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让人误以为中毒不必找医生,只要找王子就可以解毒,太瞎了,那会延宕就医。”
“王子的亲吻不能解毒吗?”葳葳明知故问,不过她爱死叔叔了,以前她跟同学讲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她是怪胎。
“当然不能,如果可以,医院早就关门了,生技中心会找到一票王子,淬取他们的口水制作各种疫苗。”
葳葳乐了,咯咯笑着。“要不,讲灰姑娘的故事?”
“这个故事更糟。”
“为什么?”
“这个故事大力暗述后母、继姊的恶毒,听信这个故事会让小孩对角色产生偏见,现代社会,两个家庭再组合成一个家庭的情况很常见,这种偏见无疑是在制造家庭纷争。
“更何况玻璃鞋不科学,它可以承载的耐重力绝对比不上皮革或塑料鞋,最重要的是它很危险,只有脑袋不好的人才会穿玻璃鞋去参加舞会,难怪被后母、继姊欺负,灰姑娘摆明就是没脑袋!”
遇到同道中人,葳葳终于坦开心胸说出心声。“王子更蠢,拿玻璃鞋到处找公主,天底下脚一样大的人多得是,如果每个人都不一样,鞋店要准备几万种Size啊。”
“说得好,就是这样!”
闵钧笑容更灿烂了,不需要验DNA他就可以确定葳葳只会是他的女儿,为什么?因为他们有相同脑袋、相同逻辑,这比长相相似更难。
“那美人鱼呢?”葳葳问。
“狗不能嫁给猫,小金鱼不能嫁给大白鲨,老师有没有教过你不同物种不能结合的主要原因?”
“没有。”
“主因是染色体不同、基因不同,无法配对成功。所以我们再喜欢小狗也不能拿它当配偶,美人鱼爱上王子不叫做浪漫,而是物种错乱,这是不应该被鼓励的思想。”
葳葳接话。“巫婆更奇怪,如果有把尾巴变成腿的药,怎么会没有把腿变成尾巴的药?为什么非要王子的鲜血才能解除魔咒?”
“没错,王子有这么好用?口水可以解毒,鲜血可以解除魔咒,难怪王子的数量急遽减少,因为……”
“通通被抓去做疫苗了!”葳葳接话,两人又笑得乱七八糟。
床边故事变成童话批斗大会,两人一句接一句讲得起劲。
葳葳看一眼时钟,说:“不能再玩,太晚了,我必须睡觉,叔叔快讲故事吧!”
这么有自制力?果然,又是一项遗传证明。“我来讲巴菲特的故事吧。”
“巴菲特是谁?”
“巴菲特被称之为华尔街的股神……”
葳葳睡着了,在“巴菲特大量买进华盛顿邮报股票”时。
闵钧回到客厅,语萱还在忙,看见她在捶肩膀,他坐到她身后替她揉肩。
触电似地,语萱缩开,却听见闵钧说——
“你现在很不一样了,原来你是正确的,工作会让人自信,对不起,当初是我太自私。”
她摇摇头,坐到他对面保持距离。“不能说你自私,每个人对配偶的要求本来就不同。”
这是疏离而客气的对话方式,闵钧不喜欢,他分外怀念那年她叨叨絮絮地说着没有内容却生动活泼的话。
她什么都对他说,在电视上看到的、在超市里看到的,就算听她讲一颗高丽菜贵到两百块,他也喜欢。
闵钧又说:“我母亲是个强势能干的女人。”
“这点,毋庸置疑。”语萱同意。
“许多人说,亿新能有今天这个规模,幕后最大的推手是我母亲。当年父亲和叔叔合伙开百货公司,母亲和婶婶没插手,他们虽然努力却一直无法突破格局,直到叔叔、婶婶去世,母亲加入,规模才逐渐扩大。”
语萱点点头,前任婆婆的强势能干,她亲眼见证过。
“童年的记忆里,我很少见到母亲,我上学时她还在睡,她回家时我已经上床,她总是不在,开会、考察、工作,比起她,见父亲更容易些。
“出席母姊会的是帮佣阿姨,接我上下课的是司机,我经常站在校门口偷看那些对孩子唠叨不停的母亲们,心里很羡慕,因为我没有这种母亲。长大后我常告诉自己,一定要娶个把孩子丈夫家庭当成事业的女人。”
因此卢欣汸从不是他的选项,也因此他比谁都注重家庭生活。
语萱点点头,过去不明白的事弄懂了,童年阴影让他期待起一个全职妻子。
话说开,当年的埋怨就淡了,认真说来,婚姻失败两人都有责任,她从未想过挖屈他的想法,沟通从来都是她的弱项。
“你会找到适合你的女人。”
又是客气而疏离的对话方式,闵钧皱眉。
“我错了,把才华洋溢的你关在家里并不公平,你对我尽心、对婚姻尽力,却对自己的需求视若无睹。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或许还可以忍耐,但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谁有这么好的耐性?”
“我曾经要求过工作的。”
“我记得,但我自私地反驳了,我害怕你变成我的母亲。这是我的性格盲点,只有一或一百,没有中间数字。但我如今看见你和葳葳的相处,顿时明白自己错了,并不是时刻出现在孩子面前才能给孩子足够的爱。”
语萱回答,“我爱葳葳,她很清楚只要开口要求,再忙再累,我都会停下脚步做她想做的事。葳葳更爱我,她知道为了把她扶养长大,我付出多少辛苦代价,所以她不要求,容易满足,她努力当个乖孩子。”
“是爱,让你们为彼此着想。”
“是。”
那年她不知不觉爱上他,把他摆在生活的首位,只想他、不念自己,直到突然发现,他是她的全世界,她却只是他世界中的一小部分。
对于离婚这件事,想明白后她不再怨恨前婆婆,因为她确定就算当年不离婚,现在的他们也会离婚,因为抱怨、不快乐、计较、在乎、唠叨……将会一点一点吞噬掉自己,把她变成面目可憎的女人。
到时别说陆闵钧不爱她,恐怕连她都无法喜欢自己,换个角度想,前任婆婆算得上她的贵人,是她翻转了自己的命运。
闵钧点点头,说:“我想,我知道你离开的理由。”
“你想起来了?”
“推论出来的。”
“Andthen?”她有趣地望向他,想知道他推论出什么。
“理由是我不够爱你,我只在乎自己的恐惧却不在乎你的喜好,我爱自己胜过你,这样的男人被抛弃,理所当然。”
语萱摇摇头,回答,“失败的婚姻两方都有责任,不会单纯是谁或谁的问题,当年我们都太年轻,看事情太单一,婚也结得太随便。讲到这个,我有个疑问,当年你怎么会突然跟我求婚?”
他笑了。“因为叛逆,我不想娶父母亲安排的对象,不想走父母安排的路,可悲的是,我发现除那条路之外,我找不到更平坦、更捷径的,只能在婚姻上头叛逆一下。”
语萱大笑。“我为骄傲结婚,你为叛逆结婚,这样的婚姻怎么可能成功?”
闵钧跟着大笑,他喜欢她的笑,不管是多年前或多年后。
他想握住她的手、想抚摸她的脸、想拥她入怀……他想做很多事,但他不年轻了,光阴教会他许多事,其中,耐性是很重要的一件。
所以他说:“当朋友,可以吗?”
语萱没想到话题会转到这里,发楞三秒钟,她还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时,他又开口了——
“就当作是,你为葳葳牺牲的辛苦事,行不行?”
为葳葳?真好的借口。爱屋及乌,葳葳那样喜欢他,为女儿着想,她应该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