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笑!
细数高中时代,我曾喜欢一个高大英俊的家伙,一直憋到青春豆都爆了,可我一个字都不敢爆,只能每次偷偷看着他的背影流口水!如果那只是小试牛刀的话,那上大学时的那一次,真的是哈到暗无天日的地步。
做过最蠢的事情就是为了知道对方的资料,偷偷跟在他后面一起上同一教室等教授点名,然后在得知他的姓名之后,偷笑兼飘泪,当真像个变态了!为了这个男的,衣贝还干过诸如在路上见到他就暗爽,去他上课的教室找他,找到了却只敢偷偷的看两下饱眼福之类……现在想起来,只有一个字,汗!往事不堪回首!如果上天再给一次机会,我想我一定……还是不敢大胆告白!因为那是暗恋,如果说了,就不是了。暗恋是喜欢一个人到完全自我的状态,他喜不喜欢你跟你没关系,可是他讨厌什么,挑剔什么,却都跟你有关!
换言之,暗恋时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就像一部自导自演的电视剧,男主角的戏份我可以随意编排,甚至可以一直演到比“忆难忘”还长的地步。
等到哪一天突然发现,感觉没了,这场没有观众的电视剧也就杀青了!
一直好欣赏那种敢爱敢为的女孩,梳起俐落的马尾,有光洁饱满的额头,走路都带风,直接跑到喜欢的男孩面前说:“喂!我喜欢你!”
然后就悉听尊便,如果一拍即合最棒!
可如果孤掌难鸣,也没有关系,很骄傲的说一句,“错过我是你的损失!”然后潇洒的走人,之后便心无瓜葛,即使十几年以后,也不会时常还惦记着。
这本书就是在这样一种氛围下完成的,衣贝偶尔会回想起那些自己曾经为之神魂颠倒的男孩,心里都会冒出很多个如果的泡泡,如果当初告白了……
这世界上最不该说的,就是如果。
所以衣贝为了了却心愿,在本书里暗爽了一次。呵呵,这个女主角真的有够白目,明明人家都已经明草有主了,可是就是不死心,但,傻人有傻福呢!
所以啊,衣贝想大声告诉所有人,有喜爱的对象,不妨勇敢去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