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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动夏日 第十二章 相见不相认(1) 作者:顾萦茴
    过晴自接风宴以后就一直没有再见邵征。

    当他主动打电话找她时,她很久才接的电话。

    “过晴,我想跟你谈一谈。”

    “……谈什么?”

    “出来再说。”

    结果约在“校园”。

    十来年了,慕华的校舍都几经重修,但“校园”这个小茶餐厅竟然还在,只是老板已经换了几拨了。

    “谈什么?”

    邵征先到,等了十分钟过晴才来,还没有坐下就这么急不可耐地问。

    “怎么你很忙吗?”他反问。

    她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才道:“还可以。”

    “那就坐下来一起吃点什么或者喝点什么再慢慢说不行吗?”

    “行,当然行。”

    已经很久没有用这种双方都略有抵触的语气来对话了。自从一起离开秋池去求学,尤其后来到了国外地生人孤的时候,他们的争锋相对变成了互相扶持。

    回到慕华,恍然回到了中学时代,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互相质疑对方的能力,话不投机。

    “谈什么?”捺着性子喝完一杯茶过晴才第二次开口。

    “谈关于安的事情。”

    “哦。”过晴恍然应了一声,脸上突然出现很轻松的表情,“那天……进展得不错哦。”她很难得会使用如此轻松语气,有点假,明明只有三分的兴奋却偏偏硬装出十分的样子,“我和若琳还有那姓谭的都看见了,看得清清楚楚——怎么,特意感谢我而来的吗?那你该请我去更贵的地方吃更好的东西,也太抠门了吧?”

    感谢……邵征哭笑不得,真恨不得骂句粗话,感谢个屁!

    那天晚上她害得他很尴尬,他可以暂不计较,但是害得后来若琳过来找他谈话,问他对安到底是个什么想法,他这才知道过去原来发生过那么多的事情,原来从十多年前过晴就开始为了促成他和安而展开了一系列的强硬干预行动。

    这丫头简直……简直自以为是到了极点了。

    “过晴,拜托你以后不要再做这种没有意义的事了好吗?”

    过晴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变得僵硬,“什么意思?嫌我多管闲事了?”

    “你没有多管闲事,只是自以为是,你向来喜欢自以为是,几十年如一日。”邵征说了一连串,虽然说得很轻,类似自言自语,但还是一字不落地落入过晴的耳朵里。

    这下好了,如点燃了的炮仗,过晴一下子火冒三丈地跳了起来,“邵征,我过晴这辈子还没碰到过像你这种好歹不分的人,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很多人看向这边,十七八岁的学弟学妹们目光好奇地刺在他们的身上。

    “坐下!”邵征有点尴尬,放软了语声,有点央求地道,“先坐下再说,好吗?”

    过晴坐下,重重的,气得冒烟的表情。

    “过晴你……我只希望你以后可不可以别这样主观?”

    主观,比自以为是好听一些,但它们是同义词。

    “你知不知道你在安身上所花的那些心思很无谓?”

    无谓,和没有意义也是同一个意思。

    “够了!别一再申明了,我过晴不是一个不识趣的人,明白了,以后你的事情我再插手就是王八蛋!”

    “你真的明白了吗?”邵征表情很奇怪地望着她,有点儿失望,有点儿急迫,又有点儿——迟疑。

    有什么不好明白的?不就是嫌她管太多了,他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处理吗?过晴白了他一眼,“你都说得那么清楚了我还不明白,当我是白痴吗?”

    “过晴你……你不仅仅是自以为是,有时候……在某些方面,你的迟钝真是……”他说不下去,只长长叹了一口气——真是跟白痴有得一拼。

    “你今天到底想跟我说什么?”过晴又忍不住提高了嗓门,“有什么意见什么指责大可放到台面上来说清楚,少来支支吾吾!”

    “过晴,连若琳都看得出来我和安之间没什么戏,你为什么偏偏认定我们两个可以凑作一堆?”邵征望着她的眼睛,“你真的认为我对安很有意思吗?真的一直都这么认为吗?”

    过晴一怔,触到他专注的眼神,突然感到有点窒息。

    “难道你……”她高涨的气焰突然之间就飘散无踪了,很小声很不确定地问:“难道你没喜欢过安吗?”

    “喜欢,从小就当成一个妹妹来喜欢。”邵征苦笑着道,“做哥哥的可以娶妹妹吗?”

    过晴愣在那里很久,很久之后才开口反驳道:“我从来不相信男女之间有什么友谊,又没有血缘关系,搞什么兄妹之情?”

    “照你的逻辑,难道所有跟我处得很好的女生我都得把她们发展成情人?”

    “可安不同啊,你一直都那么关心她,处处照顾她维护她,凡事为她着想,你对她太好了——还不够吗?还能让别人怎么想啊?”

    “那你呢?你也一直都关心她保护她,为她打架,还费尽心思为她安排良缘……你也跟她没有血缘关系,为什么也对她那么好?”

    简直是在诡辩!过晴没好气地答:“我又不是男人,女人对女人会有什么想法?”

    “是吗?那世界上就没有同性恋一说了。”

    同性——恋?过晴此时真想咬他一口,“邵征,嘴巴放干净点!你满脑袋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不健康思想?你这个混蛋透顶的家伙,不要来糟蹋我们纯洁的友谊。”

    “难道你把我对安纯洁的关怀和爱护想象成有所企图就不是一种糟蹋与亵渎了吗?”邵征反诘。

    过晴一滞,“反正……反正我今天向你保证,以后再不管你邵征的那点破事,以后咱们各不相干。”

    “我不会跟你各不相干!”邵征的手从桌子的这一头伸过去,正好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过晴,你为什么只看到我对别人的好,而从来看不到我对你的好呢?”

    过晴被抓住了手,像被开水烫了一下般震了一震,再听到他后半句话,顿时一下子惊慌无措起来,“你……你放手。”

    邵征叹了口气,“这个秘密埋藏在我心里很多年。你想想看,当初我成绩那么好,志愿也不是做医生,为什么在读了一年商科后又自降一级跑去重考了医学院?本来也没打算要出国,为什么又选择跟你去同一个国家进修?”

    过晴呆在那里。

    “明白没有?你?”

    过晴避开他灼热的视线,满脸通红,“我……”

    她晕,她汗,她简直太受刺激了。怎么可能?一直以为他喜欢的人是安啊,怎么可能会是自己呢?

    “知道我为什么一直都不敢向你表白吗?因为你总是跟我划得界限分明,让我觉得你对我没意思。在外求学的日子,我怎么向你献殷勤你都跟我楚河汉界地分清,连买一包饼干你都坚持还我钱……我都快被你搞得绝望了,我怕向你表白之后连朋友也做不成,我怕你从此以后会不理睬我……但我也很奇怪,你没有接受我,却也从不接受任何别的男生,我甚至有过怀疑,怀疑你不喜欢男人……现在我总算明白原因了,原来你一直以为我喜欢的人是安对吗?朋友夫不可欺对吗?”

    这个明白,还是若琳最近提点了他才想通的。若琳说过晴以为他喜欢安,一直无条件地在暗中帮他的忙,过晴对他很尽心。

    天呐天呐天呐,绕了多大的一个圈啊。

    邵征喜欢的人——原来一直是她吗?

    过晴此刻自己都想打自己一个耳光。白痴!天底下再没有比自己更白的白痴。

    其实,早在上高中的时候她就喜欢上邵征,那时候,故意处处与他较劲、跟他对着干,也是一种吸引他注意的方法。但是,她一直以为他喜欢的是安学敏。

    是的,朋友夫不可欺,安是她最好的朋友,在她的心目中朋友的分量是最重的,为了安和邵征共同的幸福,她决定牺牲自己。

    看到安后来居然喜欢上了姜拓,她很为邵征担心,她怕邵征会落单、会伤心。

    在她的心里,邵征才是最完美的男人,谁都比不上他。安如果弃邵征而择姜拓,肯定会后悔。

    所以她才千方百计地阻止安和姜拓的感情,所以她才一直对安说:为了你我已不惜一切,你不要让我失望才好。

    从来她也不是真心要做什么女强人的,只是以为永远也得不到自己真爱的人,便找个借口独身。

    前天,看到在自己的一手安排之下安与邵征似乎获得巨大进展,她很高兴,又很伤心。表面上欢笑着,泪水却流往肚子里独自吞咽。

    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真的很迟钝也很自作聪明,邵征根本喜欢的人不是安,她也根本用不着为谁牺牲,他明明喜欢的就是自己啊。

    他们一起上大学,一起在国外生活学习了这么多年,邵征一直也对她照顾有加,她竟然从来也不以为他是因为喜欢她,她竟然一直还把他看成是应属于安的男人……

    白痴啊!她错过了多少宝贵的岁月,错过多少美好的时光,她让周围的人都因她而承受了多少的烦恼与纷扰?

    她觉得真没有脸面回头去面对邵征的眼神,也没有脸面去见安,见若琳,甚至见谭映晖了。她觉得她下半辈子就只能在地洞里生活了,没法活了……

    邵征和过晴恋爱了。

    对于若琳和安来说,不啻为一个爆炸性消息。

    而且,很快他们连婚期都决定好了。

    用邵征的话说:已经错过了这么多年,不抓紧一些怎么行?

    过晴很诚恳地向安道了歉,但仅只于此次的谭映晖事件。以前逼姜拓和她分手的那件事她仍然没有说。

    跟若琳商量过,若琳说既然已经瞒了那么多年,就索性一直瞒下去吧。

    因为姜拓或许永远都不会再出现了,而安必须彻底忘掉他才能找到幸福。那个误会不说破,对安反而有好处。

    “安,现在过晴和邵征都功德圆满了,你怎么办呢?也该抓紧些才行啊!”

    若琳一直在安的耳边念,念得她自己都觉得快成佛了。

    而安仍然只是温柔而迷离地微笑,淡淡一句:“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怎么办呢?

    安的终身大事成了过晴和若琳都一想起来就头痛的问题。

    三个好朋友,要一起幸福才行啊。

    “新娘子扔花球喽!”

    酒店庭园的草坪上,不知是谁预告般大喊一声。

    立刻,所有未婚的女宾都跑到一处排起了队。

    过晴和邵征办的是西式婚礼,场地租用了谭映晖丞御皇廷秋池分店的礼堂和草坪。

    大腹便便的汪若琳推了身着槟香色伴娘礼服的安学敏一把,“快去快去。”

    安一回头,看到谭映晖站在一群看热闹的男宾中间,正朝自己柔柔地微笑,不由有点腼腆,“我……我就免了吧。”

    “什么免了,”若琳还未说话,旁边准备就绪的新娘子已经不依了,“你不去我可不丢花球。”

    新娘的身畔,西装笔挺的新郎朝安熟稔地眨眨眼睛,“快去吧,这么多年的交情,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位老婆大人的脾气。”

    盛情难却,安只好移尊动驾,边走边轻轻咕哝:“我怎么好像又闻到了阴谋的味道?”

    “是好事情!”若琳朝她比了一个胜利的“V”字。

    这下子,大家都准备好了,新娘站在草坪的中间,背对着目标人群。

    “我扔喽,好好接着哦。”新娘回头,着重看了安一眼,笑起来。笑时左脸颊有一个酒窝若隐若现,显出几分狡黠。说完,就又把头转过去。转的幅度有点大,背后拽地的头纱荡开层层的波浪。

    安站在队伍的最前沿,感怀地望着新娘体态优美的背影,又看到旁边新郎望着新娘时充满爱意的目光,不禁也由衷地笑起。

    过晴,邵征,没想到自小争锋相对的你们,居然成了一对。

    一直想成为女强人的过晴啊,原来也会有如此小鸟依人的娇柔。而邵征,从此以后,你将得到真正被你守护的人……

    “一!二!三!”人群齐声共数着数字,等“三”字一出口,过晴手中的百合花球也随之呈抛物线地飞向身后。

    用力过猛啊,花球居然飞越了人群,直落到草坪外的人行小道上。

    “哟——”

    人群发出嘘声。

    女宾们回头想再抢,已经来不及了。人行道上一个看热闹的饭店住客随手一伸,花球便直直地扑入了她的怀中。

    “哈,好运撞上门,真是躲都躲不掉呢!”那女客人想来也是个性情外向爽朗的人,大笑着欣然接受。

    女孩们都围住了她,“小姐啊,好福气哦,看来喜事将近呢。”

    可身为新娘子的过晴回头看到这个场面却有点懊恼,怎么用力过猛了呢?那个花球,早算计好是要抛给安的呀。

    看向那个抢走了安的喜运的陌生女孩——很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身材不高,脸蛋小巧五官精细,两只眼睛圆圆的似两颗小黑豆子。穿着打扮洋气讲究,一看便是富家出身的小姐。

    安也在看那女孩,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就是想不太起来在哪里见过。

    倒是谭映晖迎上前去,“方明紫小姐。”

    他天生细心,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若琳立刻想了起来,“安!她是……”

    安也已经想了起来。一年前在海市她与她曾经在两三天之内遇到三次——东影老板的千金。

    安笑了起来,还真是有缘呢。

    “安姐姐!”方明紫也认出了她来,欢欣地笑着,“我一直都想找你呢。”她还欠着她的东西,“原来你是秋池人吗?”

    “是啊,土生土长的秋池人。”

    “怎么你们认识吗?”过晴好奇地也走过来。

    “说来话长。”安道。

    “我曾经在海市丞御皇廷的洗手间撞断过安姐姐的一条项链,安姐姐是我的债主呢。”方明紫则如是道。

    过晴正在懊恼花球被抢的事,脱口便是一句:“原来这样啊,看来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别乱用俗语。”邵征回头,作状地轻拍她的嘴,然后又向明紫道:“既然这么巧遇上,就请方小姐来参加我们的喜宴吧。安,是你的朋友,就麻烦你招呼一下。”

    方明紫并不推辞,并很快以她的活泼开朗和大方得体博得所有人的喜爱,融入了他们的圈子。

    “明紫,你怎么会来秋池?”安问。

    半个小时而已,已经熟稔得直呼姓名。

    “哦……因为我男朋友的家在秋池,他明天回来,我先过来等他。”

    明紫回答得有点支吾。

    因为这并不是真相。

    真相是,两个月前她被喜欢的男人拒绝了。但她并不想放弃,于是不断通过那个男人的表弟来获得他的消息。

    几天前,莫非告诉她,姜拓要回来秋池,于是,她来等他。

    “明紫的男朋友,应该也是个富家子弟吧?”坐在她另一边上的若琳问。

    “不是。”明紫浅浅地笑了一笑,“是个普通人。”

    普通,却又非凡的人。想起姜拓,明紫的眼中流露出很浓厚的神情,脂膏一样,缠绵而粘腻。

    “看上去明紫你真的很爱那个人哦。”若琳洞悉地笑起来。

    “很爱。”明紫却并不否认,很直爽地道,“他曾经为我而差点死掉,我觉得我该用一生的热爱来回报他。”顿了一顿,明紫道:“他曾经是我的保镖。”

    安的记忆猛然回到从医院出来的那个清晨,一身是血的明紫很沮丧地说有人枪伤了她的保镖。

    “就是……那天受伤的那一个吗?”

    “是的。”明紫点了点头,“当时子弹打穿了他的肺叶,住了两个多月的医院,后来又去国外疗养了整整一年。”

    “哦。”安应着,不由自主地有点沉重。

    “保镖和雇主之间的爱情,很浪漫哦。”若琳缓释着沉重,“看到一个男人为了自己而置生死于度外,很容易被打动哦?”

    “英雄救美最易掳获美人心,自古不变的道理啊。”明紫自我解嘲。

    安的心事又被触动了,英雄救美的桥段她也非常的熟悉啊……

    轻啜了一口杯中酒,嘴唇滞磕在玻璃杯上,她们再聊了些什么她又有点心不在焉了。

    这一天的酒宴,人来得并不齐全。

    方利文因故滞留在外省,明天才赶得回来。谭映晖也因为公务繁忙,只参加了婚礼就退场了。

    明紫、若琳和安,是三个孤寂的单身女郎,凑在一起,相谈甚欢。

    饭后,明紫硬是拉着安到酒店内部的珠宝城,买了一条与当年款式相近的珍珠项链。

    “从此不相欠喽。”明紫半开着玩笑道。

    “怎么不相欠,”若琳却道,“你抢了安的喜运知不知道?”

    “什么啊?”明紫不明白地睁大无辜的眼眸。

    若琳这才告诉她,今天那个花球是过晴特意想丢给安的。

    “是它自己跳到我怀里的,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明紫可不服气。

    “是啊,”安道,“有些东西,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终究强求不到。”她拍拍明紫的手背,“不用介意哦。”

    “还是安姐姐对我最好!”明紫撒娇地顺势牵住了她的手。

    安的确很喜欢她,尤其她稍有做作地撒着娇的表情,实在非常可爱。

    “安姐姐有男朋友吗?没有的话我替你介绍一个。”明紫道。

    “有!”若琳抢着替安回答,“就是这酒店的总经理谭先生。”

    “是吗?”明紫转头问安。

    “听她的!”

    安的回答有些模棱两可。

    若琳已经告诉过她,谭映晖喜欢她。有可能吗?安自己也不是很有把握。但是为了让父母和朋友们都不再为自己的个人问题而继续操心,她觉得自己该努力一点忘记旧情而重新开始了。

    谭映晖是个好青年,这一点必须承认。

    “对了,若琳,”她转移话题,“明天方利文回来了,你们小夫妻有什么活动?”

    “没什么特别的活动啊,在家呆着呗。”若琳道。

    “不如再出来一起聚一聚吧。”安道,“后天邵征和过晴就出发去蜜月旅行了,你也快要生了。”大家都还不曾齐齐地聚过呢。

    “好啊,再叫上谭映晖。”若琳欣然同意,“在守护神还是哪里?”

    “在丞御的KTV吧,我们去唱歌。”安道,转头又问明紫:“你怎么说?一起过来吧。”反正她就住在丞御,很近。

    “明天……我男朋友要来了。”明紫迟疑着道,“到时候再说吧。”

    她有心病。明天,当姜拓看到被拒绝过的女孩阴魂不散地又出现,不知会是什么反应。

    明天很快就到了。

    这一刻的明紫站在了火车站外面,心情紧张。

    已经从莫非那里探听好,姜拓和他一起坐下午三点多的班机自海市出发到秋池的邻市,再搭火车回秋池。

    估计晚上八点多就能到达秋池站了。

    早早守侯在火车站外面,她的心情非常紧张。

    莫非答应为她保守秘密,不告诉姜拓她已等在秋池的消息。她想给他一个惊喜。

    但谁也无法预知后果,到底姜拓在乍看到她居然锲而不舍又出现在他面前时,心中感受到的会是惊吓还是惊喜。

    天黑了,八点十分了,她等得心焦,发短消息给莫非:“你们到了没?”

    “还有十分钟吧,快到了。”

    莫非很快回复。

    明紫深深呼吸一次,跺一跺站得发麻的双腿,双手插入牛仔裤的口袋里,继续振作精神,翘首等待。

    “在跟谁发短消息?”

    火车上,姜拓疑惑地问莫非。

    在一起那么多年,他撅撅屁股他就能猜到他拉什么屎,嗅到些许阴谋的味道。

    “没有啊。”莫非故作坦然地抬头回视他的眼神,手机却放回了自己的西装内袋里。

    过了一会儿,他又偏起了头,主动搭讪道:“哥,如果……如果呆会儿在站台上你看到明紫,会有什么心情?”

    果然是明紫。

    早就觉得不对劲了,自从拒绝她之后,她便躲着不见。可莫非的手机短信却多了很多,有点诡异。

    以方明紫的性格,纵然可以放开心底的执迷,应该也不至于会如此决断,她绝对是那种放手也可以做朋友的爽朗女子。

    一年多来,她在他的身边,虽然他不曾爱上他,却绝对了解她。

    那样藏头露尾的,只证明一件事——她还没有死心。

    “莫非,”他叹了口气,“你就不能少给我添点乱吗?”

    “哥,”莫非道,“明紫很好,而且她在你的身边,从来也没有遇到什么不幸不是吗?反而是因你而逢凶化吉。这还不够破除你那套悲观的宿命论吗?就算是有宿命论,你已经死过一次,死过一次魔咒就可以解除了,为什么不试着给自己也给别人一个机会呢?”

    姜拓不说话,眼睛里的色彩变得很浓重,深不见底。

    莫非想问:哥,你是在考虑吗?可终究还是忍着没有问出来。

    离故乡秋池还剩下三分钟的路程了。

    他们这次回来是替莫非的母亲过五十大寿的,同时也给姜拓的父母扫一扫墓。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回来了啊,久得仿如隔了一世。

    当走出站台,一眼就看到站在出口处的明紫。

    初夏季节,她已经很清凉地穿了一件淡粉色碎花的真丝无袖衫,绣花的牛仔裤。保守而端庄。

    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姜拓的品味而妆成。莫非告诉过她,姜拓喜欢淑女,那种未语脸先红,淡淡轻笑而不露齿,含羞带怯而不胜柔弱的复古型美人。

    那其实是莫非记忆中对于十多年前的安学敏的印象。

    明紫看到姜拓他们出来,紧张得心脏都收缩起来。姜拓是令她感到亲切的人,但他的眼神却也总是令她产生莫名的畏惧。

    可是,姜拓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没有意外也没有生气,更没有惊喜。

    他只是朝她点了点头,说了两个字:“走吧。”

    像一阵淡淡的风,吹过来,不待留下丝毫痕迹,便已径自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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