纸片扔在纸蒌里,那是夏子鸣在下班前递给她的戏票。然后她走出写字楼。

    不是没有人追,是不要人爱。从父母离异那日起,她、就知道,最爱自己的只有自己。至于男人──如果一对男女由追逐到纠缠再到相爱,倒是蛮吸引人的,只怕爱不到多少时日,便闹分离,这就让人兴趣缺缺了。

    她走到大街上,经过一间名叫“点点痕”的音像店,一段管弦乐飘进耳朵,是胡梅尔的《小号协奏曲》。丛小河迟疑了下,走了进去。她比较热衷的其实是摇滚乐,但不知为何,对胡梅尔的作品,始终却莫名地有种变态的喜欢。

    “我要买这盒正在播放的CD。”她对店员说道。

    “这个……只剩下一盒,这位顾客已经先要了,现在在试听。”店员有点为难地看着她,又转向一旁的顾客,“你们……”

    “你也喜欢胡梅尔?”那个顾客──高大的男人操着有点别扭的中文问道。

    “喜欢他的音乐。”她纠正道。

    “那你买好了,我看别的。”男人把那盘包装精美的唱片递过来,修长的手,指甲剪得干净干净的。

    注重手部护理的男子似乎不多见,丛小河不由地又看了他一眼。他有一百八十厘米吧?对不足一米六的丛小河来说,他像是一种威胁,她必须昂起头跟他说话。

    “不好意思,抢了你的唱碟。”她也不跟他客气。

    “没关系。”他耸耸肩,非常西化的动作,用不甚纯正的中文回复她的话,“我下次来。”

    丛小河笑了笑,是个有趣的老男人呢。

    老男人?

    是的,这个男人真的有点儿老,散布两腮的胡须使他看起来超过四十岁,虽然他的骨架挺拔,宽厚的双肩撑起裁剪合度的西服,看起来卓尔不群,可是感觉还是老。不过温和的话音却如一束暖暖的日光。

    “你的声线很美。”他很认真地看她,咬字似乎有点艰难,但语气中有不经掩饰的欣赏。

    “呃?是吗?谢谢。”丛小河又扯开一抹淡淡的笑意,没再理会他,拿起CD径直走向柜台付钱。

    “我已经付过钱了。当是送你的吧。”老男人扬声道。

    但丛小河依旧把钱放在柜台上,然后拉紧围巾,裹紧大衣,走了出去,没注意到身后一道追随的眸光。

    ???

    一如平常的上班日。丛小河继续做着她的花瓶角色,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她的工作内容无非是接待客户、打印文件、安排上司的日常行程等杂事。这种枯燥无味的工作竟也可拿来当做享受,她有时也是很佩服自己的。

    大概是看在钱的分上吧。她想。

    事实上,她并不缺钱。她的银行存款绝对已经超过了八位数,但她从不启用。并非守财,只是不屑。

    那是“她”给她的钱,从十八岁那年起,每月固定存到她的账号上。不过,她没动过一厘一毫。她不用“她”的钱,她远离于“她”的视线,在“她”找到她前,她便换掉当前的工作。她不想看见“她”。

    为了躲开“她”,或者说是躲他们,她无数次地换工作。而目前的这份,她也不知道自己会干多久。所以,在“她”找到她之前,她且把无聊当有趣好了。

    丛小河顺手倒了一杯咖啡,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

    “丛小姐,”旁边的分机传来总机小姐的声音,“下午总经办有新人报到,是由香港分公司调来的翻译。”

    “知道了。”丛小河调出日程表,点击键盘做了个记号。早在昨天就听人事部招聘组的林婉仪说过了,这个翻译可以乱真竹野内丰。听她那口气,丛小河有种预感,林大小姐的红娘心又动了。

    说到这个,丛小河想想就觉得厌烦且好笑。自从那天之后,林婉仪竟不亦乐乎地帮她物色起男友。林婉仪说,女人生来就是用来搭配男人的。丛小河很奇怪,也许在林婉仪的观念里,女人是钥匙扣饰。

    “小河,品质部的刘经理挂号黄金单身。”

    “财务室的方兴卫不错哦。”

    “哎呀,小河,我发现工程部的彭少辉也蛮配你的。”

    “小河,周末不要老加班,加班费是赚不完的,找个男朋友才是实在事呀。”

    不知道现在的女孩子是不是把“找男人”当做一个理想来追求呢?林婉仪的一再“关怀”,让丛小河不禁如此猜测。

    她从不以为自己会爱上谁,也从不以为自己会涉足爱情。

    女人碰上男人就会变笨,这是很可悲的。她认为一个女子如果有能力独自过活,最好单身,否则才去考虑是否该拿自己的一生买那张所谓的长期饭票。

    而她,向往单飞。她想,如果有一天自己不小心嫁人了,不会像那句话说的“因为那个人我不得不嫁”那么浪漫,而是那个人家财万贯,并且老态龙钟、行将就木,那么嫁后不久她便可很快地得到一笔巨额遗产;否则就得才华横溢,她要刮光他的才气兑换现钞用。

    没错,就是这样。

    林婉仪口中的几个所谓的优秀男人与她的择偶条件一点也不符。有那么一两次,丛小河想,假若林婉仪再来烦的话,她就掐死她;如果破坏别人的清静可以定罪的话,那么她要告她,让林婉仪判刑终身监禁。

    果然,总机小姐的话音刚落,林婉仪就巳经从人事部那边跑过来了。

    “小河,下午Q版竹野内丰来报到时你要自主一点哦,听说他还是个单身贵族呢,而且帅得没话说,你一定会被迷得团团转。”

    丛小河浅然一笑,管他是原装正版还是Q版,干她什么事呀?被迷得团团转?真是笑话。她现在最想干的事就是把林婉仪的嘴巴封死。

    “林婉仪大小姐,如果你觉得自个儿的樱桃小嘴还不够迷人,我愿意替你缝上一条美丽的金属拉链。”

    “我自己会缝啦,呵呵,小河你发脾气了呀?”林婉仪半开玩笑地圆场。林婉仪有时实在弄不懂这个总助理,说她清高嘛,她对谁都笑得甜滋滋;说她热情嘛,她对谁都客气而疏离。

    “我是很生气,别跟我提什么竹野内丰。”将冷掉的咖啡搁于一旁,丛小河起身离开办公桌,走去文件中心取职员资料表,以备下午新人报到时用。

    她对谈恋爱一点兴趣都没有,她只喜欢一个人的生活。

    ???

    那位Q版竹野内丰并没来报到,据说是飞机误点。

    不必接机,于是下班后,丛小河依照惯例又到公司附近的那间音像店闲晃。她正挑选着唱带,身侧有个声音响起:“很高兴又见到你,小姐。”

    “你在跟我说话吗?”蹙紧双眉,丛小河望着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面前的男人,很讨厌看见他点头时的笃定模样。“先生,我不认为我认识你。”陌生人的搭讪令她反感。

    “你是不认识我,但我们都知道胡梅尔。”任淮安微微一笑,忽略她的漠然。

    “呃?”

    “我们见过面。”脸上漾起一朵浅浅的笑花,他继续说下去,笑容也盛放得更加灿烂,“也谈过话。胡梅尔的关系。”

    关胡梅尔什么事?另外,胡梅尔是谁?丛小河疑惑地想。他的一口变腔变调的中文才让人生气呢,多半是吃过洋墨水的半调子国民,生怕人家不知道他飘过洋过了海,所以在语言上做一番强调。

    “我想你认错人了。”真的是陌生人一个。刀削似的五官,刚毅但略带温和,大概因为他始终微笑着的缘故。丛小河打量他,三十来岁的样子,穿着图腾印花白T恤、宽松的深蓝色牛仔裤,手腕上还缠了根鲜艳的头绳配饰,很潮流的装束,散淡而悠闲。但她实在找不出任何熟悉的痕迹。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应该是喜欢胡梅尔的音乐的那位小姐吧。我的朋友──”任淮安指了指柜台处那位秀丽的店主,“她说你常来这。”

    “你,打听我?”丛小河睇他一眼,心中升起疑窦,不会是“她”指使的吧?

    “那天你走得很快,我心里想你为什么也这么喜欢胡梅尔──”

    什么意思?难道说……丛小河有点窘。怪不得他记得她,原来是她那天“抢”了他看中的唱碟。他该不是无法再买到相同的碟子,天天埋伏在这里等她的出现,然后顺便讨回去吧?这个年头原来还有如此小气量又极度无聊的男人。

    “真没想到你还记得。”她淡淡一笑,透过镜片望着他的眼睛,充满揄揶的口气。

    忽略她的揄揶,任淮安双眸锁住她,没有稍刻偏离,“要不记得你挺难的,欣赏古典音乐的女孩子不多。”

    “是吗?”其实她对摇滚乐的兴趣更加浓厚。

    “而且你的声线──我一直记得。”并且记忆深刻得让他自那日之后就不断地回味。

    “一直记得?”丛小河惊跳起来。这个人真叫人讨厌和困惑,尤其是那双似笑非笑的眼,太可恶了!记得那么久,该不是真的要她将唱碟让回给他吧?

    “他当过主持人,是个讲究音质的行业,职业原因,所以他对声音很敏感,习惯留意别人的声音。”一袭白衣的美女店主不知何时站在他们中间,巧笑倩兮,她对丛小河道:“他对你可是一瞥惊鸿哦。”说完便转身去招呼进来的顾客。

    原来如此。只是一瞥惊鸿又是什么意思?

    “那么,谢谢你留意我。”丛小河甜甜地送上一个笑容,她想她的笑容应该保持得很适度的,只是内心却很快地恢复了惯有的冷漠。

    任淮安笑着耸了耸肩,说:“你不是买CD吗?接触过海登的作品没有?听听如何?”他将唱片拿给店员播放。

    很快地,乐曲自音箱缓缓地流泻出来。

    丛小河看他一眼,做出趣味索然的样子。她一向受不了这种前奏过分做作的音乐,觉得倒不如感受重金属造就的乐感来得过瘾。

    “《第94交响曲》,这是海登音乐的象征。”任淮安示意她留心倾听。

    “我跟这个人不太熟。”她开始有点不耐烦了。海登关她什么事。

    “呵呵,等你跟他比较熟悉了,你可能会喜欢上他的音乐。”任淮安朗笑。这个女子真有意思。

    一段小提琴和弦乐队的进行曲慢慢地游动开来,乐曲是细致、轻柔的,有点小心翼翼的感觉。丛小河也听得小心翼翼的,她极少接触这种玩意,在久远的回忆里,倒是“她”常常弹奏类似的曲调。

    乐曲在柔和的舒展中,蓦地拔高、再拔高,而后“轰”的一声砸下,仿佛平空劈来的“惊雷”,几乎倾尽了整个乐队的最强音的演奏,带出震撼效果。

    丛小河惊愕不已、满面疑色望着身侧的老男人,刚刚她差点被吓晕了。

    任淮安了然地笑,解释道:“这就是这支乐曲的精华所在,所以海登的《第94交响曲》又被称做《惊愕交响曲》。”

    “你主持的是音乐节目?”对音乐这么熟悉,这样猜应该没错。

    “二十七岁以前,在荷兰的一家音乐电台干了八年。”任淮安说。

    “你是荷兰──”

    “归侨。我在荷兰长大,这是我第三次回来。”

    难怪中文咬字不准,丛小河突然对他很感兴趣。

    乐曲稍稍停顿后又缓缓奏响,任淮安将一张小纸片伸到她眼前,“这是我的名片。”

    “呃?”

    “认识一下好吗?”望着她黑亮的大眼睛,任淮安有点困惑。她明明笑得甜美无限,眼里却没有多少笑意,反而渗着细细的优郁和──淡漠。她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子?心,正被她微微地吸引着。

    斜着脑袋,丛小河扬眉轻笑一声,“好啊。”这个老男人,举止一如优雅的绅士,诚挚得让人无法拒绝。她接过他的名片,礼貌性地看了看,“好别致。”

    简单而不失精巧的设计,与常见的名片不同,取材上好的印度尼西亚纸张,白色浪纹的浮影里,中间垂下一弦海水的裙据,上面只印了名字、职衔及电话。

    “任淮安?”

    ???

    “就这样。父业子承。”三十分钟后,两个人坐在音像店隔壁的咖啡屋里。任淮安仿佛是习惯地耸耸肩,讲述他由广播人成为生意人的原因。

    “所以你才回来这里开设公司,对吧?”丛小河胡乱地问,“这么说,你要中国、荷兰两地奔跑喽?”

    “是的,不过在荷兰的时间会多一点,因为总公司在那边。”顿了顿,任淮安盯住她说:“但我希望能在国内多留一段时间。”

    “哦。”丛小河淡啜了口咖啡,是她喜欢的“黑蝶恋花”。这是间不错的咖啡屋,与音像店连成一体,同样取名“点点痕”,却又各自独立着。中韩混合的设计手法使整间咖啡屋看起来别具一格。

    “你不问原因吗?”

    “什么原因?”丛小河慢慢地搅拌咖啡。咖啡屋有隔音设备,把都市的喧闹摒于外头,空气中除了低低浮动的乐曲外,细听小匙轻碰杯壁的声音也是种享受。

    “我留下来的原因。”

    有什么好问的?路人一个。不过她还是问了:“你父亲要你在这开拓新市场?”

    “或者──是。”其实他想说──主要是因为你。任淮安定定地望着她,心底酝酿着要怎么说出口才不会唐突了佳人。

    见他沉默,丛小河也不好打扰。舞弄小匙搅拌着咖啡,她也陷入自己的沉思。好奇怪,她居然与一位认识不久的男人闲聊这么久,他对她来说还很陌生呢。

    “丛小姐……”

    “嗯?”丛小河“嗯”了声,又继续喝她的黑咖啡。唔,味道不错,应该再来一杯。

    “喝太多咖啡对身体不好。”任淮安伸手想取下她的杯子。

    “可是我喜欢。”再啖一口,真的很好喝。丛小河抬头,睇着他,“怎么办?”

    “你是个任性的女子。”他简单地道,“任性得让人──”好喜欢。

    “任性?”丛小河顿了顿,第一次听到这种评论。“或许吧,或许你说得对。我任性,而且还很固执呢。”任性而固执地,她把新点的咖啡喝尽。

    “丛小姐──”好久,任淮安才问道:“你会给我打电话吗?”

    “也许吧。”不过,她知道她不会。学任淮安一样耸耸肩,丛小河拿出他给的名片,把上面的电话号码读给他听。这只是一场因音乐而起的萍水相逢罢了,以她的品性,一同喝咖啡、把电话写给他于她而言已是奇迹,打电话给他?那真是一记惊雷了。

    ???

    没有要任淮安送,丛小河独自打的回去。刚步入公寓大门,保安便上前对她说:“丛小河小姐是吧?有个姓沈的女士找你,她刚刚走了。”

    姓沈?难道,“她”要来了吗?

    丛小河一怔,失神半晌,淡淡地扯出一句:“知道了。”

    ???

    “她”没有来。

    Q版竹野内丰倒是真的来了。不是竹野内丰,却胜于竹野内丰。丛小河看见他时,顿时愣在当场,仿佛遭遇了海登音乐的一记惊雷。

    “你没事吧?”一道好听的男中音传入耳朵。

    “呃?没事。你看起来好像……”好像她认识的一个人。丛小河讷讷地答道:“好像很帅的样子。”

    “噢,谢谢。你真是个有趣的小姐。”

    连声线都像。丛小河怔怔地想,他们有什么关系吗?怎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呢。曾经“她”便是被如此帅气的一个男人吸去了魂魄,抛却她而不顾。

    Q版竹野内丰伸出一只手,说道:“我叫秦玄。刚来报到的。”

    姓“秦”,那么是她多疑了。“丛小河。”她与他轻握了一下便急急收手。

    “虫子的‘虫’?”

    “你认为我像‘虫’?”语气倏地变得尖锐。

    “抱歉,”秦玄急忙解释,“开玩笑的。”

    “这种玩笑并不好笑,我是树丛的‘丛’。”这样的解释却有点好笑。

    秦玄纵声笑得放肆,“应该说是花丛的‘丛’吧?”

    “你?!算了。”丛小河怒瞪两眼,继而觉得自己的生气仿佛没有好理由。想想他与那个人不过是长得有点相像而已,便只好作罢。

    而这个名叫秦玄的Q版竹野内丰则笑得更大声。

    哼,真是张狂的男人。

    ???

    秦玄第一天上班,便掀起了不大不小的波动,他几近把写字楼的未婚女孩子的心魂都吸引了去。唉,帅哥呀,处处吃香,尤其是放在女人堆里。

    林婉仪走至丛小河的办公桌前,半开玩笑地说:“秦玄美男子的魅力真是无边弗远,小河你觉得呢?”

    “是吗?”丛小河埋头在文件中,“张狂得无法无天比较恰当吧?”如此耍酷。

    林婉仪听得直翻白眼,她还想把他们凑成对儿呢,看来是白费心了。

    高若妍端了杯热咖啡从咖啡房走出来,仪态万千地,看到林婉仪和丛小河便是一笑,非常妩媚。到底是“一枝花”,简单一个笑,也可以做得如此妖冶。是女人都看呆了,男人大抵会看到双眼脱臼。

    “你们在说新来的翻译吧?”高若妍问道,“确实很俊朗呢。这个男人,你们说我能不能把到手?”

    “你的关则栋怎么办?”林婉仪笑问。

    “他呀,一边凉快去。”高若妍转向丛小河,“不然暂时存放在你这里?反正你身边空着也是空着。”

    接收她的男友?丛小河愣了愣,真是受污辱。她以为她是谁、她的关则栋又是谁?一股无名火升起来,不待她出声,林婉仪已经开口了:“若妍,你的话说得过火了点,男人哪能这样转让,关则栋还是你的初恋情人呢。”

    “我是说暂时嘛。”高若妍巧笑倩兮,走回自己的位子上。

    丛小河也不好跟她计较,且当是玩笑吧。都怪那个秦玄,长相如此招摇。她正欲打开计算机,刚刚还被她们讨论着的男人却从他的办公室走出来,说:“丛小姐,上午日本客户来访的事安排得怎么样了?”

    “已经全部OK了。”尽管心里不太舒服,还是回予他一个微笑。果然是个合格的“卖笑女郎”,她都有点佩服自己了。

    “需要用的数据都准备齐全了吗?”秦玄继续问。

    “是的。”

    “嗯。好。待会麻烦丛小姐和我一同去接机。”

    “是。”什么麻烦她,这本来就是她的分内事。这个男人,又不是她的顶头上司,刚上班就把她命令来命令去,真讨厌。不过──算了,与帅哥共事,至少也是赏心悦耳的。

    秦玄侧身回到办公室,然后又掉过头说了一句:“对了,虫子小姐,你今天跟昨天一样漂亮。”

    “呃?”虫子?丛小河一阵怔愣,她什么时候变成虫子了?秦玄!太过分了,给她起外号!

    ???

    令丛小河更气的是,她的工作竟随着秦玄的到来而加重繁忙。他经常加班,像是工作狂,而她自然也是得跟着他,任他使唤了。

    所谓助理,其实就是协助整理吧?在总经办,她俨然成了秦玄的专职资料整理员。不过也好,说明除了“卖笑”,她也是会干点实事的。而且加班费非常可观,不赚白不赚,赚了又不会白赚。呵呵。

    就是最近晚上老要加班,弄得她皮肤的毛孔似乎扩大了些。

    她是很在意肤质的变化的。女人嘛,若非绝色,也绝对要有好的皮肤,否则会比缺少金钱更可怕。

    所以,她对清丽肌肤的爱护比对钱更甚。

    所以,每周做皮肤护理是她的固定课程。

    换了件白色针织无袖毛线衣,衬一袭粉紫直筒长裙,抹上浅紫唇彩,眉心轻扫,镜面上立即浮现出一个碧玉佳人。顺手将一条绛紫色的薄丝巾束在头发上,丛小河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好像是真的有做“卖笑女郎”的资本呢。

    她打算到美容院去让自己更加甜美动人。打开房门──

    “她”站在门口。

    “你……”丛小河进退不是,心想“她”的速度真快。

    “小河,我……”沈霓低叫,“跟妈妈一起过吧。”

    妈妈?丛小河看着眼前万种风情集于一身的女人。呃,对了,眼前的美丽女人是她母亲,只是丛小河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这个称呼了,她称呼“她”为沈小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八岁还是十岁?或者更早?这个女人老是弹她的琴,父亲说她是个出色的演奏家。

    她是很出色,不但琴艺,还包括容貌,丛小河也只遗传了三分之一。而现下,这个四十五岁的女人,比三十出头的少妇还年轻,不知是否做过拉皮手术。身材保养得当,虽然有点福态,也依旧匀称有致,难怪会让那个小小男人由拜师于她拜到臣服在其石榴裙下。

    妈妈。丛小河在心底模拟着这个发音。毕竟近十年没叫了,好陌生呀。眼前人跟陌生人是真的没什么两样,自她有记忆起,这个女人就喜欢别人叫她“沈小姐”,父亲在人前也是这样称呼她的。那么──丛小河想,她也这样叫“她”吧。

    “沈小姐,我已经强调过很多次了,没事不要找我。”跟她一起过?并且跟那个跟自己相差无几的男人共处于同一屋檐下?

    她做不到。

    她惊叹杜拉斯与她的年轻情人的爱情,但无法接受至亲去演绎东方版的老妇少夫恋。

    “小河!”沈霓的声音颤抖在空气里,像她弹出的琴音,很有质感,但调子悲凉。人家说母女连心,她仅有的一个女儿却从不与她亲近。她在音乐界呼风唤雨,家庭生活却不尽人意。怪谁呢?长期出国演出,使她忽略了女儿的成长,待到她突然觉悟时,丈夫和女儿已经与她形同陌路了。

    没错,离婚是她提出的。那时候达民还只是她的学生,不算是介入他们家庭的第三者,她丈夫应该是很清楚这点的,但十七岁的丛小河却不如此认为。虽然是跟着她过,但从那时起便明显地排斥她,然后离家出走。

    “我要出门了,沈小姐,不见。”丛小河闪出门外,反手将门锁上,也不理沈霓的脸色瞬间刷白,目无表情地冲进刚好打开的电梯门。

    烦人,这套公寓不能住了。

    ???

    烦死了!

    奔出电梯,丛小河一边疾走,一边思索着什么时候搬出公寓,不期然地撞上一堵肉墙──

    “呃,抱歉。”她定住脚步,“是你?”

    “丛小姐!”任淮安满脸的不置信,继而兴奋地道:“真巧,没想会碰到你。”

    “是有点巧。你……”

    “我来看一位朋友。你,住这?”

    “嗯。”

    “我给你打过电话,你似乎没有接。”迟疑了下,他问道。

    “是吗?不好意思,我没记住你的号码,以为是陌生人。”实际上,他对她而言,与陌生人无异。

    “这样啊。那──今天一起吃饭?”

    “不了。你有事。”她推却道。

    “没关系,我明天返回荷兰,是来跟朋友道别的,迟些时候也行。而且上次之后,我也很想和你聊聊呢。最近朋友推荐了好些精彩的光盘,或许可以介绍给你,就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他说道。其实,想进一步了解她、接近她才是真的。

    “也好。”反正现下心情不佳,有人陪说话、聊聊音乐应该是不错的事。不过她建议吃汉堡,“这栋大厦二楼有麦当劳分店,你觉得如何?”

    “你喜欢就好。”任淮安将绅士风度发挥得淋漓尽致,和心仪的女孩一起,吃什么都是有滋有味的啦。虽然只见过两次,但他早已被丛小河的冷凝气质迷住了。

    排了极长的队才买到两份套餐,丛小河一边咬着麻辣鸡腿,一边吸着可口可乐。她向来不嗜辛辣食物,但今天的心情因“她”的到来显得极度不爽。辣,应该可以提升低落的情绪。

    任淮安看她边吃边皱眉吐舌的可爱模样,觉得有趣而不解。这个女子,总是出乎他的意料。

    “呃──”忍不住地,他终于问:“你这样不是在虐待自己吗?”

    “虐待?我认为这是种享受。我正辣得刺激、辣得开心呢。”丛小河再狠咬一口,该死的鸡腿,这么辣,她要虐待它!

    如果可以把“她”也狠狠咬几口多好。

    “你很会享受食物。”勾唇一笑,任淮安继续欣赏她丰富多变的表情。与上两次的淡漠不一样,现下的她是激越而生气的,然而同样使他着迷。

    他想,他是喜欢上她了。不然不会在前两次的偶然相遇之后,对她念念不忘。其实在初见她时,他就被她吸引。这种男女之间的吸引一旦变成喜欢,便意味着一场追逐。只是他,可以追她吗?或者说,能否追到她?

    他望着眼前的佳人,她的心思似乎丝毫不在他身上,她的眼神飘忽,并不曾将他的凝视看在眼底。

    “丛小姐,咳,我明天回荷兰──”

    “哦。”丛小河专心吃着薯条,她把一根蘸了西红柿酱的薯条送到任淮安面前,“来一根?”

    “呃,好。”任淮安一阵愕然,张口吞下,缓缓地咀嚼着,有细细的小欢喜。

    丛小河并不知道自己的随意之举其实十足像情人间的亲昵动作,她边继续往任淮安嘴里送薯条,边道:“回荷兰?不是要在这里开拓市场吗?”

    “有点事,回去处理一下。”

    “这样子。”她舔了舔沾了西红柿酱的手指,这样的小动作看在任淮安眼里真是可爱之极。

    他犹豫着问:“以后,我给你打电话你会接听吗?”很想现在就留下来,只是公司的事却不得不解决。他不知道再见她时又是哪天,且先电话交流吧,追求总是从交流开始的。

    “应该会,只要我知道是你打来的我应该会接的。”汉堡吃完了,可乐喝光了,薯条所剩无几,心情似乎也好了不少。丛小河擦擦手,站起来,道:“我吃饱了。你慢用,我先走了。”

    “我送你。”任淮安急急道。

    “你好像都没吃到什么。”丛小河转头看他。她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整个用餐过程他都若有所思的,仿佛有什么话想对她说,但又欲言又止。

    “我不饿。我的车子就在附近,让我送你可以吗?”

    “可我就住在楼上呀。”丛小河有趣地道。

    “也是。”任淮安窘然,觉得自己像个毛小子似的,并非第一次接触女人,却表现得拘谨,实在不是平时的自己。

    丛小河突然想起自己出门时的打算,便又说:“我跟我的美容师约了时间,现在已经超时,或者你可以送我前行?”不知为何,这个男人让她身心舒畅。

    “OK。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任淮安喜道。

    “好。”她笑,“我到楼下的大门口等你。”

    不久,一辆极炫眼的高级房车开到面前,任淮安从车内探出头招呼丛小河,她跳上去,说了个地名,道:“车子好漂亮哦,你好像很有钱呢。”

    “还行。”任淮安笑,将车子掉头。

    “我最喜欢有钱人了。”

    原来她还是个率真的人,如此可爱。“是吗?”任淮安抿唇低笑,“那么──你喜欢我吗?”

    “呃?我喜欢你的车子呢。不过──”没有将他的话意完全听入耳朵,丛小河偏了下脑袋,稍作沉思状,“车身若是紫色的就更好看了。”

    “那么喜欢紫色?”瞥了眼身边紫衣装束的佳人,任淮安问道。

    “喜欢。很喜欢。”丛小河点头,再点头,“因为这种颜色够变态嘛!”

    “变态?怎么说?”任淮安不解地问,他从未听过这种说法。

    丛小河笑起来,“开玩笑的,别当真。我以前有个绘画的朋友说,纯粹的紫色是所有颜色中最难调配的。紫色可以让人死在里面。我老是参不透这句话的含义,却开始莫名奇妙地喜欢上紫色。我有好多紫色衣裳呢。”

    “可以想象。”三次遇她,她都是一身的紫。紫色是极挑人的,一个不慎便会变得俗气或老气。而她,似乎天生与这种颜色契合,无论深紫粉紫,在她穿来都那么得体合宜,人衣浑然一体,生就出一种冷凝独特的气质。任淮安不禁想,他是被她的气质吸引,还是受了紫色的迷惑?

    “有时候我打开橱柜,看见挂着的、堆着的深深浅浅的紫色衣服,都觉得自己好变态。呵呵。”丛小河继续道。

    任淮安放慢车速,这个女子,越是相处越是受她吸引,“怎么会呢,我也喜欢紫色,同样也喜欢……”

    “哎呀!”丛小河叫了声,“我到了,你在前面的路口放下我就行了。”她一边说,一边忙着松开安全带。

    “好。路程好像很短。”任淮安道,他好像开得一点都不快呀,怎么一下子就到了?

    “不短的啦。谢你喽,拜。”丛小河步下车子,隔窗朝他挥手。

    任淮安看着那渐行渐远的娇小身影,缓缓地把刚刚被她打断的话说给自己听:“同样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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