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林区,有家SkyPub,老板乔治是个胖胖的黑人,宣称自己卖的是难吃得让人想一吃再吃的三明治,和难喝到让人想一喝再喝的啤酒。虽然如此形容自己的手艺,但每天还是有很多客人,每晚都有地下乐团在这里驻唱,炒热夜晚狂放的气氛,让他的难喝啤酒大卖。
「终于来找女朋友了。」乔治对他年轻的东方朋友打趣道。
「她不是我女朋友。」骆仲齐辩称。「只是普通朋友。」
「女朋友在没有变成女朋友之前都是普通朋友。」乔治大掌拍在他后背。「这个女孩很适合你,老乔治的话不会说错。」
骆仲齐摇头。「乔治,你店里生意不好吗?让你有时间想这些。」
「哈哈哈……真该拿镜子照照你现在的模样,就像个遍寻女朋友不着的大男孩。」
「我都说过了,她不是──」
「凌这么漂亮又有趣的女孩,你难道不喜欢?」酒吧里一个熟客插话。「你要不喜欢我可要去追了。」
「你这把老骨头还是省省吧!」乔治在骆仲齐开口前先糗了客人一顿。「别理他,你的小女朋友她──」
「她不是我女朋友。」骆仲齐再度申明。
「既然如此,你找她做什么?」
骆仲齐被问得答不上话来。如果回答想见她,只会让乔治以为他们真的在交往,但不说,他怀疑乔治会告诉他她到哪去。
乔治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是为难换过困窘,换来换去非常有趣,不过到最后还是不忍心太过为难他害羞的东方朋友。「她大概去了第三街。」
「第三街!」骆仲齐大叫:「乔治!第三街是街头混混聚集最多、最危险的地方!你竟然让她一个人去──」
「嘿嘿,我的朋友,她不是一个人去。」要是一个人他也不会答应。「她跟着雷克他们一起走的,不用担心。」
雷克?「雷克是谁?」
「圣十字架乐团(St.C.)的主唱。」乔治扬起微笑要他放心。「他们可是我乔治最引以为傲的乐团,总有一天他们会扬名国际的。」
「乔治,我担心的不是这个,告诉我,她到第三街做什么?」不认为自己能从凌云的口中问出答案,与其这样,不如问眼前的乔治。
想到这件事,乔治就忍不住哈哈笑意:「她迷上St.C.,前一阵子天天到我这来看他们的表演──这东方女孩真是特别,被雷克那张凶恶的脸吼了好几次还是天天到,最后连脾气硬的雷克都束手无措、甘拜下风,之后她更得寸进尺要吉他手莱恩敦她弹吉他,乐团成员都拿她没辙,哈哈哈……变成唯一制得住雷克他们的女孩。」St.C.的成员脾气各有各的古怪,现在唯一的共通点是敌不过一个东方女孩。
难怪一阵子没有到交流会,原来是找到新的事情做。骆仲齐心中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怨怼诚实在表情上涌现。
「齐,你很在意她。」
「朋友彼此关心是应该的。」
「只是朋友?」
「乔治!」他一定要提这种尴尬的话题吗!
「哈哈哈……」乔治拍拍他凸起、还被凌云在第一次见面时笑称像青蛙准备过冬的大肚皮,不欺负这个害羞的小伙子了。「雷克的乐团在第三街五十六号,你──」话还没说完,乔治年轻的东方朋友已经消失在SkyPub。
这样还不叫喜欢?真是不诚实的年轻人。
※ ※ ※
来到第三街五十六号,骆仲齐却扑了个空。
应门的高大男人刚硬的一张脸饱含不欢迎的气息,倚在门框挡住泰半视线,让人只能感觉到他不容易妥协的气势。
「你是雷克?」他以为一脸凶相的雷克应该是西方人,想不到竟然也是东方人。
「你是谁?」雷克不答反问,看样子他的情绪很糟。
想想也是,被个女娃打乱所有排练行程,心情不坏也难。
「凌云在这里?」她平常就和他们在一起?一想到这,即使面对比自己高大的男人,骆仲齐还是皱眉,一脸严肃,毫不畏惧。
「那家伙刚走。」总算送走大麻烦,现在又来一个麻烦。雷克不耐地耙梳黑色长发。「滚,别烦我!」
骆仲齐不信,透过空隙看进去,里头只有四个人,的确没有她的踪影。
但是──四个人?乔治介绍这个乐团的时候说他们只有四个人,这表示什么?
表示凌云是一个人离开的!
「你竟然让她一个人走!」
搞什么鬼?「小鬼,不要烦我,滚!」现在的小鬼是怎么回事,不管男的女的都这么烦人!
「这条街一向不安稳,你竟然让她一个女孩子走也不会送她!」
「送她?」雷克轻嗤:「我没赶她走就不错了还送她。」上帝怜他,那女孩来了之后他作词作曲的灵感短少得几乎是零!
「你──」激动的情绪早于理智发作,当骆仲齐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雷克这个比他高出半个头的男人已经因为突如其来的一拳往后跌坐在地上。
「雷克!」其他的团员赶紧上前,不是找骆仲齐算帐而是抓住雷克,免得这只暴龙妄动。
「就算她添你许多麻烦,你也不应该让她一个人走在这条街上!」骆仲齐不后悔自己冲动下使出的拳头。「如果不愿意送她回去,那么之前你就不该带她到这里!」
吼完,也不管雷克作何反应,骆仲齐心急如焚转身离开。
当务之急是找到她,老天,希望她没事。
※ ※ ※
喔哦……随着眼前五个人的逼近,凌云直觉往后退,直到后背碰到墙才知道自己没有退路。
虽然美国人乐观没心机,可不代表每个人都是。现在,她眼前五个虎视眺耽的人就是个证明。
乔治已经警告过她St.C.住的第三街很不安稳,她也向他们保证自己能自保,现在看来──是她太高估自己了。
「你们想做什么?」仗着自己还算有点身手,她的情绪自然很稳定。
只是五个人……她得想想要怎么打才能顺利逃脱。
要是他们五个人一起上,她一定会输,如果能一对一──笨蛋,他们怎么可能一对一!
「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为首的金发男人喝道。
「杰克,这个东方女孩很漂亮呵。」后头的跟班有人出声。「不如──啊!」
「抢钱就算了还想抢人!」忍不住气的凌云丢出脚边石块后叫喝:「本姑娘是你们能碰的吗!走开!」
「大伙上!」
看准五个人里头最强的那一个,凌云也冲上前,起手一扣,旋身同时蹲低,使出过肩摔,将被称为杰克的为首混混摔在地上,立刻拔腿就逃。
「别想逃!」其他四个人中有一个停下来扶起同伴,之后跟着其他人追上去。
不逃是笨蛋!凌云很想对他们做鬼脸,但现在实在不是时候,她只能拼命地逃。
人生地不熟,她只能漫无目的地逃,知道在这里喊救命也没有用,索性将力气全用在逃跑上。
转进一条巷子,她立刻后悔自己为什么不直的跑。
她转进一条死巷!
旋身想转出去,五条人影已在眼前。
完了……原本的镇静见到这情形也飞到大老远去,开始心慌。
怎么办……纷乱的脑子很想找出自救的方法,偏偏就是什么都想不出来。
只能搬出女人唯一的利器:「啊──救命啊──」随便哪个人来救她都好!就算要她以身相许──呃,再看看,反正她会报答他的,随便谁来救都行!
「凌!」同样在第三街漫无目的找寻她踪影的骆仲齐,听见墙那一头传来尖叫声,立刻分辨出是谁,隔着墙大叫:「是不是妳!」
骆仲齐!「你在哪!快来救我!」
一确定墙那头的人是她,骆仲齐立刻攀墙过来,看见五张凶神恶煞的脸孔,直觉将凌云护在身后。
「你行不行啊?」不认为他有什么本事,凌云担心地问。
「闭嘴!」骆仲齐回头瞪她一眼,收起说教的冲动,眼前有更重要的事必须解决。
白银色的刀在空中转个圈落在为首的杰克掌中。「护花使者吗?哼!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浑帐!亮刀出来算什么──」
「凌!」骆仲齐喝止,拿出自己的皮夹摊在对方面前。「这里头有三百块美金,是我仅剩的钱。」
金发的杰克抬抬下巴。「还有你的手表,你后头那个女孩身上的钱。」
骆仲齐无言解下手表,旋过半个身面,对凌云说:「把钱和手表给我。」
「为什么!」要她心甘情愿被抢,这算什么!「这就是你救人的方法?」
「给我!」
「你们啰嗦什么东西!」白光划过,嘶的一声,凌云的脸霎时惨白,从他手臂上流出的血很快地染上她衣服。
她从没看过活生生刀刀伤人的场景,这……「你们怎么可以伤──」
「凌!」骆仲齐忍住手臂上的痛喝断她的话。「把钱给我。」
咬唇暗忍,她依言而做,把身上的钱都交给他。
骆仲齐将所有财物摊在他们面前。「这些是我们所有的一切,请放过我们。」
「哼!」街头混混抢来东西,放肆道:「要在这条街上混就要识时务,这是在教你们,知不知道!」
「知道了。」他应声,忍痛的冷汗如雨下,一直撑到那些人都离开,骆仲齐才允许自己不支跌坐在地。
「骆仲齐!」凌云蹲下身,想也下想就从衬衫下襬撕出一段布条绑在刀口上方止血。「你怎么样?」
「痛。」他老实说。
「你这笨蛋,不会打架就不要强出头,我会防身保护自己。」
「笨的人是妳!」咬牙吼出声,再也克制不住骂人的冲动。「你能像他们一样毫不犹豫地挥刀相向?看看他们耍刀的手势就该知道他们习惯用刀!能留一条命已经万幸,你还想怎么样!」
「可、可是……」从没见过的怒气让凌云断了平日犀利的口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们是在这条街长大,我们只是外来客,就算是强龙也该知道不压地头蛇的道理,难道你有自信打得过他们,动刀比他们更狠?」
沉默噤声,最后她摇头。
「唉,你没事吧?」
她还是摇头。
吓到了吗?骆仲齐按下她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你也有吓坏的时候。」
她吓到,不是因为刚才的危险场面,而是他的态度。「你好凶。」
「我凶你是因为担心你。」不得不承认,乔治的话他一开始当作是取笑他的话,并不是很认真在想,一直到刚刚听见她呼救的声音,终于证实乔治说对了一部份。他是喜欢她,但目前分不清是什么样的喜欢,将她当女孩喜欢还是当妹妹般的喜欢,这两者有待他去厘清。
「凌云。」他唤她,直到她抬头看他,才又开口继续道:「你爱到哪玩都可以,但是自己的安全要注意,这里终究不是台湾。」
「我很小心了,平常都没事,只有今天──」
「还说!」
凌云抿嘴,没有再说下去。错在她,没有强词夺理的余地。「你的伤还痛不痛?」
「要不要换你来试试?」他打趣道,但看见她吓白的脸知道自己的打趣话真的吓到她,赶紧换了话题:「幸好是我受伤。」
怎么说?凌云的表情充满明显可见的疑惑。
「妳忘了自己很怕痛。」上回光一个耳光就让她躲在他怀里掉泪,要是这一刀落在她身上,只怕她会效法孟姜女哭倒万里长城。
「你……你真的是个滥好人。」
「不。」骆仲齐否定她的话,郑重申明:「以前的我或许是,现在却不是。」
「骆仲齐?」
「如果今天不是你在求救,也许我不会爬过墙来救人。」
「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骆仲齐转移话题,没有正面回答她。「扶我起来。」
凌云乖乖照他的话做,将他没受伤的手臂环在自己肩上吃力扶起。
待两人站稳后,骆仲齐趁势收臂将她搂在胸前,低哑的声音饱含浓浓的庆幸:「还好你没事。」
说完,在凌云呆楞的时候,勾着她走。
等到她回神,人已经走出第三街,来到车水马龙的大马路。
※ ※ ※
「去接个人也会伤成这样。」迎面接待两人的乔治直呼不可思议。「齐,你去找雷克他们打架了?」
「他是为了救我才受伤。」凌云抢白。「乔治,有没有急救箱?」
「当然有。」在酒吧里打架滋事还算平常事,急救箱是必备用品。
「先泡杯热可可给她。」骆仲齐被凌云扶坐定位后说道。
「还有三明治。」看向骆仲齐,瞧见他讶异的表情,凌云难得不好意思地嗫嚅道:「我饿了嘛。」
他失笑:「也给我一份。」
「好好,统统都有。」这小俩口感情是有进展了吧!乔治先是将急救箱交给东方小女孩才走回厨房,把空间留在他们。
「我必须跟你道歉。一路上我想了很久,你说的话没错。」
「你一路上没有开口说话就是在想这个?」一路上在自我反省?这一点让他意外,他以为她不是会坦承自己犯错的人,毕竟他所看见的她气焰高张得教人无法侧目,所以无法想象她自我反省的模样。
「嗯,正如你所说,我始终是外来客,比起他们土生土长的纽约客,我还是生嫩可欺,就算学过防身术也不一定能救自己,有时候必须像你这样妥协,留着命总比没命好。」
「我也会想好好教训他们一顿。」骆仲齐忍住消毒水抹上伤口的刺痛笑说。「只是凡事要量力而为,最重要的还是要保住自己的命。」
「但是,钱被抢光了,你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办?」她知道留学生大部份都是能省就省,今天被抢的钱恐怕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
「靠这个。」骆仲齐抬起脚。
「你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凌云扎好绷带,收拾急救箱。
「我是说真的。」骆仲齐脱下鞋,抽开鞋垫在桌面上倒了倒,几张百元美钞飘飘然落了下来。
「你……」凌云傻眼。
「这就是留给自己的后路。在纽约被抢被杀的事时有所闻,不能让对方空手而回,因为这样有可能引他动手杀你,但也不能什么都让对方抢定,要不自己吃什么。」
「噗哧!呵呵呵……呵呵呵……」凌云笑不可抑:「你愈变愈像个好男人,呵呵呵……」
「我本来就是。」
「哼哼,真是大言不惭啊。」凌云目光放在桌上的钞票,用两指指尖捏起其中一张。「果然,还有独特的味道,恶……」
「凌云!」被她的表情逗笑,骆仲齐半是带笑半是恼怒瞪她。「这是我拼命省下的救急基金。」
「果然是拼命省下,『闻』得出来。」她笑。
「齐!」从厨房冲出来的乔治将两份纸袋放在桌上,神色紧张地打断他们的笑语。「你们的餐点我帮你们打包好了,快带走!」
「乔治?」
「刚才雷克来电话,气呼呼地问我店里是不是有一个在找凌云的东方年轻人,我一时不察说出口,他要我把你留住,说是要找你算帐。上帝,你怎么会惹火雷克?」
「我送他一拳。」
一句话听得凌云瞠大双眸,乔治则倒抽一口气。
「你……上帝,你竟然打雷克?」
他竟然会动手打人?凌云则是错愕这一点。
「谁要他让她一个人走在第三街。」这件事他绝不轻易原谅。
是因为她?凌云闻言,暗暗扬起浅不可见的自得微笑。
他为了她动手打雷克?
呵呵,为什么她会觉得高兴?嘻,他打了雷克。
「噢,上帝。」谁都可以惹就是雷克不能惹,那个火爆小子一动气就谁也拦不住。「快走吧!雷克正在路上,你现在定还来得及。」
「错不在我,我为何要走。」骆仲齐这时就知道要据理力争。
但熟谙雷克脾性的乔治不赞成,原因是──
「齐,雷克只要一动起手,我这家SkyPub就像被核子弹炸过一样,你听我的话先离开好吗?」
骆仲齐噤声,收好桌上的美钞,抽出一张。「三明治和热可可的钱。」
「不用不用,今天发生这种事就算我请客,赶快走吧。」
「嗯。」他点头,凌云则在他开口前扶起他,顺手拿了纸袋。
※ ※ ※
最后,两个人决定到交流会办公室去享用他们劫后余生的第一个晚餐。
走进无人的交流会,坐在办公桌上的凌云忍不住一路上辛苦压抑的笑意,呵呵呵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骆仲齐开灯,想起自己专用的置物柜里还有一件衬衫,准备换掉身上这件。
「你竟然会动手打人。」
骆仲齐困窘地盯着置物柜的门。「这有什么好笑。」
「只可惜我没有在场,要不然雷克那时的表情一定很好笑,改天去笑他。」
还去找他?「经过下午的事你还没学到教训?」
谁说她没得到教训。「我会把钱藏在鞋子里的。」
「这不算教训!」骆仲齐直摇头,气得忘了在场还有凌云这个女孩子,大剌剌换起衣服。「你真的是执迷不悟。」
「我没说要再踏进第三街,你紧张什么?」看着他光裸的背,凌云吹了口哨:「你好瘦!」
骆仲齐这才想起她到底是个女孩子。「闭上眼睛不准看。」
「都看光了就别计较呵。」她跳下桌,来到他面前。「我帮你。」她说,接下扣钮扣的工作。
难得的体贴让他有点感动。「你如果能更像个女孩不知道该有多好。」
说这是什么话!「我是货真价实的女孩子,难道你要验明正身才肯相信?」
「我指的不是这件事,而是你的个性──实在太不像女孩子。」
「是你们男生一直把女生想象成自己心目中的那个样子吧?想附和你们想法、装模作样的女孩大有人在,但想做自己的女孩子也不是没有,我就是其中之一,干嘛要随你们的想象起舞,变成那种矫揉做作的样子──恶,我宁可不当女人。」
「又在说傻话。」
「我是说真的。」凌云揪起他领口,要他看清楚她的认真。「我就是我,个性不像大多数女孩不是因为我怪、我不正常,这样的我就是我,我不管别人能不能接受──能接受,我们是朋友;不能接受,随便你要讨厌我或远离我都可以,这些都勉强不来,我不在乎。」
大掌拍上她头顶。「我不是不能接受。」他是喜欢她这样的个性的,不顾虑太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受拘束,但是有时候这样会不会变成一种我行我素、不考虑旁人感受的自私?「只是希望你能避免伤害。就像今天,我不是不同意你去找朋友,但是你也要考量到自身的安全,我今天能救你完全是凑巧,并不代表下一次也会那么凑巧。」
「你在担心我?」凌云咧开嘴直笑。
「我的确在担心你。」他承认。「凌云,自由自在或许是你一心追求的生活方式,但多少都要考虑到旁人的心情,接受你的人是你的朋友,自然会因为你的一举一动有所感受,你不能不顾,这是朋友的基本道义。」
「顾及太多就会像你一样,做什么事都绑手绑脚,很麻烦。」
「完全不顾别人想法的人是自私。」
「我宁可自私。」
「别说孩子气的话。」她如果自私就不会为洁玉那女孩的事情找上王仁拓。「妳不是自私的人。」
「我是。」
「你若是,就会放着我不管,哪还会替我扣扣子。」
闻言,凌云紧忙松手退开。
「我……」这家伙什么时候口才变得那么好?「你是因为我才受伤,照理说我该帮你。」
「别嘴硬。」
「唉。」怎么回事?他突然变得很了解她!凌云心里直纳闷。
有人了解自己的滋味对她而言很陌生,处于被人看做是特别存在、总是被特别的目光注视的她,很少遇到了解她的人。本以为他又是一个把她当成特别的女孩子在看的人,却没想到随着认识的时间愈长,他愈来愈了解她,也愈来愈不一样。
原本是只顾虑别人感受宁可委屈自己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会在自己与别人的感受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在不委屈自己的范围内考虑别人的感受,逐渐成熟起来。
相较之下,她是不是很不长进?
「不饿吗?」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骆仲齐递给她一份三明治和可可。
凌云接过,目光迷惘,表情像个天真无知的小孩子,瞅着他眨也不眨的。
「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遇上你之后。」明白她指的是什么,骆仲齐据实以告。「也许你自己不知道,但你具有让人改变自己的特质,在你身边的人都喜欢你几乎是狂放不羁的生活方式、喜欢接近你,感受你身上的气息,在这同时,也会被你傅染到一点──我行我素。」
「你说这种话好象我是病毒,传染一种名叫『我行我素』的疾病。」
病毒?只有她想得到。「你要这么说我不反对。」
「哼。」
两个人就这么静了下来,各自咀嚼自己的晚餐。
最后,凌云先开口:「我还是会去找雷克。」
「我不认为你会听我的话。」
「我喜欢他们。」凌云坐在习惯的窗口,晃动双脚,眼眸闪过晶亮的兴奋。「拥有理想的人很伟大。」
「理想?」
「他们立志成为扬名国际的摇滚乐团。」她兴致勃勃的样子好象在说自己的事一样。「雷克的唱腔有更多发展的空间,吉他手莱恩简直就是吉他之神,贝斯手班最擅长调和,鼓手莫凡斯强烈的节奏感会让人的血液沸腾,他们一定会成名,可惜少了个键盘手,我想杨凯应该可以胜任。」
「你打算设计杨凯加入?」还想从他这里挖人!
她点头。「杨凯自己也老说没人了解他的音乐,虽然他看来玩世不恭,可是私底下对音乐他可是认真的。」
「你──雷克并不喜欢你。」他介意地说。
「我知道,但是他讨厌我并不表示我就不能喜欢他。」第一次在SkyPub听到他的歌声就迷得不得了,希望更多人听见这样的音乐,哪管得了他讨不讨厌她。「遇见一个讨厌我的人也满有趣的。」
「我的名字里有个『云』字。我喜欢四处旅游、喜欢飘泊、向往流浪,随心所欲到世界各地──我上辈子一定是吉普赛人,嫌旅行的地方不够多,所以这辈子继续未完的行程。我渴望遇见不同的人,看与自己不同的人生,各国景色倒是其次,我喜欢遇见不同的人,知道他们背后的故事,这些让我觉得精采,不管是喜欢我还是讨厌我的人,我都很有兴趣认识他们。」
「一旦你觉得没有兴趣的时候──」
「我就会离开。」
「不会舍不得?」骆仲齐闻言不由得心慌。
凌云垂下头,直到一只手来到眼前托起她的脸,看见他凝视自己的严肃表情。
没有人问过她这种问题,只是每当她离开一个地方就有人怪她冷漠、怪她没有感情,从没有人问她会不会舍不得,他这么问让她不知道该怎么答。
迟疑之间,温暖的唇缓缓靠近,她回神,身子向后倾的速度赶不上唇瓣接近的速度,瞬间被含进带有热可可甜味的嘴里。
只是轻轻一吻,就让人意犹未尽。
※ ※ ※
骆仲齐退开,等待她的反应,见她没有抗拒的意思,忍不住又迎上前吻住她。
这回,他再也不客气,以湿润的舌舔开她唇瓣,探入同样有热可可甜味的芳香里深吻,吸吮共有的甜腻气息。
一吻结束,两人气息都不平稳。
「为什么吻我?」
长指将她颊边的细发勾拢到耳后,凝视让他愈来愈难以移开的容貌,骆仲齐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激动:「我喜欢你。」
才刚理解自己喜欢她的事实还分不出是何种喜欢的当头,就听见她决然说出「离开」两字,那么习惯和自然的口吻,让他有种她随时可能一声不响、决然离开纽约的错觉,这场错觉卷起的狂风将这层迷惘的烟雾狠狠吹开,看清藏在迷雾底下的真心。
他喜欢她,以男人对女人的立场喜欢她。
「我第一次被人吻。」只有吻人没有被吻的经验,凌云不知道应该作何反应才算正常。
骆仲齐回过神。「我第一次主动想吻女孩子。」
「难道你平常想吻的是男孩子?」
「凌云!」现在是什么时候还有心情调侃他!
「你是第一个能吻到我的男孩子。」平常要是有人敢动歪脑筋,都会落得凄惨下场,没人能在她没有允许之下碰她。但是她没有拒绝他,这一点她自己也觉得很意外。
骆仲齐倾身向前舔过她的唇,然后退后。「为什么不拒绝?」
「你,要我拒绝?」她迟疑问。
「我不要,或者该说我不希望你拒绝我。」将坐在窗口的凌云搂进怀里,骆仲齐情不自禁低喃:「我希望妳接受我的感情。」
「你受不了我的。我不是一般温柔可人的女孩子,我学不来体贴,也不会为了爱情改变自己什么,正确的说──我不习惯付出,谈恋爱不适合我。」
「不试,怎么知道?」知道她不是拒绝而是害怕事后的结果,他尽力说服:「我不要求你为我改变,我喜欢的是现在的你,在看清你的性格才喜欢上你,因为认识你才产生的感情,又怎会希望你变成温柔可人又体贴的女孩?」
「我不会付出。」她知道爱情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就可以圆满,更清楚自己惯于接受、吝于付出的性格。「别跟我谈感情,那会比当苦行僧还苦。」
「不试,怎么知道?」还是那句老话。「你讨厌我?」
她摇头。「我喜欢你。」感情必须坦白,但是坦白归坦白,谈感情是另一回事。「虽然喜欢你,但我不是适合谈感情的人,你会很辛苦。」
「只要我知道你喜欢我就够了。」骆仲齐难掩兴奋吻过她的唇。「我不要你对我付出什么,只要接受我给你的就好。光是你喜欢我这点就足够让我对你付出。」
「你到底还是个滥好人。」不要求她付出,只要她接受他付出的一切!他知不知道这样的恋爱谈起来有多辛苦?「别闹了。亏你年纪比我大,还说这么天真的话,傻子都知道感情不是一方付出、一方接受就可以成就的。」
「你是害怕谈恋爱,还是自知不适合谈恋爱?」
「什么意思?」一向惯于剖析别人的凌云突然变成被剖析的对象,说不惊慌是骗人的。
「如果是前者,我要告诉你不需要怕;若是后者,我会说没有人不适合谈恋爱。」所谓的怕只是因为对感情的无知萌生的恐惧,只要敢试,就不会再怕;而不适合,他也曾一度认为自己不适合谈恋爱,到最后还是情不自禁动心,喜欢上独特的她。总之不管她是基于前者还是后者的理由不愿和他交往,他都会让她点头。
既然彼此喜欢,何必为这种理由拒绝更深入的交往?
怎么样他都有话能说。「你太执着了。」凌云叹气。在他灼人的目光下,她根本无处可藏,从他的眼里她可以读出今天不管她的理由是什么,他都不容许她闪避这一段感情。
「这是我的优点。」
「令人讨厌的缺点。」她说,额头贴着他的。「我讨厌被束缚。感情就像一条无形的锁炼,每一个说喜欢我的人,满脑子只想要把我锁在他们身边紧紧的不放,那会让我窒息。」
「我不会,我要你像平常一样自由自在。再说,我根本不认为两个人要朝夕相处才叫做相爱。」
「也不能试图改变我。」她认识的情侣总在恋爱期间像变一个人似的,问原因多半是为了应和对方的要求。她不要变成那种跟傀儡无异的人。「我也不会要求你做任何改变,希望你是原来的你,我也是原来的我。」
「这我同意,只是彼此之间还是有该妥协的地方,感情的事除了原则还需要妥协,这一点你不能说不。」
「我知道。」她反手搂紧他,被他一逼,什么感情都藏不住了。「早知道就不接近你了。」
「凌云?」
「打从第一次见面就知道自己有可能会喜欢上你,偏偏老是遇见你,要不就是被扯入有关于你的事,变成现在这样,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收拾。」她嘟起唇,对冥冥中无法控制的缘份十分不满。
骆仲齐闻言,被她幼稚的表情逗笑。「顺其自然不就得了。」
「也只能这样喽。」她说得无奈,被抱她的人揉乱一头长发以示薄惩。
「我有个问题。」
「什么?」
「你怎么知道自己有可能喜欢上我?」
她朝他甜甜一笑,简单回答:「女人的第六感。」
※ ※ ※
「詹姆士。」
「老师?」棕发男同学回头看清叫住自己的人,和朋友笑闹的脸色倏地收敛,化成正经。「请、请问,有事吗?」
「有点事想和你私下谈谈,不知道你方不方便?」
难道是关于他的学分?「方、方便!当然方便!」知道自己成绩危如累卵的詹姆士要朋友先走。
待朋友走光后,他的老师开口:「我们到合适的地方再谈。」
「是的。」谨慎口气不变,詹姆士小心翼翼跟在老师后面,走进校内一处鲜少人至的谈话室。
「老师,请问是我的成绩出了问题吗?」
「这个不成问题。」老师和气笑道:「只是老师有一件小事需要你的帮忙,只要你愿意帮我,这学期的成绩我敢保证绝对让你满意。」
老师的意思是──「要我帮什么忙?」
「很简单……」老师低声在他耳畔说出这件小事。
「就这么简单啊!」还以为有多难哩。詹姆士放心地笑开。「老师放心,这点小事我一下就能搞定,但是为什么要──」
「你别问,老师只要你帮这点忙。」
「帮了之后,我这门课的学分──」
「一定让你满意,用不着担心。」
太好了!「那我立刻去办。」
「麻烦你了。」
「不会,这是应该的。」詹姆士蹦蹦跳跳离开。有了这个学分,至少他还能留在学校不会被赶出去。
只是一点小忙却能保住他的学生身份,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