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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地方见 第二章 作者:卫小游
    「你真会演戏。」他笑我。「明明不甘愿,还说得像发自真心。」

    我咯咯笑地回敬他一句:「你还不是一样,我可听得一清二楚,是谁说的,祝你们永浴爱河?」

    他勒住我脖子,道:「你听错了,爱河的水那麽脏,我才没那麽缺德叫人去跳。」

    我抗议地双手挥舞。「还说你不缺德,你要跳爱河,自己跳就好了,干麽找人陪你一起跳。」而我,就是那个被拉著跳河的倒楣鬼。

    「嘿嘿,有伴才不会寂寞啊!」他松开勒住我的手臂,端起吧台上的酒杯豪饮。

    寂寞……我对它有著特殊的感度。

    他就坐在我身边,我看著他豪饮的姿态,笑了,觉得挺不真实。

    我竟然这麽随便,跟一个初次见面、连名字都不晓得的人单独来到酒吧喝酒。

    在婚宴,硬著头皮敬完酒以後,他拉著我离开了现场。我很感激他没有把我丢在原地,否则我真不知该何去何从。

    我们拦了一辆计程车,就到这家地下酒吧来。他似乎常来这里,我看见他跟酒保有说有笑。

    他帮我叫了玛格丽特,自己则叫了伏特加。

    我抗议,他笑了,吩咐酒保也给我一杯伏特加。

    我也要醉。醉一次,把今晚的一切都忘掉,明天再做一个焕然一新的齐亚树。

    我捧著酒,浅浅尝了一口。只一口,就辣得我蹙眉。

    第一次喝烈酒的我开头呛了几次,他皱著眉看我,那双眼好似在陈述著一句话:啧,有够没用。

    我不甘示弱,硬是灌下一大杯烈酒。这回呛得更厉害了,五脏六腑仿佛都燃烧起来。我的胃热烫得难受,但奇异的,随著时间过去,难受的感觉渐渐消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飘飘然、仿佛在云端的奇妙感觉。

    好舒服啊!原来酒精真的有浇愁的用处。

    我放下身段,与他如此肆无忌惮的调笑,大概也是因为有酒精在体内挥发的关系吧。

    尽管从一开始遇见他到现在,不过短短几个小时,但我已认清楚他这个人正是那种典型「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草包男,一身昂贵的西装所包裹住的,不过是一个恶质的灵魂。

    但这个「恶灵」却让我没有任何负担——因为我们不认识,又有类似的境遇,我若情不自禁哭了,他不会笑我,我很放心;他若敢笑,我同样可以嘲笑回来,报一箭之仇。但没必要……已经受伤的人何必再去揭旧时的疮疤?嫌疤痕还不够多吗?

    我大概真有些醉了,身体失却了平衡,一直摇晃。

    一会儿倾向西,一会儿倾向东。

    在我往後倾去的时候,一只手掌从背後托住我。

    他的脸靠近过来,鼻息喷在我脸上,同样是浓浓的酒味。

    「醉了?」

    「大概吧……」我意识一阵清楚,一阵飘忽。

    「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嗯,我想想……」我皱著眉,努力想著我住处的地址,但脑袋昏昏,实在想不起来,末了,我放弃。「忘记了。」我说。

    我有点想睡,便合上了眼。

    「喂喂,你还不能睡。」

    他推我、摇我,但我没力气理他,此刻我只想睡。

    恍惚里,好像听见他跟酒保交谈了几句,我不清楚他们在说什麽。一会儿,我腾空起来,感觉好棒,好像在云端上,但我又有些怕摔下去,所以我很自动的攀住离我最近的一根大柱子。

    噢,这根柱子还挺暖和的,我心满意足的攀住它,在云端上飞。

    不知过了多久,我陷进一朵好软好软的大云里,但柱子突然不见了,我有些惊慌,勉强睁开眼。

    一条湿毛巾突然覆在我脸上,粗鲁的在我脸上乱抹一通,我顿时清醒了些。

    我看见那个陌生的男人,但周遭的环境已经改变,不是在酒吧里。

    「这是哪?」我还晓得要问。

    「饭店。」他回答我。

    他又拧了把毛巾,这次是抹他自己的脸。

    抹完後,他丢开那条白色的毛巾,在我身边躺下来。

    我这才发现我不是在云上,而是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走开,别靠我这麽近。」我排挤他。

    他起先是不动如山,後来我开始推他的脸,他不耐烦地低吼一声:「烦死了,给我闭上眼睛,睡觉。」说完他又闭上眼,脸埋在一只枕头上。

    我想他是累了,他的疲倦都写在眼下,我瞧见了。

    我不好意思再吵他,可我又想:可以吗?这样子……跟一个陌生人共躺一张床,恐怕不太好吧?

    我半睁著眼,看著天花板,想到过去的种种如今都要抽离出我的身体,渐渐遗忘,心里顿生某种不知名的情绪,有点哀伤,又有点释然,但都很不踏实。

    均匀的鼻息从身旁传来,我翻转过身,看见他的睡颜。

    他紧闭著眼,那张老爱说一些不中听的话的薄唇微微张开,呼息中带有酒气。

    像个大孩子一样。

    原来外表再怎麽刚硬的男人也会有这样放松的时刻。

    他的轮廓鲜明,五官出色。

    我不禁好奇起他所经历的是怎样的情伤。

    我伸手摸他的脸,他没有醒,我更肆无忌惮的用手去感觉他脸上的每一个线条,揣想男人的心灵世界。

    我不懂男人。

    就是不懂,所以家豪才会离开我吧,因为我不懂他。

    此刻我有种同病相怜的心情。

    突然觉得好寂寞,我叫醒他:「喂,你醒醒好吗?」

    连续叫了几次,他才苏醒过来。他揉了揉惺忪的眼,乍然在黑暗里见到我,他似乎忘了我这个陌生人是谁。

    他叫我滚,说:「我今天没兴趣。」

    没兴趣?真不晓得他把我当成了什麽。

    我提醒他:「你带我来的,忘了吗?」

    他仿佛有了点印象。说:「是吗?」

    我肯定他的疑问,见他眼皮又合上,我连忙又推他,怕他睡了。我需要人陪伴。

    他勉强又睁开眼,眼里透著不耐烦。

    「喂,陪我。」我说。我讶异我怎会这麽说。大概是喝了酒的关系吧,我脑袋有些混乱。

    「别烦!」他冷硬地拒绝,并且翻过身去睡。

    我挨上他的背,摇晃他。「不要睡啦,陪我说说话。」

    他卷起床上唯一一条棉被蒙住脸,不搭理我。

    渴望著人体的温度,我不顾羞耻的贴住他的背。

    「棉被分我。」

    他被我烦到火大,索性把整条棉被扔给我,自己抱著枕头,蜷著身体睡。

    我得到了棉被还觉得不够,我把棉被分一半给他,跟他交换条件说:「陪我说话。」

    他没有反应。

    我则当他听见了,自言自语:

    「他是我第一个男朋友,我真的信任他……」

    我开始叨叨絮絮地把过去我跟家豪的交往经过一点一滴地向他倾吐:

    「我们第一次约会是到淡水,那一天傍晚突然下起了两,我们都没有带伞,被雨淋得一身湿,风一吹就冷得直发抖。家豪他怕我冷,将我抱进他怀里,用他的体温温暖我,那时候我页的觉得自己好幸福,我甚至认为这幸福能一直持续下去,直到,直到我们都老得不能动的那一天……」

    我一直讲一直讲,讲到喉咙乾了、哑了还停不下来。

    不晓得为什麽,我想让人知道我曾经爱过,我很怕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後说不定连自己都不能够确定我是否真正爱过一个人。

    我边讲,眼泪忍不住边流下来。

    我讲到分手的那一天,家豪送我的那条蓝宝石项链。

    我说:「如果早知道那是分手的礼物,我就不收了……」

    我知道我又哭了。

    一只手臂突然横了过来,揽住我的腰,将我抱进一具温暖的胸怀里。

    暖意随即包围住我全身,我不再颤抖,依偎著那具陌生的胸怀,停止了断续的抽噎和我几乎以为即将要流乾的眼泪。

    我捉著他的衣襟,问说:「你呢,为何她不选你?」

    他抱著我,似乎没有回答的打算,正当我这麽想的时候,他开口了。

    但我怀疑他曾经说过话,因为他的声音低沉沙哑,轻得像一片在春天随风飘舞的白棉絮。他仿佛是这麽说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够好吧。」

    不晓得为什麽,他的话令我有些鼻酸,或许这正是天涯沦落人大多能够互相怜惜的缘故吧!某一方面来说,我们有著共通的心灵。

    家豪不爱我,也许也是因为这原因

    而一个人要承认自己不够好,需要勇气。

    我伸出我的手,抱住他的腰。

    他也抱住我,互相依偎取暖与舔舐伤口的感觉让一切不踏实的心情渐渐得到平复、补偿。

    我在他的拥抱里渐渐睡去。

    从前我一直很难睡得安稳,但奇异的,在这个陌生人的怀里,我好像找到了我一直在追寻的、某种我还不知道那究竟是什麽的感觉。

    这感觉,令我异常心安。

    §§§

    早晨,秋阳从未拉紧的窗帘缝隙透了进来。

    我醒过来,偌大的床上只有我一个人,没留下任何一丝有其他人曾经存在的痕迹。

    显然,他走了。

    我与他只是偶然遇见,不曾有过念头要认识彼此,所以以後大概也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

    我低头打量自己——

    身上的洋装绉得像一团咸菜乾,头发也像个疯婆般披散著。

    宿醉延续到今晨,我揉著额际企图减轻头痛,但显然没什麽用。

    我挣扎著走下床,到浴室做了简单的梳洗。经过水蒸气一番蒸腾,四肢百骸感觉精神许多。

    回到床边,发现我的小提包就搁在床头柜上,我怔愣愣的在床边坐了好一会儿,细想昨晚所发生的一切。

    尽管醉酒,但我隐约还记得某些片段。许多画面在眼前闪烁而过,认真想捕捉,却无法完整的拼凑。

    微凉的风从半敞的窗子吹进来,我起身将窗帘拉开,看著天空的云朵与骄阳。前阵子灰蒙蒙的天气已经转晴了,现实与梦境不断地交错重叠,一切都显得不真实。

    我抚著额头,幽幽叹息一声。

    是否昨夜的经历只是另一场梦?

    §§§

    走出饭店,室外的阳光和煦地照在我身上。

    我看著闪烁在身上的光辉,突然觉得应该要打起精神来。

    是啊,天地万物是这麽样的美好,我为何不能保持开朗的心情来欣赏呢?

    只不过是一次失恋,总不能老在追悔过往的回忆,我该认真地计画自己的将来才对。

    於是我下定了决心要好好地一个人过。

    我打电话到出版社请了一个礼拜的假。

    我觉得自己需要出去走走,转换心情,摆脱掉过往的阴霾与不堪。

    出版社正缺人手,本不欲放行,但我请假的决心坚定如山,老编拿我没辙,批了我三天假,还嘱我尽快归队。

    我可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他有多器重我,他不肯放行,只是因为社里的工作量太大,人手又不足,新进员工大多进来不到一个礼拜便喊吃不消,纷纷走人,再加上经济不景气的关系,薪资大大缩水,很多老手乾脆退休回家给老公养,不愿再卖命……种种因素凑合著,我又有去意,突然间,我这只不老也不菜的中鸟在老编心中的地位便膨胀起来了。

    我只拿了三天假,没再跟老编讨价还价。事实上,人家难处也不少,我讨了便宜也就不再卖乖。三天就三天,不过三天後回不回来,要看本姑娘高兴不高兴。

    回头便打理几件简单的行李,旅行去。

    没有特别的目的,只想一个人躲起来几天。

    很文艺小说式的选择。大概是审了太多这样的稿件,连带著我的行为也跟著文艺起来。小说里的爱情看来总是那麽缥缈不真,每个人心底也都清清楚楚的,但又有哪个女人愿意放弃作梦的权利?真若有,也只是少数吧。大多数女人有著不切实际的幻想,做著悖离现实的梦。

    我亦不例外。

    我从台北车站搭北回线接花东,往东海岸的方向走。

    来到东台湾,在宜兰租了一辆汽车,接下来的几天,我沿著太平洋海岸漫无目的地开。

    公路傍山而筑,一侧是陡峭的山壁,一侧是险峻的山谷与断崖,断崖下方就是浅浅深深、琉璃色的太平洋。

    山里气候变化莫测,在山下时,阳光仍明媚;到了半山腰,山岚云雾渐渐往山谷拢聚;继续开往更高的山路,蒙蒙山雨已经下了一段时间。

    刚巧碰上雨停,我将车停在公路的休息站,走到车外,在避雨亭下看著远处的山海景观。

    阳光从云层後又露出脸来,远远的,一道弧形的虹就跨在海平面上。

    我呼吸著带有水气的风,整个人觉得清爽许多。

    冷不防,山岚冷雾向这边飘来,四周便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雨雾中。我回到车里,打开车灯,破雾而行。

    一路上我开得惊心胆颤,因为下过雨的缘故,地面湿滑,有时一不专心,车子便险些要冲出公路的围栏,飞进太平洋里。

    我在浓雾中小心翼翼地驾驶。浓浓的雾气不再如远望时妩媚,反而一改形象,化作追逐旅人的魔鬼。

    突然,身後一束刺眼的探照灯打照过来,从後视镜看去,只看见两只圆圆的,散发著诡异光芒的眼睛,不怀好意地朝我奔来。

    是一辆大卡车。

    车道很窄,大车却有要强行超车的意图。

    我才将车速加快到一百四,大车却已等不及地要超越。

    「叭叭叭!」催魂一般的喇叭声刺耳地鸣起,我吓了一大跳,握住方向盘的手打滑,整辆车失去控制地往断崖边滑去——

    §§§

    趴在方向盘上,我惊魂未定。

    看著大车超车後还得意洋洋地扬长而去,心里悄悄地诅咒它一百回。

    老天!就差一点点,差一点点我就要摔下去了。

    幸亏煞车踩得及时。

    我的心跳到现在还未能恢复正常,我抚著胸口,很讶异地发现我对生命竟还有这样多的眷恋。真正是死里逃生,我的天……

    我交臂环抱住自己,在车里待了好一阵子,等到气息平稳,才重新发动车子上路。

    这回在浓雾中,我更加小心翼翼地驾驶。

    公路沿著山势蜿蜒,随著车行,我来到一处山谷。

    山谷的气候跟山上又大不相同。

    如台湾一般荒溪型的河川面貌,乾枯的河床上只有几道细细的流水。鹅卵石遍布整个河床,河床两岸是灰色的沙地,沙地上种植了不知名的爬藤类瓜果,正开出小小的黄花,为深秋增添不少媚妩。

    我将车停在路旁,滑下小山坡到河床上闲步。

    附近有几间屋舍,我猜想是住家。

    沿著河床走了一小段路,远处几个原住民孩子看见我这陌生来客,漆黑的大眼追著我的身影,那带著好奇的善意眼神似在询问:你是谁?为什麽来到这里?

    但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不知道我为什麽到这里。

    我对他们微微笑,孩子腼腆地跑开了。

    没留意到时光的流逝,黄昏在无声无息中到来。远方天际被夕阳染成红紫色,馀晖从浅浅的云层缝隙透出,一束束金色的光像洞开的天门,无私而慈悲地洗礼这一片大地人间。

    我深深为眼前所见的景象感动。

    二十六个年头,我忙碌於生活里大大小小的琐事,在遇见家豪之前,我的生命只是为求生活的短暂安定。

    我曾经有疼爱我的父母,也有一个可爱的小弟,但九年前一场空难意外,夺去他们的生命,也夺走我的幸福——就在东岸的这一片太平洋上,一切灰飞湮灭。

    十七岁那年,我无法承受失去亲人的打击,精神恍惚了一段时间,在疗养院待了半年。

    出院後,我用父亲生前为我置的一笔基金完成学业。半工半读拿到大学学位後,我便出社会工作,用我的双手,一点一滴地将破碎的过去搜集、缝补,但我仍严重缺乏安全感。

    我寂寞。

    家豪是我另一段生命的开始,他带著阳光般的温暖走进我寂寥惨澹的生命里,所以失去他我才那麽难以承受。

    但是此刻我却觉得,再怎麽样难以承受的伤痛,时间久了,也会渐渐褪色,不再是痛在表皮,而是沉淀进心灵的深处,原来无法承受的,这时却能够承受了,我想这就是生命的韧度吧。

    原以为我已是一条弹性疲乏的橡皮绳,遇到紧要关头,才发现我还有办法弹痛最脆弱的心。

    我蹲在乾涸的溪床里,看一株从石缝里钻生出来的不知名小花。

    我静静地看著。

    突然有只手拍了我肩膀一下,我抬起头,迎向一双友善的黑眼眸。我从他眼角的细纹得知,这双眼的主人是历练过风霜的。

    眼睛的主人已有些年纪,深邃的轮廓应是遗传自山胞的血统。

    他开口说:「小姐,风雨要来了。」他指指後边山头一片黑压压的天空。

    我站了起来,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

    云层很低,分明山雨欲来。

    §§§

    我在新结识的阿美族朋友雅各家中滞留了一个礼拜。

    雅各年近四十,汉姓是黎,他是一个小村落的族长,他的妻子尼桑也是阿美族人,据说是个公主,年纪大约三十五、六岁,皮肤黝黑健康,笑容像太平洋上升起的朝阳一样灿烂。

    他们的孩子——隆多和雅美——名字是从他们父母亲的父母亲得来的,这是原住民命名的传统——孩子继承祖父母的名字,父亲的名字则传给孩子的孩子,所以有一天,等雅各有了孙子,也会叫雅各,代代相传的血缘变得浓郁而化不开。这种传统对我来说是非常稀奇而令人讶异的,因为我是一个没有传统可以继承的人。

    雅各一家四口在花莲山区经营一个小型果园,种植文旦柚和释迦。他们还有一片山坡地,种植金针花,每逢夏季金针开花,他们全家人便会和工人一起上山采金针。我不是夏季来访,没能亲眼看见那满山都是金针花的景象,但雅各一家人都是说故事的高手,透过他们生动的描述,我仿佛真见到那片夏季的金色花海。

    他们的生活简单而充实,我在他们热情的招待下,过了一周与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山居岁月。

    白天,我随雅各家人上山照顾果树;夜里,雅各偶尔会领著族里的壮汉上山猎飞鼠,好奇之馀,我跟去了一次。

    那是个令人难忘的经验——我被迫生吞下一块飞鼠的肝脏,新鲜肝脏的腥味我想再过十年我也忘不了。

    一个星期的滞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让我几乎忘了怎麽去做一个都市人。

    我想我的生命在这一星期中已经全然不同了。

    我以为我已经摆脱掉过去存在的那些阴影,假若没有,我也应该能克服它们。我的心灵意外的平静。

    夜里,大夥聚在小院里围火、饮酒、唱歌。

    雅各刚刚高歌完一曲,赢得众人掌声,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接著唱了一首传统歌谣。我听不懂他们的母语,只能感受旋律在空气中跳动的感觉。这时候,若说有精灵的存在,我相信,因它仿佛就在我眉梢、我发上调皮地跳动。

    年轻人歌声未歇,又跳起舞来。

    他舞著舞著,舞到了我面前,预藏在他背後的小花突然地降落到我眼前。我讶异地看著雅各,怕这举动於他们别有意义,但他只是微微一笑,我於是呐呐地接过那朵花。

    年轻人露出一朵灿烂的笑容,身边的人挪出一个空位,他就在我左手边坐下。

    他的表演结束了,紧接著是一个妙龄少女展现她的歌喉。

    在我凝神倾听的时候,身旁的他碰了碰我的手臂,我偏过脸,挑了挑眉。

    他倾靠向我,用压低的音量说:「我们送花给心仪的人,如果对方收下,就表示她愿意接受他的追求。」

    「啊?」我吃惊地看著手中的花,突然觉得它有些烫手。果然是有问题的,雅各怎麽不告诉我?

    我的手被他握住,我忧虑地看著他。

    他低声问:「你愿意留下来吗?」

    留下来?留在这里?我摇摇头,他露出一个忧伤的笑。

    「我了解。」他说:「雅各说,你有一个漂泊的灵魂,你仰头看天空的表情就好像你是天上的浮云,今天停驻在一个山头,但明天又会消失无踪。我知道我留不住一朵云,但是我对你一见锺情,我总得试一试。」说完,他举起我的手,在他颊边摩挲了下,便放开了我。

    他的话在我心底撩起一阵涟漪。我是浮云?我有漂泊的灵魂?我茫然地看向雅各,又随著他的视线看向小院中央的那堆火。

    我是浮云?我摇摇头,说:「不,我不这麽认为。」但我要怎麽解释体内常涌现的那股仿佛永远也无法平息的冲击与渴望?不,我不渴望流浪,我所渴望的是找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就此栖息,不再离开。何况我是那麽样的畏惧飞行,我怕高呵。

    「谢谢你的花,」我说:「而我无法留下来的原因是因为我不属於这里。」

    我曾经属於一个人,但如今,我什麽也不属於。一股强烈的空虚几乎将我淹没,我赶紧收回心神,将注意力放在唱歌的阿美族少女身上。

    年轻的他在我耳畔低语:「我叫澜沙,希望你能记得我,请你记得,请你……」

    我回过头,握住澜沙粗糙的双手,紧紧的握住。

    「不,忘记我,请你,拜托……」

    记得一个人於我来说,总是那麽痛苦、失落的。

    啊,相忆不如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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