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 >> 古代,大陆 >> 青梅竹马,患得患失 >> 芳卿无双作者:金吉 | 收藏本站
芳卿无双 page 20 作者:金吉
    “根本没有这回事!”他抓住她肩头,“谁敢这么说?我割了他舌头!”一旦事关明冬青名节与安危,他便无法再假装自己不在乎她。

    他为了护她的名节费了多少苦心?虽然要她假扮他的男宠,让他们之间变得更加复杂,元胤昀承认自己不该一时昏头想出这种大胆而危险的计画。

    真是一时昏头吗?他心里另一个声音突然这么问自己。

    也许他根本只是找借口纵容自己想和她亲近的欲望罢了!

    “我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想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我只想要你一个!”

    这句表白猛烈地冲击着他的心房,让他几乎无法自持,无法再一过自己冷静以对,“青儿……”他困难地开口,却惊觉小丫头已经难堪地掉下眼泪。

    元胧昀所有的抗拒与坚持,立刻跟着那一滴滴的泪水融化。

    她一个女孩儿家,要费多大的勇气才能把这些话说出口?和她比起来,自己简直像窝囊废一样!

    元胤昀伸手揽她入怀,一接触到她柔软的身子,她的气息终于近在咫尺,他才明白他早已渴望她许久,久到像守候了一千年,如果不是命运太残酷,她值得匹配更优秀的男子,而不是一个毁容的他。

    终究,他只能叹息,继续自困于这世人看来可笑至极的枷锁之中,只是这一回,他逼自己说出真心话。

    “青儿,我答应你,无论你的人,你的心终究属于谁,这一生一世,我将只守着你。”不想让丑陋的自己占有美好的她,但他愿意,也心甘情愿一生只爱她一个,所有的一切也只给她一个。

    明冬青将脸埋在他胸口,温热的泪浸湿了他胸前的衣襟。

    原来,只是被动地爱着,无法让心爱的人接受自己的爱情,会这么难受。

    但眼前她只能耐心和他耗着,但愿终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第7章(1)

    在麒麟城,人人都知道元府有个小公子,却极少有人能打探到他的来历,只知他是元家的亲戚。

    然而以元家首富的地位,想和这位小公子结识者自然不在少数,尤其大凡那些含金汤匙出生的纨绔子弟,哪一个年少时不爱结交一群狐群狗党到处吃喝玩乐?

    只不过一来元胤昀对明冬青管得严也守得严,二来明冬青跟那些酷爱上馆子和青楼的纨绔子弟也很难有所交集。

    在自家的地盘上,元胤昀极少束缚明冬青,允许她可以不让下人跟着到走走逛逛,毕竟城里哪一条街上没有元家的铺子?

    除非和元胤昀出门,明冬青不爱上馆子,她平日最爱的反倒是在天蒙蒙地亮时——那些被惯坏了的公子哥儿们应该都还在被窝里头梦周公时,明冬青通常已经梳洗完毕——开开心心地踏出元府,逛逛大清早的市集,大半这时候只有那些贩夫走卒在街上活动。

    若有人说这时候的市集有什么好逛,明冬青绝对第一个跳出来反驳。有些平凡中的美味,还真的非得赶个大清早才遇得到,周大娘的手艺虽好,但在元府,一顿饭的排场还是十足的奢侈华丽。

    明冬青经常光顾的小摊子,包括城东那家清粥小菜,天没亮就坐满了清早赶集或下田的小老百姓,她通常点两样小菜,有时是豆腐乳或油条蘸酱油,有时来一盘老板娘让人赞不绝口的腌菜心或炒萝卜干,越是简单滋味却越教人感动,酥脆的油条沾上少许酱油,再喝上一口清爽且热呼呼的白粥,一股让人舒坦不已的暖流立刻打从心肺蔓延向四肢百骸。

    若再配上腌菜心,用胡麻油、乌醋、香菜、辣椒和酱油腌得通透,又酸又脆的,配粥配饭都好,下酒也极受欢迎,如果不是想留着肚子吃其他的,明冬青还真想吃上十几碗。

    再来是隔壁的豆腐脑,元胤昀爱吃咸的什锦豆腐脑,洒了虾米和葱花,光看都让人嘴谗,她则偏爱加了姜汁的甜豆腐脑,有时前一天夜里想着那味道,肚子就饿了。

    还有街口的张记包子馒头,大清早出笼,那朴实香甜的气味就教人招架不住,明明吃饱了也觉饥肠辘辘。

    林林总总,明冬青还真想不出不在大清早出来走走逛逛的理由,何况这时候万户尘烟还悄悄地睡着,所有的吵闹都有一种朴实清爽的气味。

    吃完清粥小菜,她随意走走逛逛,决定肚子还有点儿空,再来碗豆腐脑正好,这时街角一阵吵闹,一群人像追着什么住这儿跑来了,一路上还闹得两旁开铺的、没开铺的小贩鸡飞狗跳。

    “猪跑啦!”

    “快抓住它!”

    “这里还有一只!”

    明冬青还搞不清楚状况,就觉得眼角有什么庞然大物跑了过去。

    这时无论是小贩或客人,手脚不利索点的可就倒霉了,而誓死护着豆腐脑的明冬青,贴着一户人家的墙站着,就这么看着几头猪把清早的市场搞得人仰马翻,觉得有些好笑。

    这一个上午,大伙儿忙着逮猪,或忙着把摊子恢复原状,虽然是飞来横祸也得认了。

    明冬青吃完豆腐脑,街上一片狼籍,她决定走小路回去。她不怕躲在暗处的地痞无赖敢找碴,胸前的白虎玉佩在这座麒麟城里,可能比皇帝令牌更好用——当然吃饭还是要付钱的。

    小巷无人,旁边的人家或出门或没醒,安安静静,倒是让她撞见了个小家伙。

    她瞥见一条卷溜卷溜的小猪尾巴和圆滚滚、胖嘟嘟的猪屁股,灵巧地消失在一户人家摆在外头废弃不用的竹粪子里。

    “哈!”明冬青玩心大起,放轻脚步,准备来个“瓮中捉猪”!

    小猪仔显然是听见人声才躲起来,明冬青蹲下身,果然看到一双无辜的小眼睛,楚楚可怜地与她对望。

    “五花肉!”五花肉最好吃了!

    小猪仔只能无助又惊恐地,看着嘴角几乎要淌出口水来的明冬青朝它伸出了魔爪……

    这就是明冬青与小猪仔相遇的经过。

    “所以呢?”元家大厅,元胤昀抱着胸,他觉得太阳穴叉开始隐隐生疼。

    “拜托你!”一人一猪——明冬青捧着小猪仔,又端出讨糖吃的绝活。

    “要吃猪肉,用不着养一头猪。”

    “我没有要吃它。”相逢就是有缘,既然有缘,怎么能吃呢?

    元胤昀忍住翻白眼的冲动,“你想养宠物,有狗,有猫,或者鸟也行。”谁会养一头猪?还是头肉猪!

    “可是我就是找到它啊!”她没找着狗,没找着猫,没找着鸟,就是找到一头小猪仔!

    “你可以把它还回去。”

    明冬青双眉下垂,嘟起小嘴,两眼更是水汪汪地看着元胤昀,“还回去它会有生命危险!你忍心吗?”

    元胤昀在心软与不爽间挣扎。他的府里为什么要养头猪?这太可笑了!

    “求求你!”这会见连小猪仔也发出哀鸣。

    “它很臭。”

    “我马上把它洗干净!”明冬青不等元胤昀回答,蹦蹦跳跳地冲出大厅,给小猪仔洗澡去了。

    他能反悔吗?看来是没办法了。他这个一家之主,只要一碰上这丫头就没辙,还真是越来越威严扫地了。

    明冬青还真的把小猪仔洗得干干净净,没洗过澡的小猪仔怕得不得了,和明冬青玩起了官兵捉强盗,结果一干婢女、小厮都给抓去搅和,弄得大伙儿人仰马翻。

    为了让大家一眼就明白此猪地位非同小可,她还在洗干净的小猪仔头上用红锻带绑上一朵彩球,红艳艳的彩球几乎比小猪仔的脑袋还大。

    “它叫啥名字?”元胤昀瞧她乐的,都懒得泼她冷水了,只是话问出口他又后悔了,总觉自己跟这丫头一样犯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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