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他们已经有七年没有见面了,有时会有股街动想跑到纽约看“他”,但她不能,只好继续戴著假面具留在台湾。也许在她年华逝去时,会再度见到“他”。
回想起杂志报导“他”最新的情人,呵!又换女朋友,不知道是第几任了,“他”总是周旋在女人堆中,一个换过一个,不曾留恋过,或许连“他”也数不清到底有过几个女友,而她也不曾帮“他”数过,只因不想伤心。
望向花园中的向日葵,现在是半夜,所以看不清楚,在白天时,花园会呈现一片金黄,十分美丽。她并不特别喜好向日葵,只不过是想看到光明的一面,所以才会在花园中种植向日葵。
走回房间拿起一张照片,那张结婚照是她匆匆离去时唯一带走的东西。聿好她逃离了,否则只会造成大家的痛苦。回想以前那段美好的日子,她缓缓露出笑容,那时她是多么的天真无邪,现在却有如行尸走肉般过著无意义的日子。
沈诗织回头望著卧室,目光停留在书架上,一整排八十多本的商业杂志,全都是有关“他”的报导,当大家为“他”喝采时,有谁知道成功的背后有多少泪水与苦痛?唯一知道、了解“他”的人却已离去,“他”的心二疋很痛。但是谁能忍受一个在结婚前夕逃跑的新娘?所以“他”大概已经忘了她的模样,能记得的只是她的无情吧!
做个深呼吸,沈诗织试著平稳情绪,过去的事已不能再挽回了,唯一能做的只是站在远处深深的祝福他。
想起自己在公司的绰号“老女人”,她嘲讽的笑笑,的确,无论在身心或是在外表,她都相当于七十多岁的女人,不再有爱人的能力,连笑容也变成最奢侈的动作,冷酷无情,对人毫不宽恕,但又有谁明白她的心呢?了解她的那个人是不会再相信她了
看著旭日东升,一天即将来临,把结婚照放在抽屉的最底层,用厚重的原装书压住它,不让任何人看见,因为这是她最寂寞时唯一能安慰自己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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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正刚刻意放轻脚步,他可不想一大早又要面对母亲的怒容,近来他是过分了些,常常晚上应酬到隔天早上才回到云庄,然而他也没有办法,实在不是他不想回家,只是孤零零地待在房里,他又会想起珍妮。都怪他不好,不该害怕承认爱上她,才会使她心碎离去。
根据调查,珍妮跑到美国当服装设计师,还有一个固定的男朋友——美国情圣——史凯翔。七年前他到美国找珍妮,谁也没想到他没有将珍妮带回台湾,反而救回诗织。也罢,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到纽约去带珍妮回来。他轻声笑笑,珍妮再也离不开他了。
“正刚,你昨晚又跟哪个狐狸精在一起了?”海晰板起面孔看著儿子,他实在是愈来愈乱来,每天和一些小明星混在一起,惹出许多花边新闻,现在该是他清醒的时候了!真是搞不懂他,不和大家闺秀来往,偏偏和爱慕虚荣的小明星在一起,那些明星自以为有几分姿色就卖弄风骚。正刚的年纪也不小了,她早就想抱孙子,而不是每天一大早起来和儿子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对于沈诗织,她早就放弃劝她结婚的念头了,也不知道她中了什么邪,对男人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态度,还把自己打扮成三十多岁的样子,真是糟蹋了上天赐与她的美貌。海晰叹口气,想想还真对不起死去的小叔与弟妹,连他们的宝贝女儿都照顾不好,她不配当人家的伯母。
正刚露齿一笑,知道母亲一定在等他,“妈,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儿?”
海晰冷哼一声,看著正刚,“不要扯开话题,如果我多睡一会儿,哪天你得了爱滋病我还被你蒙在鼓里……你要我怎么对得起你死去的父亲……”说著说著便要哭出来。
正刚叹口气,又来了,每当母亲想逼他娶老婆时,总会搬出已经去世的父亲,然后威胁他娶老婆,否则就不让他再进云庄。就算要娶,也要娶他所爱的女人,他的脑海中自然浮现出珍妮的身影,她给人的感觉是柔和的,和沈诗织大不相同。
“妈,你太夸张了吧,我会使用保险套,所以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得到爱滋病。如果我不幸得到了,还有诗织可以继承‘久信企业’,你不用担心公司会毁在我手中
海晰听了正刚的话,马上哇的一声哭出来,“你这个不孝子,还跟我说有用保险套,法律都有漏洞了,你以为保险套是万能的啊?它比法律还要不堪一击。你真是没良心,也不知道你的个性像谁,这么花心!你要是被女人给甩了也不用抱怨,因为你是活该!”她用手帕擦拭眼泪,还夸张的做拧干的动作,令人看了啼笑皆非。
正刚看惯了母亲的伎俩,但又不能不安慰她,不然她可会假意寻死,万一弄假成真,他就真的成了不孝子了。“妈,我知道了,我现在就是在找未来的媳妇,否则怎么会天天都不在家呢?至于我的个性,我想是遗传自爸爸,据说他以前比我还要花心,但他好运遇到了你,我就没他那么好运了,至今都还没找到适合的对象……”
海晰听到正刚赞美她,不禁破涕为笑,“你说得对,你父亲的确是比你花心,他的运气也比你好,他遇见了我,我们是一见钟情……”只要有人提起她已故的丈夫,她便会滔滔不绝的谈起以前的事,一脸沉醉在爱河的表情,连旁人都会认为她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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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诗织在房里就听到正刚在和海晰抬杠,不禁露齿一笑。她看著镜中的自己,把只有在家里才会放下的一头长鬈发盘到头上,戴上黑框眼镜,她立刻变得一丝不苟,活像个老处女。这就是她的面具,只有在家里她才会把眼镜拿下来,她要大家都敬畏她,而不是整天为了她的美貌来纠缠她,其实她会这么做还有更重要的理由——“他”!
沈诗织走出房间,看到海晰和正刚在饭厅抬杠,她优雅的走上前搂住海晰,亲她的面颊,“伯母早!”
海晰愉快的看著诗织,她一直把诗织当做亲生女儿看待,若说正刚是她的宝贝,那诗织便是她胸口的一块肉,她一直希望能有个女儿,但只生了正刚这么一个儿子。诗织和她姊姊诗轩一出生便集三千宠爱于一身,所有见到她们的人都立刻喜欢上她们姊妹俩,可惜诗织十岁那年,她的父亲、母亲与诗轩因出车祸而死亡,唯一存活的诗织便由他们收养。诗织一直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只是她从美国回来之后就变了,变得不爱说话,即使说话,也只是说一些言不及义的事。
“醒啦,快坐下来吃早餐,有烤上司和煎蛋,这襄还有你最喜欢吃的火腿,多吃点,你太瘦了。”
正刚听了立刻出声抗议:“妈,你太偏心了,只为诗织准备早点……”
“我疼你干嘛?诗织是我女儿,你又不是我儿子……”海晰马上反驳正刚,她还在生正刚的气,虽然他刚才利用她对老公的爱使地开心,但她还是不原谅他的放荡不羁,他有那么多女人却没有孩子,还真是说不过去。
诗织听了海晰所说的话直想掉眼泪,虽然知道伯母一直把她当成亲生女儿看待,但由她口中说出,感觉自然不同。
正刚了解的坐下来,“诗织是我的妹妹,那我不就是你儿子吗?”
“我没有成天只会花天酒地的儿子!你们知道别人怎么说吗?”海晰看见正刚和诗织都摇头表示不知道,她要的就是他们的注意力,见到他们的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她夸张的说:“我实在太丢脸了!幸好我从不参加舞会,否则遇到陈太太就完蛋了,她一定会得意洋洋的问我:‘你儿子到底都在做什么?每天报纸上都有他的绯闻。’害得我现在连上街都提心吊胆的。如果突然有—位记者跑来问我:‘沈夫人,请问令公子沈正刚今天上哪去了?’我难道要告诉他,“哦!对不起,我得看看明天的报纸才能回答你的问题。’你偶尔也要让我知道你上哪去了,下班之后也不回家,真不知道你在搞什么鬼?”
诗织听了直笑,白天要找正刚是很容易,但一到了晚上,要找他比登天还难,就算打电话给他历任的女友也找不到他。
正刚不以为意的耸耸肩,“我是在挑一个适合我们沈家的媳妇……”
“我不许你带那些女人回来,如果你把她们带回来,我可是见一个打一个,才不管她是不是当红的女星。我昨天无聊时,拿诗织的商业杂志来看,在美国居然有一个跟你一样不怕死,老是跟女人胡搞瞎搞的男人,他还是个华侨,我看你们可以称兄道弟了,连喜好都一样,他也喜欢和名模特儿混在—起,我记得他叫……史凯翔,对了!就是史凯翔。”
“妈,我和史凯翔不同,人家是白手起家,而我是继承祖传的家产,你怎么说我和他一样?”
史凯翔的确是一号厉害的角色,能从一无所有变成家财万贯。他以前是个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后来他父亲做生意失败,他靠自己的努力束山再起,这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因为他的事业是跨国企业,所以他的知名度也跟著打响了。说到他的长相,听说只要是他看上眼的,没有一个能逃出他所编织的情网。
诗织听见史凯翔三个字,愣了一下,随即恢复镇定,沉默的吃著早点。
“哼!我觉得一样,还有,我可警告你别让诗织太劳累,如果她生病,我唯你是问。对了!诗织,昨天我忘了告诉你,陈家兴又打电话来了,他邀你去听演奏会,你去不去?”
诗织摇头,她快被陈家兴逼疯了,他美其名是追求她,实际上是追求她的钱,也不知他由哪得来的消息,知道她手上有许多赚钱的公司及上地,所以每天送一束鲜花想要打动她的心。
在大家面前,她是一个很严肃的人,在“久信”工作已四年多了,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有些是想和她逢场作戏,有些是真心真意,但都被她坚决的拒绝了,因为“他”一直占据著她的心。
“他不是真心真意想追求我,他追求的是我的钱,我看不如让他和我的钱去听演奏会,他可能还愉快些,我只会让他倒尽胃口。”
海晰连忙替陈家兴辩解,“我看你是误会了陈家兴,他不可能那么肤浅,你应该和他交往看看,才会了解他的为人,然后再决定是否要和他交往。再说你成天把自己打扮得那么老气,任谁看见你都会倒尽胃口,人家又没有嫌弃你,我看他是真正的好青年。”
诗织用餐刀把煎蛋切成块状,“他是一个肤浅的人,我看世上再也没有人比得上他了,或许金氏世界纪录可以颁个最佳肤浅奖给他。我的打扮没什么不对,难不成你希望我穿晚澧服去上班?!”
正刚看著诗织,幸好她很清楚陈家兴的为人,不然可能又要再面临一次感情的伤害。陈家兴最擅长甜言蜜语,曾经骗过许多人,有一个女孩为了他自杀,他不仅不为所动,甚至继续行骗。
“他是个视钱如命的人,妈,如果他再打电话来,你不要理会他。至于诗织的穿著打扮,我毫无意见,如果她想穿比基尼去上班,我也不会反对。”他夸张的笑起来。如果诗织真的穿比基尼去上班,他可就一个头两个大了,根本不用工作,每天站在门口为她挡掉上门的登徒子就足以让他手忙脚乱。
诗织听了他的话佯怒瞪他一眼,让他停止夸张的笑声。
海晰低下头,“我不知道……我一直以为他是个好人,现在我知道了,人不能光看外表,我不会再理会他了,下次我会……”海晰适时住口,她可不希望诗织知道她有做媒的念头。
正刚用警告的眼神看著母亲,她又兴起当媒人的念头了,可是对象是诗织就不可以,她已经吃太多苦了,他到现在还可以肯定她是不会轻易嫁人的。如果对象是某人,或许还有一下点的机会。
“他”到底是谁,正刚也不知道,诗织从不肯谈“他”,七年前他有事到纽约,诗织哀求他带她回台湾;七年之后,他还忘不了那一幕,诗织本人二正也忘不了,母亲根本就不知道诗织在美国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也不会兴起当媒人的念头,他必须让母亲打消这个念头。
“诗织才二十五岁,也不急著结婚,你别老想把她嫁出去。”
“她是不急,但你看她,长得漂漂亮亮的,偏偏把自己打扮得死气沉沉,男人看了不吓跑才怪。你有那么多生意上往来的朋友,也不介绍诗织给他们认识,就只会谈生意,赚那么多钱干嘛;:你又没有老婆儿子,等你死了,那些钱也没用了。”
诗织开口道:“伯母,你别怪正刚,其实正刚一直都在帮我留意有没有适合我的对象,是我自己不要的,我还不想嫁人。我想缘分到了我就会结婚,你不用替我担心。一
“诗织,不是伯母爱说你,你不要老是想著工作,你应该去找映雪玩,从你回来到现在,我没有看见映雪到我们家来。她开了一间挺不错的茶艺馆,有空就去找她聊天,不要成天待在公司。你昨天不是有收到美国来的信?反正我们在美国有房子,你可以到美国住几个月,顺便和朋友联络感情。真不道知你为什么书念列一半就跑回台湾……”
海晰不知不觉的开始唠叨起来,她太久没见到映雪来云庄了,映雪是诗织最知心的朋友,十分讨人喜欢,又善解人意,说不定她能让诗织恢复以前的模样。
“妈,你太罗唆了,上班要迟到,我们去公司了。”正刚急忙起身,他可不希望母亲旧事重提,有空的时候要和她说不要再提起美国的事。
诗织看到正刚起身,也跟著站起来,因为伯母无心说起美国的事,又让她想起在美国的生活,那是她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也是最痛苦的回忆。不是她不想去找映雪,只是怕一见到她会难过得流泪。
“伯母,我去上班了。等我回来再和你聊,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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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织坐正刚的车到公司,一路上他们沉默不语。
“我下礼拜要到纽约办事情,有什么事要我帮你吗?”正刚打破沉默。
原本看著窗外的诗织转身看向正刚,“帮我到……宝宝的坟墓,告诉他,妈咪对不起他、保护不了他,但是妈咪是很爱他的。妈咪整整七年没有去看他,是为了不想见到爹地,只要爹地娶了新妈咪,妈咪一定会马上到美国去看他。”她没有哭,只是静静的陈述心中的话,她好想去看宝宝,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为宝宝取名,所以就叫他宝宝,她甚至还不知道宝宝是男是女,因为他还没成形就死了。
正刚抽著烟,“你别太难过,人死不能复生,你就当宝宝和你无缘,别太在意。你还年轻,有许多人追求你,忘了‘他’,接受别人吧,你不能一直沉浸在以前的痛苦衷,应该找一个更适合你的人。”
诗织痛苦的摇头,这辈子她是不叮能忘记“他”的,和“他”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深植在她的脑海之中,有欢笑、有泪水,再说要找一个能让她心动的人也很难,她似乎对每个男人都免疫,在她眼里,他们和女人差不多。
“有些事不是说忘就能忘……”
“告诉我‘他’是谁,我帮你到纽约去找他,我认为你必须把事情告诉‘他’,否则对你们两人来说都太不公平了!你有没有认真的想过,或许‘他’还在等你回去,毕竟你欠‘他’一个解释……”
诗织想起杂志上的报导,“他”不可能还在等待她的出现,“他”身边的女伴从来没有间断过,怎么可能还在等她!
“我可以确信‘他’没有在等我,而且我要离开前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他’不是个笨蛋,不可能等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如果你是‘他’,你会等我吗?”
正刚看著诗织,她又在钻牛角尖了,然而无论他请多少位侦探调查,总是查不出“他”,难道“他”已经在这个地球上消失了吗?还是“他”有意不让人知道“他”是谁?如果诗织这辈子都不说“他”是谁,他也无从找起。
“如果你有空就到美国去看宝宝,我想不会那么巧遇到‘他’,如果宝宝有知觉的话,他一定会很想见你,你不能一辈子都在逃避。”
诗织想著她未出世的孩子,天知道她有多爱那个未出世的小家伙,可是她永远也看不到他的模样,同时她再也不能生育了。“我也很想念宝宝,等到事过境迁之后,我会自动到美国去看宝宝的……”
正刚气她的畏缩、愚昧,“要多久?难不成要花一辈子的时间,还是再一个七年?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七年?你又能等多久?”
诗织沉默不语,她能再等一个七年吗?不!她连一年都等不下去了,以前支持她等下去的是“他”,只因为“他”还没有结婚,她就不敢到美国,现在“他”也三十二岁,也该娶老婆了,只要“他”一结婚,她就能回美国了。
“无论等多久,我深信最后二疋会见到宝宝的。”她昧著良心说:“即使要我再等七年,我还是会等下去的。”
正刚听了她的话也只能叹气了,认识她这么多年,还是第—次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有什么打算,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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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翔,你在看什么看得这么人神?”
方之介看见史凯翔手上的照片,他又想起那个逃婚的女人了,事隔七年,他非但没有忘记她,反而更加想念她;平常他总是一副花花公子的模样,到处泡妞,其实他的心襄全是她的身影,真不知道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为何能让“美国情圣”如此想念她?大概她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吧!
以前他曾和那女人相处过,她看起来很漂亮而且纯洁。在她离去之后,莉莉把她的离去全怪在凯翔的身上,其实她会离去也是出乎意外的事。
“忘了她吧!都已经分开七年了,你还这么惦念著她,说不定她早就嫁人了!你也该找个好女孩结婚,然后生一大堆孩子,省得老在受相思之苦。”
史凯翔苦笑的看著方之介,“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她还没有结婚,如果她结婚,可是会犯重婚罪的,别忘了,我们已经注册结婚了,她这一辈子只属于我一个人。她堂哥想要找我,可惜的是他永远也找不出我……我准备给她一个惊喜……”
方之介无奈的叹口气,“我想她不会喜欢你所谓的惊喜,或许会因此而恨你,你不怕?”
凯翔无谓的耸耸肩,“我就是要她恨我,她愈恨我,我愈高兴。之介,你不了解报仇的果实有多甜美,我会慢慢的品尝,你就留在美国看吧。”
方之介摇头苦笑,如果他能下得了手报仇,那他当然没话说,只是他是那么的爱她,他会忍心伤害她吗?这就不得而知了。
他潇洒的把手放进口袋走出去,“你慢慢的品尝报复的果实吧,我可不想和你一样没良心。”
史凯翔看著方之介走出去,望著手上的照片,如果现在这个画面被他的女友们看到,她们绝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商场上他素有“冷血杀手”的名号,大家说他谈起生意就变得冷漠无情,就算是谈情说爱,他还是一样的冷漠,许多女人就爱他这副“酷劲”,真不知道她们都在想些什么。放下照片,拿起他请人调查的资料。
姓名:沈诗织
年龄:二十五岁
出生年月日:民国五十七年一月十一日
出生地:台湾省台中市
就职于:久信企业集团
住址:云庄(位于阳明山)
经历:十岁时父母双亡,由伯父、伯母收留。十八岁,伯父去世,到美国纽约就读大学,与该校牧师史凯翔谈恋爱,但在结婚前夕被堂哥洸正刚接回台湾(原因不知)。回到台湾,在一家眼科治疗眼睛,眼睛曾失明长违一个月之久,出院后考上台湾大学企管系,毕业后在“久信企业集团”担任洸正刚的私人秘书,现巳升任经理。目前没有较好的男友,但有追求者陈家兴(利得企业的小开,为了钱而追求洸诗织)。其堂哥洸正刚派人调查她在美国的男友,但杏一不出结果。
凯翔放下诗织的资料,他的新娘,不!应该说是他的妻子,在台湾安然度过七年,也该是接她回来的时候了。虽然她曾逃婚,但他不打算放过她,一定要把她带回美国,让她知道,只要是属于他——史凯翔的东西,他一向不会让给别人。
七年前她走得匆忙,连放在他家的行李都没带走,或许她是故意不带走有关于他的一切,但她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忘了他们只是没有对外公布他们结婚的消息,其实他们早就注册结婚了,他有权利带他的老婆回美国,即使是用拖的也要把她给拖回来。
他按下电话按键,“格林小姐,麻烦你叫方先生进来。”不一会儿方之介又走进来。
方之介看著史凯翔,刚才还是一副复仇心强的凯翔已经恢复平时的冷静,但也只有在他冷静时才会有事情发生。
“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你要去接老婆回来吧?别忘了,你还得处理‘松曷’的事……”
凯翔懒懒一笑,果然,他的任何决定都逃不过之介的法眼,但他可不想因此而停止他计画已久的事。“等‘松曷’的事处理完后,我会搭第一班飞机到台湾,公司的事交由你替我决定,对于你,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方之介双手抱胸,扬眉道:“其实你可以等她堂哥到美国来,据我所知,沈正刚下礼拜一要到纽约来,他一定会参加查理举办的茶会,到时你和他套套交情,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和他回台湾,他二疋会尽地主之谊请你到云庄,如此一来,你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找到老婆了。”
凯翔靠在椅背上,的确,查理一定会介绍沈正刚给他认识,如果他和沈正刚套交情,到时诗织一定无法拒绝他的拜访,他还可以随心所欲的去云庄看她。
沈正刚不是个容易对付的角色,他年纪轻轻就能继承“久信”,必有他过人之处。他把“久信”管理得很好,要和他套交情可能不是件容易的事,不能让他看出他的目的在诗织,否则他一定不会让他踏进云庄一步,甚至还有可能修理他一顿。虽然他不怕打架,但也不想和沈正刚为敌,宁愿多一个朋友,也不愿多一个敌人。
现在沈正刚还不知道他和诗织的关系,如果知道诗织嫁给了“美国情圣”,那他这个“台湾情圣”大概会气疯。为了带诗织回美国,他在所不惜,没有人能阻止他。
他微微一笑,“我会考虑你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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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愉快的看著客人来往穿梭,这次他举办的茶会很成功。他看著刚由台湾来的沈正刚,一个好青年,年纪轻轻的就能掌管家族企业,以后一定更不得了。沈正刚让他想起史凯翔,两个人同样花心,也同样有才能,又都是华人,虽说少年得志大不串,但这句话用在沈正刚与史凯翔身上反而不适合。他一定要介绍他们两人认识。
说起凯翔就令他皱眉,自从诗织离开之后,他镇日花天酒地,每天和不同的女人拍拖,如果诗织不离开,他就不会和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在一起了。他们那时如果结婚,现在一定很聿福,可能也有孩子了。只可惜他们有缘无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相信诗织是爱慕虚荣的女人。
他听见女人们的叹息声就知道“美国情圣”出现了,他不知道伤了多少女性的心,但还是有人不知死活,想当“史氏王国”的女王,可惜的是国王心中早已另有人选。谁也不知道史凯翔的心被女王伤得多重,女士们一直以为他很酷,其实他是寂寞。
查理看向声音的来源,他的眼睛差点掉下来,史凯翔今天可是破天荒没有带女伴出现,大概是觉醒了,不!不可能!他想起沈正刚,不禁露齿一笑,沈正刚是诗织的堂哥,看来凯翔是有心要带诗织回美国。
他快步走向被女人包围的凯翔,那些女人一看见查理像看到瘟神一样马上走避,这都该归功于他的爱妻莉莉所赐,莉莉曾向众人表示她是查理的正妻,谁也不准抢走他,否则就给那人好看,所以女人一看到查理立刻落荒而逃。
查理揶揄的看著凯翔,“今天大概要下红雨了,我们伟大的‘美国情圣’居然没有带女友,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我得赶快告诉莉莉。是不是你想安定下来,老弟?”
“我没你想的那么伟大,我还不想安定下来,只是今天参加你主办的茶会,我若带女人过来,今晚别想耳根清静,你的莉莉可是部骂人的机器,以后你若有想骂的人,也不怕词穷,有莉莉就一切搞定了。”每次莉莉见到他,总会逼他到台湾去找诗织,她只要一开口,谁也别想要她停下来,他就曾因莉莉的话而三天三夜没睡。
查理作势欲捶凯翔,“别这么说我的莉莉,不过她的确是个骂人的人才。把她带回来,你有得到幸福的权利。莉莉说她还在等你,你自个儿仔细想想。我知道你今天会出现是有目的的,我不想问,但我希望你的想法和我一样,我会介绍他给你认识的。”
凯翔扬眉看著查理,原来他的心思这么容易猜出,连查理都看出来了,但他不打算否认,让大家知道他的计画,他可能得更容易进行。
正刚在远方注视著查理和凯翔,今天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有什么地方不对,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今天是他拓展生意的好时机,而且是他打听珍妮和史凯翔是什么关系的最佳时候,他这次来美国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告诉珍妮他爱她,如果可能的话,他会带珍妮回云庄。他眯著眼看查理带著凯翔走向他。时候到了。
“谢谢你邀请我参加茶会,查理。”
查理笑著拍拍正刚的肩,“谢什么!我还多交了你这个东方朋友呢!对了,我要介绍我另一个东方朋友给你认识,我想你们应该早就在报章杂志上认识对方,他就是‘美国情圣’史凯翔;凯翔,他是‘台湾情圣’沈正刚。”
凯翔和正刚互相寒喧一番,两人各怀鬼胎,查理看出情势不对劲,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不管他们有什么恩怨,他可不想介入,“你们慢慢聊吧,我要去找莉莉了。”
凯翔和正刚目送查理离去后,两人打量著对方,起初像是仇家般看著对方,后来才以敬佩的眼神看著对方。
凯翔首先打破沉默,“我常看到有关你的报导,我想我们的共同点就是喜爱美人。”
正刚听了大笑,“的确,我们是既爱江山又爱美人的人,虽然现在爱滋病充斥,但我还是忍不住结交了许多位女友。”
凯翔跟著大笑,“的确!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正刚看著史凯翔,这个男人一定有目的,否则不会走过来和他聊天。会不会他已经知道他和珍妮的关系?不!不可能!正刚仔细研究史凯翔,如果他不是为了珍妮而来,那会是为了什么?不可能是为了钱,他还比他还有钱。除非他要的是人……
正刚偏头一想,如果他要的是人,那他也只能要诗织了。正刚理清头绪,史凯翔住在纽约,而诗织是到纽约留学,他们有可能认识,而且关系非比寻常。正刚露齿一笑,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给找到了,他不想点破史凯翔和诗织的事,也不想现在就提起珍妮的事。
“美国真好,到处都是美女,我要是能在这裹住一辈子也就心满意足了。”
凯翔扬眉看著正刚,他到底想说什么?“台湾没有美女吗?”
“有是有,但是我妈会骂我滥交,不过我堂妹可是真正的美人,真可惜她没能来美国,否则你会知道她有多美。”正刚故意提起诗织,但不提她的名字,如果史凯翔认识她的话,一定会露出破绽。果然不出所料,史凯翔的眼神闪了一下,随及又恢复。
凯翔镇定的看著正刚,他掉进了沈正刚的陷阱,只怪自己不小心,不过没关系,现在沈正刚还没回台湾,表示他还有机会到台湾去带老婆回来。
他露出无赖的笑容,“的确是很可惜,还请你告诉令堂妹,要她保留个空位给我。”
“太可惜了,我打算今年把她嫁掉,虽然她对我的公司帮助很大,但是我总不能留她一辈子,现在正好有一个人对她直献殷勤,我看他一表人才,应该配得上她,所以我打算把她嫁给那个叫……陈家兴的,如果你有空的话,不妨也来参加她的婚礼,说不定会遇上你心怡的对象。”
正刚不理会史凯翔的话,故意放出想把诗织嫁掉的消息,想看看他是否会再度露出马脚,但他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而且看起来像是他刚讲了一段无聊的话。正刚死命的瞪著他,如果确定他是诗织的“他”,他一定会毫不犹疑上前揍他几拳,以消心头之恨,诗织为他受了这么多苦,他却不知道,还到处结交女友。
“恭喜,如果我有空我一定会参加令堂妹的婚礼,也许我真的会遇上心怡的对象。”凯翔好不容易克制住自己,刚才他差点大吼,他居然想把诗织嫁给那个混帐,真不知道他是脑筋打结了,还是存心要气他?
这时方之介刚好走过来,凯翔趁机介绍他和沈正刚认识。
方之介看见正刚和凯翔的脸色都不太好,这下他们可是硬碰硬了。之介叹口气,他可真是倒楣,才刚进来就要排解纠纷。和沈正刚打过招呼后,他看出凯翔想离开却又没有理由,看来他得为凯翔说谎了,“凯翔,珍妮在找你,我看你还是快去找她吧。”
凯翔松口气的笑笑,幸好之介帮他找到离开的借口,他对正刚笑笑说:“女人!真拿她没办法,我得回去安抚她了,再见,沈先生。”
正刚看著史凯翔优闲的离开,真想一拳揍昏他,可恶!他果然和珍妮有非比寻常的关系,先是诗织,后是珍妮,他到底想怎么样?正刚心想,总有一天他会把史凯翔带回台湾,让他和诗织见面,然后让诗织亲口告诉他一切事实。如果他爱诗织,一切都没有问题,诗织会和他共度一生,而他则和珍妮形影相随,永不分离。现在最重要的是让史凯翔离开珍妮,再设计他列台湾去见诗织,他们的确要把话说清楚,免得痛苦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