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了。」
听到门口传来的招呼,慌忙地由屋内走出的女子,身着花边围裙,一副贤淑的模样,正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娇妻」典型。
圆圆脸蛋素净白晰,额前蓄着刘海的俏丽短发,轻巧地拢在耳后,映衬出小巧精致的五官,常被人形容为陶瓷娃娃。一双盛满梦幻的星眸,无论发生天大的事,总是水汪汪、温柔柔的;从不高声说话的嗓音,即便到了二十多岁的现在,听来还像是十来岁的少女般。
「这趟飞行辛不辛苦?饭就快煮好了。」微笑着,萧芙渠对着自己结婚一年多的丈夫,客气地问。
扯着领带的男子,扬起一道鹰眉,些许不耐地说:「我在飞机上吃过了,连续十几小时的飞行,我现在只想洗个澡,然后赶快去睡觉。你一个人吃吧!」
丈夫的话,让她的脸上蒙上一朵暗云。
看在任何人眼中,都会不免心疼的表情,却换来丈夫一句冰冷的奚落——
「难不成你一个人就吃不下了?又不是三岁的孩子,连吃个饭也要人陪?妳知不知道,像你这种任性的行为,已经给人家添了多少麻烦?前几天我又被岳母抱怨,说我没好好照顾你,才会让你的体重直线下降。」
「妈妈她……」诧异地张大眼,她不知道母亲竟在私下做这种事。
挥挥手,不想再讨论的男人提着公文包,走进屋内说:「你不想一个人吃的话,就回娘家吃饭也没关系。反正我经常都不在家,你天天煮饭给自己吃也无聊吧?」
「可是我——」
「拜托!妳要是再瘦下去,我可扛不起这责任!你是萧家的宝贝,就让我在岳父、岳母面前好做人吧!」切断妻子的话尾,谷洋一边扯着领带,一边往卧室走,喃喃地抱怨着。「真是个千金大小姐!」
萧芙渠垂下双肩。她听到了,却不知该怎么跟丈夫抗议。
在别人眼中,也许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千金大小姐,但她并没被宠坏或娇生惯养,她一直想做个称职的妻子,凡事不懈怠,打点好丈夫身边的大小事……无奈,她的任何尝试都不被丈夫接纳。
这桩婚姻,是个彻底的错误。
自己不该因为父母施加的压力便点头应允婚事的。
从第一眼看到谷洋时,她就直觉他对自己而言太阳刚、太咄咄逼人、太霸气,可是她已经习惯让双亲安排自己的生活,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抗父母的指挥,于是只好认分地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他。
新婚夜,对芙渠而言是场前所未有的噩梦,而对谷洋来说,大概是场始料未及的灾难吧?
婚前未经人事的她,在谷洋碰触到的那一刻,当下爆哭出来。起初还按捺着性子哄诱她的谷洋,在尝试了两、三个小时的劝诱后,再也受不了她的泪水,索性离开那间美轮美奂的蜜月套房,一个人在五星级饭店的酒吧与大厅打发了一夜。
男人原来是那么「可怕」的生物,芙渠从来不知道。
被父母周全保护的她,从小到大都是在私立女校度过的,从幼儿园到大学,自己身边的同学也以女性居多。外人或许会觉得不可思议,在这信息爆炸的年代,居然还能培养出像萧芙渠这样的深闺大小姐,但了解芙渠生活作息的人,便不会对她那如同白纸般的纯洁品行产生怀疑。
电视节目只观赏父母允许的频道,报章杂志或书籍也一律经由父母挑选,上课放学有专车接送。根本没机会去外头鬼混的她,唯一还能和世界接轨的方式,便是一年两次的海外旅游——但,全程都有父亲或母亲的陪伴。
不必说,婚前的芙渠和男性交往的经验为零。天底下曾牵过她的小手、抱过她、亲吻过她脸颊的异性,只有父亲大人。
她以为男人都该像她的父亲一样,是个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接待任何女性都是温柔体贴,没有威胁感的绅士。
表面上,谷洋的确是个绅士,可是揭开他衣服底下的「真相」,却让芙渠对男人的幻想破灭。
高大、壮硕的体格有衣服的遮掩,能给人可靠的印象。然而脱光了衣服之后,芙渠没办法将眼前的躯体和洋画裸男的那种力与美结合。不是谷洋丑陋,而是他太活生生、太过于现实,全部都是这样赤条精光的……一瞬间涌上芙渠脑海中的惊恐害怕,早就凌驾了一切。她害怕未知的那一步,也害怕她丈夫身上的男子气概,那像是要吞噬她所有的强烈目光与意志。
一步错,步步错。
新婚夜、蜜月,以及接下来的日日夜夜,只要谷洋靠近她半臂以内的距离,芙渠就会身不由己地一颤,然后便看到谷洋脸上的表情,由不解、困惑转而变为生气、放弃、不耐烦。
婚后约莫两个月,谷洋曾经质问过她。「我身上有哪一点让你觉得可怕?你说啊!我会努力改的。」
芙渠只能摇头哭泣,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解释。问题不在他身上,而是自己那本能上的恐惧,已经不再是她所能控制的了。
从那之后,谷洋完全放弃了与她的沟通,甚至也没再试着接近她。他们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她冠着他的姓,名义上为夫妻,却过着如同陌生人般的日子。
芙渠知道这全是自己的错,所以她才想在其它方面做个完美的妻子:镇日守着这间屋子,将它打扫得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洗衣、煮饭,任何她能做的事,她都尽心去做了。
可是,这对丈夫谷洋而言,似乎是无足轻重的。身为飞航副驾驶的他,待在这屋子里的时间,还不如在天上飞的时间长,哪怕是难得回家一趟,也经常都是钻进自己的寝室内,倒头睡觉而已。
这个家对他来说,已经不像个家,倒像间供他住宿下榻的饭店。
咳声叹了口气,芙渠擦擦眼角的泪,踱着步伐往饭厅走去。
忽然,谷洋叫住她,说:「喂,我刚刚拿进来的信里头,有一封是给你的,我放在桌上了。」
不待芙渠一声道谢,径自又缩回房里的丈夫,仿佛是连多浪费一丝口水与她交谈的时间都没有。对着空气,她幽幽地低语着:「我并不叫『喂』啊!」
拿起那封信端详,看见信封上写着:「霖阁女中第○○期同学会筹备委员会」的字样。熟悉而怀念的校名,让她跌入一波又一波的回忆中。中学时代可说是她人生中最璀璨且无忧无虑的岁月。
大家可好?有没有什么改变呢?每个人现在都在做什么呢?
她迅速地拆开信件,决定记下日期与地点,压抑不住会一会老同学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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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两个人不断努力维持的假象。
「同学会?」
躺在长沙发椅上,享受着长腿被人揉捏的快感,懒洋洋的宋陵张开昏昏欲睡的眸子,望着老公说:「谁的?你的同学会吗?」
「不是,是妳的。你以为我能读女中吗?」温和地笑着,男人把信递到她的鼻端前说:「喏,已经来了好几天,我还怕你会错过呢!」
把粉黄色的信函高高举起,左观右看,宋陵嘟起丰润的唇,有点儿提不起劲去拆开它。「这种东西,错过也没什么关系的。」
「怎么会呢?和许久不见的同学、老朋友叙旧,是件很美好的事。」在妻子秾纤合度的长腿上推拿完毕后,张仁善接着拿起几片药布贴在她的小腿肚上。「最近你工作过度了,肌肉绷得很紧,可见得体内已经累积了不少压力,趁这机会去放松一下也不错啊!」
「你哟,什么事在你眼中只有好的一面,永远都没有不好的事吧?」拿起信敲打着丈夫的头顶。虽然结婚才几个月,但他们已经认识好几年了,比起夫妻,他们更像是一对知交好友。
「不是我只看见好的一面,而是这本来就是件好事。」笑笑的男人,本就温厚的长相,显得更加祥和。
「你的爸妈还真能取名字,仁善、仁善,果然是善人一个!可惜你身边都是些恶党,还娶了我这么一个恶劣的老婆,不会煮饭、不会打扫,连衣服也没洗过,亏你还答应和我结婚,你这就叫人善被人欺!」
「因为你问了我要不要娶你啊?如果拒绝,岂不是太不知好歹?天底下没几个男人能把世界一流的名模娶回家当老婆的。」
起身,倒了两杯散发着天然草香味的热茶回到妻子身边,仁善递一杯给她,说:「成千上万的男人都羡慕我是个幸运的家伙呢!」
「傻瓜,我是贪图你这双妙手!尝过你奇迹般的十指后,没有了你的手,我一定会活不下去的!」宋陵俏皮地一眨眼。
「只有我的指头吗?」仁善啜着自己手中的茶,不介意地笑问。
「当然啦,你的厨艺也好得没话说。我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一个拥有推拿师、营养师、美容美发师等等多样执照,又多才多艺的专业造型设计师老公呢!拜你之赐,像我这样已经到了二十五岁的模特儿,还能保持十几岁的身材与肤质,没被强迫退休,并继续在国际伸展台上风光,我可是感激不尽呢!」
「听起来我好象只是个『方便』的老公?」
一眨右眼,宋陵笑问:「觉得被我利用了?」
「还请多多爱用。」也学她拋个眼波。
噗哧地爆出笑声,她靠上前去,在仁善的颊边啵了个吻。「你就是这么善解人意!」
「这样就让你满足了吗?我还打算更善解人意一点呢!」他双眸漾着愉快的光影说:「煲在炖锅中的杏仁粥差不多可以喝喽!」
一听到「杏仁粥」这三个字,宋陵脑海中就奏起了连锁反应的喜笛声。
细心地、费时地一粒粒剥除掉皮与硬尖,将甜杏仁捣碎成不定状的粗细,使其仍保有脆脆的口感,然后与滑滑香香、晶透饱满地吸足了杏仁精华的大米,一起慢火熬煮出适度的自然淡甘即可。这道二合一的简单美味粥品,是仁善众多拿手好菜中,最让宋陵垂涎三尺的。
能嫁给一位喜欢做药膳料理的丈夫,实在是太幸福了!
「呀!讨厌,你怎么会这么讨人喜欢啊!」紧紧地搂住他的肩膀,宋陵迭声地说:「求求你!伟大的张大善人,快点、快点!我要吃、我要吃!」
「是、是,请让小的为您服务,您就坐在这边等吧!」
「我哪里都不去,快点!」
作个夸张的哀求手势,目送丈夫进厨房后,宋陵脸上的表情一瞬间暗了下来,她重新盯着手上的邀请函,咬着唇。
该去吗?
虽然想去,但又不是非去不可。
想见的人……也许会出现也不一定。
然而,对方不见得想和自己碰面。
几年了?
毕业之后到现在都不曾再联络,那之后听说对方去就读一所俗称新娘学校的大学,而自己则拎着行囊闯荡巴黎。
年轻莽撞的自己、青涩不懂事的自己、不知谨慎而破坏两人多年友谊的自己……现在还有什么颜面去见她呢?
毕业考结束后的空荡教室。
场景依稀还浮在眼前,那是一轮火红的夕阳,将课桌椅都融入了一片阴影里,刺目地燃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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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低着头,垂着的雪颈在红红的光芒下,透出莹白。「毕业以后,我们还能再像现在一样做好朋友吗?阿陵。」她说。
分离就在眼前,国中三年、高中三年,累积六年所发酵的情感,在狭小的身躯中膨胀、蓄积、沉淀、质化,再也不能忍了,再也忍不下去了!
抱住那比自己娇小的身躯,她不顾一切地说:「我喜欢你,阿芙!」
唇,短短地相触一秒,宋陵不曾忘记过她的味道,那是言语无法形容的,冰冷又柔软、湿润而香甜的奇迹滋味。
可是,下一刻被推开的瞬间,宋陵也晓得自己犯下的错误已经没法再挽回了。
清楚地写在那张相识多年的温柔小脸蛋上的,是惊愕与难以置信、是无法接受也融合了些许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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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陵叹口气,喃喃自语道:「还是别去吧!」
即使事隔多年,也许对方早就忘记这件事了,但她太胆小,不敢去想象万一萧芙渠还记得一切,且在乍见自己的那一刻,鄙夷地看着自己的话……
将邀请函扔进了垃圾桶,宋陵苦笑着。
已经过往的事,就让它一直留在过往中吧!
她不会去参加这场同学会,绝对不会去的!