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架空,架空 >> 穿越时空,欢喜冤家,日久生情 >> 在家从妻(下)作者:千寻 | 收藏本站
在家从妻(下) page 3 作者:千寻
    “你怎么会没有用?你很有用的,你的菜做得很好吃。”他反驳她的话。

    “别哄我,张大娘做得都比我好,在做菜这件事上头,世间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取代我。”

    萧易礼明白了,她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骄傲,她不只是希望有用,她更希望与众不同,希望自己无法被人取代。

    “你的算学教得很好,还有那个阿拉伯数字,我经常去偷听你上课,学生们不懂事,不晓得如果能将这些学通,对自己的将来有大益处。”

    “这点你说对了,学算学的目的不只是加减乘除、方便日后算帐,更重要的是可以让人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更有逻辑。”叶雪突然觉得自己找到知音,她不晓得阿礼可以这么好聊。

    “要是你能把算学这门学问发扬光大,就太好了!”

    “我认为……很难,学习本来应该是件快乐的事,可是人类太功利,只想为着某种目的、做某些事,所以读书是为了把学问卖与帝王家,学武是为了在战场上立功、荣耀家族,如果没有这些明确的目的,愿意念书的人肯定更少。”

    “我明白,世间人多数浅薄,只想安安稳稳过一生,不愿意离开舒服的生活去冒险,却不晓得看得越多、懂得越多、学得越广,心会越丰富。”

    “说得好像你很有阅历似的。”叶雪不以为然的瞄向他。

    “我是啊。”

    “你是?”她怀疑的反问。

    “我年轻的时候不听话,不肯与家里相中的女子成亲,连夜离家出走,我整整离家五年,这五年里,我走南闯北,到处晃荡,和两个哥哥义结金兰,还拜了个师父学武功,走的路多、见的事广,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儿,教我撞见不少。如果没有这五年,我肯定不晓得这世上和自己知道的,相差这么多。”

    “快说说,你见识过什么新鲜事?”

    叶雪爱好旅游,曾发下宏愿,要在三十岁以前走过三十个国家。

    过去一个背包、一份打工的薪水,就可以让她坐着飞机到处飞,现在嘛……就算钱没问题,也无法再像过去那样任性自由。

    第八章如梦似真的奇遇(2)

    “我到过苗族,亲眼看见他们养蛊。”

    “真的有情蛊吗?有没有苗家姑娘看上你,想把你留下,就给你下了情蛊?”

    “情蛊你也知道?你会不会知道太多事了?”萧易礼有点故意地回道。

    蓦地,她脸红,二十一世纪的人,谁没看过几本武侠小说?不过终是说溜嘴,她有些吃憋。

    见她这模样,他又忍不住乐起来,他肯定有病、绝对有病,每次看她生气,他就忍不住开心。

    “不就是从书上拼拼凑凑出来的嘛,又不像你,亲身体验过,快告诉我,真的有吗?”

    叶雪转口又问。

    “被你说中了,真的有情蛊,不过我师姑是专门给人下毒的,就算不是嫡亲弟子,也多少知道那些手法,哪那么容易中招。”

    “苗族姑娘美吗?”

    “美!尤其那些银饰披挂在身上,走路时发出清脆的声响,远远地,像是仙女下凡尘。”

    “既然如此,怎不留下?”

    “为了一片风景,放弃全世界的风景吗?你以为我是傻子啊!何况当时我去苗族,是有任务的。”

    当时他追逐一名武功高强的刺客深入苗寨,那刺客出身北疆,身负重任,领命到京城刺杀凌大哥,他收到康二哥的飞鸽传书之后,决定半途拦截,不把战场拉到京城。

    他本以为出其不意,那人肯定躲不过自己的暗招,没想到对方不是个普通人物,难怪左家肯花大把银子,把人从北疆给请过来。就这样,两人一路缠斗,最后那人中了他的毒,而他也被对方一剑刺中腰部,差点儿死在苗疆,所幸被苗女所救,却也惹出一段情债。

    “任务?”

    一听,萧易礼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太多了,连忙笑着敷衍过去,“我师姑让我到那里采集制毒的吟风草,吟风草不多见,据说只生长在苗疆。”

    叶雪点点头,又问:“后来呢?”

    “还能有什么后来,采完吟风草,就连夜辙离苗疆。”

    “这世上真的专门制毒之人?制毒的目的是什么,害人吗?为了害人,花费一辈子的青春岁月去专精这门学问?太奇怪了,谁天生有这么多对手敌人?把人生投资在害人上头,简直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制毒只是衍生出来的一门小学问。”

    “什么意思?”

    “学医者为采集药材,往往会碰到有毒草药,慢慢经验累积,对于毒物有了认识和研究。就像我师姑,她是一名医者,曾经治好不少药石罔效的病人。”只可惜她收的徒弟,对毒物比对医术更感兴趣。

    叶雪这下子听明白了,果然没有傻瓜会把自己的一生拿去研究毒物。

    “你再跟我说说其它有趣的事,好不?”

    她的眼睛亮亮的,眉毛弯弯的,没有刻意去笑,却让人觉得舒心,和舞灵的装模作样截然不同。

    “好,这个你一定要听听。直到现在,我还弄不清楚,这是作梦还是真实经历。”

    “你说。”

    “有一次我闯进一片山林里。”

    “山林最可怕,根本不晓得会闯出什么野兽。”到处黑漆漆的,谁也不晓得什么东西会冒出来,就像在玩恐怖箱。

    “我经常进出山林,有时候为了躲避追踪的敌人,也会进林子避难,但那次的山林经验很……特殊。”

    “怎么说?”叶雪不懂,林子里不都是树、藤蔓、野草和虫蛇、野兽吗?

    “那里的树很高,树叶将阳光完全遮蔽,而且当时明明是炎热的盛夏,可是一进到林子里,就阴凉得让人起鸡皮疙瘩。到处都是山岚雾气,地上覆着厚厚一层落叶,却不见杂草,湿气相当重,在里面走路,时不时就是一阵雨水落下。

    “我有轻功,所以从不曾在林子里迷路过,但那次我却迷路了,更可怕的是整座林子非常安静,听不见任何鸟叫虫鸣,除了脚下的落叶发出的细碎声响之外,整座林子像被人用罩子罩住,无半点声响。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淙淙的流水声,心头一喜,想着只要顺着河道走,就可以离开森林。我侧耳倾听,施展轻功在林子东奔西跑,可是不管我怎么跑,始终找不到溪流,我不明内,水声潺潺,明明离我很近,为什么就是找不到?

    “当我心里正觉得纳闷之际,突然听见有人呼救,我想也不想,快步往声音处奔去,我跑到谷边,发现一个女子吊在谷边,她手里紧紧抓着一根树藤,要是体力不支、手松开,将会掉进万丈深渊。”

    一个女子没事跑去森林里做什么?不会是聂小倩或鬼吹灯吧?她认真倾听,却在心底盘算女子的来历。

    “我没见过那么美的女子,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眼神干净清灵,她的五官细致,身材纤细,像白瓷做出来的人偶,美到让人无法形容。”

    叶雪满脸的不苟同。“人家都已经吊在那边了,你还有心情打量人家的长相。”

    萧易礼深怕她误会,连忙替自己澄清,“我当然是先把人给救起来才打量的,何况她再漂亮我也不会喜欢,我只是觉得、觉得……”

    “眼睛一亮?”

    “对,就是眼睛一亮!因为真的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可以精致成那样……那样……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对,就是这句,不食人间烟火。”他终于找到合适的形容词。

    她道:“食色性也,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是视觉型动物,才会逼得女人不得不为悦己者容。”她就不信,林志玲和小甜甜排排站,哪个男人会选小甜甜来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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