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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求财 第六章 作者:于佳
    “快开门啊!赶快开门啊!”

    平芜站在县衙门口不断地拍着门板,浑身浸泡在雨水里,他冷得像掉进汤里还带着羽毛的鸟,“我是翰林院四品编修,你们赶快开门啊!”

    门“吱呀”一声开来,露出半张小鬼的脸,“原来是离歌族长的未婚夫婿啊!你找我们王大人有事吗?”

    废话!如果不是要命的事,他干吗冒着雷电交加的大雨赶到这里?

    “你好像淋湿了哦?”管家依旧啰啰嗦嗦地唠叨个不停,冻得平芜鼻涕连连,还得顾及才子形象,不停地跟他打着哈哈。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之后,管家终于看到了可怜的平芜,“你是不是很冷啊?如果你真的很冷,就进来喝杯热茶吧!我这就去通知大人。”

    “不用了。”他已经冷得快要没感觉了,估计再跟王大人寒暄一番,他就要直接进棺材用不着再活了。“我以前用的厢房还在吧?我这就回房休息,没事不用招呼我。”

    “那个……那个平编修……平编修……”管家跟在后面唠唠叨叨,平芜懒得跟他啰嗦,快步向后院走去。抬眼却见原先整齐的厢房已经夷为平地,空荡荡的场地上别说是休息的床榻,连避雨的墙角都不剩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平编修眼睛瞪得比牛大,“怎么会这样?我才几日不见,这里怎么就连栖身之地都不剩了,这也太……太不可思议了吧?”

    管家清清嗓子,慢条斯理地解释着面前的壮观景象,“平编修来了以后,王大人觉得这后院的厢房实在是破得不能见客,便狠下心来想好好修缮一番。这不就破土动工,变成现在这副样子了嘛!”

    平芜合上嘴巴,不想再让雨水冲刷自己快要崩溃的神经。他现在不求别的,只求一杯热茶,一处栖身之地,好歹不能雨夜宿街头吧!“那找另外的地方让我落脚吧!”

    这一次轮到管家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平编修,你跟我们这些下人开玩笑吧!您可是越族族长的未婚夫婿,这三个月里说什么也该留在离宫,怎么能随便跑出来呢?快点儿回去吧!要是惹火了离歌族长,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越州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每个人都怕她,都担心她会生气?哪有这种道理,居然让他这个四品官围着女人转,简直是气死天下男人了。

    “我已经决定不当这个越族族长的夫婿了,我再也不怕她了。”

    “什么?”所有的下人在一瞬间冲到了他的面前,像看着午夜魔鬼一般瞪着他,完全不加掩饰,“你竟敢拒绝族长?”

    平芜的心漏跳了一拍,男人休妻都是常事,他不过是退婚,不至于要命吧?“我就……我就拒绝她了,你们怎么着吧?我就不信她还能吃了我不成!”

    越离歌或许不会吃了他,但他面前的这些狮子绝对不会放过他。扫把、碗、碟子……所有能扔的东西全部扔了过来,毫不给面子地砸到他的身上。

    “你们干什么?你们这都是在干什么?”居然敢砸朝廷命官,他们不要命了吗?

    众人义正词严地冲他嚷道:“你敢对我们族长不敬。砸你还算是轻的呢!只要让我们看到你一次,我们就揍你一次,直揍到你向我们族长道歉为止。”

    不至于吧?他可是中原大才子,居然要遭受这样的教训,这天底下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啊?简直是……

    别简直了,还是保住小命要紧,逃吧!

    什么叫抱头逃窜,平芜终于有了最鲜明的了解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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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漏偏逢连夜雨——如今,平芜连夜雨倒是赶上了,别说是漏屋,他的头顶连半片瓦都没有。

    去客栈,他银袋里没有银子;去借宿,知道他从离宫逃离出来,不但没人让他投宿,还会锅碗瓢盆,全数出炉。

    混身淋得湿漉漉的,夜风吹过,他冷得直哆嗦。再这样下去,用不着与越离歌退婚,他便会死了,到时她可以直接升格成望门寡妇,手续简便,规格齐全。

    在黑暗中摸索,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停在了离宫的大门口。半夜三更,门怎么没上锁?不怕遭小偷吗?哦!他忘了,以越离歌族长的身份,哪个不知死活的小偷要是敢闯空门,绝对会被所有越州的百姓海扁一通,就如他现在这副模样。

    雨一直下个不停,温暖的家就在前方,要进去吗?

    凉风吹过,冷得他连连打了几个喷嚏,肚子饿得慌,连胃都感觉都在颤抖。算了,这里是母系氏族,男人软弱一点,没有哪个女子会看笑话。他就钻进厨房弄点儿东西吃,吃饱后就离开,再找个地方等待全新的一天。

    心里的这关闯过了,他连滚带爬地进了离宫,按照熟悉的方向走进厨房。哟喝!阿呆这小子还真有良心,居然留了一锅鸟肉汤给他,是不是猜到他会半夜回归啊?

    实在是饿得不行,也不管这鸟肉汤冰冷得可怕,他咕噜咕噜灌个饱。哇!味道真是好得不得了,鲜美香嫩,要是热气腾腾地喝上一碗,那简直比做个正一品还爽。人不能太贪心的,平芜安慰着自己不平静的心情。

    嫌光喝汤还不能饱,他抓起鸟肉啃个干净。阿呆和越离歌那个母夜叉还真是很浪费喛!居然只喝汤,半点儿肉都不吃,要不是他晚上偷跑回来,这锅肉可不就白煮了嘛!

    吃饱喝足,平芜识趣地打算赶紧离开,万一撞上越离歌,他可丢不起那个脸。只是,好像吃得有点儿太饱了,他竟然觉得晕晕沉沉,有点儿想昏睡的感觉。

    呼呼呼——

    他还真的昏睡了过去?离歌背着双手晃晃悠悠地从回廊的那头钻出来,正好看见他昏睡在地上。

    这小子真的很没良心喛!也不想想是谁帮他把门打开,放他这条流浪狗回家的,他居然毫不感恩,连声招呼都不打,吃光就想擦嘴走人。

    “喂!你不是要走吗?怎么到现在都不走?快走啊!”她生气地拿脚踢踢他,想借此将他踢醒,“你不是很厉害吗!干吗还要回来?现在都已经回来了,也吃饱了,还赖在这里做什么?我可没准备你的床哦!快点儿去做你的四品编修啊!”

    都这样说他了,居然一点儿反应也不给。他是不是淋雨淋得皮变厚了?离歌狠下心来拍拍他的脸颊,坏心眼儿地想要将他打醒,“喂——”

    糟糕!他的身体怎么会涌上不正常的高温?皮肤还开始涌起淡淡的五色,这分明是中毒的反应,莫非他……

    离歌走到盛鸟肉的罐子跟前,只消一眼,她就开始咆哮:“阿呆!”

    “什……什么?”阿呆睡得正香,突然被狼吼惊醒,吓得他四肢无力,手脚冰凉,“族长?旅长,你找我?”

    离歌激奋地将原先装鸟肉的罐子丢在他面前,“我不是告诉你这些山林中的鸟很多都有毒,肉是不能食用的,你没有听我的话将鸟肉全部倒掉吗?”

    “我想,我想汤喝了都没有任何问题,料想肉也不会有您说得那么恐怖。”哪有那么蹊跷的事?汤喝了没事,肉吃了就会死得奇惨,阿呆还以为这只是越族这样的蛮夷在缺乏知识的情况下养成的陋习,压根没当一回事。

    “你的坚持将会害死你的爷。”离歌让开身子露出昏睡在地上的平芜,他看上去睡得过于安静,就像……就像死了一样。

    阿呆慌忙跑到他旁边,果真感觉他正处十高热状态。完了!他害死爷了,他要去吃免费的牢饭了。

    不知道……不知道牢饭好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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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芜悠悠然地睁开眼,床幔有些熟悉,却想不起自己究竟身处何地。只记得昨晚他在最困窘的时候回到了离宫,还吃了一锅香喷喷的鸟肉汤,再然后……再然后……

    “爷,你醒了?

    阿呆?能见到阿呆,那这里就是离宫喽?他昨晚竟然睡在离宫,越离歌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岂不是得意死了?不行,不能让她继续得意下去,平芜决定立刻就离开这里。

    他掀起被子这就要下床,阿呆先一步拦住了他,“爷!你还是好好地躺着休息吧!暂时……暂时不要出门,一步都别出去。

    这是什么话?他堂堂四品官,来越州可不是为了玩的,帮助武后娘娘寻找快乐的重任依然在肩,他怎能躺在这里无所事是?

    见爷用指责的眼神看着自己,阿呆更加自责地垂下头,完全不敢对视爷的眼睛,“还是休息个几天吧,为武后娘娘办事也不在乎这几日。

    “怎么……怎么不在乎……唧唧……唧唧唧……”不对啊!平芜试着张了张嘴,发现自己发出的声音有些尖锐,叫喳喳得就像是鸟在叫唤。他清了清嗓子想再试试,结果连他清嗓子的声音都如同鸟儿喝水。

    “我……我这是……唧唧……怎么了……喳喳……”

    爷会变成现在这种样子,除了他的贪吃,绝大部分的责任还在阿呆身上。此刻他竟然还想蒙混过关,逃避责任,“爷,你这只是暂时情况,很快……很快就能恢复的,你躺在床上慢慢养着,一切都会好的。”

    他会相信阿呆,那呆子就变成他了。平芜低头想下床照镜子,却发现自己的皮肤变成了淡淡的五彩色,就像穿了一身美丽的五色衣

    这……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平芜想责问阿呆,可是张开回所能发出的只是鸟一般的尖叫。

    “啊——”

    “别叫了!”越离歌刚走进院里,就听见他“杀鸟”般的惨叫,以及阿呆的怯笑。

    她懒得安慰他的情绪,索性明说了:“你中了山林中一种名为鸟吟的毒素,它是由七种鸟混合在一起产生的变种毒。一般的猎手很难同时逮到这七种鸟,所以想要制成这种毒是难之又难。我也只是在书中看到,还从不曾亲眼见到。该说你非常幸运,一次性就凑够了七种鸟,还亲自将这种毒素对人体的影响实验给我看。你是越族的功臣,我会在记录这种鸟吟毒的同时记上你一笔的。”

    平芜被阿呆想笑不敢笑的表情和离歌刺激他的一番话气得都快冒烟了,他不好意思用鸟叫声骂人,惟有用不断变换的面部表情指责她的坏心眼儿。

    “别再瞪了,瞪死了七天之内你也无法恢复正常。就这么老实地在离宫待着吧!别出去丢丑,也别吓坏小孩。趁这段时间你正好帮我整理越族百年来的古籍,我知道身为编修,你对这方面是很在行的。”她不能白养他七天,总得给他找点儿事做,好物尽其用。

    平芜不能开口,只是一个劲地瞪着她,瞪到眼睛出血,瞪得自己有了一双鸟眼才算完。虽说她的嘴皮子坏了点儿,但卧床养病的这段时间,没有任何事比看书对他更有吸引力,看在她为他着想的份上,他就暂且放她一马,不跟她计较谋杀朝廷命官之嫌。

    只是,他依然搞不懂,为什么自己顺理成章地再度留在这里,继续做她的未婚夫婿。他的苦日子究竟何时才到头啊?

    呱!呱呱!

    那是乌鸦的叫声,不用撞见灾星,他自己就能发出那般惟美的灾难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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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无聊的他只能看书,看越族典藏的书籍,了解所有和越族有关的知识,深切体会到母系氏族是怎样的定义。

    在越族女为尊,男为卑;女主外,男主内;女人说话男人听,女人休夫男人哭——这叫什么事啊?

    平芜越看越气,越看越没劲。越离歌存心要消灭他的男性本色是不是?居然全部拿这种类似教育手册的书籍来熏陶他,同化他。也不想想,他是什么人?他的男性尊严早在二十七年的读书生涯中就被一群圣人、学究锻炼得坚固无比,绝不会轻易动摇,绝不!

    随手操起一本看起来旧得都快掉渣的古译本,他有一搭没一搭地瞄了起来。等等!那像是凤凰图案。平芜好奇地瞪大了眼睛细看着书页上的画面,虽然字迹古老得几乎不可识辨,但凭借他才子的灵气多少还能看懂一些。只见上面写道:

    “凤凰霓裳采百鹅羽翼为灵杰,染凤凰尾出百色,色明艳而纷飞,形缤纷而出众……”

    也就是说凤凰霓裳取的不是百鸟雀羽为原料,而是以百鹅的白色羽翼做底,以凤凰尾着色上彩。

    百种鸟雀和百只白鹅,这未免也差太多了吧?

    难道说……难道说越离歌那女霸王成心想整他,看着他出糗却什么也不说,只等着在背后笑开怀?

    “越离歌——”

    “叫什么叫?”离歌不满地从偏门走到他的床榻边,低头俯视着他的病容,“你皮肤上的颜色消得差不多啦!看起来不太像毛色绚丽的孔雀,到有点儿像染了色的鹦鹉。”

    “闭嘴!你给我闭嘴!”平芜毫无风度地大嚷大叫,不知道的还以为床上躺着一个八婆呢!怪不得他无礼,每当离歌在外面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都会回来取笑他一番,为自己作乐。你说他怎么能不气得孔雀开屏呢?

    离歌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是找不到机会开口,他胆敢吼她,就要做好迎战的准备,“什么叫?像你这样的男人胆敢跟女子吼,要是在我们越族早就把你休了,你还敢叫?要不是看在你是汉人,不通我们越族的规矩,鬼才会过来看你,我立刻将你丢在离宫门口,任大伙参观——染了色的鹦鹉。”

    她不说染色还好,这一说倒是提醒了平芜被怒火烧了半边的疑问。他将古书丢在她的面前,逼着她正视他的提问,“根据这书上的记载,所谓的凤凰霓裳根本不是取百种鸟雀的羽毛制成,而是褪下百只鹅的毛,用凤凰尾着色。难道这古书记载有误?”

    这是绝不可能的,种族中凡是能用来做千年记载的古籍绝不允许有丝毫的错误,更别说这本书所记载的都是有关越族兴衰的织锦技艺——他倒要看看面对事实她如何狡辩。

    她为什么要狡辩?想她身为越族族长才不屑于此呢!“又不是我告诉你,所谓的凤凰霓裳需要百种鸟雀的羽毛,是你自己这么认为的,怪不得我。”她只是没有及时纠正他错误的观念罢了。这不是她的错,绝对不是。

    平芜转念想想,好像真的如此喛!她从未直接或间接地告诉他,想要制成凤凰霓裳需要抓百种鸟雀,一切都是他自以为是地依照野史上的说法做的,这才会闹得这样的下场。

    “那……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清楚?”这还是她的不对,总之她有错。

    离歌绝不承认自己故意想要恶整他的心态,“你又没问我。”

    “你……”他气结,完全失去平常心态,索性理智全失地大吵大嚷起来,“你就是故意的,故意看我丢脸,故意让我无法完成帮助武后娘娘寻找快乐的任务,故意想让我永远待在这鬼地方。”

    对于他的第一个指控,离歌坦然承认;对于他的第二个指控,离歌承认一半,在她看来即便武后娘娘真的得到了用百种鸟雀的羽毛制成的非同寻常的凤凰霓裳也未必能得到快乐;至于最后一项指控,她可是打死都不会认账。

    怎么可能?她怎么可能舍不得他走,她巴不得他早日滚回汉人的地盘,永远别回来才好。他根本就不是合格的越族族长夫婿,因为她永远不会拥有自己的夫婿。

    “别自抬身价了,在你们汉人眼中或许你这样的才子型夫婿很是不错。但对我来说,你一点儿都不够格,我早就巴望着你赶紧带着武后娘娘想要的凤凰霓裳滚回京里,永远别在我眼前出现。”她的话是赌气,也是长久以来甩不掉的包袱。

    平芜像逮到宝贝似的,抓住再不肯松开,“这话可是你说的,正好我也不想待在这里,不如我们互相配合,早日完成武后娘娘交代的任务。之后;你做你的越族族长,我做我的四品编修。我就以做官无法长久留在越族为由,你可以光明正大地休了我。”为了永远地摆脱这一麻烦,他甚至不惜血本降低身价。

    他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岂能有挽回的余地。离歌拍着胸脯向他保证:“就这么说定了,我会全力配合你制成凤凰霓裳,之后你从哪儿来滚哪儿去!”

    “一言为定。”只要能离开这鬼地方,别说是滚,要他爬都没问题。

    阿呆站在门口听着两位主子你一言我一语地对峙,他忽然很想问一个庄重无比的问题:

    那……他到底跟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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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清晨,越离歌果然极有信用地早早等在了平芜的厢房门口。等啊等,却等到日上三竿仍不见他出来。

    “这种男人如何能娶回家?分明是懒鬼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连起床都比别人晚。”还是早点儿将这座神送回京吧!也省了她心头的一尊大麻烦。

    她指使阿呆前去拍打平芜的房门,谁让她是女子呢!按照越族的习惯女子是不能随便进人男人房间的,倒不是怕失了身份,只是不想唐突了男人——跟汉人正好相反的定论。

    阿呆犹豫了片刻,终于决定在越州这块地盘宁可得罪爷,绝不惹恼了地头蛇,还是拍门吧!他是手刚挨上门把,平芜的脑袋就探了出来,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红彤彤的兔子眼。

    他睡到现在眼睛还这么红?离歌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你昨晚在于什么?一夜没睡吗?”越族中女子就是该为男人分担烦忧,谁让女子是家里的顶梁柱呢!

    这算是她的关心吗?平芜可不敢奢望,堂堂族长压根看不上他这个外族人,“我翻了一夜的书,想多了解有关凤凰尾的事。”他不想再被她骗一次,多看点儿书总是没错的。

    “研究了一晚,找到想要的答案了吗?”她就不信,完全没有实践经验,单凭随便翻翻书就能通晓百事?

    书籍对他到底有多少帮助这要等到走进深山才能看出,平芜挎上割草药的竹篓这就准备上路。不想,离歌忽地从他手上抢过竹篓背在了自己肩头。

    “你这是干什么?”哪有男人不拿东西让女子背着的。

    离歌隔着竹篓回过头,只说了一句:“别忘了,越族可是母系氏族。”

    又来了!平芜翻了个白眼,叮嘱阿呆充当好看门狗的角色,跟在她的身后再度向山林走去。

    这一路行来,平芜督促自己多欣赏山林美景,少跟她搭讪、说话,以防山留下话柄,徒遭人耻笑。

    乍见一株酷似动物尾巴的野草,他顿时兴奋地大叫起来:“这就是凤凰尾吧?”

    离歌瞟了一眼那株遭受他口水袭击的草,随即送他一记白眼,“那是狗尾巴草!你什么眼神?就这还是研究一整夜书籍的结果?简直是……”丢人——这两个字埋在心里就好,说出来她怕自己会被他吃人的眼神杀掉,他现在的样子就已经很可怕了。

    他不想表现得那么小气,只是她幸灾乐祸的表情实在让人想伸出双手直接将她推进谷底。难道她不知道吗?他就是因为急着想摆脱她,所以才会表现得如此……如此丢人。

    离歌约莫知道他的心思,越族族规:女子不能跟男人太过计较。好吧!看在族规的份上索性放他一马,反正也不会少块肉。

    她的沉默让他更加无所事从,好在很快他们在山路上见到了熟人——忘老头。不知道是何原因,平芜单单对他的印象特别深,有一种说不出的交集迸发在两人之间。

    “忘老头,你也来山上寻找织锦的染料吗?”

    忘老头看见他们明显地愣了愣,他的目光几乎全部聚集在离歌的身上,片刻不曾离开。“呃……我随便来山上转转,你们这是……”

    “来找凤凰尾。”

    平芜亲切的回答却换来一阵惊吼——“找凤凰尾?为什么要找凤凰尾?不要找什么凤凰尾了,难道你们要将小命陪上吗?快点儿回家吧!回离宫,快点儿回去。”

    忘老头怎么会如此激动?吓得平芜差点儿转身就走,有人却比他坚定了许多,“这是我的决定,你有什么资格过问?你以为你是谁?”

    平芜还以为越离歌如此挑衅的声音只对他一人发作,原来还有比他更倒霉的人物。他假装好心地教训起离歌来,“虽然你是族长,但你也不能对一个老人这样说话啊!你瞧你,你瞧你,什么态度啊?”

    “要你管?你又有什么资格管我?”离歌河东狮吼,挑起雷霆之怒,“别忘了,你只是我的未婚夫婿,即便你是我的夫婿都无权过问我的事,更别说你还只是我的‘未婚夫婿’。”别过头,她背对着忘老头喃喃自语,“这世上惟一有权管我的就只有前任族长,我的母亲。很可惜,她已经死了,很多年前就死了。”

    她母亲死了又不是忘老头的错,她干吗如此忿忿不平?平芜想不通,却见离歌紧赶着向前冲,他没奈何只好紧追上去,却见忘老头的脚步始终深深地扎在原地,动也不动。

    走到半道,不知道是饿了,还是累了,又或者离歌是真的被气得走不动路。她停在树底下大口喘气,许久都不曾动一动。

    “忘老头,是你爹?”

    离歌全身肌肉一怔,半晌回不过神来。她无语地盯着他,随即大笑起来,“你……你开什么玩笑?你怎么会这么认为,他是我爹?我爹就是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

    平芜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理由证实自己的观点,他真的觉得忘老头和离歌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从年龄上看,做不成祖孙,当不了夫妻,岂不是只有父女可以做了嘛!

    “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多么幼稚的问题,白痴也能看得出来她对忘老头不是不喜欢,而是厌烦至极。她却只是撇撇嘴,露出无所谓的样子,“人这一生中总有几个不喜欢的人,这没什么大不了,用不着你这个翰林院的四品编修来教训我。”

    干吗动不动就把他的身份挂在嘴边,知道她很不屑他的头衔,用得着这样与他作对吗?两个互看不顺眼的男女顿时火力全开。

    “像你这种女人连自己的爹都不认,这要是在京里,早就因为不孝备受责罚。还容得你在这儿放肆?”

    “我说他是我爹了吗?你凭什么自以为是地做出肯定的决定?就像你以为凤凰霓裳是用百种鸟雀的羽毛、狗尾巴草等于凤凰尾一般自以为是。”她顶回去,气势比他还足。

    平芜也不甘示弱,“我的自以为是源自你的恶意欺骗,既然我们这么不相信对方,鄙视对方,根本用不着等到制成凤凰霓裳再分开,你现在就可以把我休了……”他转念一想,“凭什么是你把我休了,按照汉人的规矩只有男子能休掉妻子……也不对,我们尚未拜堂成亲,说穿了也就是退婚,用不着大张旗鼓。”

    “这样更好,省得我费事地找理由休了你。”

    两个人将这场战役打到了最高峰,索性谁也不理谁,彼此之间掉头就走,背对着背走向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

    围着心绕一圈,是否能面对面再度相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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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摆架子摆到他头上,平芜越想越气。他不过是好心地问她两句,她凭什么朝他又吼又叫的?再怎么说他也是翰林院四品编修,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她不看僧面看佛面,怎能如此无礼又嚣张?

    居然耍脾气耍到她头上,越离歌火冒三丈。他没事干,鸡婆地问那些事做什么?她没揍他都算好的了,他还敢叫嚣?也不想想,她可是越族的族长,威严岂容他挑衅?这种男人绝对不能做她的夫婿,否则是越族的灾难,更是她越某人的灾难。

    忿忿不平的两个人在山林中乱窜,也分不清东南西北,只想着离对方越来越远就好。

    也不知走了多远,平芜看看周围的环境,风景变得陌生,脚下的路异常崎岖,连风都变得阴森而冷竣。

    平芜不自觉地揉了揉双臂,心凉了半截。这荒山野岭之间,见不到半个人。好歹他是个大男人,遇到危险还有自保的能力。换作离歌可就麻烦了,她一个女儿家、要是真的遇上坏人,光是张大嘴巴叫嚷着“我是族长。_你敢动我一根寒毛,我就叫全族人杀了你”——管用吗?

    好吧!男人该有男人的风度,才子该有才子的气魄,即便有时候他真的气得恨不得她去死,也不能在这节骨眼上放任她不管不问——去找她。

    气也出得差不多了,离歌猛地抬头发现自己走进了山林的最深处,四周山水环绕,美则美矣,却险象环生。想她从小在山林中长大,都觉得情景可怕,更何况是平芜那个外族小子呢!再加上他又是个书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也没遇到过大危险。将他独自放在这陌生的山林中,等于送他去死。

    好吧!她是越族的旅长,该有族长的风度和女人的气魄。族规有云:遭遇危险,女子当扶助男人以度艰辛,绝不可逃避责任,不负担当——去找他。

    几乎是同一时刻,两个人掉转头向来时的路摸索着前行,期盼能在猛一转身间看到对方的身影。

    也不知道究竟走了多久,平芜越来越没有信心是否能找到离歌。天色越来越晚,风吹过让人备感寒意。有一瞬间,平芜真的很想调头回去,再不找她。下一刻,他想到了那个夜晚。

    在他最彷徨、最无助的时候,在他的《凤求凰》被踩在别人脚下的时候,是她出面替他解围。也许她不是金菩萨,但她绝对是只凤凰,有着独特的美丽。

    急迫地想要找到她,平芜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上。他最爱护的手被擦破了一层皮,血混着污水不断地往下滴,不觉得痛,却吓住了他。

    右手捧着左手,他紧张地四处望着。不是因为身体的痛觉,而是来自心中的恐惧。害怕离歌会遭遇同样的状况,更怕她迷失方向哭在山林角落。

    “离歌!离歌——”他不想叫她“旅长”,因为族长只是她的身份,却不是她。

    糟糕!离歌心中涌起无限担忧,不知道平芜现在身处何方,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遇到什么危险。如此大的山林,他一个书生,会发生怎样可怕的事情,实在难以预料。

    “平芜!死平芜!”死平芜你可千万别死啊!眼见天色越来越沉,离歌跌跌撞撞地向前摸索,内心中不断地向越族诸位尊神祈祷,祈祷他千万别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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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呜——”

    哇噻!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从何处蹦出一只斑毛大虫。它一张一合的血盆大口似乎要将她整个吞下去。

    老虎?她怎么忘了,山林中是有老虎的,还是那种见到人就会自动分泌口水的老虎。完了,说不定它的腹中已经装进了完整的平芜,这下可好了,只要她也走进它的腹中,就能轻松地找到他了。

    早知道他英年早逝,命中注定死于猛虎口中,她就不跟他吵架,也不故意气走他了,离歌现在后悔得简直要哭了。

    如果可以……如果他还能活着回来,她一定再也不跟他吵架,就是让她跟着他过一辈子,她也认了,这还不行嘛!

    “平芜!我对不起你,我不该跟你吵,不该想着要用这种方式赶走你。是我的错,全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你现在还好好地活在人世间,不会死在老虎肚子里。”这时候该怎么办?哭泣吗?越族有规定,女子是不能哭的。那她该怎么办?去死吗?

    “我……我还不想为你去死啊!我还年轻,还担负着越族的命运,我暂时还没找到族长接班人,要是这时候走了,越族的未来可交给谁啊?我不能死。所以——你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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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什么死?为什么你不能死,我却得喂老虎?”平芜火大地从树阴深处钻了出来。

    为了找到离歌,他在山林间跌得头破血流,好不容易才找到她,当头听到的就是她诅咒他去死。

    他到底哪里惹到她了?明明可以回家睡大头觉,他却情愿留在荒山野岭间,冒着被老虎吃掉的危险前来找她。他甚至暗自发誓:只要能平安将她找回,他就绝不再跟她吵架,甚至委屈自己留下来娶她——她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咱们需要理论一下!”他强调,用他才子的声望和名誉,“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真的存在很大的问题吗?首先,我想知道,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我?竟然讨厌到希望老虎吃掉我的份上,还有……”

    别“有”了,老虎已经张开血盆大口渐渐向他靠近,再“有”下去,他的小命就没有了。

    平芜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他想向离歌求救,可是眼见着老虎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吓得失去神志,在向后退的过程中不断地朝老虎喊话:“我是平芜,我是翰林院四品遍修,我是中原大才子。”

    老虎可不会因为你身份尊贵就放你一马,即便它真的以权贵定食谱,也要想教会它听懂人话才行。

    大概是被逼急了,平芜不断地向后退,直退得无路可退,他大声地朝老虎喊了起来:“我的肉一点儿也不好吃,难道你没有听过吗?小孩的肉比老人的肉好吃,女人的肉比男人的肉好吃,所以……”

    “所以你还是转回头来吃我的肉吧!”离歌替他接下末尾的话。瞧他说得信誓旦旦,好像他常吃人肉的样子。看来,族规上的话果然很正常,男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只想着如何逃跑,所以女子要照顾男人——这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族规上就是这么说的。

    依照族规,离歌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老虎!老虎,来吃我啊!老虎……”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伟大的人,这一刻平芜也不得不敬佩起她来。做族长……应该说做人做到这份上,她不是菩萨,也会被当成菩萨的。

    “你……你放心地去吧!越族的事有我担着呢!”他很有义气地冲她挥一挥手,仗义地将她送往老虎口中。

    看吧!这就是男人,族规是伟大的经典著作,再不会记错。在对抗外敌人侵的现在,离歌懒得跟他啰嗦。

    “老虎!过来啊,老虎呆呆!”

    你说人家呆,人家怎么会愿意亲近你——那只斑毛大虫与平芜杠上了,分明有人愿意提供食物,它还就扒在他的身边不肯离开,贪恋着他的肉体芬芳。

    “救命啊!离歌,快点儿救我!”自尊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平芜再也顾不了男人的尊严,大声向离歌发出求救的呼喊。

    眼见形势紧迫,离歌从兜里掏出石头一般的东西,刹那间周道被一股莫名的香气席卷。她将石头向老虎砸去,准确地砸在它的背上,下一刻老虎像见到高强的猎手似的,疯了一般逃得无影无踪。

    哇!这是什么功夫?简直太厉害了!

    平芜从地上捡起那块看似寻常的小石头,还不住地握在手里玩弄着,“这是什么东西?居然这么厉害,往老虎身上一丢,居然就能吓走那样的庞然大物。”

    他歪着头搜索着所有关于类似这种石头的信息,“据书上记载这种石头似乎叫‘闻秀石’,应该没错,书上的确是这么记载的。”

    现在知道发表高论了,刚才干什么去了?居然吓得建议老虎拿她当晚餐,虽说他是一个男人,本来就该由她来保护,但他未免也太没人情味了吧!枉费她这么晚不回离宫睡大觉,竟然在这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深山老林里瞎转悠。

    巨大的怒气逼得离歌冷眼瞪了他片刻,这才漫不经心地告诉他:“这的确叫‘闻秀石’,只可惜此‘秀’非彼‘秀’。你是才子,该知道‘臭’在古书中念作‘秀’,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闻臭石’。”见他一脸不相信的表情,离歌忍不住将他一军,“不信?你将握过‘闻臭石’的手放到鼻子上嗅一嗅。”

    这一嗅可不得了,平芜被那股巨大的腥臭味恶心地当场吐了出来。他绕到一棵大树的旁边,倚着树干大吐特叶,简直要吐得肝肠寸断。

    “怎么会……怎么会这么难闻?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从书上看到的‘闻秀石’啊!”看到他这副惨样,离歌甭提有多开心了。也算是解了气,消了恨。

    族规有云:男人天性小心眼儿,女子切不可与男人计较——如今仇也报了,气也消了,她大气地放他一马。

    “快点儿回离宫吧!都这么晚了,要是再出现一只老虎,可没有第三个人替你去填老虎的口。”

    用得着使用如此损的话来糗他吗?若不是形势危急,他怎么会犯下暂时性丧失男人原则的巨大错误?换句话说,若不是形势危急,又怎能看出原来他竟是如此缺乏担当的男人,真是太丢脸了。

    瞧出他神色黯淡,离歌却不想让他被这件事所困扰,她走上前拉起他,“走啦!走啦!”

    不小心碰到她粗糙的手背,平芜吓了一跳。那手像极了他母亲的手,同样是为了生存不断地磨砺,直到手变得痕迹斑斑,再不复当初年华。

    他无意识地握紧她的手,想要拿到眼前仔细看看。这一看,却让离歌浑身不自在起来,“一个大男人握着女子的手抚来看去,成何体统?”

    什么时候她竟然计较起男女之别来了?平芜呆呆地望着她,只听她说:“女子看男人的身体是理所当然的事,可男人在女子面前就该摆出应有的庄重,难道你爹都没教过你吗?”

    天呀!他怎么又忘了,越族是母系氏族!母系氏族!

    不准他碰自己,她反倒握住他的手,想要引领他走出山林。平芜才不接受与长久以来所接受的伦理相悖的规矩喊他甩开她的手,想要独自离去。

    两个人手臂摩擦间,平芜的身体直直地向后倒去,倒进树丛中。怎料树丛立于山崖的旁边,丛丛交叠的叶子无力承担他的重量,眼看着他就要越过树丛掉人谷底,一只瘦小却充满痕迹的手向他伸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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