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陆潇潇静候其发言。
仍旧是半晌沉默。
但是,很明显的,对着一桌美食,从珊女士一直有些心不在焉,食不知味,因为,孝庄太后的眉头明显皱得已经可以夹死好几只苍蝇了。
当孝庄太后实在忍不住了,正准备开口发问的时候,电话铃声响了。
还没等潇潇反应过来,从珊女士就极其敏捷地一跃而起,奔过去接电话。
陆潇潇有些纳闷,老妈的小脑神经一向不甚发达,动作怎么突然这么灵敏呢?
接起电话,从珊女士脸上浮现笑意,居然……还有一丝丝羞涩,“啊,我就知道是你,怎么,事情办得还顺利吧?”
陆潇潇诧异之余,用眼光询问刘阿姨,WHO啊,能让一向大女子主义的老妈刹那间一巴掌打回到传统路线?
刘阿姨一脸肃穆,不看她,只是紧盯着从女士的背影,一言不发。
那神情,明明白白知道是谁,且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
“嗯,我在吃饭,你那儿才早上吧,哦,早点办完早点回来啊。”听到电话里说了些什么,她看看一眼不眨地盯着她看的女儿,压低声音,“还没说呢,一会儿……”
又讲了几句,这才依依不舍地挂断电话。
回到餐桌,脸上依然面若桃花。
而且,很明显的,神思不对。
刘阿姨重重哼了一声,低下头去,板着脸一声不吭,继续吃饭。
从女士显然有些尴尬,看看孝庄的脸色,又看看一脸莫名所以的女儿,喝了一口汤,然后,装模作样地吃了一口饭。
陆潇潇不为所惑,依然一眼不眨地盯着老妈。
老妈有事瞒着她,而且,绝对不是小事。
要盯着看,一定要盯。
而且,一定要持之以恒地盯得她心里发毛。
这也是拜从女士所赐,从小,她从老妈那儿得到的教导就是:宜将剩勇追穷寇。
果然,从女士在她的眼光荼毒下实在招架不住了,清了清嗓子,又喝了一口汤,压压惊后,轻飘飘地扔下一颗超大SIZE的,炸得陆潇潇魂飞魄散的炸弹——
“潇潇,我要结婚了。”
3不期而遇
星期一上午八点,陆潇潇正和默默匆匆忙忙,手忙脚乱地出门去上课。
明明宿舍在十楼,教室就在同一幢楼的三楼,她们还总是有本事每次总比老师到得晚,没有一次例外,实属不易。
害得那个地中海发型的英文老师MR.周每次都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们。
好在陆潇潇一向声名显赫,且英文出众,所以MR.周很给面子,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看而已,倒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举动。
陆潇潇就是吃定了这点,每次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踩着钟点来上课。
这才是她的本色。
对于这点,最清楚的,莫过于默默,她的亲亲室友。
两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淑女,暗地里,呵呵。
吓死人不偿命。
此刻,一贯以治学严谨,绵里藏针而著称的MR.周,正在对一个溜号的男生穷追不舍,“郑同学,请问这个句子应该怎么改错?”
方才还眼光迷离地看着窗外大好秋光,心中不知有何琦念的郑同学猛地被惊醒,张口结舌,面红耳赤地站起来,低着头,一言不发。
等了一会儿之后,MR.周暗含讽刺地开口:“当然了,窗外的秋光可比我这个老头子中看多了,是不是?”
哄堂大笑。
陆潇潇也笑。
一会儿之后,她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一下课,她就看到教室门口堵了一个人。
一个她绝对不想看到的人。
一个从她大一开始就对她穷追不舍,现在都已经在读博了,依然还是以深情款款之姿对她一如既往君子好逑的韩风韩博士。
说起来,韩博士也没什么不好的,名牌大学的计算机专业,前程一片大好,且长得一脸斯文,文质彬彬的样子,也算是许多女生眼中的白马王子。
只可惜,踢到陆潇潇这块铁板。
他实在不是陆潇潇喜欢的那种款型。
只是,除了抱歉,陆潇潇对他也实在没什么脾气,因为无论如何拒绝,都已经拒绝了快四年了,他仍旧一句——
“没关系,我可以等。”
你没关系,偶有关系咧。
陆潇潇对他,完完全全没好气。
D大所有的人,包括老师在内,都知道韩风博士对陆冰山志在必得,使得陆潇潇行情有如股市转熊市般一路看跌,这一年来,更是险至跌停板。
毕竟,名花有主或准名花有主的女生,追起来难度系数太高,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完全有悖速食主义的风格。
因此,现在的陆潇潇,脸色沉至冰点以下。
明明心里还记挂着老妈有恃无恐高调宣布要再嫁的消息,正暗自不爽,就有人上门踢馆,叫她情何以堪?
于是,她罔顾四周似有若无的低低议论和轻笑声,上前一脸礼貌兼平静地说:“韩博士好。”
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
好在她这副千年不变的样子韩风见惯不惯,依旧浅笑,“有没有空,我找你有点事。”
陆潇潇几乎尖叫,但凡你找我,一定没空。
但是,表面上依旧很有礼的样子,“好,等我一下,我有点事要跟默默说一下。”
今天,我陆潇潇誓要为民除害,铲除你这个不定时炸弹。
她回头,看了默默一眼,比了个手势。
千言万语,刹那目光交汇,她知道默默看得懂。
基本上,能和她相交如此深的,非冰雪聪明绝对无法办到。
果然,默默了然地比个OK的姿势。
嗯,搞定。
她回头,浅浅一笑,“那就走吧。”
韩博士几乎看呆了,冰山美女居然……冲他笑了……
宋聿带有几分慵懒地向学校后山的小草坡走去。
现在的他,其实应该出现在专业基础课的教室里。
只不过,他真的不屑于去上。
汽车专业的基础课,凭他的聪明脑袋,大致浏览一下就足够了。
他尽管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但胜在脑筋聪明条理清晰,成绩奇好,一向稳居专业前五,这就是天分。
而且,学那么多干吗,只要会开汽车就行了,再而且,说不定以后都不用他自己开车,有专人开。
他更加索然无味。
从来,他都不怕点名签到之类的小CASE。
以宋聿在同学聚会时动辄一掷百金乃至千金的豪阔举止,自然有同学帮他处理得妥妥当当,从不让他操半点心。
最夸张的一次,在一次英语课上,帮他一人签到的字条竟然多达二十三张,让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女老师惊得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以后,为防止此类乌龙事件再次发生,经过众人的慎重讨论,帮他签到的专属光荣任务,落到胖胖男生姚远的头上。
他一向完成得兢兢业业,相较布莱尔之于布什,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本应该出现在教室的他,现在舒舒服服地躺在一个小斜坡上,无意识地哼着那首MEMORY。
midnight
notasoundfromthepavement
hasthemoonlosthermemory
sheissmilingalone
inthelamplight
thewitheredleavescollectatmyfeet
andthewindbeginstomoan
memory
allaloneinthemoon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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