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地就看见一道青色的身影冲她奔来,越离歌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怕奔跑的东西撞到自己。
果然吧!来不及刹车的平芜直冲冲地撞上了前方的障碍物,撞得头上桑叶飞舞,“你……你怎么不拉住我?”
“你没说。”她理直气壮地道,“作为越族旅长的夫婿你必须站如松,坐如钟,走路莫带风。否则轻则跪宗庙,重则……”
“停!”又来了,这越族动不动就搬出族规,累不累啊?“我有事找你,你带我去参观越族的织锦技艺吧!”
离歌挑了道眉,无语地凝视着他,直看得他不自在地主动招认为止,“我来越州的使命就是帮武后娘娘寻找快乐,快乐的手段就是织一件凤凰霓裳给她,如今虽看不到凤凰霓裳,也让我瞧瞧越族的织锦技艺,多少有点儿了解,我比较好向武后娘娘交代。而且我也想去山上看看鸟雀,或许能凑够百只呢!”
简直是异想天开——她不理会,更加冷淡地收拾起手上的蚕丝,“你不会懂织锦艺术,看了也白看。”
她怎能如此侮辱他这个才子呢,平芜来了气,更加坚定要参观织锦,“这是我被派来的使命,你作为族长有义务陪同我前往。否则……否则我就带着阿呆去!”
“爷,不用了吧!我还有很多活没做完妮!”阿呆叫屈。
以前他只伺候爷一人,虽然身兼数职,苦是苦了点儿,还不至于累到吐血。如今他一个人要清理有皇宫那么大的离宫,那简直是酷刑,随时都有累死的可能。偏生他是那种眼睛里不能看到脏东西的人,稍微有点儿脏,他就忍不住想拿手将它擦干净,所以——累死也活该!
平芜正在赌气,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他就往外拖。难得他有如此魄力,离歌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放下手中的活跟着走了出去。转过头,她却不忘吩咐阿呆,“这里的活交给你了,做不完,我没钱吃饭,你也一样。”
丢下阿呆,他们两人一路行着,沉默是彼此的主题。
“你讨厌我。”
连平芜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他不了解嘴巴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但他就是说了。“第一次见到我,你肯用一锭金子买我那幅破掉的《凤求凰》,那时候的你很温和,就像菩萨。再见面,你知道我就是武后娘娘派来的官员,虽没有当初的亲切,却也没有敌意。如今我成了你的未婚夫婿,倒像是成了你的敌人,你好像很烦见着我。”
该夸他感觉敏锐吗?不断与他相处,她就不断告诉自己:要讨厌他,要烦他,要将他从身边赶出去。潜意识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你呢?你真的想在离宫待一辈子吗?”没人想的,即便一时冲动愿意留下来,也不得长久。《凤求凰》之后便是《白头吟》了,她一刻也不敢忘记。
被说到了痛处,平芜尴尬地别过脸不去面对,“至少我们相处一日,就愉快地度过一朝,好吗?”他温和地询问她,因为一天吃两餐的方式让他失去了争吵的力气。
她不说话,不表示意见,只是走着自己的路。走在山涧,他才发觉她的脚步比他这个大男人还要稳健。身在穷人家,他年少时没少干活,虽身为才子却缺少才子的娇气,他不知道原来自己还不如一个身份尊贵的族长。
她究竟是怎么走过这年复一年的山涧道路,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告诉他?
“离歌……”
“叫我‘族长’。”这是规矩,即使他最终成为了她的夫婿,他也必须这样称呼她。族长需要威严,惟有威严才能支撑起数百年不倒的越族。
平芜被她的严肃惹毛了,干脆闭上嘴也懒得理她。山腰间依稀出现几家人正在将织好的锦放进溪水中漂染,有位老人将染好的锦支起来晾晒,他做得很辛苦,干瘦的肌肉几乎缩成了一团——旁边的人都叫他“忘老头”,这奇怪的名字引起了平芜的遐思。
忘老头,他需要忘记什么吗?
见着离歌,忘老头支起弯曲的腰嚅嚅地唤了声:“族长。”其他人也跟着站起身向离歌低头行礼,此时的忘老头却仰起头望着离歌,开启发不出任何声音的嘴唇诉说着无法言语的冲动。
那场景让平芜无法忽略,他拉了拉离歌的袖口试探地问道:“你认识他?”
离歌先一步撇开眼睛以摇头作答:“不认识。”
在来越州之前,平芜曾经在翰林院找过有关越族的资料,据说越族的族人都住在山脚下,惟有那些外族人才以山腰聚居,这也是区分越族人的一种方式。如此说来,忘老头并不是族里人?那他的眼神怎么会如此奇怪?
“你不是要看织锦吗?快点儿看,过会儿咱们还要去山下瞧瞧。”她焦急地催促着,口气里的不耐烦让平芜有些惊愕。
他的确不太懂织锦,但这些锦比起京里那些大商家的精品竟毫不逊色,由此可见若真能织出凤凰霓裳,定是献给武后娘娘最好的礼物。
他手捧着锦细细端详,却没注意到忘老头已向离歌靠近,“他……就是你择选的夫婿?”
“第三任未婚大婿,不知是否能长久。长久又如何,五年、十年……总有一天还是会分开的。”
她冰冷甚至有些残酷的声音让平芜忍不住转头朝她望去,她这是怎么了?平日里对族人那么和善的她怎么会用那么冲的日气与忘老头说话?
“离歌,跟老人家说话要心平气和。”在翰林院待长了,他连说话都带着学究的气势。
离歌理都不理他,转身就要往山脚下走去,“你走不走?不走永远也别想看到越族真正的珍品是何模样。”
这能算做威胁吗?平芜无可奈何地跟上她的脚步,他不住地回头望向那位老人家,只见对方的脸上徜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
他们……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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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制成凤凰霓裳一定要抓到百种鸟雀吗?”
向来以书为尊的平芜难得对书本知识产生疑惑,他怕自己抓不到百种鸟雀,一辈子都无法为武后娘娘找到快乐,更无法摆脱身边这个有人性、没人情的越族族长。
越见到不同色彩的越族织锦,他越是被其精美所打动。心里不由得期盼起来,若是真的制出凤凰霓裳想必能从四品升为正二品,届时不仅武后娘娘快乐,他也会很快乐的。
做美梦,他又在做美梦了——离歌虽然一言不发,但这绝不代表她看不到他的所作所为。每当他两眼冒金光,不用说准又在做美梦呢!害得她手痒地直想戳醒他那不切实际的梦幻。
“你那是在做什么?”看他将手里的米粮撒在地上,她忍不住想要责怪他的浪费行为。
“你这就不懂了,我是在撒饵,待会儿好逮鸟啊!”
他很认真地支起竹篓编成的簸箕,再将四面八方撒下的种子汇集到它的覆盖面之下,等鸟雀落网,他只要轻扯手中的线,拽倒支撑的竹篓就好。
离歌这才发现原来平编修是真的打算逮百种鸟雀回去织凤凰霓裳,“这能行吗?”感觉成功率不大,“你既然那么想逮到百种鸟雀,为什么不发动官府的衙役帮你呢?”
他谨慎地观察着四周动静,为了不打扰鸟雀,他只得小小声地告诉她:“官府的衙役又不是成日里没事做,再说了,我这个人不喜欢自使唤别人,我若用人,一定会给那人满意的报酬。只可惜如今我手头无钱,还是自己苦点儿累点儿,能干多少就做多少吧!”
想不到他堂堂四品编修还挺有人情味的,绝非那些横行霸道的螃蟹。冲着他把衙役当成平等人来看,她决定不失时机地帮他一把。她所谓的帮,就是在他的耳边大叫着:“有鸟雀落网了!快抓啊!”
她的尖叫声吓得他赶紧拉绳,这一激动反而放跑了几只,好歹还算捉到三两只毛色不同的鸟雀,也算是小有收获。平芜将它们分类放在鸟笼里,继续布阿准备逮捕鸟雀归案。
瞧他兴致昂然的样子,离歌反倒迷惑了,“喂!你好歹也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从哪儿学来这些抓鸟、这野兽的方法?”
“你很了解中原三大才子吗?”平芜捉了一把小米撒在地上,撒出童年以小米过日的记忆。
“你可知道,中原三大才子之中,除了我,另两位都出自名门望族。那赋秋是无字酒庄的当家,无字酒庄负责宫里的美酒供应,光是宫中这一项每年便有几万两银子的收入。眼见着无字酒庄的美酒成为宫中御用,多少人花高价只为购美酒一瓶以作收藏,外界传有无字美酒,一滴一金的说法,料想所言非虚。
“钦九州家中世代为官,从先朝一直做到今朝,家中良田数万亩,乃是浙江有名的大户。他十六岁中状元,后主动归隐田园过着谋士的生活。传闻他每出一计,需千金以换。或许有些夸张,但可以想见他足以衣食无忧。”
相比之下他的日子可就惨多了,大概是被这过于宁静的山林震慑住了吧!他竟主动谈起自己的事。
“我出身贫寒,父母就是指望着我能出人头地,改变他们世代受人欺压的生活所以才送我去学堂的。说是上学堂,其实也就去了两年,后来家中实在没钱,我便买回书自己学,自己努力。你可知道,我爹死的时候只是一尾芦席裹身,为的就是省出棺材钱来供我读书。”
她不懂,身为越族族长,日子虽然不富足,但也不至于有所短缺,她无法想象连死都盼着孩子摆脱穷困是何模样。
他懂,那种刮骨之痛,他毕生难忘。“我是拿着爹的棺材钱上京赶考的,可是第一年我竟然没能高中。我真的无脸见娘,便在京城的破庙里住了下来,给人当小工赚点儿活命钱,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直到金榜题名时。”
在所有的考生中,像他这样给人做小工,住破庙最终还能连中三甲怕古往今来难以见到吧!只可惜,高中了又能怎样?
“我坐着轿子,一路敲敲打打地回到家乡,娘早在两年前就随我爹去了。我顿时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自己那么努力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爹娘过上好日子,为了摆脱贫穷——第一个理由已是不成立的一坯黄土,那第二个理由呢?
“等真的当了官,活在京里,我才明白这第二个理由是多么可笑。”他仰头长笑,笑自己的愚蠢,笑心底的自以为是,更笑世道愚人。
“因为无钱贿赂更高的官员,我被分派到最无油水的翰林院做最清汤白面的编修;因为无钱疏通官路,我处处受人排挤,久久无法迁升;因为无钱随礼,我被官场上的士大夫嘲笑;因为无钱交际,我被鄙作孤傲的才子,备受冷遇。”
还有什么是他没尝过的,当官?当官又有什么用啊?当官当到了这偏远山林抓鸟雀,堂堂才子的职责只在为武后娘娘找快乐,他居然还满心欢喜地等待嘉奖?是堕落还是腐朽,他已无从选择。
第一次听他谈了这么多自己的事,直到这一刻离歌才真切地感到她开始了解自己的未婚夫婿了,了解这个从名义上将要和她的大半生有所交集的男人。
“你后悔进入官场吗?”
“你希望我说后悔吗?”他反问,“你希望我是单纯的才子,还是翰林院四品编修?”
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无法给自己找到准确的定位。不知道是该做个清高自守的才子,还是为官不仁的贪吏。正是这番犹豫让他随礼随到手软,连当官都毫无方向。
我希望?
他的问题让离歌猛然间震住了,心中有种强烈的感觉想要和他划清界限,不想留有人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只因,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永远地消失在她的牛命里。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啊!就像活在水中的鱼和长在崖上的松,永远也听不见对方心中的语言。
“你想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与我无关。”
她霎时间的冷漠让他失落,“你这样冷漠地活着会快乐吗?”
“我的冷漠只对想要利用我的外族人。”比如:他。
平芜心中有鬼,惟有安定心神继续抓鸟,他告诉自己:对他而言怎样讨武后娘娘的欢心,怎样快点儿离开这鬼地方,怎样赚够银子置办家产方才更重要。
两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挣扎起伏,忘了彼此最初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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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望着面前的笼子,激动地直吞口水,“爷!你果然是爷,除了你,谁也做不了这么伟大的事,你的情操比天高,你的恩情比海深。”他伸手拎出一只毛色绚烂的鸟,直举到平芜的鼻尖跟前,“是红烧还是清炖?”
“炖你个头啊?”平芜拿竹笼敲他的脑袋,“这些鸟都是为了武后娘娘的凤凰霓裳抓回来的,你敢弄死一只就等于破坏武后娘娘的快乐,武后娘娘一不开心就会宰人,你就等着和鸟一起被炖吧!”他怎么会养了个这么蠢的下人,除了对银子和食物有脑袋,其它的事对他来说全是空白,名副其实的阿呆。
被爷的一番话吓住了,阿呆哆哆嗦嗦地抱紧笼子,生怕自己的小命跟着那些羽毛漫天飞舞,“爷,今儿个谁惹你了?”跟了爷这么久。别人看不出来,他还不知道吗?只消一眼,他就知道爷正在气头上。
知道干吗说出来呢?他傻啊?平芜生气地白了他一眼,谁让他没胆瞪越族族长,只好拿他当靶子。
这一路回来,她理也不理他。眼睁睁地看他迷失在山林中间,差点儿被群鸟围困。
堂堂男人那么小心眼儿干吗?她不就独自走在前方,忘了他的存在,再回头只见他在鸟羽粪飞中折腾。她在放肆地大笑过后还不是去救他了吗!他干吗小心眼地一直不跟她说话呢?
发生了如此丢脸的事,他怎么可能不生气。平芜颐指气使地嚷嚷着:“阿呆,赶紧把笼子拿到中院里,咱们好好选选。该拔毛的拔毛,该炖来吃的也别客气啊!”
“哦!”听到吃,阿呆可来劲了,将笼子逐一放到中院里,他左右看着爷和族长,不知道谁才有资格决定是将这些鸟红烧还是清炖。
我是男人,我该有风度,我不跟她计较,因为此时此刻我需要她的指点、帮助——平芜掏了拽离歌的袖口,当是率先放下身段,“去看看哪些鸟雀的毛可以用来织成凤凰霓裳。”
看他如此低声下气,离歌只好放下架子走到庭院中央,“这只……毛色太差,你想吓坏武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毛质太硬,你想戳死武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毛量太少,你想冻死武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毛色不纯,你想丑死式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
“停!”院子里四处都是鸟雀在飞,她扔一只,平芜捡一只。当怀里盛满了鸟雀和……鸟粪,他终于受不了地放弃才子风范大叫起来:“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不肯为武后娘娘做凤凰霓裳啊?用得着想这种办法折腾我吗?”
哟喝!他自己像个傻瓜似的逮到鸟就往笼子里塞,连乌鸦都抓了一对,他还有理了是吧?离歌动了气,扯着嗓子喊了起来:“有本事你自己做凤凰霓裳献给武后娘娘,不要来麻烦我!
“你看看你,你是为子我在做事吗?咱们还不都是为了武后娘娘效命,你如此挑三拣四像什么样?”
不愧是读圣贤书的爷,说话的口气都与众不同。阿呆亮起崇拜的眼神盯着他,直等爷的威严战胜族长的气势。
只可惜大势已去,他再也等不到那辉煌的瞬间。离歌的眼中刹那间盈满亮光,冷箭迸出,“你想升官发财别拉上我,我不想做让你往上爬的垫脚石,我也不能拿越族全族人的命运陪你瞎玩。”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不过是说了两句,她居然将这上升到政治角度,她到底想怎样?
既然已经说出口,离歌索性一次说个清楚,以免再兜来转去做无谓的挣扎,“朝廷对我们越族早有不满,我们所卖的织锦要比汉人多收三成的税,种桑、养蚕只能靠自己,一旦遇上灾荒不仅朝廷不会拨给救济,反而征收大笔的修堤税。就是你们这些汉人想尽办法控制我们,削弱我们。”
什么什么?她到底在说些什么?为什么她所说的一切他一句也听不懂?就像在听天外之音,感觉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朝廷……朝廷做事自有朝廷的打算。”平芜还想为朝廷辩驳,离歌已经先。步冲到他的面前拉住他的衣衫,气喘吁吁地瞪大眼睛,一副想揍人的模样。
“冷静!千万要冷静。”他一介书生,虽然干惯了农活,身体还不错,但也禁不起全族人的拳脚相加。
他越是这副熊样,离歌越是生气,“别再说那些无聊的话,你来越族不过是想剥削我们的劳动力和织锦技术。若不是你们……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失去爹。”不可以哭,不允许哭,她是越族族长,她担负着越族的兴衰,她不可以露出丝毫的软弱。
她猛地松开手,他控制不住地向后倒去,直跌在地上。仰望着她蓦然离去的背影,他只想知道,“你失去爹跟我有什么关系?喂!你把话说清楚啊!我堂堂翰林院四品编修,你怎么能随随便便推我,你不说清楚……你不说清楚我……我就……”
“你就怎么样?你敢怎么样?”她不屑地瞪着他,像在瞪掉了羽毛的鸟雀,“别忘了,我提醒过你,越族是母系氏族,在离宫的一切事都由我决定。”
他可火了,这么大的男人被小女子推倒在地,还被抵到无地自容的份上,为了堵那口气,他腾地站了起来,“在离宫一切事由你做主,出了离宫,你奈我何?”
“有种你就走啊!”她正等着这句话呢!“我做主了,批准你在三个月考察期内离开离宫。”
不过是个小女子,怎能狂妄至此?身为汉人,习惯了男人当家做主,平芜说什么也要给点儿颜色让她瞧瞧,“阿呆,咱们回县衙住,永远离开这个随时可能倒塌的离宫,我才不要当什么越族族长的夫婿呢!那等于一辈子都要坚守贫穷。”
他知道了,他全都知道了。离歌深吸一口气,平息体内淤积的惊异。她早该料到他一旦知道真相会有何反应,为什么真的面对这一刻,她竟有些伤感?
走就走吧!她不需要夫婿,从来就不需要。她是女人,女人就该照顾好自己,绝不能为了一个男人而心酸,“你走归走,我可跟你说清楚了。阿呆是你典当给越族的,你说带走就带走,你当越族是容你随意戏耍的地方吗?”
依她的意思是:阿呆得留下,而他要滚蛋?岂有此理!平芜红眉毛绿眼睛地找阿呆的麻烦,“说!你是要留在这里,还是跟我回县衙?”
面临生死关头,阿呆可是一点儿都不呆。爷身上没剩多少银子,在县衙吃住都有消耗,相比之下虽然离宫的伙食差了点儿,但至少还饿不死——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那个……那个爷,阿呆做了一辈子下人,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要忠诚。既然您将我抵给了离歌族长,我就是她的人了,她要我往东,我不敢朝西。她要我往北,我不敢……哦!痛啊!”
平芜拿起一本厚重的书直砸到他的嘴上,“少给我找理由,你以为离了你,我就活不了了?我照样活得好好的,我要气死你们!气死你们!”他孩子气地嘟囔着嘴背上考学时用的书,这就准备离开。
轰隆——
闪电伴着轰鸣的雷声一阵紧跟着一阵从他的头顶划过,真的要趁着雷雨之际离开这里吗?
“我……我要走喽!”
身后别说挽留的声音,连半点儿声响都没有。平芜不甘心地再度提高嗓门:“我真的要走喽!”
有一道比他更大,更响亮的声音拔地而起:“阿呆,咱们吃饭吧!”
吃饭?他们居然要吃饭了,那他到底还走不走?平芜很没骨气做出艰难的决定,只要他们开口挽留他吃完饭再走,他就决心不走了。
“今天吃鸟肉汤,最新鲜的鸟肉——才剥了皮的鸟肉。”
今天离歌的声音格外亲切,比鸟肉更让人感觉新鲜,听得平芜更加不想离开了。
“我……我肯定走哦!我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我……我走了!”
阿呆喝下第二碗本来属于他的热汤,扬起足以气死人的笑脸冲他招招手,“不送了,有空回来看看!”
“记得关上大门。”离歌低头喝汤,连看都不看他。
轰隆——
大雨倾盆,浇湿了平芜留恋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